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7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 —1—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鄂人社规„2011‟1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
mdash;1—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鄂人社规„2011‟1 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 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掌握劳动用工动态情况服务劳动关系宏观决策的重要措施是指导用人单位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方便劳动者查询单位和个人劳动用工信息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劳动
—2— 关系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全面实施。
二、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启动工作。今年荆门市、恩施州及所属县市、区和洪湖市、武穴市、赤壁市、兴山县、郧西县要全面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其他市要按照 •关于贯彻落实 †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意见‣ 鄂人社发[2010]45 号要求将规定数量的试点企业全部纳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并指导督促所属县市、区开展用工备案试点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计划摸底调查、劳动保障年检、社会保险登记、就业登记等工作掌握的信息掌握本地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申报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由用人单位先用单机版软件录入数据再将数据导入本地用工备案信息系统或者申报纸质资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录入本地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已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的用人单位可以先将职工名册、就业登记、
—3— 社会保险有关数据导入本地用工备案系统再由用人单位补录补报有关信息。省厅将建立通报制度从明年开始对各地纳入用工备案的企业户数和职工人数按季进行通报。
三、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各地先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开发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软件 力争用 3年时间将本地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全省劳动用工情况的实时监控、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者信息查询等功能。已经自行开发软件的地区要全部纳入部统一开发软件中需要收集的信息并实现与全省信息系统的对接。省厅已将劳动用工数据库纳入金保工程建设项目并作为重要内容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软件进行统一更新升级。
四、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各地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公示劳动用工备案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和前后工作流程的衔接要将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作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学习培训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上提供有关劳动用工备案表格的下载服务公布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介绍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的使用办法方便用人
—4— 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者查询信息。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主要功能和重要意义引导用人单位主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要采取提前告知、跟踪催办和检查督办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对职工名册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五、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实行整体联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负责领导劳动关系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就业管理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审批、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相关机构协调配合指定专人落实资金、设备制定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共同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要实现资源共享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办理减少用人单位办事程序和时间。
六、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作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对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者就业、劳动合同签订及期限、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为研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形势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预测预警劳动关系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
—5— 案制度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1年4月 8日印发 共印 100 份
—6—
湖北省劳动用工备案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46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湖北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用工备案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劳动用工情况对其主体资格、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 劳动用工备案实行分级管理。中央在鄂企业、驻鄂部队企业和省属企业中央在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7— 各市州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劳动用工备案的具体管辖范围。
第五条 劳动用工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用人单位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号码、单位类型、所属行业、经济类型、行业类别和注册登记地址等 二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户口性质、文化程度、户籍地址、现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三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包括职工类别、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合同类型、合同起始时间及期限等。
第六条 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开发的“金保工程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 办理初次备案、变动备案和注销备案。
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可以查询用人单位为本人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情况。
第七条
现有用人单位应当于本办法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初次备案。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初次备案。
—8— 第八条 用人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用户名称和密码办理初次备案。
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见附件 1 一式二份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样本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资料。
用人单位办理初次备案后应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一并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验存档。
第九条 本办法第五条中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劳动用工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变动备案。
其中新招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应持•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见附件 2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用人单位还应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用工备案专用章后存入职工档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减人员的报告办法仍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报告裁减人员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人社发200923 号执行。
—9—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注销备案 一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三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审核用人单位的备案信息发现有误的责令用人单位补正。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时应当查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对已参加社会保险尚未办理用工备案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督促其在下一次办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时提交•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对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督促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用人单位在申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查验新参保人员的•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和转移人员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查验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1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待遇时应查验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对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告知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在个人窗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授权本级各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管理者身份登录本地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方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用工备案信息系统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和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准确办理社会保参保、转移接续、审核发放待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和劳动监察案件。
第十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暂时不能通过互联网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可以使用单机版软件单独录入信息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数据导入本地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或者申报•用工
—11— 备案职工信息表‣ 见附件 3 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录入本地用工备案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
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各相关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要做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工备案信息的保密工作只能将用工备案信息用于工作需要。泄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用工备案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确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机构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机构应当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流信息将用工备案信息与社会保险参保和待遇享受情况进行对比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 附件 1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样式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执照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企业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体...
篇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及地址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
2011-07-19 16:58: 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及地址 信访咨询:
江汉区新华路 25 号信访处
85764191 维权举报投诉:
江汉区青年路 342 号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5755113 序号 办公室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6 楼 85770919 信访工作处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85764191 政策法规处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5 楼 85749420 规划财务处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7 楼 85732347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5 楼 85741923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机关处室 办公地址 常用电话 1 2 3 4 5 6 (市毕办)
公务员综合管理处 8 公务员录用与考核奖惩处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8 楼 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8 楼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职改办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劳动关系处 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7 楼 养老保险处 医疗保险处 工伤与生育保险处 农村社会保险处 85779536 85772822 7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8 楼 82402941 82402045 9 82402015 10 江岸区黄孝河路 69 号 5 楼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85741473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85771625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7 楼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85778225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5 楼 85770326 82614034 11 12 13 82402013 14 15 16 82402026 17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5 楼 85746536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5 楼 85773103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5 楼 85789529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85804023 18 19 20 21 调解仲裁管理处 江汉区青年路 342 号 85805368 85755651 22 政治处 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7 楼 85749825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85773365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85732851 江汉区汉口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8 楼 85741329 23 24 25
序号 局属单位 办公地址 常用电话 1 失业办(待遇审核科)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5 楼 失业办(征缴管理科)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5 楼 失业办 (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科)
监察支队 江岸社保处 江汉社保处 硚口社保处 汉阳社保处 武昌社保处 青山社保处 洪山社保处 东湖分局 沌口社保处 军转择业办 幼管处 就业局 基金中心 医保中心 信息中心 劳鉴中心 职鉴中心 51220665 51220676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5 楼 51220627 2 江汉区青年路 342 号 江岸区二七小路新江岸五村 2 号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 1 号 硚口区解放大道 461 号 汉阳区马沧湖路 258 号 武昌区紫沙路特 1 号 青山区建设四路 12 号 洪山区书城路 18 号 洪山区珞瑜路 546 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 2 号 江岸区黄孝河路 69 号 5 楼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8 楼 江汉区新华路 25 号 3 楼 江汉区黄孝南路 10 号 硚口区建设大道 418 号中奇大厦 江汉区新华路 25 号伟业大厦 9 楼 江汉区黄孝南路 10 号 江岸区台北路 114 号 硚口区居仁门中山大道 227 号汉华新港 703 汉阳区七里庙舒家湾 70 号 汉口黄孝河路 5 号 1 楼 江岸区黄孝河路 5 号 3 楼 江岸区车站路 1 号 江岸区黄孝河路 69 号 6 楼 85793357 3 51273800 4 85617892 5 50331655 6 50468790 7 51866269 8 86867731 9 87223125 10 67880228 11 84891235 12 82612779 13 82402162 14 85561400 15 85764207 16 59335944 17 85764205 18 85710256 19 85799292 20 教研室 83739661 21 一技校 考试中心 评审中心 人才中心 培训中心 84866269 22 82618011 23 82402021 24 82845016 25 82606177
武汉市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 序号 单位 办公地址 常用电话 1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硚口区人力资源局 汉阳区人力资源局 武昌区人力资源局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武汉市江岸区麟趾路 1 号 江汉区天门墩路 7 号
硚口区崇仁路 65 号 汉阳区芳草路 1 号
武昌区解放路 530 号
青山区临江大道 868 号
82716720 2 85709006 3 83783520 4 84872334 5 88936705 6 68860625
7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8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汉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山区珞狮路 198 号 87397602 蔡甸区树藩大街 445 号 84942505 江夏区北华街 35 号 87916691 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大道 164 号 83891781 汉南区纱帽街兴业大道 84851341 黄陂区黄陂大道 381 号 61000619 新洲区衡州大道 176 号
89350427
武汉市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
湖北省友谊大道 1098 电话:
(027)86331885 电话:
027-68865280
公交线路:
友谊大道 112 街坊站: 610 路 616 路 702 路 725 路 782 路 更多>>
篇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
mdash; 1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鄂人社奖[2012]54 号
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 州、 直管市、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宗委 局 鄂州市、咸宁市公务员局委机关各处室、后勤服务中心省属各宗教团体秘书处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民宗系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 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弘扬典型更好地激励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继续保持优良传统立足岗位锐意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文件
— 2 — 创先争优意识努力开创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省人社厅、省民宗委拟于今年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县市及以上政府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社团和宗教团体从事民族宗教工作 2 年含以上的民宗系统及民族社团、宗教团体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二推荐名额 此次共表彰 30 个先进集体和 80 名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 。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省民宗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
— 3 —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成绩显著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抵御渗透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公道正派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岗位责任落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全省民宗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清正廉洁作风过硬。
2.德才兼备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面对复杂情况和问题意志坚定敢于担当善于处置复杂疑难问题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表现突出。
3.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认真研究思考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和民族宗教问题在工作上、理论上有所创新。
4.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长期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连续从事民族宗教工作 2 年以上。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以及近 2 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集体不
— 4 — 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推荐要求及办法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逐级审核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少数民族和妇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因同一事迹已获得过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县处级干部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各单位主要领导法人代表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0%。
三坚持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把好事迹关把好条件关认真挖掘和总结先进事迹确保评选推荐质量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管理部门同意。
四坚持民主评选逐级进行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应按照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集体研究、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公示期满后再行呈报等程序进行。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地
— 5 —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部门、民宗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部门、民宗部门共同审核同意后 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对推荐对象各地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确定的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名单以适当的形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推荐全省民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材料 于9月28日前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材料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报告、《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附件5、《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7 ,并附2000 字左右的个人 集体先进事迹材料均一式三份表格可在省民宗委门户网站上下
— 6 — 载A4纸仿宋小四号字打印以及本地区本单位公示情况。以上材料连同电子版光盘一同上报。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评选表彰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推广他们的经验使之成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外树形象、内升素质的过程切实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继承优良传统、积极创先争优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同组成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l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的具体工作。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省民宗委人事处联系人:江莉、周妮娜电话:02787231511传真:027
87304197电子信箱:hbmzwrsc@163.com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16号省民宗委人事处邮编430071。
— 7 — 附件1.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6.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7.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公务员
民族宗教工作
评选
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2 年 8 月 7 日印发
— 8 — 附件 1 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谭徽在
省民宗委党组成员、主任 柳望春
省民宗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温兴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公务员 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熊华启
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小鸣
省公务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穗华
省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处处长 樊
强
省公务员局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张贤和
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赵军章
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调研员 谭
兵
省民宗委宣传处处长
唐启明
省民宗委经济发展处处长
朱建昌
省民宗委社会发展处处长 朱思林
省民宗委宗教一处处长 李爱旻
省民宗委宗教二处处长 邓北生
省民宗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泽生
省纪委派驻省民宗委纪检组副组长、 省监察厅派驻省民宗委监察室主任 贺廷虎
省民宗委援藏工作处处长
— 9 — 向祖文
省民宗委办公室副主任 江
莉
省民宗委人事处副处长 附件 2 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分配数 10 5 6 6 11 7 6 5 4 7 6 3 14 1 2 1 单
位 武汉市 黄石市 襄阳市 荆州市 宜昌市 十堰市 孝感市 荆门市 鄂州市 黄冈市 咸宁市 随州市 恩施自治州 仙桃市 潜江市 天门市 集 体 2 2 2 1 3 2 2 1 1 2 2 1 4
1
个 人 8 3 4 5 8 5 4 4 3 5 4 2 10 1 1 1 备 注 须有少数民族代表。
须有少数民族代表。
须有少数民族代表。
— 10 — 神农架林区 省民宗委 总计 2 14 110 1 3 30 1 11 80
含省属宗教团体秘书处。
— 11 — 附件 3
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 先 进 集 体 审 批 表
集体名称
所在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二○一二年
月
日
— 12 —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推荐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用表。
二、本表用 A4 纸仿宋小四号字打印填写一式 3 份 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单位性质等必须准确单位性质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撰写集体没有行政级别的不必填写集体级别所在集体名称填写全称。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是指曾获得的市州级以上奖励和受到的处分情况。
五、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字数 2000 字左右。
— 13 —
集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单位性质
集体级别
人员总数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惩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14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15 — 所在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 公务员管理 、民族宗教 工作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州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 、民族宗教 工作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16 — 附件 4
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 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姓
名
关和 工作单位
五峰土 推荐单位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填报时间二○一二年
月
日
— 17 —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推荐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用表。
二、本表用 A4 纸仿宋小四号字打印填写一式 3 份 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职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职务层次按司局级正职、司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及以下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是指曾获得的市州级以上奖励和受到的处分情况。
五、工作简历从学徒或者高中毕业填起。
六、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字数 2000 字左右。
七、推荐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时上报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
— 18 — 姓
名 关和平 性别 男 民 族 土家族 正面免冠 彩色近照 2 寸 出生年月 1961.11 籍贯 湖北五峰 政 治 面 貌 中共党员 学
历 大专 学位 无无 身份证号 4 2 2 7 2 9 1 9 6 1 1 1 0 7 0 0 1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1981.7 工作单位 五峰自治县民宗局 职 务 局长 职务层次 乡科级正职 联系电话 0717-5821612 手
机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惩 2010 年 2 月被中共湖北省委 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工
作
简
历
— 19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20 — 所在单位 意
见
盖章
...
篇四: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
: 2012 年度湖北省部分工程专业高、 中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共 64人)黄石市:
(5 人)
高级工程师:
胡朝霞
鲁岩山
张军艳
邓刚利
刘光辉 十堰市:
(1 人)
高级工程师:
纪宏利 荆州市:
(3 人)
高级工程师:
杨健
彭履祥
邹祖鹏 宜昌市:
(2 人)
高级工程师:
杨之生
辛祖善 襄阳市:
(4 人)
高级工程师:
吴修君
曾瑛
樊岩东
钱军 荆门市:
(6 人)
高级工程师:
李文全
谢泽平
赵天勇
别业鹏
胡继雄
朱传新 黄冈市:
(4 人)
高级工程师:
朱怀锐
李雪辉
胡和平
王新洪 孝感市:
(1 人)
高级工程师:
田鸿雁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 人)
高级工程师:
张江华
工程师:
金波
宁玉琳
王为 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1 人)
高级工程师:
胡平华 湖北省粮食局:
(2 人)
工程师:
刘利
刘勇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
(2 人)
工程师:
易跃文
颜文杰 三环集团公司:
(1 人)
高级工程师:
曹世金 大冶有色金属公司:
(3 人)
高级工程师:
马
杰
何
梅
刘爱举 武汉钢铁集团鄂钢有限责任公司:
(6 人)
高级工程师:
张成亮
王志衡
余爱华
余其明
张明辉
徐印根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1 人)
高级工程师:
胡年松 湖北工业大学:
(5 人)
高级工程师:
李嵘
工程师:
吴大德
郑俊
田野
祁学军 武汉工程大学:
(2 人)
高级工程师:
霍晓剑
辛小乐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1 人)
工程师:
黄亮 湖北省广播电视台:
(7 人)
高级工程师:
丁凯雄
范宏
高山
黄辉
江南
孙继业
周小军
省人才中心:
(2 人)
工程师:
张金柏
桓勇
周宇
篇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
:2011年度湖北省中学教师(黄石)
高级职务评委会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309人)
胡 咏 杜俊杰 罗 威 汪 洁 王 丽 刘宏英 林 静 南爱良 霍 萍 李玉霞 曹 斐 孙秀灵 刘四平 尹菊芬 刘念波 罗克松 郑传初 鲁国民 柯有芳 陈宗毅 罗丽华 肖建国 刘红梅 胡长力 刘 红 曹喜艳 胡明英 汪 颉 向瑞生 胡江城 郑传友 田彩霞 陈绪宝 程晓红 李发涛 曹凤翔 周昆鹏 张大军 王 蓉 周利文 余彬林 沈 红 程振强 柯中林 周本发 谭群星 盛 勤 陈 建 王胜强 柯昭晓 欧平琴 李名日 明 智 刘 英 陈劲成 夏唤泉 徐红兵 秦晓光 王能维 胡衍胜 卢仁波 曹 勋 侯安勤 胡正红 张正海 刘冬生 徐新华 肖德胜 彭美秀 尹夭如 郑春山 周仲华 杨裕中 王友珠 梅丽芳 徐 志 冯帮汉 李相青 江明贵 徐鑫华 费久周 何中竑 李晓春 周平发 胡 明 罗克海 周训华 曹庭星 蔡定家 张远同 肖龙飞 李祥斌 柯于洪 陈开树 柯贤强 汪祖华 钟群英 马先贵 金 菊 冯美喜 罗显模 黄阳灵 柯愈适 李明涛 钟道才 熊建武 王春林 陈小雷 王文毅 江国新 余锦银 刘 维 朱丽萍 陈旭日 柯合心 胡家富 肖绪文 王能斌 黄清河 胡丙林 皮学军 石功华 邹志斌 陈谷良 孙典松 柯艳玲 李立成 徐世华 刘金胜 刘 勇 余 丹 赵烈灿 刘传东 叶育祥 石艳芳 柯素琼 胡永高 梁文学 杨前进 乐建军 马俊峰 乐林发 郑英郊 胡开本 胡龙斌 柯崇茂 邹定星 邵传能 王贤银 汪玉玲 张晓红 李 毓 刘兴发 方晓阳 李 营 江小亚 明耀武 罗中林 方仲芳 梁雪妮 冯建国 柯 哲 蔡卫华 陈 丽 卢 漩 王幼平 李 玉 胡兰珍 叶迎春 肖绪曙 王 宇 王卫东 邢宏旺 万栖风
严爱明 彭顺芳 吴长勇 熊 娟 戴小英 郭顺利 马翠玲 蔡玉珍 徐柏芳 刘礼明 朱晓晖 程良武 黄志敏 段辛梅 袁梅英 熊友胜 彭书生 柯希强 汪志超 卢志勇 陈敬富 阮雪娇 余文圣 伍新明 程小林 毛建红 吴朝华 李朝军 叶淑娟 孙丽华 李冬梅 刘向东 段辛准 艾国长 谢立新 徐 鑫 陈晓荣 聂 钢 马加良 何哲学 杜 馨 陈益初 周 玲 吴亚鸾 李凤亭 蔡战骜 杨松国 袁军成 伍永喜 冷建军 石义明 董才定 沈典俊 王爱荣 侯超峰 柯 岩 贺加全 尹卫军 柯勇进 邢海泉 余晓光 周小平 黄福珍 何志亮 黄春华 陈茂林 姚秋平 卢海涛 罗峥嵘 骆训炎 柯于其 程洪福 黄 鹏 李 娟 程慧东 柯于明 鲁志军 冯美成 胡宏河 柯爱秀 吴文芳 陈小强 王 晴 崔海涛 柯昌龙 黄 凯 高秋香 郭海安 谢少安 程良军 江乐平 孙四海 肖本鉴 张红中 梁素芳 陆月 英 闵金铃 左小玲 黄明会 詹 红 张嘉勇 李勇乔 戴绍云 解厚霞 阮光兰 杨文惠 张爱梅 吴 彬 詹美英 柯有宝 柯春红 黄学军 罗 兰 何朝霞 柯先花 饶海燕 董美南 王能国 舒忠章 陈慧靓 吴亚军 雷和平 明翠莲 朱本炎 桂俊红 程良洲 明道荣 李春生 骆训树 邹红霞 吴惠妍 陆新春 杨 良 张晓明 李晓俊
篇六: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
:2012 年度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79 人)
湖北省农科院(32 人)
研究员 :
何建军
徐有海
熊又升
郭
英
甘宗义
徐育海
张
舒
蓝家样
万
鹏
副研究员 :
邢美华
张
鹏
索效军
于
翠
吴金平
王会良
毕延震
秦丹丹
仝
铸
刘翠君
张兴中
孙
华
陈启亮
罗
玲
彭成林
陈
泠
周
雷
梅
新
吴
艳
田
宏
程贤亮
殷玮琰
闵
勇
湖北省科技厅(11 人)
副研究馆员 :
张红萍 副研究员 :
陈
宇 王尚勇
高级工程师:
黄朝顺 倪海燕
张海鹰 王春秀
刘延滨
杨梅云
高平
王锋
湖北省国资委(1 人)
研究员 :
章雁 湖北省环保厅(8 人)
高级工程师:
孙瑞林
文朝志
李
涛
王玲玲
胡睿 黄霞
袁连新
望志方
湖北省林业厅(4 人)
研究员 :
蔡晟
潘磊
副研究员 :
徐红梅
李玲
武汉钢铁研究院(3 人)
研究馆员 :
袁宇峰 蒋玲 副研究馆员 :
王兴连
湖北省中医药大学(2 人)
副研究员 :
孙江桥
沈绍武 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 人)
研究员 :
彭长征 姜胜斌 副研究员 :
彭涛
章小林
雷军
高级工程师:
向武
武汉市(2 人)
研究员 :
刘志伟 副研究员 :
汤华波 黄石市(3 人)
高级工程师:
唐大平
刘蓬
曹阳 宜昌市(2 人)
高级工程师:
卢勇 吴佑琼
荆门市(4 人)
高级工程师:
徐华
程劲华
吴春艳
郭红霞 荆州市(1 人)
高级工程师:
陈兵
篇七: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编
IS2012 编码规则( 湖 北 )按照部要求, 制定我省编码规则。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确保单位编码唯一且不重复。
一、 编码结构 编码共 18 位。
XXXXXX 0 X XX XX XXX XXX
单位自 主编码( 3 位)
单位排序码( 3 位)
单位序列代码( 2 位)
省人社厅各处室、 单位代码( 2 位)
省级识别码( 1 位)
部级识别码( 1 位)
行政区划代码( 6 位)
二、 编码解释 1、 行政区划代码:
参照国标码, 详见表一。
2、 部级识别码:
固定为 0。
3、 省级识别码:
省直单位此位统一为“1”, 各地级市( 包括省直管市及林区)
及以下单位此位统一为“0”。
4、 省人社厅各处室、 单位代码( 业务识别码):
详见表二。
5、 单位序列代码:
详见表三。
6、 单位排序码:
详见表四。
7、 单位自 主编码:
留给各省直单位( 含部分省属企业、 院校)使用,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内部的填报单位进行编码, 要做到编码不重不漏。
表一:
湖北省行政区划代码 代 码 行政区划 代 码行政区划 代 码行政区划 420000 湖北省 420525远安县 421022公安县 429900 湖北省省本级 420526兴山县 421023监利县 420100 武汉市 420527秭归县 421024江陵县 420199 武汉市市本级 420528长阳土家族自 治县421081石首市 420101 市辖区 420529五峰土家族自 治县421083洪湖市 420102 江岸区 420540东山开发区 421087松滋市 420103 江汉区 420581宜都市 421040荆州经济技术开发420104 硚口 区 420582当阳市 421100黄冈市 420105 汉阳区 420583枝江市 421199黄冈市市本级420106 武昌 区 420600襄阳市 421101市辖区 420107 青山区 420699襄阳市市本级 421102黄州区 420111 洪山区 420601市辖区 421121团风县 420112 东西湖区 420602襄城区 421122红安县 420113 汉南区 420606樊城区 421123罗田县 420114 蔡甸区 420607襄州区 421124英山县 420115 江夏区 420624南漳县 421125浠水县 420116 黄陂区 420625谷城县 421126蕲春县 420117 新洲区 420626保康县 421127黄梅县 420140 东湖高新开发区 420640高新技术开发区 421181麻城市 420141 经济开发区 420682老河口 市 421182武穴市 420142 武汉东湖生态风景区 420683枣阳市 421200咸宁市 420143 武汉化学工业区 420684宜城市 421299咸宁市市本级420144 武汉新港 420700鄂州市 421201市辖区
代 码 行政区划 代 码行政区划 代 码行政区划 420200 黄石市 420799鄂州市市本级 421202咸安区 420299 黄石市市本级 420701市辖区 421221嘉鱼县 420201 市辖区 420702梁子湖区 421222通城县 420202 黄石港区 420703华容区 421223崇阳县 420203 西塞山区 420704鄂城区 421224通山县 420204 下陆区 420740葛店开发区 421281赤壁市 420205 铁山区 420741鄂州经济开发区 421300随州市 420222 阳新县 420800荆门市421399随州市市本级420281 大冶市 420899荆门市市本级421301市辖区 420240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420801十堰市 市辖区421302曾都区 420300 420802东宝区421381广水市 420399 十堰市市本级 420804掇刀 区421321随县 420301 市辖区 420821京山县422800恩施土家族苗族自 治州420302 茅箭区 420822沙洋县422899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本级420303 张湾区 420840屈家岭管理区422801恩施市 420321 郧县 420881钟祥市422802利川市 420322 郧西县 420900孝感市422822建始县 420323 竹山县 420999孝感市市本级422823巴东县 420324 竹溪县 420901市辖区422825宣恩县 420325 房县 420902孝南区422826咸丰县 420340 武当山特区 420921孝昌县422827来凤县 420341 经济技术开发区 420922大悟县422828鹤峰县 420381 丹江口 市 420923云梦县429000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420500 宜昌市 420981应城市429004仙桃市 420599 宜昌市市本级 420982安陆市429005潜江市 420501 市辖区 420984汉川市荆州市 429006天门市 420502 西陵区 421000429021神农架林区 420503 伍家岗 区 421099荆州市市本级
420504 点军区 421001市辖区
420505 猇亭区 421002沙市区
420506 夷陵区 421003荆州区
表二:
省人社厅各处室、 单位代码 序号 单
位 编
码 备
注1 办公室 XXXXXX 01 01XXXXXXXX
2 政策法规处 XXXXXX 01 02XXXXXXXX
3 规划财务处 XXXXXX 01 03XXXXXXXX
4 就业促进与 失业保险处 XXXXXX 01 04XXXXXXXX
5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XXXXXX 01 05XXXXXXXX
6 职业能力建设处 XXXXXX 01 06XXXXXXXX
7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处 XXXXXX 01 00XXXXXXXX 注 1 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XXXXXX 01 00XXXXXXXX 注 1 9 劳动关系处 XXXXXX 01 09XXXXXXXX
10 工资福利处 XXXXXX 01 00XXXXXXXX 注 1 11 工伤保险处 XXXXXX 01 11XXXXXXXX
12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XXXXXX 01 12XXXXXXXX
13 调解仲裁管理处 XXXXXX 01 13XXXXXXXX
14 劳动保障监察处( 局)
XXXXXX 01 14XXXXXXXX
15 省人才中心 XXXXXX 01 15XXXXXXXX
16 省养老保险局 XXXXXX 01 16XXXXXXXX
17 省劳动就业局 XXXXXX 01 17XXXXXXXX
18 省信息中心 XXXXXX 01 00XXXXXXXX 注 1 19 省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 XXXXXX 01 19XXXXXXXX
20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XXXXXX 01 20XXXXXXXX
注:
1、 为方便各省直单位人事处统一报送人事统计报表, 凡涉及人事报表接收的处室统一采用编码 XXXXXX0100XXXXXXXX。
表三:
单位序列代码 序号 序
列 编码 备注 1 党委 XXXXXX 01 XX 01XXXXXX
2 人大 XXXXXX 01 XX 02XXXXXX
3 政府 XXXXXX 01 XX 03XXXXXX
4 政协 XXXXXX 01 XX 04XXXXXX
5 法院 XXXXXX 01 XX 05XXXXXX
6 检察院 XXXXXX 01 XX 06XXXXXX
7 民主党派 XXXXXX 01 XX 07XXXXXX
8 人民团体、 群众团体 XXXXXX 01 XX 08XXXXXX
9 部分派出机构 XXXXXX 01 XX 09XXXXXX
10 部分省属企业 XXXXXX 01 XX 10XXXXXX
11 部分省属院校 XXXXXX 01 XX 11XXXXXX
表四:
单位排序码 序号 序列 单位列表 编码 序列 排序 自主 编码 1 党委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 会机关 429900 01 00 01001 000 2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002 000 3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003 000 4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004 000 5
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005 000 6
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 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06 000 7
中共湖北省委政策研究室
007 000 8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 会办公室
008 000 9
中 共湖北省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 共湖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09 000 10
中 共湖北省委台 湾工作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010 000 11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 会
011 000 12
中 共湖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012 000 13
湖北省信访局
013 000 14
中共湖北省委老干部局
014 000 15
中 共湖北省委机要局 ( 湖北省密码管理局)
015 000 16
中 共 湖 北 省 委 保密 委 员 会办 公室( 湖北省国家保密局)
016 000 17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湖北省行政学院 017 000
序号 序列 单位列表 编码 序列 排序 自主 编码 18
湖北日 报传媒集团( 湖北日 报社)
018 000 19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429900 01 00 01019 000 20
湖北省档案局( 馆)
020 000 21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 湖北省中 华文化学院)
021 000 22 人大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办公厅 429900 01 00 02001 000 23 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429900 01 00 03001 000 24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002 000 25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
003 000 26
湖北省教育厅( 中 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 会)
004 000 27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005 000 28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 会
006 000 29
湖北省公安厅
007 000 30
湖北省国家安全厅
008 000 31
湖北省监察厅
009 000 32
湖北省民政厅
010 000 33
湖北省司 法厅
011 000 35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012 000 36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13 000 37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014 000 38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 湖北省核安全局)
015 000 3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 建没厅
016 000 40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017 000
序号 序列 单位列表 编码 序列 排序 自主 编码 41
湖北省水利 厅( 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湖北省湖泊局)
018 000 42
湖北省农业厅
019 000 43
湖北省林业局 429900 01 00 03020 000 44
湖北省商务厅
021 000 45
湖北省文化厅
022 000 46
湖北省卫生厅
023 000 47
湖北省人口 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024 000 48
湖北省审计厅
025 000 49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026 000 50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027 000 5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028 000 52
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029 000 53
湖北省体育局
030 000 54
湖北省统计局
031 000 55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32 000 56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湖北省版权局)
033 000 57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34 000 58
湖北省旅游局
035 000 59
湖北省粮食局
036 000 60
湖北省物价局
037 000 61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38 000 62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039 000 63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040 000
序号 序列 单位列表 编码 序列 排序 自主 编码 64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湖北省民防局)
041 000 65
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042 000 66
湖北省支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 会办公室( 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429900 01 00 03043 000 67
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044 000 68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045 000 69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46 000 70
湖北省监狱管 理局 ( 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
047 000 71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048 000 72
湖北省公务员 局
049 000 73
湖北省征兵办公室
050 000 74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051 000 75
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 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052 000 76
湖北省移民局
053 000 77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054 000 78
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055 000 79
湖北省南水北调建设管理局
056 000 80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057 000 81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058 000 82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
059 000 83
湖北省测绘局
060 000 84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 会办公室
061 000 85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062 000
序号 序列 单位列表 编码 序列 排序 自主 编码 86
湖北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063 000 87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064 000 88 政协 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429900 01 00 04001 000 89 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429900 01 00 05001 000 90 检察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429900 01 00 06001 000 91 民主 党派 中 国国民党革命委员 会湖北省委员会机关 429900 01 00 07001 000 92
中国民主同盟湖北省委员 会机关
002 000 93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 会机关
003 000 94
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北省委员 会机关
004 000 95
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员 会机关
005 000 96
中国致公党湖北省委员 会机关
006 000 97
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 会机关
007 000 98
台湾民主自 治同盟湖北省委员会机关
008 000 99 人民团体、 群众团体 湖北省总工会 429900 01 00 08001 000 1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 会
002 000 101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003 000 102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04 000 103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005 000 104
湖北省作家协会
006 000 105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007 000 106
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008 000 107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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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
0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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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011 000 110
中 国国际贸 易 促进委员 会湖北省分会( 中国国际商会湖北商会)
012 000 111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013 000 112
湖北省红十字会
014 000 113
湖北省黄埔军校同学会 429900 01 00 08015 000 114
湖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016 000 115 部分派出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湖北省委省政府驻京群众工作办公室)
429900 01 00 09001 000 116
湖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002 000 117
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003 000 118 部分省属企业 湖北长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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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002 000 1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3 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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