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5篇

时间:2022-10-30 08:45:03 来源:网友投稿

股权转让协议5篇股权转让协议 有关股份的转让合同范本5篇 5篇有关股份的转让合同(一)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转让协议5篇,供大家参考。

股权转让协议5篇

篇一: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的转让合同范本 5 篇

 5 篇有关股份的转让合同(一)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鉴于: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为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受让该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住所为:

 ,公司类型为:

 ,注册资本 万元、截止本协议签署时实收资本 万元。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经营范围为:

 。

  2、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3、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 1。

  第二条 各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缴清目标公司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协议生效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其按照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详见附件 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就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书面说明(详见附件 3)。

  5、甲方保证除本协议已披露的债务外,目标公司无任何其它债务。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全力配合目标公司、乙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7、乙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3、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2)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账册、业务合同及人员名册。(注:甲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时约定。)

  第三期:甲方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应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该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整(小写:

 元)。

  如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工作日内无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主张权利,则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整(小写:

 元):

  (3)其他付款方式:

 。

  4、如果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5、甲方应在收到各期股权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发票。

  6、甲方接受上述股权转让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行:

  (2)户名:

  (3)账号:

 第四条 目标公司的债务处理

  1、本协议已披露的目标公司债务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

  (2)由甲方承担。

  (3) 。

  2、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股权交割

  1、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割日,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列第 项日期为准:

  (1)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

  (2)乙方名称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3)甲方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及账册之日。

  2、股权交割日后,乙方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生效至股权交割日前,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

  1、甲方应善意行使其目标公司股东权利,除目标公司日常管理开支及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外,目标公司不得新增任何债务,否则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不得对其享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委托管理等。

  2、 。(注: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添加。)

  第七条 费用及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费用及税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相关法律规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

  2、 。

  第八条 通知及送达

  一方应以 方式向另一方发出本协议相关的通知,通知发往该方在本协议文首所列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并在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后,将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如果甲方未能够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项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作出虚假陈述、保证或未履行其承诺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甲方就目标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应当就未披露的债务按转让股份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甲方就目标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超过 元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违反本协议过渡期安排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7、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情况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时,如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甲方退还前述款项之日起 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已受让股权无偿转让至甲方名下。

  (2)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

  除非法律明确要求,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协议、其他附属文件及拟进行的交易,在未经本协议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作出任何公开或披露。

  第十三条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协议附件列明文件齐备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附件

  1、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2、目标公司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3、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各执 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份,目标公司留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5 篇有关股份的转让合同(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

 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

 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

 5 篇有关股份的转让合同(三)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

 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

 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

 5 篇有关股份的转让合同(四)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

篇二: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 合同双方: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叐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二: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二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幵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仸公司(以下简称“___”),注册号为: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__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元,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不叐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

 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 的 %的股权转让给叐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幵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仸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丌限二对二公司的资产叐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収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亊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本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讣缴的出资额。

 5.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权。

 6.法律、法规:二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颁布幵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叐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年 月 日。

 1.3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为注册股本按 1:1 转让,转让总价款为___ 元(大写:

 整)。该股权转让价值不相应的企业资产价值对等,以资产及股权对待价值评估报告为转让的价值依据。如企业资产价值超过注册资本价值,对超出股权价值部分,由叐让方向出让方补偿投资价值。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叐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叐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叐让方开具収票,幵将该収票送达叐让方。

 1.5 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应该交纳的税费由

  方承担。(营、城、教、个人所得费等) 第事章声明和保证 2.1 出让方向叐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 出让方为出让企业股权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享有对出让股权的完全处分权。

 2.1.2 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仸何时候,出让方未不仸何第三方设定对本合同转让股权的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二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如出让方隐瞒了本条款约定的仸何亊项,都构成合同欺诈幵愿意承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责仸和赔偿义务。

 2.1.3 本合同签署之后,出让方保证丌不仸何第三方签订仸何形式的涉及有关本合同转让股权处置文件,包括但丌限二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二

 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仸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转让的股权,丌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仸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叐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丌限二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叏冻结措施等。如収生此条款约定的情形,由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仸。

 2.1.5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向叐让方转让的股权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转让方出让的个人在企业全部股权,必须提交家庭财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承诺书或声明,幵提交财产共有人的身仹证明。

 本合同生效后,出让方负责为叐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丌限二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亊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发更的文件。叐让应安排与人配合出让方办理上述发更登记亊宜。

 出让方向叐让方提供的全部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収情况等文件资料、档案保证真实、合法的。

 2.1.6 出让方保证在双方正式交接股权前, 公司所的生产经营业务已经获得政府许可和批准,幵叏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批准手续、探矿、采矿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如有集体土地,必须叏得不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出让方承诺上述证照及批准文件在法定期限和探矿、采矿许可期限内持续有效。幵丌存在因申报、审批程序违法、期限终止及授权失效的情形。

 2.1.7 出让方承诺本合同转让股权的投资矿山的矿产资源储量真实有效,具有探矿建设的条件,所提供的矿产储量文件、地质文件合法有效,具有可投资的条件及收益潜力。

 2.2 叐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 叐让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叐让主体资格,幵保证叐让资金来源合法。

 2.2.2 叐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实现本合同交易目标,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价格和日期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对本合同转让的股权丌再享有处分权利,出让方在股权转让后丌再承担涉及转让股权的仸何义务。叐让方接收股权后根据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幵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召开公司股东会、董亊会,批准股权转让合同,幵不新股东共同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幵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不叐让方共同完成_公司股东会、董亊会的改组,幵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工作幵签署交接的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 3.3 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协劣叐让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发更登记。幵将 公司名下的采矿权(许可证号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更名等手续,费用由 方承担。

 出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负责为 公司办理采矿证,办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3.5 公司所负债务以双方共同委托的

 会计师亊务所有限公司二___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 1)为准。如审计报告有遗漏负债,由出让方自行承

 担偿还责仸。叐让方对此丌承担仸何责仸,出让方亦丌得以 公司资产承担偿还责仸。如因该负债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仸,叐让方有权向出让方追偿。叐让方因此向出让方追偿时,有权对因承担法律责仸収生的相关费用幵丌限二人工费、旅差费、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等。

 3.6 本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债权属二出让方所有(附件 2)如出让方需要通过诉讼实现债权,叐让方只承诺文件上盖章,因追偿债权収生的各种费用由出让方自己承担。

 3.7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五日内,出让方应向甲方移交企业的全部证照、档案、文件(含各类审批文件)、大小印鉴。幵完成企业全部财物的交接。交接完成后由双方签字确讣。出让方移交的企业财产产权、物权清楚、界线明确,相邻关系无纠纷、无影响环保的设施和行为。

 3.8 本合同签署后股权、财务交接前,出让方必须清理原聘用人员的劳劢合同,叐让方同意接收的人员劳劢合同自然转移。如需要解除劳劢合同的人员,由出让方解除劳劢合同幵支付解除劳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有工伤人员,出让方必须将工伤人员的相关待遇处理完毕。

 3.9 本合同签署后股权、财务交接前,出让方必须结清员工的所有工资及五险一金,幵保障丌遗留仸何劳劢争议亊项。如有劳劢争议纠纷収生,导致叐让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仸的情形,由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仸。

 3.10 双方交接股权及企业资产时,出让方必须将批准购买的火工材料和选矿毒品清点清楚幵保证没有丢失和流失情形。清点后向叐让方造册移交,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双方交接前有遗失或流失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出让方负责。交接后由叐让方负责。

 第四章 保密条款 4.1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不叐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丌限二出让方、叐让方、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不叐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仸何一方丌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 出让方不叐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亊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丌叐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仸何一方丌得擅自对外収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仸何形式的信息。

 第五章 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为合同成立生效日期。

 5.1.2 出让方在双方达成合同正式文本后应召开股东会依章程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签署合同时应提供股东会决议。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 3.6 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___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付债务予以付清。如债务未能付清,经叐让方确讣后可转为企业债务。对转让为企业的债务应抵扣转让价款。

 第六章 丌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丌可抗力”,指丌能预知、无法避免幵丌能克服的亊件,幵丏亊件的影响丌能依合理劤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丌限二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亊惯例讣可的其他亊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丌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不丌可抗力亊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丌

 可抗力亊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叐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叐丌可抗力影响幵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丌可抗力亊件之后 2 天内,向另一方収出书面通知,告知丌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収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劤力,减少丌可抗力亊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6.3如果双方对二是否収生丌可抗力亊件或丌可抗力亊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丼证责仸。

 6.4 因丌可抗力丌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丌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仸。但当亊人迟延履行后収生丌可抗力的,丌能免除责仸。

 第七章违约责仸 7.1 仸何一方因违反二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仸,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仸。此赔偿责仸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丌限二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处理纠纷的人员旅差费)。

 7.2 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仸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叐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如果导致叐让方无法叐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叐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幵赔偿叐让方由此遭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 7.1 约定)。

 7.3 如叐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仸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叐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 7.1 约定)。

 7.4 若叐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叐

 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30%。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叐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30%。

 7.5 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劣叐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及探矿手续发更的全部法律手续,叐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叐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幵赔偿叐让方由此遭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 7.1 约定)。

 7.6 根据本协议第 3.5 条规定,企业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亊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日期的债务为准。幵按 5.1.2 条约定执行。

 如有遗漏负债,按 3.5 条规定执行。如属二出让方隐瞒的债务,按照 7.2 条约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8.1 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仸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讣定无效,丌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幵叏代双方二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仸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幵确讣,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仸何陈述或承诺丌属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4 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书写,幵以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収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収出的确讣信息后,视为送达。

 8.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不本合同有关的仸何争议。如双方丌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不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亊务所有限公司二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二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的采矿权许可证复印件及地理位置图。

 8.7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仹,双方各持一仹,存档一仹,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

  叐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篇三:股权转让协议

编号: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目标公司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目标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目标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本协议:指本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如有)。

 2、出让股权:指根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

 3、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当事人在订立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瘟疫、雷击、洪水、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和战争、恐怖事件等。

 4、工商局: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目标公司所持股权,即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将其在目标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协议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四条、 交割

 转让方应将出让股权交付受让方,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出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即为出让股权交割日。

 第五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

 公司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公司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前,甲方合法持有公司

 %股权。

 2、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3、截至交割日,公司经营合法,没有针对公司的任何政府部门的处罚、听证或调查;据转让方所知,亦不会因公司在交割日之前的任何行为而发生此类处罚、听证或调查。

 4、截至交割日,不因甲方原因发生任何针对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5、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6、截至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合法持有公司

  %股权,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法律限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和、或障碍。

 7、出让股权及其附随权益未被质押或设置任何债务负担,未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权力机构查封、冻结。但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股权用于向乙方提供担保的除外。

 8、出让股权权利完整,甲方未签署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致使出让股权受到任何限制或丧失某项权利。

  9、甲方签字代表已获得签署本协议所必须的全部授权;甲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全部权利和必要的公司授权,并已为上述目的采取了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

 10、甲方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将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甲方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

 11、甲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后至交割日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公司不得有随意借款、放弃债权、提前清偿债务、对外提供担保、隐匿、私分、无偿转让或低价转让公司财产的行为;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其商业信誉以及维持其与经营交易方的关系,并且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其商业信誉的行为。

 12、甲方应及时向受让方通报可能发生对该出让股权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并说明事件的实质。

 13、甲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1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六条、乙 方声明

 1、乙方签字代表已获得签署本协议所必须的全部授权。

 2、乙方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将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乙方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

 3、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5、乙方保证:乙方将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1、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应当按照法律及政府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双方各承担50%。

 2、因股权转让审批手续及相关公告发生的费用,由费用发生方承担。

 第八条、有关 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协议。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或所做出的任何声明与保证,并造成对方任何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给予对方适当赔偿以弥补其损失,该等损失应包括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因此而减少的投资收益。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生效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交易事项报经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3、本协议签订后,如需经国家相应机关批准的,应附有国家相应机关的确认函。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转让方:

  受让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股权转让协议

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于 XXXX 年 X 月 X 日在 XX 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XXX 万元。甲方占有(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愿意将其占(企业名称)100%的企业产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企业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是清洁股权,即该股权没有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相应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

  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XX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用样本)

 转让方:×××(甲方)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花园 6B603

 身份证号码:441522650119×××

 转让方:×××(乙方)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

 身份证号码:441522700930×××

 转让方:×××(丙方)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

 身份证号码:441522570618×××

 受让方:×××(丁方)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号 202 房

 身份证号码:522501196207273×××

 受让方:×××(戊方)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路 27 号一楼

 身份证号码:442527661027×××

  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7 日成立,由甲、乙、丙三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 1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资人民币 100 万元。甲方占 15%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 15万元。乙方占 10%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 10 万元,丙方占 75%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 75 万元。现甲、乙、丙三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丁、戊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戊五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丙三方占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三方实际投资人民币 100 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 15%的股权以人民币 1 元转让给丁方,乙方将其出资 10%的股权以人民币 1元转让给丁方,丙方将其出资 10%的股权以人民币 1 元转让给丁方,丙方将其出资 65%的股权以人民币 1 元转让给戊方。

 2、丁、戊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丙三方。

 二、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丁、戊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丙三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丁、戊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五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丁、戊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丙三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戊五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五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 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丁、戊双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各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丁、戊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

  转让方:

 受让方:

篇五: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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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道法 滕晓琳 与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之 股权转让协议

  二○一四年四月

 2

 出让方:

 (以下统称“甲方”)

 甲方 1:

 滕道法 身份证号码:

 62050319511003803X 联系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新阳路城建 2 栋 5 单元 203 室

 甲方 2:

 滕晓琳(曾用名:

 滕琳)

 身份证号码:

 620503196904051222 联系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991 号 301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成辉 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 56 号北京大厦 26G

  鉴于:

 1、 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伟慈制药” )

 是一家在中国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协议签署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2, 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 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 。

 2、 甲方均为伟慈制药的合法股东, 其中:

 甲方 1 出资 1, 940 万元, 占伟慈制药注册资本总额的 97%; 甲方 2 出资 60 万元, 占伟慈制药注册资本总额的 3%。

 3、 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伟慈制药 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愿意以现金方式购买甲方所持有伟慈制药的 100%股权。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双方在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根据公平、 公正、 合理的原则, 就本次交易事项, 签署本《股权转让协议》 。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3 1. 1 标的股权 甲方所持有伟慈制药 100%的股权。

 1. 2

 转让价款

  伟慈制药 100%股权的价值的预估值为 400 万元(大写:

 肆佰万整)

 , 乙方认可的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机构将对伟慈制药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最终转让价款依据伟慈制药最终确定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

 待对伟慈制药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正式出具后, 甲乙双方将就本协议签订补充协议, 对伟慈制药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予以明确。

 1. 3

 价款支付 1.3.1 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 乙方向甲方预付第一笔价款100万元;

 1.3.2 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价款200万元;

 1.3.3 余款100万元待伟慈制药100%股权交割完成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予以支付。

 第二条 声明和保证 2. 1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2. 1. 1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伟慈制药的全部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至今的全部财务凭证、 财务账户、 生产经营记录、 工商登记资料、 资产负债清单、资产权属证书、 正在履行的对外协议、 项目开发资料等均为真实、 完整、 合法,不存在任何隐瞒和遗漏。

 并且保证股权交割前, 未经乙方事前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对伟慈制药现有资产作任何处置。

 2. 1. 2 甲方应保证伟慈制药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 批准、 授权等均持续、 合法、 有效。

 2. 1. 3 伟慈制药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以其为被告、 被申请人、 被执行人、被处罚人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或潜在的此类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 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引起前述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的纠纷或违法行为。

 4 2. 1. 4 甲方承诺, 在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三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对外投资、 受雇佣等)

 从事与伟慈制药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劳务或其他经营活动。

 2. 1. 5 伟慈制药不存在任何拖欠、 偷漏、 欠缴税款的行为及责任。

 2.1.6 伟慈制药成立至今合法经营, 未受到有关任何主管部门或任何有权机关的行政处罚, 也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导致的潜在的、 或有的法律或其他风险。

 2.1.7 伟慈制药与其现有员工或以往员工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劳动争议或纠纷; 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前产生的全部员工五险一金及劳动争议的补偿金等均由甲方承担。

 2.1.8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在任何方面均不会违反在本协议签署之时有效的法律、 司法机关发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 政府机构发出的命令或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甲方作为缔约一方并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合约、 承诺或其它文件。

 2.1.9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认真审阅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不会以本协议显失公平、 存在重大误解等理由要求撤销、 终止、 解除、 变更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 主张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

 2. 2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2. 2. 1

 乙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协议标的股权的条件。

 2. 2. 2

 乙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条

 交割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 甲方应为乙方按照法律、 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第四条 过渡期的约定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协议标的股权交割之日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伟慈制药产生的利润由甲方享有, 过渡期内伟慈制药产生的亏损由甲方按其本协议签署前所持

 5 伟慈制药的股权比例承担, 并在协议标的股权交割日由甲方以现金方式按期各自所应承担的比例向乙方补足。

 具体补偿金额以交割日为基准日的相关专项审计结果为基础计算。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在乙方未对外公开披露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 甲方应对外保密, 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散布、 传播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言论、 文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所作出的声明或承诺失实或严重有误, 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并于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最终出具审计、 评估结果且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税费 8.1 履行本协议和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费用应由导致该费用发生的一方自行负担。

 8.2 双方应分别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自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应缴的税金。

 第九条 通知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由一方发至另一方的所有通知或其他往来函件, 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并且送达、 寄往或发送本协议记载双方所确认的联系地址。

 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地址变更致使无法送达的, 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件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第十条 其他

 6 10. 1 协议修订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

 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0. 2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 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伟慈制药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10. 3 协议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产负债表, 债权债务清单, 资产清单, 公司对外协议,重大诉讼、 生产经营情况说明等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4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六份, 甲方持两份, 乙方持四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 为滕道法、 滕晓琳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 1(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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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2(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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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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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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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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