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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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5篇

篇一: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06 10:44:16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 Word 文档收藏本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 80 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0 30 分)

 (1)红星云 APP 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 500 积分积 1 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 1 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 0.5 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 2 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0 20 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 5 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 5 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 5 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 5 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 10 )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 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 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 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 20 )

 (1)年度考核“称职”记 10 分,优秀的记 20 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 5 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 3 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 2 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 10 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 0 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 5 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 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 79 分-70 分(含 70 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 69 分-60 分(含 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 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 70 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篇二: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积分制管理细则

 为切实加强全市党员得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得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特制定量化积分考核办法如下:

  一、 考核对象及党员划分标准 全体党员参加积分制管理,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与工作特点,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 A、B、C、D 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委委员、支部委员为 A 类;无职党员(无党内职务)为B类;流动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 岁以上)、长期生病或行动不便,需要她人照顾得党员为 D 类。

 二、积分设置及考核标准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积分(80 分)与季度积分(20 分)两部分。

 ( ( 一) ) 日常积分 (8 0分) )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得项目,依据党得“十八大”精神与《新党章》,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与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 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与本级党组织得各种会议与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 分)、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得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得扣分,不做分配工作得不得分;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与信息得不得分(情节严重得进行组织处置)。基础分 2 分。

 (3)主动缴纳党费(5 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得扣分 2 分;补缴党费得不计分(存在“三个六"问题得进行组织处置)、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与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有组织得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

 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她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得独居老人。基础分 2 分,有以上行为得加分。

 2、发挥模范作用(60 分)

 管理细则分类附后:包括机关、农村、社区、事业、企业、“两新”组织、离退休、流动。

 ( ( 二) ) 季度积分0 (20 分) )

 每季度召开党员积分制测评会议,内容为汇总、通报、公示党员季度得分、讨论确定党员季度加分、减分情况,通过德行测评(群众参与测评得比例为党员总数得50%)确定季度测评分(最高得分为20分),最后通报、公示党员得分情况。季度测评积分需在党委得参与指导以及党员群众代表得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后,才可作为党员测评积分、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党员有异议得,可向所在党组织反映,所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认可后向上级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季度测评时使用) 1、为本地经济发展与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地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得,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镇级发文表彰得加1分;受市(县)级发文表彰得加 2 分;受佳市级发文表彰得加 3 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得加 5 分。

 4、党组织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得为A类党员加分(其她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镇级加 1 分,市(县)级加 3 分,佳市级加 5 分,省级以上加 8 分、 5、其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经所属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加分。

 四、考核办法 1、党员积分要严格按照《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操作,日常积分最高得分为 80分,季度测评积分(包括加、减分)最高得分为20 分,每名党员累计最高得分为 100 分、支部在每季度党员大会上公布每名党员积分情况,并在党务公开栏或党建工作图板上张榜公示、 2、根据个人周期总积分排名进行星级评定,当年积分 60-69分为一星级党员;70-79 分为二星级党员;80—89 分为三星级党员;90—95分为四星级党员;96 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3、对二星级党员,所属党组织书记要对其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一星级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整改;当年积分低于为 60分(不含 60分)得,不参与星级党员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置;低于 50 分(含 50 分)直接除名。

 4、在职双重管理党员得积分,根据社区反馈得《在职党员社区表现情况反馈卡》得实际内容,在季度测评会议上对在职党员得表现给予相应得加分或减分。

 5、针对年龄较大,长期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得党员,党支部采取确定联系人结对参与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员得学习情况、提出得建议与存在得困难等由联系人及时与党支部沟通解决。

 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学习意识2 (12 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得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得路线方针政策与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 12 分:以个人得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结合日常得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 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 2 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得路线方针政策上做出表率、

 (2)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信仰宗教,自觉抵制法轮功等邪教、 (3)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自觉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与现代科技法律知识,提高带头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得本领。

 服务意识( ( 12 2 分)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实事、做好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 6 分,有以下行为得加分。

 (1)正确认识与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得关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较个人得失。

 (2)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对群众满腔热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推诿扯皮,营造良好得发展环境、 (3)牢记“两个务必”,遵守“八项规定",艰苦奋斗,联系群众,热情帮助弱势群体与困难群众,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4)积极带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等弱势群体、 (5)主动参与制止与化解各类矛盾、 (6)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 (7)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8)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9)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10)其她情况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形象意识2 (12 分) )模范执行党组织得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与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基础分 6 分,有以下行为得加分。

 (1)坚持与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得决议、决定,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做好党组织安排得工作。

 (2)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熟悉与掌握相关得法律法规,公正执

 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4)自觉遵守党得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5)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得纪律,保守党与国家得秘密,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她歪曲丑化党与国家形象得言论。

 (6)其她情况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责任意识2 (12 分) )具有强烈得事业心与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执行党得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得任务。基础分 6 分,有以下行为得加分。

 (1)有强烈得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严要求,爱岗敬业,奋发进取,本职工作创一流、 (2)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3)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4)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5)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6)其她情况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道德意识2 (12 分)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正确得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与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 6 分,有以下行为得加分。

 (1)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与家庭道德,公道正派,坚持正义。

 (2)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自觉抵制不良习俗。

 (3)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得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4)其她情况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扣分项

 1、理想信念不坚定(每项扣 5 分) (1)对共产主义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信仰宗教或大搞封建迷信、 (2)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与非法活动。

 2、宗旨观念淡薄(每项扣 5 分) (1)不关心群众疾苦,不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2)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甚至与民争利。

 (3)工作弄虚作假,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4)思想狭隘,嫉贤妒能,搞小圈子,拉小团体。

 3、党性观念差(每项扣 5 分) (1)缺乏大局观念,不执行党得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与安排工作。

 (2)大就是大非问题上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好人主义严重、 (3)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甚至临阵脱逃、 4、廉洁自律松懈(每项扣 10 分) (1)违反党得廉洁自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权敛财。

 (3)生活作风糜烂,参与黄赌毒等。

 5、其她方面不合格得表现。经所属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分。

 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学习意识 (1 2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得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得路线方针政策与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

 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 12 分:以个人得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结合日常得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 2 分。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信仰宗教,自觉抵制非法宗教与法轮功等邪教、 (2)认真学习并积极带领群众落实党在农村得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政策落实上为群众做出表率。

 (3)积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与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与致富本领,成为科技致富得带头人。

 服务意识2 (12 分)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实事、做好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 6 分,有以下行为得加分、

  (1)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热心向群众传授致富经验,带领帮助群众走共同富裕得道路。

 (2)关心群众疾苦,自觉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时时处处维护群众得根本利益。

 (3)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乐于奉献,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4)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不参与、不支持集体上访与越级上访,并帮助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

 (5)其她情况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形象意识2 (12 分) )模范执行党组织得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与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基础分 6 分,有以下行为得加分。

 (1)坚持与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执行党组织得决议、决定,自觉维护支部班子团结。

 (2)在发展党员、村级组织选举、决定村内重大事务等工作

 中,不搞宗族派性与非组织活动。

 (3)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4)关心支持村集体事业发展,带头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等农村社会保障公益事业。

 (5)自觉遵守党与国家得各项法律法规,带头并教育子女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6)其她情况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责任意识2 (12 分) )具有强烈得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执行党得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得任务。基础分6 分,有以下行为得加分、 (1)树立市场意识与发展意识,带头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大力支持或带头发展民营经济。

 (2)认真参与开发创业与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群众中起带头致富作用、 (3)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4)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5)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6)其她情况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道德意识 (1 2分)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正确得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与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 6 分,有以下行为得加分。

 (1)带头遵守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团结邻里,文明诚信。

 (2)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现象。

 (3)带头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农村党员积分 制管理扣分项

 1、理想信念不坚定(每项扣5分) (1)在思想与言行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宗教或大搞封建迷信活动。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与非法活动。

 2、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每项扣 5 分) (1)不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得工作。

 (2)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煽动、组织或支持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3)在村级民主选举、发展党员、讨论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时,搞宗族派性与非组织活动。

 (4)不执行或纵容、包庇她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5)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不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3、宗旨观念淡薄(每项扣 5 分) (1)个人利益至上,严重损人利己;或经常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2)当国家与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甚至临阵脱逃。

 (3)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推诿退缩,不服从党组织安...

篇三: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办法 3 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 100 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 6 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 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 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 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 3 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扣分大于 5

 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 5 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 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 5 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 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 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 3 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 100 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 98 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 96 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 94 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1 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 92 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2 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 90 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 1 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3 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 200 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 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 20 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 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 次记积分负 3 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 次记积分负 6 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 3 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 10 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 60 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 15 分,讲规矩、有纪律30 分,讲道德、有品行 15 分;履职积分 40 分,即讲奉献、有作为 40 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 20 分,

 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 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 12 月 20 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 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 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 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 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 1 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 2 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

 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 80 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 分)

 (1)红星云 APP 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 500 积分积 1 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 1 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 0.5 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 2 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 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 5 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 5 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 5 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 5 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 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 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 10 分,优秀的记 20 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 5 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 3 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

 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 2 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 10 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 0 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 5 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 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 79 分-70 分(含 70 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 69 分-60 分(含 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 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 70 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篇四: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1 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解决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党员活动组织难、带头作用发挥难、现实表现评价难、服务群众量化难、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等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强我乡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莫法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我乡积极探索“一单一事”管理方式,明确党员不能触碰的“雷区”和“红线”,建立党员作用发挥的“记录卡”,落实“三个一”制度,即“一季一打分”,每个季度召开评议小组会议,对照《乡党员“负面清单”积分制管理分值表》进行量化打分;“半年一谈话”,半年由党总支或支部书记对积分制较低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 “年终一汇总”,年终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一汇总。对党员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一、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有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各支部每年度基础分为 8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各支部每年度履职分为 2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

 各支部工作实际,结合“八大组织”等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三)加分。在工作中、学习中作出突出奉献、团结同事、起到带头群众致富的同志加 2 分。荣获本年度在乡、县级组织授予表彰的同志和支部加 4 分,在省、州授予表彰的支部和同志加 8 分,在开展“党员义工日”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表扬的由所在支部向党建办保送相关影视资料,通过审核后可加 2 分每次。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工作失职、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有乡党委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二、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 12 月 25 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乡党委党建办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开展:

 (一)各村支部初评。每季度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各村党员履职情况,依据我乡《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各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乡全体党员通报支部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村文书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三)公示积分。各村党支部把每季度党员积分情况上墙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极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乡党建办申诉,乡党支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 12 月 25 日前,各村支部相应计算所属党员的年度积分(就算公式: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统计表》并各村本支部党员承诺墙进行公式,把每村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送至乡党建办,各支部存一份。

 三、积分运行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议前,各村党支部应当乡全体党员公布本村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 90 分(含 90)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 90 分—80(含 80)的党员,原则上被评定“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 80 的党员,原则上被评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选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选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积分靠后的党员,取消所有评先评优的资格,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做到统筹兼顾。各村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我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重要

 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做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我乡广大党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带领群众谋发展、谋幸福。

 (二)加强督促检查。乡党委党建办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地产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决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工作经验,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将纳入我乡主抓基层治理和考核各村党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 XXX《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同意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三、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任务分和奖励分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40 分)。根据党员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素质方面(9 分) 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3 分)

 ②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分) ③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3 分) 2.组织生活方面(9 分) ①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3 分) 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 分) ③积极参加“两学一做”等各类教育。(3 分)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3 分) 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3分) 4.服务群众方面(3 分) ①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3 分) 5.道德示范方面(6 分) ①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分) ②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3 分) 6.廉洁奉公方面(3 分) ①坚持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3 分)

 7.服务群众方面(7 分) ①其他应赋分的基础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7 分) (二)任务分(50 分)。

 1.履行职责方面(29 分) 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完成工作任务;(15 分) ②积极参与“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帮助联系户脱贫和解决实际困难;(5分) ③参加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活动,为社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 分) ④积极参与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3 分) 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工作发展。(3 分) 2.履诺践诺方面(3 分) ①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 分) 3.发挥作用方面(7 分) ①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 分) ②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2 分) ③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实际困难;(2 分) 5.其他方面(11 分) ①其他应赋分的任务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11 分)

 (三)奖励分(10 分)。

 1.突出贡献方面(5 分) ①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每次加 5 分) 2.奖励表彰方面(5 分) ①受到中央表彰,加 5 分;受到省级表彰,加 4 分;受到市级表彰,加 3 分;受到县级表彰,加 2 分;受到乡级表彰,加 1 分。

 3.其他方面 ①其他应赋分的奖励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四、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考评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情况,制定积分考核评定细则,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项目,以及评分、扣分、加分标准。积分考核评定细则,应与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

 (二)党员申报积分。每季度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向所在支部申请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三)严格登记积分。

 (四)支委进行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计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

 (五)支部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季度积分,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

 (六)公示季度积分。

 (七)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根据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计算出党员年度积分(即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季度积分之和÷4)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应对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进行审核。

 五、结果运用 (一)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的主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时,应在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中评定优秀等次。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机制,对优秀党员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

 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每年度为 8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每年度为 2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分。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即各专委和工作委员会,下同)、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 6 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 4 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所属党员加 2 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机关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 1 月底前将上

 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

篇五: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积分制管理办法五篇 【篇一】

 为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日常管理,强化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发挥支部主体作用,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 原则要求 党员积分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培训、理论学习、志愿服务以及岗位履职、遵纪守法、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分值化记录,作为党员年终考评依据。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在市外办机关党组织的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机关党组织中的退休党员不实行积分制管理;长期在外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暂不实行积分管理。

 第三条 积分细则 党员积分制以一个自然年度为积分周期,对党员日常表现采取加分、扣分的方式进行积分考核,按“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扣分”动态计算分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党员基础分为 60 分,加分后分值总数不设上限,扣分后分值下限为“0”分,次年重

 新计算。

 (一)加分项目

 1.参加党的活动

 (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性体检)等基本制度,每次记 1 分;

 (2)党员参加上级机关或党校组织的理论或党务培训,每次记 1 分;参加 1 周至 1 个月调学的,记 2 分;参加 2 个月以上调学的,记 3 分。

 (3)党员撰写党建理论研究文章、心得体会交流,每次记3 分,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再增加 3 分;

 (4)党员在本单位参加微宣讲、微党课、微讨论、微读书等主题活动,每次记 3 分,参加市级部门宣讲的,再增加 3 分; (5)党员受邀外出作党建方面的讲课、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 5 分; (6)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按当年度得分进行计算:学习总积分/1000。

 2.岗位现实表现

 (1)

 带头开展“三服务”活动,为企业、基层、群众解决身边困难问题的记 2 分; (2)受到本部门表彰加 3 分,受市级表彰加 5 分,受省级以上表彰加 10 分。

 3.参加社会文明实践

 (1)党员参加路长制巡街及其他志愿服务,每次记 1 分;

 (2)党员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红色联盟”“双千万结对帮扶”“双联系双报到”以及党组织统一组织的活动,每次记 1分;

 (3)党员参加其他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活动,每次记1 分;

 (4)党员积极参加部门“书香机关”建设,借阅图书后能提交阅读心得的,每次记 2 分。

 (二)扣分项目

 1.因非工作和身体原因缺席党员活动的,每次扣 2 分;

 2.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12345 信访投诉的,每次扣 5 分; 3.8 小时工作外发生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每次扣 5 分; 4.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造成影响的,每次扣 5 分; 5.党员受到提醒谈话的,每次扣 5 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2.党员发生酒驾、赌博等行为的; 3.党员未遵守保密规定,发生失泄密事件的; 4.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 5.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的;

 第四条 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 1.党支部于当年 12 月底前将党员积分结果书面报告党总支。党总支对每一名党员进行全面评价和审查,审核结果在全办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2.党员积分是作为评优评先、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检)重要参考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各项工作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给予激励关怀;对于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督促其改进提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关键抓手,作为搭建载体平台的重要举措,作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刚性约束;支部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善于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精心组织,强化过程,公正公开,确保取得实效。

 2.各支部要加强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各支部书记要建立健全党员积分制管理台账,选定好记录员,做到按时记录,加强规范管理。

 4.党员及党组织弄虚作假,致使积分失真、失实的,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或约谈党组织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组织处理;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追究违纪责任。

 5.本办法由市外办机关党总支负责解释,自 2020 年 5 月 1日起试行。

 【篇二】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新时代下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局实行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参照全县积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机关在职党员。对退休党员,暂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直接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三、积分周期

 从每年的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为一个周期。

 四、积分项目 党员分类积分分为共性项目、个性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三类,共设置分值 100 分。具体项目考核内容如下:

 共性项目:

 (1)政治合格。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两个维护”;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党员意识和服务本领。占总积分的 20 分。

 (2)执行纪律合格。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主动按时上交积分申报表,按时交纳党费。维护党的形象,与社会上不良言论与风气作斗争,敢于亮身份,树形象,对党忠诚。占总积分的 35 分。

 (3)品德合格。敬老爱幼,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教育家庭成员,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违规赈酒、不吃违规酒,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参与“黄赌毒”,抵制奢侈腐化和愚昧落后的社会风气。占总积分的 20 分。

 个性项目:主要是指党员执行党组织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尽职履行工作责任;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占总积分的 25 分。

 “一票否决”项目:是指如有下列“一票否决”行为,即评

 为不合格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封建迷信经教育不改者;编造、传播有损党的形象或与上级精神相悖言论者;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者;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甚至包庇者;长期外出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者;因“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组织、策划、参与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者;连续三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不敬老爱幼,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者;本人及家人“黄赌毒”造成恶劣影响者;本人及家人参与封建迷信造成恶劣影响者;婚丧喜庆事宜等参与吃请造成不良影响者;传播流言蜚语破坏团结严重影响工作者;除特殊情况外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五、评定等次 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必须85分以上且不超过党员数的30%,按得分排名确定, 70 分以上为合格,60—6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特别说明:党员年度综合得分低于 88 分的,不能被评为优岗。

 六、管理流程 1.分类登记。年初,各基层党支部对照标准,确定每位党员类别,建立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台账,并将基本信息录入台账和党员积分公示栏。

 2.日常记分。每个党支部明确 1 名记分员,对照标准,每月及时将加扣分数记入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公开在公示栏,年中和年底两次在党员大会上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民主测评。年底召开支部党员测评大会,测评结果按标准纳入年度积分。

 4.统计积分。每年底,各党支部统计出党员年度总积分,上报机关委员会及局党组审定。

 5.定等备案。机关委员会审核报局党组审定后,对党员进行分类定等,结果上报县直机关党工委。

 6.全程公示。制作统一的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公示栏,对党员积分情况在各党支部进行全程公示,每季度汇总情况及年终定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七、结果运用 党员分类积分结果即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并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对定等为优秀的党员,各党支部要结合“七一”表彰等活动向上级申报表彰奖励和宣传推介; 2.对定等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心谈话。是预备党员的延期转正; 3.对定等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警示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对连续两年定等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或实行除名处理。

 对定等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程序进行及时处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八、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党员分类积分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切实加强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工作的领导。

 2.坚持积分标准。各党支部要结合单位实际、人员性质,以及党员年度具体目标任务,进行专题研究,依据《石门县党员分类积分参考标准》,细化不同类型党员的组织任务和志愿贡献的积分标准,要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确保工作实效。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将党员的积分标准及早发放到党小组和每位党员手中,让全局所有党员了解熟悉。要强化责任,及时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于徇私舞弊、有分不扣的,要追究党支部负责人责任。

 【篇三】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新时代下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局实行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参照全县积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

 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机关在职党员。对退休党员,暂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直接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三、积分周期 从每年的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为一个周期。

 四、积分项目 党员分类积分分为共性项目、个性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三类,共设置分值 100 分。具体项目考核内容如下:

 共性项目:

 (1)政治合格。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两个维护”;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党员意识和服务本领。占总积分的 20 分。

 (2)执行纪律合格。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主动按时上交积分申报表,按时交纳党费。维护党的形象,与社会上不良言论与风气作斗争,敢于亮身份,树形象,对党忠诚。占总积分的 35 分。

 (3)品德合格。敬老爱幼,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教育家庭成员,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

 活方式,不违规赈酒、不吃违规酒,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参与“黄赌毒”,抵制奢侈腐化和愚昧落后的社会风气。占总积分的 20 分。

 个性项目:主要是指党员执行党组织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尽职履行工作责任;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占总积分的 25 分。

 “一票否决”项目:是指如有下列“一票否决”行为,即评为不合格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封建迷信经教育不改者;编造、传播有损党的形象或与上级精神相悖言论者;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者;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甚至包庇者;长期外出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者;因“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组织、策划、参与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者;连续三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不敬老爱幼,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者;本人及家人“黄赌毒”造成恶劣影响者;本人及家人参与封建迷信造成恶劣影响者;婚丧喜庆事宜等参与吃请造成不良影响者;传播流言蜚语破坏团结严重影响工作者;除特殊情况外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五、评定等次 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必须85分以上且不超过党员数的30%,按得分排名确定, 70 分以上为合格,60—6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特别说明:党员年度综合得分低于 88 分的,不能被评为优岗。

 六、管理流程

 1.分类登记。年初,各基层党支部对照标准,确定每位党员类别,建立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台账,并将基本信息录入台账和党员积分公示栏。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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