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2篇

时间:2022-11-18 20: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2篇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XXX县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逃废债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2篇,供大家参考。

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2篇

篇一: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XX 县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进一步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全县金融秩序,提高县农商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农商银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合机构不良贷款专项清收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坚持“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的总基调,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理念,坚定不移地优化城乡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和谐 XX 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清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 XX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XX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XX (县委副书记)

 成 员: 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县信访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金融办)、县各镇、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县农商银行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金融办),具体负责日常清收和协调工作。

 三、清收范围和清收重点 (一)清收范围:县农商银行存量及新增表内、表外不良贷款、正常贷款科目中隐含的不良贷款,以及具有风险特征的贷款。

 (二)清收重点:重点对顶冒名贷款、多户贷一户用贷款、赖债贷款、逃废和骗取县农商银行贷款的农户、非农户和企业实施严厉打击,依法清收。

 四、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集中清收,使全县的金融环境明显改善,农商行不良贷款的额度和比例实现“双降”,清收不良贷款 8,000 万元以上。

 五、工作时限 全县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自2019年5月20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六、责任分工及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县农商银行作为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据实统计上报全行账面不良贷款金额笔数等基础数据,做到报表准确、口径统一。如实提供躲债、赖债、逃废债人员的相关信息,建立详实的不良贷款清收台账。将不良贷款按借款人身份、贷款性质、贷款期限、风险程度等合理分类,为不良贷款清收提供决策依据。具体措施: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县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统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二是县农商银行要成立专业清收队伍,结合实际整合客户经理资源,确定专人负责与县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络,确保专项行动期间信息畅通,渠道流畅。(责任单位:县农商银行)

 (二)依法清收,提高力度。县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县农商银行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要与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特别是对一些造成恶劣影响和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要依法予以严惩,坚持快立案、快侦办,加大侦破力度。具体措施:一是要指定专人督办,加大走逃户、赖债户、恶意拖欠户的打击力度,其中涉及到黑恶势力的,要一查到底,深究到底,绝不姑息;二是有条件的单位要成立临时性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行动小组,专门负责县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加大配合,形成合力,产生实效。三是县扫黑除恶办公室要

 开通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举报路径,拓宽清收渠道;夯实措施,提高清收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责任单位:县信访办、县农商银行)

 (三)执纪监督,明确任务。深入排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员工在县农商银行欠款问题,针对每项问题做好记录,分析成因,提供措施。各镇政府要认领任务,明确目标,坚守责任,与辖内农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做好对接工作,确保任务内的每笔不良贷款有记录,跟踪清收有实效。具体措施:一是县纪委监委主要调查是否有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拖欠、骗取贷款的、使用多人顶冒名贷款不按期归还或其他职务犯罪情况,发现以上问题纪委监委要对借款人依法处理。二是各级镇政府要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小组,镇长为组长,抽调精干力量协助清收。清收进展情况按乡镇清收比例进行排名统计,按旬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不力,完成进度缓慢的乡镇,县政府领导小组进行约见谈话。(责任单位:县各镇政府、县农商银行)

 (四)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宣传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效果。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做到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农户,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具体措施:一是使用电视、传单、公示板、村屯广播等方式,公示逃废债人员名单。二是宣传好县委县政府的清收决心和农商

 银行的清收政策,深入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借款人尽快归还贷款。三是电视台定期通报清收进度,公开曝光失信人员名单。(责任单位:县各镇政府、县农商银行)

 七、工作要求 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真实清收、全面清收,建立不良贷款清收联动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县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员发动到位。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督办,为不良贷款清收专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各单位于本月末前上报全县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联系人。

 二是发挥部门优势,措施跟进到位。各单位要制定时间推进表,任务路线图,针对不同的清收主体拿出切实可行的清收措施,确保清收有成效,不良有压降,风险有化解。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巩固完善到位。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将适时督办。清收行动结束后,对在清收行动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清收行动中组织不利、效果不佳的单

 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于解决县域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清欠行动。

篇二: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处置 XX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 农村商业银行是 XX 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多年来,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截至 2020 年 11 月末,XX 农村商业银行共有营业网点 XX 个,在岗员工 XXX 人,各项贷款余额 XXX 亿元,贷款份额占全县金融机构的 42.43%,各项存款余额XXX亿元,存款份额占全县金融机构的33.12%。2014年改制以来,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多年来居县域金融机构首位,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经济建设,发挥了金融主力军作用。但受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目前农商行不良贷款占比高、余额大,金融风险隐患较为突出。

 为防范化解农商行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农村商业银行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指导意见》(X 政办〔2020〕3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防范化解农商行风险协调会会议有关精神,化解农商行不良贷款占比高、余额大、金融风险隐

 患较为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收处置农商行不良贷款专项行动,

 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等群体拖欠贷款进行彻底清收;对农商行涉诉类贷款给予重点帮助;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打造诚信 XX,树立国家公职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形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成立组织

 为帮助农商行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成立 XX 县清收处置农商行不良贷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

 三、清收范围

 全县农商行所有不良贷款,做到应收尽收,对以下贷款重点清收,集中处置:

 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自借及担保不良贷款。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村(社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以下简称“公职人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家属(以下统称“两代表一委员”)逾期拖欠农商行贷款和为他人担保逾期未还的贷款。

 四、工作措施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站在更加有效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的高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帮助XX 农商行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支持农商行更好的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

 第一阶段: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1 日

 明确重点,对国家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组集体等群体拖欠贷款进行全面排查催收,落实清收处置进度。

 1.对拖欠 XX 农商行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社区)、公职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群体,督促其限期还贷,公职人员不良记录未纳入征信的,县农商行及时补录征信系统。按照《监察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有能力不还、有欠贷事实拒不认账等恶意拖欠贷款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对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 年 4 月 31 日前,县农商行向借款(担保)单位和借款(担保)个人送达贷款催收通知书和担保贷款催收通知书,界定偿还责任,并取得催收回执。对收到催款通知书 10日内,配合处置或主动归还贷款的单位和个人,利率给予适当优惠,不执行加罚息。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借和担保贷款的偿还责任界定:借款人按催收通知书偿还贷款本息;目前暂无能

 力偿还的,要结清利息,制定书面分期还款计划。为他人担保贷款的担保人,应督促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对借款人逾期不能归还的,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XX 农商行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和村集体组织自借不良贷款金额 6381.13 万元,由审计局审计确认。其中主要集中于乡镇及村集体贷款,最早借款日期 1961 年,涉及政府部门调整、主要负责人调整等多种原因,迟迟未能归还到位。

 考虑到以上历史遗留不良贷款(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与乡镇和村组集体自借不良贷款)由原借款单位归还难度大,要确保 2021 年 4 月底清偿到位,可通过 XX 农商行向 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 10 年专项贷款方式予以置换,利率按现 LPR 基础利率减 100BP 执行(现 LPR 基础利率为4.65%,减 100BP 执行 3.65%)。对企业有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的,可将其资产处置变现纳入未来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上。具体金额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第二阶段: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

 强化执行,对 XX 农商行涉诉类贷款给予重点帮助。2021年 4 月 31 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对 XX 农商行涉诉类贷款进行处置,县农商行配合与司法机关对存量涉诉类贷款进行梳理,确定任务目标。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落实对以上梳理涉

 诉类贷款处置。一是对法律关系清晰的农商行涉诉类贷款案件,协调人民法院依法快速立案、审判、执行、结案,提高审结、执结率。二是对农商行已经胜诉而未执行的案件,协调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强制执行。

 三是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加强配合,加大惩处打击力度,灵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四是法院要加强与金融机构、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配合,将财产变现或实现债权作为突破口,丰富调查手段,实现涉诉案件快速执结。

 第三阶段: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

 严肃纪律,督促还贷。对有还款能力仍拖欠贷款(自借或担保)恶意不还的国家公职人员,由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合对其采取“三停五不”措施(即停岗、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三停”期间,其所得收入除保留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外,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扣划还贷。“停薪”时,经当事人同意后,财政部门核发工资的工作人员,由财政部门依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扣划工资人员名单按月扣划,转入农商行账户用于冲减其贷款本息;非财政部门核发工资的工作人员,由其工作单位依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扣划工资人员名单按月扣划,按月转入农商行账户用于冲减其贷款本息。对相关单位弄虚作假不

 予扣划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和拒不归还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对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四阶段:2021 年 6 月 15 日—2021 年 6 月 31 日

 总结验收、表彰奖励。2021年6月对清欠工作进行总结。县政府将对在清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清收工作中工作不力,清收效果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收处置不良贷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帮助支持。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次清收行为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对拖欠贷款、恶意逃废农商行债务的欠贷人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借助社会舆论力量督促借款人归还贷款。法院要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失信人员高消费活动及融资活动,形成震慑力。

 (三)做好配合督导。县政府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协同发力,通过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帮

 助县农商行做好清收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清收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XX 县清收处置农商行不良贷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XX 县清收处置农商行不良贷款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XX(县政协副主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XX(县法院院长)

 XX(县检察院院长)

 XX(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

 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XX(县公安局政委)

 XX(县人社局局长)

 XX(县财政局局长)

 XX(县住建局局长)

 XX(县审计局局长)

 XX(XX 集团董事长)

 XX(县人行行长)

 XX(县农商行董事长)

 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XX(XX 镇镇长)

 XX(XX 镇镇长)

 XX(XX 镇镇长)

 XX(XX 镇镇长)

 XX(XX 镇镇长)

 XX(XX 乡乡长)

 XX(XX 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金融办),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 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全县清收工作的统一调度,定期通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为清收处置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推动辖区清收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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