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对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的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避免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 1.总工程师室负责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培训和指导。
2.监理管理部负责对项目监理组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监督管理。
3.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第一责任人。相关监理人员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及分工履行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三、工作流程 ①进行危大工程识别→②审查确认危大工程和危大工程调整→③明确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监理人员分工和督促检查→④掌握危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⑤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⑥审查专项施工方案→⑦编审专项监理实施细则→⑧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交底→⑨审查与危大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安全管理资料→⑩检查危大工程开工条件和施工条件→⑪危大工程信息报告→⑫检查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⑬核查危大工程验收手续和按规定进行危大工程验收→⑭及时处置发现的安全隐患→⑮应急处置→⑯监理报告→⑰建立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四、实施要求 (一)进行危大工程识别
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从业人员进行危大工程识别。
2.工程项目的危大工程,原则上应依据建设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第一条及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进行识别。
3.水利工程等其他建设工程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对危大工程范围另有规定的,应遵从其规定。
4.上海市在依据建设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第一条及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基础上,《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沪住建规范〔2019〕6 号)第二条及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中增设了改扩建工程中承重结构拆除工程、包含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工程等 2 项危大工程范围。
(二)审查 确认 危大工程 和危大工程调整
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应审查确认施工单位
报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确认报审表》和《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
2.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条件发生变化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应审查确认施工单位补报调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确认报审表》和《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
3.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应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危大工程网上申报信息。
(三)明确 危大工程 监理施工安全 监督的监理人员分工 和督促检查
1.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审查/审核确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确认报审表》、《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及施工单位填报的危大工程网上申报信息,安排每一项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当安排数名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同一危大工程的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时,应明确每一名监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及分工。
2.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监理人员的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质量。
(四)
掌握 危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1.总监理工程师应掌握每一项危大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
2.危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可通过下列途径掌握:
1)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2)危大工程申报信息; 3)每周监理例会; 4)交谈询问等。
(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危大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及附件。
2.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前,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及特种作业操作证。
(六)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1.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论证会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论证报告意见(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督促施工单位履行规定程序。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经修改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4.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理人员(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及分工,负责某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从业人员,以下均同)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施工方案交底。
(七)
编审 专项 监理实施细则
1.每一项危大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2.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参与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原则上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在
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前完成编审。
4.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危大工程的工程概况与特点; 2)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依据; 3)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流程; 4)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检查方法、巡查频率; 5)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6)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措施; 7)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5.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工艺技术(如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中某部位梁/板的采用的支架类别,底支座/垫板形式、规格、尺寸,纵/横向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垂直/水平剪刀撑布置位置和布置方式,连墙件材料、布置位置等施工参数)是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中监督要点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
专项 监理实施细则交底
1.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编审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负责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交底记录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危大工程名称和部位; 2)交底人签名; 3)交底日期; 4)交底内容; 5)被交底人签名。
2.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中的监督要点和检查方法是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交底的主要内容。
(九)
审查与危大工程有关的材料和 安全管理 资料
1.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附件,按规定需复试的材料由见证人员负责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试。
2.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前,相关监理人员应审查/检查施工单位报送/提交的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十)
检查危大工程 开工 条件 和施工条件验收
1.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前,相关监理人员应检查危大工程开工条件(如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施工作业前,基层承载力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基层已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立杆定位放线等)。
2.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前,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理人员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危大工程施工条件验收表》。
(十 一 )
危大工程 信息 报告
1.项目监理组每月向监理管理部报送《监理月报》时,应随《监理月报》报送《危险性较大工程月度计划》。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开工前 3 天,总监理工程师应向监理管理部报送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拟开工的危大工程名称和部位; 2)危大工程概况; 3)危大工程开工日期; 4)危大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情况。
(十 二 )检查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1.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2.相关监理人员应按照专项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监督要点、检查方法、巡查频率,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和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巡查。
3.巡查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和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情况时,应抽查施工单位人员登记、带班、现场监督巡视情况,作为监理专报内容之一。
4.当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存在较大/较多安全隐患时,应加大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巡查频率。
(十 三 )
核查危大工程验收手续 和 按规定进行危大工程验收
1.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类危大工程的验收,参加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验收的工程的验收。
2.未明确项目监理组参加验收的危大工程,相关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危大工程验收手续。
(十 四 )
及时处置发现的安全隐患
1.项目监理组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其进行整改。
2.项目监理组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应要求其暂停施工作业。
(十 五 )
应急处置
危大工程发生险情/事故时,项目监理组应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十 六 )
监理报告
1.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应实施危大工程监理专报制度。
2.项目监理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作业,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不停止施工作业的,项目监理组应及时按照规定实行紧急报告。
(十 七 )
建立危大工程 监理施工 安全 监督档案
1.项目监理组应建立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2.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人负责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档案,每一项危大工程应单独建立一卷/册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档案。
3.每卷/册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档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2)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3)施工单位报送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资料; 4)监理行为资料。
五、公司管理 1.总工程师室负责危大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培训,支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支持项目监理组处理与危大工程有关的重大技术问题。
2.监理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危大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抽查。
3.监理管理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质量巡视检查时,应抽查项目监理组对危大工程按照工作流程和实施要求进行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情况。
4.监理管理部收到项目监理组报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开工书面报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抽查,专项抽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监理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交底情况,即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交底的有效性; 2)危大工程开工条件情况,即危大工程实际开工条件和项目监理组报送的开工条件检查情况的一致性; 3)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即危大工程施工作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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