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10篇

时间:2022-11-09 18:55:07 来源:网友投稿

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10篇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关于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10篇

篇一: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 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三地一区”两中心的目标定位,倾力打造“珠城颐养”幸福城市,着力实施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行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行动、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强化行动“五大行动”。力争到 2023年,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更加均衡,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行动。

 1.开展综合能力评估。2022 年,积极申报争取省级试点,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标准的施行,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2022 年在龙子湖区、禹会区试点推行,2023年起在全市全面推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专业评估组织。施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标准,规范培育老年人综合评估机构。从事老年人综合评估的机构须有3名以上专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2023年底前,力争每个县、区培育 1 家以上综合评估组织,纳入市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供应商库。(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以优先满足失能失智等刚需老年群体需求为导向,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标准和优先顺序与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果挂钩制度。申请政府养老服务补贴(含购买服务项目)、入住政府运营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必须进行评估,其他老年人依据其意愿进行评估。(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行动。

 4.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继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县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

 能、残疾等困难老年人。每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 518 户,支持居家适老化市场发展。整合居家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相关政策,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 3000 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2021 年,在蚌山区、市经开区开展试点。2022 年,试点范围扩大至禹会区。力争 2023 年在市区主城区推广,鼓励县、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

 推行政府购买“喘息服务”,逐步为居家长期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每年不超过 28 天的短期托养服务,2022 年起列入市、县(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对照护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每年不少于 1 次的照护技能培训。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工作站等对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社区探访,周探访率实现 100%。(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2023 年底前,县区政府采取国有闲置资源(房屋)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 20平方米的标准完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

 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突出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全托、日间照料等照护服务功能,提供

 助餐、助洁、助浴等服务,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依托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健康管理、文体娱乐、老年教育等服务。

 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021 年,制定出台《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2021—2023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配套补贴政策。2022 年,将“老年助餐服务”列入民生实事,以县区为单位每个街道配置不少于 1 个社区老年食堂,下设社区(小区)老年助餐点。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试点,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通过分年度组织实施,基本建成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支持各县、区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2023 年底,每个街道至少打造 1 个 10 张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具备综合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并积极申报省级示范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推进“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2022 年在市区开展试点,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就近提供老年供餐、探视走访等养老服务。发挥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整合资源作用,2023 年底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覆盖率达 100%。(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增强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功能。每个县在县城及重点镇建设不少于 3 家、每个区建设不少于 1 家以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为主的高品质公益性养老机构,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政府投资新、改、扩建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向护理型床位倾斜。2023 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53%。支持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将失能照护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辐射居家失能老年人。

 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2022 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建有 1 家以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服务为主的县级供养机构。整合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单元。2023 年底前,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 60%。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县级统一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公办公营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绩效与入住人数挂钩的激励机制,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各县、区在推进敬老院社会化运营过程中,要将床位入住率纳入运营合同和绩效考核内容。2023 年底,全市包括农村敬老院在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 50%以上。(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发展“自治、法治、德治+农村养老”。继续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 3 项制度,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2023年底前全市覆盖率不低于 40%。2022 年起,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集中照护、互助性养老服务等模式。整合农村闲置设施,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老年人、志愿者等人力资源,发展农村自助互助服务。(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医养康养结合。全力提升社区层面医养康养结合能力,推动新建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施毗邻建设、资源整合,优化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2023 年底前,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协议签订率达 100%。鼓励养老机构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一体化养老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9.培育优质供给主体。鼓励各类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利用自有物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养老服

 务企业(社会组织),市、县(区)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供应商库,不区分营利性质、注册地、经营规模,引导鼓励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入库。每年对入库服务供应商根据老年人服务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并末位淘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2023 年底前,培育和打造 1—2 个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养老服务领域品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充分运用市场逻辑和资本力量,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各县、区要积极谋划养老服务项目,争取列入省级养老产业项目库,并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遴选相关项目在省级健康养老产业“双招双引”推介会、省级养老博览会进行宣传推介。支持淮上区、市高新区等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努力打造成省级康复辅具特色产业园。开展市级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在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置租赁站点,探索给予差异化补贴,促进老年人康复辅具消费。依托涂山、大洪山、沱湖等生态资源,鼓励与支持发展面向长三角的康养产业带、旅居健康养老项目。(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11.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协调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2022 年,制定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加大《省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力度,常态化组织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坚决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和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2021 年,制定出台《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并启动试点。2022 年底前全市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并建立与养老机构等级相挂钩的补贴政策。推动成立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加大对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标准研制。2022年遴选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市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积极争创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按省级要求探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责任险和雇主责

 任险,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防范能力。启动市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为全市提供养老服务应急救援服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事故鉴定和纠纷协调机制,有效保障老年人及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长三角行业管理协同。深入推进长三角养老一体化进程和战略合作,每年发布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结果名单。积极与宁波市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入开展结对合作帮扶。支持引进沪苏浙优质养老资源和知名品牌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设立分院等形式协同发展。推动与长三角协作地区建立养老服务标准互通、信息共享、人才共育并统一协调监管,探索养老服务补贴等待遇异地落实机制。(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强化行动。

 15.完善供地和设施保障。在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2 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结合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民政牵头组织编制《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按照《省利用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指引》

 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国有闲置资源摸底工作。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或利用城镇现有空闲的办公用房、厂房、学校等,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项目。鼓励各县、区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培养,及时兑现入职奖补、学费补偿以及相关培训补贴,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 1500 人次,养老服务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 200 人次,到 2023 年,60%以上的在职养老护理员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市级每年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每两年开展养老护理人员、管理人员褒扬活动。制定发布《市养老服务从业薪资待遇保障办法》。鼓励技师学院等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信息化支撑。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多功能养老服

 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老年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动养老...

篇二: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方案 2 2 篇 范文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重大意义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深怀敬老之心、倾注爱老之情、笃行为老之事,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观从严惩处欺老行为。我们一定要扎

 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就是要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向全社会释放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三)开展专项行动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现实需要。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有的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直播陪护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三、总体要求

  (一)确保打击成效。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确保整治成效。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

  (三)确保教育成效。要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确保制度成效。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点问题,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七)坚持统筹兼顾。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山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行业领域整治实效的有效举措,统筹兼顾推进,从严从细落实。

  五、时间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 4 月中旬开始至 9 月底结束,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分四个步骤实施。

  具体内容略

  六、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村、镇属单位要制定宣传动员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在全社会掀起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1、畅通举报渠道。镇专项办开通并公开发布养老诈骗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和举报内容,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

  2、抓好宣传教育。各村、各镇属单位要精准把握时度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七站八所”、网格员等力量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设专栏等灵活多样形式,深入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进超市、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注重精准宣传,采取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

 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镇属单位和村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监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加大深挖打击力度,提升依法严惩实效。由县镇两级专项办破案打击组负责,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深挖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打出战果、打出声威。

  (三)全面掌握问题隐患,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在镇专项办统筹协调下,由各村、镇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放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各镇属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养老诈骗”方面问题线索、风险隐患的摸排工作,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核查,对涉及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进行综合评估,注意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要积极学习借鉴一些地方

 对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风险隐患纳入绿,黄、橙、红“四色名单”管控的经验,提升管控精准性。

  2、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各镇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街接机制,健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

  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从现在起至 2022 年10 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

 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从 2022年 4 月中旬开始,全镇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主要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驻镇各单位)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用好全镇各类新闻媒体,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时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三大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用户“点

 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依托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统一接收、分流、交办举报线索。各村、各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综治办将适时集中筛查、交办、督办一批重点线索,督导加大核查力度。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驻镇各单位)

  4.实施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

 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按照“稳、准、狠”要求,深挖彻查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确保打出声威。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标准;法庭要抓好审判工作,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派出所和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

 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各单位)

  7.加强重点整治。要把开...

篇三: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局关于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以及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联组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渭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要求,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走访慰问发现的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对因疫情灾情、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凡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通过走访慰问和落实政策,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党的民

 生政策,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各镇(街道)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等工作力量,广泛开展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辖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通过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发放一封“慰问信”等方式,了解掌握低保、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政策落实情况,详细告知各类兜底保障政策的申办条件及求助方式。对走访慰问过程中了解到的困难群众实际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特殊个案,适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予以研究解决。通过走访慰问活动,引导困难群众感受党的关怀和温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9 9 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和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主动发现作用,以辖区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活动稳定

 收入的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对象为重点,依托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依规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或转介至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给予专项救助,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9 9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 12 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做好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严格按照《XX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安排意见》文件要求,合理运用用好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 倍,且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按程序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市核对中心集中核对数据结果,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复审复核,做好人员动态管理。细致做好低保边缘家庭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将低保边缘家庭信息作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中的重要内容,加大与部门间信息共享力度,全面落实好“单人保”、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9 9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持续推进)

 (四)全面做好提标补贴发放工作。

 。健全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实际,适度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会同发改、财政等

 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各镇(街道)要做好精准落实提标补发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 12 月底前完成)

 (五)加大因疫因灾致困群众救助工作力度。根据疫情防控和汛情灾情工作形势,各镇(街道)要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救助时效性。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严格落实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对因疫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可由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因疫因灾致困群众的摸底排查,掌握了解疫情灾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各镇(街道)要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积极动员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和照料服务工作。

 (9 9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进一步夯实社会救助资金保障的主体责任和兜底职责,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

 融机构代理发放”的原则,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规范资金支付使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或用于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全流程监管,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和骗取救助金等违规违纪行为。镇村相关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用于领取社会救助资金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应与保障对象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要通过发放“明白卡”和开通手机短信方式,及时提醒困难群众资金发放情况。

 (9 9 月底前完成)

 (七)及时处置化解信访矛盾。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做好社会救助信访事项的来访登记、问题移交、调查核实和结果反馈等工作。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诉求明显超出政策范围或提出不合实际要求的,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妥善处置化解社会救助方面矛盾纠纷。各镇(街道)要对 2021年以来群众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信访问题,以及 2022 年重复信访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坚决避免推诿扯皮和敷衍塞责等现象,客观公正调查核实群

 众投诉举报问题,真心实意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合理诉求。

 (9 9月底前完成)

 (八)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要将社会救助简明政策、办事流程、监督电话、“e 救助”二维码以及特困供养、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人口、分类施保情况、享受档次、保障金额等内容进行长期规范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同时进一步做好新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享受政策情况明白卡的悬挂(发放)、更换更新工作,确保政策享受情况明白卡填写内容与实际享受标准一致,让困难群众清楚知道自己所获得救助情况。县民政部门将不定期随机开展抽查,对低保信息公示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督导整改,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平台渠道,持续深入宣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和申办方式,及时总结宣传行动成效和工作亮点。可开展“社会救助宣传周”活动,采取媒体专栏、设立展板、张贴宣传页等方式,积极宣传社会救助改革成效、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事迹,提升社会公众对党和国家民生保障政策的认同感。

 (9 9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是民政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和中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实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的具体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力量,夯实各级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具体目标,细化任务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各项任务。要结合走访慰问,摸底排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及时了解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镇(街道)要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的监督指导力度,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县级民政部门将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帮助解决存在问题。此项行动实施情况,将纳入 2022 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范围。

 一是于每月 20 日前报送《XX 县“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二是于 9 月 20 日前报送《XX 县“喜迎二十大 救助暖民心”信访问题台账》;三是于 11 月 15 日前将“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民政局农村社会救助股。

篇四: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根据省委、XX 市委和 XX 市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力量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是喜迎党的二十大、着力营造“三个环境”的具体行动。全镇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基层工作导向、求真务实作风、营造良好环境”的原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积极投身实践活动,着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加快建设“一心两镇”凝聚强大动力,为 XX 市“建成中心、挺进百强、谱写新篇”担当作为增光添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三联三促”下基层。把下基层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点,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开展干部联基层、机关联农村、党员联群众,促高质量发展、促乡村振兴、促作风转变“三联三促”活动,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镇领导班子成员要“驻点联线”下基层。把下基层同分管(联系)战线工作及“千人进千企”、驻点村(社区)、联系镇直单位、信访包案等工作相结合,联系服务 1-3 家企业,着力解决 1-2 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一次到领办实事现场、联系包保单位(对象)等,以召开现场会、协调会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要领办 1-2 件民生实事项目。镇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要“解难帮困”下基层。把下基层同驻点联系村、便民服务、下沉村(社区)等相结合,分期分批组织镇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文明创建、矛盾排查化解、志愿服务等工作,全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 2 次。广大党员干部要“担责履职”下基层。把下基层同“联户联查联管”、志愿服务等相结合,定期到包保联系群众家里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工作,积极参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要按照“群众提、自我找、上级点、集体议”的要求,通过召开塆组会、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民

 意调查、网络征求意见、信访渠道和政务服务便民热情等形式,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每年度内完成 1 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

 (二)

 “三项举措”察民情。把察民情作为下基层的着力点、解民忧的第一步、作决策的依据和来源,努力掌握群众呼声诉求,切实在基层发现矛盾问题,为精准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聚焦重点察民情。党员干部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过程中,要聚焦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安全稳定、民生领域、营商环境等重要方面,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信访矛盾等难点问题,逐户群众、逐个湾组、逐家行业进行解剖,深入细致察民情,把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找出来。走访调研察民情。镇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到驻点村召开塆组会、到联系企业走访的方式,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实地调查、调研座谈、入户走访的方式,开展察民情活动,真正把问题找准、把问题摸透,汇总分析研判,制定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确定服务群众的任务清单。依据任务的推进进度、完成情况,形成效果清单。跟踪问效察民情。坚持效果导向,各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委会、支委会、专题会议等形式,每月研究 1 次察民情收集到的情况,并将问题认领、办理的情况,通过公众号、公示

 栏、“村村响”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坚持群众的事情由群众做主、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评价,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共同监督、共同评价。

 (三)

 “三大行动”解民忧。把解民忧作为下基层的关键点,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发展建设帮扶行动。以六大招商突击队、领导班子成员领衔重大项目建设等为载体,组织开展走访调研摸排行动、惠企政策落实行动、重大项目推进行动、招商引资行动等,做实“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和“千人进千企”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信访矛盾化解行动。开展公开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加快推动包保信访案件化解销号,做到事心双解。深入开展基层信访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前移工作关口,把矛盾化解在小在早在萌芽状态。大力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行动、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和涉房涉地、涉众金融、涉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信访风险化解行动,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安全风险排查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面摸排各领域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各类风险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行动,着力化解可能诱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

 “三项统筹”暖民心。把暖民心作为下基层的落脚点,始终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以主观臆断代替群众意愿,不搞“花架子”,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所思所忧所盼上。将群众期盼与建设“三中心”统筹起来。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高标准建设 XX 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补齐基层治理短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共同缔造与实现“三提升”统筹起来。践行“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理念,抓实“联户联查联管”工作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通过“垸子夜话”“咵天会”等方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共同推进蔬菜产业发展提质、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基础设施建设提标。将宣传宣讲与服务“三留守”统筹起来。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两团多队”理论宣讲队伍,充分运用塆组会、入户走访、新兴媒体等手段,围绕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同时,深入开展走基层“三进”(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两送”(送资金、送服务)、“一帮扶”(一对一帮扶)活动,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等活动,对农村留守老人、

 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做好政策落实、爱心帮扶,打造一批“孝善食堂”“童伴之家”“妇女微家”等,让特殊群体感受组织温暖。

 三、实施步骤

 实践活动从 2022 年 5 月下旬开始,到 2022 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5 月底前)

 1.制定方案。结合市委《实施方案》和 XX 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我镇《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步骤流程。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和“两新”组织等党组织,结合各自职责、岗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 2.全面动员。镇党委组织召开“三个全体”动员部署会议,对全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和“两新”组织等党组织随即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开展阶段(2022 年 6 月底前)

 3.走访调研。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党员干部要深入驻点(联系)村(社区)、深入服务企业、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联系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要督促全体党员结合结对帮扶和联户居民,到包保联系户走访调研,听取民生诉求,到塆组开展

 志愿服务、领取“微心愿”,对接居民需求。

 4.建立清单。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蔬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乡基层治理、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梳理形成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研究确定服务群众的任务清单,谋划实施一批实事项目。

 (三)持续深化阶段(2022 年 10 月底前)

 5.制定计划。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于 10 月底之前,按照“倒排工期”的方式制定条目式实施计划,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对照问题清单,一条一条抓治理,对照项目清单,一项一项抓落实,办成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6.检查评估。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领办实事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按照“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对群众评价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群众不满意的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12 月底前)

 7.建章立制。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广大党员干部领办实施项目开展“回头看”,巩固实事成果,提升成果质效,形成常态长效、务实管用的领办实事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践活动由镇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XX 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作风监督组。各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工作的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叠,防止扎堆进村入企业。人大要结合“聚力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代表在行动”活动、政协要结合“协商在一线”“双联双创”活动,组织代表委员主动融入实践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推进抓好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把开展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列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镇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紧盯问题督查督办,加强情况通报。组织办要把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内容,纳入组织生活会述职内容。要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发掘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镇督查组要加强纪律监督,强化跟踪问效。

 (三)提升工作实效。要准确把握实践活动的重点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把便民惠民搞成扰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交叉重叠,防止扎堆下基层。要不断巩固拓展实践活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开展实践活动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实干拼

 搏、创新跨越,助推 XX“建成中心、挺进百强、谱写新篇”。

 附件:XX 镇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 镇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镇直机关单位 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办,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 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下设 3 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作风监督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协调,及时向各村(社区)、各镇直机关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发出工作提示,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实践活动有关重大会议活动的统筹组织;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宣传报道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对接新闻媒体,提供相关素材,组织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上级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做好有关实践活动的舆论引导等;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作风监督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作风监督工作方案;统筹加强对各村(社区)、各镇直机关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的跟进监督,督促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作风,纠治对实践活动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接收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开展调查处理、追责问责;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五: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爱留守学生活动实施细则 一、 活动背景:

 随着我国政治、 经济、 文化的不断发展,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的加快,为了响应国家号召, 增援城市建设, 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纷纷涌向城市, 进而产生了一群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少年时期是人性格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 是人生的重要阶段, 此时期的儿童具有复杂的心理。

 同时, 他们也容易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 非常需要父母的教育和引导。

 而由于种种原因, 留守儿童的父母从他们很小就外出打工, 长时期不与孩子接触, 加上祖父母的僵化教育和过分的溺爱, 使许多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青少年儿童作为国家的希望应该受到重视, 他们的身心健康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证, 让我们携起手来,关注留守儿童, 关爱他们的心理健康, 为祖国未来的花朵现出我们的爱心。

 二、 活动主题:

 关爱留守儿童、 共创祖国美好未来 三、 活动目 的:

 1、 关爱留守学生, 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 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3、 为同学提供锻炼机会 四、 活动时间:

  暂定 五、 活动地点: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六、 主办单位:

  德阳工农街道办事处

  四川建院交通与市政工程系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七、 活动计划:

 1、 由交通与市政工程系青志部成员参加现场活动, 与留守儿童结对, 并交换各自的信息卡, 以便以后的相互交流和帮助。

 2、 交通与市政工程系青志部将定期派出青年志愿者对所负责的留守儿童进行上门帮助。

 帮助的方式可以是赠送爱心小物品、 聊天谈心、 学习指导、 思想疏导、开展各种小活动等, 具体内容由各志愿者准备, 这样以达到打开留守儿童心扉,拉近志愿者与儿童间的距离、 增进感情, 使他们身 心健康发展。

 3、 定期的将所负责的全部留守儿童聚集在一起, 通过开展游戏、 表演活动的方式让他们得到关爱, 挖掘他们的心里的矛盾和困惑。

  八、 补充内容:

 1、 选择优秀的志愿者进行上门帮助, 或者是青志部规定以班级维权活动的形式进行。

 2、 定期召开志愿者会议, 强调志愿者的耐心和责任心, 要求志愿者在每个月第三周的双休日与留守学生联系并开展活动。

 3、 志愿者要提前准备好各个环节的各种所需物品, 注意活动时间的把握和现场气氛的调动, 达到最佳效果。

 4、 每次活动结束, 总结此次活动的不足之处和优秀的方面, 为后面的工作打下基础。

  交通与市政工程系

  2009年5月19日

篇六: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2022 年 “ 一老一小 ” 整体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以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意见要求,执行《XX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任务,努力构建与 XX 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全面落实增加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扎实推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市实际,制定本整体解决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保障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以完善养老托育领域政策体系、整合优化养老托育服务资源、强化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满足感以及推进养老托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任务,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养老托育产业不断壮大。

 1.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家与××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 XX 市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XX 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实施方案(2018-2020 年)》《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具有 XX 特色的“一老一小”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2. 养老服务资源日趋优化均衡

 (1 1 )养老服务机构向多元化、城乡均衡等发展。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 85 个,养老床位 1.1 万张,入住养员 6080 人,综合入住率55%。其中,公办养老机构 24 个,床位 4570 张,入住养员 2353 人,入住率 52%,包括特困人员 1972 人;备案民办养老机构 61 个,床位6460 张,入住养员 3727 人,入住率 58%。全市分布在农村的养老机构 51 个,床位 5501 张,其中农村公办机构 19 个,床位 2970 张,农村民办养老机构 32 个,床位 2541 张。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高龄、残疾、失独、失能和生活困难等老年群体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已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施了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养老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等政策。

 (2 2。

 )社区养老覆盖率不断提高。全市共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516个,其中农村 400 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 62%,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 34%。全市依托社区建设的养老服务网点(站)

 116个,能够覆盖周边约16万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比例22.85%,日间照料中心及幸福院床位 4103 张。已经选定 XX 县作为试点地区开展相关工作,建设 10 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3 3 )医养结合特色化发展。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 9 家,其中养老机构设立医疗卫生机构 1 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6 家,嵌入式机构 2 家;在建医养结合机构 1 家。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 77 对,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覆盖 100%。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等签约合作 13 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便捷化程度显著提高。XX 市综合性老年人养护中心和××卫生职业学院老年康复养护中心两大医养结合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4 4 )老年大学统筹推进。全市共有 6 所老年大学,并筹办以××开放大学为依托的××老年开放大学,对接省级老年大学平台,稳步推进市、县(区)两级老年开放大学网络布局,已经形成以老年人需求为主导、以服务为宗旨、资源开放共享、社会广泛参与的老年教育办学系统,有序开展老年教育体系建设、平台搭建、办学指导、教育示范、师资培训、理论研究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3. 托育服务资源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五”期间,全市不断扩大 0-3 岁学前教育规模,大力推进托幼公共服务专业化,并加强幼儿园课程和教材监管,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1 1 )托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截至 2022 年年末,全市拥

 有幼儿园65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8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52所,共有各类 3 岁以下托位 5200 个。在园幼儿 45975 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 39658 人,公办幼儿占比 42.05%,普惠率 86.3%,每千人托位约为 1.98 个。全市注册的托育机构 7 家,分布在开原市、清河区等,拨付 100 万元,扶持中日友好幼儿园、调兵山市实验幼儿园发展托育中心按托育机构标准建设。《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加快落实,各相关部门建立了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协调机制。

 (2 2 )托育服务人才和教材日趋专业化。依托 XX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X 市信息工程学校及昌图县等 5 所县级职教中心等高中等职业院校提高早期学前教育专业及幼儿保育专业建设水平,培养托育照管人员。严格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幼儿园课程和教材监管,XX 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依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积极探讨园本教研,摸索园本教材的制定、使用与推广。

 4. 养老托育服务需求调研务实开展

 围绕 XX 市养老托育服务需求,面向 XX 市全体市民,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XX 养老和托育服务业现状调查》,全面深入了解 XX 市老年群体及 0-3 岁婴幼儿的养育现状及需求,并形成最终调研报告,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完善 XX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5. 养老产业加快发展

 持续降低养老服务准入门槛,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工商登

 记,在辖区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养老服务经营机构市场化发展。通过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养老设备以及适合老年人的产品用品,并在重阳节等重点时段开展“孝老敬老”购物活动,探索设置“赶集式”老年用品市场,老年用品市场不断繁荣,老年用品消费需求明显提升。同时开展“养老+”培育新型业态,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养老产业得到快发展。

 (二)发展趋势

 1. 发展机遇

 (1 1 )战略地位不断提 升。积极应对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新趋势,加快养老托育事业和产业发展。国家、省及××市政府密集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养老托育产业的战略地位,有效促进资本市场进入和新技术研发。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势必更加重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不断完善老龄人口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开放,推动养老托育产业加速发展。

 (2 2 )市场需求增长强劲。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和“三胎政策”的实施,出现了高龄、失能、慢性病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双职工家庭对低龄孩子的看护需求增大的新情况。伴随着老年人消费观念和家庭育儿观念的逐步转变,养老托育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养老托育需求日益多样化,需要应用新技术、新方式、新手段,提高养老托育服务能力。

 (3 3 )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技术等正在取得群体性突破,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 5G、区块链等技术逐渐成熟在养老托育领域的融合应用不断加快、新产品不断涌现。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AI+托育生态系统”等在养老托育领域持续渗透,符合民众需求的交互康养平台和托育平台信息架构得以应用。

 目前现有的养老托育发展基础、蓬勃的创新活动以及不断优化的政策支持环境,为养老托育的加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 面临挑战

 人口变动给养老托育服务带来严峻挑战。“十四五”期间,XX 市将由中度老龄化阶段步入重度老龄化阶段,高龄、失智失能、空巢老年人数量和比例将大幅增加,养老服务需求的结构升级态势越发明显。随着“三胎政策”的实施,家庭生育情况也会随之相应变动。如何构建符合 XX 市人口变动趋势、满足家庭养老和托育多方面需求,探索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养老托育道路,为产业发展和体制机制完善提出了严峻挑战。

 养老托育产业发展尚不充分,托育产业仍处于培育阶段。XX 市在养老托育产业相关基础领域的关键技术储备不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较少。特别是面向老年人特定需求的适老化设计产品、面向专业智慧托育服务体系较为欠缺。养老托育产业尚未形成成熟、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目前主要采用企业运营、政府财政补贴的运营模式。信息技术和养老托育服务的结合方式比较单一,忽略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托育领域的奶粉、纸尿裤、幼

 教服务等仍处于培育阶段。

 X 3.XXX 市老龄化和少子化趋势加剧

 XX 省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XX 市是 XX 省人口老龄化水平相对较重的城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XX 市常住人口共 238.8 万人,其中 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64.07 万人,占 26.82%,65岁及以上人口为 44.12 万人,占 18.49%。60 岁人口占比和 65 岁以上人口占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7%和 13.5%);也均高于××省平均水平(25.72%和 17.42%)。伴随“第二次生育高峰(1962 年至 1975年)”出生的人口开始步入老年,预计到“十四五”末,××市 60岁、65 岁老年人占比将分别达到 32%和 28%。近期,国家相继实施了“二孩”“三孩”政策,但受育龄妇女数量减少、生育意愿下降等因素影响,预计“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出生人口总数会保持惯性平缓降低趋势。××市人口的老龄化与少子化趋势并存,对提升全社会基础养老和托育养老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4. 养老托育服务面临新需求

 从省、市养老服务需求看,XX 省人均预期寿命已超过 76 周岁,随着 XX 市高龄老年人数量增多,老年人的带病率、失能率不断上升,全社会对于生活照料、社会支持、康复护理、长期照护、老年医疗等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加。“十四五”时期步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逐渐从保障生存型向品质生活型转变;消费理念逐渐从日常必需型向享受发展型转变;社会角色逐渐从接受照顾型向寻求社会参与型转变。这需要进一步深化养

 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从托育服务需求看,国家已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虽然短期内仍然不能扭转××市出生率低的问题,但是根据××市养老托育发展现状与服务需求研究报告显示,××市超过四成家庭有托育服务需求,并且随着××市主城区中心人口数量增多,群众对城市中心区的公办园或普惠型民办园托育服务需求旺盛,“幼有所育、托育一体”成为托育领域的新需求。

 综上,立足××市养老托育发展基础与研判“十四五”时期养老与托育服务需求,××市在养老托育领域存在的主要服务短板与缺口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对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适老化改造户数较少,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小区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数量较少,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床位缺口较大,××老年人用品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保障范围批准时间较长,托育机构监管措施不到位,每千人托位不达标,普惠性托位占比较低及托育产业规模小等。

 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 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X 总 XX 关于养老托育问题的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优化生育政策,建立完善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

 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服务体系,着力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综合监管,不断满足全市“一老一小”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托育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融入全市振兴发展大局,为建设健康之城、幸福之城提供强有力支撑,力争在全省养老托育服务改革发展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1 1 )坚持兜底、普惠、市场协同发展。突出政府在“兜底线、保基本”中的重要职责,以需求为导向,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聚焦养老托育的公益普惠属性,优化老年照护和健康服务,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扩大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2 2 )坚持统筹资源均衡发展。紧紧围绕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加大养老托育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有效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协调发展。

 (3 3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以改革增强动力,以创新激发活力,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治化。从统筹协调、财力保障、人才建设、多元供给、监督评估等入手,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养老托育服务实施机制,不断提高“一老一小”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坚持高效联动融合发展。畅通各类要素流动,推动养老托育事业与产

 业错位发展、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繁荣发展养老托育事业和产业。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与文化、旅游、科技、金融...

篇七: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局机关党委庆祝建党 101 周年系列活动安排内容方案

 机关工委庆七一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方案

 局机关党委庆祝建党 101 周年系列活动安排内容方案

 各支部:

 为庆祝建党 101 周年,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根据《中共**市委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庆祝建党 101 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系列庆祝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庆祝建党 101 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强化理论思维、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干事本领,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二、活动时间 2022 年 6 月—7 月

 三、参加人员 局全体党员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体学习。

 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深化开展向自立自强的抗美援朝老战士**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找差距、明方向,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重温入党誓词。

 7 月 1 日,全体党员重温入党志愿和入党誓词,党员对照入党志愿谈理想、谈信念,对照入党誓词找标准、找差距,以入党时的真诚和激情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入党初心。

 (三)讲专题党课。

 7 月 1 日,党组书记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讲专题党课,6 月下旬到 7 月中旬,其他班子成员到分管领域、所在支部或联系基层单位讲专题党课。通过领导班子讲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投身火热实践,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四)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按照市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全局党员干部及

 党务工作者中评选“优秀共产党员”7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在我局“七一”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标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6 月上旬开展“支部共建聚合力,科技赋能助振兴”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科技厅定点帮扶**县工作队临时党支部、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三级党支部到**县**镇**村、蓝莓基地、红军城开展现场教学。

 7 月上旬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分享入党历程。在“七一”表彰大会上,组织 7 月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机关党委送祝福卡及红色书刊,党员代表分享入党历程及心得体会。

 7 月上旬开展红色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现场参观**区**镇**党史馆,通过红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一”前后结合“红色星期六”组织党员到双报道**社区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容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

 7 月中旬与帮扶村**村党支部结队共建,开展“守望乡村·关爱留守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帮助留守老人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

 为留守老人送达党的温暖和帮扶单位的关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七)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七一”前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共 5 人。通过开展走访慰问,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关怀,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八)组织参加其他庆祝活动

 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市上统一安排的建党 101 周年系列活动,包括机关党建图片展、“迷你马拉松”、“蜀道文化大讲堂”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建党 101 周年的重大意义,把庆祝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安排,统筹部署。

 (二)抓好工作落实。要注重活动细节,切实抓好落实。机关党办要做好庆祝活动的总指挥,全面统筹安排,各支部要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适时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采编精彩图片、信息、视频积极上报,营造庄重、喜庆、向上的节日氛围。

 (四)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防止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严禁借庆祝活动搞商业投机和不正之风。

 机关工委庆七一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1 周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为隆重纪念党的生日,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活力,积极投身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工作中。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奋进十四五、喜迎二十大”系列主题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建引领,助力**发展”,以“忆党史、铭党恩、强党性、促党建、肃党纪、正党风”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广泛参与的庆祝活动,提升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早日建成现代化美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时间 6 月初至 7 月初

 三、活动内容

 (一)以“真情关怀、温暖初心”为主题,开展党内关爱活动。各直属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体现各级党组织对老党员、困难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关心、爱护,送去党的关怀和祝福。

 (二)以“赓续红色血脉”为主题,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在“七一”前后,利用我县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党员瞻仰参观***烈士陵园、**村***等红色遗迹,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感悟初心使命,加强党性教育锻炼。组织新老党员开展一次入党宣誓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和入党誓词,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以“警钟长鸣严律己”为主题,开展一次党组织书记上廉政党课活动。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近年来党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带头为单位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通过上党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溪水爱相随”为主题,开展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法律宣传援助、就业创业指导、应急救援、便民助民、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创城、生态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体育、关爱妇幼等工作,在

 “七一”前夕通过组织动员县直机关志愿者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开展富有实效、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在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推动发展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五)以“奋进征程正当时,悦读越好助发展”为主题,开展一次读书学习活动。各直属党组织要深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阅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体会、举办一次交流、组织一次培训、写好一本笔记的“五个一”活动。丰富党员文化生活,大力营造“人人读好书、人人爱学习、终身抓学习”的良好文化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常态、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自觉养成读书学习的习惯,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六)以“一支部一品牌,党建促业务”为主题,开展一次党建品牌评选活动。

 为在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提炼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坚持融合抓党建原则,推动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水平。在“七一”前后县直属机关工委通过网络投票、品牌汇报和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县直**家党建品牌评选推广。

 (七)以“亮身份、勇担当、当先锋、展风采”为主题,开展一次党员承诺活动。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各直属党组织

 要结合实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亮明身份、亮明职责、亮明承诺。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党员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在“七一”前,县直机关工委将联合县数据局拍摄一部微视频“我是党员我承诺”。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直属党组织要把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列入重要日程,及早研究、认真部署,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科学细化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按时保质完成系列主题活动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注重实效。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细化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找准不同单位开展活动的重点,把纪念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共产党员。对设计新颖、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实践载体,机关工委将在县直机关进行推广,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及时反馈。各直属党组织要在系列主题活动中充分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强化对系列主题活动的宣传,要加大信息反馈力度,对主题活动动态、好经验、好典型及时上报工委,工委将以专题形式在“**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报道。

篇八: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镇做好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按照县民政局《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坚持党政统筹、部门联动、镇村同抓、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关爱服务、权益维护、投入保障、督查考核“五项机制”,推动实现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有关怀、困难有帮扶、生病有照护、权益有维护、安全有保障“五有”目标,促进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五位一体”,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政统筹。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推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

 村同步设立关爱服务农村留守人员领导机构,做到统筹有力、统筹到位。二是部门联动。坚持民政所牵头抓总,XX 镇派出所、司法所、法院、镇卫健办、镇社保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收集问题、研判工作、协调解难、督导落实,推动关爱服务措施落实。三是镇村同抓。建立镇村责任清单,落实镇村属地责任,镇设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心,由民政所长兼任督导员,在 XX 个村(社区)设立留守人员管护站,由村妇联执委担任工作主任,确保关爱服务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四是家庭尽责。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子女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外就业过程中,妥善安排老人的监护照料,落实赡养法定义务,让农村留守老人能够得到更多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五是社会参与。鼓励动员镇内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事业,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公益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健全“五项机制”,形成长效有力。一是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镇村信息收集、报送、研判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需求信息等内容定期核实更新,建立需求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二是关爱服务机制。建好“四大阵地”(镇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村(社区)留守人员管护站、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建“五支队伍”,通过需求调查,将驻村干部、党

 员、群众代表、好心邻里等人员,组建生产互助队、生活互助队、慰问关爱队、文化关爱队,以结对帮扶、邻里互助、中心托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不同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政策保障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出现的生活困难、住房、就医、赡养等问题,由 XX 镇司法所、XX 镇法院、镇综治办、民政所、资源办、卫健办、社保等部门联合联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四是权益维护机制。整合民政、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资源,组建农村留守老人维权服务中心、维权报警中心、维权合议庭等维权机构,构建强制报告、应急处置、法律援助为一体的维权体系。五是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人大代表视察机制,建立工作考核考评办法,优化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工作质效与评优树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促进各驻池单位和镇各站办所积极履职尽责。

 (三)优化“五有目标”,做到亲情服务。一是做到精神有关怀。以生活互助队为主,常态化开展亲情陪护、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活动,搭建沟通桥梁,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思想压力,疏导负面情绪,让留守不孤单。二是做到困难有帮扶。由镇村主导,采取产业帮扶、物资援助、生活资助等方式,着力解决留守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镇村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镇联动中心以联席会

 议的方式联动解决。三是做到生病有照护。统筹镇中心卫生院上门签约服务的方式,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医生制,做到有需及时看诊;同时,积极组织义诊志愿服务,做好日常健康体检。四是做到权益有维护。由县镇司法所牵头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落实“一村一警一法官”制度,为农村留守老人开展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确保农村留守老人诉求有回应、权益受保护。五是做到安全有保障。夯实镇、村(社区)、家庭各方责任,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预警告知机制,夯实村组防汛、防滑、防火、防盗、防侵权伤害等安全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全力守护农村留守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关爱对 象

 留守老人是指在本镇(不含社区)生产生活的,因子女外出务工或创业半年以上而留守在家 60 岁以上的老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关心 1、在防汛期间时刻掌握帮扶对象的安全情况,对处在滑坡点、洪水淹没区或居住危房的在必要时要积极协助镇工作人员将其撤离至安全区域。

 2、注意掌握帮扶对象的身体情况,每年带领留守老人到镇中心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平时要及时了解其病情变化,

 随时通知其儿女或其他亲属。

 3、积极指导帮扶对象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对其家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积极指导帮助排除。

 4、及时化解帮扶对象与他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为帮扶对象及其在外的儿女、丈夫提供维权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困难帮助 1、对帮扶对象因生产或婚丧嫁娶事项缺少劳动力的,要积极帮助联系村其他劳动力提供支持。

 2、对行动不便的帮扶对象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手续代办帮助。

 3、对贫困的帮扶对象优先实施民政救助和其他惠民政策的优先享受。

 4、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对象解决其他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精神关怀 1、向帮扶对象在外创业或务工的子女寄一封信,介绍正在实施的留守老人的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教育他们要孝敬、关心家中的老人、妻儿,要常与家中联系,维护家庭的和谐。

 2、各帮扶人要定期联系帮扶对象,了解其生活情况,谈心交流。每月电话联系不少于 4 次,家中走访每季度不少于 3 次,与其在外的儿女或丈夫电话联系全年不少于 3 次。

 3、完善村文化活动室的设施,组织留守老人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下象棋、打纸牌等日常文体活动;有条件的村应在重阳节组织留守老人开展座谈、文艺表演、登山等集体活动。

 4、每年举办“好公婆”评选,肯定留守在家人员为家庭和谐所做出的奉献;评选“优秀帮扶志愿者”以表扬在关爱留守老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村组干部和爱心人士。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及动员阶段(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年 5 月 8 日)。

 镇村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做好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社会关怀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数据建档阶段(2022 年 4 月 25日—2022 年 5 月 15 日)。

 由各村负责做好留守老人摸底工作,详细掌握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实际需求等信息,为留守老人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阶段:试点建立保障机制阶段(2022 年 5 月 15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

 1、在 XX、XX 社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制度、管护服务工作职责。

 2、在 XX、XX 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村治保主任、妇联主任、村警务室、卫生室负责人、小组组长、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爱心人士为成员的管护服务中心,管护服务人员不少于 15 人。达到有阵地、有牌子、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

 3、开展留守老人与村干部、爱心人士、志愿者的结对和日常帮扶、关怀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6月 10 日)。

 认真总结 XX、XX 社区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形成书面总结报镇民政所。

 第五阶段:巩固提升全面实施阶段(2022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各村按照 XX、XX 社区工作模式,结合实际,全面开展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五位一体”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实现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五有”目标顺利实现,为 XX 高质量发展提高民政力量。

 六、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 XX 同志为组长、镇长 XX 同志为副组长,人大主席 XX 同志为责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的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

 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研究措施、每年镇对留守老人工作的开展设置专项经费来解决问题。

 (二)宣传引导,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宣传报刊作用,精心筹划和组织 XX 镇开展留守老人活动管护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无私奉献、关爱留守老人的先进事迹。重点选择 2-3 个结对帮扶对象进行报道,树立典型,由点到面,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先进者学习,积极参与关爱留守老人的活动中,形成关爱服务热潮。

 (三)完善机制,着眼长效。留守老人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不仅要形成热潮,更要着眼长效,形成品牌活动。各村(社区)要针对留守老人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其生产生活遇到的难题,通过多形式的活动为其提供交流活动平台,予以精神关怀。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定期检查、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考核,保证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将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先争优先进村的重要依据。

 附件:XX 镇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 镇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政府副镇长 XX 派出所所长 XX 司法所所长 XX 法庭庭长 镇民政所长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XX 同志兼任,副主任由 XX 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留守老人关爱工作。村(社区)要成立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机构,村(社区)妇联主席具体负责,各村(社区)于 5 月 4 日前将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民政所。

篇九: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区卫生健康委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工程”三年行动(2022-2024)实施方案 根据市卫健委《XX 市卫健委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工程”三年行动(2022-2024 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亲情连线”民生服务项目常态长效开展,着力为全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提供高质量精准关爱服务,结合 XX 区卫健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 XX 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健康关爱服务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及时把贴心暖心的关爱服务送进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心坎,筑牢矛盾化解和隐患消除的“前沿阵地”,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进一步打牢建设“文明幸福城市”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从解决全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急难愁盼”基本问题着手,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家庭健康监护、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进一步增强特殊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阶段

 三年行动从 2022 年 3 月启动至 2024 年 12 月结束,分为部署调研、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部署调研阶段(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方案,对开展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建立工作台账。

 集中攻坚阶段(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整合各方面工作力量,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健康服务体系,让他们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巩固提升阶段(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切实巩固关爱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健康管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电子健康档案,健全重点人群和留守老人的居民健康档案,制定健康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内容;推进 0-6 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

 健全区、乡、村三级集中管理网络与工作机制,保证集中管理工作全覆盖。(基卫股、妇幼股)

 (二)开展儿童健康关爱活动。以妇幼健康机构为载体,利用儿童节、出生缺陷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重要时点,针对儿童生长发育、眼健康、口腔健康、中医推拿等群众关注热点,开展义诊咨询、体验服务等,为留守儿童提供早期发展、生长发育监测、筛查保健等相关健康服务;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集中开展暑期关爱儿童健康行,开展儿童健康促进志愿服务。(妇幼股、计生协)

 (三)实施健康助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农村养老机构、“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签订医养合作协议,为老年人进行日常巡诊,提供医疗服务;同时,为居住在辖区内的农村高龄、留守、独居等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并建立健康档案,有计划地为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态评估、体格体检、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人口家发老龄股、计生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卫健委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关爱保护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以计生协专职副会长为组长,基层卫生股、妇幼股、人口家发老龄股、计生

 协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设计生协,了解工作进度,建立动态跟踪机制,不定期向委党委汇报。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业务工作职责,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精细服务,切实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健康管理与服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工作实效。以健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以市级统筹、区级主责、乡镇(街道)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常态长效。

篇十:金融行业单位关于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加强老少妇残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管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坚决守牢底线、防范风险,切实保证老、少、妇、残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其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加强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管理,做到“人员底数清、服务关爱细、权益保障实”,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辖区底数,做到一个不漏 各部门、各街道(乡镇)要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发动驻联村干部、村居儿童主任、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全面摸清本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重度残疾人(不含精神、智力残疾)、精神(智力)残疾人(含疑似)及外来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填写排查情况表(附件 1)并建档立

 册,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走访时进行更新。对家庭困难但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要查明原因,符合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要及时协助困难对象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工作,确保应保尽保。规范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照护管理,各街道(乡镇)应全面启用《救助供养协议》(省民政厅统一格式),并做好政策讲解。

 区民宗部门要会同区民政部门针对宗教场所养老托幼问题开展全方面排查。

 区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区公安部门对接,排查全区教育适龄儿童未正常入学情况,及时掌握未接受义务教育原因。要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性骚扰等行为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

 区民政部门要针对敬老院、福利院、养老院和流浪乞讨人员栖身场所,牵头开展相关场所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各类隐患排查。街道(乡镇)及村居(社区)要对辖区是否有无证无照经营的养老服务场所开展排查。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区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对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全面排查。

 区卫健部门要针对在册在管精神和智力障碍群体,排查该类人员被关、锁、虐待等情况。

 区妇联要主动对接区公安部门开展家暴情况排查,及时掌握全区家暴发生情况,全面梳理 2021 年以来发生的家暴案件。

 区残联要做好《残疾人证》到期未及时换证的残疾人登记工作,对重残等不能自行办理残疾评定的对象,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入户残疾评定。

 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单位职能,开展管理和服务领域涉及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的情况排查。

 各街道(乡镇)要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并于 2022 年 4 月30 日前将第一阶段排查的村居(社区)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2)报送至区民政局。

 (二)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即知即改 对第一阶段排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发现的问题在 5 月 31 日前清零。阶段性排查清零后,对老、少、妇、残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

 各街道(乡镇)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应保未保、应救未救人员及时给予兜底保障。对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立即转为集中供养;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能力的,要督促其履行职责,拒不整改的,取消监护人资格;对疑似精神、智力障碍的人员,经监护人同意后,要及时对接区残

 联帮助申请残疾鉴定,做好结对帮扶,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救助。

 区公安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对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暴力、宗教场所养老托幼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侵害老年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

 对宗教场所不具备养老托幼条件而收养老人和儿童的,由区民宗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进行处理,有效保障老人和儿童权益。

 对排查中发现的教育适龄儿童未正常入学的,区教育部门要查明原因并及时督促儿童监护人履行义务教育义务,要指导街道(乡镇)做好控辍保学和结对帮扶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校园欺凌、性侵害、性骚扰等情况,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区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净化校园环境。

 对存在建筑、消防、食品、管理等各类隐患的养老机构,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抄告给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问题清单后 3 个工作日内,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完成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排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进行指导,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

 的,由属地街道(乡镇)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由区公安部门联合区民政部门送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防止患者流散社会。

 对精神或智力障碍对象被关、锁、虐待等的情况,区公安部门、属地街道(乡镇)要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妥善处理受害者,需要送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的,区卫健部门要配合区公安部门、属地街道(乡镇)第一时间送治,消除社会恶劣影响。对不同意送医治疗的,由街道(乡镇)督促监护人履行居家看护责任。

 (三)织密保障网络,做到措施有力 1.严格执行定期探访规定。各村居(社区)儿童主任、网格员要对本村居(社区)“三留守”人员、特困、低保、低边等特殊群体每月至少走访 1 次,做好走访记录,及时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对生活遭受较大困难的对象要及时向村居(社区)负责人报告,村居(社区)要及时向属地街道(乡镇)报告,积极链接政府和社会资源,提供暖心服务,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2.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相关部门、街道(乡镇)及村居(社区)要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应助尽

 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急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以现有政策难以明确的社会救助特殊个案问题,街道(乡镇)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对经社会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对象,要通过区救急难基金救助、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叠加进行帮扶,防止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3.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区教育、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要指导学校(包括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工机构、村居(社区)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主体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特困供养人员、精神(智力)残疾人员等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符合强制报告情形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区公安部门报告,提供侵害类型、案情经过、严重程度等具体线索。街道(乡镇)要指导村(居)委会按照“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原则,随时将重点对象的有关情况向区公安部门报告。

 4.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精神(智力)类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监护人照护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对未履行监护职责的,依法进行督促训诫并强制调整监护人。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街道(乡镇)可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转为集中供养,困难儿童、留守儿童和精神

 (智力)类残疾人可由村居(社区)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作为临时监护人。

 5.加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区医保部门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要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要重视精神障碍患者的临时救助工作,对经医疗救助、医中医疗救助后生活依然有困难的对象,街道(乡镇)要给予临时救助,在必要时候,启动临时救助紧急程序,全力保障困难患者的基本生活。对于非特困、低保、低边的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区医保部门可参照低保对象待遇给予医中医疗救助,防止突破道德底线事件发生,相关费用由区财政统筹予以保障。

 6.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相关部门及街道(乡镇)要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对举报属实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置。

 (四)形成闭环管理,做到有效监管 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对发生侵害老、少、妇、残等特殊群体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处置,避免突破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部门、街道(乡镇)及村居(社区),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介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突破道德底线事件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打造“重要窗口”的底线要求,各街道(乡镇)及村居(社区)要牢固树立老、少、妇、残

 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

 (二)压实工作职责。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聚集短板和不足,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各村居(社区)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老、少、妇、残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有专人负责、专人干事。对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职责范围和辖区的老、少、妇、残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情况开展督查和整治,消除各类隐患和矛盾。区民政部门要委托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体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压实监护人责任,相关费用由区财政予以保障。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明确特殊群体关爱服务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建立工作联系群,畅通信息渠道,形成部门合力,促进工作长效开展。

 (四)加强氛围营造。切实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作用,通过公益广告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老少妇残等特殊群体、困难群众关爱服务典型,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

 育。加强线上线下负面舆情关注,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关爱特殊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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