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7篇

时间:2022-10-29 17: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7篇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 1XX区“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7篇

篇一: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

XX 区“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顺利完成,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现就落实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突出“两个根本”,把安全生产同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确保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要对照即将印发的《XX 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分层级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专项监管责任。负有

 2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要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 年12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逐级完善责任链条。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层层压实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逐一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分管责任人、其他分管责任人,逐一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科室及其他分工科室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不留盲区。(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底前)

 3.有效压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省应急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 号),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三违”现象、教育培训不到位、双重预防体系不建立、应急救援开展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内部奖惩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

 3 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4.加快实施科技兴安。强化智慧安监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监管对象两个数据库建设,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智能化、信息化。加大智慧工地、智慧园区、车辆联网联控、危货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等建设力度。研究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项目工程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计划,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推动减人提效增安。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建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建立实时监控体系,加强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应用,提升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持续抓好作风和能力建设 5.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安排

 4 专题学习,适时在区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专题培训,并纳入干部年度培训内容。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开工第一课”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6.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区、街道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建设,2022 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和“岗位练兵”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局队合一”和“全员执法”机制,强化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监管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和能力。加快安全类学科建设,支持高校、中职学校和企业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2022 年底前完成)

 7.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严字当头、质疑保守、精准精细、务求实效的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建设活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活动,深入开展“我为

 5 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现在起到年底,重点整治工作落实打折扣、搞变通,责任落实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监管执法跑风漏气、不严不细,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8.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等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党员干部安全生产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 9.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开始排查安全管理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防控措施,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6 10.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分行业分领域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纪委监委机关,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于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资质审批、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依法上会决策、公开办理,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发现的各类腐败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2.加强服务机构管理。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资质管理,严格评价、考核、验收报告质量审查,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终身追责”。对存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严格执行职业禁入制

 7 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治乱 13.开展“固本清源”专项行动。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聚焦资源开发、工程建设、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市场交易、信息网络、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垄断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运车辆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霸”“市霸”“村霸”,严厉打击暴力承揽工程、恶意竞标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聚焦涉黑涉恶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监管漏洞,充分运用“三书一函”推动问题整改,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8 14.严惩涉黑涉恶“保护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进行“回头看”和全面梳理。坚持“一案双查”,无论涉及到谁,一律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5.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群众了解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的具体表现形式,鼓励、动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和事故隐患,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稳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安委会等有关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时间安排 从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12 月中旬)。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协调机构,分别制定“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

 9 务。

 各街道、区有关部门工作方案于 2 12 月 月 5 15 日前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

 (二)集中攻坚(2021 年 12 月下旬至 2022 年 3 月)。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按照“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全面分析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以及近年来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既要深挖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又要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等形成书面材料,并于 2 2022 年 年 3 3 月 月 1 31 日前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8888,电子邮箱:8n。

 (三)巩固提升(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10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切实认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破解当前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一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分管负责同志要承担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责任,细化方案,明确分工,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资源整合,科学有力推进。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打破就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的固有模式,将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科学谋划、系统推进,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破题良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强化信息互通,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共同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三)强化督导推进,确保工作实效。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聚焦“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

 11 在细化措施中务求工作实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要强化督导考核,采取发函督办、挂牌督办、派员督办、纳入安全生产考评等有力措施,促进及时有效落实。要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篇二: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

  岳安委 ﹝2014﹞ 4 号

  南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有关单位,区内各重点企业:

 根据《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衡安委[2014]3号)要求,《南岳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已经区安委会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考核评估,分步骤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南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 年 8 月 5 日

 南岳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 行动实施计划 ( 2014- - 2016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和《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衡安委[2014]3号)要求,特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以下简称“四大三基”)。

 一、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我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但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仍存,仍然处于事故易发期,安全生产“基础脆弱、基层薄弱”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基础性、本质性、长效性的工作亟待加强。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我区实际,通过落实“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在确保安全生产状

 况稳定向好的前提下,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施“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全区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以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得到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创省、市安全生产先进。

 实施“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基本原则:一是标本

 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大幅度减少事故总量。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实施计划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 、抓好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宣传。区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每年春秋两季区委党校主体班学员入学,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辅导报告。区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向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寄送安全生产简报、短信等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2 、抓好面向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宣传。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在南岳电视台和政务信息网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区委、政府

 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巡回宣讲,在集市和乡村、社区展示或悬挂安全生产宣传版报、标语,向城乡居民编送一批书刊、画报、光碟,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

 3 、抓好面向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宣传。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编制一批安全生产警示短信向属地企业负责人发送,突出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报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的宣传,定期进行巡回宣讲和抽查,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4 、抓好面向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认真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分行业领域建成一批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督促企业利用自有广播、网站、墙报等方式,在车间、班组和厂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每天班前检查和训话制度,建立职工举报奖励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为员工至少讲一堂安全生产课。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

 5 、实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程。严格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委托培训等方式,每年组织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50名、安全管理人员100名、特种作业人员150人次、新工人和农民工及

 生产经营业主500人次以上。到2014年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品以及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到2015年底,企业所有从业人员100%经安全培训后上岗。对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厂长(经理)。

 6 、实施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省局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和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班。区安委会安排专项资金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知识培训,每年至少培训20人次。各相关部门也要分行业开展培训。到2015年,全区安全监管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7 、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工程。坚持在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特设安全生产第一课。区安委会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街道、重点村居相关负责人专题业务培训。到2016年,乡镇(街道)分管副职领导,以及重点村居负责人至少参加一次区级以上安全培训。

 8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建设工程。2014年,建设好一个安全生产培训教室。2015年,逐步完善培训教室的设施设备。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9 、全面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的主体责任。2014年,根据

 上级要求,推广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建立违规扣分、群众举报奖励、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明确企业自主查隐患、部门抓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

 10 、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每年至少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协调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1 、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至少分行业领域开展2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委会成立常年检查组,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乡镇每月至少检查1次。区安委会办公室分行业领域组成常年暗访督查组,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集中检查和暗访督查。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不定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2 、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规范化。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方式、程序、要求和责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开展“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3 、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方式和工作流程。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

 层、直插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复查。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工作法,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备案和复查验收制度,建立大检查闭环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把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治到位。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

 14 、深化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建立“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制度。区安委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部门(领域),由部门领导带队开展“打非治违”驻点督导。2014年起,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专门队伍,定期开展 “打非”行动。建立联合“打非”机制,着力解决项目无证建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等突出问题。

 15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道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燃气、城市工业灾害防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16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我区目前虽然没有职业危害项目企业,但仍然要加强防范,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2014年,重点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排查摸底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底数;2015年,重点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进一步推进重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作业

 场所现场管理等专项检查;2016年,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全面推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启动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等工作。

 17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包干负责制和举报奖励制度。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领导带队包干负责的方式,每年选择一批乡镇和企业挂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精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强化落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资金,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五)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基本建设

 18 、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2015年底完成现场监督检查、职业危害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分析等执法装备的配备;争取2016年底前落实办公业务及保障用房及执法交通专用工具。同时,加强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建设。

 19 、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在全省统一规划的基础上, 2014年完成安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2015年前完成办公自动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音视频互通标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事故调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和教育培训系统建设。

 20 、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4年底前,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推进应急演练工作。

 21 、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尝试建立安全

 生产专家培训教育平台,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的研究。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2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规范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安监站标准化建设,确保机构、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钱办事。建立和落实村级安全生产专干制度。严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入口关,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优待关心基层安监人员。

 23 、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从定期学习、工作分工、年度述职、事故追责等方面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将至少听取两次以上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在绩效考核、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单位考评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务副职领导分管和其他副职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篇三: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

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观看学习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制定播出工作方案,安排各地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自治区和各地、各行业部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对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梳理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分工明确、边界清晰、责任具体、运转高效,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地方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对照检查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xx 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 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按职责分工负

 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xx 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xx 年底前,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交通、建设企业全部设立安全总监。

 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xx 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xx 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xx 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 3 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

 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自治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 18 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 1.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xx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广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技术,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剧毒、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

 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推动企业采用低风险物料、连续性生产替代高风险、间歇性生产方式。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

 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

 五是按时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是开展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以及动火、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工艺处置小组,符合法律规定建队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2.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二是严格煤矿准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积极推进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三是规范小煤矿升级改造,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纳入自治区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拟升级改造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五是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

 校”,提高员工素质。

 六是加大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和政策、资金支持,推进煤矿实施整体托管。

 七是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八是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九是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完善安全监管工作自律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3.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法规政策引导,加快制修订研究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三是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重点环节,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加大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力度。

 四是部署自治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20xx 年 6 月底前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安装达到 100%。

 五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突出新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企业和新区块的勘探开发活动,充分评估论证安全风险,推动油气企业严格落实高含硫、高压、超深井复杂地质条件勘探开发的安全管理措施。(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 4.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xx 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特高压输变电站、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和仓储物流场所等七类高风险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xx 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旅游民宿、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xx 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公安、文化和旅游、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 3 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xx 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xx 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牵头单位: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文物局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 5.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夸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xx 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

 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 6. 民航安全专项整 治。一是加强空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疆内机

 场公安属地化改革对民航空防安全管理带来的影响,明确相关单位在空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完善空防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空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控机制,加强反劫、防恐、处突工作。严厉打击无关人员进入机场特殊区域、破坏机场地面设施、非法干扰航空器正常运行、在行李或者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统一运行标准,完善信息通报机制、提升军民合用机场运行保障能力。突出跑道安全、危险接近、空中相撞等重点安全风险防范,完善风险防范...

篇四: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

铁路局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7-09

  国铁安监〔2020〕2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应急管理厅(局),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铁路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 号)要求,制定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0-2022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

 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铁路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铁路安全持续稳定,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铁路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维护,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整治工作任务

  1.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对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山体及边坡溜坍风险、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全面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3.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防机动车通行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事故,防治船舶碰撞桥梁。

  4.铁路路外伤害安全专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铁路监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有力有效制止和减少行人非法上道,依法实施设计开行时速 120 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全封闭管理,并加强封闭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开展铁路沿

 线路外安全宣传,增强沿线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路外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三、计划安排

  从 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5 月至 6 月)。研究制定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会议进行部署。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地区铁路监管局、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7 月至 12 月)。认真分析铁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正确研判铁路安全生产趋势,按照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铁路路外伤害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部门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 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召开现场推进会、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铁路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充完善铁路安全监管法规制度标准,逐项推进落实。借鉴相关单位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

 全国推广应用。总结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铁路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省级人民政府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国铁集团、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按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每年 12 月中旬报送国家铁路局;2022 年底前,对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铁路局牵头成立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铁路局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整体部署、组织领导、综合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铁路局安全监察司,负责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及各项任务督办落实。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地区铁路监管局、铁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及时解决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铁路运输企业、地区铁路监管局、地方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公路水路和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等纳入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落实年度考核。

  (三)加强协调配合。地区铁路监管局要会同铁路运输企业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加

 强协调配合,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问题通知书、通报、约谈、问责及行政处罚等形式,加强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

  (五)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宣传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营造珍惜生命、爱路护路、依法护路的良好氛围。

  附件:1.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3.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

  4.铁路路外伤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国家铁路局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2 日

  抄送:国务院安委办,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附件 1

  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净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铁路沿线环境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实现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协同监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完成全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营造全民爱路、依法护路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提升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环境整治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 号)中“地方承担铁路沿线(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的规定,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铁路安全环境监管、隐患整治等职责,全面推行“双段长”制,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探索推动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纳入城乡城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协同监管,将铁路桥下及两侧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用地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确保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持续稳定。

 2.落实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对铁路沿线环境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立即上报铁路监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落实铁路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实施铁路行业安全监管,对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有效净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力量,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消除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4.深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铁路沿线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设立的危险物品场所和擅自实施的影响铁路基础的施工,以及山体、边坡溜坍风险等重大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挂牌督办、限时整改销号。

  5.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分析近年来发生的由沿线环境引发的铁路交通事故案例,以案示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铁路沿线群众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全民爱路、依法护路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6.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 500 米范围内的塑料大棚、彩钢棚、广告牌、防尘网等轻质建筑物、构筑物和倒伏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大风天气条件下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由铁路运输企业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全面排查,共同确定安全隐患及整治措施;由地方

 人民政府按标准加固轻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违法彩钢板建筑等设施,督促产权人砍伐或者定期修剪危树。

  7.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排污、倾倒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由铁路运输企业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上报铁路监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由铁路监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8.铁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整治。重点整治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或行业标准、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危险物品生产、加工、储存或销售场所,采矿采石和爆破作业,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高速铁路两侧 200 米范围内及地下水禁采区内抽取地下水,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一定范围内采砂、淘金和擅自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等违法行为。由铁路运输企业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由铁路监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9.全面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新建、改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 30 日内组织划定并公告;既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位于铁路用地范围外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划定并公告,位于铁路用地范围内的由地区铁路监管局及时组织划定并公告;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5 月至 6 月)。各单位各部门对照“主要任务”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整治标准、具体措施、任务分工、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考核要求,对开展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在全面巩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成果,落实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管控“双段长”制,实施高铁桥下封闭、绿化美化等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干线铁路优先、客车径路优先,安全隐患优先、重点问题优先”的原则,全面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净化铁路沿线环境,按照规定采取封闭管理或者保护性利用、绿化美化等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标桩。

  (三)集中攻坚(2021 年)。针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安全痼疾和重点问题,逐处制定整治措施,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公示、督导检查、现场推进会等措施,确保全面消除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铁路运营安全得到可靠保障;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铁路安全地方立法工作,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纳入城乡城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协同监管,将铁路桥下及两侧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用地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形成铁路沿线环境相关部门“协同监管、综合整

 治”的良好局面,营造全民爱路、依法护路的社会氛围,实现铁路沿...

篇五: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

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

 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参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实施计划,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区安全生产领域六大专项整治,

 制定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

 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为

 重要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建

 立健全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

 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为 xx 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

 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政治

 自觉、行动自觉明显增强,“ 三个责任 ”“ 三个必须 ” 进一步得到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初步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

 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全区安全生产

 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

 员分别由区

 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专班

 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专班主任由区安委办主任担任,副主任

 由市公安局 xx 分局、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

 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

 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专班成员由上述单位抽调

 业务骨干组成。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

 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 1. . 集 中 开 展 学 习 教育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将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专题学习和党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

 山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电视专题片,

 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形成破解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

 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区应急管理局

 牵头,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镇(街道)负责,以下均需要各镇(街道)负责,不再列出)

 2 2. . 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级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

 台开设专题专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

 园、进家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全区基层应急管理

 能力、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

 委宣传部、

 区教育局、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3. .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镇(街道)健全完善党委政 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制度。修订出台《xx 市南

 海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各有关单位落实由领导

 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细化本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岗位,切

 实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4. . 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 体 系。

 。建立区、镇 (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修订完善安全

 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

 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

 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

 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 测预警体系。区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重大风险管

 控挂牌警示制度,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其管

 控情况。(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5. . 加强安全监管 干 部队伍建设 。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职能部门和力量建设,推进镇(街道)、各类功能区(经济开发

 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安全监管机构力量建设,提升

 专业监管能力。20xx 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

 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 75%。(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区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落实主体责任,加

 快形成企业安全发展内生机制。

 1 1. .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 责 任和管理制度体系。

 。

 一是 落实企

 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

 在岗在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

 度。20xx

 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冶金、有色、机械、建

 材、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部安装

 使用 “ 广东应急一键通 ” 移动客户端。

 二 是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

 力。20xx

 年底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金属冶炼

 企业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xx 年底前

 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

 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三是 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推动职业学

 院提供安全培训考试支撑;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率 100%;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2. . 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 和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

 一是推动企

 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

 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

 可控,20xx 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二

  是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

 20xx 年底前建立企业 “ 一张网 ” 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

 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区

 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3. . 推动企业安全 生 产社会治理。

 。

 一是完善落实企业安全承诺

 制度。20xx 年底前制定完善涵盖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 “ 安全生产承诺制 ”“ 安全生产八个

 一次措施”落实率 100%;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

 100%。

 二是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20xx 年底前修

 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安全生产领域严重

 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 100%。

 三是充分发挥

 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20xx

 年底前区应急管理

 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xx 年底前对所有承保

 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

 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四是 开展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20xx 年底前实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100%;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 100%、安全生产再培训率 100%。(区应急管

 理局牵头,区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着力实现 “ 从根本

 上消除事故隐患”。

 1 1. .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 件。科学规划化工建设项目,“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在立项阶段开展联合审批,严格执行《xx 市危险化学品禁

 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规定。

 二 是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

 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xx

 年底

 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三是 提高

 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xx 年底前涉及 “ 两重点一重 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

 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 100%,

 20xx 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

 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20xx 年底前完成 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四是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20xx 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

 经验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 75%。(区应急管理

 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经济促进局、市公安局南 海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 xx 分局、市生

 态环境局 xx 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卫生健康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南

 海海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2. . 消防安全整治。

 。

 一 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

 理。

 二是 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

 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建立健全专

 兼职消防队伍,20xx 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 聚 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

 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

 村火灾,升级改造消防设施,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xx 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教育、住建、民政、 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

 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落实

 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

 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 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

 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20xx

 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xx 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

 防大数据库。

 六 是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 “ 五 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推 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20xx

 年底前建成区级消防科普体验中心及镇(街)、社区、农村消防 微体验点,实现全民全覆盖培训。

 七是实施基层防控体系提升工 程,建强镇街消防组织,各镇街消防办公室实现 “ 机构实体化 ” 、

 “ 人员专职化 ” 、 “ 办公规范化 ” 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巡查指导,

 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村民自建房屋建立消防楼院长制,织密

 最小防控单元。(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公安局 xx 分局、区

 教育局、区委统战部、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xx 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

 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3. .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 程,按规定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面排查高速公路、国市道、农

 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

 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针对风险和隐患桥、隧、点、段,

 制定完善整治提升计划,实现三年重大隐患存量清零。深化“千 灯万带”示范工程,开展“一灯一带”建设、“平安村口”二期

 建设和升级工作。

 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卧铺客车和载重货 车的重点监管。强化客车安全防护,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

 老旧客车。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

 有序推动公交车

 科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

 线,张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

 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治超站称重联网,切实落实“一

 超四罚 ” 措施,20xx 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 “ 大吨小标 ” 等 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三 是严格落实对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 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

 箱的监管,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对企业的考核监督

 检查。推进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实现对危险货

 物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运输线路、货物装卸全链条和全流程监 管。

 四是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履

 责监管, “ 两客一危 ” 企业主要负责人 100%落实安全生产 “ 八个

 一”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

 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对“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予以曝光。

 五是构建常态化共建共治机制。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

 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重大问题

 会商研判,利用数字政...

篇六: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

2022 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下发至各项目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XX)XX 号)以及集团公司《XXX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公司安质〔20XX)XX 号)文件要求,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细化自身实施方案,针对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等方面开展深入检查,现将 2022 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公司各项目依照计划,集中力量,分专业、列清单,全面排查所属工点存在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和预控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公司下辖各项目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截止 12 月底,共计 50 个项目参与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排查行动 100 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 569 条,已全部整改销号,整改率 100%。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严肃事故责任处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前期准备

 1、成立领导小组,部署行动安排

  我公司成立了以公司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施工生产和安全质量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各项目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2、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安全责任 各项目结合施工特点及安全风险,对照集团公司《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措施清单》,细化自身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深入现场开展检查,特别是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坍塌、物体打击、轨行区施工、营业线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和人群密集场所。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实行闭环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点,一律停工整顿。

 三、宣传教育

 1、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培训 组织学习“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六大要点""和“十句硬话”,切实提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所有人员

  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项目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3、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 各项目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工具和安全生产微信群、QQ 群,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和项目安全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和营救救援知识,特别是加大一线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将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作为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重要实践,做到“一项目部出事故、各个项目部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二通过警示教育,让大家受教育,知敬畏,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切实从历次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促进员工不断提升安全意识、技能,最大程度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5、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和员工上岗资格管理,抓好班前教育、进场教育,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切

  实提高安全思想认识,把安全培训工作抓落实、抓落地、抓出成效,营造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安全生产氛围。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项目部紧紧围绕 2022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通过宣传横幅、安全月周例会、安全事故反思会、安全警示教育、安全宣传片讲解、安全宣誓、安全知识竞赛以及安全管理大家谈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发现并解决一批隐患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7、开展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相关要求,各项目积极组织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与线上答题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应急法治意识,为下一步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8、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各项目积极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讲解作业、生活中如何安全用火、如何正确拨打 119、遇到火灾如何正确自救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全体从业人员时时注意防火,处处注意消防安全,从根本上预防火灾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排查整治

 各项目严格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

  要求,结合自身《实施方案》,以“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治,做好现场安全管控工作。

 1、开展日常检查、综合检查以及专项检查 项目班子带队成立检查组,以高风险作业为专项整治重点,狠抓既有线和地铁轨行区行车安全、人身安全、高空作业、停送电作业、大机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吊装作业等安全。公司成立巡视监察组,划分包保片区,重点对各项目全员安全责任制、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劳务安全培训交底、施工作业“三会"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劳务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等基础工作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项目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

 2、认清防疫形势,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与《关于做好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公司及各项目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毫不懈怠的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松、措施不松、工作不松,确保防控无死角,全覆盖。

 3、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资质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文件要求,各项目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安全生产体

  系作用,成立安全生产小组统筹管理安全工作,建立安全质量科负责监督检查,其余部门、人员落实各自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的体系,形成安全生产人人管、安全隐患人人除的良好局面。

 4、对重大风险源管理状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项目安质科重点对施工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类高危风险,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管控,定期组织评估风险隐患,并重新确定等级,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控。

 5、开展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安全专项检查 各项目对现有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维护、保养工作按时开展,使用登记未过期。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作业行为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对特种设备情况进行检查,作业过程中无“三违"行为。

 6、开展高处作业与临边作业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工作面、上下通道、基坑、沟、槽、竖井等部位,按规范要求设置盖板进行封堵或设置防护栏杆进行防护,设置密目式安全网保证防护措施完整可靠。检查高处作业人员配发的安全帽、安全带进行检查,老旧破损的及时更换,安全带要系在稳固处,做到高挂低用。检查脚手架及爬梯搭设规范、牢靠,临时爬梯有连接固锁措施。

  7、开展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安全专项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交至作业层。检查基坑开挖根据土质情况和开挖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并做好固壁支撑,每日或雨中雨后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

 8、开展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起重司机、司索工、起重指挥人员持证上岗,确保人证相符,吊车有合格证、年检合格报告,设备与报告相符。检查起重机械使用前地面承载力、防护用品配备及安全装置满足要求。检查吊物重量在设备起重额定值内,严格执行“十不吊”、“五不挂"制度,做好“一人一机”防护。9、开展既有线和地铁轨行区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既有线或轨行区施工方案,按要求提报施工计划,在批准的范围内组织施工。检查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与交底,掌握施工内容、作业要求与防护措施。检查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护用品佩戴齐全,物料堆码整齐,无侵限。

 10、开展停送电(调试)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停送电作业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由两人完成,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检查作业人员佩戴相应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安全防护用品,验明无电后方可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11、开展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作业区域的用电安全,保证三级开关箱接零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动力与照明线路分设开关。规范布设用电线路,严禁

  泡水,零乱拖地。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杜绝触电隐患。检查生活区域用电安全,拆除违规用电设备,杜绝电路超负荷运行。

 12、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现场动火作业,电焊工人证相符,及时清理施工区域易燃易爆品,规范使用、摆放氧气、乙块气瓶,保证气瓶安全间距和与明火间的安全间距。检查施工作业区、生活区配备的灭火器满足消防需要,能够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检查食堂液化气连接安全可靠,更换老旧管线,消防责任人定期开展检查并留有工作痕迹。

 13、开展防洪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防洪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检查基坑施工现场及时堵截引排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抽排基坑内的积水。检查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排水沟、涵洞是否有淤泥堵塞,路基、边坡是否稳定。检查项目部、劳务队营区、库房、是否存在防洪安全隐患。

 14、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车辆及驾驶员台账,车辆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检查交通安全培训记录,严禁带病出车、违章驾驶以及人祸混装现象发生。

 15、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冬季施工方案,制定完善的施工技术标准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提前做好设备、设施及相关物资的准备。检查冬季施工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检查驻地取暖条件以及防寒、防

  冻、防滑用品配备情况。16、开展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完善,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检查综合及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

 五、取得成效

 通过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宣传了安全管理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使从业人员主动将安全思想带入日常工作,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安全生产环境。从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源管控、特种设备、高处作业、轨行区作业、停送电调试、消防用电安全、冬季施工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检查,切实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六、存在问题

 1、人员配备不齐,安全压力较大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现场需求,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少。部分调岗、转岗人员现场经验少、对专业不熟悉,管理能力形成需要一定时间培育,公司安全生产面临高压常态化,持续安全风险威胁居高不下。

 2、责任划分不清,体系运行不畅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运行不畅,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明确,未能有效发挥安全“全员管理"能效,个别现场管理人员未能压实责任,未能及时制止并纠正“三违"行为,没有起到监督、督促的作用,形式大于内容。

 3、安全意识不强,问题屡改屡犯 少数劳务队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识不到位,将其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有松动情绪。部分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后期又重复出现,屡改屡犯,未能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

 七、下步思路

 现阶段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正在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即将进入集中总结阶段(2022 年),针对遇到的问题与困难,通过增加人员配备、保障资金投入、强化风险管控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持续攻坚克难,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为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 2022 年的各项工作中,我们将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以问题为导向,以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为主线,以落实从业单位主体责任为核心,把住关键工程、重要工序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各岗位职责,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动夯实各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

 3、加强人才培养,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和目标,鼓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及安...

篇七:安全生产三年规划方案

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力维护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稳定根据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 X 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 2 个专题和 4 个方面巩固提升。

 (一)深入开展两个专题巩固提升 1.巩固提升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实践为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

 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期间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不少于 1 次,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纳入中心组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要利用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行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2.巩固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XX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科室应指导、督促对口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

 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的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推动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规划、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二)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4 个方面专项整治“回头看”。对照《XX 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各项整治目标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加大排查力度,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1.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集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提升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突出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电动自行车棚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

 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 版)》,强化《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 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全面

 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排查治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排查。督促其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在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三是切实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四是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点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五是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的监管体系,形成覆盖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生产、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

 3.加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一是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提升行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现有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

 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警惕事故发生。主动配合燃气管理部门定期开展燃气设备设施检查维保,确保燃气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在全系统内加强巡查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单位要针对燃气安全使用标准及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回访检查,同时采取不定时抽查,保障燃气安全问题不反弹。要通过发放燃气安全宣传材料,微信、微博等形式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全方位普及燃气安全知识,防范于未然,强化安全意识。

 4.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机制。二是聚焦医疗机构重点场所,以电梯、压力容器、锅炉、高压氧仓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边查边改,确保安全。三是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2022 年年底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5.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督促各单位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住院楼、门诊大楼、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消防通

 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防火分隔是否完好有效;是否仍然在用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是否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是否擅自改变承重结构或重塑空间形态、违规装饰装修;是否搭建、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 A 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三)全面总结三年行动整治成果 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整治成果,对已有成效的要巩固提升,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巩固行之有效的好做法,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推广交流,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不遗不漏。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从 2022 年 4 月至 2022年 12 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4 月)。各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排查和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重点对我委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回头看工作全方位、多维度、无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5 月至 9 月)。对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以及今年专项任务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组织集中整.治,建立清单,逐条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严防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确保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10 月至 12 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三年整治成果,认真提炼“巩固提升年”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强化信息报送,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兼顾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齐抓共管,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保障支撑,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监管职责,运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约谈、提醒、警示、通报等职能,推进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考核。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结合“护安 2022”专项监督执法行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安全生产考核,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律严肃处理。要加强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视情况问责追责。

 (四)强化宣传推动,规范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氛围,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一手抓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实时动态更新整治完成情况以及制度措施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突出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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