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时间:2022-09-12 09: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一、 组织领导及部署情况

  (一)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为了 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落实责任, 建立全市统一领导, 区县(自治县、 市)政府负责, 部门指导协调, 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 许忠民、 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 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 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 市)

 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 市)

 长挂帅的领导小组, 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 落实工作人员, 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 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 市)

 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 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 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由市工商局牵头, 会同市经委、 市公安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质检局、 市卫生局、 市药监局、 市商委、 市农委、 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 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 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 强买强卖、 盗窃、扒窃、 抢劫、 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 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 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 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 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 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 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 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 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 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 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各自分工, 通力配合, 协同作战, 齐抓共管, 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有的建立了科、 所联动工作机制, 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 签定目标责任书, 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根据国办发[XX]15 号文件, 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 3 月 8日, 市政府召集市工商、 公安、 税务、 卫生、 质检、 药监、 经委、 商委、 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 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 15 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 月 20 日, 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 市)

 政府、 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 号)。

 各区、 县(自治县、 市)

 政

 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 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 印发了文件, 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

 部分区、 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

 市工商、 公安、 税务、 卫生、 药监、 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 下发了文件, 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 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共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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