对于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2-09-06 11:0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对于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意见(全文完整)

 

 关于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促进市州、 县市区委书记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进一步强化管党意识, 更好地履行管党职责,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发〔2010〕 9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 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中办发〔2009〕 2l 号)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的意见》 (湘发〔2010〕 23 号), 经省委同意, 现就建立市州、 县市区委书记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 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着力构建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责任体系, 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 制度化和规范化, 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 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为 XX 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 推进“四化两型”建设、 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 述职对象

 市州、 县市区委书记, 省直机关工委、 省委教育工委、 省国资委党委、 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 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省直负责对医疗卫生、 律师、 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等相关领域党建工作领导或指导的系统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 市州直机关工委书记, 市州直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 国有企业、 医疗卫生、律师、 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等相关领域党建工作领导或指导的系统和部门党组(

推荐访问:对于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意见 述职 党建工作 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