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意识形态备案表
新闻信息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促进新闻宣传工作良性发展,现就新闻稿件宣传审批工作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检察信息、新闻宣传范围:
(一)全院关键性活动;
(二)全院检察工作重大举措;
(三)全院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技术创新动态,改革的措施、效果;
(四)全院突出的工作成效和经验;
(五)全院办理的社会广为高度关注,具备典型意义的案件及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六)先进集体、典型人物事迹;
(七)其它事项。
第三条
检察信息报送相关规定:
(一)各部门一般性简讯,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审核盖章后,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查审核盖章。最后,抱持发文审核单将简讯稿交办公室统一撰述。
(二)为确保简报的时效性,简报稿件报审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必须当天报送的简讯必须及时报送。
第四条
新闻稿件上报有关规定:
(一)各部门一般性对外宣传新闻稿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后自行向新闻媒体投稿。审批单连同新闻稿部室需留存备查。
(二)马营镇新闻报道的案件应当严格把关,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须要重点审查,层层审核后方可以对外宣传报道。审核单联同新闻稿部室须要存留备查。
(三)干警个人以我院名义或者挂名我院字样向外投递新闻稿件,需按照部门新闻稿件审批程序执行,经部室负责人和分管层层审批审核后方可投稿宣传。审批单连同新闻稿需报至部室留存备查。
第五条
“两微一端”上报有关规定:
(一)院机关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信息发布统一由政治部负责,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二)拟将公布有关本院信息,先由所在部门信息联络员核对《截稿审批表》,按照表格建议审查审核盖章后,交给政治部展开公布。
(三)重大敏感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由政治部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发布。
(四)牵涉我院关键性、脆弱和社会关注度较低的案(事)件信息,由本院检察长审查核发并呈报上级院领导审核后公布。
(五)官方微信应注意用语,表达准确,善于使用网络语言;审慎应对敏感话题,避免发表偏颇、模糊和易引发误解的言论;慎重转发信息,不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
(六)干警个人不容许以本单位名义启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创设直播平台等,个人自媒体内公布有关我院案件和工作的,以及含有本单位字样的,或者职务代理单位字样的,须要经部室负责人和分管审核,并存留审核单备查。
第六条
以党组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第七条
以下四种案件,虽为一般性普通案件,但一律暂缓报导,亦不提供更多材料:牵涉社会脆弱问题的;可能将影响我县形象的;可能将影响案件办案、审查批捕、控告的;上级建议的。
第八条
检察信息、新闻内容要真实、客观,新闻宣传工作实行文责自负的原则。因不实报道或不当报道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应及时将情况报办公室,启动舆情应对预案。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院办公室形成舆情报告上报市院办公室。
第九条
举行新闻发布会、拒绝接受媒体访谈,非政府网上专访等宣传活动,必须经过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层报检察长批准后,后方可以展开。未经核准,本院工作人员一律严禁拒绝接受媒体专访,严禁向媒体提供更多与检察工作有关线索、素材等。经审批同意拒绝接受媒体专访后构成的检察新闻宣传稿件,须经分管院领导盖章审批同意后方可以报导。
第十条
对于违反检察新闻宣传审批程序、擅自进行报道、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检察工作相关线索、素材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院政治部负责管理表述。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官方条例》明确规定:信息官方严禁牵涉国家秘密;行政机关在官方政府信息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激进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将官方的信息展开审查。我局特制订审查制度如下:
一、凡需对外公开的本单位的信息、文件、影像资料等都要经主管领导及局长审核、签字(填写信息保密审查单)
必要时必须报分管县长及保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官方。任何个人严禁私自对外官方、公布任何信息。对于已审查公布的信息及审查意见都由局办公室统一存留备案。
二、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
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同会商后,制订出来明确要求后方可以实行。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要求
我局必须努力做到审查工作存有领导分管、存有部门负责管理、存有专人实行。按照“谁官方、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管理,先审查、后官方”的原则,全面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制,保证国家机密信息不官方,官方信息不国家机密。
为进步提高我院新闻信息发布质量,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使新闻信思发布规范化、制度化,更好的为我院宣传工作服务,严防新闻信息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信息公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新闻信息有关管理规定及保密法规;
二、新闻信息发布严格审查核对,确保发布新闻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新闻信息公布审查必须报我院领导审查,经我院领导审查通过后方可以公布;(牵涉维稳需报河南工学院宣传部审查)
四、新闻信息发布者在经领导审核通过后必须及时发布,确保新闻信息及时准确;
五、发布者严禁随意修正审查后的公布内容;
六、新闻信息发布后,发布者必须保留原稿及新闻信息审批表,并对新闻信息内容核对检查,确保无任何错误,同时进行发布人和时间内容登记;
七、新闻信息审核,必须采用本院新闻信息审批表;
八、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新闻信息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发布;
九、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继续执行。
篇二:意识形态备案表
附件1**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计划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形式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主办单位
主讲人
主讲人类别
参与人数、范围
活动计划举行时间、地点(线上/线下)
备注
xxx
XX学院/部门
如:100人
X月x日上午x时至x时x教学楼等
填报人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备注:1.主讲人类别为:校内人员;市内人员或国内非知名人员;国内省部级以上领导或国内知名人员;国(境)外人员以及驻华使(领)馆官员。
2.请于每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所在单位下一个月活动计划情况。填好后请将文档命名为
“**学院讲座、论坛等活动计划表-某某学院(部门)-某年某月”再以邮件形式发到邮箱*****************,“某年某月”填写计划的年份、月份,比如今年9月份报送10月份的计划,则填为“2021年10月”。
3.“讲座、论坛等活动”指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以及师生接受国(境)外基金资助、与国(境)外组织开展或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
附件2**学院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主讲人(报告人)身份审查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护照号
工作单位
学术领域
性别
国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主要审查内容
1.报告人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2.报告人的一贯表现如何?其在学术领域是否存在违反政治原则的思想观点?如有请列出。
3.报告人是否适合担任学术活动主讲人?
报告人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有多个主讲人的,须做到“一人一审查”
申办单位意见
附件3**学院
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活动申报表
(主讲人为境内人员)
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论坛□
其他
主办□
承办□
协办□
活动地点(线上/线下)
人数规模
联系电话
申办单位:
年第
场
总第
场
活动名称
活动性质
参加方式
活动时间
参加人员
活动负责人
专项资助□
重点学科□
科研平台□
创新团队□
科研项目□
经费来源
自
筹□
其
他
姓名
职称
职务
研究方向
主讲人
身份证号/(报告人)
简介
护照号
所在单位
(可另附页说明)
对报告会报告内容、研讨会发言提纲、讲座内容、论坛论文审读情况
1.须填写清楚:何时、何地、何人进行的审查;审查结果如何?
2.另附校外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介绍、报告内容大纲提要;研讨会发言提纲和摘要;讲座讲稿或课件等材料。
申报学院党总支/二级单位科研处意见: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保卫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审核意见:
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意党委书记意见: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学院
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活动过程记录表
(主讲人为境内人员)
承办单位:
活动名称
活动性质
讲座¨
讲座类型:学术型□
素质型□
励志型□
科普型□
其他
报告会□
研讨会□
论坛□
其他
参加方式
主办□
承办□
协办□
活动主持(组织)人
主讲人姓名
参加人员及人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内容
摘要
(活动过程记录可另附页)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学院党总支/二级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活动须做好现场记录;2.如有多个主讲人,需提交所有主讲人的过程记录表,一人一表;3.本表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原件交至宣传部,复印件交至科研处,并自行存档;4.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要做到“现场有人听、过程有人盯、后续有人管”
附件5**学院
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活动申报表
(主讲人为境外人员)
申办单位:
年第
场
总第
场
活动名称
活动性质
参加方式
活动时间
参加人员
活动负责人
经费来源
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论坛□
主办□
承办□
协办□
活动地点(线上/线下)
人数规模
联系电话
专项资助□
重点学科□
科研平台□
创新团队□
科研项目□
自
筹¨
其
他
姓名
职称
职务
研究方向
主讲人
(报告人)身份证号/
护照号
简介
对报告会报告内容、研讨会发言提纲、讲座内容、论坛论文审读情况
隶属单位
(可另附页说明)
1.须填写清楚何时、何地、何人进行的审查;审查结果如何?
2.另附校外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介绍、报告内容大纲提要;研讨会发言提纲和摘要;讲座讲稿或课件等材料。
申报二级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科研处意见: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意见:
党委保卫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书记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学院
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活动过程记录表
(主讲人为境外人员)
承办单位:
活动名称
活动性质
讲座¨
讲座类型:学术型□
素质型□
励志型□
科普型□
其他
报告会□
研讨会□
论坛□
其他
参加方式
主办□
承办□
协办□
活动主持(组织)人
主讲人姓名
参加人员及人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内容
摘要
(活动过程记录可另附页)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学院党总支/二级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活动须做好现场记录;2.如有多个主讲人,需提交所有主讲人的过程记录表,一人一表;3.本表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原件交至宣传部,复印件交至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自行存档;4.活动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要做到“现场有人听、过程有人盯、后续有人管”
附件**学院
职工外出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
等活动主讲人(报告人)审批备案表
邀请单位
邀请单位
联系人
举办时间
活动对象
姓名
主讲人
(报告人)
基本信息
政治
面貌
活动名称
邀请单位
联系电话
地点及人数
性别
职务
职称
所在二级单位
国籍
身份证号
(外籍教职工提供护照号)
报告主题及内容简介:
主讲人(报告人)所在单位意见
宣传部备案
签字盖章:
备案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需附上相关邀请材料,此表一式两份,审批单位、党委宣传部各留存一份
附件申报单位
中方项目
负
责
人
情
况
**学院
接受国(境)外基金资助审批表
姓名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机构
名称
项目所属学院(单位)
性别
研究方向
邮箱
职称
国
(境)
外
合
作
机
构
情
况
机构
国/区籍
机构性质
中文
英文
中文
英文
姓名
项
目
负责人
情
况
性别
国/区籍
永久居住
地址
中文
英文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及有效期
中文
英文
币种
担任职务
资金数额
资金来源
官方机构□
科研机构□
非政府组织□
自筹资金□
其他□
国(境)外
讲
座□
专
著□
论
文□
合作研究□
基金资助情合作形式
调研课题□
况
其
他
教
学□
报
告
会□研
讨
会□
论
坛□
合作条件
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报学院党总支/二级单位科研处审核意见:
计财处审核意见:
意见: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审核意见: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党委常委会意见:
意见: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