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杂志的卷首语2篇法院审判杂志的卷首语 民国时期重庆法院审判案例辑萃上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市档案馆 合 编曾代伟 主 编唐昌伦 张雪艳 谢全发 副主编 民国时期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审判杂志的卷首语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法院审判杂志的卷首语
时期重庆法院审判案例辑萃上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市档案馆 合 编曾代伟
主 编唐昌伦 张雪艳 谢全发 副主编
民国时期重庆法院审判案例辑萃(全2册)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市档案馆 合 编
曾代伟 主 编
唐昌伦 张雪艳 谢全发 副主编 策划编辑:张慧梓
责任编辑:陈 力 姜 凤
版式设计:张慧梓
责任校对:张红梅
责任印制:赵
晟*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出版人:易树平 社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21号邮编:401331
电话:(023)88617190
88617185(中小学)
传真:(023)88617186
88617166
网址:http://www.cqup.com.cn
邮箱:fxk@cqup.com.cn(营销中心)
全国新华书店经销
重庆俊蒲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开本:787mm 1092mm
1/16 印张:90 字数:2131千
2017年6月第1版
2017年6月第1次印刷ISBN 978-7-5689-0647-0 定价:368.00元(全2册)本书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本社负责调换版权所有,请勿擅自翻印和用本书制作各类出版物及配套用书,违者必究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民国时期重庆法院审判案例辑萃:全2册 / 曾代伟主编.
-
- 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7.6 ISBN 978 - 7 - 5689 - 0647 - 0 Ⅰ.
①民… Ⅱ.
①曾… Ⅲ.
①审判—案例—汇编—重庆—民国 Ⅳ.
①D929.6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7)第162925号MINGUO SHIQI CHONGQING FAYUAN SHENPAN ANLI JICUI
| 1 |目 录整理说明 /1第一编
民事诉讼案例(一)/9所有权1.罗金山等诉艾茂廷要求确认经界案 /112.滕罗氏诉滕李氏要求解约交业案 /193.何润之诉夏渔生要求搬迁案 /374.杨炳鑫诉吴长顺等要求确认共有权案 /565.陈祥兆诉陈韦氏等要求确认所有权案 /62 6.白恕诚诉杨秉森要求交业案 /687.冯瑶卿诉何代英要求排除侵害案 /818.蒋锡光诉周石若群要求交业案 /919.曾巨权诉宣志荣要求迁让案 /10110.戴崇娴诉杨正卿等要求拆房还基案 /110典权11.李海荣诉李银廷要求回赎典业案 /11712.禹治金诉艾祥成要求回赎原典案 /15313.胡蓬莱诉燕胡则嘉要求回赎典产案 /16614.萧全林声请典权成立登记案 /18915.赵海荣诉文郭淑媛要求回赎典业案 /193其它物权16.罗璧如诉胡何氏等要求确认优先权案 /199 17.孙海波等诉萧永安等要求确认优先承买权案 /22718.郑明池诉美丰银行康心如要求确认地上权案 /239 一、物权【上
册】
| 2 |19.李仕田诉李贤村等要求优先承买案 /25620.包砚佣诉刘静修要求宣告召集股东会无效案 /262契约21.石惠记与乔银三伙贸纠纷案 /27622.刘熊氏诉刘子定等要求确认抱约与租约无效案 /29623.渝鑫钢铁厂诉洪发利机器营造厂要求履行买卖契约案 /37324.义成堂苏继坡与李晋璋诉陈芝馥要求给付老契案 /41225.项执西诉王树清要求给付稻谷案 /42126.何树清诉请确认租约继续有效案 /44327.杨庆惠堂诉义畅字号要求支付违约金案 /44828.杨德坤诉刘华荣要求偿还债务案 /45829.管良成诉文伯超等要求终止租约案 /47330.花纱布管制局诉嘉陵江区民船业同业公会要求返还运费案 /48531.金仲寅诉王清泉要求履行保证责任赔偿案 /501 32.顺昌公司重庆铁工厂诉张艺耘等要求履行合约案 /51333.牟裕昆诉李牟氏要求确认赠与案 /51834.朱侣樵诉张华杨要求给付股款案 /53735.源泰祥海味号诉孙树勋要求偿还建筑费案 /54436.喻仿陶诉罗以斯要求承兑票款案 /55837.邓万国诉陈洪生等要求确认买卖契约无效案 /56638.薛文侯诉申慎行堂等要求给付修缮费案 /57839.金李士碧诉李周氏等要求返还赠与案 /59040.邹廷荣等诉汤海合要求撤销赠与案 /61141.危许氏等诉许唐全庆等要求确认买卖无效案 /61542.牟刚诉廖树清要求解除租约并搬迁案 /62143.军政部军需署诉中国工矿实业社要求解除契约赔偿损失案 /63544.毛致荣诉徐胡兰贞要求履行契约案 /64145.向万福诉向炳林要求给付欠租案 /64946.谢光亮诉廖李朝玉要求解除买卖契约案 /66047.刘光荣诉李得章要求交还田业案 /68748.罗炳周诉王义周请求返还借款案 /70049.侯仲权诉吕克立请求确认买卖不成立案 /705 二、债
| 1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曾代伟一、本书编辑缘起2004 年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杨一凡教授发起编辑出版“中华稀见法律文献辑存系列丛书”。经申报和审议,决定由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市档案馆法律史学科共同组成编辑整理小组,从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民国时期数十万卷尚待开发的司法档案原件中,精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诉讼案例约 90 件,编辑成《民国时期重庆法院审判案例辑萃》(全 2 册),拟列入该系列丛书。
此后,曾代伟主持的 2007 年重庆市教委项目“陪都时期重庆法律人群体研究”(07SK004)、2010 年中共重庆市委重大课题委托项目“抗日战争大后方司法研究”(2010-ZDZX06)、2011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抗战大后方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与实践”(11BFX014)先后获得立项。由于课题研究的需要,又从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民国司法档案中搜集整理出一批案例材料,并筛选出约 60 件刑事诉讼案例和 10 件行政诉讼案例,经点校、分类、整理,最终汇编成《民国时期重庆法院审判案例辑萃》(全2 册),共计 158 件案例约 120 万字,供致力于抗日战争历史文化研究者参考利用。重庆位于祖国西南腹地,民国司法档案虽历经战乱,却基本保存完好。现重庆市档案馆及原巴县、江津、永川、铜梁、璧山、北碚等区县档案馆,藏有民国时期司法档案近 30 万卷。其中主要有:1. 重庆地方法院档案(全宗号 0110)83515 卷(1937—1949 年)。重庆地方法院成立于 1928 年 1 月,其前身为巴县审检厅;1944 年 7 月一度更名为重庆实验地方法院,1946年1月恢复原有名称。其内部机构设有乡区民事庭、乡区刑事庭、市区法庭、民事执行处、民事调解处、不动产登记处、公证处、检察官办公室等。主管辖区内民事、刑事诉讼审判及公证等事项。重庆解放后,该院于 1949 年 12 月由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馆藏重庆地方法院档案中,绝大部分是诉讼档案,也存有一些司法规章,如《本院办理案件注意事项》《公证施行制度》《判决注意事项》《送达实施办法》《民刑诉讼须知》《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监所管理办法》《监所作业暂行办法》《监整理说明
民国时期重庆法院审判案例辑萃(上)| 2 |犯假释及保外服军役办法》《疏散人犯办法》《清理监所人犯实施要点》《律师法实施细则》《律师登录章程》《乡镇调解委员会组织章程》等。2. 四川省高等法院重庆分院档案(全宗号 0109)99189 卷(1911—1949 年)。该分院于 1928 年 1 月设立,其前身是四川高等审判分厅,成立初期名为四川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1948 年 8 月改称四川省高等法院重庆分院,隶属四川省高等法院,管辖本区域民事、刑事诉讼审判,裁定各地方法院上诉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办理非诉讼事件等。该院管辖重庆、江北、江津、涪陵、永川、合川、长寿、璧山、铜梁、綦江、潼南、南川、荣昌、大足、渠县、邻水、武胜、武隆、北碚等地方法院,并代管四川省第二监狱。其内部机构先后设有四个民事法庭、三个刑事法庭、执达室、看守所、重庆市公设辩护人室等。重庆解放后,该院于 1949 年 12 月由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馆藏四川省高等法院重庆分院档案,绝大部分是诉讼档案,也有一些司法规章,包括立法院及四川省高等法院颁发的司法工作法令、法规、条例、办法、训令、通告,诸如《审理诉讼暂行规程》《处理烟土案件暂行办法》《监所修建管理办法》《监所整顿改良办法》《人犯工厂管理细则》等。
本书共收录重庆法院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审结的158件诉讼案例,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买卖、产权、交业、债权、债务、租赁、租佃,以及公证等民事案件;刑事案例包括普通和战时特种刑事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案卷内容包括一审诉状、审理记录、判决书、二审及三审上诉状、法院裁定和判决执行等文书原件。所选案例均由重庆市档案馆档案管理和研究的专业人员据实全文照录和校对;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教师负责校勘和整理工作。本书尽可能地保留案卷原貌,将案件真相及其诉讼全过程客观、完整地奉献给读者。二、本书编选原则
(一)案例类型的多样性馆藏民国司法档案中的民事案例,包括诉讼、调解、认证(公证)、申请回避、申请破产、公示催告、诉讼救助等类别。其中民事诉讼案例数量繁多,涉及当时民事关系的各个方面。本书编选尽可能地覆盖各种类别的民事案件,如诉讼救助,申请回避,物权诉讼中涉及所有权的确认、排除妨害和请求返还所有物以及涉及典权、地上权、股权的案例,虽然很少,也尽量顾及。而对于其中所占比重大、数量多的几类案例,如有关土地和房屋的买卖、租赁、婚姻、继承纠纷等,则给予一定的关照。尤其是契约纠纷案例,选择了各种形式的契约,包括买卖契约、租赁契约(包括土地和房屋,房屋又包括普通房屋与商用店面房)、借贷契约(抵押借贷、质押借贷)、契约担保等。刑事案例类别除各级法院审理结案件外,还收录了一些警察局刑案侦办终结记录;
| 3 |整理说明而行政诉讼的被告,则包括行政院、财政部、海关、省财政厅、敌伪产业处理局及县政府等。(二)案例内容的典型性本书编选案例,就内容而言注重其典型性。一是案情发展错综复杂,社会影响大。如“渝鑫钢铁厂诉洪发利机器营造厂要求履行买卖契约案”,因涉及国家抗战时期对钢铁制品的战时管制政策,诉讼过程中屡次牵涉国家经济管理部门。最后法院并未完全按照当时的行政规章来处理,而是依据法理作出了判决。由此可见,当时司法机关也在一定程度上竭力遏制行政权力的膨胀。这对我们今天的司法实践也不无借鉴意义。
二是诉讼环节较完整。有的案件由于诉讼当事人反复缠讼,时间长达数年,并经历了一审、二审程序,甚至有的还经由最高法院第三审程序。如“侯仲权诉吕克立请求确认买卖不成立案”,该案原告侯仲权先以刑事案件告发吕克立犯罪,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以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被告吕克立又提起反诉,使案情的发展变得错综复杂。三是民事诉讼标的巨大,有的涉案金额达到几亿元法币。刑事诉讼中死刑案件占有较大比例。四是诉讼当事人在当时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如“军政部军需署诉中国工矿实业社要求解除契约赔偿损失案”中,原告为军政部;此外,重庆金融大亨美丰银行总经理康心如,近代中国民营航运巨子、民生轮船公司老板卢作孚等作为被告的案例,也选入本书。(三)案卷的完整性本书编选的案例,均为馆藏民国司法档案中保存较为完整、字迹基本清楚可辨的案卷。收录的司法案卷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诉讼费的征收文书、法庭调查、证据调取与核实、判决书、裁定书、送达证书、执行记录等司法文书,除对少数原、被告人数众多的案卷,同一格式内容的程式性文书作技术性删节外,其他基本照录,力求完整地反映案件的全貌。三、本书的特色及学术价值 (一)官方档案的史料价值本书首次从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数十万卷司法档案中,精选了 158 件典型诉讼案例,以专题的形式进行编辑、整理。鉴于以往零星公布的案例资料仅限于判决书,读者无从了解大量与此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案件全貌。故本书采取全卷照录的方法,力求完整地反映案件诉讼的全过程,为研究当时的法律及其运用提供翔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民国时期重庆法院审判案例辑萃(上)| 4 |作为官方档案,其史料价值在于:其一,这批司法档案全部系民国时期重庆法院审理案件所形成的卷宗原件,起诉状、答辩状、附案证据基本上都是毛笔书写,绝无复制的可能,其权威性、唯一性、可靠性毋庸置疑。其二,典型性。1928—1935 年的重庆,处于名义上服从南京国民政府,而实际上仍为军阀割据时期,对其地方司法审判状况的解剖,对于三十年代西南地区法制状况,尤其是在当时特殊的政治环境下,国家法律的施行及其效力的研究,具有典型的意义。其三,代表性。1937—1946 年,西南重镇重庆作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控制的唯一直属市,发挥着战时首都及陪都的功能,成为抗日战争战略大后方的核心,是中国抗战的大本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东方战场统帅部所在地,全国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外交中枢,为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重庆可谓战时中国的一个缩影,堪为抗战大后方研究最典型的“样本”。其司法审判具有抗日战争时期全国大后方司法的代表性。(二)民国时期历史文化研究的参考价值其一,法社会学研究的实证材料。法社会学理论认为,法学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制度本身,还应重视法律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关注法律秩序与政治生态环境、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宗教文化、经济日用之间的互动关系,通过对法律实施、功能和效果的考察,可指导立法并对法律控制的社会效益作出客观评估,以及对法律制度的变化趋势作出预测。本书编选的司法案例,典型地记录了民国时期法律实施状况。其司法文书中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判决书等,还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法律观念,不仅对研究民国法律史、民法史、刑法史、诉讼法史等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现实参考意义,而且也为民国法制的社会学研究,尤其是对战时法制运作的...
篇二:法院审判杂志的卷首语
刑事审判庭工作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XX 年,刑事审判工作将面临一系列新的形势,这一年对刑事审判法官将注定是充满挑战和压力的一年。1996 年全面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近十年,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愈加显示出一些问题。近年来全国范围发生的一批重大冤错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人们对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障问题日益关注。在此背景下,最高法院提出了“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的刑事司法原则,并决定自 XX 年起将死刑 纥 案件核准权从各高级法院收 赈 归最高法院统一行使。作为 汰 中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我 纥 们的工作质量从今年起将接 派 受最高法院的监督和检阅。
屮
刑庭全体同志决心,发扬 鳝 刑事法官的光荣传统,将压 要 力变为动力,将挑战变为希 f 望,精诚团结,发奋工作, 虬 努力实现我院刑事审判工作 韧 新的进步。XX 年我们的工 痣 作打算是:
1、进一步树 钣 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 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 谷 的思想,坚决贯彻“无罪推 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 妄 无罪放人”的刑事司法原则 角 ,准确理解和适用“宽严相 忿 济”的刑事政策,保护人权 渫 ,严防冤错案件发生。
2 葫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 俺 以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
力 蚪 犯罪、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 鸪 为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 尢 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 幽 惩职务犯罪、破坏市场经济 秩序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 田 罪和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积 崧 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 肫 “平安创建”活动。
3、 茴 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提高司 ☆ 法责任感,确保审判质量。
ē 正确处理法律真实与客观真 笸 实的关系,把好案件的事实 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 程序关、法律文书关,强化 抬 证人出庭和排除非法证据、 存疑证据,坚持犯罪事实准 确、犯罪证据确凿的证据裁 灭 判原则。把所有死刑案件都 淞 把成铁案。同时提高上诉案 掼 件开庭率,切实把好二审质 麓 量关。
4、坚持“公正司 换 法、一心为民”方针,进一 窀 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活动, 诓 深入查找刑事审判工作中存 唰 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章立制 虏 ,严格审判程序各环节的操 啶 作,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审 潮 判作风,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跎 。加强审判业务学习,不断 绮 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素质,不 凤 断提高刑事裁判文书质量。
5、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调查 傣 研究,针对全市法院刑事审 睁 判工作的共性问题,通过多 种形式,适时召开工作会议 铪 ,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 驾 。
6、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诊 ,严守审判纪律,保持司法 韩 公正廉洁,严防违纪违法问 烨 题发生。
我们坚信,在新 è 一届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 撙 下,全院同志齐心协力,我 南 院刑事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 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推荐访问:法院审判杂志的卷首语 审判 法院 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