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条例,支部日常工作

时间:2022-09-17 09:1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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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支部日常工作

 

 党支部工作条例 支部日常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大学校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斗争堡垒和党员先锋榜样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形,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的党支部,是党在学校中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是所在单位的政治核心和斗争堡垒,是党联系师生职员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党支部在上一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

 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即可建立党支部。

  第三章

 党支部的要紧任务

 第八条

 各党支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规定的八项差不多任务,同时不同单位的党支部还必须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形,完成不同的任务。

 (一)教师党支部的要紧任务 1、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标。

 2、团结教师、教书育人,支持、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工作,杰出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3、分析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情形,布置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门要关心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4、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证党员权益不受侵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支部斗争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榜样作用。

 5、具体指导和关心少先队、班委会开展工作,持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务的水平。通过党员的榜样作用带动学生,努力完成学生工作各项任务。

 (三)党支部的要紧任务 1、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提升他们的思想素养、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2、加大对党员的教育治理,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督促他们遵守国法和党纪政规,勤政务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3、教育人员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职员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增强治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4、抓好对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养,加大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行政领导,努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6、认真做好入党主动分子的考察、培养教育和进展党职员作。

 第九条

 党支部对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治理和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四章

 支部党员大会

 第十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要紧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打算措施。

 (二)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

  (三)讨论决定进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咨询题。

 第十一条

  支部党员大会在本支部范畴内拥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这些权力要受到上级党组织的制约。

 第五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同意它们的监督。

 支部委员会一样由 3 至 5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7 人。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标。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党支部的工作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形,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形。

 (二)加大对党员的教育、治理和监督。组织上好党课和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负责召开支委扩大会、党小组长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收缴党费;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就本支部组织的重要活动、进展新党员、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等重要咨询题,向支部党员大会提出初步意见;就本部的举荐、选拔、培养、考核,向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就本支部所在单位人员出国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初步意见。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职员的思想情形,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统战、保密、政治和群众工作。

 (六)具体指导党小组的工作,负责和谐各党小组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动身的原则。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加大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学习,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支委成员岗位责任制,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群众、批判与自我批判的优良作风,加大团结,相互支持,使支部委员会成为党支部的坚强核心。

 第六章

 党员的教育和治理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差不多理论、党的差不多路线和党的差不多知识教育,关心党员自觉改造世界观,加大党性修养,从思想上真正入党,努力成为合格党员。

 第十八条

 党员教育可采取上党课、组织党员进党校学习、个不谈心、组织党员自学以及多种多样的形象化教学等形式。

 第十九条

 党员治理的具体工作要紧是:划分党小组,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组织关系,搞好党员统计等。

 第二十条

 健全党组织生活,是加大党员治理,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榜样作用的重要措施。党组织生活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一样每月进行一次。

 党支部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同意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做好收缴党费工作。党支部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并专立帐目,严格治理,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形。

 第二十二条

 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职员作者”)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斗争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榜样作用。

 第二十三条

 党员要定期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形,同意党组织的监督。党支部应把组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形,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

 第七章

 进展党员

  第二十四条

 进展党职员作包括对入党主动分子的选拔、培养教育和考察、政审、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和讨论决定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进展党职员作。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要把进展党职员作的重点放在对入党主动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上。要重视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进展党员。党支部对进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入党动机必须严格考察,坚持主动慎重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成熟一个进展一个。

 第二十六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举行会议。对申请人能否入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第八章

 群众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要主动开展群众工作,联系群众,关怀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充分调动宽敞师生职员的主动性。定期对群众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并向党员布置有关任务。每个党员都要联系若干名非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同他们交朋友,团结他们一道工作。

 第二十八

 条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和统战政策,做好知识分子和统战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要加大对本支部所在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各自的章程,主动负责地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第九章

 制度建设

  第三十条

 建立和健全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是搞好党支部建设,提升党支部斗争力的具体措施。党支部应建立以下要紧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在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半月一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党课。“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情形要进行登记,以便上级组织检查。

 (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汇报工作制度。党员每两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形。

 (三)党支部向上级组织汇报制度。党支部书记每月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工作情形,如有专门情形,要及时汇报。

 (四)民主生活制度。党支部全体党员每学期必须过一次党内民主生活;支部委员会每学期终止前必须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将原始记录报送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对党员的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克服自身存在的咨询题,对不合格党员提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处理意见。

 (六)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走访群众家庭,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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