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10篇

时间:2022-11-10 08:35:06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10篇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人大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发表时间:2014-3-322:43:48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10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10篇

篇一: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人大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发表时间:2014-3-3 22:43:48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 2013 年工作计划的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组织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到白沙镇和德感工业园区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

 (一)养老保险工作有力推进。从 2010 年试点开始至今,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57.65 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15 万人,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 1711.17 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平均养老金为 90.3 元/月。

 (二)医疗保险工作不断完善。今年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30 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3.96 万人,已超过我区的常住人口数。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 82.21%,1225 种药品纳入

  ,达 15 万人,企业个数 2288 户,生育保险最少,只有 5.57 万人,1173 户。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比例虚高,自愿参保、任务考核不够科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居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但层层下达指标任务,严格考核,结果造成村组、卫生室替居民垫资完成任务,确保参保率。为了填补外出人口和空挂户、不愿缴费居民的窟窿,村组和卫生室就采取虚假报账方式,将垫付的钱报出来抵数,结果又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三)部分政策规定不够合理,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参保档次的财政补贴均为 30 元/年,补贴金额偏低,各档次间没有区别,60 岁后享受待遇不高(不如低保),导致多数人选择最低档缴费,甚至有部分人退保(如白沙 45896 人中今年未续费的18831 人,占 41.03%,还有部分选择退保)。二是高龄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不划算,年满六十后需要继续等待缴满十五年才能领取养老金。三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独生子女补贴形式按退休工资的 3%计算,导致不同的退休工资领取的补贴不同,有违计划生育政策的公平。四是生育保险中已生育女性和男性职工没有什么待遇,企业和职工不理解,导致参保率过低。五是职工缴费比例调整不配套,有的险种对企业缴费比例作了调整,没有及时对职工缴费比例进行调整,职工认为可以为企业减负,为何不可以为职工减负。

 (四)部分操作程序需要调整完善。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在领取补助金或账户余额时手续复杂。企业在申报参保报盘时,部分人员的缴费基数信息与申报信息不一致,企业在申报人员变动时,五险缴费不能同时变动,系统准确性不高,功能不够完善。

 (五)群众对社保法律政策了解掌握还不够。群众对《社会保险法》以及各项保险政策的具体规定了解不够,导致群众参保不积极,没有主动维护自己的参保权益,对自己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还不够清楚。(包括部分企业经办人员)

 (六)基层社会保障工作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2010 年每个镇街明确了社保所为正科级单位,每所根据情况配备 3-8 名事业人员编制,并在近两年进一步增加了编制,但镇街社保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网络缺乏,人手不够,经费不足,设施滞后,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保工作的正常运行。如退休人员认证,手续复杂,效率较低,而且还必须定期集中认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网络,提高基层社保服务能力。建议相关社保业务继续下沉,延伸到村居;增

 加镇街社保所编制,落实工作人员,在经费、设施上予以必要保障;在村居配备专职社保员,由区、镇两级财政参照村(居)两委会委员落实待遇,解决村、社区有人干事的问题。

 (二)加强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监管,对少缴、欠缴社会保险金、不按规定申报参保的有关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社保基金安全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基金规范、透明、高效、安全运行。

 (三)强化宣传,增加社保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对《社会保险法》以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以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宣传栏、卡片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社会保.

篇二: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学发展观为指导 搞好我市社保审计工作

 社会保障被称为居民生活的“安全网” 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无论是对居民生活还是对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社会保障审计已不仅仅是《审计法》 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而是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稳定发展的一种客观需求。

 因此, 如何充分发挥社保审计的“免疫系统” 功能, 并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的发展, 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根据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安排, *月**日—*月**日, 我和部分同志到部分县(区)

 审计局进行了调研, 就社保审计在国家经济运行“免疫系统” 中的和地位和作用以及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我市的社保审计工作与同志们进行了座谈。

 一、 社保审计在国家经济运行“免疫系统” 中的和地位和作用

  (一).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柱。

 社保资金是社会公共资金, 社会性、 政治性很强。

 在科学发展的新时期,强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给全体国民以稳定的安全预期, 成为国民经济从充满风险的出口依赖型向持续稳定的内需驱动型发展模式转化的必要条件。

 (二). 社保审计在国家经济运行“免疫系统” 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社保资金大多为“养命钱”、“救命钱”, 出不得问题。

 社保制度作为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柱, 目前仍存在缺陷、 缺失, 处于规范定型的关键期。

 因此,社保审计在促进社保制度建设中发挥审计“免疫系统” 功能, 不仅有必要而且有空间。

 社会保障的公共性质决定其与广大人民利益息息相关, 社保审计与财政、金融、 企业等审计相比, 其“免疫” 功能的发挥更能直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其“免疫” 功能的效果也更能直接被老百姓感受和认同。

 (三). 社保审计“免疫” 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 保障民生安全。

 通过对各类民生项目的审计透视社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揭露各种违纪违规问题, 保障社保基金征集完整、 运营安全、 支出使用真实有效; 掌握重大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执行, 防止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促进民生安全。

 2、 积极预警风险。

 通过审计监督, 对可能产生的问题和风险发出警示,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进行分析, 防止问题的蔓延和风险的扩大; 通过注意社保基金支付能力变化情况, 正确评价基金支撑能力, 发出风险预警。

 3、 推进制度建设。

 通过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寻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途径, 提出政策性建议; 通过分析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执行效果不佳等问题的原因, 找出政策本身的不合理成分, 促进政策自身的完善; 通过调查体制性、制度性缺陷, 发现各种不合理、 不系统、 不协调的问题, 促进改革的深化及体制、 机制和制度的完善。

 4、 促进社会公平。

 通过审计揭示单个社会保障制度规则标准设计的不公平; 揭示不同制度间缺乏协调造成的不公平; 揭示不同人群、 不同地域间社会保障的失衡; 提出完善制度公平性的政策建议, 促进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

 二、 社保制度现状极其走向

 (一)

 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 慈善事业和住房保障等六个层面。

 建立了以“两个确保”、“三条社会保障线” 政策和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社保体系。

 建立了以救灾救济、 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最底生活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 农村养老保险等制度为主体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二)

 社会保障面临的问题。

 覆盖面偏小、 统筹层次低、 支出比重低、 管理体制不顺畅、 保值增值难、 法律体系不健全。

 (三)

 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制度。

 到 2020 年, 我国的社会保障发展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总方针是:

 坚持“广覆盖、 保基本、 多层次、可持续”。

 要完成三个过程, 即:

 社会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支撑能力培育过程;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吸纳迁移人群过程;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确立, 城乡社会保障差距逐步缩小过程。

 三、 我市目前社保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 典型性问题及建议 从我市近年来对五项保险审计的情况来看, 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

 参保面和参保人数逐年扩大, 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能够做到合理、 规范、 有效。

 但是从审计测算数据看, 我市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退休人员待遇的逐年增长, 以及基金征缴扩面的临界饱和,养老保险基金所面临的压力势必会加大; 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趋加剧, 也增加了养老、 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 是对基金支撑能力的严峻挑战; 同时随着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的增加, 因企业改制力度加大而导致进入失业保险人数增多, 也仍然会给失业保险基金带来压力。

 社会保险费收入挂“暂收款” 科目扩大范围支出社会保险金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出借社会保险基金未收回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为促进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提高对欠费问题的重视, 同时社保经办机构应加大征收催缴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各项政策, 通过合法程序, 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清理欠费, 以确保基金正常运转。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目标考核办法, 以避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完成任务而将预收的社会保险金挂在暂收款账上, 导致基金收入不真实。

 四、 新形式对社保审计的需求

  (一)

 真实性、 安全性方面对审计的需求。

 新形式下社保基金征缴、 发放规模将出现高速增长; 征缴、 管理、 发放制度将出现多样性状态; 少缴、 欠缴、不缴等动因仍将存在。

 这就要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增强威慑力, 当好“基金看护人”。

 (二)

 效益性、 效能性方面对审计的需求。

 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规模快速增长, 安全与贬值风险加大, 社会保障基金需要进行市场化运营, 实现基金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在社会保障制度转型和完善时期, 随着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将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 各类人群, 国家和社会更加关注各项政策、 法规的贯彻落实效应和管理效率。

 要求社会保障审计对基金的运行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效能、 效果进行评估, 对政策应开展绩效审计。

 (三)

 公平性、 公开性方面对审计的需求。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企业改

 革的配套制度出台, 因不同的人群、 不同的事情建立, 各制度间没有平衡协调,导致现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公平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我国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 客观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整和变革, 使制度更具公平性, 需要审计在此工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随着政务公开步伐的加快, 客观上需要审计作为“第三人” 对社会保障资金监督和鉴证, 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促进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基金运行的公开性, 对审计监督提出了明确的需求导向。

 五、 社保审计的发展战略及审计重点

  当前社保审计的发展战略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以效益审计为总揽, 以社会保障管理和制度运行过程为主线, 以社会保障资金的真实、 安全、 规范为切入点, 全面促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并使社会保障审计工作走向成熟、 规范。

 在促进社会保障基金安全、 完整和保值增殖的基础上, 推动提高养老保险预算制度的建立,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审计队伍、 审计理念、 方式方法、 执业标准的建设和创新, 争取社会保障审计在财政、 金融、 企业审计格局的基础上形成独特的类型,成为社会公共资金审计的主要力量。

 因此作为社保审计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审计:

 一是重点要加强对基金来源的审计, 促进基金规模壮大。

 实现基金应收尽收, 以满足社会保障财源需要。

 通过审计, 监督财政调整支出结构, 落实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责任; 监督多渠道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加强基金积累审计, 促进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在审计中, 既要揭露挤占挪用、 贪污浪费等显著损失, 又要揭露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资金贬值等隐性损失;

 三是加强对资金分配和支付审计, 以促进全面改善民生, 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目标, 揭露和查处在社保资金分配和支付方面各种直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维护广大群众直接利益;

 四是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 制度审计, 维护社会公平。

 通过揭示社会保障体系中单个社会保障制度规则、 标准的不公平, 促进规则、 结果更趋公平合理。如住房公积金审计, 发现以工资收入为提取基数, 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 形成新的分配不公, 为国家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了决策依据;

 五是加强对制度运行的审计, 促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审查各项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揭示国家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制度相互冲突和矛盾、 政策规定存在漏洞以及自由栽量权过大的问题。

 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切实搞好现代社保审计工作

  现代社保审计应围绕科学发展, 推动社保、 财政、 税务、 民政等部门建立起涵盖资金收入、 管理、 支出全过程的有效内控制度, 推动资金收支管理规范化,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揭露社保资金安排和分配过程中不公开、 不透明、 随意性大等问题, 推动建立健全社保资金预算和监督框架体系。

 (一)

 健全审计控制制度, 加大社保审计力度

  建立健全审计控制制度, 评价社保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与否、 执行如何, 既可实施日常审计控制, 也可实施项目审计控制。

 一是通过联网审计建立连续性

 审计。

 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资金的利息收支、 收益分配、 保值增值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常规审计。

 主要是针对重大资金项目投资、 年度资金运作帐目等情况审计漏洞,监督社会保障有关政策、 法规制度的执行, 控制社保制度运行中可能财政风险、基金增值风险, 促进社保资金形成良性循环的机制。

  (二)

 增加效益审计权重, 提高社保审计层次

  1、 社会保障审计的切入点是真实、 安全和规范。

 一是审计要揭示社保在财务、 会计、 业务、 统计、 数据等方面弄虚作假问题; 二是在真实的基础上,通过将社保审计与政策、 制度、 管理目标相比较发现存在问题。

 肩负起堵塞漏洞, 促进制度完善, 确保社保资金安全的重任。

 三是要从规范性入手, 解决当前社保资金管理体制不健全、 管理方式粗放、 执行环节随意性大等弊端。

 2、 积极探索社会保障资金效益审计。

 要由随意性向强制性发展, 由各级审计机关零散的、 粗略的、 弹性较大的社保审计实现向统一组织、 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审计活动发展。

 并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审计制度, 规范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的行为, 从制度上保证这项工作的开展, 从而实现绩效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 要以社保资金的真实、 安全、 规范为切入点。

 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从资金风险和合规性两个角度, 尽快的发现和揭示问题。

 要以社保制度运行过程为主线, 按照效益审计的要求, 调查研究社保制度运行特点的全过程, 发现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 找准造成社保资金问题的原因。

 要立足微观审计,促进宏观管理。

 结合大量审计调查研究, 发现和揭露制度上的问题, 向政府决策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促进社保制度不断完善。

 (三)

 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 发挥社保审计功效

  1、 随着社保审计的深化, 审计内容必然由财务向业务领域延伸, 对社保基金征缴、 发放和运营的海量数据, 必须实现审计手段的现代化。

 要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 搭建统一的技术平台, 实现计算机条件下的数据化审计方式。

 充分发挥计算机应用软件在审计查证、 分析性复核、 审计信息的收集与传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提供全面、 准确的信息。

 2、 把握七个延伸, 形成严密网络, 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科学评价水准。

 一是审计数据从财务数据向业务数据延伸, 借助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来开展。

 二是审计内容要从财务收支向政策执行情况延伸, 关注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对地方社保政策规定进行规范, 完善社会保险各项制度, 兼顾政府、 企业、 职工三者权利, 推动社会保障工作稳定、 协调发展。

 三是审计单位要从社保主管部门向基金接收者延伸, 关注基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重点审计有无拖欠发放、 虚报冒领等问题, 发挥社保基金应有的效用。

 四是审计范围要根据社保覆盖面而拓展延伸。

 要从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五个主要基金向农村保险、 企业年金等广义社会保险延伸。

 五是审计方式向审计调查延伸。

 审计调查针对性和机动性强, 资源投入少, 方式灵活, 时效性强。

 社保资金保障对象是人民群众。

 因此, 审计必须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查, 以证明有关政策落实效果。要加大审计调查力度, 立足微观审计, 促进宏观管理。

 六是审计视角从单纯的社保审计向与其他业务审计相结合延伸。

 应当积极发挥社保审计服务宏观调控的作用; 发挥财政决算审计利于维护政令统一, 理顺分配关系的作用; 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和部门领导权力...

篇三: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OVERVIEW 纵

 览 区域治理作者简介:吴

 晓,生于1988年,硕士,研究方向为政府绩效管理。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分析——以河南省 Z 县为例国家税务总局荥阳市税务局

 吴晓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自2019年开始,依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税务部门成为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的征收机关。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征管能力突出、征管系统完善、征管队伍专业等优势,实现了社保费由社保经办机构到税务部门征收的平稳过渡,同时实现了降低征管成本,提升征管效率的预期目标。但在具体实践中,仍然面临着部门权责不明、信息平台建设不足、业务能力不够等诸多问题,笔者立足河南省Z县税务部门征管实践,对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措施。关键词: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可行性分析中图分类号:C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32-0040-0002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 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在我国呈现多样化的状态 , 大致分为“社保经办机构全责征收”“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税务部门代征”等模式 。

 各地采用不同征管模式 , 符合现实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九龙治水”的乱象 。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要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 , 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 随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 , 对社保费征收主体进行明确统一 ,结束了各地社保费征管主体混乱的局面 。社保费征收职责统一划转到税务部门 ,对于提升征收效能有着显著的作用 。

 依托金三征管系统 , 征管水平有保障 。

 利用金三系统便于对用人单位及缴费人的经济信息掌握地更准确、更及时 , 从而做实费基 , 解决长久以来征收“软、散、乱”的局面;依托现有征管队伍 , 征管人力有保障 。

 税务系统有着宣传、征收、风险推送以及稽查等一套完善完整的人才队伍 , 大大降低了征收的成本 , 提升了征收效率;形成征收支出两条线 ,社保基金安全有保障 。

 征管职责与基金支出职责分由税务部门、社保部门以及财政部门把关 , 对基金安全和制度安全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一、河南省社保费征收现状及问题2017 年河南地税成为全国第 22 个统一征收社保费的省级税务部门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明确“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 ① 统一征收后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 , 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 。

 ”在现行征管模式下 , 税务机关位于纵向链条的中间环节 , 参保登记、数据核定在社保经办机构 , 缴费环节在税务部门 , 同时待遇开通及享受归属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见图 1)

 。这种只管中间、不顾两头的模式 , 就不可避免面临一些窘境 。(一)部门权责不明执法困难征收职责划转后 , 明确了税务机关的征收职能 , 但是对清欠、检查等职能虽有提及 ,但并无实施办法和操作依据 。

 现阶段税务部门征收管理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适用于税款征收 , 并不适用于社保费征收 。

 同样 ,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由于颁布较早 , 对此也未作出明确规定 。对于税务部门追缴欠费、投诉处理等职权河南省内也未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规定 , 具体文书的使用、执法细则和规范等执法权限没有予以界定 , 造成一些案件出现多部门扯皮推诿 , 有心无力的尴尬境遇 。(二)信息共享平台难以满足现行征收模式下 , 税务部门依据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核定数据进行征收 , 数据信息的共享就显得尤为关键 。

 自 2017 年征收职责划转以来 , 已经建立起省级信息交互平台 ,实现了信息的共享 。

 但是 , 信息共享平台的即时性、开放性、共享性明显不足 , 难以满足实际征收工作的需要 。

 具体表现在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在省级部门 , 对于基层部门来讲传递数据流程多、费时长 , 同时对于错误数据的修改和维护权限并未对基层部门放开 ,导致针对用人单位及缴费人特殊疑难问题的应对能力不够 , 降低信任感和获得感;同时平台系统的承载量不够导致高峰期稳定性不足 , 也成为基层征收部门面临的一大挑战 。(三)业务真空地带客观存在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 号)中 , 明确提出按照“一转三不变”的原则 , 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 , 社会保险费转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有的机构、编制、人员保持不变 。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的是社保费征收职能的调整 , 并没有涉及社保人才队伍的充实和完善 。

 税务部门相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分工明细、业务精熟的现实来说 , 在社保费中的业务知识和水平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

 政策答复与缴费是不可分割的 ,但恰恰是由于业务空档、空白的存在就造成征收缴费工作的不畅 , 也直接影响着征收能力和水平 。(四)社会舆情频发在所难免围绕着社保费的舆情既有划转前的历史遗留问题 , 也有税务部门征收后面临的新问题 。

 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社保费的“迟缴、漏缴、拒缴”等方面 , 企业职工在离职或者享受待遇时发现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给职工缴纳社保费 , 导致待遇无法享受或者利益受损 。

 新问题主要集中在待遇无法正常开通上 。

 由于信息共享平台以及现有征管系统和水平等因素 , 出现一些“错缴、少缴”的现象 , 甚至出现一些“张冠李戴”“证件 图 1 税务部门机构示意图。

 。. .。

 。

 41区域治理 OVERVIEW 纵

 览错误”“缴费成功待遇未开通”等问题 , 加之现行的应急绿色通道以及应对能力不足 ,导致出现一系列舆情 。二、解决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难点的可行性建议解决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难点要站在全国大局的角度来思考 , 同样也要立足河南省征管实践 , 多措并举 , 多方发力 , 优化提升税务部门征收水平和能力 。(一)健全法律法规 , 完善制度保障健全法律法规 , 为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支撑要从顶层设计来入手 。

 结合征收职责划转的实际 , 加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修订和完善 ,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出台社保费征管条例 , 明确清欠、稽查等一系列执法细则 , 既注重职责权限的明确 , 又注重执法程序的规范 , 切实为基层税务部门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

 同时 , 现阶段省级政府及地方政府要立足实际 , 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 ,注重探索社保费征收和管理的基层实践 , 出台统一明确的意见 , 形成一套涵盖登记、征收、管理等有效地机制 , 塑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 切实减少因权责不清导致舆情处理推诿的现象 。(二)强化信息共享 , 提升技术保障打破信息壁垒 , 强化信息共享 , 既是落实国家放管服的具体要求 , 更是税务部门立足岗位职责提升征管水平能力的有力抓手 。

 要聚焦现阶段信息共享平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 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努力提升信息共享平台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 避免因为系统原因影响征收效能 。

 在信息安全性的前提下 , 适当下放基层使用权限 , 压缩数据传递流程的同时为应急特殊事项预留绿色通道 。依托科技研发 , 畅通横向多部门之间的信息高速公路 , 探索税务信息与社保参保信息的传递和比对 , 为下一步做实费基 , 据实征缴奠定基础和条件;打通税务部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关节 , 稳定银行系统缴费渠道的同时开发信息反馈功能 , 让用人单位和缴费人通过银行端缴费缴得放心、缴得明白 。(三)聚焦业务能力 , 夯实人才保障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以来 , 税务系统在努力塑造“税费并重”“税费统管”的理念 , 体现出对社保费征收工作的重视程度 。

 但是人才队伍先天不足是不争的事实 , 业务能力的提升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

 社保费面临费种多、政策多以及问题多的现实政策局面 , 同时面临着征收系统、信息传递等现实技术局面 , 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保人才队伍建设 。

 加强培训 ,注重常态化培训 , 注重差别化培训 , 既要注重征收业务培养 , 同样要对登记政策、待遇政策等相关高频业务进行重点培训;加强选拔 , 将社保费人才培养列入税务系统人才实施工程 ,列入大比武大练兵选拔范围 , 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岗位能手;加强考核 , 完善奖惩机制 ,激活学习内生动力 , 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结语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涉及的不仅是征收主体的改变 , 更涉及多部门之间职责权力的改变 。

 需要国家法律层面的完善 , 需要地方政府配套政策的跟进 , 更需要税务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征管水平能力的提升 。

 相信随着国家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 , 信息平台建设的不断推进 , 税务部门征收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 一定会给用人单位和缴费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参考文献[1] 王凯 . 从公共管理视角探究社保费税务征收问题 — 以安徽省青阳县征收社保费为例 [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0,31(2):111-112+303.[2] 黄家强 . 社保费税式征缴转换中的权责交接与制度接洽 [J]. 税务与经济 ,2019(5):73-80.[3] 金怡琼 . 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现状与对策研究 — 以Y县为例[D].南昌 : 江西师范大学 ,2020.注释①2018年7月20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142号)强调已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各级税务机关 , 要确保征收政策不变 。(上接第 39 页)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主要以小组学习、心连心的宣讲为主 , 相对简单 , 亲和力较低 , 导致部分员工特别是年轻人对思想政治工作产生抵触情绪 。

 在新时代 , 我们应该不断充实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 如发挥网络的优势 , 探索新的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以及通过网站建设和社交网络平台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及时性等 。

 再如增加体验式、参与式教育活动 , 使员工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为主动参与教育 ,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发挥主观能动性 , 提高教育效果 。(五)发挥党内政治文化的价值作用 ,创新党建文化党内政治文明是党的文明软实力和党内政治生活的灵魂 , 是政治生活中最深入、最实质的东西 , 是一个政党实质的根本体现 。从整体结构上分析 , 党内政治文明首要表现为党的建造作业所追求的价值抱负、党员行为方法的价值标准和党内政治生活的价值准则 。在新时期 , 要推进事业单位思想政治作业的实效性 , 就必须重视党内政治文明建设 ,培养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从根本上说 , 事业单位党内政治文明在精神上支配着党内政治生态 , 文明与生态是彼此因果的 。

 实际成果的思想政治作业和党的建造的实践证明 , 一个先进的和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可以营造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 , 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立场 , 保证党的建设的顺畅施行 , 并有效地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 。

 要推进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 必须结合当下环境 ,做好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创新党的文明建设 , 培养良好的政治文明生态 , 发挥文明软实力作用 , 进步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 。五、结束语事业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 。

 要习惯不同单位的实际需要 ,选择适宜的方法和策略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解放思维、脚踏实地 , 积极处理新时代的思想政治问题 。

 思想政治工作的思维核心是不能改动的 。

 改动的是我们的工作方式和人文关怀 。

 理性与情感的结合可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新环境、新常态 。参考文献[1] 陈娟 . 浅谈如何提升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J]. 现代国企研究 ,2015(14):227.[2] 张 义 成 . 试 析 如 何 提 升 事 业 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 [J]. 劳动保障世界,2018(20):62.[3] 汪洪波 . 如何有效提升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J]. 华东科技 ( 学术版 ),2017(4):319.[4] 刘其光 . 提升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策略探讨 [J]. 赤子 ( 上中旬 ),2017,414(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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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社保基金财政监管 提高社保基金保障能力市级财政社保基金监管调研报告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0 年 10 月 28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建立并完善财政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益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财政监管作为社保基金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手段主要是通过对财政专户的管理来实现,同时,通过制定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执行制度和资金拨付内控制度等来加强对社保基金收支过程的财务监管。

  一、德阳市社保基金基本情况及收支概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

  从险种结构看:目前,我市开征运行的社会保险基金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五大类 9 项,其中: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4 年整合,之前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目前运行的为老机保,新机保从 2014 年 10 月 1 日实施,年内将正式启动经办工作);医疗保险又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简称“新农合”)(按照国务院“国发〔2016〕3 号”文件要求,今年将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整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统筹层次看:由省级统筹(调剂金模式)、分级经办的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项。由市级统筹、市县两级经办的有两种统筹模式,一种是统收统支统筹模式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种是调剂金统筹模式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由市、县级两级分别管理(即县级统筹模式)的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三项基金。

  (二)基金收支概况

  2015 年全市社保基金总收入 118.65 亿元,总支出 119.41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16.14 亿元。在 9 项社保基金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规模最大,占社保基金总规模的 55.86%和 62.53%;生育保险基金收支规模最小,仅占社保基金总规模的 0.67%和0.62%。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为例,其主要情况如下:

 征缴情况:2015 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66.27 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征收 49.75 亿元。基金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增长的原因是:一是 2015 年人均月缴费基数为 3,075 元/月人,较 2014 年增长了 76 元,增长 2.5%。二是 2015 年参保缴费人数增长。2015 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末数 967,084 人(其中:在职职工 613,756 人,离退休职工 353,328 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29,175 人,增长 3%。

  支出情况:2015 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74.67 亿元。基金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16%。增长的原因是:一是近年来一年一度的养老金调待,刚性支出增加。2015 年调待增加基金支出7.2 亿元,2015 年比 2014 年退休工资每人每月增长 164.74 元。二是享受待遇的人员结构影响,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加。我市属于工业城市,国企下岗职工、困难企业和“三大厂”退休人员多,享受社保待遇人员相应支出较大。全市 2015 年领取养老金人数 353,328 人,新增退休 23,681 人,剔除死亡人员后当年净增长 18,646 人,增长6%。

  结余情况:2015 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余50.37 亿元(其中:市级统筹基金 45.38 亿元)。

  二、近 5 年全市社保基金收支运行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金收入总体规模由快速增长到逐渐放缓,支出逐年增长

  2011~2015 年,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总收入 576.59 亿元,总支出531.84 亿元,滚存结余 116.14 亿元。我市社保基金总收支峰值年度是 2012 年,分别达 145.25 亿元、127.40 亿元,之后逐渐放缓。基金收入规模总体由快速增长到逐渐放缓,也符合当前宏观经济走势,这说明社保基金收入的增减变化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宏观经济的晴雨。

  1.带动基金收入总量快速增长的几个突出因素:一是各项保险基金缴费计征基数逐年提高。2011 年缴费计征基数为 33,112 元,人均月缴费基数为 2,759 元。2015 年缴费计征基数为 53,722 元,人均月缴费基数为 4,477 元。月缴费基数 5 年增加 1,718 元。二是各项清欠力度的不断加大,5 年间共清理收回清欠基金 20.52 亿元。三是各级财政对各项社保基金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和兜底保障力度加大,2011~2015 年各级财政对各项社保基金的补助总额达 63.02 亿元。四是新《社保法》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后,社保参保法律约束性增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数量增加。

  2.导致基金收入总量逐渐放缓的主要因素: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影响。从 2014 年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

 的单位职工和个体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按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40%确定,但以前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是按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确定。因此,最低缴费基数的下调对养老保险计划内收入的影响较大。以 2014 年数据测算,按最低不低于 60%缴费测算计划内征收养老保险费收入约 36.9 亿元。按最低不低于 40%缴费测算计划内征收养老保险费收入约 29.2 亿元。由此可见,基数下限调整前后两者之间差距近 7.7 亿元。二是援企稳岗政策影响。鉴于当前经济下行,为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收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采取缓缴政策支持,导致养老保险收入当期政策性减收和新增欠费增加。三是缴费人数影响。虽然参保人数不断增长,缴费有所增加,但受经济下行和缴费基数不断提高的影响,征地农转非人员和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在职)中断缴费人数较多,品迭缴费人数增幅不大,实际缴费人员占参保在职职工比例偏低(2015 年实际缴费人员占比为 44.18%)。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末在职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人数 86.46 万人,实际缴费人数 58.58 万人,实际缴费率 67.75%。

  3.基金支出总量逐渐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连续 11 次调增和其他各项保险待遇标准的大幅提高。二是各项保险享受待遇的人数增加。三是部分保险享受待遇的范围扩大。

  (二)保障范围和人员进一步扩大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我市的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确立,政策制度保障范围实现了全覆盖。截至 2015 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21.79 万人,参保率 69.6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1.45 万人,参保率 74.57%;职工医保参保人数 66.54 万人,参保率 100%;居民医保参保人数 64.90 万人,参保率 100%;新农合参合人数 242.52 万人,参合率 99.2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2.08 万人,参保率 9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36.18 万人,参保率 90.2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37.14 万人,参保率 94.48%。从上述数据可看出,全市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全覆盖。

  (三)财政补助标准大幅提升

  随着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理念的不断深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逐年增加。2011~2015年财政对各项社保基金的补助达 63.02 亿元。其中: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出口补助由 55 元提高到 75 元,进口补

 助通过提标增档的方式增加补助,即:缴费标准由 100~1000 元 10档调整为 100~3000 元 13 档。财政补助标准由“100 元和 200 元缴费档次每人每年补贴 30 元,300 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每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每年增加补贴 5 元,最高补贴为 70 元”调整为“100 元和200 元缴费档次每人每年补贴 40 元,300 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每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每年增加补贴 5 元,最高补贴为 160 元”。

  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 2011 年的 200 元提高到2015 年的 380 元,增加 180 元,增长 90%。

  上述两项基金年度财政补助额由 2011 年的 6.58 亿元增加到2015 年的 11.70 亿元,增加 5.12 亿元,增长 77.99%,5 年间财政对此两项基金的补助总额达 44.72 亿元。

  (四)待遇支付水平逐年提高

  各项社保基金待遇支付水平逐年提高,社保基金的基础保障功能得以充分体现。自 2005 年以来,国家连续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进行了十一次调整,2015 年调待后全市养老金月人均待遇水平达到 1,644 元,比 2005 年首次调待时的月人均水平 626 元增长了162.62%,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出口补助由实施时的每人每月 55 元提高到 75 元,进口补助也进行了增档提标财政补助由 30~70 元提高到 40~160 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封顶金额分别达到 25 万元、15 万元和 12 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85%、71%、78%。失业保险失业金从 2011 年的 546 元提高到 2015 年的 966 元(失业金发放标准按最低工资的 70%计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也大幅提高。工伤保险各类工伤人员待遇支付水平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工亡人员一次性抚恤补助标准由 10 年前的不足 10 万元提高到 58 万元。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大幅提高。

  (五)基金支撑保障能力强弱不一

  一方面是部分险种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基金结余支撑能力堪忧。一是部分险种基金当年收不抵支,出现不同程度的收支缺口。2015 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缺口 179,906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中部分县(市、区)当年缺口 51 万元。生育保险基金中部分县(市、区)存在当年缺口 222 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中部分县(市、区)存在当年缺口 462 万元。二是部分险种基金期末累计结余偏低,静态可支撑月数低于 12 个月,存在支付风险。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静态可支撑月数不足 9 个月。全市居民医保基金期末累计结余静态可支撑月数低于 12 个月。

  另一方面是部分险种基金累计结余较大,保障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如: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11.66 亿元,按照 2015 年的

 基金支出规模,基金累计结余静态可支撑月数为 66 个月。对此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针对当前经济下行,企业困难的实际,2015 年会同人社、发改等部门落实中央、省有关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截至 2015 年底,全市共有 471 户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共计支付稳岗补贴 7,582.81 万元,盘活了基金结余,发挥了资金使用绩效。

  (六)部分险种存在重复参保情况

  我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人社和卫计部门管理,管理体系独立,信息管理系统分割,信息资源缺乏共享机制。由于参保和报销信息不共享或报销票据的审查不到位,导致重复参保(特别是学生和农转非人员两个群体)、选择性享受,甚至重复享受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金的少征、多发、浪费等问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重复参保还直接导致财政补助资金的重复补助,浪费财政资金加重财政负担。同时,社保经办机构有上级下达的扩面压力,为体现工作成绩,其主观上易对参保对象的资格审核不太严格,形成了基金管理的漏洞。

  (七)清欠化解任务艰巨

  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部分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出现欠费或中断缴费的现象不可避免。据 2015 年度社保基金决算反映:2015年清理各项社保基金补缴以前年度欠费 1.59 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44 亿元),但新增欠费 2.15 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5 亿元),所以清欠化解任务艰巨。

  三、全市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情况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德阳市财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认真践行“理财为民、促进公平、厉行节约、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社保基金监管,认真研究制定每一项社保财政政策,审慎核拨每一笔社保基金支出,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和广大参保人员保险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一)规范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财政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的首要目标是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对社保基金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

  一是规范基金账户开设,避免多头开户。严格按照财政部、劳社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 号)和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财社字〔1999〕117 号)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社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降低社保基金存储风险。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市财政多次对所有社保基金账户进行了清理规范,目前,市级财政和社保经办机构在 5 家银行每家分别开设了一个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

  二是规范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社保基金的收支预算管理和存储管理,市财政设立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将所有社保基金纳入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核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将社保基金挪用或用于周转,分账核算,确保基金专款专用。

  三是规范基金缴拨程序,保障基金安全运行。规范基金缴拨程序,是基金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对社保基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督促经办机构每...

篇五: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调研报告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高水平,外来流动人口集聚增加的“人口红利”,为广东建设社会保障强省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目前,广东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人员数量、社会保险收入、保障水平总体位居全国前列,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末,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广东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继续居全国首位,“五险”参保总人数达 2.68 亿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 9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8%。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 2400 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达 100 元/(人·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 87%和76%,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 52 万和 44 万。社会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完善。而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率先并轨,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间顺畅衔接,省内流动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实现无障碍转移接续。[1]

 从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看,2015 年末,广东省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达 7586.24 万人,其中珠三角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就达到 4520.77 万人,占广东全省的59.59%;广东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收入为 2334.53 亿元,其中珠三角 1863.22 亿元,占全省的 79.81%。[2] 同年,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收入为 2175.82 亿元,占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收入的 93.2%。利息收入 206.47 亿元,财政补贴 15.67 亿元,支出1398.31 亿元,累计结余 6158.04 亿元。[3] 从社会医疗保险情况看,2015 年末,广东省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为 10136.02 万人,其中珠三角 4993.44 万人,占全省的 49.26%。广东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收入为 1217.91 亿元,其中珠三角 882.87 亿元,占全省的72.49%。[4] 从失业保险情况看,2015 年末,广东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 2930.13 万人,其中珠三角 2559.78 万人,占全省的 87.36%。广东省失业保险征收收入为 146.08 亿元,其中珠三角 130.90 亿元,占全省的 89.61%。[5] 从工伤保险情况看,广东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122.72 万人,其中珠三角 2659.18 万人,占全省的 85.16%。广东省工伤保险征收收入为61.13 亿元,其中珠三角 52.77 亿元,占全省的 86.34%。[6] 从生育保险情况看,广东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 3081.80 万人,其中珠三角 2718.57 万人,占全省的 88.21%。广东省生育保险征收收入为 69.02 亿元,其中珠三角 61.94 亿元,占全省的 89.73%。[7]

 综上所述,广东是社会保险强省,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区域的社会保险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可以说,广东的社会保险状况,是分析全国社会保险状况的典型样本。

 一

 广东 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现状

 (一)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历史变动情况

 社会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的形成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 2000 年前,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责征收。[8]

 第二阶段是 2000~2008 年,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模式。[9] 据广东省地税部门反映,2000 年开始社会保险费征收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转为地税代征是由于当时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由于 1992 年后,广东省国企改革快速推进,大量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等逐步凸显,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压力骤增,至 1998 年全省有超过一半的统筹地区出现当年基金收支缺口。二是 2000 年之前由于广东省社会保险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社保基金流失较多,挪用、挤占、多提管理费等现象普遍存在。例如,1999 年底,广州市发生在外运营社保基金 10.18 亿元未能全部回收的事件,暴露出当时社保基金安全出现重大漏洞、缺乏监督的问题。当年广州市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数额较小,挪用侵占社保资金后,出现了社保费收不抵支,需要财政兜底的被动局面。[10] 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提高广东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督,广东省政府1999 年 11 月 15 日印发《关于我省各级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地方税务机构征收的通知》(粤府〔1999〕71 号),明确从 2000 年 1 月 1 日起,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第三阶段是 2009 年至今,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全责征收。[11] 据广东省地税部门反映,2000 年开始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地税代征后,广东省社会保险费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基本解决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问题,社会保险基金也没再出现挪用侵占等安全问题。但在实践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后,存在体制机制不顺、部门职责不清、社保费清欠难、缴费基数申报不实以及社保扩面难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02 年开始,广东省政府牵头启动社会保险费征管模式的进一步改革。2003~2008 年,广东省中山、江门、潮州、汕头、云浮等市陆续开展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改革试点。2008 年 11 月,广东省地税局与原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强化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促进省级统筹的通知》,明确从 2009 年起,由地税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至 2009 年 10 月,广东省除深圳和东莞外的 19 个市顺利实现了地税全责征收。目前,广东省 22 个统筹区中有 20 个(含省直)实行地税全责征收,深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东莞市实行地税代征。[12] 本文主要分析以广州为代表的广东社会保险征收体制状况。

 只不过,目前广东省并不是所有险种和所有征收业务都由地税负责征收。企业社会保险(包

 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责征收;错收退款、一次性趸交、政策性补缴、稽核补缴等业务,由地税代征。刚刚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广东省决定在启动初期先实行地税代征,待运行正常后再转为地税全责征收。

 (二)广东省地税全责征收的实践特点

 1. 建立税费 “ 五同管机制 ”

 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后,广东省地税部门参照税收管理模式,把社保费征收的各项职责分解到规费、征管、法规、信息中心、计统、稽查等职能部门,将征收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征收单位并落实到人,从组织收入、征收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稽查等环节将税费统一纳入地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了税费“同征、同管、同查、同服务、同考核”五同管理机制。社保费的征收核定职能由各县区基层分局或税务所完成,全面实行税费同征,所有基层纳税服务大厅均可进行社保费征收核定业务。目前,广东省各地市市一级均设立有规费管理科,社保费管理是规费管理科的主要工作之一。11 个地市共 41 个县区设立了县区一级的规费服务中心。显然,广东地税“五同管机制”,有利于提高地税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效率。

 2. 建立地税、社保、财政三方协同办公平台

 广东省社保费征收工作,由地税部门主要负责缴费登记、受理申报、核定缴费基数、人数、费率、险种等,征收、划解、追欠、查处等职责。然后由广东省社保部门记录参保人社保权益,并核定、发放待遇。其具体流程是,广东省地方税务机关适时将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入库各环节的相关信息传递给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地方税务机关传递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明细信息建立单位和个人保险账户,按月记录、核算个人账户基金。地方税务机关于次月 5 日前,将已确认缴入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费分地区、分险种编制《社会保险费实收月报表》,连同缴入财政专户的划缴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基金财务会计记账。

 为了安全、准确、快捷完成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理顺、协调各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广东省建立了地税、社保、财政三方协同办公平台,实现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三方平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础信息库,地税部门和社保部门把各自采集维护的个人和单位基本信息都推送到协同平台,供对方充分利用,甚至共用一份参保人基本信息资料。二是基础规则库,社保部门将其所有社保业务校验规则开放到协同平台,地税部门引入到地税征

 收系统的增员、申报环节做准确性审验。三是地税、社保、财政三方对账。资金对账以地税方划解社保财政专户数据为基础,财政、社保定期确认银行到账情况,系统自动生成三方资金情况报表;数据对账以地税实征数据为基础,结合社保部门的接收和到账情况,详细反映每条征收明细数据的状态,对比出整个数据交换过程所产生的差异数据;关联对账实现系统自动对比三方的资金账和数据账,生成数字资金核对差异情况统计,分别由三部门核实确认,实现了资金流和数据流的高度耦合。平台实现全程监控,在资金和数据流向的每个环节记录差异数据,并设计成持续核对的方式,使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每个阶段社保费的征收、划拨及明细数据的传输接收情况。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地税、社保、财政三方协同办公平台是由高水平信息化系统提供支出,当我们在广东地税调研时,广东地税工作人员演示三方协同平台的实况操作,笔者深受震撼。

 二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的主要成绩、问题

 全面推进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所采取的重要措施,经过多年的努力,广东省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运行效果

 1. 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收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图 1 报告的是广东地税历年社保费收入情况。从图 1 可以看出,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内的广东省企业社会保险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2000~2015 年,广东地税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从 148.26 亿元增长到 2451.89 亿元,年均增长 20.57%,连续 15年收入规模居全国首位。同期,社保费实际缴费人数从 700 多万人增加至 2036 万人,增长近 3 倍。其中,养老保险收入从 121.75 亿元增长到 1606.12 亿元,年均增长 18.76%;医疗保险收入从 9.34 亿元增长到 667 亿元,年均增长 32.92%;失业保险收入从 10.74 亿元增长到 88.49 亿元,年均增长 15.1%;工伤保险收入从 4.96 亿元增长到 48.27 亿元,年均增长16.38%;生育保险收入从 1.49 亿元增长到 41.99 亿元,年均增长 24.93%。值得一提的是,截至 2016 年 11 月底,广东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 7089 亿元,参保缴费人数、基金收支规模等多项重要指标也继续保持在全国首位,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13]

 图 1 广东地税历年社保费收入情况

 例如,自 2000 年 1 月广州市地税局接手社保费征收以来,依托专业化的征管力量和高效的执行力,社保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0~2016 年,社保费收入从 68 亿元增长到 1006 亿元,增长近 14 倍,社保费征收率从 96.48%提高至 99%。2016 年社保费收入占广州市地税局税费总量的 37.63%,成为广州市地税局组织各项收入中最大单项收入,征收的社保费规模占广东省地税征收规模的 30%以上。2000~2016 年,广州市地税部门累计征收社保费超过7300 亿元,年均增幅达 15.8%,高于同期 GDP 增长幅度和税收增长幅度。目前,广州市地税局征收的社保费总量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广东省第一,为广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为广州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同时,广州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卓有成效,社会保险从过去以城镇企业职工为主到目前实现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人员、城乡居民全覆盖。除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仍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外,其他主要由地税部门征管。广州市社会保险从 2000 年缴纳单位不到 3 万户、缴纳人次 200 多万人次,大幅增至 2016 年的 83.4 万户、2488 万人次,户数增长近 27 倍、人数增长 11 倍多。特别是 2009 年实行地税全责征收以来,单位缴费登记户数增长 326%,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人数增长 91.7%,五险参保人数也逐步增加。

 当然,2000 年以来,广东社会保险征收收入、缴费人数的大幅增长,不仅与广东地税强大的征收能力有关,也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有关。正如上文所述,广东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了同步。在经济高速增长背景下,广东的企业和职工收入逐年提高,庞大的外来人口的涌入,促进了社保的扩面参保,这些无疑都促进了广东社会保险收入的增长和缴费人数的大幅增加。另外,经济欠发达的粤东、粤西、粤北中有 6 个市,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当期有缺口,长期也有缺口,其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是不平衡的,必须靠全省统筹的调剂,实际上就是靠珠三角的调剂。

 2. 有效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后,在管理上实现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建立了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管理、审计部门监督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发放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科学管理机制。目前,广东社会保险基金高达 7000 亿元,存量规模大,基金安全问题尤其重要。在社会保险费由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的征管情况下,广东社会保险基金没再出现过挪用、挤占等问题,有力确保了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安全。

 3. 降低征收成本,节省行政开支

 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

篇六: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经济 FORE STR Y ECON OM ICS ·社保与民生 · 吉林省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问题调查报告 才 国斌 赵 钢 周淑香 (1吉林省林业工作总站 长春 130022;2吉林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中心 长春 130022) 摘要:通过对吉林省国有林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等五险情况的调查 ,指出其存在参保比 率低 、缴费标准低、欠费额度大、待遇不一致和地区间不平衡等问题 。到2013年底 ,全省国有林场已参加社会 保险单位累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保费15.2亿元,未参保职工若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尚需补缴保费63.2亿元 ,数 额十分巨大。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政策解决企事业单位参保待遇不同问题,同时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要保障最低线,对按社会平均工资60%下限标准缴费部分要全额保障。

 关键词:国有林场;社会保险;问题 ;原因;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338X (2015)03—0053—04 J ilin Pr ovincial S tate- ow ned F or est F arm W ork er S ocial S ecurity Pr oblem R ep or t C ai G u ob in Z h ao G ang 1 Z h o u Sh ux ian g2 (1 J ilin Province Forestry W ork S~ fi on,Changchun 130022; 2 J ili n Provincial Forestry K ey Proj ect Fund Management C enter,C hangchun 130022) A bstract:From the survey of J fl in provincial state- owned forest farm worker attend pri mary endowment insur- an ce,basic m e di cal in su ran ce risk situ ati o n ,the p aper p o in ted o ut th at th e ex isten ce o f gin seng to k eep rates l ow , low fees,lack of treatment of large amount,inconsistent and rc百onal imbalances.By the end of 2013,the provin- cial state——ow ned forest farms hav e attended social insurance units outstandi ng basic endow ment insurance premi- uI"nS,amounting to 1.52 billion yuan if uninsured w orkers all included in th e scope of insurance,still need to pay - m en t o f in sur an ce COSt 6.3 2 b i~i on yu an .th e am o u n t is very h ug e.Su gg ested th at n ati on al pol icies as so on as p o ssi — bl e to solv e the pr oblem of dif erent ente rprises ginseng tr eatm ent,at the same ti me,th e prov incial fi nan ce and the central fi nanci~ subsi di es to guarantee the low est line,according to the soci al av erage w ag es 60 % l ow er limi t start - dar d part pay ment to a full gu arantee . K ey W ords:state——ow ned forest farm ;social insurance;problem ;reason;policy sugg esti ons 吉林省是我国六大重点林区之一,国有林场是 吉林省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建 国初期成立以 来 ,累计生产木材近 1亿 m ,绿化荒 山近 67万 h , 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维护国 土生态安全做出了重大历史贡献。近年来 ,受体制 机制等因素长期制约影响,吉林省国有林场普遍面 临可采资源枯竭、债务包袱沉重、社会保险欠费严 重、职工生活难以为继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亟需通 过改革破解难题。

 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是基本民生问题,是推 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前提和基础。2013年5月,吉林 省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 ,由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 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社保局等单位 共同组成调研组,就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问 题进行 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历 时半年 多时 间,调研 中考察学 习了湖南 、山西和青海 3个省 的情 况,到省内扶余 、大安、梨树、东丰、靖宇、敦化和九 台等 7个县 ,深人到各基层林场进行了座谈讨论。

 全 省印发 了调查摸 底通 知 ,举办 了调查摸 底培训 班,摸清了各国有林场基础数据 ,调研组各成员就 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 并形成 了调研报告。

 1 吉林省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1.1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 1)单位性质情况。吉林省共有 339个国有林 收稿 日期:2014—11—25 作者简介:才国斌,吉林省林业工作总站副站长。研究方向:林业政策,森林经营。

 53

 ·社保与民生· 林业经济 2015年第3期 场。其中,全额事业单位2个 ,差额事业单位4个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70个,企业性质单位 163个。位 于吉林省东部林区的延边州、吉林市、通化市、自山 市的国有林场大多为企业性质单位 ,中西部地区的 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城市、松原市的国有林 场基本为自收 自支事业单位。

 (2) 人 员 编制情 况 。全省 国有林 场共 有职 工 76383 人 ,其中,在职职工 54449人 ,离退休 21934 人 。在职职工按单位性质划分 ,事业单位职工 24543 人 ,共有事业编制 16599个 ,实有在编人员 18283人 ;企业职工 29906人 。在职职工按 岗位状态 划分 ,在岗职工31573人,待岗职工22876人;在岗职 工 中有管理人员 9037人 ,管护人员 13195人 。在职 职工按性别划分,男职工37107人,女职工 17342人。

 (3)森林资源情况 。全省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 385.53万 hm2,其 中林 业 用地 292.6 万 hm2,有林 地 264.33万hm2,森林总蓄积2.81亿 。按起源划分, 天然林 204.8万hm2,人工林 64.13万 ,天然林 比 重 达 76%。按功能划分 ,生 态公益林 225.13万 lm12 (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185.73万 hm ) ,商品林43.8万 hm2,公益林 比重达 84%。

 1.2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到2013年底,吉 林省国有林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4695 1 人 ,参保人数仅 占国有林场职工总数 76383人的 61%。其中在职职工参保31308人,占在职职工总数 54449人的57%;离退休职工15643人,占离退休人 员 21943人的71%。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到2013年底,参 加基本 医疗保 险人数为 55698 人 ,参保 比例为 73%。其中,离退休人员参保 17883人 ,参保比例为 82%,在职职工参保37815人,参保 比例为69%。按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形式分,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离退休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12646人,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2160人,参加新农村合作 医疗保险的3077人;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 工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24269人,参加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的4243人 ,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的9303人。2013年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总额5194万 元,参保职工人均年缴费932元。

 (3)参加失业险情况。在职职工已经参加失业 险26414人 ,参保 比例为49%。2013年参加失业险 5 4 缴费总额3278万元,参保职工人均年缴费 1241元。

 (4)参加工伤险情况。在职职工已经参加工伤 险21999人 ,参保比例为40%。2013年参加工伤险 缴费总额949万元,参保职工人均年缴费431元。

 (5)参加生育险情况。在职职工已经参加生育 险 17475人,参保 比例为32%。2013年参加生育险 缴费总额284万元 ,参保职工人均年缴费163元。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参保 比例低 ,缴费标准低 从以上参保情况可以看出,吉林省国有林场职 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比例极低。其中,参加基本养 老保险比例仅为61%。全省还有 29432人没有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其中,在职职工23141人,离退休人 员6291人。这些离退休人员退休后仍然在各林场 开资,成为目前各国有林场的最主要负担。全省国 有林场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73%。由于按 照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规定和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参 保缴费比例高,林场负担不起 ,职工没有和林场解 决劳动关系,又不能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政策 参保,导致一些职工连基本医疗都保障不了。已经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按参保形式分 ,完全按政策 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仅有 36915人 ,仅占 48%,还有 18783人是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城镇居民医 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低 ,保险 报销比例标准也低。即便如此,全省还有20685人 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其中,在职职工 16634人,离退 休人员 4051人。在职职工参加失业险、工伤险、生 育 险的 比例仅为 49%、40%、32%。距离社会保 险“ 应 保尽保、全员参保” 的差距很大。

 2.2欠缴保费额度极大 到2013年底,全省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累计 欠缴基本养老保险保费 15.2亿元,其中,本金3.8亿 元 ,利息0.2亿元 ,滞纳金 11.2亿元。累计欠缴基本 医疗保险保费 1.1亿元。经过和社保部门联合测 算,到2013年底 ,全省各国有林场职工未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29432职工若纳人保险范围,共需补缴保 费63.2亿元,其中,本金 15.3亿元、利息 1.3亿元,滞 纳金45.9亿元,1995年7月 1 日前保费O.7亿元。因 此 ,若全员参保 ,补齐欠费,仅基本养老保险一项, 全省各国有林场就需补缴保费78.4亿元,其中本金 19.1亿元,利息 1.5亿元,滞纳金57.1亿元 ,1995年7

 才国斌等:吉林省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问题调查报告 月 1 日前保费 0.7亿元。即便社保部门给予滞纳金 和 1995年7月 1 日前保费缓收政策,仅参加基本养 老保险还需缴纳保费本金和利息20.6亿元 。初步 测算,全省各国有林场全面补齐基本养老险、医疗 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五项社会保险约需资金 总额 25亿元 。

 2.3林场企事业身份不同。参保政策不同 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中,有的以事业形 式参保,有的以企业形式参保 ,总体上看 ,以企业形 式参保的较多。在已参保国有林场中,离退休人员 养老金按企业计发的有186个,按事业计发的有27 个。按企业参保的,直接按企业退休标准发放。按 事业参保的,全省有三种发放形式:一是 由社保单 位分别按企业和按事业计发办法(按事业核定后扣 除生活补贴部分)核定退休工资,按高的发放;二是 由社保单位按企业核定退休工资发放;三是按人事 部门核定的退休工资全额发放 ,基本退休金由社保 部 门发放 ,生活补贴部分 由林场或地方财政负担 。

 2.4地区间极度不平衡 从参加养老保险分布情况看,东、中部山区半 山区林场森林资源比重大 ,经济条件较好 ,参保比 例较高 ,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吉林市参保比例 都在 80%以上。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林场 主要 集 中在 中西部地 区 ,重 点是 白城 、四平地区各 县( 市 ) 以及长春、松原 、辽源地区的部分县 (市 ) ,这 些林场大多是按企业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自 然条件艰苦、生态区位重要、可开发利用资源有限, 近万名职工靠有限的工资田艰难生活。这些单位 社保 问题已经积压多年 ,退休人员仍在各林场开 资,一些单位退休金支出超过总支出的50%,有一点 收入就得全力保障退休金 ,在岗人员工资很低 ,还 经常发生拖欠情况,林场四处借债 ,已不堪重负,正 处于经济崩溃边缘。

 3产生问题的主要原 因 3.1各时期参保政策不一致是一些单位没有参加社 会保险的历史原 因 从养老保险来说 ,我国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起始于20世纪 80年代末,由于当时政策不明确、不 规范、不统一 ,有的单位及时参加了养老统筹 ,有的 没有参加,参加养老统筹的有企业性质单位,也有 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单位 (即 自收 自支事业单位 ) 。

 1991年制定的《<吉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 费用省级统筹暂行规定> 实施 细则》( 吉劳发字 『199111o号)规定:“ 国营农林四场、劳改企业暂不参 加省级统筹 ,已经参加市、县统筹的,不再退出。” 由 此 ,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林场不让纳入保险范围。

 到1997年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126号)规定:“ 实 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 险制度执行”。《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实施办法》(吉政发[1998122号)规定:“基本养 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本省境内城镇各类企业 职工(含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实行企业化管 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上 单位统称 为用人单位 ,以上 人员统称为职工 ) 领取 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经营业主及其帮工 ;上述范围 内的离退休(养老)人员。”要求各 自收自支事业单 位林场参加养老保险,但社保部门要求补缴以往欠 费和滞纳金 ,由于当时各林场早已面临资源危机 、 经济危困的“两危” 困境 ,已经无力补缴保费,社保 部门又没有强制性办法 ,后期补缴费用越来越多 , 导致这些林场拖延至今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3.2 企事业单位待遇不同是一些单位没有参保 的主 要原 因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现行参保政策和离退休人 员发放标准 ,吉林省企业性质单位按实发工资的 28%缴纳 ,其中个人 8%,单位20%,而一些事业单位 是按照档案工资缴纳的,事业单位档案工资高,缴 费额度也高。从养老金发放情况看 ,吉林省国有林 场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平均每人年养 老金为 15666元。而按照我国人事管理制度,自收 自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金是按事业单位核 定的,其退休金标准是企业职工养老金的 1.8倍。

 但社保部门是按缴费额度年限等因素计算养老金 的,即使一些按事业单位档案工资缴纳养老保险 的,实际发放养老金最高也不到2万元 ,和事业单位 退休金发放标准差距很大。由此导致了一些 自收 自支事业性质单位职工感到参保后反而吃亏了,不 愿参保 。

 3.3 国有林场经济困难是参保率低的根本原 因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机制等因素影响, 特别是由于各级财政对林业生态效益补偿不足以 55

 ·社保与民生 · 林业经济 2015年第3期 及国民经济建设初期超强度采伐 ,使各国有林场普 遍呈现了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局面。据统计,到 2013年底...

篇七: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1 -

 2019 年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 2 -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3 月 13 日

 2019 年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2019 年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乌海市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市 2019 年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相关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第一部分 基本 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88002 人,缴费人数 89885 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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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数 75142 人,其中:离休人数 43 人。

 (二)基金总收入情况 2019 年 1-12 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 257967 万元。

 表一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情况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本年实际 上年同期 较上年增减 增减幅度 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企业) 114795 103202 11593 11.2% 当期征缴 96680 90896 5784 6.4% 补缴、清欠 18115 12307 4192 34.1%

 1.本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114795 万元。其中当期征缴收入 96680 万元,补缴及清欠18115 万元。

 2.本期财政补贴收入 8100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61000 万元,合计 142000 万元。

 3.本期基金利息收入 185 万元。

 4.本期基金转移收入 775 万元。

  - 4 - 5.本期基金其他收入 212 万元。

 本期基本养老金征缴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退役军人一次性补费 1895 万元。

 (2)今年大部分历史欠费的企业都缴清了欠费,清欠金额为 16220 万元。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情况 表二 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本年实际 上年同期 较上年增减 增减幅度 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 248345 234818 13527 5.8% 基本养老金支出 245047 231089 13958

 6.0% 丧葬抚恤支出 2227 2793 566 -20.3% 转移支出 1071 936 135 14.4% 2019 年1-12 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 248345 万元。

 1.本期基本养老金支出 2450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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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2227 万元。

 3.本期基金转移支出 1071 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情况 2019 年1-12 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 25883 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25883 万元,可动用资金 25883 万元。可支付月数一个月。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份,我市实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5358 人,实际缴费人数 1983 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 3375 人。

 (二)基金总收入情况 2019 年 1-12 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 3077 万元。

 表一 城乡 居民 基本 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情况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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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实际 上年同期 较上年增减 增减幅度 个人缴费收入 2374 1999 375 18.8% 当期征缴 502 273 229 83.9% 补缴 1872 1726 146 8.5% 1.本期个人缴费收入 2374 万元。其中:当期征缴收入 502 万元;个人补缴收入 1872 万元。

 本期居民养老金支出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 2019 年以来我市持续扩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读社会影响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特别是着力宣传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6 号)内容,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积极性大幅提高。

 二是补缴收入占收入比例过大的原因是:我市 2016 年开始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大部分缴费人员属于到龄或者接近退休年龄全部选择采取一次性补费,且这些缴费人员都是按最高档45000 元缴费,所以补缴收入大幅增加。

 2.本期财政补助收入 619 万元,其中:对缴费补助收入 58 万元;对基础养老金补助收入 55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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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对丧葬补助收入 6 万元。

 3.本期基金利息收入 80 万元。

 4.本期基金转移收入 4 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情况 表二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本年实际 上年同期 较上年增减 增减幅度 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 893 728 165 22.7% 基础养老金支出 645 573 160 12.6% 个人帐户养老金支出 239 148 91 61.5% 转移支出 4

 丧葬补助金支出 5 7 2 -28.6% 2019 年1-12 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 893 万元。

 1.本期基础养老金支出 645 万元。

  - 8 - 2.本期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5 万元。

 3.本期个人帐户养老金支出 239 万元。

 4.转移支出 4 万元。

 本期城乡居民养老金支出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过大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 2019 年当年缴费人员大部分都是到 60 岁一次性补费,而且这些缴费人员大部分是按最高档缴费,所以到龄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大幅增加,养老金人均待遇水平达到 252 元/约。二是领取待遇人数增加 ,2019 年新增领取待遇 250 人,到年末领取待遇人数达 3375 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情况 2019 年1-12 月份,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 7270 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 7270 万元,可动用资金 7270 万元。可支付月数 90 个月。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平稳,可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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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5 月起全市各级经办机构全面开展准备期业务经办工作,为完成机关养老改革初步目标,各级经办机构集中精力组织各方面力量,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赶进度,全市共完成 563 家单位、19400人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准备期核定缴费。

 截止 2019 年末,我市各级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已经全部由财政统发移交至市社保局,实现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全市应发养老待遇人员 12171 人,实发 12171人,完成率 100%。

 (二)收入情况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57445 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51223 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收入 4700 万元,盟市级财政补助收入 720 万元,合计 5420 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利息收入 677 万元; (4)其他收入 45 万元(滞纳金收入 9 万,参保单位核定后没能及时缴费;死亡追回养老金 36

  - 10 - 万元); (5)跨制度区内转移收入 80 万元。

 2.职业年金基金收入:24175 万元。其中:

 (1)缴费收入 23862 万元(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收入 12059 万元,单位缴费 11803 万元); (2)职业年金利息收入 313 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19 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总支出 79133 万元,其中:

 (1)基础性养老金支出 18458 万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229 万元 (3)过渡性养老金支出 8030 万元 (4)退休金支出 53874 万元。

 (5)补差资金-2004 万元。

 (6)补贴 546 万元。

 - 11 -

 (四)结余情况 1.期初结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期初结余 67835 万元;职业年金期初结余 25265 万元。

 2.年末滚存结余:2019 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46147 万元;2019 年职业年金基金累计结余 49440 万元。

 四、工伤保险

 (一)参保情况 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 131706 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1700 人)的 100%。

 (二)收入情况 2019 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共计 2680 万元,其中:基金征缴 2348 万元;利息等其他收入 332 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同比上年减少 395 万元,征缴收入较上年减少 675 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19 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 2362 万元,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 379.2 万元,伤残待遇支出 1080.6

  - 12 - 万元,工亡待遇支出 899.7 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支出 2.5 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218 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大且工亡待遇有所提高。

 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对比近三年情况如下:

 年份 2017 2018 2019 同比增长率 近三年平均 增长率 工伤保险费 收入 3058 3075 2680 -13% -4.2% 支出 1399 2144 2362 10.2% 21.07%

  (四)结余情况 工伤保险基金当期结余 318 万元,累计结余 17418 万元。

 五、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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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全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86645 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645 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 546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99 人,本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月数 7243 人,同比减少 2492 人。我市发放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为 1584 元,最低标准为 1408 元,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1580 元。年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 546 人,本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月数为 7133 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450 元。

 (二)资产负责情况 期末财政专户存款 42354 万元。

 (三)收支情况 1.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8417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86%,其中:

 (1)失业保险费收入 7329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 1686 万元,同比增长 30%。完成全年预算的 204%。

 (2)利息收入 89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 471 万元,同比增长 111%,完成全年预算的 101%。

  - 14 - (3)滞纳金收入 18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6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736%。

 (4)转移收入 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2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82%。

 失业保险基金增收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企业为享受援企稳岗政策缴费积极性提高;二是本年度补收历年欠费占比较高;三是保人数较去年小幅增长。

 2.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5781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35%,其中:

 (1)失业保险金支出 114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支 301 万元,同比减少 20%;完成全年预算的 72%。

 (2)医疗保险金支出 321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支 122 万元,同比减少 28%;完成全年预算的 70%。

 (3)技能提升补贴支出 4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支 9 万元,同比减少 17%;完成全年预算的55%。

 (4)其他支出 2228 万,其中取暖补贴支出 82 万元,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214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支 2119 万元,同比增长 1944%,完成全年预算的 1782%。

 - 15 -

 (5)稳定岗位补贴支出 147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支 332 万元,同比增长 29%;完成全年预算的 101%。

 (6)其他费用支出 9 万元。此项支出为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7)上解自治区调剂金 56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支 46 万元,同比减少 8%,完成全年预算的 99%。

 (8)按规定核减基金结余 9930 万元。(基金提取用于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失业保险基金增支的主要原因是:稳岗补贴支出同比增加,其中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支出较大。

 (四)结余情况 上年结余 49648 万元。本年基金收入 8417 万元,本年基金支出 5781 万元,按规定核减基金结余9930 万元,期末基金累计结余 42354 万元。

 第二部分 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待遇刚性支出以及享受待遇群体不断扩

  - 16 - 大,给基金支付造成巨大压力,基金收支不平衡情况将更加严重,确保发放压力增大。

 二、受经济下行压力及疫情影响,煤炭、房地产、建材等支柱产业亏损严重,企业停工停产及用工减少情况普遍,新参保缴费人数出现负增长;随着近年社平工资不断增长,个人参保缴费基数大幅提高,加之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导致个人无力承担参保缴费费用,断保现象严重。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压力大,困难多。

 三、企业因破产转制,失业保险欠费无法收回,形成呆死帐,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滑无力缴费,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创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等工作的开展,使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办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第三部分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巩固参保率,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强势推进“十三五”最后“半程”参保续保工作,形成以劳动用工监管为基础,以稽核检查为手段,以政府支持为保障,以政策宣传为引导的扩面工作氛围,做好重点单位的全员参保、园区新建企业的新增参保、个体工商户的个人参保等工作,确保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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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参保条件居民应保尽保。

 二、继续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根据乌海市本地实际经济情况,调整相应政策,在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营的前提下,给企业和缴费人员相应的优惠,避免企业和缴费人员因疫情的经济形势而断保。

 三、持续推动现代化管理进程。一是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国家级试点城市创建为依托,以开展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整理整合基础数据,提高养老保险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数据使用管理维护制度,逐步推广电子社保,实现网上业务经办和社会保障卡的广泛使用。二是实现基础数据的长期储存。由于社保基金决算所需的基础数据量较大,而且多数基础数据都具有三年以上的参考使用价值,所以应为系统建立专门的基础数据数据库。三是积极推进财务系统、社保信息系统、税务部门...

篇八: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调研报告

 一

 河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概况

 (一)社保费征收制度的变迁与现状

 1. 改革前的情况

 自 1986 年 10 月至 2016 年底,河南省各项社保费一直由属于人社部门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统一征收。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1986〕106 号)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此后省政府印发的历次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文件中,如《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体改委、省劳动人事厅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的报告的通知》(豫政〔1989〕11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1992〕7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 号),均明确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社保费。

 其中,1998 年 6 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8〕22 号)曾有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收。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厅、财政厅商省地税局确定。”同年 9 月,由原劳动厅、财政厅、地税局等部门参加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就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进行认真研究并决定,河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负责。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68 号)规定: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94 号)规定:2009 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该部分社保费征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 号)规定,从 2014 年 2 月 21 日起,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作。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 号)规定:1999 年底,在河南省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73 号)规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7 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部门原有经办机构进行整合,统一征收。

 (6)失业保险。《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1986〕106 号)中《河南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河南省待业保险(失业保险)从 1986 年 10 月起实施,“地、县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应当设立待业职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待业职工保险基金”。

 (7)工伤保险。根据《河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03〕54 号),河南省工伤保险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8)生育保险。《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15 号)规定:本办法从 2008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2. 改革后的情况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 号),2017 年 1 月 1 日后,河南省按照“一转三不变”(一转:社保费转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三不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有的机构、编制、人员保持不变)的原则,构建起了覆盖广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可持续发展的社保费征收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实施“五险”统征。地方税务机关依法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保费。

 (2)统一征收模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

 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明确管理职责。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社保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保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保费征收情况。

 (4)实施风险管理。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把社保费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流程,对税收和社保费实行统收统管,开展风险识别、推送、应对工作,及时查处应缴未缴社保费的行为,不断增强缴费人主动缴费意识,提高社保费征收率。

 (二)征收制度改革的背景与原因

 2016 年 11 月 9 日,河南省政府第 106 次常务会议决定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河南省社保费征收部门转变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央政策依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地方税体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2015 年 11 月 24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等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将依法保留、适宜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推进非税收入法制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2015 年底,国税、地税改革方案确定,河南、江苏、上海、重庆作为试点已经完成改革。由此,河南省发改委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意见,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征收,之后用 1~2 年时间把其他的费统一到地税部门征收。

 2. 社保费征收现状

 (1)他省经验

 在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上,广东省较早地实现了征收主体的转移。广东省地税系统自 2000年开始接受征管后,凭借税务机关征收优势,在两年里实现了社保扩面和社保费收入的翻番: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 1999 年的 500 万人增至 2001 年的 1050 万人,社保费收入由 1999年的 110 亿元增至 2001 年的 200 亿元。与广东类似,其他一些省份也选择了转由地税部门负责社保费征收。2016 年 9 月,河南省地税局前往浙江、黑龙江两省进行考察调研,并走访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业务司局等地,全面深入地了解了两省征收社保费多年的工作实践。

 (2)资金缺口

 从总体来看,河南省社保基金缺口大,地方财政补贴压力大。河南省是人口大省,整个经济结构不是很完善,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降低,缴费能力减弱,企业欠费增多,社保缺口大。2015 年,财政补贴社保基金缺口 310 多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缺口200 多亿元,因此财政部门要求社保费征收机构转变以提高社保费征收收入。

 (3)社保部门收缴的强制性较弱

 对于缴费能力减弱、中断缴费、少缴漏缴、长期欠费、补缴无望的企业和个人,社保经办机构的催缴、追缴手段和力度十分有限,人员队伍不太完善、能力不足,加之不同险种在不同市县的征收水平条块化,因此社保经办机构在应收尽收、足额征收方面做得不够。

 (4)社保费安全管理

 从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角度看,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和税收“同征、同管、同查、同服务”,所有征收费款都直接进入国库,有利于建立“税务征收、社保使用、财政管理、审计监督”四位一体的运行管理体系,完善社保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为社保资金征收管理构建“安全防护网”,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统一和节约,强化地方政府财权。

 3. 地税部门征收的优势

 地税部门具有征收社保费的积极性和优势:征收网络更先进,金税三期系统较发达;征收更清晰,由于五证合一,地税部门可以和工商、质检、银行等部门进行信息核对;征收服务更优质、征收方式更加多元,主要包括大厅缴费、银行代扣代缴、自助终端缴费、微信和支付宝支付等;征收系统更加安全,全国地税系统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等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征收成本更节约,由地税部门征收不增加编制和经费,地税部门拥有 1439 个实体网点,2 万多名工作人员,经费充裕,地方政府对地税支持大。

 为了保证社保费征收机构转变的平稳过渡,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发改委主任的协调下,社保部门和地税部门关于河南省社保费征收机构转变的改革方案最终形成统一意见。河南省社保费征收机构转变的改革方案是地税部门按照人社部门制定的“征收计划”征收各项社保费。人社部门制定征收计划,作为地税征收的依据,企业自行申报税务征收。这一过渡性的改革方案,既能够充分利用人社部门对于社保政策理解深刻、经验丰富的优势,又给予地税充足的时间消化理解社保政策。两条腿、双保险,能够改善之前社保费征收漏洞大、征收效率低的问题,发挥地税对企业的征收优势,保证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4. 领导的决心

 综合以上这些情况,河南省发改委向省政府提议,把社保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这项工作写进

 河南省深化国家地税体制改革的方案中。2016 年河南省委省政府换届,负责此工作的常务副省长调离河南,因此在大半年的时间里,发改委无法进行很好的协调,改革就此搁置下来。但是,新上任的省长根据以前在黑龙江和湖南长沙任职期间,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经验,全力支持和确定社保费应由税务部门征收,加快了河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转变的步伐。

 (三)改革前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

 1. 历年征收情况变化

 截至 2016 年 12 月底,全省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收入 1615.3 亿元;各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2252.1 亿元。河南省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支出和累积节余的历年变化情况如图 1~6。[1]

  图 1 2001~2015 年河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与累计结余

 2. 改革前后的社保费征收管理体系

 在河南省社保费征收机构转变之前,各项社会保险费均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专门的征收机构,通过多种手段征收社保费。为方便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征收机构采取委托银行收款、银行窗口缴费、转账支票、电汇、银行联网代扣,以及 POS 机刷卡等多种方式征收。对于个别未能通过上述方式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单位,征收人员上门催缴,基本做到了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各项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征收后,地税部门的征管体系、服务体系和信息体系有利于实现社保费征收的现代化。

  图 2 2006~2015 年河南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与累计结余

  图 3 2002~2015 年河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与累计结余

 地税部门有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全省地税系统建成了与税(费)源状况相适应、与科技创新相协同,以税费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的现代征管体系,为税费征收提供了法治、高效、便捷的制度保障,有效推动了“以税促费、以费促税”。

 地税部门有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全省地税系统遵循系统法定、公平、便捷的原则,缴费人可以采取办税服务厅直接缴费、网上办税服务厅缴费、资助办税终端消费、手机客户端缴费

 等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效率有效提升,缴费渠道不断拓宽,缴费手续不断简捷,缴费负担明显减少。

  图 4 2006~2015 年河南省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与累计结余

  图 5 2006~2015 年河南省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与累计结余

 地税部门有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河南省对金税三期系统社保工作模块进行了改造和优化,全省地税机关通过可控可信、运行安全稳定的金税三期系统,规范数据管理,实现了全省数据集中,利用大数据优势为税(费)征管、宏观管理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图 6 2010~2011 年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金收入、支出与累计结余

 二

 河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一)各险种统筹层次

 从全省范围来看,不仅不同险种的统筹层次各不相同,而且同一险种在不同地区的统筹层次也有所不同。表 1 列出了各险种的统筹层次。

 以下说明各险种统筹层次的具体情况及基金统筹方法的相关规定。

 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自 2007 年开始,河南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余缺调剂的管理办法。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省级统筹基金的调剂办法[2] 为定额补助、调标补助和专项补助。规定不得编制赤字预算,若出现基金收支缺口,省级统筹补助资金及地方结余不足弥补时,由当地财政补足。

 表 1 河南省各险种统筹层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统筹①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市级统筹、省级调剂金制度②

 城乡居...

篇九: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2012 年总结、计划类 民企社保费缴纳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 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3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 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准我市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和谐 建设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由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委员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于今年 5 月份对我市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进行了实地调研广泛收集了情况资料听取了部分县的工作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对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自 1985 年开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 经过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等几个阶段 特别是 年国家实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积极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基本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后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已基本形成了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为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到 年底全市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 0.17 万户从业人员 5.73 万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 405 户签订率为 23.8%职工 8595 人占民企总从业人员的 1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730 户 参险率为 42.9% 职工 23144 人 占民企总从业人员的 40.4% 参加失业保险 730 户参险率42.9%职工6358人, 占民企总从业人员的11.1% 参加医疗保险26户 参险率为1.5%职工 744 人占民企总从业人员的 1.3%参加工伤保险 748 户参险率为 44%职工 26286人占民企总从业人员的 45.9%参加生育保险 629 户参险率为 37%职工 23520 人占民企总从业人员的 41%。

 在确保 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3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 省社会保险征缴条例》落实的过程中各县区人民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各县 区 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 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深入基层调查了解非公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和社会保险三方运行工作机制为做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摸清底数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指标分解下达。在摸清底数的同时各县区结合自己的实际 制定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3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计划从  年起至  年 用 3 年的时间完成县属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实施步骤和工作手段同时将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社会保险目标考核责任书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扩面、清欠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政府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较好地促进了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缴纳意识。各县区充分利用《 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宣传日活动加大对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职工权益保障等内容的宣传讲解结合每年劳动执法年检对企业进行以会代训的方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利用养老保险数据库建立基础数据资料向企业职工进行政策宣传。有些县劳动保障部门直接深入新成立的民营企业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增强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全市以社会保险

 稽核工作为突破口重点对参保企业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和参保职工进行重点稽核通过市县 区 两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稽核   年全市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有了大幅提高。此外还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在全市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贯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专项检查活动。同时还以社会保险登记为工作切入点重点对民营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进行清理检查。通过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促使民营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存在突出问题和原因 目前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数量较少各险种的覆盖面较低。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 一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意识谈薄缺乏参保积极性。民营企业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多数人有只要能领到工资就行的思想对企业是否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缺乏关注。在与职工座谈中绝大多数职工不知道怎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背景下 有的职工为了保住 “饭碗”  不敢要求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怕因此被企业“炒鱿鱼” 。有的年轻职工认为养老是很遥远的事情现在考虑为时尚早对企业代扣缴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持抵触心理认为与其缴费不如发给自己更合算。还有的职工甚至把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混为一谈加之民营企业职工构成情况复杂一部分为下岗职工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一部分是退休后被企业聘用还有一部分职工是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打工的农民劳动者素质低收入水平也较低在生活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每月再从工资中扣除七、八十元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感觉无力承担。

 二不少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想方设法逃避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民营企业经营者对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政策理解模糊普遍认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提高了企业生产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因而把参加社会保险视为一种负担更多强调企业困难。有的甚至认为企业已经发工资给你本人缴不缴社会保险费是职工自己的事。民营企业法人思想观念上普遍存在着企业利润最大化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立起来的倾向。

 三职工流动频繁管理不规范缺乏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民营企业职工流动性大 职工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 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社会保险费缴纳的积极性。民营企业中由于劳动关系没有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劳资双方没有法律约束职工流动比较频繁。

 有的企业与职工虽然签订了合同 但不按合同执行 职工想走就走。

 在座谈中有的民营企业法人反映企业花几千元钱送职工去培训学到一技之长后不打招呼就跳槽到待遇更高的企业。这反映出劳资关系不和谐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这些现象一方面为民营企业不让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借口另一方面也给劳动保障执法部门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加了难度。

 四劳动监察力量薄弱存在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职能不到位的现象。

 《 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动保障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机关、财政机关、审计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但是由于体制等各种原因在社会保险登记、扩面、征收等环节中有关部门并没有很好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造成部分有缴费能力的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有的县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以优化环境、招商引资为由明文规定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任何部门不准进入执法检查人为的设定执法“禁区”, 给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缴纳设立了障碍导致一些民营企业游离于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责任之外。

 五 劳动法律、 法规、 政策宣传不到位。

 劳动合同的本身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通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制度。就是用人单位该承担什么责任职工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和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何享受的问题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养老保险为例到什么时候可领取养老金中途中断了会不会白白的缴费多缴

 是否多得等具体政策规定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很好地给职工解释清楚造成了很大的误区。      

 三、几点建议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劳资关系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没有和谐的劳资关系和谐社会建设将无从谈起。目前我市维护劳工合法权益和劳资关系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如果不及时引起重视不仅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从长远看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要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职工了解国家政策相信督促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而创造宽松的大环境。二是政府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到民营企业加大对民营企业主及职工的宣传要让民营企业主明白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是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留住人才 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途径。同时加大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拒保、欠费者曝光的力度利用舆论的力量促使企业主动参保、缴费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社会保险和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光荣拖欠和拒缴养老保险费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坚决纠正把要求民营企业参加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看成是与优化经济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相矛盾、相冲突、相对立的错误看法解决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三制定配套政策分步推进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一是确定民营企业重点范围和重点人群。二是分步骤实施民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制定了 3 年行动计划民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也要制定行动计划可初步计划用 5 年左右的时间 力争实现民营企业养老保险全覆盖。

 市级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即第一年达到 20第二年达到 50 %第三年达到 70 %第四年达到 85 %第五年达到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制定灵活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推进工伤保险费的征缴。针对民营企业用工流动性大的实际采取定额参保及时变更的办法在扩面征缴进度上对条件成熟的企业一次性全部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对困难较大、劳资矛盾突出的要求企业分期分批纳入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对农民工在中断工作时可经本人申请将其缴纳记入个人账户保险费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中止社会保险关系。

 四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刚性制约。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通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执法年检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依法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特别是在各类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鉴证、用工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税务稽查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 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约束力和效能强化对不履行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的制约使在政策法规的刚性制约下向民营企业迅速推开。

 五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要齐抓共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强制参保”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担负起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申报审核、养老金发放等工作。地税部门应切实履行好民营企业养老保

篇十:社会保险费欠费调研报告

养老保险缴纳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是社会保险工作的基础和“生命线”,是实现社保统筹健康运行的根本保障。每年都有委员提出相关提案。今年 5 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如何有效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展社保事业发展空间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社局情况汇报,走访了地税、财政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座谈会。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现状 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按管理权限,市内五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市人社局直接管理,我市社会保险只涵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个险种。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 28%(单位 20%、个人 8%);失业保险 1%(单位 0.7%、个人 0.3%);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 0.5%--2.5%(0.5%、0.7%、1%、1.2%、1.5%、1.7%、1.9%、2.5%)八个基准费率,全部由单位负担。

 2017 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将原来养老保险缺口由省级统筹基金全额担负,转变为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和地方财政补助

 共同分担。省级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助后,基金收支仍有缺口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足。

 2017 年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 XXX 人,征收保险费 XXX 万元,同比增加 XX 人、XX 万元。工伤保险缴费人数 XX 人,征收保险费 XX 万元,同比增加 XX 人、XX 万元;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XX 人,征收保险费 XX 万元,同比增加XX 人、-XX 万元(我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20XX 年 3 月按 2%征收,单位 1.5%,个人 0.5%;2017 年按 1%征收,单位0.7%,个人 0.3%);2017 年灵活就业参保 10619 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目前,我市养老保险虽未形成资金缺口,暂时减轻了市财政压力,但随着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中心城市改造部分企业外迁、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等原因,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养老保险面临的形势将会越来越严峻,财政潜在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

 (一)思想重视不够,影响扩面征缴工作 我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开展以来,工作进展不尽如人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得不多次召开调度会,将征缴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办事处,并成立了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加强基数核定,做到足额征收,最大限度杜绝漏报、瞒报、少报现象。目前,虽然建立了市直 XX 多个部门协助乡镇、

 办事处扩面征缴工作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自工作职能原因,有些单位对养老保险扩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扩面征缴工作。

 ( ( 二) ) 劳动关系复杂,参保人数变动频繁 一是私营企业下岗、内退职工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些人与原单位仍保留着劳动关系,按现行政策,养老保险可以在时间上接续,但不能重复缴费,社保机构在核查企业参保人员时,只能将这部分人排除在外。而事实上,不少职工的原单位因经营状况不佳无力缴费。加之个别企业不与职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职工缺乏自我维权意识,使企业轻易地逃避了本应由其承担的缴费义务。

 二是个别行业如餐饮娱乐、建筑施工等行业,季节性临时用工十分普遍,员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给养老保险扩面和接续带来了很大难度。三是大部分个私企业规模小,资金少,经营管理不规范,应付市场风险能力弱,停业、歇业现象频繁,也给养老保险扩面增加了一定难度。

 (三)小微企业多,征缴扩面潜力有限

 目前我市共有参保单位 XX 家,1000 人以上的 X 家(XX劳务派遣公司、保安押运公司、XX 人力资源公司),500--1000人的 X 家(XXX 有限公司),100--300 人的 XX 家,50--100人的 XX 家,10--50 人的 XX 家,10 人以下的 XX 家。10 人以下的参保单位占总参保单位的 67.9%,平均缴费基数为 XXX元,征缴扩面潜力有限。

 (四)人员年龄老化,财政担负压力较大 近年来,我市先后有 XX 个城中村进行了改造,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和距退休不足 15 年的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居民参保热情非常高,但参保者年龄也普遍较大。2013—20XX 年,城中村已退休人员 XX 人,占我市退休总人数的27.6%。2030 年城中村退休人员将达到 XX 人。目前,我市每年新增退休人数明显多于其他县市,在全市所有县市中,我市财政需担负资金是最多的。按 2016 年实际征缴数和调标5.5%的增长率测算,2018 年—2021 年,我市新增退休人数分别为 XX 人、XX 人、XX 人、XX 人,市财政需担负 XX 万元、XX 万元、XX 万元、XX 万元。随着退休人员增多和退休金逐年上涨,今后几年市财政需担负的资金缺口将逐年增加,如不能完成市社保局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市财政将减少定额和调标补助,市财政压力将会越来越大。

 (五)政策 宣传力度不够,监管处罚能力欠佳

 一是养老保险政策自出台以来经历了几次改革,政策的建立越来越完善,但目前宣传方式还比较落后,仍然停留在发传单、做咨询、培训会等方式上,宣传覆盖面有限,缺乏针对性,政策的社会认知度不高。

 二是社保部门执法权有限,缺少对参保缴费的监管能力和处罚制约能力,特别是针对私营企业的执法力度不够。

 三是部分稽查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存在人为主观因素。如对熟悉的单位稽查尺度不严,原始数据采集不全,对困难企业抱有查了也是白查的态度等,造成稽查口径不统一。

 三、推进我市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

 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扩面工作 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是全社会的义务,涉及面广、难度大,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一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的责任,强化注册登记、年检、招投标等方面前置作用。二要实现信息共享。相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用工、效益、参保等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技术精、能吃苦、肯干事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二)强化依法征缴,实现社保强制性

 一 要进一步加强参保企业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充分挖掘企业缴费潜力,把少报、瞒报、漏报现象减到最低限度。以私营企业、开发市内招商引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继续采取扩面工作目标考核等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扩面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核定工作,努力提高征缴率。坚持实行清欠目标责任制,对欠费数额大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

 三要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地税强制征收等手段,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拒不缴费的,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三)用足用活政策,推进征缴扩面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相关利益者的广泛参与。我市应结合实际情况,实行低门槛、广覆盖、可持续的缴费政策。针对参保缴费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 15 年”的政策性问题、针对农民工的参保问题、针对如何建立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扩面征缴问题等,相关部门要认真仔细研究政策,对政策明确规定不能突破的决不突破,对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不能突破的,要灵活掌握,用活用足政策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 质效 一是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壁垒,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社保服务,切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争取“最多跑一次”。

 二是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社保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业务经办流程,切实优化经办窗口作风建设,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识 通过各种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发动,在社会上引起轰动效应,做到家喻户晓。要注重政策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对私营企业采取上门服务,使其认识到参保既能解除职工后顾之忧、调动工作积极性,又能促进企业长远发展。要强调参保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应尽的义务,是强制性的政府行为。要运用身边实例,做正反两方面的对比教育,使职工认识到参保是解决后顾之忧的长远大事。通过宣传发动,切实纠正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市,强化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意识,营造积极参保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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