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5篇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XX区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日渐提高,很多女性成为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区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日渐提高,很多女性成为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已然发挥出女性半边天的作用。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不可否认,但是部分女性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的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很多女性在权益受到侵犯时首先想到的都是向基层妇联组织求援,因此,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妇女权益的维护,是广大妇女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也是妇联组织实现自身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有利于妇联组织更好地转变职能,维护妇女权益,积极参与到公共管理事业中来,促进社会协同治理有效推进;有利于广大妇女更好地受到妇联组织的庇护,充分享受妇女应有的权利,对于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XX 市 XX 区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现状分析 近年来,区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中不断拓展思路,协助区委、区政府在维护妇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六大权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妇女合法权利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1. 妇女政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区妇联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保障好妇女的政治权利。大力加强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长效机制,加大各级妇联干部及女性带头人培训力度,帮助妇联干部及执委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拓展思路,更好地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中,发挥女性所独有的重要作用。
2. 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得到进一步完善。加强社区教育阵地建设,依托“妇女之家”、“巾帼学堂”等载体扎实有效推进妇联工作的开展。社区妇联筹建社区家长学校,依托辖区有效资源,邀请志愿专业人员授课,提高辖区妇女的文化素质、道德素养。近年来,区妇联全面实施美丽巾帼幸福课堂工程,围绕提升妇女文化品位、文明素养、妇女维权等内容,采取定期区级大课堂和向基层配送专题讲座的形式,不断用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全面塑造新女性、新家庭。
3. 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目标超额完成。区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争取各方力量,共同关注和解决妇女民生问题,使女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公共就业服务。针对女性就业特点,开展巾帼创业工程、举办 XX 年 XX 区家政行业技能竞赛、开展“爱心传递,巾帼暖人心”主题捐赠等活动,优化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的环境。全区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从根本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实现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等各项保险政策全覆盖。
4. 妇女的财产、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区妇联定期举办妇联干部培训班,对来自街道、区直、社区、村的妇联干部进行培训。各街道妇联通过学习《反家庭暴力法》、《XX 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XX 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主要内容,掌握了家庭暴力的概念、明确了妇联组织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强化了对家暴加害人管理并跟踪回访、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X 个街道先后建立了 X 个省、市级社区(村)维权示范工作站。创办妇女儿童维权站、建立妇女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联合打造社区维权调解工作室。区妇联与区司法局联合,为全区 X 个优秀社区维权调解工作室与包括 X 名律师在内的 X 名志愿者结成了对子,开创了妇女维权调解工作的新模式。
(二)妇女维护权益的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进基层维权服务,大力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通过法律宣传一条街、报告会、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法律服务咨询、法律讲座、法官民警进社区、看宣传片、悬挂标语等各种有效途径,积极组织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大力宣传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XX 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等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大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维权周、维权月为契机,组织维权服务志愿者进社区开展维权服务和普法活动。
近年来,区妇联创新工作手段,不断加强网上妇联建设,构建“互联网+妇联”工作新格局,全力打造“网上妇女之家”,进一步完善 XX 女性 E 站、XX 娘家公众号和微课群等新媒体平台,实现培训网、联系网、工作网和服务网整体合一,线上线下两条战线、现实虚拟两大空间共同开展工作,达到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目前,全区妇联系统共建立 X 个微博,X 个微信工作群,X 个微信公众平台,有 X 名妇女网评网宣员。
(三)依托“ 妇女之家” 等载体开展丰富的维权活动
区妇联坚持阵地建设不动摇,以“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服务妇女群众的有效载体,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起点规划,实施“妇女之家示范工程”,实现了有形化建家、标准化管家和常态化用家,打造出建设质量精良、管理水平优质、服务水准一流的省级“先进妇女之家”X 个、市级“示范妇女之家”X 个、区级“示范妇女之家”X 个。以丰富的载体活动吸引妇女群众,以有效的服务内容解决妇女所需,提升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针对 XX 区处于城乡结合部,辖区外来务工妇女、流动妇女较多的实际情况,各街道妇联依托“妇女之家”、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站、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纷纷邀请法律方面的宣讲团老师开展讲座,定期邀请“XX 市妇女普法讲师团”成员送法下基层讲座,讲解《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专业律师的现场讲解、案例分析,使广大妇女群众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学习用法律的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家庭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引导家庭进一步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做好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依托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站,认真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家庭矛盾纠纷,及时接待家庭暴力投诉,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员管理档案》。对家庭矛盾纠纷不激烈,没有报警的家庭暴力人员进行系统的跟踪调查了解,及时化解矛盾;对矛盾纠纷激烈,有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积极为家庭提供心理健康、家庭关系指导等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家庭和谐促地区稳定。
二、区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更多地是事前维权,即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女性维权意识,鉴于妇联组织职能的限制,妇联不具备执法权,很多时候在遇到女性维权问题时更多地是调解,而不能有效帮助女性一站式解决问题。
1. 依法维权能力不足 从总体上看,基层妇联组织依法维权能力不足,独立维权效率较低。维权能力不足表现在三方面,一方面是妇联干部自身维权能力不足。区妇联干部维权意识普遍较高,工作热情也很高,但更多地是依靠外界专业律师通过结对子、送讲座等形式进行维权宣讲,对于常见的维权问题和常用的法
律知识,许多妇联干部自身了解的并不透彻,以至于遇到实际问题时无法帮助求助女性解答。在维权过程中,妇联只能是提供相关法律支持,调解夫妻矛盾,其余则需要依靠其他相关机构,因此其对妇女维权的干预作用有限,独立帮助女性维权效率较低。另一方面是由于妇联组织的职能所限,妇联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群团组织,虽然具有维护女性权益的职能,但却不具备执法权,存在一定的尴尬。例如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方面,妇联组织自身能做的就是进行协调劝解,许多时候调解过后依旧不见效果,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需要寻求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帮助。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家庭暴力的公诉制度,受害者需要采取自诉形式,独立承担举证责任。然而,由于受害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取证困难,很少能获取关键证据为自己寻求法律保护。问卷调查显示,妇联干部在遇到家庭纠纷问题时,劝解的占比 26%,入户调解占比 34%,联系专业律师解答的占比 21%,联系公安局、法庭等部门咨询的占比18%,感觉无能为力的占比1%。再者,区妇联的一切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依赖性。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主要职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妇联承担了许多与自身职能不相符的事务性工作,分散了一部分时间与精力。
2. 社会化维权体系不健全
维护妇女权益不仅仅是妇联的职责,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妇女维权应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建立起明确的多部门合作的机制,使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众等各个方面广泛参与,各司其职,协调合作。但目前,我国对妇女维权问题的社会支持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打击犯罪、援助和救治受害妇女更为有效的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权责不明确,又因很多机构之间是平行关系,只能沟通,不存在领导关系,因此即使存在处理不及时的情况,也无法责令其执行。《中华人民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但没有具体写明各部门的职责,因此执行起来责任模糊,例如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在家庭暴力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很多女性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找妇联,再没有其他可以帮助他们的机构,而妇联组织在遇到此类求助时能做的也很有限。现行法律法规对执法、司法、妇联等相关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具体分工尚无具体规定,以致权责不清晰,要么没人管,要么不知怎么管,很大一部分是没有将社会公众组织起来,积极参与到女性维权工作中来。据问卷调查显示,各级妇联组织在开展维权工作时,经常有社会力量参与和帮助的仅占 15.8%,偶尔有过占 70.8%,从未有过的占 13.4%。
3. 源头参与维权机制不完善 基层妇联组织源头参与维权机制并不完善。区妇联组织在加强改革参与和政策参与,畅通妇女诉求渠道等方面还需加大力度,特别是在源头维权阶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广度都有待加强,常态化、普及化宣传机制还不完善。女性权益问题,例如家庭暴力在农村地区发生较多,XX区处于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主要集中在 5 个涉农街道。基层妇联对于妇女维权的宣传一般集中在“三八维权周”、“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时间较短,宣传面较窄,没有达到常态化维权宣传。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每年都通过各种形式向女性进行普法教育,但对于妇女法律权利的教育往往是面向妇女本人,而通常情况下对于不同女性遇到的不同问题没有针对性的讲解,或者大部分受教育的女性是赋闲在家有时间来听讲座的,而对于那些平时上班的女性接触普法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调查显示,基层妇联干部在进行相关维权宣传时,前来参加的职场女性占比2%,全职家庭妇女占比30%,退休老年人占比 39%,社区干部占比 18%,自由职业者占比10%,其他占比 1%。与此同时,受教育的对象不应只是女性,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要具备与妇女有关的法律知识,应该使尊重、保护妇女权益的观念深入每个人心,实现一种全民的法制教育。而通过调查显示,从未参加过维权讲座的男性占比66.5%,超过一半男性在维权宣传方面教育缺失。
地方基层妇联组织维权的政策针对性不强。
三、XX 区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 . 维权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滞后 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是扎根最深、与群众接触最为密切的一支队伍,她们了解妇女群众的真实需求,也代表着妇联干部的形象,因此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必须精明能干。然而,实际工作中,据调查表明,专职妇联干部只有 38 人,占比 22.2%,其余皆是一人身兼数职,导致精力与时间被其他工作分散,没有足够的精力与时间处理妇女工作。再者,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妇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尤其在现阶段维稳、环保、经济等工作受到高度重视的阶段,许多单位妇联组织形同虚设,可有可无,导致妇联工作县区之间、街道之间差距较大。再加上部分妇联干部自身素质能力不高,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妇联工作落实不到位。调查显示,基层妇联组织工作人员较少,1 名工作人员的占绝大多数,占比 66.1%;2 名工作人员的占比 15.2%;3 名工作人员的占比 1.1%;4 名工作人员的占比 2.9%;5 名及以上的占比 3.5%。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中专业法律人才缺乏。以我区各级妇联组织为例,很多妇联干部属于“半路出家”,不具备相关法律知识,专业与工作不对口,不能从专业角度解答求助妇女疑问。再者,即使有相关法律常识,但对于特定领域,比如财产纠纷,家庭暴力等方面缺
乏实际处理类似问题的经验,更多时候只能寻求专业律师求助。
2. 妇联组织官办性的路径依赖 妇联是中国最大的维护妇女权益的群团组织,作为 NGO,本应是独立于政府的自治性组织,但当前我国的妇联组织“官办性”较强。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各级妇联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各级妇联的人事任免权限在各级党委常委会。上一级妇联对下一级妇联仅有业务指导关系,并无直接领导权力。上级党组织在干部任免、经费调拨方面具有更强的控制力,因此基层妇联往往优先完成当地党政的指令性任务,把自己看作政府或政府的代言人。妇联组织在履行职责时既要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还要回应党和政府的角色期待,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但在日常...
篇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妇女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三篇(精选范文)为充分了解基层妇联(本文指乡镇、村妇联)执委作用发挥情况,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7-8 月,市妇联围绕“如何发挥改革后基层妇联执委的作用”这一调研课题,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及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妇联执委改革前后的基本情况
20xx 年,全市妇联系统启动了村妇代会改建妇联(简称“会改联”)、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两项改革工作。改革前,镇、村两级只有极少数乡镇配有执委,村级仅 1 名妇代会主任负责妇女工作。改革后,村妇联平均执委 x 人/村,共新增村执委 x 人;乡镇妇联经过执委扩容,执委由原来 x 人增加为 x 人。
二、改革前后执委发挥作用情况
改革前,由于执委人数较少,基本没有发挥作用。改革中,各地利用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村“会改联”契机,广泛吸纳优秀女性人才担任妇联执委。改革后,基层妇联执委已经成为基层妇联工作的“智囊团”和“领头雁”,巾帼群策群力,推进了妇联改革向纵深发展。
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加强。以“巾帼传习走基层凝聚共识跟党走”为主题,组织基层妇联执委开展“乡村振兴万名巾帼大宣讲”和“巾帼传习走基层”活动,广泛开展农村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去年和今年 1-7 月份共宣讲 x 场次。各级建立执委联系群众制度,妇联执委与辖区内的村(社区)或妇女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社会组织和有代表性的妇女建立联系,定期到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留守儿童活动站、儿童快乐家园,与妇女儿童沟通交流、了解需求、提供服务。
服务妇女群众,形式多样。产业型执委,如:种植养殖业的技术女能手、女企业家、返乡创业的优秀女青年等,帮助留守妇女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引领和带动妇女群众发展产业,助力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小康。功能型执委,如:辖区内女大学生村官、女教师、女医生等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人才,最大限度发挥其才能专长,带领妇女群众开展多形式的活动,营造社会和谐文明之风。凝聚型执委,如:妇女小组长、文明家庭女主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巾帼志愿者、协会女负责人等活跃在妇女群众生活中的女性,带领妇女群众开展日常文体活动、家庭文明建设等,丰富业余生活。这些执委在“文明创建、创新创业、精准扶贫、妇女权
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制约基层妇联执委发挥作用的原因
一是基层妇联专职干部兼职过多。我市妇联干部身兼多职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时间、精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联工作的开展。基层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基层妇联组织存在工作停留在表面现象,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妇女群众搞一些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几次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也较为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更难以有效带领和指导其他执委有效开展工作。
二是多数基层妇联执委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农村从事妇女工作的同志年龄偏大,存在文化素质不高,思想相对陈旧,接受新生事物能力较差,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妇女工作理论掌握不够,运用网络新媒体手段引导妇女能力较弱等问题,大多数执委积极主动履职的热情不够,主动承担妇联工作的意识不强。一些年轻的执委则存在对妇女工作不熟悉,不了解,不知如何承担任务等问题。
三是基层妇联工作经费偏少。虽然市妇联改革方案中已明确提出:推动落实财政保障制度,各级财政将群团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但全市目前仅蒙城县一个乡镇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绝大多数乡镇没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更没有必须保障工作开展的硬性措施和规定,只有开展活动时向政府专题申请活动经费,这就对我们基层妇联工作造成较大的约束和被动,不能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是部分基层党政领导对妇女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对妇女同志的作用发挥认识不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少,专题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少,没有切实把“党建带妇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妇建工作没有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妇建工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比重较低,削弱了妇建工作在基层党建大盘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激发执委履职热情。各级应充分发挥“党建带妇建”作用,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
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支持基层妇联的工作,尤其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居)“两委”应将妇联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财政预算,为妇女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妇联应探索建立完善执委轮值制度,由妇联副主席、执委组成轮值主席团,轮流担任轮值主席并配合妇联主席工作,承担妇联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委履职能力。各级党政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妇联工作,要配齐配强妇联干部队伍,在培养和选拔妇联干部时,将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热爱妇女工作的优秀妇女干部配置到妇联工作岗位上,提高妇联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要尽量避免让专职妇联干部身兼他职、多职,确保基层妇联干部的独立性。多渠道、多形式落实基层妇联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部分优秀基层兼职妇联执委在法律、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等方面有资源和特长,且她们正在为基层妇女提供相关免费服务。建议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让有专长、有实力的兼职基层妇联执委能承接公共服务项目。一方面,让执委所在的组织有资金保障,能更常态、更有效地服务妇女儿童;另一方面,能更好地激发执委工作热情,稳定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同时,要加大对妇联干部、执委的培训力度,妇联要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联干部、执委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执委履职渠道。完善信息平台,坚持网上网下共建“妇女之家”,打造妇女群众的共同家园,借助妇联通、QQ 群、微信等新媒体建立线上妇女群众“联系群”“朋友圈”,宣传妇联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基层妇联执委会议事工作制度,明确执委会议事原则,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级妇联组织的工作要求,研究决定基层妇联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提高她们的工作热情。
为了贯彻落实省妇联《关于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xx 市妇联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市妇联系统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xx 年“巾帼心向党礼赞新中国”“十个一”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经过为期一个月的专题调研,按期完成既定任务,现就有关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调研方式
调研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抽样调研三种方式。一是市妇联主要领导带队先后深入部分妇女领办社区工厂、妇女手工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市女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等女性集中领域实地调研;二是借助开展“国际家庭日”“六一”主题活动、承办全省巾帼脱贫现场会、举办每月一期妇联干部大讲堂等契机和工作载体,与机关女干部、学校女教师、基层女创业者、巾帼志愿者和妇女群众代表深入座谈交流;三是精心设计 x 个问题形成调查问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 x 份抽样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 x 份,涉及工人、农民、教师、医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和退休人员 x 个女性群体,覆盖 18 岁以下、18~35 岁、35~55 岁、55 岁以上四个年龄段,力求调研结果客观、科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总体现状
(一)政治认同方面。x%的调查对象表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或基本了解,其中,x%的调查对象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选择满意或基本满意;x%政治面貌为群众的调查对象有入党的愿望。结合以上抽样调查数据和面对面座谈交流情况,反映出当前 xx 妇女总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树牢“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形成了普遍共识。同时,调研结果显示,女公务员、女党员、女教师等行政事业单位女性更加注重政治学习,更加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和反腐倡廉等政治新闻;女农民、女职工、女退休人员、女自由职业者等女性群体更加关注社会保障、环境治理、公益活动等涉及个人生活条件改善的内容。总体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惠民政策高度赞扬。
(二)价值观念方面。体现出积极向上、多元化、个性化的总体趋势。在男女平等国策贯彻落实方面,x%的调查对象表示基本平等;x%的调查对象表示“比过去有所提升,但仍然不平等”,反映的不平等因素主要集中在传统观念影响、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家庭分工不合理四个方面;关于对当前生活现状的满意度,x%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满意或基本满意,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工作待遇低,晋升渠道窄”“教育子女问题”“家庭矛盾”“创业缺乏资金和技术”位居前四位,从侧面说明女性话语权持续提升,逆来顺受的传统桎梏得到有效破除,妇女积极争取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家庭地位改变提升的主动意愿越来越强烈;关于对成功女性的
定义,“拥有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的女性”“能按照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生活的女性”“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三个选项最受青睐,体现出妇女对自身价值的定义更加多元化,家庭出身、相貌等先天条件和靠婚姻改变自身命运的观念正在淡化,越来越多的妇女更认同通过智慧、奋斗和毅力来实现价值。
(三)新情况、新趋势方面。当前妇女群众思想领域出现以下几个方面新趋势:参政议政意识增强,体现在女公务员、基层女村官对个人职业生涯有较高期待;创业进取意识提升,很多女性都有创业方面的愿望和要求,女创业者渴望有更大平台;法律维权意识上升,对家庭暴力、就业歧视等权益侵害问题容忍度持续降低,求助公检法司和人社、妇联等相关单位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明显提升;家庭和谐观念增强,多数女性对婚姻关系、家庭教育、压力疏导等方面有强烈的培训需求;对新生事物兴趣度上升,体现在对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使用度较高,晒照片、秀视频成为日常爱好;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强烈,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之外,越来越多妇女愿意参加瑜伽、舞蹈、插花、绘画等培训以及读书会、文艺沙龙等活动。
(四)妇联组织影响力方面。x%的调查对象对妇联组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x%的调查对象表示参加过妇联组织的活动;妇联官方微信和妇联组织推荐是妇女群众了解妇联活动的主要渠道;仅有 x%的调查对象表示对妇联不清楚、不了解,绝大多数女性对妇联的职能作用有较为清晰的认知,例如“宣传思想,团结凝聚妇女”“开展培训,帮助妇女自我提升”“调解家庭矛盾”“保护妇女权益”“开展服务,帮助妇女解决实际困难”等;“妇女权益保护”“技能培训与职业推介”“传统文化、家庭教育、身心健康培训”“婚姻家庭矛盾调解”位居女性期望从妇联组织获得帮助的前四位,为妇联组织今后的重点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三、经验做法
近年来,xx 市妇联在妇女思想引领方面聚焦女干部、女党员、女致富带头人、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五个领域,唱响了强引领、聚合力、树典型、显特色、优服务的巾帼组歌,市妇联影响力、凝聚力显著增强,在广大妇女群众中的认可度和美誉度持续提升,“汉家妹子”的幸福感、归属感日益体现。
(一)注重培训强引领,升华巾帼之念。针对全市妇联干部,通过干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妇联干部月月大讲堂等载体,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形成常态,教
育各级妇联干部进一步明确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党开展妇女工作得力助手、妇女群众信赖温暖之家的角色定位;每年举办科级女干部和乡镇妇联主席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0xx 年举办市直机关妇联主席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班,编纂《xx 市妇联思想奠基党性塑造成果汇编》《追忆革命先辈足迹 xx 红色故事汇编》《红色教育井冈行党的女儿话初心党性教育读本》,让女干部、女党员进一步树牢“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妇女事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开展家庭教育、手工技能培训、婚姻家庭等培训,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感念党的好政策,升华爱党爱国情怀,自觉听党化、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
(三)表彰先进树典型,激扬巾帼之志。在市级层面常态化开展“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最美家庭”的评选表彰,建立全市各行各业先进女性典型数据库,每年在“三八”节前夕举办先进女性和集体表彰大会,先后组建巾帼脱贫先进典型、先进女性典型巡讲团深入县区开展巡讲,彰显新时代新女性新风采;20xx 年以来,共向上级妇联推荐选树全国、省级“三八红旗集体”x 个,“三八红旗手”x 人,其她受到中省妇联表彰的各类先进百余个;创新开展“最美女性系列人物”评选表...
篇三: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根据市中院《关于转发省法协〈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妇女权益和女法官、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调研通知〉 的通知》 精神, ****法院党组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特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情况以及女法官、 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 情况如下:
一、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工作情况
保护妇女权益, 促进男女平等, 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因此, ****法院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的工作中, 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 抓实、 抓好, 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
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法院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 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 对起诉来院的妇女、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等案件, 突出打击重点, 加大打击力度, 做到快审快结。近年来, 共审结涉及妇女案件× ×*余件,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 重要作用, 为妇女维权构筑了 坚固的司法防线。
我院在惩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中, 从修正妇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出发, 在保证案件公正裁决的前提下, 更倾重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自 XX 年以来, 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 xx 案件**件***人, 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有力震慑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年来,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日渐增多, 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断增加。
在这类案件中, 家庭不但不是避风港反而成为了受害场所。我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 认真调查分析原因, 一方面, 加大调解力度,对于因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 尽可能维持家庭的和睦, 对于确实无法换回的, 也要最大化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自 XX 年以来, 我院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件, 结案*****件。
在这类案件中, 都充分发挥了保护妇女权益的作用, 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 维持生产、 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
利用各种形式, 开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
为加大维权工作力度, 我们还建立了 维权示范岗, 使涉及妇女的案件均得到快速高效公正处理, 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案接待人员热情接待, 耐心细致, 针对来访妇女缺乏法律知识, 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 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耐心认真,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 达到群众满意。
二是审判人员依法审判, 在遵守“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的准则前提下, 维护弱势主体权益,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依据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答, 悉心劝导, 帮助来访妇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
三是审判人员公平调处, 维护稳定。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把矛盾消灭在萌芽, 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是审判人员释疑解难, 切实帮困。
在审理案件时充分考虑, 为妇女排忧解难, 做到合情、 合理、 合法。
为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在每年“三· 八” 妇女节期间, 我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 走向街头义务宣传 《婚姻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以送法进校园、 送法进社区、 法律宣讲、 邀请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
有效的普法宣传, 开展“迎三· 八” 法官法律咨询活动。
通过开展这些活动, 我院在普法宣传方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妇女和其它群体的法治意识, 为辖区建立和谐的法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深受各界群众好评。
篇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全区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5 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副主任刘丽群率领下,先后赴东区街道、西区街道、秦峰镇等地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区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区看守所女子监区,相关区县公安局家暴 110 报警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村居妇女之家和计生服务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关于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当前妇女维权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真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护法》,努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得到了有效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已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妇女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将妇女事业发展纳入党政工作全局,精心谋划,统筹实施。及时制定并颁布《信州区妇女发展纲要》,
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妇女各项权利得到较好落实,确保妇女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社会发展协调同步。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妇女权益普法宣传活动,全区《妇女权益保障法》知晓率达90%以上,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妇女维权机制不断健全。加强妇女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全区广大妇女的政治权利和劳动、财产、文化教育、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全区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女性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针对妇女维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全区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纵向维权队伍,搭建了妇女咨询投诉网络、公安系统反家暴网络、法律保护网络和劳动权益保障网络等四大妇女维权网络。大力推进新形势下基层妇女维权工作,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抓住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契机,努力维护妇女的婚姻家庭、财产权益。
(三)妇女民生福祉稳步提升。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妇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投入不断加大。城乡妇女参保人数和比例逐年增加,妇女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五位一体”的保障覆盖面逐步扩
大。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生命质量持续改善,“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纳入区政府民生工程,县、乡(镇)、村三级妇幼卫生保健网络进一步健全,妇女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各教育阶段性别结构基本均衡,受教育的比例和层次不断提高。全区妇女就业率稳定在较高水平,就业层次逐步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区在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因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就业难和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方面,客观上我区目前就业岗位特别是劳动力密集企业的岗位处于饱和状态,妇女就业面临很大的压力,加之由于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女职工特别是中年妇女再就业难度相对较大。另一方面,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用人单位对育龄女性可能会休两次产假、哺乳假有就业歧视。二是妇女的人身、财产和婚姻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仍然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全区妇联系统来信来访中,婚姻家庭问题占信访总数的一半以上,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给付方面,还存在部分妇女权益受侵害现象,离婚妇女尤其是农村离婚妇女无住房、生活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女性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严重扰乱家庭安宁,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比例和层次仍然偏低。相对于男性来说,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和层次还有一定差距,副职多,虚职多;妇女参政议政的领域相对偏窄,就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相对偏少。
三、几点建议
为深入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现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构建和谐信州,特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大力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新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相关部门的联合联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实效,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倡导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自觉批评和抵制危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要注重典型示范,选择维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妇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健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机制。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政府加强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形成
工作合力。全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确保妇女在决策层面平等受益和优先受益;要依法为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使所有妇女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要根据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等方式,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反映妇女利益诉求,不断拓宽妇女诉求表达渠道,围绕解决涉及妇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和安全健康保护等突出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
(三)切实解决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女干部培养力度,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要优化就业环境,根据妇女就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加大妇女的职业培训力度,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妇女就业、特别是中年妇女再就业问题;加大对各类企业法人的教育,落实男女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政策,切实保障女职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益;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侵犯妇女劳动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清理规范和监督,及时清理和纠正不合法的村规民约,依法落实好农村男女享有同等土地承包权益和补偿权
益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妇女维权机构与法院互相协调配合,及时依法审理和调处各类妇女权益纠纷案件,加强对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共同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篇五: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查报告根据市中院《关于转发省法协〈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妇女权益和女法官、 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调研通知〉 的通知》精神, ****法院党组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特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情况以及女法官、 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 情况如下:
一、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工作情况
保护妇女权益, 促进男女平等, 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因此,****法院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的工作中, 院党组高度重视, 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 抓实、 抓好, 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法院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 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 对起诉来院的妇女、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等案件, 突出打击重点, 加大打击力度, 做到快审快结。
近年来, 共审结涉及妇女案件× ×*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
了重要作用, 为妇女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
我院在惩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中, 从修正妇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出发, 在保证案件公正裁决的前提下, 更倾重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自 2006 年以来, 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强奸案件**件***人, 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有力震慑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年来,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日渐增多, 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断增加。
在这类案件中, 家庭不但不是避风港反而成为了受害场所。
我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 认真调查分析原因, 一方面, 加大调解力度, 对于因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 尽可能维持家庭的和睦, 对于确实无法换回的, 也要最大化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自 2006 年以来, 我院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件, 结案*****件。
在这类案件中, 都充分发挥了保护妇女权益的作用, 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 维持生产、 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利用各种形式, 开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
为加大维权工作力度, 我们还建立了维权示范岗, 使涉及妇女的案件均得到快速高效公正处理, 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立案接待人员热情接待, 耐心细致, 针对来访妇女缺乏法律知识,
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 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耐心认真,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 达到群众满意。
二是审判人员依法审判, 在遵守“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的准则前提下, 维护弱势主体权益,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依据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答, 悉心劝导, 帮助来访妇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
三是审判人员公平调处, 维护稳定。
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把矛盾消灭在萌芽, 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是审判人员释疑解难, 切实帮困。
在审理案件时充分考虑, 为妇女排忧解难, 做到合情、 合理、 合法。
为 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 法律维权的能力 , 在每年“三· 八” 妇女节期间, 我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 走向街头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开展以送法进校园、 送法进社区、法律宣讲、 邀请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 开展“迎三· 八” 法官法律咨询活动。
通过开展这些活动, 我院在普法宣传方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妇女和其它群体的法治意识, 为辖区建立和谐的法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深受各界群众好评。
(三)建立完善合议庭制度, 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三快” 机制。
对赡养、 家庭暴力等妇女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 我们依法做到立案快、 审理快、 执行快。
立案快即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 我们都在最短时间内立案, 并交办相关法庭及时审理;审理快即在调查、 取证、 审理、 裁决等环节中, 做到依法、 准确、 及时审理;执行快即对合议庭做出判决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 我们排除干扰、 克服困难, 优先及时执行到位。
二是坚持妇女优先原则。
在案件审理时, 我们优先
站在妇女生存的角度来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如在离婚案件中, 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
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
在财产分割中, 女方做为无过错方的, 在住房、 抚养费、 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
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
四是实行调解制度。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我们积极与县妇联联合, 注重做好调解工作, 一般实行庭前、 庭中、 庭后调解制度, 以降低诉讼成本, 减化诉讼程序, 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前。
在审理过程中, 针对双方当事人, 进行教育,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责任意识, 做好本院妇联工作。
作为法院妇联组织首要工作是做好妇女工作, 为女干警解决后顾之忧, 使女同志真正能够顶起半边天。
针对女同志的思想和家庭的特殊情况, 为了减轻女同志的生活压力, 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我院妇联组织在每年的妇女节期间都会组织各种活动。
比如组织全院女同志打扑克, 举行乒乓球比赛。
在今后的工作中, ****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加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 实现法院严肃的审判工作和妇联群众团体维权优势互补, 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 形成强大的合力, 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二)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广大女法官的“半边天” 作用, 挖掘她们的潜在才能, 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才资源,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提高认识, 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将女法官队伍建设纳入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 通盘规划, 重点加强, 彻底摒弃重男轻女思想, 努力形成尊重妇女、 使女法官脱颖而出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深刻认识当前女法官使用中存在的现状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努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今天, 应高度重视女法官这支重要力量, 充分挖掘女法官的潜力, 进一步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要重视女法官自身思想观念的解放。
在做好女法官的思想工作的同时, 不断提升她们的职业信仰, 强化她们的荣誉感、 责任感
和使命感。
四要大力培养、 挖掘女法官先进典型。
对涌现出的典型女法官、 典型事迹要大力宣传, 大力表彰, 并号召全体法官掀起学习先进、 学习榜样的高潮, 使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 加强女法官职业化建设, 努力提高女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1)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通过教育女法官自觉做到坚持“公正与效率”, 树立“公正、 高效、 文明、 廉洁” 的司法观念, 真正把“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落到实处,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 素质优良、 业务精通的女法官队伍, 树立人民女法官良好形象。
从而不断提高女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审判业务水平, 真正为老百姓服务。****法院要切实抓好女法官的思想工作, 鼓励女法官爱岗敬业, 争先创优, 为县场共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2)要积极推进法院女法官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高素质的女法官队伍。
通过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党和人民信赖的女法官队伍, 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一要努力加强女法官的司法为民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二要把廉政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进一步抓好女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三要加强组织建设, 严把“进口”, 疏通“出口”, 从优录取高素质的女法官人才。
3、 加强女法官的职业培训
根据不同层次、 不同类别的需要, 有计划、 有步骤地对本院女法官开展培训。
培训要以知识培训向技能型培训转化, 并设立女法官类别的专项教育培训。
同时建议上一级法院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 一是改变培训的方式, 扩大培训面。
二是降低培训费用, 争取专项培训资金。
三是保证培训效果。
采取就地培训, 减收或免收培训费用等方式,增加培训的次数和扩大培训的范围, 不断提高本院女法官的素质。
4、 实行人情化管理, 激发女法官主动性和创造性
法院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部署工作、 编排分工时, 要尽量考虑女法官的特点, 对女法官实行人情化管理, 为女法官创造宽松有利的工作环境, 激发女法官爱岗敬业、 拼搏实干的工作热情。
一是要把握女性法官的生理特点, 关心女法官的日常生活。
例如在安排全体干警体检的基础上, 另行安排女法官进行妇科专项检查, 保证女法官的身心健康;二是要对女法官进行人情化关怀;三是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 陶冶情操, 展示女法官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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