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9篇

时间:2022-11-11 14:4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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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9篇

篇一: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XX 区乡镇 ( 街道 )

 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提升乡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窗口工作人员队伍,推进“三大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机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接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窗口工作人员,是指各单位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派驻中心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

 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

 各单位要选派政治思想素质好、为民服务意识强、政策业务水平高、能胜任窗口工作的业务骨干和年轻干

 部进驻窗口。

 第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服务热情,作风优良,廉洁奉公; (三)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除前款规定外,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四)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审批事项以及审批流程,熟练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第五条

 中心明确负责人 1 名,由乡镇街道按相关程序配备,不参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其他工作。各后方单位要明确 1 名窗口负责人或首席代表,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政策解读水平。

 第六条

 窗口工作人员由后方单位推荐,报中心考察后确定,服务期一般不得少于 2 年。因特殊原因中途需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或临时派员顶岗的,必须先征得中心同意。

 第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后方单位和中心双重管理原则。人员编制、职务、职级不变,工资、福利由后方单位发放,业务工作受后方单位领导;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中心负责。

 第八条

 派驻期间,窗口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窗口工作,

 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与原单位其他工作彻底脱钩。

 第九条

 后方单位必须明确 AB 岗,当 A 岗工作人员不能到岗,即由 B 岗工作人员顶岗,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章 考核管理 第十条

 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中心的领导、监督、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窗口工作考核由中心组织进行。实行领导与服务对象评价、评议相结合,日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机关效能评议与窗口互评相结合。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对连续两年评为“好”档次的工作人员报乡镇(街道)表彰奖励;对被评为“差”档次的人员由中心提请乡镇(街道)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组织人事部门要求进行,由中心统一组织,结果报乡镇(街道)组织部门。

 第十三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实行日考勤、月通报、季度评比、年度考核制度。每季度分别评出“红旗窗口”、“服务标兵”。

 第十四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考评和年度考核,

 由中心另行制定考评办法。

 第四章 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十五条

 窗口考核内容为工作纪律、文明服务、办件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

 工作纪律:考核出勤到岗、在岗作为等情况; 文明服务: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行为等情况; 办件管理:考核审批服务、办事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 行为规范:考核窗口秩序、安全卫生等情况。

 第十六条

 管理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和遵守中心规章制度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政策水平,协调和办事能力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出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服务对象满意率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清廉办事及有无吃拿卡要等情况。

 第五章 人员培养 第十七条

 各窗口后方单位要重视窗口工作,经常研究

 窗口建设工作,对窗口工作人员在生活和工作上给予关心和支持,把窗口作为培养人、锻炼人的重要平台。

 第十八条

 中心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和业务拓展训练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法治教育和思想建设,提高其业务水平、政治修养,为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创新、创优的平台。同时,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中心凝聚力,为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六章 奖

 罚 第十九条

 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得低于所在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发或扣发其工资、福利。

 第二十条

 中心通过考核,对窗口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办法由中心制定,可参照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实施。

 第二十一条

 对严重违反中心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窗口工作人员,停止在窗口工作,退回原工作单位,并由后方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一年内被中心两次以上退回窗口工作人员的单位,由乡镇(街道)对后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查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政管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 10 月 20 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篇二: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部门窗口工作及窗口工作人员目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

 的规范化管理, 切实发挥好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展示政府为民形象的窗口作用, 真正做到便民、 利民、 为民。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 年市级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 及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管理实施范围。

 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含分中心, 以下简称部门窗口)

 及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

 目标管理原则。

 (一)

 客观公正原则。

 目标的制订、 分解、 监控、 考评、 奖惩做到公开、 公平、 公正。

 (二)

 “三个统一”原则。

 统一组织领导、 统一考核办法、 统一评分标准。

 (三)

 简明合理原则。

 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科学合理。

 第二章

 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一)

 政务服务中心目标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

 主任为政务服务中心目标管理总负责人。

 副主任按分工组织相关目标的实施。

 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协助分管领导督促、 协调有关目标的实施。

 (二)

 市级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及派驻窗口工作的目标责任人。

 组织本单位派驻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目标的实施和落实。

 窗口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第五条

 目标管理组织体系。

 政务服务中心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心目标领导小组)

 由主任任组长, 副主任任副组长, 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统筹、 协调政务服务中心目标管理工作。

 第三章

 目标制定与分解

  第六条

 目标制定的依据。

 《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199 号)

 、 《泸州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二批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 (泸市目〔2007〕 11 号)

 及有关规定, 市委、 市政府下达的政务服务工作任务。

 第七条

 目标分类及内容。

 (一)

 部门窗口 1. 进驻事项。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情况。

 2. 人员入驻。

 窗口人员进驻、 选派情况。

 3. 制度建设。

 制定办事指南、 办事规程和制度建设情况。

 4. 受理办理。

 受理办理规范、 当场办结率、 承诺制情况。

 5. 严格收费。

 严格按收费标准直接在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窗口缴费, 一张票据收费情况 (二)

 窗口工作人员 1. 德。

 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

 2. 能。

 业务熟练程度、 现场处理问题的能力。

 3. 勤。

 工作态度、 敬业精神、 遵守中心规章制度等情况。

 4. 绩。

 履行职责, 完成工作任务数量、 质量、 效率,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情况。

 5. 廉。

 廉洁自律表现。

 第四章

 目标监控与考评

  第八条

 目标监控。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群众反映与领导核查相结合, 对目标实施

 过程进行监控, 随时了解情况, 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按时通报目标完成情况。

 第九条

 自查与考评。

 市级部门半年报送目标执行情况小结, 年终报送总结。

 (一)

 部门窗口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月考核 (1)

 部门窗口月底进行小结, 填报《月份考核自查表》 。

 (2)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根据平时工作情况, 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并公布考核结果。

 2. 年度考核 (1)

 部门窗口在次年 1 月 10 日前写出年度工作总结交中心目标领导小组。

 (2)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进行量化评分, 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

 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月通报和年度考核 1. 月通报 (1)

 个人填写《月考核自查表》 。

 (2)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进行量化评分, 并计入个人考核档案。

 (3)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确定后, 将结果进行通报。

 2. 年度考核 (1)

 个人在次年 1 月 10 日前写出年度工作总结交中心目标领导小组。

 (2)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并公布考核结果。

 中心目标领导小组将市级部门派驻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情况进行年终审定后, 报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直接计入单位年度考核总分, 同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评比。

 第十条

 目标分值及考核计分办法。

 部门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分别按 80%、 20%的比例计入单位政务服务工作重点督办事项分值, 综合最高分值为 1.1 分。

 (一)

 部门窗口 按进驻事项、 人员入驻、 制度建设、 受理办理、 严格收费进行考核, 实行百分制倒扣分。

 (二)

 窗口工作人员 按德、 能、 勤、 绩、 廉进行考核, 实行百分制倒扣分。

 (三)

 其他加分

 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

 在计入单位年度总分的同时参加中心评比。

 中心评比内容为:

 (一)

 部门窗口。

 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红旗)

 、 良好(绿旗)

 、 差(黄旗)

 三个等次。

 凡年度累计获 12 个红旗的部门窗口可参加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的“文明窗口”评选。

 (二)

 窗口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四个等次, 年度优秀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 15%。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

 精神奖励为主, 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

 奖励。

 年度考评为文明窗口及优秀窗口工作人员的, 由政务服务中心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 并给与奖励。市级有关部门应当把政务服务中心的考核意见,直接作为对派驻窗口人员的考核结果, 同时作为对个人表彰、 奖励、 晋职、 晋级的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

 处罚。

 (一)

 月考核为差的部门窗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进行通报,取销年终“文明窗口”评选资格。

 年度考核为差的部门窗口,由有关部门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

 月通报倒扣分达 10 分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 由政务服务中心通报所在部门。

 窗口工作人员累计倒扣分达 20 分的, 由政务服务中心退回原单位。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政务中心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21 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计划范文**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要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推行规范服务,提升工作效能,打造人民群众中意工程。为推进我县经济加快进展、科学进展制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一、全面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连续完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完成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归并调整,切实做到“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

 按照前台受理接件、后台负责审批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完全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授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批上报权、组织和谐权,达到规划和建设局窗口能独立办件,“既能受理,也能办理”,切实关心群众解决问题。同时要强化内部监管,做到即充分授权又严格限制窗口的自由裁量空间。

 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治理,提高人员素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实行“领导驻厅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到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全面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二、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积极延伸服务领域建设窗口设立的挂牌首问责任岗,要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如实登记首问事项并跟踪办理。全力打造“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形象。建设窗口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比法定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实际办理时限再全面提速的要求,努力实现政务审批环节最少、流程最1 / 2

 短、效率最高。对建设系统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法定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职责、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等“八公布”承诺,自觉同意群众和舆论监督,承担违诺责任。不断完善治理、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明确岗位,明确责任,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实行严格问责。以实现一流的政务服务水平,一流的对外形象为目标,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岗位职责意识。三、优化整合公共资源,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确定专人负责开展并联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互为前置条件的事项,采取并联审批的方式,将部门之间审批流程科学排序,实行“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的办理模式”,巩固前期企业准入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成绩,进一步理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督治理方法,提高审批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达到和谐运转、顺畅有效、效率提高的目的,推动项目进度,切实为灾后重建服务。对到规划和建设局窗口办件的企业、群众及灾后重建项目,需补正资料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经提供申请资料,赶忙进入受理环节和审批流程,全局联动,安排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踏勘、测量,由专人负责,专人办理,确保全县灾后重建和经济建设项目有序开展。1232 / 2

篇四: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社区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人员

 管理制度

 为加强社区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 倡导优良工作作风, 提高服务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

 00 至 12:

 00, 下午 13:

 00 至 17:

 00。

 二、 上岗准备 工作人员 必须提前 5 分钟到岗, 做好办公前准备, 并保持办公岗位整洁有序。

 三、 服务要求 1、 思想作风正、 大局观念强, 热爱本职岗位, 信守职业道德。

 2、 熟悉掌握本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计算机信息系统知识, 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3、 服饰整洁、 仪表端正、 举止文明, 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

 4、 坐姿要端正, 站姿要挺立, 仪态大方。

 四、 注意事项 1、 工作人员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不准用餐, 不准吃零食。

 2、 不准带小孩上岗。

 3、 不准擅自 离岗、 缺岗、 串岗及闲聊, 有事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4、 不准讲脏话、 粗话及大声喧哗。

 5、 上班期间不准用电脑查阅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6、 不准在工作时间在服务大厅会客。

 7、 不准利用办公电话和热线电话打与办公无关的电话, 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

 热线电话用于接听、 处理事务, 言语要简捷。

 8、 工作资料要及时整理, 不要杂乱堆放在桌面, 整理好的资料要有序归放资料柜。

 9、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自 觉维护公共卫生, 自 觉节电、 节水。

 五、 其他要求 1、 下班要及时关闭电脑、 复印机、 打印机、 电灯、 空调等通讯网络电器设备。

 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切断电源开关, 杜绝事故发生。

 2、 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重要资料。

 3、 夜班值班人员 必须高度重视, 认真负责, 检查中心安全状况, 确保值班期间信息畅通。

 服务大厅窗口 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1、 接听便民服务热线电话, 对居民求助中信息与咨询、 政务公开与办事指南类的服务及时给予解答。

 2、 对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 做好记录, 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或服务机构并限时完成。

 3、 对已结案的个案交相关网格人员 进行回访。

 4、 做好所有便民服务热线电话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5、 做好社区服务网信息库的信息录入工作。

 6、 熟悉所有窗口 的业务办理程序, 能承办所有窗口 的业务, 切实做到每个窗口 都能办理业务。

 7、 切实做好窗口 值班工作, 中午 12:

 00--13:

 00 窗口 工作人员 轮流值守, 确保前来办事的居民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五: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区政务中心推行“两制度两窗口”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破解企业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下班时间没处办”难题,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双休日“不打烊”服务。区政务办事大厅实行周末轮岗制度、周末预约服务制度,同时设立涉企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统称“两制度两窗口”)。现就“两制度两窗口”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拓展服务能力、优化服务体验,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真心真情服务企业和群众,做到民有所求、我有所应,“裕”事速办、办就办好,最大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周末轮岗制度

 (一)服务范围。针对涉企及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分批梳理公布《XX 区政务中心周末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周末“不打烊”服务。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窗口运行情况,对周末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工作时间。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11:45-13:00 午餐时间)。

 (三)窗口设置。首批开放司法局(法律援助)、人社局(社

 保卡、企业及个人社保征缴)、医保局(慢性病证、医保报销、企业医保登记)、交通局(客、货运分公司开办)、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不动产综窗、新奥燃气等高频服务窗口。周六周日提供线下窗口服务。

 (四)人员安排。高频事项服务窗口由对应业务部门至少安排 1 人值守。区政务中心负责落实大厅网络运维保障及安保、导办及综合协调人员。

 (五)运行机制。相关高频服务窗口按照事项现有运行模式和办理流程办理,对应部门审核人员可通过远程在线审核、现场审核等方式提供支撑。

 三、周末预约服务制度

 非高频业务窗口(附件 2),工作日期间企业群众可通过电话预约相关窗口周末到大厅窗口办理时间。有预约事项的窗口,提前安排好工作人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预约事项办理。

 四、设立涉企服务(四送一服)窗口

 (一)服务范围。受理“四送一服”涉企诉求,涉及企业审批服务事项,引导至相关窗口按程序办理。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人员安排。“四送一服”办安排 1 名工作人员负责涉企诉求窗口业务。

 (三)运行机制。涉企诉求由窗口工作人员“一口”受理,

 做好台账登记,按要求录入“四送一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分办相关部门办理,并根据企业需求做好跟踪协调工作,做到首问负责。

 五、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一)服务范围。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审批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时提出的相关诉求及意见建议(不包括涉法、涉诉、涉访及与当前政策不符的诉求)。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人员安排。区政务中心安排“办不成事”诉求窗口工作人员。

 (四)运行机制。服务范围涉及本级大厅内业务诉求一窗受理,做好台账登记,沟通协办,首问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建立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各相关窗口单位配合的“两制度两窗口”工作推进机制。区数管局统筹推进工作,加强协调调度。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运行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服务保障,确保“两制度两窗口”工作落实落地、高效运行。

 (二)强化保障。周末服务窗口人员由各窗口单位统筹安排并对照周末服务事项清单,做好业务、技术、后勤等支撑保

 障,确保周末服务窗口正常运转。区数管局统筹负责现场网络环境等技术支撑和周末轮岗人员调休,加强“两制度两窗口”工作推进情况监管和日常考核。

 (三)加强宣传。加强“两制度两窗口”工作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向社会各界告知相关服务内容、服务机制等,方便企业群众自主选择办理。

 各部门办事大厅比照实施。

篇六: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便民中心窗口设置及工作人员管理规范

 一、窗口设置规范 (一)按照乡镇政府规定纳入便民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部门,应在便民中心设置办事窗口,其窗口挂牌名称为各乡镇确定的部门标准名称或使用规范的简称。对各窗口实行原单位和便民中心双重管理。

 (二)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倡有关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

 设立服务窗口,由拟进入中心的部门与中心管委会协商确定。

 二、工作人员管理规范 (一)各部门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到窗口工作。

 (二)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前,派员单位和便民中心都要进行教育培训,讲明纪律、培训业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窗口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人数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量确定。

 (四)在行为规范、纪律规范、项目办理规范上接受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五)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便民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篇七: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县行管委采取月考核办法,对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措施。考核分为外在形象、服务行为、业务能力、遵章守纪、一票否决五个方面。

 ( ( 一) ) 外在形象方面

 1.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保持个人和机关环境卫生,男士应经常修剪胡须,头发不宜过长,女士不得浓汝艳抹或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穿拖鞋等。

 2.办公区域内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和办公区域不得摆放玩具、零食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统一悬挂或张贴各种宣传标语、标识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保持大厅整体性。未经县行管委同意,不得擅自悬挂或张贴。

 ( ( 二) ) 服务行为方面

 1.服务群众应主动、热情,言语文明、亲和,不得出现态度冷淡、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现象。

 2.实行服务评价机制,工作人员的每次服务行为由群众通过评价器予以评议。

 3.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不得在临近下班时停止受理、审批、出件。

 ( ( 三) ) 业务能力方面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不得出现让群众多次往返跑现象。

 2.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对象最先询间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询间或提交需办理的事项,有义务进行解答或提供帮助,不得借故推诿。对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引导服务对象至相应部门进行解答。

 3.实行网上受理制,列入网上审批目录的事项,必须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实时受理,按期办结。不得出现事后补录或违规对未办结事项做已办结处理、擅自更改已生效审批结果等现象。

 4.实行限时办结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许可或不子许可的书面决定,出现超时办结,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处理。

 5.实行标准化清单制,各职能部门(窗口)对所有依群众申请的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受理窗口严格执行标准化受理流程,不得出现人情件、违规件、超权限受理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事项受理错误现象。

 (四)遵章守纪方面

 1.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实行刷脸或指纹打卡,出现上班或下班无考勤记录的,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考核分。

 2.严格请(销)假制度,临时外出 2 小时(含)内的,通过中心智能监管系统提出电子申请、经首席代表同意、行管委监督股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当月临时外出次数不得超过 3次(经中心定性为外勤人员除外);请假 2 小时(视为 0.5 天)以上的,须派 B 岗顶岗,经本人书面申请和中心智能监管系统申请、派驻单位和行管委(5 天以下分管领导审批,5 天(含)以上分管领导审核后主要领导再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3.办公电脑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更改电脑设置,工作期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用电脑或手机玩游戏、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期间不得将非工作人员、宠物等带入工作场所,不得在工作日饮酒,不得在大厅内吸烟、吃零食(早餐)。

 5.加强各类业务档案管理,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对外提供业务档案或各类统计数据,不得传播泄露各类保密信息。

 6.爱护公共物品,节约能源,下班后关闭办公设备、空调等电器。

 ( ( 五) ) 一票否决方面

 一票否决事项:一是群众通过评价器评价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二是不服从行管委统一安排,影响工作的;三是当月被群众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四是出现办件超时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五是被县(含)以上部门或媒体通报批评、曝光的。

 除以上一票否决事项外,凡属违反八项规定,如接受办事群众吃请、工作日饮酒的;服务群众吃拿卡要的;服务态度恶劣的,一律报县委、县政府进行纪律处理。

 ( ( 六) ) 考评考核

 1. 评分办法。评比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分值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基础分为 100 分,采取倒扣分制计分,该项目出现多个扣分项目的,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加分指在实得基础分上进行加分计算。本办法涉及的所有考评数据均按月进行统计和评分。

 2. 月度考核。由监督股采取现场巡查和视频巡查等方式对大厅进行日常监督,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个人加分扣分情况计入窗口考核结果,即窗口得分=100-窗口人员总扣分/窗口人数+窗口人员总加分/窗口人数。

 3. 奖惩标准。月考核金 300 元,基础分 100 分,每少 1分扣 10 元,直至扣完考核金为止;高于 100 分的,每多 1分奖励 20 元。

 4. “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选。每季度评选一次,每季度评出“红旗窗口”6 个、“服务标兵”8 名,评选标准为本季度 3 个月平均分 95 分以上。

 5. 考核结果运用。服务标兵给予每人 100 元物资绩效奖励,在考核过程中当年出现第一次一票否决的工作人员扣除当月考核津贴,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出现第二次一票否决的工作人员,扣除当月考核津贴,并书面报县分管领导后退回原单位的处理,属行管委聘用人员直接开除,所在窗口不得评为红旗窗口。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6. 公示通报。定期在大厅公示或通过文件或会议将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到各窗口单位。

 (七)本办法由 X XX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XX 县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受理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2.XX 县行政服务中心后台审批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附件 1

 XX 县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受理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考评项目

 考核内容及扣分细则

 基础分

 100 分

 外在

 形象

 20 分

 1.工作期间未統一着装、未挂牌上岗、浓妆艳抹或佩戴夸张首饰、穿拖鞋的,发现一起扣 2 分;

 2.办公区域内资料、物品摆放杂乱经提醒仍不改进的,发现一起扣 2 分;

 3.办公区域内桌面摆放玩具、零食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发现一起扣 2 分;

 服务

 行为

 20 分

 1.上班时间开始后未立即到岗准备服务、临近下班时间停止受理、出件现象的,每次扣 2 分;

 2.服务群众态度傲慢、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故意拖延办理等现象的,毎次扣 5 分;

 业务

 能力

 30 分

 1.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致群众多次往返跑现象的,毎次扣 5 分;

 2.未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服务对象询问岀现推诿的,每次扣 3 分;

 3.前台受理纸质材料未主动对接后台审批人员影响工作的,一次扣 5 分;

 4.对列入网上审批目录的事项未实行网上审批系统实时受理,每件扣 3 分;

 5.未执行标准化受理流程,出现人情件、违规件、超权限受理或受理业务出差错的,每次扣 5 分。

 遵章

 守纪

 30 分

 1. 迟到 5 分钟以内扣 1 分,迟到、早退每次最高扣 2 分,迟到 5 分钟以内扣 1分,迟到 5 分钟至 30 分钟每次扣 2 分,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出现上、下班没有考勤记录的,但监控证实未迟到早退者扣 0.5 分;脱岗、串岗的,每人次扣 2 分,旷工半天扣 5 分;

 2.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及学习培训的,每人次扣 2 分,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 0.5 分;

 3.除公休假外,每月请假限 1 天,每超出 1 天扣 1 分;临时外出次数超过 3 次的,毎次扣 1 分(单位开会、学习出差除外),外出前及返回后到秘书股登记,未执行 AB岗制度的,每次扣 1 分;

 4.在办公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的,工作期间用电脑或手机玩游戏、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每次扣 5 分;

 5.工作期间将非工作人员、宠物等带入工作区城,大厅内吸烟、吃零食(早餐)的,每次扣 3 分;

 6.私自对外提供业务档案或各类统计数据的,每次扣 5 分,传播泄露保密信息的,扣 10 分;

 7.下班后未关闭办公电源和空调的,每次扣 3 分。

 一票否决

 1.不服从行管委统一安排,影响工作的;

 2.当月被群众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

 3.办件超时或出现办件违规的;

 4.被县(含)以上部门或媒体通报批评、曝光的。

 5.群众通过评价器评议结果“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

 加分

 1.群众表扬。服务对象给窗口或工作人员送表扬信或锦旗的,经中心认定后每件次加 2 分,加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2.创新举措。窗口单位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经中心认可后视情每次加 1-3 分;工作人员提出的工作建议被采纳后工作成效明显,经中心认可后视情况每次加 1-2 分;

 3.上级表彰。窗口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加 2 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加 3 分,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加 5 分。

 说明: 1.窗口得分=100-窗口人员总扣分/窗口人数+窗口人员总加分/窗口人数;

 2.在中心工作时间未满当月工作日一半的,不纳入当月考核。

 附件 2

 XX 县行政服务中心后台受理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考评项目

 考核内容及扣分细则

 基础分

 100 分

 外在

 形象

 20 分

 1.工作期间未統一着装、未挂牌上岗、浓妆艳抹或佩戴夸张首饰、穿拖鞋的,发现一起扣 2 分;

 2.办公区域内资料、物品摆放杂乱经提醒仍不改进的,发现一起扣 2 分;

 3.办公区域内桌面摆放玩具、零食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发现一起扣 2 分。

 服务

 行为

 20 分

 1.上班时间开始后未立即到岗准备服务、临近下班时间停止受理、出件现象的,每次扣 2 分;

 2.服务群众态度傲慢、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故意拖延办理等现象的,毎次扣 5分;

 业务

 能力

 30 分

 1.因法律法规更新,未及时培训前台人员、更新受理清单、更新办事指南的,毎次扣 5 分;

 2.未按时到综合窗口解答申请人复杂业务咨询的,每次扣 5 分;

 3.后台审批结果未主动对接前台工作人员影响工作的,一次扣 5 分;

 4.对列入网上审批目录的事项未实行网上审批系统实时办理的,每件扣 3 分;

 5.不牵头实施或不参与联审联批工作的,每次扣 5 分。

 遵章

 守纪

 30 分

 1.迟到 5 分钟以内扣 1 分,迟到、早退每次最高扣 2 分,迟到 5 分钟以内扣 1分,迟到 5 分钟至 30 分钟每次扣 2 分,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出现上、下班没有考勤记录的,但监控证实未迟到早退者扣 0.5 分;脱岗、串岗的,每人次扣 2 分,旷工半天扣 5 分;

 2.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及学习培训的,每人次扣 2 分,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 0.5 分;

 3.除公休假外,每月请假限 1 天,每超出 1 天扣 1 分;临时外出次数超过 3 次的,毎次扣 1 分(单位开会、学习出差除外),外出前及返回后到秘书股登记;

 4.在办公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的,工作期间用电脑或手机玩游戏、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每次扣 5 分;

 5.工作期间将非工作人员、宠物等带入工作区城,大厅内吸烟、吃零食(早餐)的,每次扣 3 分;

 6.私自对外提供业务档案或各类统计数据的,每次扣 5 分,传播泄露保密信息的,扣 10 分;

 7.下班后未关闭办公电源和空调的,每次扣 3 分。

 一票否决

 1.群众通过评价器评议结果因后台人员致“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

 2.不服从行管委统一安排,影响工作的;

 3.当月被群众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

 4.办件超时或出现办件违规的;

 5.被县(含)以上部门或媒体通报批评、曝光的。

 加分

 1.群众表扬。服务对象给窗口或工作人员送表扬信或锦旗的,经中心认定后每件次加 2 分,加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2.创新举措。窗口单位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经中心认可后视情每次加 1-3 分;工作人员提出的工作建议被采纳后工作成效明显,经中心认可

 后视情况每次加 1-2 分;

 3.上级表彰。窗口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加 2 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每次加 3 分,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加 5 分。

 说明: 1.窗口得分=100-窗口人员总扣分/窗口人数+窗口人员总加分/窗口人数;

 2.在中心工作时间未满当月工作日一半的,不纳入当月考核。

篇八: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区人社局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促进人社政务服务便民利民、提质增效,根据 XX 市人社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区人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整合资源、便利办事、提升效能、稳步推进”的综合窗口改革原则,整合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改革后,综合窗口运行模式为“无差别综合受理通办窗口+综合咨询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中台技术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进企业、群众到窗口办事“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打造规范化、均等化的服务模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实施原则

 (一)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按照综合窗口运行模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集成高效审批。对专业性较强和特殊业务,不宜纳入综合窗口的,设立主题专窗,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更有效的服务。

 (二)优化设置,提高效率。结合窗口进驻事项办理类型,优化窗口前台和后台配置,通过对即办件、承诺件和联办件的

 分类办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效率。

 (三)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线上业务平台和线下办事窗口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结合“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建设,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优势互补,深度融合。

 三、运行模式

 推行综合服务窗口“前台综合受理、中台技术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设立统一的综合受理窗口,指派专人负责综合服务窗口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收件、受理和出件,相关业务股室、中心人员提供中台业务支撑、后台分类审批,并负责电子、纸质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的交换传递。

 (一)受理 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应对照标准化业务办理流程、表格填报等相关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对于专业性强、办理复杂的事项,前台人员无法确定的应寻求中后台提供相关技术和业务支撑。符合办理条件的,将证件和资料扫描上传至相应业务平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向申请人告知需补齐补正材料。

 (二)审批 窗口工作人员将办理事项的材料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业务

 股室、中心,实现网上办理。相关中后台业务人员按要求完成审核、审批等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后,统一汇总送达综合受理窗口,纸质材料实时流转。所有当天收件的办理事项材料,必须当天向相关股室、中心完整移交全套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

 (三)办结 事项办结后,综合受理窗口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打印送达回执单,由申请人签名后发放证照或批复文件,同时,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免费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审批结果。

 四、实施步骤

 (一)综合窗口改革总体思路 参照市局做法,根据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窗口、综合窗口改革和大厅窗口实际情况,采取谋划一步到位、分步实施综合的办法,按照业务相近和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原则,设置就业、劳动关系、社保经办三个大类综合窗口,并按要求设置主题窗口。

 5 月 10 日前实施社保业务综合窗口设置。对目前在东大厅的征缴、养老、信息、失业、劳动合同备案窗口进行整合,同时推进居保中心、机关保中心的服务事项进驻大厅,设置 7-8个无差别综合受理通办窗口,2 个政策综合咨询窗口。另外,

 设置 1 个人事人才专窗,1 个生存认证专窗。

 在下半年区医保局搬出后设置就业和劳动关系综合窗口。将就业、工伤、仲裁、劳动监察大队的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整合,在西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同时兼顾设置劳动力资源市场和监察大队和仲裁院的调解室。

 (二)成立区人社局综合窗口改革领导组(5 月 5 日前)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 兼任办公室主任,大厅首席代表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确定进驻事项(5 月 5 日前完成)

 社保业务涉及单位较多,就业中心的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等,居保中心的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机关保中心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机关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等业务,调解仲裁股的企业职工参保登记、劳动合同备案等业务,均与社保业务联系紧密。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将居保、机关保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

 征缴、社保、信息、就业、居保、机关保、调解仲裁股等进驻大厅的中心、股室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规定时限内

 梳理好进驻窗口事项清单。

 (四)选配窗口人员(5 月 6 日前)

 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原则,选优配强 8 名综合窗口前台和 2 名业务咨询窗口人员,原则上从涉及业务所在股室、中心现有前台人员中择优落实。中、后台人员由涉及业务各股室、中心自行选派。前台受理岗实行 AB 角制,因特殊原因致使 A 角不能出勤的,应由 B 角替岗,保障窗口正常运转。综合窗口改革后,窗口前台人员由首席代表统一管理,不再归原股室、中心管理,所属业务工作由后台人员对接。生存认证专窗人员由社保中心选派,人事人才专窗人员由人力资源中心选派。撤销专技窗口,业务进行合并。

 社保综合大厅实行首席代表责任制,首席代表负责大厅日常管理。设首席代表 1 人,首席代表须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棒、大局意识强、有培养发展空间的事业干部担任。应保持相对稳定,履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五)整合业务流程(5 月 10 日前)

 按照“一窗办理”的要求,优化整合劳动合同备案、就业、社保、居保、机关保、社保卡进驻窗口事项、办事链条,梳理出即办件和承诺件,即办件前台人员必须熟练办理,承诺件前台人员负责资料收集完整。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消除业务之间的壁垒,简化经办流程,制定项目操作规

 范。

 (六)完善技术支撑(5 月 20 日前)

 配备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扫描仪、高拍仪等设备,建立完备的硬件系统。由信息中心牵头,涉及窗口业务各股室、中心配合,对进驻窗口业务涉及的信息系统(省社保业务集中系统、省智慧就业平台、公共招聘网、社会保障卡业务管理系统、养老认证系统等)按综合受理岗、业务审批岗、后台审核岗三级审核权限重新优化配置。

 (七)政策业务培训(5 月 8 日启动)

 打破原有工作人员部门界限,合理配备人员,全面建立各项服务制度,做好窗口人员管理考核,激励工作人员主动提升自身素质,提供高质量服务,精心筹备谋划,积极开展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和跟岗指导工作。

 补充完善市人社局业务培训课件,按照“边改革边培训”“互相教、互相学”的模式,由各相关股室、中心分批教学各业务模块。利用每天下午下班后时间集中学习 1 小时,集中学习不少于 30 天。5 月 19 日前,对社保卡制发、就业、劳动合同备案等业务进行上机实操,其他前台人员进行跟台培训;5月 20 日后,对征缴、养老业务进行上机实操,其他前台人员进行跟台培训。

 (八)组织试运试行(5 月 10 日至 31 日)

 5 月 10 日至 31 日为试运行阶段,6 月 1 日正式施行。试运行期间,前、后台人员共同处理业务,发现问题前、后台要及时交流、反馈。在此基础上,每天中午下班后集中半小时,针对综合窗口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全体窗口人员交流、会商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综合窗口”工作模式,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谋划,主动协同配合,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难度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加强与市局、政务服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大厅综合窗口设置、布局调整和人员配备等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难题。

 (三)注重改革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以综合窗口改革为契机,深入推动行风建设,要多途径、多角度,加大对综合窗口服务改革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强大合力,促进全区人社服务提质增效。

篇九:选配窗口人员的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窗口管理,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中心对外良好形象,根据 x 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和机关敁能建设有关规定,结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 1.窗口单位。主要考核重视支持政务服务工作、窗口落实各项制度、保障窗口工作等情况。

 2.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纪律制度执行、规范化程序执行、服务态度和办亊敁率等情况。

 三、考评方式 1.考核实行日常督查不丌定期抽查相结吅,结吅收到的投诉和相关方面反映的情况,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综吅评定。

 2.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考评分值 100 分,实行倒扣分制。对窗口单位的年度考评成绩不区敁能办会审后,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确定。

 3.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度考评,其年度考核等次以全年月度考评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确定。

 4.对窗口单位进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成绩直接计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政务服务”和“敁能建设”项目分值。

 四、考评细则 (一)窗口单位 1.审批和服务项目及其关联收费,未经中心批准进入中心,每个项目扣 3 分,关联收费扣 2 分;中心窗口和主管部门均受理的(“两头受理”),或已进入中心的项目仍在原单位受理的,全年考核得分为零分。

 2.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告知单内容、办理流程、示范文本、相关政策文件)发生变化,丌及时告知幵提请中心进行更新,幵在中心大厅公布的,一次扣 3 分。

 3.窗口单位未提前不中心协商进行工作人员调整的,一次扣3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丌够,工作人员丌能胜仸岗位要求的,一次扣 3 分;窗口工作人员请假时,窗口单位未做好 B 岗或临时顶岗人员安排,造成缺岗影响群众办亊的,一次扣 3 分。

 4.未能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两次终结等制度落实到位,出现服务对象跑多趟、该受理的丌受理、丌能按时办结、办理出错等现象的,一次扣 5 分。

 5.窗口年度办亊人平均满意率低二 99%,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1分。

 6.窗口未建立台账,或台账健全丌能如实、分类反映当月全部办理情况的,每个窗口每月发现 1 次扣 1 分,窗口单位进行年度累计扣分。

 7.窗口工作人员由二服务态度、服务敁率、服务规范、廉洁自律等丌当或违规违纪等行为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窗口单位 3分;投诉形成较为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次扣窗口单位 5 分。窗口单位丌能配吅中心对投诉的查处,丌及时对投诉的问题进行回复幵不投诉人进行沟通的,一次扣 2 分。

 8.窗口或窗口工作人员被各级媒体曝光、有关部门暗访通报、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5 分。

 9.窗口工作人员受到告诫的,窗口单位一次扣 2 分。其中,窗口单位因第 4、7、8 条之原因已扣分的,丌重复扣分。

 10.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丌少二 2 次到窗口巡查指导工作,每缺 1 次扣 4 分;分管负责人每月丌少二 1 次、窗口负责人每月丌少二 2 次到窗口巡查,缺 1 次扣 1 分。丌能配吅中心及时报送材料、完成布置的工作,相关负责人无敀丌参加中心召开的会议、开展的活劢等,一次扣 2 分。

 (事)窗口工作人员 1.上班迟到或早退(大厅上班时间:9:00—11:30,12:30—17:00),一次扣 5 分;上下班未按规定考勤打卡,由别人代打卡或代别人打卡,一次扣 5 分。

 2.工作时间串岗聊天,会客、吃东西、抽烟、玩游戏、玩手机,网上、电话、手机聊天,炒股、看视频、听音乐、戴耳机、睡觉等,一次扣 5 分;看不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一次扣 5 分。工作时间形象、穿着、坐姿、丼止丌雅的,一次扣 5 分。

 3.工作台面电脑、资料、物品摆放丌整齐,或摆放不工作无关的物品,或下班后丌及时整理工作台面和关闭电脑的,一次扣 5 分;窗口的服务告知单、便民服务卡等断档的,一次扣 5 分;让窗口单位和中心以外的人员进入大厅办公区域,一次扣 5 分。

 4.因公出、休假或因亊、因病请假的,实行请销假制。请假须经窗口单位同意后,对接好 B 岗或临时顶岗人员,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备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中心销假。未能履行请销假制的,一次扣 5分;未能对接好人员和工作的,一次扣 5 分。

 5.窗口工作人员因回单位报送材料、对接工作等离岗,原则上丌得超过 15 分钟幵要摆放提示牌,丌摆放提示牌的,一次扣 3 分;超过 15 分钟且没有向中心值班负责人报告,视为脱岗,一次扣 5 分,脱岗达 1 个小时视为旷工,一次扣 6 分,旷工 2 个小时扣 10 分,旷工 3 小时扣 20 分。

 6.未能落实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两次终结等制度,导致服务对象跑多趟的,一次扣 20 分。应该受理丌予受理,对已受理超过时限丌办、或超时办理和办理项目出现差错的,一次扣 20 分。拒绝回答服务对象咨询,或不服务对象争吵且态度蛮横的,被值班巡查记录在案的,一次扣 20 分。

 7.丌使用叫号评价系统的,一次扣 1 分;办亊人满意率达丌到99%,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

 8.丌能配吅落实中心交办的工作仸务和推行的工作丼措的,一次扣 5 分;无敀迟到、缺席中心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及其他活劢的,一次扣 5 分。

 9.由二服务态度、服务敁率、服务规范、廉洁自律等丌当或违规违纪等行为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 20 分。

 10.被各级媒体曝光、有关部门暗访通报、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 20 分。

 (三)给予加分的情况 1.窗口工作获市级主管部门以上表彰、表扬或服务等级评定,按照级别视情加 3—5 分,同一内容丌重复计分。

 2.在新闻媒体上宣传窗口工作,按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条依次加 3、4、5 分;在公开发行刊物或市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政务研究成果等的,每篇视情加 3—5 分。同一内容丌重复计分。

 3.窗口好人好亊,经窗口申报,中心认定的,每件窗口单位加 3分、窗口工作人员加 5 分,同一亊项丌重复计分。

 4.窗口单位或窗口工作人员完成中心布置的工作,质量较好、成果明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每项窗口单位加 3 分、窗口工作人员加 5 分。

 5.窗口单位或窗口工作人员对大厅的管理和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幵被中心肯定和采用的,每条加 5 分。

 6.窗口单位出台制度性创新丼措,对简化办亊流程、方便服务对象、提升服务水平起到明显作用的,每项加 5 分。

 7.窗口单位被一次扣 10 分、窗口工作人员被一次扣 20 分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8.窗口单位当年度和窗口工作人员当月考评加分丌超过 25 分。

 五、考评奖惩 1.中心每月通报窗口单位的日常考核情况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考评情况。中心按照窗口工作人员总数的 20%评选年度先进个人,幵予以通报表扬。中心向窗口单位出具窗口工作人员(除已在中心考核的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表现鉴定,供其年度考核参考使用。

 2.对月度考评中 80 分(含 80 分)以下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告诫,进行通报批评,幵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年度中出现 2 次月度考评成绩 80 分(含 80 分)以下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告诫,扣发当年奖金,当年度考核定为丌称职(丌吅格),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待岗,符吅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处理。对在政务服务中,发生“丌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造成恶劣后果的,坚决停职待岗,幵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严重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仸人实行严格责仸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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