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7篇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xx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带动建档立卡农户持续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局关于印发<xx 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 财农〔2021〕115 号)、《xx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8 号)、《xx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xx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常见问题及绩效目标编制样例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的项目(以下简称“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衔接资金项目要按照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是指国家、省和市各级安排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所支持的项目,主要包括衔接资金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国有贫困农场资金项目、国有贫困林场资金项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以及其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等。
第二条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由县级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结合年度任务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县级审批、报省市级备案、乡镇实施、乡级报账全覆盖。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其主要负责人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改革、民族宗教、林业、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管理相应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报告项目管理有关情况。
第三条
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县抓落实、乡镇(街道)实施、村级配合、工作到村、
扶持到户;
(二)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参与、农户自愿、分工协
作;
(三)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奖优罚
劣。
第四条
项目主要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脱贫村和非贫困村,推动均衡发展。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和不超过 30%的中央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第五条
乡镇(街道)须根据本区域发展与巩固脱贫攻坚年和乡村振兴衔接实施规划,结合本地资源禀赋、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等实际建立完善项目库,并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严格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完善巩固发展长效机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夯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二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在县级政
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第八条
村级组织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拟定项目上报项目实施单位。
第九条
村级拟定上报的项目要求有联系村领导、包村干
部、第一书记、民生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签字认可,在村级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10 天)结束后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第十条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须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需要和参照申报指南,在当年年初提前认真谋划项目和建立项目库,同时对收集的项目信息在公告栏进行公示并报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入库。
第十一条
每年 11 月底前,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行业部门,根据下一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xx 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下一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根据县级下达资金分配文件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按照时间节点从建立的项目库中选定项目上报。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申报同类项目覆盖多个村,申报项目时明确每个村扶持的户数和人数(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户数、人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量。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对选定上报的项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勘察和论证,要充分考虑上报项目可操作性、实效性,涉及有县级及县级以上部门驻村的必须有驻村工作队(组)负责人参加并签字,经确定上报的项目要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或合同,同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和利益联结机制。
第十四条
县业务主管部门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报送项目参照补助标准和结合全县市场行情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认真审核汇总。
第十五条
县业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汇总结果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5 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择优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并下达项目立项、实施方案和资金文件的批复,经批复的项目县乡共同完成备案。
第十六条
县级在批复项目时未入县级项目库的一律不批复。
第十七条
经县级批复的项目,要求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调整,更不能改变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
第十八条
财政衔接资金用修建机耕道、通组路硬化等项目,项目资金在 60 万元以上(含 60 万元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设计、预算后,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原则上应委托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乡镇合作联社或村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自建自营,乡镇或村支“两委”负责协调建设用地和处理群众纠纷,项目竣工报账结束后,根据村民主决策,报项目实施单位开会研究同意,相应提取 1%资金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专项用于本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且有佐证资料印证)。所有财政衔接资金补助 1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评审,报账需审计。财政衔接资金 60 万元及以下用于实施小型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报县级水务部门论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设计、预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原则上应委托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乡镇合作联社或村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自建自营,项目建成后必须加强后续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200 万元(含)以下小型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可参照《xx 省大扶贫条例》规定,可不实行招投标程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设施设备必须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伪造、拆分项目;不得将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项目;除续建项目外,已得到批复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建设内容向其它部门重复申报。
第三章 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二十条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属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没有法律、或者国家和省级规定依据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列举招标规定的服务事项或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农村山水林田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微小型工程项目,村级具
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村级组织自建自营项目应成立由联系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
县级在衔接资金项目谋划、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要结合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求,选择安排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终身追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制。
第二十三条
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应当 10 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受益农户、监督投诉方式等,同时对项目建中、建后、验收及报账进行公示公告。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质保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所有项目及资金全面实行“契约式”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与收益单位及农户签订实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资金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或“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实施,原则应鼓励和支持村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或乡镇合作总社带动实施项目,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进行保底分红的,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应提供不低于农户所占入股资金的固定资产或存款担保,避免项目失败时受益户股金损失。
第二十五条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受协议委托的项目承建单位或者物资供应单位应当按照财政衔接资金补助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项目实施单位交纳项目质量保证金,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照协议规定退还质量保证金或转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金交纳比例、退还时限、违约责任、赔偿事宜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通过协议明确。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做好全程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启动、资金拨付、验收和报账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应当按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一个项目、一个档案”规范装档。
第四章 项目验收、评估和报账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成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主要依据项目方案、预算设计标准等,对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设质量、项目资金投入、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验收。
第二十九条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在 30 万元(含)及以下和实施方式采取直接补助到户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组织自行验收并在 20 个工作日完成报账,县级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抽查 30%项目样本进行复核。
第三十条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在 3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以内(含 200 万元)的,经项目实施单位初验后申请县级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在 20 个工作日完成报账,同时加强后续资产移交和管护运营。
第三十一条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在 2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提请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方可在 20 个工作日完成报账,同时将验收报账结果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并由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后续项目资产移交、确权和管护运营。
第三十二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有:立项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设计方案、询价采购依据、招投标相关文件等,财政衔接资金补助 1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有专家评审意见,报账需审计。
项目验收主要内容有: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综合效益、项目和财务档案资料情况、公示和标牌情况、管护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项目验收评定结果原则上分为优良(80 分以上)、合格(60-79 分)、不合格(59 分以下)三个等次。
第三十三条
项目验收时,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联系村领导、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干部、民生监督员和群众代表等人员要全程参与,并签字认可。
第三十四条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将衔接资金信息及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五条
县级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对项目编制、安排、实施到验收、报账等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第五章 公告公示制度
第三十六条 衔接资金项目要坚持主动、全面公告公示,分级、分类公告公示,真实、及时公告公示的原则,实行“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知晓率。
第三十七条 公告公示内容。
(一)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中央、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项目,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经县级审定的项目库予以公告。
(三)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安排情况。县级对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或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
篇二: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驿镇 2022 2 年中央财政 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石咀驿镇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顺利实施,特制本方案。
一、 项目背景
石咀驿镇地处清涧县北段,与绥德、子洲县接壤,地理环境优越,经济发展具有优势。近年来,石咀驿镇党委立足实际,突出党建引领,以群众受益为目标,积极探索,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各帮扶单位的帮助下,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产业兴镇”的发展之路,全镇逐步实现了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局面。当前,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石咀驿镇党委积极探索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融合促乡村振兴的新路子,将本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用于石咀驿镇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红梅杏交易市场,购买农机项目,维修小杂粮加工车间,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劳动效率,带动群众增产、增收。
二、项目概况
1 1 、项目名称: :石咀驿镇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 2 2 、建设单位: :清涧县石咀驿镇人民政府
3 3 、项目负责人: :惠军 4 4 、建设地点: :石咀驿镇牛家沟村、康家湾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石咀驿镇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 1、石咀驿镇购买农机项目:主要为购买拖拉机、旋耕机、起垄机等农机设备共 10 套。
2、石咀驿镇牛家沟村红梅杏交易市场项目:主要为建设红梅杏交易市场 650 ㎡(大棚式露天集市)。
3、康家湾村杂粮米线生产车间维修项目:主要为小杂粮加工车间基塌陷维修,生产加工车间地基沉降维修、新建排洪设施,新修排洪管涵 80 米。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1 1 、资金投入: :石咀驿镇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100 万元,其中石咀驿镇购买农机项目投资 20 万元、石咀驿镇牛家沟村红梅杏交易市场项目投资 45 万元、康家湾村杂粮米线生产车间维修项目投资 35 万元。
2 2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0万元。
五、建设期限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 六、 预计效益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构建乡村农林
产业发展新格局,为农产品交易提供场所,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提高集体经济综合效益,带动周边农户从中受益、增收致富;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劳动效率,满足农民省时省工的需求,有效改善劳动环境;提升村级基础设施,助推脱贫成果巩固,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篇三: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
发改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林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68 号)要求,实行“因素法”分配,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二、资金使用总量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558 号)精神,下达我区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725 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 2318 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407 万元。整合利通区本级其他方面资金 285.72 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农发行贷款剩余资金 57 万元,上桥镇交回区财政收益性资金 35 万元,区财政售卖剩余安置房款 147.79 万元,区机关事务中心售卖剩余安置房款 32.13 万元,2021 年“雨露计划”项目结余资金 13.8 万元。2022 年下达中央衔接资金和本级财政整合资金共计 3010.72 万元。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支持脱贫村产业发展(1575.47 万元)
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六条(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规定“ 衔接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规定 ,在支持重点村产业发展方面作如下资金安排:
1.安排资金 1205.47 万元,用于支持扁担沟镇移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其中,202.46 万元用于前期土地平整;1003.01万元用于养殖圈棚建设及配套水、电、路等基础实施建设,确保 3 月底移民肉牛入园托养。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3 月 月 30 日前)
2.安排资金 240 万元,用于支持扁担沟镇利原村设施温棚维修改造项目,对村集体设施温棚进行钢架加固、更换卷帘和棚膜、墙体维修加固等。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5 月 月 30 日前)
3.安排资金 90 万元,用于支持扁担沟镇同利村移民种植麒麟瓜和钢葱。
(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5 月 月 10日前)
4.安排资金 40 万元,用于支持扁担沟镇渔光湖村集体和移民种植 100 座日光温室。
(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5 月 月 10 日前)
(二)支持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610 万元)
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六条(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
规定“…… 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规定, ,在支持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作如下资金安排:
1.安排资金 200 万元,用于扁担沟镇利同新村庄点排渍工程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扁担沟镇;完成时限:5 月30 日前)
2.安排资金 200 万元,用于扁担沟镇利原村耕地灌排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实施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时限:5 月 月 30日前)
3.安排资金 210 万元,用于扁担沟镇渔光湖村拱棚维修改造及盐碱地改良项目。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5 月 月 30 日前)
(三)支持“ 十三五”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项目(200 万元)
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六条(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规定:“ ‘ 十三五’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 一站式”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规定, ,安排资金200万元,支持上桥镇涝河桥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
务建设项目,具体用于上桥镇涝河桥村续建设施温棚。
(实施单位:上桥镇;完成时限:5 月 月 30 日前)
(四)支持非脱贫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98万元)
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 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规定 ,在支持非脱贫村发展项目作如下资金安排:
1.安排资金 200 万元,支持板桥乡蔡桥村续建高标准设施温棚,有效带动“十二五”移民群众务工就业、承包种植,不断提高移民收入。
(实施单位:板桥乡;完成时限:5 月 月 30日前)
2.安排 130 万元,支持金积镇金丰社区购买并改造设施温棚,通过承租形式,增加移民收入。
(实施单位:金积镇;完成时限:5 月 月 30 日前)
3.安排资金 68 万元,用于上桥镇劳务移民安置小区锦都城屋顶及设施维修。
(实施单位:上桥镇;完成时限:5 月 月 30日前)
4.安排资金 100 万元,用于郭家桥乡刘湾村金水河湾农业产业园项目设施温棚建设。
(实施单位:郭家桥乡;完成时限:5 月 月 30 日前)
5.安排资金 100 万元,用于古城镇新华桥村设施温棚建设。
(实施单位:古城镇;完成时限:5 月 月 30 日前)
(五)项目管理经费(27.25 万元)
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 县级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过 超过 1% 的比例从衔接资金中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安排解决”规定,提取 2022 年第一批衔接资金2725 万元的 1%,即 27.25 万元,用于支付相关项目管理经费。
(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3 月 月 30 日前)
四、资金使用要求 。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关事项。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项目整体顺利推进。
(二)强化精准使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紧紧围绕过渡期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坚持“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科学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最大效益。要对照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本次下达资金除已明确提取项目管理经费的,其他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下达资金
用于项目方案编制、招投标代理、监理、工程结算等工程项目管理费用。同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在项目完成时限前确保资金支付率达到 97%。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快项目方案编制,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的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任务、时间节点如期完工。同时,要落实好资金使用绩效主体责任,项目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和绩效评价等信息进行区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示公告。
篇四: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工作队关于 x x 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汇报范文x 市交通运输局驻 x 县 x 村乡村振兴工作队自 2021 年 x 月 x 日入驻 x 个月来,在局党组和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工作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村两委干部同心同德共同完成各项工作,用交通综合优势助力乡村振兴。现就 2021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基本情况
x 县 x 乡 x 村位于 x 县 x 乡北部、x 河北岸,面积 x 平方公里,距离 x 市 x 公里、x 县城 x 公里、x 乡政府 x 公里。县道 x 横跨全村,为 x 村主要通道。规划中的 x 通道在 x 村境内有 x 公里,目前已完成征地还未开建。全村总人口 x 户 x 人,村民小组 x 个,有党员 x 人(含驻村队员 x 人),现有村“两委”干部 x 名。(其中 35 岁以下 x名,大专及以上学历 x 名,女性委员 x 名),党建宣传员 x 名。今年4 月份换届后,职数全部配齐,交叉任职的 x 名,党总支书记、主任为一肩挑,班子平均年龄 x 岁,党总支下设两个支部,共 x 个党小组。
二、主要工作举措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政府的部署,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心,突出工作重点、注重精准发力,扎实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领发展全局,常态化召开工作调度会。局主要领导先后四次实地
调研并现场调度,研究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从进驻开始持续开展了以返贫监测、安全饮水、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低保残补、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数据信息、群众知晓等问题为导向调度和布署。
二是紧盯返贫监测,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一人。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管理平台返溃的各类预警信息,主动和各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召开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会议,以会议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积极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对易返贫致贫人员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定期核查清零,坚决守住防止返贫底线。
三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稳步实施三年帮扶计划。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经两次会议研究,高位推动出台了《三年帮扶计划》,确定了稳步推进“三步走”的工作目标。即 2021 年打基础,2022 年促提升,2023 年见成效,依托村情现状设定总体目标为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带动效应明显。做好了 13 个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和 3 个产业发展计划,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正稳步推进。根据 x 乡第十九次人大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就 x 村庄规划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做了沟通,摒弃高大上,以切实可行、经济实用为原则,重点开展 x 乡交通规划、x 村部振兴点、产业布局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等工作。
四是注重党建引领,着力夯实帮扶基层党建基础,发挥 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工作队驻村以来,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开展
了一系列提质增效活动。一是依托村委班子换届,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开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拓展和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并逐步规范台账建立;二是常态化和村两委共同开展党建活动,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9 月份和局农路所、交通信息指挥中心两个单位组织“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交通先行”主题党日活动,我们还会同市教育局驻车胜村工作队邀请省音乐家协会共同创作了歌曲《美丽的 x 坝》,共同宣传推介 x,在 x 县、市派工作队和广大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10 月份和县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完善 x 村部和 x 小学安防设施,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得广大家长、群众拥护。11 月组织 x 村两委干部赴宁都小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拓了两委干部的视野,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增强了干部强村富民的信心。
五是为民办事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根据市、县工作要求,已组织对全村“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问题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目前全村 15 个小组饮用自来水已安装到位,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针对 x 小学课外活动较少,局机关党委会同工作队组织开展了“饮水思源 爱洒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活动,为孩子们捐赠了一批书籍和体育用品,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针对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缺乏关爱,我们组织了希望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圆梦行动,为十四名孩子完成“微心愿”。根据当前干旱、水利设施因年久失修和管理不善,10 个小组缺少生产灌溉用水,工作队会同村干部到现场踏勘,查找问题,并将引入下栏水库灌溉用水作为乡村振兴“基础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协调相关单位彻底快解决灌溉缺水问题。目前,总
投资 100 万元的新建水渠项目即将完工,1200 亩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也在稳步推进。
三、存在不足
1. 防 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对返贫监测“二维码”使用宣传力度不够,农户对“二维码“的知晓率不高,影响了防返贫监测的效果。
2. 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要加强。一是项目建设进度慢,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工作进度慢。
3.公益性岗位和临时就业岗位开发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
1. 落实动态监测责任,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按照监测对象不同困难和帮扶需求,充分村支部的战斗作用,将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有效的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2. 全力推动产业发展,实现提质增效。一是推动乡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二是强化致富带头人培育。狠抓致富带人培育工作,促进致富能人实现帮扶低收入户共同发展致富。三是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发展特色种养、资产物化、土地流转、资产经营等项目,发展村集体经济,实现村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
3. 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帮助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通过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促进我村有劳动能力的适龄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和自主创业,帮助低收入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稳定增收。
4. 不断提升村庄治理水平。落实属地化管理要求,按“有组织、有制度、有服务、有氛围、有队伍”的“五有”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模式。
5. 完善基础设施,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一是畅通农村道路,打通断头路。二是完善健全水利基础设施,发挥农业支撑作用。三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品质,推进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x x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
2022 年上半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一改两为”要求,精准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守牢底线抓排查,常态化防返贫监测和帮扶
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强化“定期摸排、信息共享、综合研判、及时帮扶”的部门联动、上下贯通的监测机制。自上而下预警监测,建立乡村振兴、民政、住建、医保、公安、人社等 xx 个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进行信息共享和比对,找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防范返贫致贫。今年以来各部门共反馈预警信息 xxxxx 条,预警信息均及时反馈相关乡镇开展排查核实。自下而上排查监测,构建“农户自主申报、网格长定期监测,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走访发现,县乡两级核查”的全方位摸排机制。整合村民小组长、
农村党员、乡贤等多支力量,实行多网合一,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网格xxxx 个,常态化开展走访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农户情况,发现问题迅速反馈。推广使用防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自主申请。集中排查牢守底线。我县从 x 月底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印发《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对全体农户开展排查,重点排查九类困难人群、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及疫情影响产业和就业情况,主要目的是发现困难群体,将困难群体纳入监测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排查工作于 x 月底完成,全县共排查农业人口 xx.xx 万户,xx.xx 万人,排查出问题 xxxx 个,新增监测对象xxx 户 xxxx 人,占农业人口 x.xxx%,超过省定 x‰标准。因户因人施策帮扶,精准研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原因,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级分类精准施策,针对其劳动能力及发展需求,落实产业就业扶持、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以来,全县 x.xx 万户 xx.xx 万脱贫人口落实帮扶措施 x.xx 万个,其中教育资助 xxxxx 个、就业帮扶 xxxx 个、低保救助 xxxx、产业补助 xxxx 个。
(二)突出重点抓振兴,持续推进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持续推进项目实施。2022 年已到位财政衔接资 xxxx.xx 万元,其中中央 xxxxx 万元、省级 xxxx 万元、市级 xxx.xx 万元、县级xxxx 万元,已下达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x 个批次,共 xxx 个项目。2022 年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xxx+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决策部署,示范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建设分别投入 xxxx 万元、xxxx万元和 xxxx 万元。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每周两次通报,将时序进度目标完成情况与下年度人居环境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围绕各级反馈问题抓整改。根据国家 xxxx 年考核评估反馈、省自查梳理出的 xxxx 年度具体问题,整合市级督察和县自查出的问题,迅速安排部署,召集 xx 个牵头责任部门业务人员召开会商会,认领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清单,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我县整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级共认领了 x 个方面、xx 个类型、xx 个具体问题,共制定了整改措施 xxx 条,确定整改责任单位 xx 个。同步指导乡镇、村制定问题整改清单。
突出抓好乡村建设。继续加大对出列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全面加快农村通讯、电力、水利、卫生室、图书室、便民服务中心等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财政已安排投入 xxxx 万元专项资金,推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细致落实就业帮扶。2022 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 xxxxx 人,xx 个就业帮扶车间共吸纳就业 xxxx 人,其中脱贫劳动力 xxx 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 xxxx 人。减少疫情对脱贫群众的影响,解决外出打工难的情况,避免出现收入骤减。
(三)汇聚力量同帮扶,构筑全方位防返贫屏障 驻村帮扶方面。继续抓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继续做好中直帮扶单位上交所及省直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开展典型宣传。县直帮扶单位完成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制定,进一步督促落实年度帮扶工作任务,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帮扶联系人,完善全县帮扶联系人台账,帮扶联系人共计 xxxx 人。制定《xx 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工作清单》《xx 县选派工作“六项行动”任务分解清单》;召开全县选派工作推进会,在全县开展选派村村情调研报告评比行动;及时拨付第八批选派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xxx 万元,常态化开展在岗履职督查通报。
县域结对帮扶方面。出台《2022 年县域结对帮扶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县域结对帮扶季度调度会,压实细化工作任务;修订完善县域结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好 2022 年 xx 区 xxxx 万元帮扶资金,下达帮扶资金项目计划,加强项目推进,切实发挥资金绩效;开展 xx 区挂职干部业务培训暨座谈会;我县 x 名县乡村干部、x 名医生集中赴 xx 区挂职锻炼;完成县委主要领导带队赴 xx 区开展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社会帮扶方面。大力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xx 家市属民营企业和 xx 家县属民营企业帮扶 xx 个村。
2022 年我县探索开展“乡贤+”赋能乡村振兴,被国家乡村振兴局作为好做法、好经验,刊发在国家乡村振兴简报第 xx 期,在全国交流。x 月初省乡村振兴局反馈,我县 xxxx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获得“好”的等次。
篇五: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县乡村振兴局宝丰县 2022 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及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竞争性谈判 文件
采
购
人 :
宝丰县乡村振兴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普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 2022 年 年 4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项目资料及要求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宝丰县乡村振兴局宝丰县 2 2022 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及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3-39 2、项目名称:宝丰县 2022 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及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90000.00 元
最高限价:99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二标段 宝丰县 2022 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理服务 990000.00 9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观音堂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区、大营镇、商酒务镇、张八桥镇、赵庄镇、肖旗乡、前营乡、周庄镇、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闹店镇、石桥镇、李庄乡、杨庄镇基础设施及厂房等工程监理服务。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5.4 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人员配备需满足项目要求。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 至 2021 年 4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
办理 CA 证书::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 年 4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 年 4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与为民路交汇处西 50 米路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普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65 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河南中普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 年 4 月 6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 pdf 版电子投标文档(U 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宝 丰 ) 》 登 陆 业 务 系 统 系 统(www.bfggzy.com: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 要求
1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 2022 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设计及监理服务项目 包名称:宝丰县 2022 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2022-03-39 2 2
采购人 名称:宝丰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与为民路交汇处西 50 米路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中普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65 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
4 4
采购需求 观音堂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区、大营镇、商酒务镇、张八桥镇、赵庄镇、肖旗乡、前营乡、周庄镇、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闹店镇、石桥镇、李庄乡、杨庄镇基础设施及厂房等工程监理服务。
5 5
采购预算(最高 投标限价)
990000.00 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7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8
现场勘察 无 9 9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 10 0
投标人提出质疑截止时间 在采购公告结束之日起3日内对招标文件内容中需澄清的疑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
招标人澄清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实质性问题给予答复(如有)。
1 12 2
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 1 13 3
质量要求 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1 14 4
签字或盖章 要求 1. 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 2 .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 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A CA 证书登录平。
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3 3 .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 15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 年
4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地点: :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 16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交到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 17 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1 18 8
中标结果公告期 限 1 个工作日 19
合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预支付监理费总额的 30%;所监理合同工程量完成 70%支付监理费总额的 30%;工程验收合格支付监理费总额的 40%。
2 20 0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22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谈判 范围、 实施 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谈判范围: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实施周期: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 谈 判 的 质量 要求: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踏勘现场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
篇六: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2022-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国乡振发〔2022〕1 号)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2 号)要求,综合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禀赋、生态承载条件、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现状等,结合德钦县具备的优势和制约条件,扬长避短,提出了《德钦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 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第十一届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尊重客观实际和农民主体地位,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好工作机制,“五级书记”抓落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深化农村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严格“四个不摘”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
清单具体化、具体责任化的要求,围绕“五大振兴”和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实施一批补短板和促发展项目,推进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突出效益,打牢欠发达地区整体发展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德钦要实现脱贫攻坚的整体巩固拓展,进一步提高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德钦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改善德钦欠发达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线。着力支持国家、省级、州级、县级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大力发展和壮大德钦的村级集体经济,完成脱贫巩固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目标 截至 2021 年底,全县低收入人口共 7539 户 12344 人,新增“三类人员”100 户 389 人,风险消除 40 户 158 人,风险消除未消除 60 户 231 人。60 户 231 人中脱贫不稳定户 10户 32 人,严重困难户 35 户 140 人,边缘易致贫户 15 户 59人。会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现动态“清零”。
(二)培育农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尊重客观实际和农民主体地位,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确保过渡
期内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使脱贫人口与本地农民的收入比、德钦县农户与全省农户的收入比不断提高,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劳动力稳岗就业,掌握一技之长,确实夯实乡村振兴坚实基础。到 2025 年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村级集体所有制经济全面发展,平均每村经营性收入达到 10 万元以上。
(三)补短板促发展目标 “十三五”以来,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全面推进,但必须看到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对此,我县直面乡村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深入分析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实际,适应发展需求,论证谋划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并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计划项目能够如期开工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程量,支撑投资稳步增长。
三、重点任务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德钦县实际情况,重点围绕特色种植建设项目、特色养殖建设项目、其它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加工物流项目、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服务支撑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乡村公共服务工程、乡
村治理提升工程,把到村、到户、到人与巩固脱贫成果密切相关的项目列入实施方案,分年度组织项目实施,打牢乡村振兴基础。2022-2025 年我局计划主管及实施项目 224个,计划投资 99713 万元(详见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1.特色种植建设项目:在全县发展高原特色种植项目,初步计划 2022-2025 年投入 8863 万元,开展项目 55项。
2.特色养殖建设项目:围绕七大产业开展特色养殖项目,初步计划 2022-2025 年投入 11532 万元,开展项目 30项。
3.其它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主要围绕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帮扶、农田水利设施产业等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计划2022-2025 年投入 8833 万元,开展项目 17 项。
4.加工物流项目:主要围绕全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等,初步计划 2022-2025 年投入 3615万元,开展项目 12 项。
5.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围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等,初步计划 2022-2025 年投入 30695 万元,开展项目 46 项。
6.产业服务支撑项目:主要围绕人才培养、其他产业
等,初步计划 2022-2025 年投入 5260 万元,开展项目 17项。
7.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围绕农村卫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初步计划 2022-2025 年投入 29585 万元,开展项目 44 项。
8.乡村公共服务工程:主要围绕奔子栏镇叶央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古咱小组集体用房建设,初步计划2022-2025 年投入 930 万元,开展项目 2 项。
9.乡村治理提升工程:主要开展数字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计划 2022-2025 年投入 400 万元,开展项目 1 项。
四、政策措施 (一)“一平台三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过渡期重中之重的工作,针对德钦县发展动力不足、产业不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脱贫质量不稳固等问题,应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压倒性位置来抓,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建立“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巩固脱贫成果。
1..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生态特色产业帮扶全覆盖,一是要明确产业发展目标由短期向长期的转变,在产业帮扶上保持稳定的资金投入力度,聚焦整个产业的高质量和长远化、现代化发展,保证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增加产业发展的后发动力,并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
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的发展激发农户动能,带动其自身发展和增收;二是继续加大加快农业、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三是要全面优化地区营商环境,出台相关奖补、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促进产业发展,充分激发生产要素的作用;四是要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加快物流平台建设,促进稳定销售。
2.建立股份合作机制。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各村要依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整合村内各类资源要素,因地制宜的组建集体公司或与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做到“集体资产保护好、市场机制对接好、集体三资盘活好、乡村治理效能好”。并建立公开透明的股份合作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集约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促进三产融合,延长产业链,带动农户稳定增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这一过程中,政府要在政策扶持、规划引导和资金支持等方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鼓励资本和人才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百千万”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按照德钦县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方案》,统筹考虑全县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条件、人口规模、地域特色等因素,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
来,遵循全域建设、全域整治的理念,结合“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打造并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乡村产业兴旺;通过坚持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达到生态宜居;依托教育、文化、科技帮扶达到乡风文明;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群众完成中心任务中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运用好村组党群活动场所的“微阵地”,对乡村开展行之有效的治理。打造一批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乡村风貌特色化、产业发展专业化、生活品质现代化的精品示范村,生活富裕、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形成德钦乡村产业、生态、文化、人才、组织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生活富裕的根本目标。
(三)加强资产管理和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德钦县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结合,加快推进德钦扶贫资产清理,明确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科学有效的动态监测体系,确保德钦扶贫资产安全,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营有效、收益合理、资产合规的现代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德钦县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县、乡(镇)、村领导干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范围,紧扣德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工作需求,借鉴全国其他地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成功经验,始终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为指引,科学设计德钦县考核的体系和标准,有
效衔接德钦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德钦县考核成果的有效运用,把考核结果纳入到问责追责和奖优评先范围,构建考核结果科学运用的鼓励激励机制,从资金上倾斜德钦成效显著的乡(镇)、村,全面起到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德钦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工作,构建常态化的督导工作责任机制。
(四)党建引领乡村建设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好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坚持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落实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德钦县委和政府乡村振兴责任制,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乡村振兴联系制度。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培养“硬”领头人,把乡村振兴第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德钦县干部的广阔舞台。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全方位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科学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德钦县委在乡村工作中统筹各方、牵头抓总的功能,相关部门制定和出台涉农政策尤其是涉及乡村振兴的政策,需要征求德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备案制度。紧扣“五大振兴”,组
建由县委、县政府负责的工作组,建立台账落实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德钦县领导干部系统的激励机制,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村,派遣工作能力强的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工作队伍。高度重视推进德钦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和制度化,提升德钦县基层党组织的乡村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德钦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组织领导助力德钦脱贫人员实现美好生活,推进德钦县的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不同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德钦独特自然资源、民族文化、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推介,提高德钦的知名度,引导外地人来德钦旅游、消费和投资。同时,扩大德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新闻舆论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着力提升新闻报道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报道德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德钦县涉及贫困、农业领域的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准确引导德钦县的网络舆论走向,着力加强和壮大主流媒体声音,促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考核评估 全县要强化考核评估工作,制定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统筹工作上的衔接协调,加强监督考核,对年底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全面落实有关的组织管理措施。
加强县级各部门及各镇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相关资源,充分调动各镇种植大户的积极性,完善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考核要涵盖规划实施前、中、后的全过程,形成长效化、系统化的考核评估机制。同时,运用好考核评估的反馈和激励约束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村“两委”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加大对重大项目审计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标准,严格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程序,强化项目信息公开透明,重视社会监督和绩效评价。
(四)加强方案实施
按照德钦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切实落实方案确立的重点项目、指标任务、帮扶机制以及政策措施等,保证德钦县方案目标的全面落地。德钦县各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简化纳入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程序,在推进德钦县乡村全面振兴中保障脱贫地区的项目优先安排、工作优先落实、任务优先部署。德钦县各乡镇、社区负责实施评估工作和动态监测,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规划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推进德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附件: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汇总)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2 年 3 月 15 日
篇七:驻村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桂农厅发〔2019〕142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11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36 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发〔2019〕119 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专项行动,结合江南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与“美丽南宁”乡村建设、乡村风貌提升、旅游强市建设、补齐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统筹指导,分类实施,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
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2019 年起,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计划用 5 年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江南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0%左右。
2019-2020 年江南区农村“厕所革命”目标如下:
1.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 2 个,分别是江西镇智信村,苏圩镇保联村。
2.改造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 300 座,其中江西镇 110座,苏圩镇 130 座,延安镇 60 座。
3.改造建设 300 户以上自然村屯公共厕所 1 座,为江西镇锦江村麻子畲坡公共厕所改造。
4.改造建设农村集贸市场公共厕所 2 座,为沙井街道三津农贸市场和乐贤生活广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改造。
(三)基本原则 1.。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各镇人民政府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示范引导等,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不能大包大揽,不替农民做主,不搞强迫命令。从辖区实际出发,尊重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习惯,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2. 科学分类、按类考核。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辖区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现状等情况,按照市级考核标准进行推进项目建设及考核验收,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
3.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机制为引领,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发挥乡村规划统筹安排各类资源的作用,充分考虑辖区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特点和农民群众需求,先搞规划、后搞建设,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户用厕所改造为主,统筹衔接污水处理设施,协调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农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
4. 有力有序、务实高效。强化政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进度目标,确保如期完成三年农村改厕任务。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坚决克服短期行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持之以恒将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到底。
二、重点任务 (一)细化分工,明确农村“厕所革命”部门责任。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并负责具体实施户厕改造、整村推进示范村庄实施以及厕所粪污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卫健局负责提供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标准;住建局负责具体实施 300 户以上自然屯公厕改造;经信局负责具体实施农村集贸市场公厕改造建设;财政局负责统筹上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土地增值效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渠道资金,强化整村推进的投入保障;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村庄整体规划与厕所革命实施衔接规划指导工作;“乡村办”负责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 实施主体:各 镇 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 乡村办 ”、 住建局、 经信 局、财政局、卫健 局 )
(二)摸清底数,制定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村厕所现状大摸底,以镇为单位摸清农村户用厕所、300 户以上自然村屯公共厕所、农村集贸市场公共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项目完成期限 2020 年 9 月 30 日,各镇要以农村户厕改造现状调查、农村改厕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农村户厕改造数据核查三次核准数据工作为依据,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库,并在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制定辖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 。300 户以上自然村屯公共厕所由住建局按《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农村公厕规划与建设的通知》(南住建〔2019〕249 号)文件执行,农村集贸市场公厕改造建设由城区经信局按《南宁市商务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南宁市农村集贸市场公厕改造建设项目的通知》(南商务字〔2019〕153 号)文件执行。
( 实施主体:各 镇 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卫健 局 、 住建局、经信 局 )
(三)确定对象,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改厕名单。农村改厕工作要按照“有常住人口、有改厕意愿、有标准
厕屋、有埋下三格式化粪池的空地或有可以安装三格化粪池成品”的“四有”标准,在摸清农村厕所现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整村推进示范村和改厕对象。改厕对象确定的顺序为:无厕所农户优先,有厕所但非卫生厕所的农户次之,再到有卫生厕所但未达到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农户。各地在确定农村改厕对象时,应结合脱贫攻坚、扶贫济困等工作进行考虑。300 户以上自然村屯公共厕所、农村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对象分别由住建局和经信局安排。
( 实施主体:各 镇 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住建局、 经信 局 )
(四)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各镇要结合实际,尊重农民意愿,科学合理选型,积极推广使用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经过试点示范、科学论证之后再全面推开。鼓励厕所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鼓励厕所粪污就地资源化利用,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原则上,农户 5 人以上(含 5 人)户厕改造化粪池原则上不能低于 3 立方米,农户 5 人以下户厕改造化粪池可酌情减少容积,但不得低于 1.5 立方米。农村公厕建设要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与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相结合,科学选址,明确建设要求,便于管理和维护。可按相关厕所标准设计,因地制宜建设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乡村公厕,进一步提升卫生水平。施工建设砖混结构贮粪池时把不渗不漏作为基
本要求,采用一体化厕所产品时注重材料强度和密闭性,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实施主体:各 镇 人民政府;牵头单位:
卫健局 、农业农村局 、 住建局、 经信 局 )
(五)整村推进,同步实施粪污治理。以行政村为单元,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整体规划、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户厕改造、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建立粪污收集运输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逐步建设厕所粪污后端集中处理设施,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2019 年江南区实施 2 个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结合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建设进行整村推进。
( 实施主体:各 镇 人民政府 ;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 卫健 局、经信 局、财政局 )
(六)强化指导,严格农村改厕质量把关。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桂农厅发〔2019〕236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 号)和农村户厕改造基本程序(详见附件 3)要求,规范农村户厕、农村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管理。要采取划片包干,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户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确定户厕位置,指导农户严
格按照改厕标准和流程实施改厕,把好施工关、质量关,做好建成一户、使用一户。要严格把控厕具质量,加强对厕具产品质量的抽检和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农村公厕要严格按照工程相关技术标准建设,相关单位要抓好竣工验收工作。要逐户逐座对改造和新建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进行建档造册,标明改厕户主、改厕时间、改厕类型、技术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管护员和包干干部等内容,留存备查,杜绝弄虚作假。鼓励各地利用信息技术,对改厕户信息、施工过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共厕所、旅游厕所实行定位和信息发布。
( 实施主体:各 镇 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卫健 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
三、资金奖补标准 江南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由自治区、南宁市、城区自筹补助资金组成。
2019年资金共139.74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121.74万元,南宁市配套 9 万元,城区配套 9 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整村推进示范。实施整村推进示范建设 2 个,每个示范村奖补资金 51.87 万元,共 103.74 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资金。资金主要用于规划设计、户厕改造、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联户建造化粪池)、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二)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改造户用厕所 300 座,每座奖补资金 1200 元,共 36 万元。资金构成:自治区资金 18 万
元,南宁市资金 9 万元,城区财政资金 9 万元。
(三)改造建设 300 户以上自然村屯公共厕所。任务 1 座,为江西镇锦江村麻子畲坡公共卫生厕所。已在住建局 2018 年乡村风貌改造项目中实施完成。
(四)改造建设农村集贸市场公共厕所。任务 2 座,为沙井街道三津农贸市场和乐贤生活广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改造。已在经信局单独安排资金下达。
(五)工作经费。从各镇体制内统筹安排工作经费 3 万元。其中,江西镇 1.1 万元,苏圩镇 1.3 万元,延安镇 0.6 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发动、建档立卡、制度建设、验收等开支。
四、资金筹措及管理 (一)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城区承担“厕所革命”奖补主体责任,构建投入保障体系。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区财政要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渠道项目资金,支持改厕和运行管护。加强资金审计监督,规范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部门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改厕。
(二)落实扶持政策。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政策,按有关规定程序和具体奖补方法,将奖补资金落实到符合条件的村、户。各级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存储、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
设施设备建设。
(三)严格资金管理。
一是规范补助标准。农户申请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该厕所必须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三格化粪池、黑灰水分离),同时没有享受过财政补贴。
二是严格资金发放,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促建”的原则,项目补助资金的发放必须经过审核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虚报冒领。
三是严格审核监督,各示范村屯应成立由村民代表、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在各镇政府的直接组织下,负责项目审核、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避免侵害农户利益。
四是严格进度报送,建立工作进度季度报送制度,各镇人民政府于 200 20 年 年 1 1 月起每季末月 8 18 日前汇总当季度情况,并填写 附件 2 2,报至城区农业农村局和“乡村办”(邮箱;邮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厕所革命”是乡村振兴的第一步,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自治区负总责,市级具体调度,县级履行主体责任,各镇具体实施,村两委承担直接责任”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改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强化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
(二)做好督导考核。农村改厕工作列入国务院大检查项目,城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慢、推进不力的镇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深入宣传动员。各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村群众逐步转变陈旧观念和不良生活习惯,逐步养成文明如厕习惯,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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