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发〔2010〕110号(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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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发〔2010〕110号(完整)

 

 皖教秘发〔2010〕 110 号

 关于做好“十二五” 基础教育、 中职教育 基本建设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省属普通中专学校:

 为做好“十二五” 期间教育基本建设的项目 储备, 争取中央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的准备工作, 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二五” 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 教发司〔2010〕 60 号)

 的要求, 现将我省“十二五” 教育基本建设摸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摸底内容和范围 ( 一)

 基础教育项目 。

 以促进教育公平, 改善民生为目 标,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 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重点考虑以下项目 :

 1.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①项目 目 标:

 推动校舍安全、达标,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②项目 内容:

 重点解决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多人一铺和校外住宿的突出问题, 留守儿童较多地区校舍紧张的问题, 农村教师周转房短缺的问题等, 同时包括体育

  设施、 食堂、 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

 ③摸底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2. 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建设。

 ①项目 目 标:

 努力满足农村学龄儿童入园需求,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②项目 内容:

 通过改扩建和新建, 加强乡 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独立设置的幼儿园校舍建设,配备必要的辅助设施。

 ③摸底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3.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①项目 目 标: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②项目 内容: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 并配备必要的教学、 康复设备。

 ③摸底范围:

 全省未列入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的项目 。

 ( 二)

 中等职业教育项目 。

 以调整结构和提高质量为重点,从提升教育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出发,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 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0〕 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7〕 7 号), 十一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即将出台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 2008—2012 年)》( 皖政〔 2009〕 83号)

 等文件精神, 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要求, 重点考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主要包括:

 ①项目 目 标:

 增强职业教育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能力。

 ②项目 内容:

 从地区产业结构、 公共服务需求出发, 加强骨干优势专业群基础能力建设,

  适当考虑与 当地民族民间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优势专业群。

 重点是教学用房、 学生宿舍和实习 实训基地建设。

 ③摸底范围:

 全省中职学校。

 二、 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 一)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国家开展“十二五“教育基本建设项目 摸底工作, 是为今后一个时期投资决策、 应急管理和布局调整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落实《规划纲要》 的重要举措。

 摸底情况关系到教育部今后对我省教育相关建设项目 的支持, 中央和省教育项目 资金将优先安排已经列入规划和项目 储备库的项目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 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认真研究, 切实做好“十二五” 教育基本建设项目 摸底工作。

 要根据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编制责任的要求, 抓紧时间开展学校基本建设规划( 包括义务教育、农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在规划的基础上进行项目 摸底, 按指定表格样式( 见附件, 并请从安徽教育网/网上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进行填报。

 ( 二)

 项目 报送要求 1. 需上报的材料 各市教育局需报送: ①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 摸底表( 附件:

 1-4)

 , 其中:

 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 需附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要求见附件表格); 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设项目 汇总表( 附件:

 5-7); ③本市及各

  县( 区)

 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初步方案; ④本市“十二五” 教育发展规划目 标及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初步方案。

 省属普通中专学校需报送:

 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 摸底表 ( 附件 4), 项目 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要求见附件表格), 以及本校“十二五” 教育发展规划目 标。

 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并于 2010 年 7 月 22 日 前报我厅发展规划处, 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tjyx@ahedu. gov. cn。

 附件表格请从安徽教育网/网上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2. 有关说明 ( 1)各市上报的摸底项目 应为规划布点的学校且为 “十二五”规划需建设的项目 , 相关项目 需做好与校安工程、 特教工程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相衔接。

 ( 2)

 摸底项目 的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 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建设项目 摸底范围所指的农村地区为 “大农村概念”, 即县镇+农村; 已列入校安工程计划但未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在该项目 摸底范围之内; 技工学校、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摸底范围之内; 普通高中不在摸底范围。

 ( 3)

 所有填报建设项目 的规划投资均不含征用土地预算。

 ( 4)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中 , 教师周 转房建设标准按35-40 平方米/人测算。

 ( 5)

 新建学校代码按照事业统计教育机构代码规则确定。

  ( 6)

 其他解释说明见各附表的填表说明。

 联系人:

 发展规划处邢安民

 电话:

 0551-2831827 信息中心

 陈 伟

  电话:

 0551-2831886

 附件:

 1. 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建设项目 摸底表 2.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 摸底表 3.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摸底表 4.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摸底表 5. 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建设项目 汇总表 6.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 汇总表 7.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汇总表

 二○一○ 年七月 九日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 年 7 月 9 日 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 3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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