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3篇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务新法规,新条例。 2、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票证,编制和汇总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务新法规,新条例。
2、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票证,编制和汇总账务凭证,及及时准确的做好记账、算账、结账、报账。每月五号前应编制好上一个月的有关报表及应收、应付账单。
3.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制统计报表,结算工资,保证每月十号能及时发放上月的工资。
4、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公司各种印章和票证。
5、按时交纳各种税费。
6、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银行账目清楚。
7、对报销单期,要认真审核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8、根据厂领导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准确核算经营成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篇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 维护股东的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外, 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 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 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 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 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本级及各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 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分级负责原则, 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 统一指导的基础上, 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 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各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预算方案、 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七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
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三)
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
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
发行公司债券。
(六)
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
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
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交联交易。
(十)
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十一)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二)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三)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
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 股权投资、 资产处置、 重大合同签订、 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
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八)
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九)
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 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十)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九条
各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 但必须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权限的, 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 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各级公司总经理对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向所在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预案、 经营计划预案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 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 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
各级公司原则上设置财务总监岗位, 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规定任免。
财务总监为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具体分管负责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向所在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暂未设置财务总监岗位的, 由财务经理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一级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原则上由股份公司委派, 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委派的财务总监经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表决程序后任命。
各子公司投资设立的下属子公司, 可由其直接委派财务总监, 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各级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
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 制止无效的, 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
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 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 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 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 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 计划、 方案等, 对于偏离预算、 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
负责所在公司资金的筹集、 回收和管理, 确保资金的安全, 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 有效降低资金成本,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
负责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 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
参与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 重要经济合同签订、 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 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
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 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 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 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八)
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
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 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 根据实
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 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
管理和监督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接受和配合上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各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 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财务部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
各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所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 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的从事出纳工作。
第十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财务、 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 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
未办妥交接手续的, 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 离职等手续。
第三章
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
各级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 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
各级公司独立设账, 独立核算盈亏。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符合会计主体认定条件的单位, 也可以独立设账核算。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准则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
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各级公司应做好对下级子公司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各子公司必须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
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 事项以及完整、 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 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 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 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除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 融资等业务需要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 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 各公司有权拒绝。
第二十四条
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 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 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 由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
第六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 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 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
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公司本级和各子公司应制订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基础工作制度, 对预算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 逐级落实的原则。
各公司应按照股份公司统一的内容、 格式、 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
各公司每年应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预算编制管理机构, 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 按时完成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二十八条
财务预算的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 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要求, 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切实可行。
各公司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
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各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 各部门, 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三十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由于客观环境变化、 经营计划改变、 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 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 按规定报批后修订。
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 各级公司的房地产业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 风险投资等统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按各自权限审批。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 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三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有权批准在最近经审计总资产 50%以内的房地产项目 投资,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30%以内的股权投资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风险投资 (期货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投资)。
超过上述标准的投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闭会期间, 董事会授权股...
篇三: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一、
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 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 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 总原则
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
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 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 属计划外的, 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
严格执行《会计法》 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 接受财政、 税务、 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监督,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 及时、 准确、 完整。
二 、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
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 人员配备、 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
同时负责选拔、 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 法规,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 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 计划、 控制、 核算、 分析和考核, 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 节约费用、 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
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选调聘用、 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 教育、 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 计划、 核算、 分析决策和管理, 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 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 财务预决算, 并监督贯彻执行; 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 分析及考核。
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 文件、 凭证、 报表的整理、 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 奖金、 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 复帐、 报账, 做到手续齐备、 数字准确、 账目清楚、 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 各项业务款项发生、 回收的监督, 业务报表的整理、 审核、 汇总, 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
会计业务的核算, 财务制度的监督, 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出纳职责
1、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 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不得坐支现金, 不得白条抵库。
3、 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 及时核对, 保证帐实相符。
三、 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 簿, 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 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
作到日清月结, 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 3000 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出纳收取现金时, 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 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 交缴款人、业务部门、 出纳、 会计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
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 须填写借款单, 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方可支出现金。
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 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 付讫章, 防止重复报销。
四、 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购买、 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 簿, 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 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 并每天结出余额; 每工作日结束后。
3、
出纳收取支票时, 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 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 交缴款人、缴款部门、 出纳、 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 由经办人、 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 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 印鉴的保管
1、 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 现金、 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 应将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的上存、 收入、 支出、 结存情况, 编制“出纳报告表”, 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 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 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 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 目的
1、 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 提高工作效率。
2、 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 适用原则
(一)
使用商业单位制, 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 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
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 以文字性形式, 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
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 审批程序
1、 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 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
2、 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 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 财务
四、 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 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 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 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 各部门登记领用, 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
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 OA 设备):
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 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司总经理批准, 公司技术部、 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 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 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
参展/会费:
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 由部门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付款。
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 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 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
凡批准住会, 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 不住会的, 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
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 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 注明参展必要性、 参展人数、 费用预算等。
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
差旅费: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制定出差计划, 应注明出差地点、 事由、 时间、 人数、 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 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
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工资、 奖金的支出:
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 财务部编制发放表, 经理签字确认, 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
业务费用:
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 保养费、 过路费、 搬运费)、 快递费、 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
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 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 原则
1、 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 注明支出事由、 项目、发票张数、 报销金额、 和经办人签名、 部门经理签字、 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 出纳方可付款。
2、 加强报销管理, 当月帐, 当月了, 25 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 3 日。
3、 为了分清责任, 进行部门核算, 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 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 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 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 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 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 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 目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款项借支 11:
00-12:
00 11:
00-12:
00 11:
00-12:
00 11:
00-12:
00 11:
00-12:
00
15:
30-17:
00 15:
30-17:
00 15:
30-17:
00 15:
30-17:
00 15:
30-17:
00
费用报销 9:
00-12:
00 9:
00-12:
00 9:
00-12:
00
对外结帐 9:
00-12:
00 9:
00-12:
00 9:
00-12:
00
六、 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 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
交给财务。
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 原件给客户。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
版面费、 广告代理费:
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
报销单, 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 核对无误后付款。
2、
印刷费(出片费):
部门凭发票, 附印刷品结算单, 进行核实无误后, 填写费用(成本)
报销单, 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
办公用品、 低值易耗品:
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 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 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 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
填写费用报销单。
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
机房与 OA 设备:
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
凭发票(附上验收单)
填写费用报销单。
5、
资料费:
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 首先将书、 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
进行登记验收, 并在书、 资料上盖章、 编号。
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
填写费用报销单。
6、
差旅费:
于返回 3 天内必须报销, 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
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
对 3 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 财务部应催办一次, 仍不办理者, 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 视同经理借款。
7、
业务费用:
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 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
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 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
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 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 交通费须注明起始、 地点及原因; 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 数量; 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
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
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 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 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 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 特制定此规定, 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 运营中心、 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 出差人姓名、 出差时间、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 预计差旅费金额, 报总经理审批, 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 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 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 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
工出差到外地, 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
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 逾期不报销者, 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 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 节余归己、 超支不补。
3、
出差乘坐火车, 一般以硬卧为标准, 如买不到硬卧票, 按硬座票价的 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 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7、
往返机场、 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 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 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 展览、 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 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 培训、 参加会议等, 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 按其统一标准报销, 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
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
上午 12:
00 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00 后出发的, 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 可享受半天补助; 12:
00 后出发的, 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 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
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
上午 12:
00 前返回的可享受
半天补助; 12:
00 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
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费用核算:
公司所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