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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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10篇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XX大学 毕业论文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的思考 姓 名: __________ 2014年6月25日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10篇,供大家参考。

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10篇

篇一: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X 大学

 毕业论文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的思考

 姓

 名:

 __________

 2014 年 6 月 25 日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的思考

  一

 概

 述

  近几年, 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渐突出, 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增加,犯罪性质暴力化、 违法犯罪低龄化、 团伙化, 且在校生明显增加等一些新特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他们能否健康成长, 直接关系到祖国的命运和前途。违法犯罪行为是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因素。

 青少年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也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灾难和不幸, 这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以下是本人就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与预防问题谈出自己的粗浅看法和大家共同探讨。

  二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追究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涉及政治、 经济、 文化、 法制、 教育、 道德等多个领域, 也涉及到家庭、 学校和社会众多方面。

 有青少年自身心理、 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 也有外因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 下面首先谈谈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

 家庭教育的误区, 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 家庭教育对每个人的一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可能是正面的积极的影响, 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消极的影响。

 一般而言, 良好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不良的家庭不仅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还常常成为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原因, 除了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外, 不良家庭因素是导致子女犯罪的直接原因。

 ①近年来, 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 家庭结构残缺, 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 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育,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缺乏父爱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

 另外不良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 贪图享受、 自私自利、 专横霸道的恶习, 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 在这种高压下, 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 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 危害性极大; “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 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 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此外, 父母的不良行为也对孩子有

 很大的影响。

  (二)

 学校教育的失当, 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正规教育的场所, 学校教育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目的性和有计划性, 学校教育因其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使得其应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相反, 它常常是造成青少年违法行为的重要外因之一, ②据调查发现, 近 70%的少年犯超过了一条由学生变为流生, 再由流生沦为犯罪的道路。

 被调查的少年犯中, 在校成绩好的占2.97%; 成绩一般的占 31.68%; 成绩差的占 56.44%, 还有 8.91%说不出成绩好坏。这种现象的产生, 不能不说与学校教育有极大关系。

 就学校教育来看, 影响其应有功能发挥的主要问题有:(1)

 教育思想不端正, 片面追求升学率, 忽视或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目前看, 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 不少学校教育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 片面追求升学率。

 学校、 班级三、 六、 九等的划分, 被划为“另类”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破罐子破摔, 有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中, 这样的学生占据多数。(2)

 教育方法简单粗暴, 教育内容脱离学生实际。

 有些学校领导和教师教育水平不高, 不了解改革开放形势下青少年学生的特点, 不善于把握学生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 不懂得寓教于教学、 活动和管理之中, 不会抓住良好的教育时机, 仍然采取封闭式、 程式化、 模式化的简单说教的方式来教育学生, 用歧视、体罚、 甚至推出学校的办法来对待差生。

 有些教师平时不认真备课, 上课时不是照本宣科, 就是不着边际地海吹一通, 学生听得乏味, 进教室就是感到精神压抑。特别是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 他们在学校中常常是低人一等被人瞧不起, 对那些脱离实际的教学内容有着一种更为激烈的抵触情绪。

 由于在学校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重视, 他们就会到社会上寻找安慰和欢乐, 其中有不少人因结交坏朋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3)

 学校生活枯燥单调, 少数教师师德不彰。

 青少年时代是人生的一个黄金时代, 这一时期的青少年身心成长迅速, 精力充沛, 求知欲旺盛, 他们需要七色阳光, 需要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 然而有许多学校就连这些最起码的需要都满足不了, 枯燥单调的学校生活使得青少年学生感到生活于其中实在是太没劲了, 于是乎, 他们常常将自己旺盛的精力发泄到不该发泄的地方,一失足成千古恨。(4)

 教育教学分离, 校内外教育脱节。

 教师教书育人, 校内外教育一致, 是学校教育取得理想效果必不可少的因素。

 然而现在许多教师只教书

 不育人, 甚至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不良苗头往往也视而不见, 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 这实际上等于害了学生。

 校内外教育脱节表现得更为明显, 常常是教师对学生在学校外的情况一无所知, 而家长对孩子在家庭外的情况也漠不关心, 只是当孩子出了问题时, 他们才会感到大吃一惊, 埋怨孩子怎么会这样, 而忘记了自身应该担负的教育责任。

 此外, 受市场经济的影响, 有些学生还存在“读书不如趁早赚钱”的思想, 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没能及时跟上, 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就很容易成为“犯罪预备军”。

 ③(5)

 加强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 学校、 家庭联合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 改变现行中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快慢班”作法, 正确对待后进生、 双差生, 减少学生辍学失学现象; 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主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防线”作用, 通过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

 社会环境的污染, 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 西方社会的垃圾、 丑恶现象乘虚而入, 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蔓延, 渲染色情、 凶杀、 暴力的书刊、 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 黄、 赌、 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都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 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 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④另外, 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游戏厅、 网吧、 台球厅等更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是不良的文化信息, 自上个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来, 随着广播、 电影、 电视、 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如电影、 电视)

 所呈现的世界远远超过了他们所能直接体验的限度。

 它们所介绍的态度和价值观念, 因其表演手法的更加生动、 形象和逼真, 而更容易为青少年儿童所模仿接受。

 有些青少年因其思想单纯, 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 也很容易被社会上的坏人看中, 将其拖下水。

 青少年犯罪为何以团伙犯罪见多, 个中原因不言自明, 团伙首领的引诱和威逼常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四)

 自身素质不高, 认知能力不足, 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⑤按心理学的划分, 十一、 二岁到十四岁是少年期, 十四、 五岁到十七、 八岁是青年时期, 相当于小学高年级到高中阶段; 十一、 二岁到十七、 八岁是儿童向成年过渡的时期, 也就是成熟过渡而又不完全成熟的时期。

 在这个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 他们虽然在生理、 心理上发育很快, 但还未成熟, 处在半幼稚半成熟, 半儿童半成年人状态, 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 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

 的矛盾。

 在此期间, 如果给以正确的教育和影响, 他们就能顺利地健康地向成人过渡; 反之, 他们如果受到不良的教育和影响, 就容易误入歧途, 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⑥国内外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大量研究表明, 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错误的道德认识。

 品德不良青少年由于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 认识能力低下, 因而容易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 低级下流的乐趣观、 亡命称霸的英雄观、 哥们义气的友谊观等错误观念的支配下, 强烈追求私欲(物欲、 性欲、 报复欲等), 产生种种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不良的道德, 众所周知, 一定的道德情感总是在一定的道德情况认识支配下产生的。一般来说, 在正确的道德认识支配下, 通常只会产生高尚的道德情感, 反之就会产生不良和低下的道德情感。

 如前所述, 在错误的道德认识下不少青少年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极易感情用事, 甚至爱憎和好恶颠倒, 对社会具有强烈的对抗性, 因而很容易受别人引诱, 结成群伙, 误入歧途。

 三是低下的自我控制能力。人是社会的人, 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能够认识自己和控制自己。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那种知而不能理智, 甚至达到“知法犯法”的情况, 这实际上正是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低下的一种典型表现, 从心理卫生的角度讲,控制自己就是控制自己的冲动和情绪。

 有不少青少年极易产生激情而又往往难以自我控制, 由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复兴的伟大历史过程, 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 因此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 同心协力,群策群治,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般而言, 青少年时期是容易产生违法行为的时期。

 我们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 为及早发现和预防违法行为而做出努力。

 从教育和预防的角度讲, 可以采取的措施应是多种多样、 因人而异的。

 归结起来, 可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 从源头上遏制、 减少青少年犯罪。

 首先,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已制订和颁布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为核心的一大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 建立起了一套较为严密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因此,

 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 大力宣传《宪法》、《刑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 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兴建并充分利用各类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 例如广泛开展“模拟法庭”、 “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使广大青少年逐步养成知法、 学法、 懂法、 守法的良好习惯, 并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其次, 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

 要通过建立青少年自护学校, 开展“青春自护行动”等行之有效的手段, 按照《未成年人犯罪法》 关于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的规定, 通过采取专家授课、 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 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自我保护知识, 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护意识, 提高防御能力。

 第三, 坚持以德育为首,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要围绕促进素质教育, 大力开展形式多样、 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深入开展“十八岁成人节”系列教育、 大中学生志愿者“三下乡 ”及新世纪读书计划等活动。

 第四, 多部门配合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 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 及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障碍进行疏导。

 认真做好“双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预防在校学生旷课、 逃学、 游荡在社会上, 成为学生、 家长和社会“三不管”的闲散人员, 减少和杜绝转学学生, 防止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 染上不良习气, 对那些思想不稳定有潜在违法犯罪意识的学生及有劣迹的学生要时刻敲响警钟, 防患于未然, 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

 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因其具有场地空间集中和正规化的优势, 对青少年的成长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 学校教育自身并非是至善至美的, 必须加强和改进。

 否则, 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

 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 首先要求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 切实将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

 面向全体学生, 促使其德、 智、 体全面发展。

 其次, 要大力加强和改善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以及优秀班主任的选派与培养, 帮助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 业务素质和教育水平, 切实改变那种对只教书不育人的状态, 以身作则, 为人师表。

 再次, 要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 时刻注意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变化, 对学生中已经出现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不良苗头要采取切实措施, 及时加以教育和引导, 防患于未然。

 此外,应积极创造条件, 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活跃学校生活, 使学校对每一个学

 生都有强大的吸引力。

  (三)

 完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的好坏对青少年的成长所起的作用截然两样,这已为众多的调查研究所证实。

 然而, ⑦据有关部门统计, 有 80%以上的家长对家庭教育性质、 任务、 内容、 特点缺乏比较全面的了解。

 由于他们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 加之教育水平不高, 教育方法简单粗暴, 他们也常常会为自己辛辛苦苦的教育收不到预期效果而苦恼, 对于许多家长来说, 当前的首要问题是要学习教育科学知识, 树立新的“教子观念”,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实现家庭教育科学化。

 (四)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净化社会环境, 优化社会教育清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大力提倡树新风正气, 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黄打非”斗争, 共青团、 妇联、 公安、 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 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

篇二: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

 2011 年 1 月至 2 月 调查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各街头, 重庆市涪陵实验中学和第五中学 调查目的: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调查对象:

 广大青少年、 家长、 老师等 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走访 一、 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随着重庆“打黑除恶” 风暴的掀起, 黑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

 而在打黑除恶的过程中, 人们惊讶地发现, 为黑社会头目卖命、 办事的竟然大多是未成年的青少年, 也就是他们俗称的“小弟”。这些人往往在学校惹是生非, 欺压同学; 在社会上拉帮结派, 打架斗殴,吸毒贩毒, 甚至拿钱替人“办事”, 即使违法犯罪也会因为未满 18 周岁而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庇护, 因此他们无论是在学校还是社会上都极为嚣张跋扈。

 2011 年 1 月 28 日, 重庆市涪陵区 11 名少年聚会集体吸毒被抓获,其中 9 名是在校高中生。

 据报道, 24 日上午 11 时许, 当民警敲开涪陵区人民西路 61 号一居民楼房间时, 心情变得格外沉重:

 6 名刚吸食完毒品的同学聚在一起, 一边打牌一边兴奋得摇头晃脑。

 在此之前和随后, 又有 5 名参加该吸毒聚会的学生落网, 至此, 涪陵区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在校生聚众吸食毒品案告破。

 有专家分析认为, 孩子们之所以去尝试吸毒, 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听别人说很刺激, 二是好奇心驱使, 三是从众心理影响。

 要过年了, 孩子手上多少有点钱, 一旦有人提议, 大家于

  是都附和。

 再加上, 父母平时工作忙, 关心的往往都是孩子学业以及安全, 很少关注他们的思想和精神世界, 结果缺乏判断力和控制力的孩子做出了违法行为。

 2009 年 2 月 20 日, 重庆市涪陵区 18 岁少年邵骜杰在吸毒后丧失理智, 持砍刀在 500 米内连伤 4 人, 后被警察周某发现后潜逃, 周某欲将其抓获归案紧追不放, 并与其展开搏斗, 最终周某被砍伤至死。

 事后,邵某被判处死刑。

 据了解, 邵某之前就有两次犯罪前科, 后因其不满 18周岁被释放。

 从小父母离异的邵骜杰一直由奶奶抚养, 由于缺乏管教,邵骜杰养成好吃懒做的性格, 脾气暴躁, 常对奶奶打骂, 最后更占了奶奶的房子, 逼奶奶在外租房居住。

 由于初中辍学后过早的被抛入社会,邵某并与黑社会上的人来往密切, 并染上毒品, 多次参与打架斗殴事件,最终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据统计, 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 已满 14 岁不满 16 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而因不满 16 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 14 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有些甚至从 10—13 岁就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生涯。

 根据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 近年内, 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以上, 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 70%以上①, 而其中以辍学少年居多。

 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已经成为我国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

  ① http://www.lunwenwang.com/Freepaper/Legalpaper/administrativelaw/200707/Freepaper_31612_2.html

  二、 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

 为了了解青少年犯罪率日益上升的原因, 我在重庆市涪陵区各中学校园、 各个街头做了调查以及人员访问。

 其结果显示, 大家普遍认为我国青少年犯罪率较高, 而青少年犯罪往往由多种因素造成, 起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原因, 自身原因, 学校原因, 法律原因和社会原因。

 其中认为是家庭原因的比例最高, 达 39%。

 调查结果如下图所示:

  (一)

 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 青少年的成长受家庭的影响十分巨大。

 然而调查显示, 近年来随着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 单亲家庭也越来越多, 父母离异后对孩子缺少关爱, 有的家长觉得内疚因此从小娇惯纵容孩子, 而有的家长不负责任对其放任自流, 支离破碎的家庭关系给孩子蒙上了沉痛的心理阴影, 让孩子很难再相信他人, 养成其自我、 叛逆的性格。

 有的家长工作太忙, 或者外出打工, 平日很少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照顾和监督, 由于缺少关爱和照看, 孩子很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青年的影响和诱导, 并跟随其抽烟、 打架甚至

  吸毒, 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

 自身原因 青少年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其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发育成熟, 判断能力较差, 很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害, 再加上缺乏社会经验, 法律意识淡薄, 青少年很容易走向歧途。

 许多犯罪分子或者“黑帮” 正是利用他们这样的弱点, 来收买青少年为其办事。

 许多青少年性格叛逆冲动, 心智不够成熟, 为了所谓的义气宁愿两肋插刀, 做事往往不计后果。

 因此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发育的关键时期, 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游手好闲、 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 幼稚的心理, 以及自身生活需要、 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 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 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刺激, 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三)

 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

 学校教育方法不当, 也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 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

 在调查中, 62%的受访者对现今的教育方式表示不满意。

 如今的学校很少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片面追求高升学率, 只关心学生成绩而不关心学生身体和心理问题, 把学生按成绩分成三六九等, 对成绩差的学生采取放任或放弃的态度。

 对学生的不公平待遇对其心理造成严重打击, 有的学生因成绩不好便万念俱灰放弃自我, 有时甚至导致学生过早辍学流向社会,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 他们往往做事冲动、 极端, 很容易触犯法律。

 (四)

 社会原因

  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 尤其是随着网络的普及, 许多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 凶杀暴力、 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内容的视频、 书籍和音像制品等腐蚀着青少年的思想。

 一些营业性的歌舞厅、 网吧等娱乐场所, 非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致使一些青少年沉迷堕落, 甚至为此逃学旷课。

 另外, 腐败现象对当代青少年的影响越来越显著。

 以权谋私、 贪污受贿和走后门拉关系, 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 导致一些“富二代”、“官二代” 仰仗自己父母有权优势, 便肆无忌惮、 为所欲为。

 除此之外, 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一些组织、 个人也常常诱导青少年误入歧途。

 一些青少年跟着社会上所谓的“大哥”, 整天不务正业、 打架斗殴, 甚至学会坑蒙拐骗, 最终很容易发展成为集体犯罪。

 (五)法律原因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规定: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 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 暴力、 凶杀、 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 报刊、 音像制品”。

 而事实上, 许多利欲熏心的老板仍然知法犯法, 任由未成年人出入网吧、 游戏厅等场所。

 有的司法部门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官商勾结从中谋利。另外国家还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实行教育、 感化、 挽救的方针, 坚持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则。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正是由于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过分包容, 导致他们做事肆无忌惮、 不负责任, 即便是违法犯罪也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有的“黑帮” 正是利用

  法律这一漏洞, 雇佣培养未成年人作为“打手”, 甚至让他们去抢劫、 杀人。

 因此, 国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相关规定还是不够完善的。

 三、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首先, 加强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 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青少年时期是树立人生观、 价值观最关键的时期, 也是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差的时期。

 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纪守法、 维护社会道德的观念, 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让其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才是最有效的措施。

 其次,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遏止青少年犯罪, 首先应从家庭抓起。

 父母的思想观念、 行为规范对孩子的成长都起着启蒙作用, 一个和睦的家庭, 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家长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学习, 更应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想法, 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 不能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 而应该把“育人”放在第一位。

 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 对学生一律平等相待, 是青少年全面、 健康发展的关键。

 最后, 改善社会风气、 完善相关法律, 为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十分必要的。俗话说: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应防止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腐蚀和侵害, 打击非法营运的各种网吧和歌舞厅, 禁止含有色情、 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 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把法律搬进课堂, 作为学生的一门课程

篇三: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我县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对我县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县委: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近年来, 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 我县20xx 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立案 13 人, 20xx 年立案 7 人, 20xx 年第一季度就达到 18 人(其中 6 人为在校学生)。

 有轻微违法, 没有立案的更多, 呈上升趋势。

 为此, 县政协把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研列为 20xx 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得到了县委的批准和支持。

 近日, 县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 邀请县政法委、 公安局、 教育局、 文体局和博湖镇等有关部门领导, 对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 认真研究和分析了我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对策。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 调研的基本方法:

 这次调研活动采取了召开座谈会、 走访学生家长、 询问犯罪嫌疑人、 突击检查网吧等多种形式, 由于接触面广, 了解了较多的实情。

 调研组首先来到博湖中学, 用了一天的时间, 分别与博湖中学教师、 学生进行了座谈, 共同探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 对策。

 并于当晚深夜, 组织调研组部分成员对全县三家网吧进行了突击检查, 除“e 家” 没发现学生外,在“科普” 发现 5 名学生, “五彩鱼” 发现 1 名学生。

 由于业主对进入者没有按规定实行身份证登记制度, 不能确定其它上网人

  员还有无未成年人。

 第二天, 调研组分成三个小组走访了部分优秀学生和表现较差学生的家长, 询问了少数在押青少年犯罪嫌疑人, 了 解了其家庭教育情况、 生活情况等。

 二、 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根据调研的情况, 调研组认为, 导致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 归纳起来, 主要有主、 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一)

 主观原因:

 1、 部分青少年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 看问题简单、 片面, 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 常常不计后果。

 交友不慎, 很容易被人利用,今年所发生的一起团伙盗窃案中, 就有两个学生是被人利用而犯罪的。

 2、 少数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 不学法、 不懂法, 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 电脑游戏、 书刊杂志中, 吸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3、 少数青少年性格内向、 孤僻, 加上来自学校、 家长、 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 心理长期受压抑, 缺乏倾诉对象, 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 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

 再加上易冲动, 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 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去年博湖中学一学生以刀伤人就是这一情况。(二)

 客观原因:

 1、 家庭教育不当。(1)、 家长教育方法不好。

 一种是对孩子无原则的溺爱、 袒护和娇纵, 致使孩子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 ; 第二种是孩子出现问题后采用极端粗暴方式管教, 无情的谩骂毒打, 甚至赶出家门。(2)、 家长监护不力。

 有的父母在外打工或因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 孩子几天不回家, 也不过问; (3)、 有的家庭教育环境恶劣。

 如单亲家庭、 不和睦家庭, 致使孩子心理受严重伤

  害;(4)、 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5)、有的家长平时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成绩, 很少主动与学校、 班主任联系, 了解其子女在校表现, 一旦孩子出事, 就把发生问题的责任都推给学校。

 2、 学校教育有偏差。

 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视学生的智育教育, 对学生的品行教育重视不够。

 为了应付考试, 有压缩、 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发生。

 二是学校监管不力。主动和学生家长联系不够, 和治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少, 其结果是家庭、 学校、 社会三方面的教育管理脱节, 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及时的帮教处理, 导致问题沉积, 起不到防微杜渐作用。

 三是学校法制、 思想道德教育不够, 课时少, 且形式呆板、 效果差。据悉, 目前博湖中学只有初中二年级安排有法制教育课, 其它年级都没有课时安排。

 四是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较差, 教育方式、方法不当。

 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轻则讽刺挖苦、 状告家长, 重则打骂、 赶出教室,致使少数学生厌学、 逃学, 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3、 社会诱因的侵蚀。(1)、 近年来, 社会上不良风气对青少年有腐蚀作用。

 文化部门有时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够严格。

 特别是音响制品和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很大。

 有些网吧的业主还利用各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网, 并给买烟、 买食品、 开夜场等, 致使他们“乐不思蜀” , 学习没心思, 整天想着上网、 玩游戏, 成瘾者就如同吸毒一样, 对孩子的身体、 精神造成严重损害。

 博湖中学出现过学生半夜从宿舍二楼跳窗出去上网的事件, 可见网吧对学生的吸引

  力之强。

 他们上网的钱是有限的, 没有了钱, 有的向家里人要,有的就去偷, 去抢。

 据我们调查, 违法青少年, 绝大部分是游戏迷。

 如今年所破获的一个青少年团伙盗窃商店案, 当晚盗窃来的钱, 当晚就直奔网吧。(2)、 我县缺少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课余时间无处可去。

 博湖中学有 2300 多学生, 只有两个篮球场和十几个乒乓球案。(3)、 少数学生在外租房, 造成学校、 家长监管失控, 极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气,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今年破获的一个青少年盗窃团伙, 就是因为不愿意受家长、 学校的约束, 方便玩, 才合伙租房, 结果没钱就去偷。(4)、 文化路横穿博湖中学, 造成中学不能进行封闭管理, 一些社会青年随意进出,尤其是晚自习以后, 他们对一些学生进行欺诈和拐带, 影响很不好。

 三、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只有学校、 社会、 家庭三方协调配合, 齐抓共管, 从苗头抓起, 抓紧抓实, 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1、 加强法制教育。

 第一、 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 思想道德教育课时, 采取多种形式, 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 参观法制图片展览, 旁听法庭审判, 邀请表现好的犯人现身说教等形式, 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政治思想觉悟, 以期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二、 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的水平; 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 给予学生(特别是后进生)

 足够的关心和爱护, 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 改进教育方法, 不要歧视有问题的

  学生, 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 改正错误。

 在目前情况下, 可以让一些责任心强、 学生信任、 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 及时消除一些学生的不良心理(博湖中学张战科老师是个不错的人选)。

 第三、 学校最好采取封闭式管理, 减少外界的干扰。

 绝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居住, 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 建议封闭文化南路, 由博湖中学管理建设该路段, 防止外人随意进出校区。

 第四、 学校尽量少用开除的方式处理有问题学生, 把他们推向社会是不明智之举, 这样不但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反而可能给社会造成更大危害。

 第五、 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要形成制度, 多进行家访, 及时召开家长会。

 平时以电话、 书信的形式与家长联系。

 要办好家长学校, 积极指导家长搞好子女的家庭教育。

 2、 努力改造社区环境。

 首先,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的要求, 加强道德建设, 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 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积极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 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第三、 治安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

 第四、 县上要努力争取尽快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 并投入使用。

 博湖中学应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免费对学生开放其计算机房, 并尽快多建设一些体育活动场所。

 第五、 文化部门对网吧等场所应进行严管重罚, 坚决制止诱惑、 唆使、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

 3、 积极改善家庭教育环境。

 要大力开展“五好家庭”

  (家庭团结好、 尊老爱幼好、 发展经济好、 遵纪守法好、 邻里关系好)

 创建活动, 大力表彰教子有方的家长。

 营造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作为家长, 首先要改变教育孩子的错误观念, 多与孩子沟通, 多与学校联系, 不要以粗暴的方式教育孩子, 避免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第二、 家长要起好榜样示范作用, 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 第三、 要加大对孩子的监护力度, 多关心孩子的心理动向和去向。

 多留些时间陪伴孩子, 要用爱心去感化孩子。

 以上报告妥否, 请批示。

篇四: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于青少年犯罪情况的实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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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青少年犯罪情况的实践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团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事实依据,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和谐平安”建设,实习期间我对本区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形成以下调查报告。

 为了多角度、尽可能翔实地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和相关性事实进行调查,实行问答式方法进行,问题为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年龄、押前职业、住所地、婚姻状况、学历、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犯罪地点、对后果认识、悔改表现、犯罪动机、心理)、犯罪人员的犯罪事项调查(农村青年在城里有无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网情况、有无烟酒嗜好、是否有过犯罪史、是否受过处罚,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辍学及辍学原因)等。为更真实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于分析,我们最后借鉴犯罪学研究成果,这次问题内容分别征求了律师、公安、检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见,查阅了部分相关资料,从各方面反映来看,普遍认为这次调查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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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 2 月 1 日到 4 月 1 日期间在山西晋仁律师事务所,经过和多名律师的交流中了解到很多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情况,经过整理,统计,分析得到以下内容:

  一、青少年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当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为 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青少年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青少年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青少年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 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年龄结构:14-20之间居多。

 (七)犯罪主观故意:这些青少年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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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1、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中国当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依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青少年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她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社会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青少年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3、犯罪青少年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青少年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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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青少年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她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青少年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多为青少年,心理处于未成年人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青少年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青少年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青少年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青少年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她们的素质关系 21 世纪中国的命运,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关系中华民族的兴衰。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但必须承认,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是相对于一般成年犯罪来说,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质的区别,只是在某些方面的表现进程和形式不同而已。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时间、地域、形势的不同而不同,不能用静止、僵化的眼光进行考察与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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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必须将之放于犯罪的整体中形态中进行分析和论证,要把握好各种不同层次的关系。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她们的可塑性和可造性。从某种意义上看,对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的责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责任。打击仅是低层次的防范,预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只有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几点建议

 一、是净化社会环境,整治搞好校园和周边环境。各级党委、党政府、领导要组织好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宣传、新闻出版、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制度,在共青团、妇联、群众、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下,下定决心治理好学校内部和周围社会治安,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不法行为,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要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建立一支优秀的校外辅导员或者配备专职法制教员,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纪律法制教育;要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典型安例,组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加大打击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把校外的青年人组织起来,开展一些积极向上,文明健康活动等等,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换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使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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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各行各业采取的综合治理,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进一步得到优化,处于困境中的青少年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篇五: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少年犯罪及预防策 专 业:

  法律专业

  学生姓名:

 程贺林

 完成时间:2018 年 8月 9 日

  目 录 一、绪论 ................................................. 1 (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及意义...................................1 (二)青少年犯罪的研究现状.........................................1 (三)本文所应用的研究方法........................................2 二、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与类型 ............................... 2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2 (二)青少年犯罪的类型............................................3 三、青少年的犯罪原因 ..................................... 5 (一)社会原因.....................................................5 (二)家庭原因.....................................................5 (三)学校原因.....................................................6 (四)自身原因.....................................................6 (五)法制原因.....................................................7 四、青少年犯罪的防治对策 ................................. 7 (一)优化社会环境.................................................8 (二)重视家庭教育.................................................8 (三)改善学校教育 .................................................8 (四)完善青少年立法...............................................9 参考文献 .......................................................................................................................................... 1 0

  一、绪论 (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及意义 从我国统计的相关数据来看,自 20世纪 70年代末以来,青少年犯罪率在刑 事犯罪总数中大幅度上升。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约占总刑事犯罪总数的 75%左右,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严重社会问题,预防青 少年犯罪是关系到青少年个人成才,家庭和谐,国家兴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成败的大事,因此关注青少年犯罪意义很是重大。本文通过探究青少年犯罪的现 状和特点,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入手,并对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中的几个社 会影响重大的案例进行引用论述,使其更加形象具体的阐述笔者对青少年犯罪在 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就如何有好地减少青少年犯罪提出有效的对策; 对国内刑法关于青少年犯罪规定不完善的地方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促进法治中 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青少年犯罪的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研究现状,已成熟的就有六大理论:一“新古典主义犯罪学理论”; 二“经济学犯罪成因理论”;三“现代犯罪生物学理论”;四“社会心理学犯罪理 论”;五“犯罪社会学理论”;六“被害人理论”,该理论较之前五大理论具有创 新之处,不是原始方法从施害者身上找原因,而是认为被害人有可能转化为积极 的主体地位,司法实践中也证明了很多犯罪行为的发生和被害人本身有很大的直 接关系,这也是犯罪学在 20 世纪中后期提出的具有创新性的理论。综上所述的 六大理论,可以全面概在青少年犯罪防治方面一些发达国家近些年的理论研究。

 当然了,青少年的犯罪研究由来已久,其并不是因为近些年伴随经济的发展而诞 生的,例如古老的汉谟拉比时期对其就有了一些记载,下面是笔者查阅资料梳理 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史料记载。

 翻阅典籍不难发现,早在公元前就有了区别对待青少年犯罪和成人犯罪的先 例,古老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明确条文列出对那些声明同父母决裂的或离 家出走的孩子进行惩罚的规定,由此看来当时已经将青少年犯罪和成人犯罪区别 开来对待。也有学者发现,早先的英国法律中也有“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酌情处 理的规定”;青少年犯罪矫治方面的研究罗马国在十七世纪就已经开始了。这些 1

  国家在研究青少年犯罪方面算是有史料记载的探索者了。

 国内研究现状:《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文件发出意味着我 国青少年犯罪的理论研究正式拉开了序幕。由于 1979年 6 月,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等八个单位联合发文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提请权当重视解决青少年违 法犯罪的报告》,这份文件足以说明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和关注青少年犯罪的问题。

 1992 年 7 月 1 日国家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82 年 6 月,广西南宁成立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这是一个全国性的学术组织, 该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对青少年犯罪研究正式拉开帷幕,随后召开了一系列的 有关青少年的学术研究和专门会议,包括青少年的教育、心理、犯罪等等。一时 间国内众多学者著书立说,为实践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国内外比较来看,我国对青少年的犯罪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时间较短,研究 方法与手段尚不成熟,还处于摸索的过程,笔者认为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可以借鉴 国外先进的方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摸索出更有效的预防对策,从而向更高水平 迈进,更好的指导青少年犯罪的司法实践活动。

 (三)本文所应用的研究方法 一是文献研究法。先是搜集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书籍资料,不过现有理论都是 专家学者们的东西,笔者会对不同专家学者的同一个问题研究进行归类对比,然 后借鉴专家学者的丰富经验和理论知识,从而启发自己的写作思路并跳出原有理 论的圈子,整理形成自己的体系,最后辅以自己的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

 二是案例分析法。通过上网浏览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对社会影响的较大、大众 关注较广的案例进行梳理,找出其中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总 结。找出青少年犯罪的共性问题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与类型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任何犯罪都是由一定的犯罪主体实施的,青少年犯罪即是由青少年这一主体 实施的触犯刑法规范的行为。那么什么是青少年的范畴呢?什么是触犯刑法的行 为呢? 2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作出明确的界定,即符合十三 条规定的情形为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是犯罪。然而,目前我国刑法中对青少年 犯罪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对青少年的年龄范畴等进行规定,刑法中并没有 出现青少年这一概念,多使用“未成年人”,这一概念是以年龄来界定的,未满 18 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笔者翻阅文献发现,对于青少年范畴的划分,目前各 国政府和研究机构所持标准并不相同,还没有完全取得共识,按照通行的做法, 则是根据年龄标准来界定“青少年”。人口学界是以人在青春生理发育正态曲线 分布为基础,界定 15周岁至 25周岁的人为青年,据此进行人口统计;心理学界 根据生理和心理的发展特点界定青少年为 13至 25周岁这一时期为青年期;社会 学界从社会化角度看,将其视为人入社会化的一个必经阶段,他们认为人生与青 少年是以“获得职业,经济独立,建立家庭”为标准。根据广义的青少年的定义 范围,本议题研究的人群范围为 13岁至 25岁的人群。

 (二)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从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影响度,发生频率的高低来看,令大众关注颇多的当数 青少年的吸毒行为、盗窃行为、奸淫行为、故意伤害行为,投毒等几个类型的犯 罪行为,校园暴力行为这几年也频发,同样受大众关注较多。以下笔者将案例插 入相应的犯罪行为中进行叙述,以便形象具体的进行理论分析 1.吸毒行为 当前,科技越来越先进,交通越来越便捷,国与国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 吸毒贩毒问题已被公认为是影响世界的“三大公害之一”这无疑是人类社会的一 个巨大的“恶性毒瘤”。我国一直重视毒品问题,然而我国人口众多,青少年数 量庞大,加之青少年的心理与生理尚不成熟,对毒品存在好奇之心,一不小心便 会误入歧途。例如青年朋友成龙之子房祖名,柯震东吸毒问题,一时间闹得沸沸 扬扬,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23 岁的艺人柯震东经群众举报吸毒,瞬间成为大 众关注的焦点事件。年少轻狂不是犯罪的借口,犯了错误同样受到法律的处罚, 这也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23 岁的他的确做了很坏的示范,而青年明星 吸毒较之普通人而言其负面能量会传播的更大,很大一部分会传递给年轻的粉丝 们。

 2.奸淫行为 3

  在各种性犯罪中,大都涉及到青少年。刑法中对强奸行为的定罪量刑法定责 任年龄最低规定到 14 周岁,可见奸淫行为在青少年犯罪中是一个相当严重的定 罪行为。在卖淫嫖娼活动中,或是参与者,或是受害者,男女青年均有参加的。

 奸淫行为引发的色情暴力和侵犯财产型的犯罪行为都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 影响。震惊全国的李天一案就是青少年奸淫行为犯罪的一个典型事例。李天一的 律师之前发表声明称其为未成年人,后已被证实李天一的确为未成年人。2013 年 2 月 19日李天一等人被人举报轮奸。一个月后李天一等人依法被批捕;李天 一系李双江之子,由于这重身份备受瞩目,一位少年的犯罪行为一经曝光让国人 咋舌。回顾整个案件,在司法处理中,李天一的行为的确存在过错让舆论谴责, 然而他还未成年,网民及媒体对其隐私的某些不实报道和传播的确侵犯了其合法 权益。罪犯也有其基本权利,同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青少年犯 罪应当由法律追究责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追 责。

 3.偷盗行为 盗窃行为在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犯罪活动中都是很普遍的。公交车上、地铁上、 火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盗窃案件屡见不鲜,据老民警介绍,丢手机的, 丢钱包的的案件已成为常规案件。盗窃犯的年龄也越来越低龄化,在犯罪团伙的 诱导下,七八岁的孩子都可以成为盗窃行为的实施者。盗窃行为犯罪成本较低, 犯罪工具简单易得,青少年犯罪活动主要就是撬门,扭锁盗取财物或者徒手扒窃。

 由于有些犯罪分子年龄较小,被发现后民警多以教育批评为主,使得一部分青少 年成为盗窃行为的惯犯。例如山东省的吴某某,13 岁由肥城流浪至济南市,曾 在八一立交桥下的夜市中窃取到一名女士的钱包,被民警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 改,时隔仅两个月,又窃取到金立手机一部;最终因入室盗窃被拘留。

 4.故意伤害行为 一些在校学生、单位青年工作者及社会上闲杂的无业青年内外勾结推出头 领,指令骨干形成“兄弟伙”、“姐妹群”,模仿帮派组织。经常聚集在一起寻衅 滋事,打架斗殴;流氓滋扰;持械伤人;拦路抢劫;非法攫取在校低年级学生实 施欺诈、抢劫、故意伤害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实施过程中他们经常模仿警匪片中 的人物,采用隐蔽和狡诈手段使其犯罪行为带有某些职业化的特点,给刑事侦破 4

  带来很多困难。特别是近些年来出现的大量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青少年团伙,正逐 步向黑社会组织演变,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也为青少年犯罪治理工作带来了 更大难度。

 三、青少年的犯罪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彼此互为作用的,相互关联的系统。青少 年时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意识,不计后果的胡乱行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 道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探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不仅要从其家庭教育,学校教 育,社会环境以及青少年本身找原因,更应该从现行法律制度上找原因,全方位, 进行深入剖析,从而才能对症下药找出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 一 )社会原因 良好的环境可以教育人,引导人并作用于人,正如“孟母三迁”也正是为了 避免孩子受不良风气的影响,由此可见社会环境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反观当 今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关部门管理不当,存在腐败现象和歪风邪气等对青 少年犯罪具有刺激暗示和诱导作用,据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犯中 74%承认被捕前的 压岁钱,零用钱等主要用于吸烟,泡网吧等;文化市场监管机制的缺失,使监管 不力,市场上的暴力影像,淫秽书刊这些文化垃圾给青少年灌输了一些错误的认 识,使其刻意的模仿影视中的大哥形象,误把哥们义气当友谊,在校园里拉帮结 派,称兄道弟,甚至在淫秽书籍影视的刺激下对性产生好奇,好奇心的驱使下做 出淫乱行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某些 KTV,网吧,歌舞厅等的不当经营也是诱 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近几年邪教组织势力的侵袭也使一部分青少年误 入歧途。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文化水平,言行举止耳濡目染的影响着孩 子的成长。然而,有些家长本身就有小偷小摸的行为,时间久了孩子看在眼里记 在心里,误以为家长都是正确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不能分清是非,久而久 之模仿父母并不把这些行为当成是违法行为,从而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 些家长婚姻生活不和谐导致离异,使家庭破裂,家庭的整体功能受到削弱,单亲 家庭中的孩子得不到足够的关爱,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流,内心自卑,对一些 5

  事情的看法过于偏执,稍有不慎便会滑入犯罪的泥潭,司法实践也证明,残缺不 全型家庭青少年犯罪是正常普通家庭青少年年犯罪的二倍;有些家长只关心孩子 的成绩,而忽视德教与礼教,认为只要成绩好就行,其他都不重要,这样错误的 培养观念使孩子从小就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导致孩子责任意识淡 薄,逃避问题;有些父母,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如何挣钱上, 对孩子疏于管教,缺乏对孩子的正确引导,让孩子养成了不良习惯,甚至沾染恶 习,往往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以上这些家庭的情况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当前家庭 教育存在的一些值得警惕的问题,孩子都是...

篇六: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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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 2 篇 目

 录

 目 录 .................................................... 1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一】

 ....................... 3 一、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调研报告 .............. 3 1.低年龄段犯罪突出 ................................. 3 2.侵财型犯罪中抢劫犯罪逐年上升,暴力倾向更为突出 ... 4 3.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 ............................... 4 4.闲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更加突出 ..................... 5 5.在校学生犯罪情况不容忽视 ......................... 5 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制度 ................ 6 1.实施帮教措施 ..................................... 6 2.延伸审判职能,帮扶挽救 ........................... 6 3.法庭开进校园,寓教于审,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教育 ..... 7 4.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网络 ................... 7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二】

 ...................... 11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 11 (一)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特点 .......................... 11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 .......................... 11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 12 (一)主观原因:

 .................................... 13 (二)客观原因:

 .................................... 13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 一 】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预防犯罪的关键和核心。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在国际社会一直受到极大的关注和重视。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历来也都十分重视,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现在的青少年更是二十一世纪的栋梁。青少年犯罪不仅是对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一个重大隐患,而且是关系到下一代接班人的大问题。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虽然有升有降,但还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提出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对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调研报告 1. 低年龄段犯罪突出 XX 区法院近几年判处的刑事犯罪未成年被告人中 14 岁至 16 岁的占近三分之一。由于低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阶段,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还很不成熟,面临着适应成人社会的规范、文化、观念等新环境,他们的情绪极敏感且不稳定,认知能力有限,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偏弱,如有不良因素的诱惑,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 侵财型犯罪中抢劫犯罪逐年上升,暴力倾向更为突出 近几年来,实施抢劫犯罪的未成年人超过盗窃犯罪,占财产型犯罪的首位。在这些抢劫犯罪中可以看到未成年人在渴望进入成人社会生活的同时,容易受到社会上各种享乐思潮的影响,为了满足其一定的生活享受,在无法通过家庭获得充分经济支持的情况下,往往就采取抢劫等侵犯财产的形式来获取自己所需的钱物。不少未成年人为了玩电脑游戏,零花钱用完了,就到处借钱或哄骗家长索取钱财,甚至铤而走险以抢劫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钱物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如在沈阳追求时尚的青少年中,拥有手机是一种普遍现象,即使在中小学校园中,也有不少学生随身携带手机。一些未成年人渴望得到一部手机,但由于家庭及自身经济条件所限而无力购买,便产生抢劫的恶念。近几年,抢劫手机成为城市未成年被告人抢劫案件中一个突出的现象。

 3. 共同犯罪的比 例较高 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拉帮结派组成团伙犯罪。XX区法院审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占 42%,而且多为 2—5人结伙抢劫、盗窃作案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这些团伙犯罪的成员有些是居住在同一区域或是以往的同学,平时闲荡在社会上无所事事,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惹事生非。由于生理、心理上的不成熟,他们遇事往往不辩是非,而是讲所谓的江湖义气或面子,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

 4. 闲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更加突出 近几年来,闲散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正逐年上升。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发布的青少年犯罪调查显示,在未成年犯中闲散未成年人比例高达 61.2%,且多次犯罪比例高,有 3 次以上犯罪经历的闲散未成年人达到 45.3%。XX 区未成年被告人中闲散未成年人占 70%,特别是农村闲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突出。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其中就包括不少未成年人。而他们进城的目的就是赚钱,但一旦通过正当途径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时,他们往往不择手段进行抢劫、盗窃等犯罪。

 5. 在校学生犯罪情况不容忽视 XX 区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在校学生犯罪占 9%左右。一些学校过分强调智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思想道德教育,不能正确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把一些问题学生视为包袱,不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而是一推了之,使学生对前途失去信心、自暴自弃、流入社会,以致沦为罪犯,这也是近几年来在校学生犯罪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一些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心理压力过大,由此产生厌学情绪,以致逃学,旷课,再加上社会上不良外因的诱惑,非常容易加入违法犯罪的行列。

 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制度 多年来,XX 区法院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以审判为中心,一是把教育挽救工作向社会延伸,以案论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以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使更多的未成年人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怎样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二是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加强法庭教育的力度,使审判程序成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过程。特别是近几年,法院根据 XX 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情况,结合审判职能,在对失足少年的挽救和预防减少重新犯罪方面,加强探索力度,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1. 实施帮教措施 对在自由环境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包括免刑、缓刑的失足少年),发挥家庭、学校、社区对未成年人的帮助教育作用,做好对这些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发现有不良思想和不轨的行为,及时报告,及时疏导。

 2. 延伸审判职能,帮扶挽救 少年法庭还将未成年被告人在审判前、审判中、审判后的表现情况全面记录在档案中,依靠各方力量跟踪回访、考察帮教,从而达到剖析犯罪根源,落实帮教措施,预防重新犯罪。

 3. 法庭开进校园,寓教于审,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教育 少年法庭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采取选择适当案例将法庭判决“搬”进校园、请学生到院旁听审判这两种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形式,用直观、鲜活的庭审活动,让学生明白什么是犯罪,犯罪后会承担什么后果,这种特殊的法制教育,改变了以往教科书单一枯燥的说教面孔,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4. 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网络 少年法庭以法院为轴心,联合学校、社区、机关各有关部门,建立社区矫正体系,法制教育宣传平台,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要成功地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是一个部门或那个执法机关的职责,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各方参与,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协助、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机制,发挥强大的竞合力,并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现就预防、减少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从综合治理的视角提出如下防范对策。

 1.。

 建立和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机构和机制,加强执法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目前两部最主要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的法律。这两部法律的实施对未成年人提供了较全面的法律保护,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两法”没有明确规定本法的实施由哪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或协调,这使“两法”在实际运作中难以真正取得实效。世界上的不少国家对青少年的保护和罪犯矫正都有具体机构和健全的机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建立执行青少年法律保护的专门机构,不仅能推进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是贯彻执行好“两法”,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更好的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当前,社会各方面都在呼吁建立少年法院,很大程度上是希望未来的少年法院能够全面承担起预防犯罪、挽救罪犯、全面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任,使其真正成为统一执行“两法”的专门机构。

 2. 加快立法,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当然也是以治理青少年犯罪为价值期待的,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及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我国少年法庭 20 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从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矫正、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来看,显然仅仅目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两部法律而没有其他青少年的相关法律配套是不够的。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相关的少年实体法、程序法,目前的少年法庭仅限于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大量的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民事案件未能纳入少年审判机构进行审理,明显的不

 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少年法庭也不能介入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这些都还有待立法和完善现有的法律,使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更科学、更规范、更全面。

 3. 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预防、矫正、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构筑社会、家庭、学校、司法四位一体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犯罪网络体系,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一是加强和发挥社区保护青少年权益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功能,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中央综治委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确定五大工作重点,其中第一项工作就是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基层全面展开。应该说社区工作在我国已经开始发挥其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二是强化家庭功能,倡导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形成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对青少年起着无可替代的表率作用,它是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不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其家庭环境的恶劣、家庭教育的不良、家庭功能的欠缺,有着密不可分的因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应当从源头上抓起,让所有的家庭都认真负起监护、管教子女的责任,重视与青少年的思想沟通,并身体力行,以良好的道德形象和奉公守法的言行来影响和示范子女,使青少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三是深化教育改革,形成完善的育人环境。学校在抓学生学习的同时,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学校要正确对待那些“差生”,不能片面追求升学率。要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提高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兴趣,加深理解和体会,提高法律意识;四是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抓住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严禁色情文化、暴力文化、封建迷信文化对青少年的腐蚀。坚持不懈地开展清理、整顿和打击、取缔行动,加强新闻出版业、影视娱乐业、游戏机网络业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努力净化社会风气,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五是拓展司法保护职能,完善法制环境。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积极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矫正工作。

 4. 建立失足少年安置工作机制 对刑满释放、解教少年及判处缓刑、管制、免刑少年的安置帮教,是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其安置帮教的新方法、新形式、新途径,积极引导帮助他们就学、就业。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使失足少年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并在碰到困难时能及时得到帮助,坚定重新做人的决心。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 二 】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 一)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 1998 年以来 14 至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 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 14 岁孩子竟占 13.5%。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四是犯罪方式团伙化。据统计,6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

 ( 二)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 1、渴望独立的心理。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2、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他们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之路。

 3、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情感强烈是少年时...

篇七: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内容提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比如存在心理和人格上的缺陷、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等等,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此外,社会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必须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论文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预防对策 一、犯罪原因基本理论概述 (一)犯罪原因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原因的构成因素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青少年犯罪的个体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改善家庭生活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 (二)通过学校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三)净化社会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 参考文献:

 在经济和社会形势日益复杂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体制都发生深刻变化,新旧体制、新旧观念和新旧文化产生激烈冲突,青少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物欲的盲目追求,在现代西

 方文化的影响下精神需要得不到满足的苦闷,就业机制的不尽完善导致在学业上的无所适从,以及价值多元化对选择人生道路的仿徨等等都会影响到其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影响到青少年道德水平和法制意识的提高,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一些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从经济、社会、学校教育和青少年自身等各个方面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来说十分重要。

 一、犯罪原因基本理论概述 (一)犯罪原因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原因是指由对犯罪的形成与变化具有决定作用的致罪因素所构成的动态系统。犯罪原因是由在不同程度上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彼此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既是有机的又是动态的,从而构成一个有序结构。

 首先,犯罪原因是由诸多致罪因素所构成的系统。犯罪原因包含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生理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有机结合而形成一定的犯罪原因结构时,便可促使犯罪的形成与变化。犯罪形成与变化,缘于诸多致罪因素的综合作用。犯罪原因是一个多质、多层次、彼此密切关联的致罪因素系统。

 其次,犯罪原因尤其是指决定犯罪形成与变化的关键性因素。构成犯罪原因的致罪因素有许多,在这些致罪因素中,每个因素与犯罪的相关关系不尽相同。有的极为密切,有的相对疏离,有的起关键作用,有的作辅助支撑。研究犯罪原因,关键在于从犯罪形成、变化的机理

 中对导致犯罪的诸因素与犯罪之间的关系作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揭示决定犯罪形成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并由此提出切实可行的犯罪对策。

 再次,犯罪原因有宏观与微观两个不同的视角。犯罪原因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它包括两个基本的视角:个体犯罪形成的原因,总体犯罪形成的原因。前者是犯罪原因的微观研究,后者是犯罪原因的宏观研究。微观研究将个体犯罪置于微观社会中,核心是对犯罪人个案的微观社会剖析,探究一个人为什么犯罪。宏观研究将总体犯罪置于宏观社会背景下,核心是对犯罪现象的宏观社会分析,揭示社会为什么存在犯罪。

 (二)犯罪原因的构成因素 犯罪是一定环境中的人类在特定心理支配下的社会行为,生物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对犯罪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均是影响犯罪的变量。也正因为此,我国学者格外强调犯罪原因是多因素的、综合的、动态的原因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推崇犯罪的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来说,犯罪原因主要有两种,即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和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

 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是指与犯罪产生有关的各种因素,它包括诱发犯罪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社会管理和人文自然环境等条件,可从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来分析。宏观的社会环境因素是指个体生活的整个社会环境,它影响着犯罪的性质和类型,以及整个社会犯罪率的高低,主要有(1)政治因素。(2)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制度、经

 济政策、经济发展状况,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犯罪增多,与目前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形成和建设中制度不到位有关。

 (3)文化因素:习俗、风尚、道德、文艺、大众传播、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良因素对犯罪的形成和产生有重要影响。微观的社会环境因素是指个体的具体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它更为直接地影响着犯罪的发生,主要有:(1)家庭因素,包括家庭结构缺损等原因。(2)学校因素,主要有教育内容不全,如重智育、轻德育,或缺乏必要的性知识和性道德教育;教育方法和态度偏差;(3)工作环境,主要有:只抓生产、业务、物质利益,不抓思想政治教育,干群关系、同事关系有障碍;竞争激烈、管理混乱等。(4)人际关系,不良的人际关系交往主要在越轨小群体中进行,其不良影响表现在群体成员相互模仿越轨行为方式以及犯罪技能和方式,并在群体活动中竞相表现自己使个人犯罪心理得以形成和发展。

 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是指犯罪本人本身存在的,促成和影响犯罪结果出现的各种因素。它主要包括犯罪意识因素、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其主要部分是犯罪的意识因素,这种因素的形成来源于客观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是客观环境及不良因素内化的结果。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根据上文所述犯罪原因的基本理论,本文主要从个体原因和社会原因两个方面来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青少年犯罪的个体原因 1、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少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和错误,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人生观是对人生的目的、意义和道路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内容包括幸福观、苦乐观、生死观、荣辱观、恋爱观等。价值观是指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系统,它是支撑人类生活的精神支柱,决定着人们行为的取向。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落后思潮的影响,不少青少年形成了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不思进取、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等等。为满足自身强烈畸变的物质与精神需求,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2、缺乏良知和法律意识 良知是指作为理性存在的人所具有的一种善良意志、义务意识和内心法则,法律意识则包括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态度和守法的行为素养三个层次,它与道德意识相配合,调节人们的社会行为。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大多道德败坏、良知泯灭、品行不良、是非颠倒。犯罪青少年不仅缺乏正确的道德信念与廉耻观念,而且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他们中除少数人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犯罪外,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对法律持蔑视的态度以及缺乏守法的行为素养而犯罪的。由于自控能力差,这些青少年也很容易受人挑唆、怂恿而寻衅滋事或实施犯罪。

 3、心理偏差和人格缺陷 目前,由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竞争不断加剧,人们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更加严峻而又残酷的挑战,这导致许多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呈下滑态势,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口比例急剧上升。这种消极的社会心理状

 态,也影响到了广大青少年。他们处于心理状态、生理状态、人际关系和社会地位发生迅速变化的时期,加上长期以来各级学校对心理教育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忽视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造成青少年素质的畸形发展。

篇八: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年犯罪率上升问题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 已满 14 周岁而不满 25 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笔者通过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调查了解, 深刻认识到了以下几点问题, 以期引起社会关注。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是青少年犯罪比例居高不下。

 由于目前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 因此从小对子女的溺爱造成了他们的过度自私, 处事偏激, 因此造成了青少年犯罪比例呈逐年增加趋势,且长期维持在高位, 成为犯罪人群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是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

 据统计, 80 年代, 全国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 16 岁, 到 90 年代, 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 14 至15 岁。

 这与目前青少年沉迷网络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受网络恐怖、 暴力、 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 使广大青少年形成不良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从而淡化了对法律知识认知; 三是犯罪性质多为暴力犯罪。

 当前青少年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抢劫、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使用暴力或带明显暴力倾向的案件。

 因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淡薄, 造成他们犯罪时不计后果, 动辄暴力伤人; 四是犯罪方式呈团伙化趋势。

 青少年犯罪时为了给自己壮胆, 或提高犯罪的成功率, 常常纠集同学、 朋友等一起共同作案。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将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 社会教育、 打击惩罚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点防线。

  (一)

 构筑家庭教育防线。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人生的第一课堂,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

 一是要用科学、 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

 家长要以身作则, 言传身教, 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

 二是强化父母责任感。

 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家庭开始,从父母做起, 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

 构筑学校教育防线。

 学校是培养人才, 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地方, 改进和加强学校教育工作, 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

 一是要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二是要改进教育方式, 避免差生、 落后生被“另眼相待” , 甚至受到排斥、 打击, 使他们的心灵受到创伤, 时刻处于违法犯罪的十字路口, 一旦有不良因素的影响, 他们就会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

 构筑社会教育防线。

 负有社会教育责任的大众传播媒体要多作正面宣传和引导, 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堵塞各种污染青少年的渠道。

 当前在有些青少年中存在对社会现实的曲解, 新的“读书无用论” 有所抬头, 这些不正常现象表明, 少数青少年的人生观和社会价值观已发生扭曲, 必须通过社会教育加以矫正, 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对电影、 电视、 文学书籍

 和网络等文化传媒进行“过滤” 工作, 防止暴力、 色情等影响一些意志薄弱、 缺乏辨别力的青少年, 消除引诱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

  (四)

 构筑司法预防防线。

 司法机关应当结合司法实践, 定期总结分析一个时间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 对倾向性的犯罪方式、 手段以及犯罪种类向学校、 家庭、 社区等作出预警, 延伸司法预警的职能作用, 以便于相关职能机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效率和效果。

 检察机关应当对法定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以引起重视, 切实履行预防、 教育青少年的职能, 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工作由“软任务” 真正变成“硬指标” , 实现众人“重视” 向众人“落实” 转变, 将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升到一个全新水平。

  (五)

 构筑司法惩罚防线。

 司法惩罚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最后一道防线, 体现了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有机统一。

 近些年来,由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过分强调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偏向, 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不捕、 不诉比例呈上升趋势, 一些青少年犯罪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刑罚的惩罚教育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它一方面带来了再犯罪

 增加等不良后果, 另一方面容易在青少年中形成“青少年犯罪可以不受惩罚” 传导效应, 不仅损害了刑法的权威, 而且可能让青少年产生误导。

 因此, 对青少年犯罪要慎重处理, 摒弃凡涉及青少年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从轻的片面观点, 树立 “刑罚的威严不在于其严厉, 而在于其不可避免” 刑罚理念, 通过刑罚惩罚这种特殊预防达到一般预防所不能达到的目的。

篇九: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及预防开题报告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建国以来,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青少年人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 戮 社会的背景下,加强青 击 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 呸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 釉 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疼 。

 1、理论意义

  其 怨 一,刑事法学领域:( 墩 1)青少年犯罪的研究 旦 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 绘 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青 昏 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 执 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 馋 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 质 前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 例 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 秩 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 琴 内进行探讨。其中,犯 汪 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 尺 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 电 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 谗 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 陋 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 龋 外在的手段实现对青少 伍 年越轨行为的规制,而 拼 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 孰 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 稠 识的作用引导青少年的 绎 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 饵 的重视。本文以青少年 净 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 裔 ,对青少年犯罪预防

 问 围 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 束 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 彦 新的活力。(2)冲破 毋 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 渴 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 硬 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 胡 展的工具。犯罪是一“ 遍 综合病症”,必须采用 付 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 缴 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 性 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 樊 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 权 。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 匪 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 捶 ,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 介 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 挟 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 户 方法,了解青少年犯罪 肥 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 僧 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 曰 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洪 。

  其二,政治学领 清 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 庆 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 轴 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 噶 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 以 国青少年人有 3 亿多( 幅 2000 年第 5 次人口 掌 普查),他们的思想道 玻 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 退 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 鹤 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

 煌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 学 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 跌 出发,结合青少年犯罪 永 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 僧 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 漾 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 锨 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 戚 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 沉 、实践意义

  青少年 婿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棉 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 张注青少年就是关心祖国 瘴 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 脾 设的视角出发,对青少 失 年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 级 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 掌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

 拳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 香 转型期,构

 建和谐社会 魔 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 洱 。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 元法治、公平正义、安定 禁 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 举 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 快 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 不 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酮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 茧 其是青少年犯罪,不仅 跃 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 李 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 或 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 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 行 非常。因此,关注青少 著 年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 肝 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 痊 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晓 ,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 叛 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 益 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 债 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 壁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 长 的角度提出青少年个人 惟 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 常 策。这些建议和对策, 硷 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 俏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瞩 ,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 舀 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 景 研究现状

  自建国以 愈 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 斜 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 仁 对青少年犯罪问题保持 钮 高度重视。1979 年 职 8 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 央 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 桑 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 呢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 承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 寂 报告》,这为青少年犯 予 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 吞 确的指导思想,我国青 劳 少年犯罪理论研究和实 骇 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 列 是近几年,青少年犯罪 搏 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 佑 增,而年龄递减,这一 恋 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 魏 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 拎 的研究不断升

 温。经过 记 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 助 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 娜 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 缉 版和多篇文章发表。但 瑞 同时我们也看到,研究 滞 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 撼 足。

  狭义青少年犯 咐 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 油 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 壶 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

 亚 它一般是指 14—25 右 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 剃 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 敬 行为。它以我国开始追 弹 究刑事责任的年龄 14 争 岁为起点。

  广义青 没 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 晦 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 倦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

 那 有学者认为,它是指 6 讳 —25 岁年龄段的人实 陈 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 瞪 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 窑 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 徽 。这种定义,是从犯罪 召 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 智 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 讯 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 丽 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 些 ),并将这个年龄段的 缩 下限予以降低。对这个 辕 下限存有不同意见。有 运 学者提出,应当定在 1 皂 0 岁比较合适。其理由 柏 在于,从实证的角度, 植 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 喊 从 10—12 岁开始有 它 劣迹,13、14 岁开 者 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 谩 罪,14—17 岁进入 滤 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

 畜 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 诡 行预防犯罪研究。故而 聋 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 寓10 至 25 岁的人实施 触 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儡 的行为。笔者对此予以 涨 赞同。这一概念包括了 训 未满 18 周岁的少年犯 闽 罪和已满 18 周岁不满 躁 25 周岁的青年犯罪。

 淡 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 禁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 鼓 该是一致的,只不过“ 缝 未成年犯罪”

 是一个准 铱 确的法律概念,而“少 染 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 奇 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 吉 ;后者的“青年犯罪” 毡 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斡 1、研究视域狭窄。犯 末 罪现象复杂多样,既与 凌 社会的政治、经济、文 援 化、法律、道德等方面 翟 有关又与个人的生理、 邵 心理、生活方式等因素 螺 密不可分。因此,犯罪 夜 学研究必须运用法学、 诊 社会学、心理学、政治 函 学等多学科知识。目前 湛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 直 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学 噪 和社会学方面,缺乏从 武 众多的学科领域出发进 娜 行深入研究。

  2、 摆 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 魂 研究选题过于集中。笔 猴 者对近些年出版的青少 猾 年犯罪著述和中国学术 响 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 冻 进行统计发现,虽然有 化 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 判 研究很多,但论述内容 沏 相近,研究思路模式化 教 。我们说,研究选题关 璃 注学术热点无可厚非, 刽 但应对同一问题开展多 炊 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 巡 研究,才能不断推动理 厕 论和实践的发展。总的 凿 来看,目前青少年犯罪 植 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 瘴 犯罪学领域内对未成年 挛 人犯罪预防措施进行探 月 讨,缺乏对青少年犯罪 雁 预防问题的全面系统研 雨 究。虽然一些学者对青 汤 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与犯 债 罪预防问题有所涉及, 属 但过于分散和零碎,缺 槛 乏全面、系统和深入地 霸 研究。

  3、研究方 槐 法以思辨和论证为主, 户 欠缺实证研究。我国学 碘 术界普遍认为当前我国 盈 犯罪问题的研究,重思 恐 辨和论证

 而轻实证。康 厢 树华、周路、戴宜生等 星 多位专家学者曾多次提 辑 出这个问题。理论研究 俱 的对象——犯罪现象是 殃 真实的客观存在,脱离 暖 了实践的研究无异于空 肥 中楼阁。虽然也有一些 拉 学者对青少年人犯罪问 纯 题进行实证研究,但毕 巍 竟是凤毛麟角,而非主 骋 流。

 (三)研究目的

 贮

 1、通过实证研究和 帽 理论探讨等多种研究方 蔑 法,从思想道德建设的 两 视角对青少年人犯罪问 载 题进行全面解读,为犯 辅罪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 稻 新的思维方式。

  2 碱 、通过对青少年人犯罪 序 的现状、原因、预防等 移 问题的系统梳理,弥补 嫌 犯罪学理论研究上的不 批 足。

  3、通过对青 以 少年犯罪预防问题进行 琐 全面考察,激发社会各 涝 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可 进而更好地做好青少年 奉 人的工作。

  4、通 扛 过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现 嘛 状的剖析,设计青少年 拄 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的 簿 方案,为我国和谐社会 遍 的构建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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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职校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于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 社会问题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智能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 社会问题,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 治措施,对于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我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青少年犯罪状况 (一)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过去,少年犯作案时的年龄多在16岁至不满18岁之间。2006年以来,16岁以下的少年犯显著增多,占少年犯罪总数的比重逐年上升。如今年一至十月份,法我院审结的12起(37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16岁以下的少年犯已达少年犯总数的59.9%。

 (二)犯罪类型日趋多样化、暴力化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己由过去比较单一的小偷小摸发展为爆炸、放火、抢劫、盗窃、强奸、伤害、寻衅滋事、绑架、敲诈勒索等并发的多样化趋势,且暴力犯罪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十月,已达总数的69%。

 (三)犯罪手段日趋成人化、智能化

  具体表现为作案具有没计性、伪装性和反侦察性。例如:利用麻醉手段掳人钱财;利用女色勾引、敲诈勒索;雇人到银行代领赃款:利用网络诈骗;绑架勒索钱财;作案时戴手套防止留下指纹,作案后用水将现场冲(擦)拭干净等。这些以前只有成年人才懂得并惯用的作案手段开始频繁出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甚至有个别少年犯在抢劫杀害老年妇女后进行奸尸,制造成年人作案奸杀的假象,以图转移破案人员的视线。得到良好的发展,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真正的远离犯罪。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条件和环境影响

 (一)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的影响

  家庭教育和家庭影响对未成年人的精神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常常对孩子起主导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实际,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环境主要有以下五种:

  1、溺爱型家庭

 现在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由于父母会对孩子过分的溺爱,会在孩子心灵上播下自私、任性的种子,从而发展形成不良的个性、偏好。在统计的案例中因家庭溺爱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占总人数的 16%。

  2、失和型家庭

  家庭亲人间的隔阂,失掉了家庭和睦的关系,使他们到外界去寻求安慰和温暖,常常易被坏人利用;有的父母草率离婚,受害者也是子女,他们推卸教养的责任,不顾后果。在未成年犯中,来自失和家庭的占未成年犯总数的 17.7%。

  3、打骂型家庭

  家庭教育的简单化、专制化都是促使未成年人思想恶化的原因。对孩子经常性打骂,极易造成孩子心理的畸形发展,同时这种暴力行为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孩子起到了表率作用,使孩子也崇尚用暴力解决问题。在统计的案例中打骂性家庭占到了 19.5%。

  4、放任型家庭

  在统计的未成年犯中,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占 9%。大多数的少年虽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但父母对他们缺乏沟通、了解,有的家长竟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问题。在统计的案例中,未成年人犯罪与家长的放任有直接关系的就占到了 31.5%。

  5、留守性家庭

  留守性家庭主要是指父母出外打工,将未成年人托付其他亲属照顾,使其长期得不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教育,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家庭。在统计的案例中,留守性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为 15.3%。

 (二)未成年人犯罪与学校教育

  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是培养和教育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学校不仅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塑造学生的灵魂。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教师工作的优劣都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产生直接的影响。

  1、学校教育方式有失偏颇

  有个别学校,对所谓的“差生”,采取歧视性措施,不尊重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也有个别学校违反教育法规,执意将有缺点的学生哄出校门。这样做使

 未成年人较早步入社会,受社会一些不良因素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文化程度上我们不难看出这一点。

 2、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

 有的教师对待成绩较差的学生缺乏责任心。这些未成年犯中,学习成绩都比较差,对此老师不是耐心教育,而是不管不问,甚至劝其退学,把学生像包袱一样甩向社会。

 三、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一)提高认识。

 加大打击力度,继续开展“严打”、“扫黄”、除“六害”斗争,铲除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污染源。强化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为家长教育子女提供科学知识与方法,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共同教育管理好学生。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教育在学生成长中起主导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提高中学生道德水准,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强化学校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反对片面追求高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社会、教育行政部门不要简单地把升学率或平均分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校级领导业绩的尺度。要把德育教育放在学校重要的位置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做好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工作,克服学生厌学情绪;结合学生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自身抗病免疫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严格学生管理。要认真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注意培养中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教师应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忌将学生赶出校门、推向社会。认真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据有关资料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来自流失生,而流失生又往往来自“双差生”,因此在严格控制流失生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要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同样重要的教育观念。对“双差生”的教育要实行校长、班主任负责制,并与责任人及其所在学校、班级的政治荣誉、经济利

 益挂钩;建立帮教网络,因人施教,做到组织、措施、成效三落实,努力提高“双差生”的改好率和巩固率。

 (三)加强防范、堵塞漏洞,减少中学生违法犯罪实施的条件和机会。

 要将中学生违法犯罪综合治理的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社会、家庭、学校之间的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多种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各行各业采取的综合治理,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进一步得到优化,处于困境中的青少年一定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祖国的花朵一定能灿烂地开放,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中华民族一定能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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