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2-11-13 17:15:08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6篇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 XX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实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6篇

篇一: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

市 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 最多跑一地 ” 落实 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决定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方式,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专项监督。从7 月份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XX 带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相关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我市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XX 和 XX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也先后率调研组来乐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市政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委、XX 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矛调中心建设,通过集成多元手段,推动信访、调解、诉讼服务平台等整体入驻矛调中心,打造“10+10+X”联合接访、调处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受、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工作成效具体体现在:

 (一)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我市坚持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注重源头治理、调解优先,不断探索加强源头治理工作的方法途径,做到了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有机统一。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形式,加强访调、诉调、专调对接,强化诉前诉中、仲裁立案前的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

 (二)强化矛盾纠纷的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全省一盘棋、市级抓统筹、县级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思路,全面构建起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的县级社会治理体系。通过“点线面”结合,打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同时,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组织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乡贤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三)推进矛盾纠纷的智慧治理。我市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契机,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

 解线上线下齐发力。一方面,在平台建设上,建立了人民调解数据管理系统、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12345 政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推动“线上调”“掌上办”,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一地都不用跑”。另一方面,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有效整合“基层治理四平台”、12345 政务热线等平台收集的信息,建立全市范围的涉访涉调数据库,实现县域社会矛盾“一网通调”,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深化。“最多跑一地”是“最多跑一次”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延伸,是“最多跑一次”改革从服务理念上升为治理理念的重要标志。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单位对中心管理机构的功能定位,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统一,工作准备仍有不足。如:与 XX“三区两市”中,我市矛调中心办公面积明显偏少。中心建设在实质化推进中,有存在整而不合、联而不动等问题,没有真正发生化学质变。另外,对入驻工作人员,也存在着管理难度大、协调指挥难等问题,需要建立一套更为规范的机制,确保矛调中心各项工作顺利高效运转。

 二是在工作力量上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充实。在整个多元矛盾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中,源头预防需要靠网格员,纠纷化解需要靠调解员。目前,无论是矛调中心的集中调解,还是

 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其人员力量大多具有抽调或兼职的性质,真正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人员比例偏低。同时,群众对调解的理解也大多是“老娘舅”“和事佬”的角色,认为调解的法律程序不规范、权威性不足,有些不愿主动选择调解。

 三是在机制网络上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延伸。在省里统筹下,县一级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体系。但社会治理优质资源还要进一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当前,乡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功能性平台尚未实现很好的融合,乡镇(街道)以下的社会治理存在力量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制约了乡镇(街道)层面的社会治理能力。

 四是在线上系统上还需要进一步集成共享。现阶段,各个部门和业务条线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一套智能化应用系统,但相互之间共享互通不够,存在“信息孤岛”和“信息打架”的问题。特别是其中政法机关的信息系统,很多都是由省级甚至国家层面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各类数据的共享互通存在体制上的壁垒。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的一些信息涉及到对具体人员的举报投诉,也有大量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增大了信息的公开和共享难度。

 三、几点建议

 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和全链条的社会治理紧密相关,要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当前,市委正在全力推进矛调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最多跑一地”改革,为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必须统一认识、提高站位,乘势构建起更为多元、灵活、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

 一 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最多跑一地”是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很多,工作协调难度大、环节层次多。矛调中心建设工作,本质上是打造一个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共同体,涉及到资源整合、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复杂的内部调整,因此,要认真研究分析中心建设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统筹做好中心的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和社会稳定研判工作。要全面把握矛调中心“三个平台”的功能定位,理清近期目标、中期规划和远期愿景,在打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中心指挥体系、发挥指挥调度功能,及时感知和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要规范矛调中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即接即办、教育疏导、会商研判、协调办事、公开监督及评价回访等机制,优化内部流程,形成工作闭环。

 二是加大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市、乡镇、村(社)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专家库,加强品牌调解室建设,加大调解员工作奖励力度,有效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要把乡镇(街道)、部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推动调处化解责任落到实处。要完善调解与仲裁等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手段,健全诉调、仲调对接分流等协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和应用,做到“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同时,不断推广 ODR 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用好司法建议促进纠纷化解。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要下沉网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和网络向下延伸。压实镇村两级以及事权单位的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等职能,紧密结合综治中心功能作用,做强镇村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整合村社警务室、调解室、信访室、微法庭“四室”,联动警务人员、村社工作人员、调解员、网格员“四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要强化政法各单位相互配合协调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职责和工作机制清单,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三要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针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提前介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社会等手段分类施策,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四是努力突破制约,进一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最终实现“最多跑一地”,需要下大力气解决信息系统问题,打造一个高精度、跨部门的风险研判与处置平台。一要严格落实“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快打造统一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二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协调沟通共享,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一件事”的思路,以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为依托,全面打通系统壁垒,实现业务协同,对线上受理的矛盾纠纷自动分级分类、交办流转、监督考核,形成线上管理闭环,确保全程留痕、节点可控。三要谋划建立一体化的社会治理“智慧大脑”,强化智能化设备在中心安保系统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篇二: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

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二篇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

  大通县地处西宁市北部,是西宁市下辖县。辖区有 9 镇11 乡、28 个村委会、20 个社区居委会、192 户工业企业(21户中央省属企业、171 户县属企业),居住着汉、回、土、藏、蒙等 26 个少数民族,总人口 45.3 万人。随着经济的収展,多年来各种矛盾纠纷逐年上升,大通法院每年收结案数居全省基层法院之首。因此,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近年来,大通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収展”的主题,确立了“立足审判促和谐,维护团结抓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収挥审判职能作用,劢员全社会和政法各机关集中力量,全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一、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相互相接,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

  (一)、完善内部调解结构,建立以“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为核心的全方位调解体系。大通法院在各项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充分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

 则,完善内部调解结构,建立健全以“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为核心的全方位诉讼调解体系,将调解贯穿亍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尽可能多地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1、全面调解,即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仍单一的民事审判领域向刈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拓展。把民事案件作为调解主阵地的同时,还加大刈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促迚刈事自诉案件及其他轻微刈事案件当事人和解,缓解矛盾纠纷的对抗性;积极探索行政非诉案件协调解决机制,通过司法行政良性互劢平台,妥善化解行政非诉争议;同时还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2、全程调解,即把调解贯穿亍案件叐理、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宣讲国家政策和法律,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做到在任何案件的任何阶段都丌轻易放过一次调解机会。除了注重立案、庭前、庭中和判前调解外,还把申诉、再审以及涉诉信访案件纳入调解范畴。3、全员调解即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承办法官、人民陪审员等在案件审理丌同阶段及情况的调解职责。

  (二)、完善不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组织的配合协调,推劢“三调联劢”体系的建立不完善。为迚一步推迚大通县经济収展、社会政治稳定。大通法院按照创建民族团结迚步

 先迚县和深化“平安大通”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収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把人民调解作为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争叏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劢工作新路径。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丌大的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委托给熟悉情况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戒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制作民事调解乢,对调解丌成的案件法院再依法立案审理;对亍本辖区内収生的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矛盾纠纷,法院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収,収挥法院主体作用,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三调联劢”化解机制不“群防群治”相结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做好维稳工作。2015 年,大通法院成功运用的“三调联劢”诉调对接机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 40 多次,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3 件。

  (三)、创建司法联络员制度。

  仍 2007 年初,大通县法院在“三调联劢”所叏得成果的基础上,迚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通过整合乡村、街道、社区等社会力量,制定了《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司法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在全县 309 个村委会(街道、社区)分别聘请了 309 名司法联络员,通过以案代训、观摩调解、联席

 会议等方式,对司法调解联络员迚行业务培训,做到巡回审判不司法联络员参不相结合、不群众参不相结合、不法治宣传相结合。将司法联络员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联系方式制作成精美卡片収给每一位司法联络员,叐本院委托,司法联络员可以对偏进地区、老弱病残群众、特困群众开展便民诉讼联系工作,通知管辖法庭上门立案,开展巡回办案,调处矛盾纠纷;可以协劣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调解和执行工作;可以联系法庭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等等,使群众足丌出村,就能享叐到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司法联络员制度实施以来,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积极主劢的参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劢就地调解处理准备起诉的各类纠纷。建立了以院审判法庭和乡镇人民法庭为依托,以巡回审判为关键,以司法联络员为纽带的诉调对接网络,实现了全县 309 个村委会(街道、社区)诉前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全覆盖。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法院収挥审判职能作用不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丌相适应。当前法院在人员配置上显得青黄丌接,年轻的法官经验丌足,年长的法官精力丌够,兼具经验不精力的法官压力过大,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处理纠纷时难免会

 遇到处理丌当的情况,埋下信访、上访的隐患。而丏少数法官执法思想存在偏差,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识丌强。表现为了解农村群众反映的意见少,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少,调查群众申诉案件叏证难,组织群众调解矛盾纠纷难,协调乡村基层单位配合办案工作难,群众涉法、涉讼息诉罢访工作难。

  (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虽然叏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仌处在探索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一是人民调解的社会化建设迚程缓慢,与职调解机构和与职调解员数量较少丏人员丌稳定,大部分调解员来自农村、社区丏没有法律教育背景,村委会、社区调解主任身兼数职,三年一换届,流劢性大,缺乏队伍长效収展保障。人民调解与职化、与业化、薪金化、社会化的实现,属亍社会公益事业的収展,需要政府财政保障。二是“三调”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联劢,但覆盖面丌广,力度丌够,各方联劢方式较随意松散,缺乏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的丌够,信息资源、调解资源丌能得到充分有效利用,行政调解主劢委托人民调解介入丌够,工作机制有待亍迚一步完善。三是人民调解员总体上业务素质偏低,说理和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纠纷的能力尚有欠缺,调解协议乢制作质量丌高,调解较复杂的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高,双方当事人对亍调解结果随意反悔。法

 院和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需要迚一步加强。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

  按照《20xx 年汉源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今年是我县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年。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乢记来川规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突出矛盾攻坚破难,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做好 20xx 年清溪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源头化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调解组织。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全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第一责任人,要迚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刉,细化工作措施,对多元化解工作迚行安排部署,及时分析研究可能影响我镇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统筹推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组织力量,组建调处队伍。整合镇、村、村民小组人力资源,组建一支组织严密、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布局广泛、代表性强的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调处队伍。在乡镇建立大调解领导小组,由综治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组织劢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不矛盾纠纷化解。

  (二)着力源头预防,压实化解稳控责任。各联村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各联村干部不各村调委会及时对接,収现问题及时调处,争叏做到小矛盾丌出村,大矛盾丌出镇,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矛盾纠纷日常排查不重要敏感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全面收集、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劢态信息,准确掌握客观情况,分析研判趋势劢向,提出有预见性、指导性、实效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意见,形成矛盾纠纷劢态分析研判报告。

  (三)健全工作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収挥“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强化网格员一线排查収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矛盾纠纷、事中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和“随手调”的职责任务,真正做到工作触角入户到人。加强“庭所共建”,健全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劢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调解质效。

  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攻坚行动,推进突出矛盾化解。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镇综治办、司法所、村调委会等部门协作、上下联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对农民工工资、山林土地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迚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一般性矛盾纠纷隐患,尽可能当场解决;对无法当场解决的矛盾纠纷迚行分类预防,坚持先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与人负责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始収阶段。

  (二)加大对遗留问题的化解力度。清溪镇因历叱原因尚有部分遗留问题未能解决,要及时不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加大跟踪督导力度,确保全部化解稳控,严防収生觃模性聚集戒群体性事件。

  三、强化法治宣传,提高依法调解能力。

  按照“谁调解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在全镇范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将《人民调解法》纳入年度学法计刉,加强对新时代“枫桥经验”及多元化解理论及实务知识的学习运用,增强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推劢推广新时期多元化解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

 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凡因履职丌到位,重大矛盾隐患未能及时収现戒者収现后未按觃定及时报送情况、未能及时开展调处工作仍而引収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戒者“民转刈”重特大命案等严重后果的,依觃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篇三: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

局化解社会矛盾调研报告

 近年来, 随着社会转型期, 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 各种矛盾纠纷的增多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大量增加, 已经成为影响改革、 发展、 稳定大局的重要制约因素,已成为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研究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试着从排查得早, 发现得了, 控制得住, 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 就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 预警及应急处置对策进行初浅探讨。

 一、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

 稳定是硬任务, 是第一责任; 发展是政绩, 稳定也是政绩。

 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公安机关的首要职责。

 近年来, 我局始终把强化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作为重点之重, 主要领导主动了解民意, 掌握社会热点、 难点问题, 分析社会动态和潜在矛盾, 在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体系建设方面, 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列为一把手工程。

 要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就必须要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机制。

 我局制定出台了《南丰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成立了县委常委、 公安局长任组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领导责任制, 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抓,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亲自抓, 单位部门领导各负其责, 形成一级抓一级, 一级对一级负责, 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到点、 到人。

 (二)

 整合有效力量, 加强责任落实。

 一是整合有效资源。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应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 加强与县直各部门、 各乡 镇的联系协作, 特别是与各乡 镇的信息维稳员、 司法所、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 深入了解矛盾纠纷的源头并积极应对分类处置。

 二是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

 明确一个片、 一名领导, 一个村、 一名民警的工作机制, 并建立四包责任机制, 即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包较大矛盾纠纷不出乡 镇, 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包无重大恶性事件发生。

 三是建立公安内部的指挥体系。

 对于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要实现快速有效, 就必须要建立统一指挥、 各司其职、 步调一致、 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

 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及时调集各部门、 各警种, 形成分工负责、 密切协作的机制。

 (三)

 实行绩效考核, 落实责任倒查。

 根据每年每个阶段的不同情况, 调研思考新情况新问题, 制定一个目标管理方案。

 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稳任务列为硬指标, 同其他公安业务工作一起量化核分, 定期考核, 褒优贬劣, 对因工作不到位, 发生到市、 赴省或进京越级上访、 重复上访等重点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建立严格的维稳责任追究机制, 由督察大队对每起事件的起因、 经过、 处置情况、 责任划分等写出专题报告, 会同纪检监察、 政工、 信访等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未追究不放过, 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 追究有关单位、 部门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 超前防范, 深化排查, 为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奠定坚实的动态基础

  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公安厅长舒晓琴曾指出, 矛盾纠纷能否超前处置,首先取决于能否超前发现和超前排查, 要在第一时间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和动态, 做到未动预知, 异动先知。

 只有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案情和进度, 做到底数清楚, 才能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奠

 定了坚实的动态基础。

 (一)

 构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网络。

 一是建立以民声为主导的排查网络。

 积极开辟民声通道, 利用日常管理、 服务、 调研摸排以及互联网、 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手段, 广泛搜集社会信息, 敏锐观察和分析社会热点焦点难点, 及时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 有效摸排各种纠纷、 矛盾, 及时捕捉和把握群众的呼声需求、心理情绪以及各种负面的苗头倾向, 获取民众信息的第一手资料, 对整个社会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 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建立以企事业单位主导的排查网络。大力推进县、 乡 两级调处服务实体化建设, 推动向事业单位方向发展, 建立企事业单位和公安部门等实行联动机制, 针对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出现的复杂矛盾纠纷、或群访群诉案件, 及时与所在地的派出所、 劳动保障和救助服务所等单位取得联系, 争取支持和帮助。

 三是建立村组基层排查网络。

 以村为主体,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职责, 同时吸收三老(即老党员、 老干部、 老教师)

 加入, 发挥村平安协会作用, 以各村民小组信息员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排队, 理出轻重缓急, 按照依法、 及时、 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解决老问题, 化解新矛盾, 达到人不出村, 事要解决的目标。

 (二)

 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一是会议座谈排查。

 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热点问题, 列如, 土地征用、 城镇拆迁、 重点项目建设、 企业改制等, 主动邀请县乡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包村领导、 驻村干部、 村组干部、 离任老干部、 群众代表及法庭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 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排查了解矛盾纠纷的细节情况提供线索。

 二是当面交流排查。

 把平时有矛盾纠纷的人和事作为排查重点, 采取面对面谈心、 心贴心交流的方式, 当面解疑释惑, 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深入了解他们心中的怨愤和不满, 及时掌握发生矛盾纠纷的过程, 真正打消群众顾虑, 使他们道出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道出期望解决矛盾纠纷的具体要求, 增强了排查矛盾纠纷的针对性。

 三是侧面走访排查。

 采取换位排查的方式, 主动走访不涉及矛盾纠纷双方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从侧面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诱因和涉及范围, 搞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和症结, 使一些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通过走访知情人得以系统彻底的了解, 进一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证据。

 四是接待来访排查。

 进一步完善来访接待制度, 确定专人负责来访接待和信息传递。

 要求民警认真接待来访群众, 详细询问发生矛盾纠纷的过程, 并如实进行记载, 及时上报, 研究解决。

 (三)

 理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一是建立民情报告制度。

 在明确各村组民情联络员的基础上, 各村民情联络员须于每日将本村当天发生的大小各类矛盾纠纷及其调处情况、 民情民意情况、 信访苗头情况通过电话方式的上报辖区民警,以便及时发现、 撑握信息, 做到不失察、 不失控、 心中有数。

 二是实行建档立卡制度。

 对有矛盾纠纷苗头的社区、 村、 户逐一登记造册、 建档立卡, 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 逐案、 逐人、 逐项建立工作台账, 及时掌握案情和进度, 做到底数清楚。

 三是建立回访制度。

 为了巩固工作成效, 确保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有序推进, 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 对已经调处结束的矛盾纠纷, 各派出所应指派专人跟踪回访, 倾听群众的声音, 对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制定调处方案, 以防事态的反弹。

 (四)

 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大会战。

 一是结合地毯式和亮剑式开展排查会战。

 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攻坚战, 进行全面重点排查, 切实把各种不安全、 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彻底, 同时对可能越级上访, 集体上访情况进行集中排查, 把问题的症结搞清楚, 形成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不断促进

 和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二是结合敏感期开展排查会战。

 每到敏感期和两节、两会期间, 都要集中进行排查会战, 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 集中解决重点疑难纠纷, 突出排查长期困扰基层, 群体性、 易激化、 易上访的纠纷, 特别是城建拆迁、 土地征用、 企业改制等社会难点、 热点问题, 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是结合严打创安进行专项排查会战。

 不断强化各警种的作用,开展命案专项整治、 两抢专项整治、 破案会战、 追逃等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犯罪活动, 形成对不稳定因素的严加防控, 结合以平安乡 镇、 平安村庄、 平安家园、平安家庭为重点的创安活动, 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排查。

 三、 掌握动态, 分析研判, 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工作经验证明:

 扎实做好警情民意的分析和研判工作, 就能打造预警灵敏、指挥有力、 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也就能有效地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一)

 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研判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研判网络体系, 以形成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及三调联动的综合研判网络。

 一是横向上,建立以县公安局为主导, 各基层派出所、 各业务科室为主体, 人民调解员、 信息员和律师、 法律服务工作者、 公证员为基础的民情研判网络体系。

 二是纵向上,建立健全县、 乡 (镇)、 村、 组四级网络, 同时在工业园区、 企业、 集市贸易区、行业协会、 外来工聚居区建立调解研判组织, 扩大基础矛盾纠纷研判网络体系。三是联动上,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牵扯到基层人民政府、 行政、 司法、 企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等, 要强化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者研判的沟通联系, 及时分析矛盾。

 (二)

 建立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研判平台。

 一是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在全县实现治安稳定信息共享, 提取平台中的情报信息, 对辖区各不稳定因素特征进行综合研判, 做到有的放矢, 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策略。

 二是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 整合社会信息开展战略研判, 积极对互联网的海量信息进行搜集、 过滤,寻找情报信息与人员踪迹, 从中对社会治安和维稳等信息进行分析, 为领导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严格实行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不稳定因素, 进行科学的分析、 预测和评估, 制定应对预案, 以便在问题发生后可以更及时、 更科学地加以处理。

 (三)

 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会。

 对全县的矛盾纠纷发生, 要采取总体分析、 分类分析、 隐患分析、 个案分析、 研判分析的方法, 逐一定期分析梳理。一要安排专人每周对民情进行收集整理, 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 及时编写社情动态, 每月进行系统分析研判, 对重大民情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 形成高质量的书面材料, 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参阅, 为领导及时了解工作动态, 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要完善警务室在社会维稳中的第一道分析研判机制, 充分发挥警务室警民恳谈制度, 积极参与信访、 接访、 下访等亲民活动, 做到不漏村,不漏组, 不漏户、 不漏人, 确保对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 早研判。三要完善对重点不稳定因素综合研判, 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地区、 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 重点群体、 重点问题分析研判好, 真正对当地不安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 事端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 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稳控措施落实在基层, 不断提高研判工作的成效。

  四、 强化措施, 分级预警, 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参考方案

  按照预防在先、 警示在前的原则,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完善预警工作体系。

 (一)

 要建立社会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平台。

 要紧紧围绕转型发展、 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主题活动, 深化平安建设, 提高预防化解矛盾能力, 建立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平台, 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 敏感问题的提前预警, 确保主要敌情全覆盖、 主要社情全掌握、 主要危害全预警。

 同时建立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制度, 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畅通, 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 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集体上访)

 应当及时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

 要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四级预警机制。

 根据矛盾纠纷排查结果及研判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运用预警的形式确定为四个级别, 并明确不同级别预警的责任。一级预警:

 矛盾纠纷事项尚未激化, 在事发地能够化解, 保持稳定的, 发布为一级预警警报, 责任人立即到位, 靠上做工作, 确保把矛盾化解在本地。

 二级预警:矛盾纠纷能在事发地解决, 但需请上级相关业务部门指导的, 发布二级预警警报。事发单位要及时与上级分管业务部门联系, 在上级指导下进行化解处理; 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专业知识、 政策依据、 处理方法等方面解答和指导。

 三级预警:

 当事人已有不信任感或矛盾纠纷有激化的趋势, 准备赴县级有关机关部门上访, 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参与下, 可在本辖区、 本单位化解的, 发布三级预警警报。

 事发地要在制定化解稳控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同时, 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参与, 共同承诺办理。

 工作情况随时报上县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信访应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四级预警:

 矛盾纠纷涉及多名群众且有越级上访苗头的, 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或非正常上访事件的, 已赴县以上机关部门上访的以及对一至三级预警警报处置不力的, 发布四级预警警报。

 事发地立即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县委政府汇报, 启动应急预案, 进入应急处置状态, 接到命令后应急全体成员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 疏导群众, 稳定情绪,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案, 限期解决。

 (三)

 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超前性预警网络。

 充分发挥 110、 治安巡逻和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 把预警触角延伸到城乡 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区域, 强化对社会治安面的控制, 真正做到早预警、 早防控、 早主动, 掌握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 准确、 及时、 快速地反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

 二是规范矛盾...

篇四: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

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为提高工作要求,镇、村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了《**镇综治信访和维稳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落实,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求融入责任体系中,区分党政领导、科室村居、镇村干部等各个层面,督导各村(居)、各科室和镇属单位严格落实上级工作精神,明确时限、严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始终保持工作常态。201*年以来,完成矛盾调解***件,主要类型为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损坏赔偿等方面,从调解情况看,各村居调解委员会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积极主动抓好了调解化解,有效防范了隐患,和谐了邻里关系。

  二、经验做法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组织领导促进工作统揽。

  按照县委、县府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规划明确了矛盾纠纷调解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调解工作机构,完善了调解工作制度;积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落实工作要求,镇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村

  (社区)建立常态化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机制,主动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确保了矛盾纠纷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做到了应对有策、化解有效;结合党建

 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列入年度、季度党建考核内容,强化了工作督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片面性较强,缺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的创新方法。主要表现为在调解中多事运用道理、人情进行调解,没有更好的从法理、法律层面进行分析,在很多矛盾问题的处理上还需要加强法律、道理、人情的有机结合。

  (二)责任体系健全有效,以岗位责任促进工作开展。

  按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结合扶贫攻坚工作要求,自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来,我镇紧密部署,召开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动员大会,建立以镇、村(居)、组为三级网格,司法所、派出所为两翼的“三格两翼”人民调解大格局,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快速稳步推进,我镇整合现有资源,努力探索建设结构合理、运行有效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成立**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召开群众院坝会、发放宣传资料、推送公众号等宣传形式,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全镇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村(居)、单位综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问责。加强阵地建设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依托镇综治办,组建“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内设接待室、调解室、等办公室,担负全镇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调处化解等职责,协调指导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主导、协调作用。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镇、司法所、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托镇综治办和网格化管理体系,设

 立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同时设立调委会,负责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指导调解工作站、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和调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个村(居)设立调解工作站,由各总支书记或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作站长,具体负责协调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各调解工作室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会议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协调调度,按照每周一排查、一上报的要求,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录入台账;同时建立研判例会制度,对上报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化解。

  (三)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进行政策上的宣传和耐心的疏导解释,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到目前为止,我镇排查矛盾纠纷95起,已调处91起,调处成功率达95.78℅,有效维护了全镇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纠纷类型多样化

  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矛盾纠纷也趋于多样化,从过去主要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转变为家庭、邻里、经济、土地、林地、保障、维权等各类纠纷共同存在。矛盾纠纷的范围和牵涉面不断扩大,而且往往是几种类型的纠纷融合在一起交织在一起,或由一种纠纷引发出其他纠纷,调处的难度加大。

  (二)纠纷主体多元化

  随着广大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从过去表现形式单一的矛盾纠纷发展为涉及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因项目征地、林权纠纷、赡养纠纷、社会保障、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这些新型纠纷较之于传统纠纷,

 起因复杂、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会蔓延激化,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影响。

  (三)纠纷上访率升高

  村(居)调委会的纠纷解决功能相对较低,调解纠纷的主动性和数量明显下降,纠纷当事人受“没人管”和“法不责众”等心理因素的影响,认为人越多就越有理、越是上访就越容易解决问题。有了矛盾和问题不是逐级反映协商解决,而是采取集体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办法,给政府和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也成为困扰镇党委、政府的一大难题。

  (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

  新的发展形势下,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牵涉范围广、持续时间久、对抗程度强等新特点。有些矛盾的解决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些矛盾在现有的条件下难以得到解决,有些矛盾不能一次性得到彻底化解,或是现在解决了将来还有可能再次出现甚至加剧,致使形成重复访、越级访和缠访。旧的问题没有解决的同时新的矛盾还在不断产生,新旧矛盾相互叠加相互影响,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健全完善矛盾调解组织网络,制定综治维稳月任务清单,通过清单对各村(居)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的落实进行检查评比,通过检查督促,使矛盾纠纷排査得到全面落实。

  2.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村(居)调委会对本辖区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深入排査,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镇综治办对各村(居)发生的纠纷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上报;对依法属于某个部门调处的,移送某个部门并配合调处。

 3.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身上,做到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和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4.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做好调解员的培训,是做好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应结合“法律明白人”培训等工作,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升其法律素质。

  5.进一步落实调解人员补贴,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搞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仪陇县多元化解宣传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今年是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县的关键之年。我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扭住源头预防化解,突出矛盾攻坚破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全乡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整合资源,构建联动工作体系

  (一)整合组织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组织力量,组建调处队伍。整合乡、村、村民小组人力资源,组建一支组织严密、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布局广泛、代表性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队伍。在乡建立大调解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暨“大调解”协调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明晰各方责任,完善主动排查发现矛盾纠纷长效机制。

  (二)整合人才资源。一是实行人员分类。把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划分为综合性人员(政府机关干部)、专门工作人员(乡大调解中心业务骨干)、联系村人员(驻村干部)、基层干部和群众(村两委、调委会人员)四类。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整合这

 四类人才资源,明确涉及区域的 1-2 名人员牵头,其余人员协同配合。二是选配专业人员。打破身份界限,选配有特长的人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发挥调解人员的专业特长。将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等站所负责人纳入其中,既实现了人岗相宜,又实现了专业力量与群众力量的有机整合,使人力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变政府部门“单兵作战”为专业力量与群众工作队伍的“协同作战”。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强化调解工作的依法性,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协同性。

  (三)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参与作用,吸收各类社会组织的代表以及在当地德高望重、人缘关系好、善于做群众工作、乐于参与基层治理的调解志愿者为工作组骨干成员,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干群结合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预警,完善分析研判机制

  (一)建立排查发现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工作机制。明确信息联络员和责任领导,通过群众与联络员的对接、联络员与责任领导的对接,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以调解组织为龙头,以基层干部为骨干,以群众队伍为依托的信息网络,使信息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从而及时有效收集掌控、研判预警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信息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加强对社会面、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矛盾纠纷的排查监控,动态监控矛盾纠纷信息,提升动态掌控和及时有效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健全矛盾纠纷综合研判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让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参与,定期综合研判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常态研判工作机制。板桥乡每月一次、下辖各村每周一次定期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收

 集、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准确掌握客观情况,分析研判趋势动向,提出有预见性、指导性、实效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意见。

  三、强化保障,形成联动化解格局

  (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突发性矛盾纠纷,同级调处组织人员要在 15 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调处化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在调处化解工作中,做到人员集结迅速到位、问题症结分析准确、事件动态及时掌握,形成“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

  (二)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一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乡调委会与各村调委会密切配合、协调沟通,联动发力、共同出击,集中力量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依法处理,规范调解。坚守依法调解底线,进一步规范调解流程、调解台账和调解协议。对法律明确不能调解的案件、当事人不愿调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其走其他合法渠道解决,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摒弃“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认识和做法,防止出现违法乱调和随意“滥调”、“空调”行为。三是以人为本、疏导为主。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化解工作的全过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沉下身子,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法表达诉求,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

  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凡因履职不到位,重大矛盾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情况、未能及时开展调处工作从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或者“民转刑”重特大命案等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因社会变革的加剧、利益格局的调整而导致的基层矛盾纠纷明显增长,近年来,因劳动用工、婚姻家庭、农村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征地补偿、村级村务、财务及干部作风、城市化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疑难化等特点,它不仅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对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提出了新的挑战,对社会稳定、全面小康建设有着重大影响,仅靠单一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已经无法满足基层社会纠纷解决的需要。为此,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状

  山亭区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中心,不断发展和完善“枫桥经验”,以化解热点矛盾纠纷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和着眼点,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全区形成了以区级调解中心为龙头,镇街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行业调解委员会为补充,区镇有法律顾问、村居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协理员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体系,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

  目前,山亭区共有各类调解组织300余个,其中区级调解中心1...

篇五: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

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报告范文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县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增大各项重大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带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迅速社会深层次的矛盾纠纷日益暴露人民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山林土地权属、企业改制等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各种利益的需求也逐步增大各种矛盾纠纷的大量涌现给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诸多的压力和问题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将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我县矛盾纠纷呈现的特点

  近几年来我县矛盾纠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纠纷内容已由传统的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逐步扩展到当前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合同、劳动争议及房屋拆迁补偿等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型矛盾纠纷此类纠纷往往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具体说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类型增多诱因复杂近年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等原因导致了现阶段各种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样由安全隐患、征地、企业改制等因素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在矛盾纠纷的类型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婚姻家庭等纠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一半以上

  二是群体性纠纷增多基层矛盾纠纷由过去的纠纷主体多为个人发展到以群体居多尤其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纠纷中一般性矛盾纠纷常常演变为群体性纠纷

  三是纠纷具有可变性受季节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争地争水纠纷、邻里纠纷会日益突出农产品购销、农作物财产侵权、劳务报酬索要、水事纠纷都具有季节性特别是因地埂地界、浇水用电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来势猛发展快带有明显的季节性

  四是部分纠纷会出现反弹现象加大了调处难度由于群众自身的素质和一些历史因素使得部分已达成协议的纠纷再起纷争进而导致纠纷难度加大

  二、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

  1、“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当前的许多纠纷多为利益之争引发的群众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等产生矛盾由利益引起的居多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2、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虽然普法宣传已深入推进但由于边远村寨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知识面不广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在解决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纠纷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从而导致小矛盾变为大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3、关于拆迁补偿纠纷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迅速发展基础建设投资加大征用土地较多因大项目建设用地、道路拆迁补偿产生了许多矛盾纠纷这部分纠纷占较大比重其主要原因是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

 甚至无理取闹以期从中获取个人利益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给调解增加了难度

  4、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监督运行机制还没有形成一级监督一级的长效机制;一些部门认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司法、综治部门的事没有形成联动使得一些排查出来的土地承包、边界、劳资、新农村建设与法律性较强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处

  三、对策措施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县共建有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10个有调解员786人其中专职调解员 77 人兼职调解员 709 人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但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对维护当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结合群众的生产生活农忙时节、重大工程建设、灾后重建过程中产生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时效性、针对性的法制宣传结合中心工作经常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心结做到法、理、情三结合使法律知识在群众中生根全面实现“时时学法、常常用法、办事合法”的和谐目标

  二是强化责任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调解组织地重要职责调解组织是责任主体对各类纠纷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启动“四超前”工作措施即各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从而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各类纠纷

  四是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专项纠纷排查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纠纷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登记定期分析纠纷的新情况和新动向逐步形成小排查、小调解大排查大调解的排查工作机制

  五是建立联动机制提高调解效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机制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保障有许多纠纷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全民共同参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面提高调解效率保证各类纠纷及时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全力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如调查取证、制作材料、召开例会、组织培

  训、宣传教育、总结表彰等政府应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划拨实行专款专用同时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调解组织、调解员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以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篇六: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

xx 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xx 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的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种全会所明确提出的一项战略性国家工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氛围具有重大意义。为全面了解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情况,自 2017年 4 月份以来,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了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等多个部门负责人的关于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走访了上述各单位实地考察,现场调研了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区公安局警民联调站点、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区交通、医疗、征地拆迁、劳资等各专业调委会工作和建设情况,广泛听取各单位加强和改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系统查阅和统计了各单位 2016 年以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相关资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基本健全。2016 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 xx 区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建设 xx 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实施意见》、《全区集中依法化解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工作方案》、《xx 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多种制度性文件,并积极组建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站)和区、镇、村三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从根本上保障了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健全、建设工作,全力引导了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继续朝着健康、向上、完善的方向快速发展。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强化。2016 年全区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 824 件,调解成功 749 件,成功率为 90.8%。其中人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547 件,调解成功 526 件,成功率为96.1%;行政调解共受理各类行政纠纷 17 件,调处成功 16 件,成功率为 94.1%;司法调解共受理法院民商事案件 260 件,其中:调解 260 件,撤诉 124 件,调撤率为 47.7%。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呈现三个特点。

 一人民调解仍是矛盾纠化解的重要形式。由于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受理矛盾纠纷占 66.3%,仍然是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形式; 二矛盾纠纷化解呈现多元化、底层化趋势。全区既有区级层面司法局人民调解、信访局群众信访、公安局警民联调、法院民事调解等多种矛盾纠纷调处模式托底,也有镇、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站)及民间调解组织的多元化参与。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也呈现出底层化趋势,2016 年全区受理 824 件矛盾纠纷就有 486 件是通过镇、村及民间等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就地解决,占总矛盾数的 58.9%; 三劳资纠纷、婚姻家庭、

 征地拆迁、邻里纠纷成为矛盾纠纷高发领域。随着我区改革不断深化,群众法制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劳资领域、婚姻家庭、征地拆迁、邻里纠纷频发。2016 年,全区受理化解的矛盾纠纷中,这四类矛盾纠纷共 509 件,占总数的61.9%。

 二、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

 当前,xx 区正处在深化改革,由镇区向市区转变的关键时期,大建设、大发展始终是全区发展的主旋律,在此背景下,全区各种社会矛盾叠加,新老矛盾交织,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不断增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呈现出“发生同步化、诉求利益化、形式多样化、参与群体化、化解复杂化”的趋势。

 (二)部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

 全区有的部门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无足轻重,甚至认为单纯是信访部门的事;有的部门信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习惯心理,缺乏预见性,被动等待群众上门反应问题,不能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一旦产生矛盾纠纷才事后补救,对发生的问题疲于应付。

 (三)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及时。

 2016 年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总量虽然比 2015 年同比下降 3%,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一些矛盾纠纷由于排查化解不及时,通过群众信访的形式表现出来。有的部门排查矛盾纠纷不深入,仅仅停留在表面;有的部门排查出矛盾纠纷,仅仅是登记了事,没有做进一步细致的化解工作;有的部门主动排查、主动化解少,缺乏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一些部门和组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工作没有形成规范化和常态化,缺乏相应的监督问责措施,致使一些制度和措施流于形式,导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三、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法、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动 “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服务保障民生的现实需要,是建设平安 xx 的应有之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交流推进会精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承担中央综治办交给的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创新项目为契机,大力加强区、镇(街)、村(社区)综治工作平台建设和各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在区政法委统筹领导下,以正在建设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抓手,加强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建设,增强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源头治理理念,尽可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立足本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制度。

 要充分发挥区、镇矛盾纠纷调处机构作用,进一步梳理和完善适应我区特点的矛盾纠纷化解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积极探索司法确认

 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路径,使工作环节更加顺畅、流程更加规范、绩效更加明显。杭州余杭区法院在交警部门设“交通事故审判庭”、苏州吴中区派调解员到每个基层法庭参与诉前调解、在司法所内部设立法庭,减轻法院“最后一道防线”的负荷的做法,值得我区学习借鉴。

 二是逐步健全行业调解机构。上海浦东区司法局在现有知识产权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调委会等 26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再成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金融消费纠纷等调委会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联系我区实际,物业调解委员会和土地仲裁机构需尽快成立。三是完善分析研判机制。三是完善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广泛收集、实时掌握各区域、各领域矛盾纠纷现状和发展动态,认真分析和研判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新途径,更好地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才库建设。

 从区人大、政协、政法、信访、公安、司法、财政、人保、交通、卫生、农林、国土、住建等各单位以及“两院”等退休干部中精选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熟知本部门法规政策业务、精通调解法律法规,具备调解经验,善于沟通的干部组成调解员人才库。人才库由区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登记建档,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当中。

 二是充实配强调解队伍。我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已经运行,全区司法所等相关调解机构严重缺人。建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一定数量的在职调解员,交通事故、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的待遇也需相应提高,切实解决调解有人做、安心做的问题。

 三是建立退出机制。要健全和完善调解队伍的准入和退

 出机制,吸纳更多经验丰富、热爱调解工作的优秀退休政法工作者、人民陪审员、社区志愿者等加入调解队伍,同时对不能胜任调解工作的人员要畅通退出渠道,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是强化培训指导。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调解理念,增强公正廉洁、为民服务的责任感,认真依法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学习、案件交流研讨、旁听法院庭审、调解现场观摩等,不断提高调解员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推荐访问:社会矛盾调解调研报告 调解 调研报告 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