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治理方案3篇消防安全工作治理方案 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保持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工作治理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消防安全工作治理方案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村(居),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保持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节,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人流物流、加油站、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活动频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各村、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深入查找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加油站、学校、医院、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的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严厉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xxx
分管安全副镇长
成
员:xxx
派出所所长
xxx
卫生院院长
xxx
财政所所长
xxx
民政所所长
xxx
交管站站长
xxx
观紫小学校长
xxx
观紫中学校长
xxx
镇安办工作人员
xxx
镇安办工作人员
各村(居)主任、监委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 x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8xx-73xxx。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严管严控高危场所。6 月底前,督促高危单位开展 1 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7月 10 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摸排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寺庙等场所,6 月底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场镇范围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动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
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 10 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 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加强超市、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全镇的超市、市场的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用火用电等进行排查整治,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顶棚;市场应当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严禁在集贸市场内的楼梯间、走道、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营业期间动用明火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从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4.深化高层、地下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二)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及辖区扎实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强化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督导。夏防期间,要以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组织辖区各行业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学习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
实施办法》,分析研判本行业特点的火灾形势,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机制约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三)做好消防宣传培训。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做实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旅游旺季、农忙时节、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等特点,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效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各企业、社会单位及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多角度、分层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整治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起到 7 月 10 前,按照部署发动、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6 月 20 日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动员群众,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发布方案,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从 6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月)。
(一)全面排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消防安全资料分发,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镇声势浩大的整治氛围。并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场所经营者限期整改。
(二)自查自改。各场所经营者在期限内务必按照本方案整治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必须先停产停业,并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村(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场所经营者按照整治要求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查封、取缔、停止出租;对存在无证照经营或逾期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取缔、关闭,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拒不接受检查、拒不进行整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依法从严处理,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从 7 月 1 号至 7 月 10 月)。
村(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治并在全镇给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这次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彻底开展大清查、大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事关社会治安和稳定。各职能部门、各村(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人。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村(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镇里统一布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各职能部门、各村(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不履行管理职责,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责任。
二是要落实宣传发动工作,注意发挥新闻宣传的覆盖优势,充分利用消防安全资料、互联网等传媒平台和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强化宣传培训,开展贴近群众的消防安全培训、自救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等,使广大群众、广大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常识,人人都懂得“消防安全”。
三是要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篇二:消防安全工作治理方案
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基层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和《**区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安〔2020〕3号)及《**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小火亡人”发生概率,全力确保**街道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街道结合实际,将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吸取**街道**村“3·1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最大限度降低“小火亡人”发生概率。重点整治**、**、**、**、**、**村(居)委会的“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老旧小区等突出风险,通过综合治理,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防控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区住建局、区工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电局、**溢源净水有限公司、**派出所、**执法中队、街道安监办、综治办、经
建办、农社办、各村(社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贯彻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履行工作的计划、组织、宣传、协调、督查等职能。
三、治理措施及分工 (一)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计划。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年内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街道安监办牵头,消防大队、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二)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全面推广**区水口街道基层网格化消防管理试点经验,最大限度整合街道安监办、派出所、城管执法队、社区工作站、微型消防站、基层网格员等力量,采取敲门入户形式,整合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健全“发现上报、调度处置、跟踪回访、评价结案”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加大网格员巡查频次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分组、分片区逐家逐户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
突出问题。(街道安监办牵头,消防大队、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三)严查违章搭建。将存在违章建设的城中村建筑纳入违章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内容,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街道经建办牵头,住建部门、消防大队、执法中队、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四)规范出租屋管理。进一步明确本地出租屋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动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和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一步规范出租屋源头管控,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要求的,在未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前,一律不允许出租。对于既有出租屋,要严格按照《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要求,重点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派出所牵头,消防大队、住建部门、街道安监办、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五)实施“路改”。拆除阻碍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违章建筑,畅通消防车道;加强老城区和城中村主要道路管理,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确保进出畅通。(执法中队牵头,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消防大队、街道经建办、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六)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或储水塘,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或消防车吸水需要。(街道经建办牵头,住建部门、水务公司、消防大队、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七)实施“电改”。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规范安装敷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街道经建办牵头,供电局、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八)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街道经建办牵头,工贸部门、燃气公司、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九)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城中村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深化推进基层专职安全员开展消防工作试点经验,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运用网格化巡查终端,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加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训练演练,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消防站,提升城中村自防自救能
力。(街道安监办牵头,消防大队、街道综治办、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十)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街道安监办牵头,消防大队、街道综治办、农社办、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十一)加强消防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城中村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小企业主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有条件的城中村推广设立体验式综合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街道安监办牵头,消防大队、街道综治办、农社办、经建办、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 年 7 月)。**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订治理工作方案。层层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城中村”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摸清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
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定期曝光一批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根据调查摸底实际情况,重点整治区管委会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分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对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 年 1 月)。街道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四个一律”刚性要求落实执法责任,该检查的单位必须实地检查到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整改到位,对消防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实施处罚: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相关治理标准可参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清、三通、五设”刚性措施》(附件)。
(二)加强统筹,源头管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集中连片火灾隐患,制定临时性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日常防范。要结合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在编制城市建设、产业布局规划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问题,国土、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在城中村镇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房屋权属等审批环节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避免产生影响城市安全的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
(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结合各个季节和重点时段火灾防控工作规律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当地新闻、广播、报纸、宣传栏等集中剖析典型火灾案例,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暗查暗访,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利用“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中心,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城中村各类场所火灾隐患。
篇三:消防安全工作治理方案
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 4 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1、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2、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街道、社区要适时组织物业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 20xx 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于 20xx年 3 月底前完成消防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强化区域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有侧重点开展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督促危化企业全面落实
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要督促重大危化企业研判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一厂一案、一企一册”,提出针对性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三)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市“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要强化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实效。各社区要针对冬季低温严寒天气,居民火盆烤
火、电热毯取暖等用火用电剧增以及焚香祭祀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各单位及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 1 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各社区要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 年 1 月 16 日至 1 月 20 日)。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 年 1 月 21 日至 20xx 年 4 月 20 日)。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验收提升阶段(20xx 年 4 月 21 日至 4 月 31 日)。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 为贯彻落实 3 月 31 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会议和 4 月 1 日青岛市政府第十八次安委会扩大会议及平度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镇政府决定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各级消防安全网格和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活动成效等重点环节,深入彻底地开展攻坚活动,全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全镇所有区域、行业领域的单位,重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
三、活动内容 本次攻坚活动,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一)公共检查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专项检查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是否定期对用电、用气及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 2.居民小区是否具备灭火救援的条件,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 3.宗教场所、文物古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日常用火用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4.施工现场的动火审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5.城中村是否违章搭建建筑影响消防车通行,是否大量堆放易燃易爆或可
燃物品; 6.“三合一”或“多合一”建筑及公共娱乐场所内是否违章设置员工宿舍; 7.“九小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时间安排 全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4 月 18 日前)。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发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排查整治阶段(4 月 19 日-6 月 30 日)。一是发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按照活动重点内容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资金、人员、时限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坚决停业整改。二是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辖”和“行业监管”的要求,逐街逐巷、逐个单位开展检查,要对照活动重点内容,深入每个环节、每个部位,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单位落实资金、人员、限定时限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坚决责令单位停业整改;要建立检查台帐,实行检查工作“实名制”,逐一落实检查责任,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在期限届满后进行复查,确保发现的隐患全部得以整改;要建立隐患通报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镇消防办公室(设在派出所),镇将会同公安消防大队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6 月 30 日-7 月 15 日)。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要结合前期开展工作情况,对所检查单位开展验收,并在验收完毕后,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隐患整改工作开展不力,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彻底治理的,或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危机意识,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火灾特点,查找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保持防控火灾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健全组织体系,确保常抓不懈。镇将依托综治办设立消防办公室,社区、村(居委会)要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在村组负责人、楼院长、保安、物业管理等人员中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按照《山东省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见附件 1)的要求,尽快完善健全各级消防网格,并在本次攻坚活动及今后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上切实发挥各级网格作用,避免失控漏管。
(三)明确分工,确保无缝隙、全覆盖。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明确本次攻坚活动的责任分工。派出所对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进行排查,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见附件 2)对所监管单位进行排查,确保此次攻坚活动将全部单位涵括在内,无一失控漏管。
(四)加大对违法建筑查处和整改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在检查中,要着重加强对各个建筑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情况的检查,对发现
未办理消防验收(竣工消防备案)的违法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检查发现的未办理消防验收(竣工消防备案)违法行为,分情况采取措施,对违章建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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