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7篇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自然科学2020年3月04·109· 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分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
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自然科学 2020 年 3 月 04 ·109·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分析
宋毅倩 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山东 济南 250000
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核技术利用相关产业正蓬勃兴起,与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已密不可分。一方面,核技术利用给工业制造、医院诊疗、移动通讯等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支撑手段;另一方面,放射源、射线装置、通讯基站等产生电离或电磁辐射的仪器设备的大量使用和建造,也给环境安全带来了各种问题和风险挑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简称“生态环保”)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具有较独特的技术特点和管理要求。国家针对核与辐射领域的环境管理专门设定了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也制定了专门的部门规章。因此,作为生态环保的重要组成,核与辐射环境的安全管理更需要引起生态环保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应采取相关的措施,减少核与辐射污染、消除安全隐患。所以本论文针对生态环保中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加强核与辐射环境保护与安全防护。
关键词: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X-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对于核与辐射环境实行安全管理属于我国生态环保的重要组成,生态环保部门是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逐渐提升,核技术利用产业获得了较为迅猛的发展,同时带来的环境安全问题也就愈加严重,因此对生态环保部门的相关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结合当前核技术利用实际现状,积极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对于提升核与辐射环境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的现状
如今,核技术利用领域的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涉及行业广泛,涵盖工业制造、生产加工、医疗诊断、电力工程、移动通信等现代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且该领域具有独特特点:一是核技术利用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产生电离辐射的放射性同位素(分为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活动等,以及产生电磁辐射的输变电工程、通讯基站等,以上种种对环境产生辐射污染,甚至侵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环境安全风险点较多;二是产生辐射的仪器设备的使用愈加频繁,放射性核素排放量不断增加,已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核素种类日趋增多,比如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可申报豁免管理的核素只有八十余种,到最新版本的《国际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中“一般安全要求第三部分”包含的可申报豁免管理的核素已有三百余种,就可见一斑,因此生态环保部门面临的监管压力巨大;三是核与辐射安全防护技术性强、专业性高,放射性核素与射线装置放射出的射线类型繁多,不同射线的穿透力、不同核素的半衰期等都不尽相同,对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很高的要求。
虽然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加以要求和规范,但仍面临着基层监管机构不完善、装备不强、审管脱节、公众参与度低、被监管对象的涉核职业素养欠缺等多个较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管的实施和效力。
2 生态环保中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问题
2.1 基层监管机构不完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保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但由于资金、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基层监管机构建设不力,县(区)生态环保部门基本没有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监管工作,更没有配备专业的监测仪器和防护装备,导致监督检查、备案管理等缺位甚至失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监管工作的开展。
2.2 审管脱节
当前,国家正处“放管服”改革的深水区,轻事前审批、重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模式正逐渐走入正轨。随之而来的,逐步简化的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有可能造成事前行政许可审批把关不严的现象,这就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跟进补位,消除审批环节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隐患,但当前监管队伍的人员数量、技术能力等不同程度上无法满足和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需要,甚至有的地区存在着事中事后监管弱化、放射源备案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当前一段时期内,审管脱节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带来较大挑战。
2.3 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公众 参与度低
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需要全民(包括被监管对象的涉核职业人员)的积极主动参与,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但监管部门对涉核与辐射知识的宣传尚且欠缺,社会公众对涉核与辐射知识一知半解,涉核职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尤其是核安全文化水平较低。比如,医院使用 X 光射线机对公众进行必要的健康查体照射、居民楼顶上的通讯基站电磁辐射的大小等等是否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损害;对于使用工业辐照、移动探伤放射源的职业人员,是否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等。以上情况均阻碍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核与辐射环保与安全防护的共识,导致社会公众与职业人员认知不正确或缺少必要的核与辐射污染防治意识,无法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最终产生恐慌情绪甚至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对策
3.1 加强核与辐射监管机构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也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保主管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因此,应加强对监管机构尤其是基层的监测、执法等队伍的建设,明确基层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硬性标准并提供充分保障,夯实基层部门在核与辐射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从而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监管部门的作用。
3.2 优化审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动各个地区在遵循国家规定的审批制度以外,进一步结合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安全监管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细致化审批,注重事前行政许可审批的质量,不能因简化了审批流程,导致审批把关不严而为后期监管留下隐患。在严把审批源头关的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加执法监督力度,准确合理的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同时基层监管部门尤其需要强化应对突发涉核污染以及人员受到误照等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核与辐射污染事故的处理水平,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效率整体提升。
气象与环境 ·110·
3.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意识
广泛开展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等知识的科普宣传,加强对涉核职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尤其要增强核安全文化的培育,提高社会公众和职业人员的涉核常识和认知水平。在宣传教育中应重点强调两点,一是“警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特别是其领导层和具体操作人员要加强警示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的重要性,提高守法的自觉性等;二是“慎而不惧”,社会上有很多人都是谈“核”色变,要增强公众对核与辐射的认知度,推动公众对核与辐射的正确认识,做到既要谨慎,又不恐惧,消除过度恐慌情绪,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4 结语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属于生态环保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分析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能够促进核与辐射监管机构的建设,优化审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社会公众和涉核职业人员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意识,推进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开展。
参考文献
[1]周卓玲.江西彭泽核电厂跨省辐射环境监测对策与技术研究[D].抚州:东华理工大学,2018. [2]鲁永杰.辐射环境监测的概念及有关问题[J].海军医学杂志,2017(02):96. [3]吕建红,彭继文,方芳,杨祖强,周海华.移动通信基站天线电磁辐射分布规律及安全防护研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7(07):85. [4]李东伟,李东兴,陈潜.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危害[J].移动通信,2017(09):106. (上接第 108 页)
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运用合理的方式参与到大气污染问题的解决过程当中来,建立线上的宣传平台,吸引群众建言献策,举报身边的不合理空气污染排放行为。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对人民群众的举报进行核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污染源。号召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建立起个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环境监管体系,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4.3 改善检测技术,及时发现
由于大气污染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因而在大气污染检测中应包括风向、风速、气温、气压、太阳辐射强度、相对湿度等气象参数的测定。大气污染检测是大气质量检测的基础,检测技术的提升有利于大气污染问题的解决。在环境检测技术上,我国目前的技术发展还不够成熟,改善检测技术尤为重要。我们要在学习和利用西方先进检测技术的基础上,创新和完善属于我们自己的检测技术,从我国实际环境问题出发,做到更快更准更有效的对环境进行检测,早一步发现,早一步治理,将环境污染扼杀在摇篮里。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创新科学技术,对检测体系进行优化,加强检测点,及时对空气质量问题进行查控。在污染问题严重的地区,不仅仅加强检测,更要充分运用新技术,加大对环境的监控,设置长期甚至永久性检测点,从而建立起更有效、更具针对性、更好把控的环境检测体系。
5 结语
大气环境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一旦大气污染我们的生活也将受到影响。本文通过对环境检测中大气污染的内容的介绍和环境检测大气污染的现状、原因的分析提出大气污染的优化措施,改善产业结构,加大监管力度,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大气污染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邹永杰.论大气环境监测布点方法及优化[J].智库时代,2019(26):232-295. [2]许生波.大气污染问题的检测及检测过程中的相关问题[J].区域治理,2019(27):4.
篇二: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
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委托单位: 陕西华电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 〇 一 六 年 一 月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1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 法律法规 及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1228; (4)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253 号令):19981129; (5)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 33 号令),20150601; (6)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 239 号令),19980107; (7)国家环境保护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第 18 号令):19970325; (8)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细则》(第 8 号令)19990318; (9)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科[2004]85号)20040220。
1.1.2 技术导则 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 (2)《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 (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4)《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 10.2-1996); (5)《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 (6)《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2 评价范围、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2.1 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本项目 110kV 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 1。
表 表 1 升压站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表 工程 条件 评价工作等级 变电站 户内式、地下式 三级 户外式 二级 本项目变电站为 110kV 户外变电站,本项目升压站评价等级为二级。
1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2.2 评价范围 110kV 升压站评价范围为站界外 30m。
2.3 评价因子 ⑴工频电场评价因子 工频电场强度,单位(kV/m 或 V/m)。
⑵工频磁感应强度评价因子 工频磁感应强度,单位(mT 或 μT)。
2.4 评价标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规定:为控制电场、磁场、电磁场场量参数的方均根值,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 表 2
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频率范围 度 电场强度 E(V/m )
度 磁场强度 H(A/m )
度 磁感应强度 B(μT )
等效平面波功 率 密 度S eq (W/m 2 ) 0.025kHz~1.2kHz 200/f 4/f 5/f - 注 1:频率 f 的单位为所在行中第一栏的单位。
注 2: 0.1MHz~300GHz 频率,场量参数是任意连续 6 分钟内的方均根值。
注 3: 100kHz 以下频率,需同时限值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100kHz 以上频率,在远场区,可以只限值电场强度或磁场强度,或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在近场区,需同时限值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
注 4: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输变电工程的频率为 50Hz,由上表可知,对公众而言,本工程电场强度的评价标准为 4000V/m,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为 100μT。
3 工程 内容与规模 3.1 基本 概况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风电场(二期)100MW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榆林市神木县南部的高家堡镇,风电场距神木县城约 37km。神木高家堡风电场(二期)配套建设一座 110kV升压站,新建 110kV 升压站主变容量为 2×63MVA。
3.2 建设内容 (1)工程概况 新建 110kV 升压站为户外站,本期新建 2 台容量为 63MVA 的主变压器,2 回主变进行回路,1 回 110kV 并网出线。
2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2)站址概况 110kV 升压站位于陕西省神木县高家堡镇,站址四周均为荒草地。110kV 升压站位于集控中心西侧,110kV 配电装置布置在站址北侧,配电装置出线朝北,35kV 配电装置布置在站址南侧。
(3)电气主接线 110kV 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出线 1 回。
(4)主设备选择 本期选用容量为 63MVA 的三相双绕组油侵式有载调压变压器。变压器参数:SZ11-63000/110;变压比选择 115kV±8×1.25%/37 kV。
(5)总平面布置 110kV 构支架及配电装置布置在站区北侧,主控制室及 35 和 10kV 配电室位于站区南侧, 110kV 主变压器布置在主控制室和 110kV 构架之间,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2。
4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未见环境保护目标。
5 电磁环境现状评价 2015年12月16日我公司委托渭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拟建变电站所在地的电磁环境现状进行了实地监测。
5.1 现状评价方法
通过对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和对比,定量评价变电站与线路沿线地区的电磁环境质量现状。
5.2 现状监测条件 ⑴现状监测项目、仪器和方法,见表 3。
表 表 3
测量项目、仪器和方法列表 仪器名称 电磁辐射分析仪 仪器型号 NBM550(主机),EHP-50D(探头)
出厂编号 E-0001,000WE01005 生产厂家 德国 NARDA 公司 测量范围 电场:5mV/m~100kV/m,磁感应强度:0.3nT~10mT 测量频率 5Hz~100kHz 校准单位 中测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校准日期 2014 年 5 月 21 日(有效期一年)
3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校准证书 校准字第 201510000788 备注:实际测量时,应考虑地形、地物的影响,避开高层建筑物、树木、高压线及金属结构,尽量选择空旷地测试。
⑵监测时间 每个监测点位连续测 5 次,每次测量观测时间不小于 15s,并读取稳定状态的最大值。
⑶环境条件 晴,温度-5~5℃,相对湿度为 20~21%。
5.3 监测点位 现状监测点位设在变电站拟建地,工频电磁场测量高度为距地 1.5m。
5.4 现状监测结果及分析 拟建变电站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4,现状监测点位见图1 和图 2。
图 图 1
高家堡 风电场 ( 二期 )110kV 升压站 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 本项目升压站现状监测共设 4 个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监测点位选择拟建升压站四周。监测时间:2015 年 12 月 16 日。
监测结果统计见表 4。
4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表 表 4
电磁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
单位 dB(A)
编号 测点描述 单位 :dB(A) 电场强度(V/m )
磁感应强度(μT )
距离地面高度1.5m 1 拟建升压站东侧 0.56 0.014 2 拟建升压站南侧 0.67 0.017 3 拟建升压站西侧 0.47 0.016 4 拟建升压站北侧 0.42 0.010 监测结果表明:高家堡升压站拟建地距地高度 1.5m 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 0.42~0.6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 0.010~0.017μT,远低于 GB8702-2014 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工频电场强度 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高家堡升压站拟建地的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6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工程变电站评价等级为二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的要求,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
6.1 类比输变电工程选择 拟建的高家堡风电场(二期)110kV 升压站选择已运行的靖边祭山梁风电场 110kV变电站进行类比监测,靖边祭山梁风电场升压站有 2 台主变规模均为 100MVA,2014年 8 月 17 日,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对已运行的靖边祭山梁 110kV 升压站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现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陕辐环监字〔2014〕第 229 号,监测报告见附件 6。本项目二台主变规模均为 63MVA 的主变,满足类比条件。靖边祭山梁风电场升压站与本项目升压站比较情况见表 5,运行工况见表 6。
表 表 5
变电站类比工程与评价工程对比表
类比工程 评价工程 项目名称 靖边祭山梁 110kV 升压站 本项目 110kV 升压站 电压等级 110kV 110kV 变电站类型 户外 户外 主变规模 2×100MVA 2×63MAV 出线 回数 1 回 1 回 出线 方式 架空 架空 地理位置 榆林市 榆林市 表 表 6
靖边祭山梁 风电场 升压站 主变 监测运行工况 项目名称 运行电压(kV) 运行电流(A) 110kV 李家梁 1#主变 118.0 70.3 110kV 李家梁 2#主变 115.4 64.5 5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6.2 监测内容与监测布点 类比监测按照 HJ681-2013 的要求进行。升压站监测点选择在无进出线或远离进出线(距离边导线地面投影不少于 20m)的围墙外且距离围墙 5m 处布置。断面监测路径以变电站围墙周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处为起点,在垂直于围墙的方向上布置,监测点间距为 5m,顺序测至距离围墙 50m 处为止。
图 图 2
祭山梁 110kV 变电站类比监测点位示意图 6.3 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分析 2014 年 8 月 17 日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对祭山梁风电场升压站所在地的电磁环境现状进行了实地监测。
⑴ 祭山梁风电场升压站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见表 7:
表 表 7
110kV 升压站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 序号 测点位置及描述 距地高度 (m )
电场强度垂直分量 (V/m )
磁感应强度综合值 (μT )
1 升压站东墙外 5m 1.5 4.322 0.010 2 升压站南墙外 5m 1.5 32.41 0.070 3 升压站西墙外 5m 1.5 10.79 0.028 4 升压站北墙外 5m 1.5 203.8 0.085 升压站西围墙外向南展开监测 6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序号 测点位置及描述 距地高度 (m )
电场强度垂直分量 (V/m )
磁感应强度综合值 (μT )
5 5m 处 1.5 203.8 0.085 6 10m 处 1.5 142.0 0.058 7 15m 处 1.5 103.4 0.043 8 20m 处 1.5 82.76 0.027 9 25m 处 1.5 67.82 0.019 10 30m 处 1.5 53.32 0.012 11 35m 处 1.5 46.79 0.010 12 40m 处 1.5 38.35 0.009 13 45m 处 1.5 30.00 0.010 14 50m 处 1.5 26.09 0.009
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220.05m 10m 15m 20m 25m 30m 35m 40m 45m 50m测点距升压站围墙距离(m)工频电场强度(V/m)
图 图 3
断面 监测工频电场强度分布图 7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0.00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5m 10m 15m 20m 25m 30m 35m 40m 45m 50m测点距升压站围墙距离(m)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图 图 4
断面监测 工频 磁感应强度分布图 从表 7 监测结果以及数据分析图 3、图 4 可以看出:升压站断面监测路径上,工频电场强度为 26.09~203.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 0.009~0.085μT,且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随着测点与升压站围墙距离的增大而逐渐呈衰减趋势。
由以上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各监测点工频电磁场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工频电场强度 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
综上,由祭山梁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类比监测可知:拟建 110kV 升压站运行后,站址周围的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7 环保措施 (1)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控制导体、瓷件表面的电场分布和强弱,避免或减少电晕放电。
(2)在满足经济技术的条件下选用低辐射设备,对于变电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所有的边、角都应挫圆,螺栓头也打圆或屏蔽,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
8 专项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神木高家堡风电场(二期)110kV 升压站电磁环境现状良好,从类比监测结果推断,该工程建成后,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8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升压站 电磁辐射 影响评价专题 中的限值要求。从电磁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工程是可行的。
9
篇三: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
表 表 1 项目基本情况...........................................................................................................................................1表 表 2 放射源.....................................................................................................................................................12表 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2表 表 4 射线装置.................................................................................................................................................13表 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14表 表 6 评价依据.................................................................................................................................................15表 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17表 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25表 表 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27表 表 10 辐射安全与防护...................................................................................................................................33表 表 11 环境影响分析.......................................................................................................................................48表 表 12 辐射安全管理.......................................................................................................................................62表 表 13 结论与建议...........................................................................................................................................67表 表 14 审批.......................................................................................................................................................70附件:附件 1 环评委托书附件环评委托书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营业执照附件 3 法人身份证附件法人身份证附件 4 厂房租赁合同附件厂房租赁合同附件 5 人员上岗证(部分)附件人员上岗证(部分)附件 6 环境本底监测报告附件环境本底监测报告附件 7 规章制度附图:附图 1 电线电缆进出路线图附图电线电缆进出路线图附图 2 巡检路线及电缆沟走向图附图巡检路线及电缆沟走向图附图 3 加速器排风系统图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表 表 1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林顺豪 联系人 吴跃弟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博罗县长宁镇广汕公路边岭排工业区项目建设地点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中通大道梅花村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3000项目环保投资(万元)75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2.50%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其他 占地面积(m 2 )
275应用类型放射源□销售 □I 类□II 类□III 类□IV 类□V 类□使用 □I 类(医疗使用)□II 类□III 类□IV 类□V 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 □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销售 /□使用 □乙□丙射线装置□生产 □II 类□III 类□销售 □II 类□III 类使用 II 类□III 类其他 /项目概述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博罗县长宁镇广汕公路边岭排工业区(东经 114.250338°,北纬 23.194026°),成立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该公司拟投资新增 3 台电子加速器(电子束最大能量为 2.5MeV)用于产品辐照加工,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多种电线电缆辐照加工。该公司厂房已进行一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泰康智谷二期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及博罗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文件博环建[2018]120 号,该公司前期未明确生产内容,只针对厂房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公司总占地面积44888m 2 ,总建筑面积 142481.20m 2 ,共建设 6 栋工业厂房、4 栋宿舍楼及绿化、室外设备管线、室外消防设施等,本项目位于 11 号厂房一层(加速器为两层结构,均位于厂房一层内),11 号厂房共设置九层,其中一层层高 7.3m,其他楼层层高 4.95m,占地面积 151.175m 2 ,建筑面积 1511.75m 2 ,根据建设单位目前规划,11 号厂房一层用于电
2线电缆辐照加工,其他厂房、11 号厂房二层及以上用于医疗器械生产,详见附件 4。2. 项目建设目的及任务由来(1)评价目的①对建设项目辐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或监测,以评价该地区辐射环境状况及场址周围的辐射环境现状水平;②评价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人员所造成的辐射影响;③评价辐射防护措施效果,提出减少辐射危害的措施,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供依据;④通过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为使用单位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给予技术支持;⑤对不利影响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措施,把辐射环境影响减少到“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2)任务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7 年第 66 号),本项目使用的电子加速器属于 II 类射线装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 44 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1 号令,2018 年 4 月 28 日实施)中“五十、核与辐射”第 191 条“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中“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 年本)的通知》(粤府[2019]24 号),本项目应报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为此,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资料收集等工作,并结合项目特点,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3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该公司购买 3 台电子加速器用于电线电缆辐照加工,主要在厂区 11 号厂房建设辐照室及加速器室,1、2、3 号电子加速器的加速器室面积约 31.376m 2 ,1、2 号加速器辐照室面积约 55.1m 2 ,3 号加速器辐照室面积约 70.52m 2 ,辐照室及加速器室二层架构,位于 11 号厂房第一层内,辐照室为一层,加速器位于辐照室上方。加速器分布于 11 号厂房东西两侧,厂房西侧由北至南为 1、2 号加速器,厂房东侧为 3 号加速器,具体见平面布置图 1-4 所示。3 台电子加速器的屏蔽措施及型号参数均一致,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1-1 所示。表 1-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类别 工作场所最大电子束能量最大电子束能量/1m 处剂量率1 电子加速器 CELV-8 3 台 Ⅱ类射线装置2.5MeV 辐照装置机房2.5MeV22500Gy/h本项目辐照室及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采用混凝土结构,防护门采用钢板夹混凝土结构,具体屏蔽厚度、项目组成及环境问题见表 1-2 所示表 1-2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表序号序号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施工期 运营期1主体工程2.5MeV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机房:拟安装 3台CELV-8 型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属于Ⅱ类射 线装置1、2 号加速器(11 号厂内一层内)辐照室:尺寸长 7.25m×宽 7.6m×高 2m四周墙体(除迷道墙):混凝土 1600mm迷道:内 1000mm 混凝土+外 1300mm 混凝土顶板:混凝土 1000mm加速器位置顶板:500mm 混凝土+20mm铅板门:钢板+5mm 铅板加速器室:尺寸长5.3m×宽5.92m×高2.7m四周墙体(除迷道):混凝土 700mm迷道:内 400mm 混凝土+外 600mm 混凝土顶板:混凝土 800mm门:钢板+5mm 铅板施工废水 、扬尘、施工机械噪声 、建筑垃圾等,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可能产生X 射线。电子线、Х射线、臭氧、氮氧化物辐照产品输送系统:包括 2 组 6 台收线机(两用一备)、2 组 6 台放线机项目辐照产品通过滑轮进行输送
43 号加速器(11 号厂内一层内)辐照室:尺寸长 8.6m×宽 8.2m×高 2m四周墙体(除迷道墙):混凝土 1600mm迷道:内 1200mm 混凝土+外 800mm 混凝土顶板:混凝土 1000mm加速器位置顶板:500mm 混凝土+20mm铅板门:钢板+5mm 铅板加速器室:尺寸长5.3m×宽5.92m×高2.7m四周墙体(除迷道):混凝土 700mm迷道:内 400mm 混凝土+外 600mm 混凝土顶板:混凝土 800mm门:钢板+5mm 铅板辐照产品输送系统:包括1组2 台收线机、1 组 2 台放线机项目辐照产品通过滑轮进行输送2辅助工程每台加速器配备控制室 1 间(每间约 6m 2 )施工废水 、扬 尘、施工机械噪声 、建筑垃圾废水等水系统:
1 号加速器水系统位于北侧,2 号加速器水系统位于南侧,3 号加速器水系统位于东侧,为两台电子加速器供水/ /注:本报告将 11 号厂房西侧从北至南加速器命名为 1 号、2 号,11 号厂房东侧加速器命名为 3号,加速器室及辐照室对应命名。本项目不需要原辅材料,主要对公司生产的电线电缆进行辐照加工,主要能耗情况见下表 1-3 所示:表 1-3 项目能耗情况类别 名称 年耗量 来源 用途能源 电 150 万度 市政供水 设备供电水 加速器冷却水 30 吨 市场采购 设备冷却水本项目电子加速器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 1-4 所示。表 1-4 电子加速器技术参数参数设备 电子加速器生产厂家 山西壹泰科电工设备有限公司型号 CELV-8
5工作方式 电子束照射电子束能量 2.5MeV最大束流功率 100kW最大电子束流强度 50mA电子扫描最大宽度 1600mm4. 人员配置及工作负荷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定员 30 人,其中 27 人为辐射工作人员,3 人为普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工作 8 个小时,三班倒,年工作 286 天,每台加速器工每天运行不超过20h,每班加速器运行出束时间约为 6.7h,每台加速器每班 3 名辐射工作人员,每名辐射工作人员年工作 1916.2h,每台加速器每年运行时间不超过 5720h。5.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电子加速器辐照应用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电子加速器辐照应用属于鼓励类“六、核能”中第 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项目,是目前国家鼓励发展的新技术应用项目。本项目辐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电离辐射经屏蔽体防护及距离衰减后,其所致的周围职业人员和公众的年剂量符合本次评价所确定的剂量约束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技术应用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产业政策。6. 实践正当性与代价利益分析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性”要求,对于一项实践,只有在考虑了社会、经济和其他有关因素之后,其对受照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该实践才是正当的。本项目的开展,在给企业带来利益同时,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外照射引起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根据最优化原则设置的项目管理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性”要求。7. 项目概况及选址惠州市XX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中通大道梅花村,该公司东侧临近为空地、南侧为田野草地,南侧约 160m 为蝴蝶地三组,东南侧约 180-260m 为蝴蝶地一组与二组,西侧临近为博罗县九华实业有限公司,北侧临近为 X217 县道,约
652m 为新屋村,该公司场地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4 场地产权文件),不会建设学校、居住等敏感建筑,符合当地土地规划。本项目位于该公司 11 号厂房,项目所在厂房北侧 50m 内为厂区 6-9 号厂房,西侧50m 范围内为田野草地,南侧 50m 范围内为田野草地,东侧 50m 范围内为设备用房,厂区宿舍区距离 11 号厂房约 110m,本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及学校等敏感点。本项目为电子加速器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属于核技术应用,污染因子少,主要为X 射线、电子束。加速器室、辐照室为独立建筑,且采用的混凝土屏蔽,墙体防护厚度充分考虑了辐射效应,能够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和周边公众的辐射影响,故对企业自身及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所在...
篇四: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
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 XX 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副主任 XX 为组长的调研组,于 XX 年 X 月 X 日至 8 日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以及 XX 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先后查看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和 XX 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XX 桥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XX 镇自来水厂、县城关口取水泵站、县城垃圾填埋场及滤液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XX 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准化建设情况,顺达车辆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汽车尾气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等。5 月 9 日上午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环委会 11 个重点成员单位和市环投公司、县城投公司负责人就本单位(部门)关于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核心,创新举措,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市对县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任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一)紧盯重点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XX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X 天(其中,优 X 天、良 X 天),优良率X%、较上年提高X个百分点,PM10年均浓度Xug/m3、较上年下降 X 个百分点,PM2.5 年均浓度 Xug/m3、较上年下降 X 个百分点;国控考核的乌江锣鹰断面水质稳定达Ⅲ类,XX 桥断面水质稳定达Ⅰ类,长溪河等市级非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Ⅱ类;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 100%,乡镇 X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X%;县城交通干线、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以及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均在国家考核限值范围内;土壤、辐射环境质量方面相对保持稳定。
(二)着力生态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水平得到提升。制定了《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拟定重点工程任务 24 类 97 项,扎实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辖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多方联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体系已见雏形。
(三)狠抓污染防治攻坚,县域环境质量越来越好。拟定了污染防治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全面打响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辖区空气质量排名全市第 6;地表水水质位居全市第1,全市 X 个国控考核断面只有 XX 全年均达Ⅰ类;全年噪声类信访投诉较上年下降 38.1%;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初显。
(四)严格环境监督管理,辖区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X 余人次,检查企业 X 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X 件(其中,移送拘留 X 件 X 人,查封扣押 X件,约谈企业 X 家),共处罚金 X 万元;妥善处置阿依河社区 X 组溶洞水疑受污染事故和 XXX 湘高速危化品运输车自燃事故;全年辖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五)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生态环境短板得到补齐。全年共接受中央和全市各类环保专项督察 X 次,央督反馈的 X个具体问题、24 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市级整改销号,全市环保集中督察 X 件交办案件全部办结,固废危废整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顺利通过国家督察组验收,一批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注重环境宣传教育,全民参与氛围日趋浓厚。全年共开展“六五”等重大节日社会宣传 X 次、党校干部培训班宣讲 X 次、科普报告 X 次,举办企业培训 X 次、业务培训X 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X 次,发布新浪微博 X 余条,微信公
众号推送信息 X 余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 XX 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环保和发展的 矛盾依旧突出。一是 XX 年 XX 山自然保护区经市政府批准调减 X 公顷后,我县自然保护区面积虽从国土面积的 X%下降到 X%,但总体面积依然过大,规划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重大项目难以落地实施。二是我县已取消乌江彭水段所有采砂场,XX设置的 4 个采砂场供不应求,非法采砂行为时有发生,对XX 水质造成极大威胁。
(二)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机构改革后,县生态环境局承担的工作职责职能大幅增加,多达 X 余项,“三定”方案虽将机关公务员编制从 X 个增加到 X 个,但实际编制人数并无实质变化(X 人),事多人少,工作正常开展难。二是多数乡镇(街道)无专职环保人员,有工作人员的也身兼数职,且流动性较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少数乡镇甚至长期未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三是县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
(三)环保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大。一是县城污水管网布设密度不够,雨污混流,加上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收纳处理能力有限,暴雨天气仍有污水直排乌江。二是屠宰场、养殖场以及小区化粪池清废,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水直排污水管网,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较大威胁,极易导致出水水质不稳定甚至不达标。三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网建设因受河堤建设影响,仅少部分污水经临时建设的管网接入处理,未能发挥应有效益。四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但因处理工艺落后以及管网配套建设差等原因多数运行不正常。以郁山镇为例,因管网严重缺失,除镇政府周边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外,其余场镇污水全部直排污染 XX。五是建筑垃圾倾倒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四)部分环保工程任务推进乏力。一是央督问题整改虽已完成市级销号,但对照整改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难以保证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顺利过关。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县城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项目未按整改时限完成。核桃坪药材加工厂退出、自然保护区退出采矿权设备拆除和矿山复绿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二是绿盾行动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乏力。如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内三处水坝整改要求在XX年12月31日前完成,但整改工作迟迟未启动;XX 山自然保护区内的樱桃风情小镇,属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整改要求是在 XX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违法建筑拆除,
但至今连整改方案都还未确定。四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难度较大,各乡镇上报自然保护区内养殖场基数大,关闭搬迁难。
(五)工业企业整改退出存在隐患。一是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因整改要求有变,必须在 X 年全部退出,除需要支付巨额补偿资金外,24 座水电站原有工作人员的就业问题、以及原有水库承担的人畜饮水、农田灌溉等民生问题需要解决。二是自然保护区内矿产品加工企业关停难度较大,对比矿业权有偿退出,矿产品加工企业退出问题无政策支撑,无任何经济补偿,且多数成立在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因此企业对关闭退出抵触情绪较大。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 态文明思想,提高广大干群对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要认真研究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大会、全国人代会等会议上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我们工作的遵循,把生态环保工作做实、做好。让广大干群认识到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对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保护人类身体健康,造福子孙后代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全面加强先进环保技术推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环保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宣传,要开展不同层面的环保知识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环保技术,引导工业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行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深化开展五大环境保护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重点针对水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城乡污水二、三级管网配套建设和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充分发挥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应有效益。要强化农村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严控土壤重金属污染,努力削减农药、化肥施用量,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要贯彻落实好河长制,严厉杜绝防范污水直排偷排漏排行为。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发展和保护双赢目标。要提前做好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不能再出现主观失误,输在起跑点上。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上级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主动争取支持。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杜绝各自为政,合力解决好发展和保护的矛盾。
(五)进一步学深悟透环保政策,着力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基
础设施建设。我县的环保设施建设欠账大,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的速度,争取新建项目落地实施,对现有的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因工艺问题不能正常运转的,要抓紧进行技改,尽快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要加强与武隆沟通衔接,加快推进两区县合建的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否则,两年后我县的生活垃圾将无处倾倒、无法处理;二是针对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退出问题,要研究制定合理方案。对现有工业企业不搞“一刀切”,能整改的让其尽量整改,整改后还不能达到要求的,再实施强制关停,并给予合理的补偿。对自然保护区的违法建设,要摸清底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依法行政,做到环保工作和稳定工作的高度统一。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夯实环保工作的基础。环保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加强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县上应统筹适当增加几个编制,引进环保专业管理人才,配齐并相对稳定乡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
(七)进一步加快中央、全市督察问题整改,做好第二轮督察迎检准备。对于中央和全市环保集中督察指出的问题,务必要按照时限要求切实整改到位,要杜绝出现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发生。积极做好第二轮督察迎检准备,全面
深入排查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对于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行为,应按照全市迎督工作会要求予以追责问责。
(八)进一步加大环保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沟通协同机制,加大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联动执法力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加大工业企业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九)进一步夯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的落实,形成环保工作 强大合力。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机制。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严格督查考核,真正压实责任,确保我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五: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
安全自查报告模版( (3 篇 篇))
篇一 根据 XX 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严格按照《XX 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 号)文件精神,我公司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自查工作,以提高我公司放射源的安全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自查工作如下:
一、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场所及环境与人员的辐射监测、职业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等。
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成立了公司“放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放射管理领导小组由各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担任,主要职责产对全公司的放射安全及防护进行直接管理、监督员、执行,负责放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管理、培训管理等,每年不定期对相关部门进行防护检查,排查放射防护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放射防护所要求的名项规章制度以及设施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1、场所管理:各部门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和完善场所了管理的规程与制度,对放射源所在场所进行了警示标志,悬挂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应急管理:具有各种应急物资,运行良好。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湖南省放射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填报情况。
1、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的放射防护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放射源监测管理及安全保卫方面等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3、应急管理:已经严格按照应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人员管理: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健康体检和培训记录等。
四、存在问题及隐患的整改情况。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市环境保护局和县环境保护局对我公司放射源进行检查时发现我公司没有进行年度辐射环境监测。接到整改通知后,公司领导相当重视,立即联系了核工业二三 O 研究所,对我公司
的放射源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的规定。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杜绝放射事故的发生。
XXXX 有限公司 XXX 年 XXX 月 XXX 日 篇二 根据郑州航空港区规划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局《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要求,我院认真组织放射防护小组及应急机构开展了自查工作,以提高我院放射科的安全水平,减少事故隐患。自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①各种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②放射诊疗设备的常规检测及场所及四周的放射防护测量;③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健康体检及定期培训情况; ④受检者及陪护者的放射防护等。具体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法经营:
我院于 2017 年 10 月经过有关部门的现场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后,颁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
二、组织结构方面:
医院对放射防护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三官庙中心卫生院放射安全管理小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放射科进行放射防护检查、监督,放射安全管理小组由医院领导任组长,领导相关的放射工作。
放射管理小组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要任务是对全院放射安全及防护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执行,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管理,培训管理;放射诊疗设备的定期检测,场地的定期监测。兼职本科室的辐射安全专责工作。
放射防护小组及专责小组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科室进行放射防护检查,排查放射防护隐患,解决放射防护问题及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对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放射防护所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设施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管理制度项目方面:
1.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了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各相关规章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监测、管理及安全保卫方面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3.场所管理:各科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场所管理的规程及制度,执行情况很好;
4.检测管理:完善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 5.应急管理:已经严格按照应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6.人员管理: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健康体检和培训记录等,并严格执行健康和培训管理; 7.事故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关于放射意外和事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8.废物管理:已经建立健全关于放射废物的管理和处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放射防护与设施运行方面:
1.场所设施:各科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场所的放射防护、报警、警示标志、应急出口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测和完善,基本达到相关的规定。
2.退役源处理:已经和供源单位签定放射源回收协议,所有退役放射源都由供源单位回收;
五、工作人员方面 l、所有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都持证上岗; 2、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进行统一管理。所有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都佩戴个人剂量计上岗;对个人剂量超标者进行认真详细的查找分析原因,避免以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并对超标者进行再次健康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3、所有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都定期进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 4、定期派员参加举办的安全防护学习班,不断提高放射防护相关专业知识。
六、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 放射科加强了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了放射源安全保卫相关制度。从院科两级完善了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措施。
七、受检者及陪护者的放射防护 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在各相关放射检查及治疗室加强对受检者及陪护者的放射防护。通过采取检查剂量控制;严格掌握适应征;加强对未成年人敏感腺体的放射防护,如:甲状腺、性腺、胸腺等;对必需入检
查室陪护者采取穿着防护衣及其他护具等方法减少公众医疗放射的水平,保证公众的放射防护。
以上就是我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自查情况,整体而言,在组织管理,制度管理,场所管理,设施管理,放射管理等各方面都做了细致和充分的工作,达到比较好的效果。通过自查,也找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待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去补充和完善。
三官庙中心卫生院 xxxx 年 x 月 xx 日 篇三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要求,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全院相关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主要是医院放射防护小组及应急机构开展了自查工作,以提高我院放射科的安全水平,减少事故隐患。自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①各种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②放射诊疗设备的常规检测及场所及四周的放射防护测量;③放射源的安全防护及安全保卫情况;④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健康体检及定期培训情况;⑤受检者及陪护者的放射防护等。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结构方面:医院对放射防护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医院放射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
全院相关科室进行放射防护检查、监督,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放射意外和事故。放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任组长,领导全院各部门相关的放射工作。放射管理专责小组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要任务是对全院放射安全及防护工作进行直接管理、监督、执行,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管理,培训管理;放射诊疗设备的定期检测,场地的定期监测。各相关科室均派人员兼职本科室的辐射安全专责工作。各相关科室还设有放射防护人员,对各自科室进行日常放射防护检查和补充。
放射防护小组及专责小组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科室进行放射防护检查,排查放射防护隐患,解决放射防护问题及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对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放射防护所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设施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管理制度项目方面:
1.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了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各相关规章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监测、管理及安全保卫方面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3. 场所管理:各科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场所管理的规程及制度,执行情况很好;
4.监测管理:已经大致完善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5. 应急管理:已经严格按照应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6.人员管理: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健康体检和培训记录等,并严格执行健康和培训管理; 7.事故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关于放射意外和事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8.废物管理:已经建立健全关于放射废物的管理和处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放射防护与设施运行方面:
1.场所设施:各科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场所的放射防护、报警、警示标志、应急出口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测和完善,基本达到相关的规定。
2.监测设备及应急物资:各科都具有各种放射监测设备和应急物资,运行良好,肿瘤科已经按照上次检查要求安装了放射报警仪和质量保证监测仪;
3.退役源处理:已经和供源单位签定放射源回收协议,所有退役放射源都由供源单位回收; 四、工作人员方面 l、所有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都持证上岗; 2、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进行统一管理。所有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都佩戴个人剂量计上岗;对个人剂量超标者进行认真详细的查找分析原因,并对超标者进行再次健康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3、所有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都定期进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 4、定期派员参加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学习班,不断提高放射防护相关专业知识。
五、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放射科加强了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放射源贮存放置及操作场所进行了专人专锁专管,医院保卫科配合建立了放射源安全保卫相关制度。从院科两级完善了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措施。
六、受检者及陪护者的放射防护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在各相关放射检查及治疗室加强对受检者及陪护者的放射防护。通过采取检查剂量控制;严格掌握适应征;加强对未成年人敏感腺体的放射防护,如:甲状
腺、性腺、胸腺等;对必需入检查室陪护者采取穿着防护衣及其他护具等方法减少公众医疗放射的水平,保证公众的放射防护。
以上就是我院相关科室 xxxx 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自查情况,整体而言,在组织管理,制度管理,场所管理,设施管理,放射管理等各方面都做了细致和充分的工作,达到比较好的效果。通过自查,也找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待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去补充和完善。
篇六: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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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遵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我部《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的通知》(环办函〔2015〕1437 号)安排,2015 年 10 月 20-22 日,我部组织对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海南省厅)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集体听取了海南省厅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有关方案、记录和报告,现场检查了辐射应急指挥系统、辐射监测系统和装备、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等设施,与海南省厅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全面深入了解海南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督查内容 (一)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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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部署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要求,部署行政区内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情况,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批办事项完成情况。
2.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环境保护部支持的核与辐射有关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情况
1.履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情况。
2.环境保护部下达的年度预算项目、委托进行的辐射监测项目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3.落实《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425 号)情况,应急计划与演练、应急能力保持与提高等事项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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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以往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与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查活动 (一)文件检查
1.查阅了海南省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的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记录;查阅了海南省厅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培训资料等相关记录。
2.查阅了 2015 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海南)项目任务合同》《海南省 2015 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项目任务合同》完成情况记录及相应的监测报告。
3.查阅了 2011 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文件。
4.查阅了海南省厅核技术利用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程序、2015 年海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含环境保护部委托监管)辐射安全相关审批记录等辐射安全监管文件、放射性废物收贮和管理的相关记录。
(二)现场查看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海南省和昌江县核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海南省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昌江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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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含监测子站、前沿实验室、流出物实验室等)、省辐射站实验室、快速应急响应监测系统、有关核技术利用单位等。
(三)
座谈与交流
督查组听取了海南省厅对本省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与省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辐射处和应急处负责人、辐射站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困难、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工作建议等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广泛交流,全面深入了解海南省辐射监管工作情况。
督查组还赴昌江核电厂,与省环保部门、地方政府、核电厂营运单位座谈,协调解决核电厂监测、应急、公众宣传等方面的问题;赴海南省军区和某海军基地,协调军队相关主管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解决移动放射源监管、军地辐射事故应急联动等事宜。
三、督查意见 (一)海南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海南省委省政府及省厅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了机构队伍、理顺了工作机制;海南省厅能够准确把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科学统筹、融合发展的思路推动辐射安全监管,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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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扎实开展、推进顺利;克服困难、集中资源,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实验室建设、监测设备配置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1.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437 号)文件要求,海南省厅成立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向全省下发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琼环辐字〔2015〕14号),制订了检查方案和计划,明确了大检查任务和分工,分三个组对全省 18 个市县(区)持证单位所持放射源的安全现状进行了确认,排查了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对放射源与核技术利用装置的潜在危害,并针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
2.按照《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4〕1099 号)的部署和要求,海南省厅成立了宣贯领导小组,制订了方案,并下拔了 20 万元专项经费支持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积极开展了“五个一”的活动(一期培训班、一系列宣传书册、一次集中“上门”宣贯、一次企业自主宣贯、一次随机抽查),同时对宣贯活动认真进行了总结。
3.对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海南)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要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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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省厅开展了国控网 32 个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的采样和现场监测,完成了大部分样品的分析,共获得 1000 多个人工监测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昌江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子站预验收,目前外围 10个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前沿站实验室已按照监督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4 个自动站开展了气溶胶部分核素监测,γ辐射剂量率数据获取率为 82.2%。
4.按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海南)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要求,海南省厅完成了海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海南省浙达辐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原开发有限公司等 8 个重点设施的监督性监测,共取得 200 多个人工监测数据;在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与市县环保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对其行政区内放射源、射线装置等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开展技术指导。
5.按照《2011 年中央减排资金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项目》要求,海南省厅于 2014 年 12 月份完成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验收,快速应急监测系统预计 2015 年底完成验收。
6.结合新版《国家核应急预案》和“海核-2015”联合演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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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厅修订了《海南省核应急预案》,将于近期印发;《海南省辐射应急预案》正在修订中,计划今年内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核应急预案》也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辐射应急预案》已完成征求各市县局意见,争取年内印发;省内近半市县已完成了辐射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以省辐射站为基础,海南省厅形成了基本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7.海南省厅切实开展了全省 321 家持证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管理,编制了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台帐,并进一步强化了对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延续和变更的审查。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坚持注重对核技术利用单位“三同时”工作的跟踪监督,立案查处了三家省级医院和 1 家市级医院未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行为。以省辐射站为主,带动部分市县(区)环保部门共同参与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推动基层执法监管能力的提升。
8.海南省厅对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4 年辐射环境管理督查提出的意见开展了积极的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大了持续办理力度,2011 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中,便携式碘化钠谱仪和便携式碘/气溶胶采样器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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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投用;在监测专业人员数量紧张的情况下,努力开展监测能力提升,新增了氡析出率、空气取样等监测能力,2015 年 3 月份还完成了省级计量认证扩项。
(二)需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1.省厅机关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和省辐射站监测人员数量偏少,随着昌江核电厂 1 号机组的装料,海南省辐射监管与监测工作面临更大挑战,现有工作人员配备与当前工作需求差距较大。
2.省辐射站现有计量认证许可范围尚未覆盖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全部内容;国控点沉降物、气碘等个别监测项目完成不及时。
3.监管组织体系和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尚需加强,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4.2011 年中央减排资金项目中快速应急监测系统所涉及的 2 台监测用车目前尚未购置。
(三)建议
1.建议海南省厅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尽快解决编制问题,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增加监管和监测专业人员,优化专业配置,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海南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监测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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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在现阶段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后援人才储备,保证完成重点任务,加强自动站运行维护,提高数据获取率,按要求上报国控点数据。
3.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规范监督检查内容和有关记录。
4.根据昌江核电厂未来投入商运后的辐射应急监测工作要求,完成快速应急监测系统所涉及的 2 台监测用车的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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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附 1
督 查 组 人 员 名 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 / 职称
郭承站 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副局长/司长 楼洪鑫 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主
任 程新华 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副主任 李治国 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主
任 潘
苏 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处
长 马成辉 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处
长 赵顺平 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副主任 马
磊 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主任科员 邹
冰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主任科员 张
剑 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主任科员 周融冰 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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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2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参加督查人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 / 职称
邓小刚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厅
长 岳
平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副厅长 杜松军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副处长 崔荣川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应急处 副调研员 邹
伟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站
长 陈春德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副调研员 孙
冶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总
工 符
兰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室主任 王
鑫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室主任 陈贻师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室主任 符敬明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工程师 王
叶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室主任
篇七:环保辐射监管调研报告
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编制说明.pdf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pdf附件 3《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标准编制组二〇二〇年七月
1目 录1.项目背景.........................................................................................................................................21.1 任务来源............................................................................................................................. 21.2 工作过程............................................................................................................................. 22.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33.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44.标准主要技术内容.........................................................................................................................44.1 总体框架修订说明.............................................................................................................44.2 范围..................................................................................................................................... 54.3 规范性引用文件.................................................................................................................54.4 术语和定义.........................................................................................................................64.5 总论..................................................................................................................................... 64.6 货包..................................................................................................................................... 74.7 运输方案............................................................................................................................. 74.8 辐射防护............................................................................................................................. 84.9 事故应急准备.....................................................................................................................94.10 结论和承诺....................................................................................................................... 94.11 附录 A 栓系装置强度分析示例.....................................................................................104.12 附录 B 运输过程中货包与人员隔离距离计算.............................................................104.13 附录 C 放射性物品运输事故应急响应指南.................................................................104.14 附录 D 质量保证.............................................................................................................10
2. 1. 项目背景1 1.1 任务来源2020 年,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下发工作单(文号:[2020]55(燃))关于《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管理研究》的相关任务,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作为任务承担单位成立了联合编制组,启动《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HAD701/02)的修订工作。目前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主要为《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19),该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Specific SafetyRequirements No.SSR-6:2012 年版《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条例》,导则 HAD701/02在此次修订转化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0××,作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系列化标准之一。本标准由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编并起草。2 1.2 工作过程(1)2020 年 1 月 17 日,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核燃料处组织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进行研讨,关于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资质管理。(2)2020 年 4 月,编制组启动《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以下简称《格式和内容》)的修订工作。同时,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完成国外放射性物品装运批准情况初步调研,并与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核燃料处进行了汇报沟通。(3)2020 年 5 月 8 日,编制组根据前期研讨和调研完成了《格式和内容》的修订草稿,并向核燃料处汇报修订情况,根据意见进行了修订,形成《格式和内容》初稿。(4)2020 年 5 月 27 日,编制组向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核燃料处领导汇报了国际放射性物品装运批准调研报告和《格式和内容》修订情况,会后对初稿进行了完善。(5)2020 年 6 月 9 日,编制组向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进行了汇报《格式和内容》初稿。会后根据讨论意见,将导则转化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形
3成了征求意见稿。.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为了落实《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核安全局于 2014 年 6 月批准发布《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HAD701/02), 《格式和内容》的发布为编制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提供了指导,为托运人申请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格式和内容》实施以来,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审评实践过程中,也发现其中包含了部分缺乏实际指导意义的要求以及存在少量没有规定到位的内容,修订是很有必要的。(1)切实减少冗余分析的需要。1)原导则中包含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同时规定“原则上应认为对于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放射性物品运输货包应能够保持基本的安全性能,保持对放射性物品的包容”,国标 GB11806 中已对各种运输条件下的货包包容和泄漏率进行了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实际意义,国际放射性物品运输相关标准(例如 IAEA SSR-6)中也没有要求对放射性物品运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此次修订删除了该部分内容。2)原来正常运输条件下的辐射影响分析包含了运输路线周围居民和线上公众的剂量评价,根据美国相关研究以及国内监管与审评经验反馈,该部分人群所受剂量远低于运输工作人员以及停靠站、收费站等重点人员;同时该部分剂量评价的工作量相对较大,还涉及人口密度、车流量等参数,本次修订删除了该部分人员的评价,同时依据GB11806 和 IAEA SSR-6 给出了辐射防护隔离距离的分析示例,即简化了分析又利于实际监管。3)删除了运输工具牵引力、转弯半径和稳定性分析等不属于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的内容。(2)优化完善的需要。1)“运输方案”是《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的批准内容之一,但是原来导则运输方案章节中内容杂而不全,例如: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内容章节分散;缺少容器首次使用前的检查要求、启运前的准备、中途暂存和货包接收要求等。2)原导则中规定了“质量保证”章节,但是作为报告书的一个章节只要求说明质保大
4纲组织机构和职责以及相关程序文件清单,相关质量保证要求深入程度不够,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不利于核实质量保证运行的有效性、运输活动是否质量受控,本次修订参照运输容器设计批准、制造许可要求提交整个质量保证大纲和系列程序文件。(3)进一步提升报告质量的需要。报告新增编制人员专业要求;另外对于具体运输路线相同或者都进行包络性分析,可以用一个报告书;此外报告对于运输货包定期安全性能评价规定一个审批周期(5 年),这样有利于报告的升版更新和延续审查。3.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本次制定时遵循如下原则及技术路线:(1)本标准的制定遵循《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及其它标准的相关要求。(2)遵循我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文件关于放射性运输的行政许可和管理要求。(3)本标准制定相关条款与现已生效的其他相关标准之间保持一致。(4)具有普遍性和可操作性,易于推广使用。4.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 4.1 总体框架修订说明与原导则 HAD701/02 相比,本标准总体框架区别如下:(1)第 4 章总论增加“4.3 编制团队”,“4.7 特殊安排的运输” 由原 2.4调整。同时,原 1.3 节、1.4 节和 1.5 节分别顺延至 4.4 节、4.5 节和 4.6 节。(2)简化原导则第 2 章并调整至本标准第 5 章,将“2.2 运输工具”、“2.3货包装运前检查”和“2.4 特殊安排的运输”分别调整至第 6 章运输方案 6.3 节、6.8 节和 6.7 节。(3)优化原导则第 3 章运输方案并调整至本标准第 6 章,本标准增加的章节包括“6.2 运输量”、“6.3 运输工具及货包装载栓系”、“6.7 启运前准备”、“6.8启运前检查”、“6.9 中途暂存”、“6.10 货包接收”以及由原 5.4 节调整的“6.11
5安全保卫措施”。同时,将原导则 3.7 节“承运人资质说明”、第 6 章水路运输的相关情况、第 7 章航空运输的相关情况统一调整到本标准“6.1 运输方式及承运人”,原导则 3.4 节调整到本标准 7.3 节 。(4)原导则第 4 章调整为本标准第 7 章辐射防护,简化原导则第 4 章正常运输条件下的辐射影响分析并调整至本标准 7.5 节,同时增加“7.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7.2 剂量约束值”、“7.4 辐射防护用品及器具的配备”、“7.6 辐射监测”、“7.7 个人剂量管理”和“7.8 辐射防护培训”,“7.3 辐射防护措施”由原3.4 节调整。(5)简化原导则第 5 章事故分析并与应急响应内容统一调整为本标准“第8 章事故应急准备”。(6)简化原导则的“6 水路运输的相关情况”和“7 航空运输的相关情况”,并调整到本标准 6.1 节。(7)原导则“8 质量保证”相关内容调整为规范性附录 D。(8)原导则“9 结论和承诺”调整为本标准第 10 章。(9)增加资料性附录 A“栓系装置强度分析示例”。(10)增加资料性附录 B“运输过程中货包与人员隔离距离计算”。(11)原导则附录 1“放射性物品运输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调整为规范性附录 C。2 4.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与放射性物品运输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包括托运人、承运人、中转方和接收人的职责,以及托运人编制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的参考,具体内容包括总论、货包、运输方案、辐射防护、事故应急准备、结论和承诺以及质量保证共七个部分。3 4.3 规范性引用文件GB11806-2019《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该标准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发布,2019 年 4 月 1 日实施,同时旧版本废止。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放射性物
6品运输管理工作,制定该标准。本标准中的运输要求以及制定准则的依据来自GB11806。4 4.4 术语和定义标准制定中的术语和符号说明如下:(1)托运人、承运人、接收人、特殊安排、货包、运输指数、临界安全指数、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的定义均等同采用了 GB11806-2019 中的定义。(2)密封放射源的定义等同采用 GB4075-2009 中的定义。(3)栓系耳轴、锚固点、楔子、栓系组件和栓系系统的定义等同采用 IAEASSG-26 中的定义。5 4.5 总论(1)4.1 概述,删除原内容物相关信息,补充托运人对拟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合法性,以及针对路线分析的描述,明确新燃料、乏燃料、六氟化铀和特殊安排的运输应选择具体路线进行核与辐射安全分析,针对对此类运输活动,报告书名称可为“XX(地点)-XX(地点)新燃料(或乏燃料、UF6)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密封放射源的运输应结合所使用的运输容器选取代表性路线进行包络分析,针对对此类运输活动,报告书名称可为“XX 容器钴-60(或其他)放射源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两类报告书都应明确具体版本(例如Rev.1),以便于变更和延续申请。其中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中包含多种运输容器时,应详细说明对应货包情况及其运输指数等信息。《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和应急工作负责,对拟托运物品的合法性负责,并依法履行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依法取得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复后方可从事运输活动。托运人应当对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工作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和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2)增加 4.3 节“编制团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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