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5篇

时间:2022-11-19 12:05:06 来源:网友投稿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5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5篇

篇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 X 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函〔X〕15 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扎实开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全镇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精准严实的韧劲和定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办事效率,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对外招商引资“洼地”和项目建设“高地”,切实为加快“六镇”建设营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二、整治目标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理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业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干部为基层、群众和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打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六最”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创全镇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新格局。

 三、整治重点1.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镇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全力推动市上印发的《促进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X 发〔X〕9 号)、《X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X 发〔X〕10 号)、《X 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实行分类授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发〔X〕11 号)、《X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X 办发〔X〕45 号),以及县上出台的《X 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X 政发〔X〕63 号)、《X 县加强县级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办发〔X〕53 号)、《X 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X 办发〔X〕8 号)等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项目落地方面。重点整治当前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审批效率低、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责任部门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以及项目报建规费征收管理中落实政策不到位和乱收费等问题。着重通过对照项目落地建设各环节重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易操作、有实效、管长远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建立项目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全力确保项目落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3.企业运营方面。重点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力、欺行霸市、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认真对照“百人百企”包抓活动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及时研判分析经济形

 势、企业运行状况,帮扶企业把脉会诊,理顺发展思路,协调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发展活力,不断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注入动力。4.政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问题。自觉对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从严贯彻执行“最多跑一次”、“一枚印章管审批”等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大力度压减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综合施策打好解决重审批、轻服务组合拳,全力以优质政务服务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5.难点突破方面。重点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履约,以及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要求,围绕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细查深剖,精准发力、整改提升,着力汇聚社会各界亲商尊商、优商安商、聚商兴商的强大正能量。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自检自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聚焦整治内容,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本辖区本系统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设立问卷调查、组织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牌办理。(三)集中整治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及自检自查情况,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四)督导检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镇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五)总结巩固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整治,着力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推进组,由镇长熊彦成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远军、副镇长徐剑锋任副组长,镇国土所负责

 人李铮、市管所所长司新国、国税所所长赵继宏、地税所所长张锋、城建站干部张永兴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整治工作。(二)扎实推动整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作为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本村、本单位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全镇专项整治的指导推动。(三)从严督导问责。镇纪委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村、各相关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各村、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逐级负责、跟踪督效的要求,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全力推动本辖区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四)注重氛围营造。坚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注重发挥好“X”政府便民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大张旗鼓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毫不留情曝光一批反面典型,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篇二: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1 - XX 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总目标,以持续深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大项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审计力度,确保政令畅通、落地生效,助推全市整体投资环境满意度排在周口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一是结合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有关部门和单位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以及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揭示存在问题并注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

 二是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我市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

  - 2 - 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服务职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是结合民生项目审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跟踪审计,重点检查政策措施落实、资金分配管理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掌握政策推进落实和主要成效,推进工程项目加快实施。

 四是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关注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情况和执行效果;围绕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揭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尤其是问题背后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围绕承诺兑现,关注重引进轻服务,在守信践诺上“新官不理旧账”,以及漠视企业和群众诉求,只表态不落实,只承诺不跟踪等问题。

 (二)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力度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坚持以企业和项目为中心,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施行跟踪监督服务,加大对侵犯企业利益,破坏招商引资,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行为的审计监督,及时披露和查处破坏软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投资项目审计力度。重点关注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和绩效等情况,对进度滞后的项目,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程序性问题,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促进

  - 3 - 经济增长的要求,督促尽快完善;对正在报批项目,促进加快优化审批流程。

  (三)抓好审计整改 ,促进政策落地

  结合审计整改,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注重分析和挖掘审计揭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相关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的完善。持续跟踪检查、“回头看”,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政策落实落地。

  (四)深入调查研究,倾听基层和企业呼声

  通过走访相关单位和企业,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审计在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便企等环节的作用。结合审计业务,重点关注涉及企业的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单位行政效能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增加企业负担、侵占企业财产行为等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各科室中心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把优化营

  - 4 - 商环境作为推动改革、服务发展、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闫彦玉为组长,副局长郜华、张建康、韩卫华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刘廷斌担任,成员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资料收集、报送和督促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严格依法审计。按照审计业务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实施审计业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对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将严格依法依纪查处。

  - 5 -

  项城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16 发

  - 6 - (共印 10 份)

篇三: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1 -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行政审批质效,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委区政府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想 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以“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前十”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巩固现有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周期提升服务、全过程规范高效,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争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改革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对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事项清单,梳理办理要件清单,优化办事指南,统一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事流程等,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进“一件事”、“一业一证”等创新举措,结合全省

  - 2 - 5 个精品“一件事”和 8 个省定标准“一件事”等先进做法,创新改革思路,将更多审批事项多、办件频率高的行业纳入改革范围,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跨部门事项一次办结。

 2.提升项目审批服务质效。加强对重大项目跟踪,在城市建设、民生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拓展应用“拿地即开工”。聚焦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推广实施“零审批开工”,通过服务前置、监管前移、审批后置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开工等待时间。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在开发区试点实行项目集中转报制,汇总企业问题事项并统一扎口上报,落实专人跟进、全程代办,提供项目一站式服务。

 3.推动政策集成创新。研究借鉴先进理念,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更大力度探索政策举措,实施“登门问需”专项行动、“零审批开工”改革、5000 元以上工业项目联合会审、“一窗”全科式无障碍受理、设置倾听服务专席、“一照能办”专项行动、市场主体准入“一件事”等一批创新工作,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典型做法,争取省级、市级肯定推广。

 (二)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进一步放宽新兴行业在字号、行业特征方面的限制,丰富告知提示内容,提高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率。

  - 3 - 加强名称登记的后续管理,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积极探索“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提供“续证管家”服务。开发上线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在线核验系统,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

 2.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工作,通过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提供市场主体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企业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六合一”一体化集成服务,各环节一表申请、全程网办、即时办结,有关部门实时共享登记信息。进一步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积极探索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中的应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率。

 3.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1+N”证照注销联办,以营业执照注销为核心,相关准入类许可证并联审批、注销联办,构建系统集成的企业注销“一件事”。简化注销手续,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建立歇业备案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行申请办理歇业备案。

 (三)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

 持续推进“应进必进”。与

  - 4 - 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100%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对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升级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行政服务分中心、各镇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认真抓好政务服务在线申报、办理事项办件覆盖率,全面提高可网办的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数量,建立联络员机制,定期检查统计、监测通报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服务开通情况、监管数据报送情况,增设时间节点限制,解决数据延迟报送、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探索“大综窗”审批模式,打造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实行一窗综合收件、全链闭环服务。

 2、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实现“全市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满足企业群众异地服务需求。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通过人脸识别、大数据比对、信息库检索、远程踏勘、视频核验等信息手段,改变传统审批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提优帮办代办队伍,完善首席项目代理员制度,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高质高效的原则,提供涉企投资、生产、经营等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帮办、指导、协调服务。落实落细“就近办”“预约办”,做到所有板块所有项目全覆盖、代办全免费、服务全周期,坚持重抓体系、重抓质效、重抓

  - 5 - 机制、协同发力的总体思路,确保千万元以上项目“应代全代、一代到底”。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范围,制定统一开工条件,出具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实施简易审批。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遵循自愿原则先行办理项目桩基部分施工许可,保证项目快速落地。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将原先各部门的 65 个事项归为 7 个环节,同一个环节实现“一件事”办理。明确专人指导企业申报、为项目量身定制专属审批流程,推行项目清单、事项清单、问题清单“两专三单式”靶向服务,落实并联并行、模块化审批。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流程,实现供水、供电、供气、网络等“一次申请,集成服务,高效联动,限时办结”,同步完成通水、通电、通气、通网、通排水的竣工验收。

 (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开展交易规则清理工作,消除限制性条款,严防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标前发布制度,制订招投标负面清单。对招投标过程中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等问题加强监督管理,清除交易壁垒。降低企业费用负担,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依法执行价格扣除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利用交易平台向各方交易主

  - 6 - 体和出函机构通过保费分成等方式收取任何费用。及时公告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减少投标人的资金占用,提高投标人资金利用率。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依法执行价格扣除等措施。及时公告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提高投标人资金利用率。

 2.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投标保函应用,丰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和投标工具软件功能,免费提供电子保函接入服务。提高资源整合共享水平,以跨区域远程异地、数据资源共享、“标准化+智慧化”建设、CA 互认、网络数据安全为路径,深入推进跨区域、工作协同,提升交易效率。推动招投标数字化转型,探索数字见证系统,完善“不见面开标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

 3.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推广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控制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成本,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协调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制定监管任务计划,梳理抽查事项清单,抓住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议投诉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持续推进信用监管,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信用承诺机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专项检查,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法行为,规范交易市场秩序。

  - 7 - (五)打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1.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建立以企业群众办事服务评价为主、调查暗访评价为补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制度,通过评价器、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完善评价收集反馈整改全流程工作机制,差评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以“红黄旗制度”为主抓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零差评”专项行动,窗口人员严格履行“七个不发生”承诺,进一步严明工作要求,确保窗口服务“零差评”。畅通政企沟通渠道。12345在线平台对群众诉求交办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回访,每月形成督查通报,涉企政策及时更新,并做好解释对接、二次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窗口作用。创新创优服务特色,开发建设政民互动平台(随手拍),深化“一哨联办”工作机制。省工单设置专人专岗办理,通过系统督办、短信督办、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跟踪。

 2、强化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联审”信息发布制度,杜绝政治术语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网站检查通报中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加强网站栏目维护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统筹监管、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区长信箱”等栏目,确保正向引导主流舆论,保证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区长信

  - 8 - 箱”等政民互动栏目专人交办、跟踪催办,确保及时答复。建立常态巡查和检查机制,安排专人对网站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巡检,每月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提高自查、巡察效率和结果准确性,网站检测及巡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彻底有效解决。

 3、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开展“登门问需、上门送解、回门问效”系列专项行动,全覆盖走访 13 个乡镇(街道)、5 个区(园),就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重点项目、已签约未开工项目开展“问需”,了解项目建设过程需求、审批存在困难,帮助解决问题。根据企业、板块需求,分批分块下沉服务,宣传解读政策文件,定制专属服务方案,着力解决项目审批“卡脖子”问题,提供“一企一策”定制服务,打通项目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定期回访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回访督查,确保前期问需、送解工作取得成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任务、实化责任、统筹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科室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

  - 9 - 享,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建立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落实机制,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制定任务清单、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形成任务书、明确责任人,任务牵头科室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单位、责任科室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调配合,确保不折不扣如期完成。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精准推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充分宣传典型案例、工作成效,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政策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4、重视督促考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中,对各项考核指标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具体量化,形成考核细则,并通过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检查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篇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 篇

 前言: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良好发展和整体经济平稳运行。为您整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 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录: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执法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医疗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文化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锡林郭勒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多伦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安排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准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推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降本增效的产业环境,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推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针对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诉求,以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 10 个方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各项指标优化提升,切实打通利企便民各项政策落地,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职责,切实增强各部门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组织调动各方

 资源和力量。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起牵头和配合职责,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实做到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考核评价。细化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方法解决企业诉求,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建立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政策宣传解读的时效性,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地、见实效,让政策加快转化为经济福利、企业便利。

 (四)规范执法权限。各部门明确执法依据、职权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督促检查重点领域执法行为,严格监督政府各部门涉及企业的审批、核准事项,及时回看检查审批、核准案卷材料,防止权力滥用。

  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X 号),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下同)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的短板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实现持续创优全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审批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按照“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

 境,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严禁擅自指定、变相指定中介,强制性、垄断性中介等行为,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提供强制服务、收取高额费用的“红顶中介”。

 (二)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及随意摊派、故意刁难、漠视企业利益等行为。

 (三)规范监管执法。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禁止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简单“一刀切”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

 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综合执法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党办〔2019〕27 号)文件要求,结合综合执法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府城市定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切实増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扎实推进以首府责任、首府标准、首府效率、首府信用和首府担当

 为内容的“银川营商环境五大表率工程”。

 二、工作任务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2.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3.减少执法频次。在确保严格、精准执法的基础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整合执法力量,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注重指导、督促整改。

 4.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贴近群众,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5.坚持务实高效。聚焦执法实践需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力戒形式主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X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王志刚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刘

 华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承强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晋光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调研员 成

 员:何

 俨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范国庆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督考评科科长 杨燕子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办公室负责人 史晓芳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案件审管科负责人 柏

 洋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一大队队长 闫

 峰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二大队队长 刘森达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三大队队长 高

 义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玫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春芳

 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邵永胜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

 明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吕学智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

 案,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査问责机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査,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向企业和群众充分展示综合执法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关于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8〕17 号)、《关于印发衢州市打造中

 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0〕21 号)、《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20〕53 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变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打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营商环境,更好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小康决胜年、招商突破年、项目攻坚年、产业创新年提供强劲动力。

 二、工作机构 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毛方堃(党委书记)

 姜增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玙(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委员)

 吕

 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

 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镇长)

 徐

 伟(副镇长)

 成

 员:郑凌波、斯剑雄、周益如、陈琪、何璐璐、王明强、陈淋淋、徐晓瑶、徐杨东、姜孝法、芮世灵、朱天锦、徐磊、周来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审批服务,打造最优政务环境 1.全面深化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进办事大厅一窗无差别受理,持续提升“掌上办”“网上办”水平;加大项目审批流程的宣传力度、广度以及政策指导,不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 80 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 20 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

 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

 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

篇五: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XX 省营商环境创新 2022 年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总体水平为目标,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着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服务最便利的营商环境,力争我市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省持续争先进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持续优化企业开办“1545”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体现泰山高度、XX 速度的“1545”企业开办服务模式,新开办企业全

 流程(名称申报、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业务办理只经 1 个环节、自选 5 种方式、实现 4 零成本、获享 5 项服务;符合要求的,只需 1 小时办结。(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人行 XX 中心支行)

 2.提升银行开户效率,降低银行开户成本。6 月底前,探索企业账户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发送的企业开户预约信息、完成账户开立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企业账户账号。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较低的企业推行简易开户。推动商业银行免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费。鼓励商业银行对市场主体取消或降低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牵头部门:人行XX 中心支行)

 3.推行分类注销改革,探索推广代位注销模式。按照“能并联的并联,能即办的即办,能网上办的网上办,不能即办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手续和流程”的要求,对市场主体按照简易类、普通类、强制类、审慎类实行分类注销改革。对因市场主体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企业、相关企业分支机构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探索

 实行代位注销模式,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6 月底前,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XX 海关、人行 XX中心支行)

 4.探索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6 月底前,开展食品新业态许可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明确新业态范围,建立审管联动机制。9 月底前,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制定准入准营标准,为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或办理经营备案。(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5.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8 月底前,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实现集中统一办理。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

 6.推广电子证照联展联管联用。6 月底前,推进电子证照领用,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将市场主体的各类电子证照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涉企电子证照、电子

 印章“一照汇集”,联管联展联用。依托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实现营业执照和各类许可证线上申领、下载展示、验证使用。9月底前,推进所有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共享共用。(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7.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进入一个平台、办企业所有事”。6 月底前,制定出台标准化服务指南;8 月底前,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XX 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8.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6 月底前,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9 月底前,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在土地供应前负责完成对收储地块周边道路网内地块的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地块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9 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机制,按规定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2.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2 月底前,持续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功能,拓展我市系统数据资源覆盖面。优化提升工程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及时共享相关成果,主动告知企业建设与评估要求,不得要求企业重复评估。(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3.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根据项目类型,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10 月底前,建立策划生成项目库管理

 机制,对入库项目的排放、能耗、水资源、资金等要素由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统筹。(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4.完善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善地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储备土地的,将项目必需的水、电等市政公用管线接至地块红线边界,明确接入点位。研究出台将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文件,11 月底前,实现供应土地具备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能源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水气暖信专营单位)

 5.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在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基础上,9 月底前,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实现“一套图纸”多部门在线使用,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12 月底前,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四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审批管理系统监测分析,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9 月底前,编制公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现场勘查等特殊程序清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9 月底前,出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帮办服务规范。(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7.推进水电气暖信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动共享营业厅建设,由水电气暖信相关专营企业共同协商制定共享营业厅建设方案,统筹共享营业厅网点布局,推动设施、人力、数据等各类资源共享,实现多企业业务协作办理,提升企业为民服务效能,打造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模式。9 月底前,实现水电气暖信“一次办多事”。(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能源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办公室、水气暖信专营单位)

 8.优化环保事项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通过“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证

 办理效能,通过开展“线上办理”“跨省通办”,减轻企业负担。6 月底前,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到20 个工作日。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的企业,在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由技术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有序开展申请工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9.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探索审批与监管协同路径,6 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守信激励、失信制约,9 月底前,建立企业信用和审批、监管联动机制。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

 10.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建立基于工程风险程度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对重大风险源和危险源辨识。11 月底前,启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11 月底前,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根据省级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规程。(牵头部门: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大数据中心)

 12.简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文件。11 月底前,督促全市所有产业园区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年度监测报告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13.推进财产登记前“一件事”集成服务。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作为一件事,制定统一工作标准、规范,优化办理流程。10 月底前,推广高频事项办理场景,形成一张表单,印发零基础申报指南。(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获得电力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能源局)

 1.推广“物流式”办电服务。推广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的“物流式”办电模式,

 提供工程典型设计、造价咨询、比选服务。依托用电报装服务质量“好差评”体系,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

 2.提升重点项目接电效率。5 月底前,建立 13 条重点产业链包保服务机制,常态化走访省市重点项目,提前规划配套电网建设。9 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贯通,供电企业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等信息,提前启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一键报装”,免申请办电。充分考虑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统筹推进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

 3.压减接电环节。5 月底前,由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办理环节压减至 3 个环节,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时限压降 15%以上。(牵头部门:国网XX 供电公司)

 4.降低办电成本。对 2021 年 3 月 1 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与储备

 土地相关的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实行定额管理,6 月 1 日前,制定定额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国网 XX供电公司)

 5.深化政企协同办电。5 月底前,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码”等信息在供电领域的应用范围,落地 7 类、17项电力业务办理免提交证照证明措施,电子证照调用率不低于50%,打造“无证明”极简办电模式。(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

 6.打造“电水气暖”联合办理新模式。推动电力营业厅上线“电水气暖”联合报装服务,建设共享营业示范网点。拓展电水气暖联合服务场景,政务服务大厅将电力业务加快并入“电水气暖”报装联办事项,实行统一集中规范管理。5 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电水气暖”联办“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

 7.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实施高耗能配变不停电改造,8月底前,推广复杂不停电作业和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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