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加油规定8篇

时间:2022-08-23 11:3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公务卡加油规定8篇公务卡加油规定 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2013至2015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卡加油规定8篇,供大家参考。

公务卡加油规定8篇

篇一:公务卡加油规定

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 2013 至 2015 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通知  各乡(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县直各单位:

  现将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 2013至 2015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2012]37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县举报投诉电话:

 长沙县财政局 84 0 119 4 9;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84 09 0096    附件:《长沙市财政局关于 2013至 2015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一三年一月 四日 

 关于 201 3 至 201 5 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 燃油采购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各区县(市)

 财政局:

  我局经公开招标, 确定了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高塘岭加油站等 4 0家油站作为我市 2013至 20 15年燃油采购定点单位(附件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定点范围 1、 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公务车辆。

  2、 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空调机组、 锅炉、 柴油机组或其它机械设备燃油。 二、 定点期限 本次定点期限为 20 13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三、 定点流程 (一)

 开卡 1、 各单位填报的《长沙市公务用车专用卡开卡申请表》(见附件二)

 经业务处室和有关部门审核后, 连同及本单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监管局)

 办理公务车专用卡。

  2、 各单位需采购特种设备燃油的, 填报《长沙市特种设备专用卡开卡申请表》(见附件三), 经业务处室审核后, 到市政府采购监管局办理特种设备专用卡。

 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张特种设备专用卡。

 本卡专卡专用, 在核定的油站按规办理特种设备燃油采购。

  (二)

 充值 各单位凭定点加油缴款通知单按月 将用油款汇入长沙市财政局财政性资金专户。

 各单位应限定每月 充值额度, 超过限额的资金将自动结转下月 充入主卡。

 各单位用油资金限额需要调整时, 应填写《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

  限额调整审批单》(附件四), 报市政府采购监管局。

  (三)

 加油 1、 加油实行刷卡方式。

 ①公务用车加油需持卡人到定点油站出示公务用车专用卡, 经油站加油员核对车号后方可进行刷卡加油。

 加油完毕后, 持卡人须在 P O S票上签名, 并留存票据一联作为加油凭证。

 ②各单位按照便利原则在定点加油站中选取一家作为特种设备燃油定点服务单位, 双方签订合同并经市政府采购监管局备案后进行刷卡交易。

  2、 首次使用新卡必须对密码进行修改激活后方能使用, 专用卡密码修改在各定点加油站的 P O S机上操作完成。

 若遗忘密码, 需凭单位证明到市政府采购监管局进行密码重置。

  3、 公务用车专用卡刷卡加油一天不能超过两次, 单笔金额不得超过 7 00元, 否则系统会自动拒绝该笔交易, 强行使用将导致锁卡。

 锁卡后用卡单位需书面说明原因, 并凭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公务用车专用卡办理解锁。

  4 、 单位异地执行公务, 凭《长沙市政府公务用车异地(常)

 加油审核单》(附件五)、 异地加油发票、 对应的公务用车专用卡到市政府采购监管局核销,异地加油款由定点银行支付到报账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公务卡上, 不得领取现金。

 政府采购专管员公务卡经单位证明到市政府采购监管局备案。

  5、 新购或调动车辆, 各单位应在两个月 内办好上牌等相关手续, 及时申报公务车专用卡, 期间的的加油费用按异常加油办理。

  (四)

 结算 各定点油站每月 5日前应将上月 刷卡购油的 P O S票(有刷卡人签名的)

 汇总整理成册, 开据加油发票, 送市政府采购监管局; 经核对无误后, 由市政府采购监管局开出购油款凭据给单位列支 (加油站开出的原始发票存市政府采购监管局), 单位持凭据按正常程序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各单位不得再报销购燃油的发票。

  (五)

 对账 定点银行月 末凭交易清单与油站对帐, 如发现差错时, 定点加油站应填

  制差错报告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市政府采购监管局在下月 的购油款中冲补。

  (六)

 补卡 持卡人发现专用卡遗失或损坏, 应立即向市政府采购监管局申请挂失或换卡, 同时提交补办申请报告, 经单位领导批准盖章后, 到市政府采购监管局申请补办新的专用卡。

 补卡期间的加油费用按异常加油办理。

  四、 日常管理 (一)

 专用卡每个单位设一张主卡, 主卡为管理卡, 按车辆含特种设备相应配副卡, 副卡与车牌号相对应, 副卡上没有金额, 加油刷卡直接扣减主卡上的金额。

 公务车及特种设备专用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车辆用油和特种设备燃油的管理。

 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w w w .ch a n g sh a .g o v .cn )

 查询、 打印本单位的专用卡信息、 余额、 转账支出通知书附件、 对账单等资料。

  五、 监督管理 (一)

 市政府采购监管局负责对公务车加油、 特种设备燃油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 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

 各单位不得在定点油站以外的其它油站加油。

 各单位应当维护定点油站的合法权益, 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三)

 各单位、 各定点油站发现违约违规问题, 应及时向市政府采购监管局举报或投诉。

  (四)

 各单位不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或者在加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执纪部门处理, 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 违规行为 (一)

 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 被有效投诉;  (二)

 不执行对号加油, 不按实结算, 刷卡套取现金或购买物品;  (三)

 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不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

 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  

  (五)

 因油品质量或其他问题发生重大事故, 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六)

 违反法律、 法规的其它情形。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 由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法》 和《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定点合同》 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七、 对定点加油站实行动态管理。

 定点油站因违规被取消定点资格, 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且不得参与下一轮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定点采购的招标。

 其空缺名额按候选名单依次替补。

  八、 业务电话:

 8 8 666342        传真电话:

 8 8666352         监督电话:

 8 8666350 九、 各区、 县(市)

 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一、 2013- 2015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定点油站名单 附件二、 长沙市公务用车专用卡开卡申请表 附件三、 长沙市特种设备专用卡开卡申请表 附件四、 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限额调整审批单 附件五、 长沙市政府公务用车异地(常)

 加油审核单  长沙市财政局 二 O一二年十二月     日 抄送:

 省财政厅    各定点油站    建行建湘南路支行 

  附件一:

 2013-2015 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燃油采购定点油站名单 当日挂牌价 优惠金额 (元/升)

 汽油柴油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高塘岭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金星大道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望城城关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宁大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宁乡 桥头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环城加油站 序号 区县 加油站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1 望城区 0.150.15刘

 杰 13974854899 0731-88081632望城区高塘岭镇莲湖村(高乔大道西侧斑马湖旁)

 2 0.150.15邓科文 13786151307 0731-88381088望城区星城镇西塘村 3 0.050.05李建刚 13974910991 0731-88062072 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南路 839 号 4 宁乡县 0.150.15钟朝辉 13875894532 0731-87858356宁乡 县城郊乡 东沩社区东沩路 63 号 (宁乡 大道与向前路的交叉口)

 5 0.150.15谭

 毅 13787318415 宁乡 县历经铺乡 群星村 5 组金洲大道 6 0.050.05陈明伟 13875808087 0731-87870677宁乡 县一环北路 139 号石油公司东侧 7 浏阳市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新城加油站 0.150.15王石乔 15802558439 0731-83666683浏阳市关口办事处浏阳大道(关口医院旁)

 8 长沙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金泉加油站 0.050.05袁俊杰 13873157203 0731-8487492118874810029 长沙县经济开发区京珠东辅道 9 湖南和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星龙加油站 0.060.05黄耀武 0731-84099780长沙市天华中路与北斗路交界处的东北角(星沙汽车站旁)

 1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南湖加油站 0.050.05王澜迪 13873101313 0731-82190962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西路王府花园后门 68 号 11 湖南和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五里牌加油站 0.060.05康敏 13873165220 0731-89713965长沙市东二环二段 69 号(远大路立交桥西北角)

  12

 长沙市城区内 长沙金石润滑油贸易有限公司金诚加油站 0.030.02任年生 15084738795 0731-8222730113508478780 0731-84615166长沙市芙蓉区隆平路 158 号 (大汉建材城对面)

 13 长沙市芙蓉区东盛加油站 0.030.03黄文洁 长沙市远大一路 1498 号(汽车东站正对面)

 14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人民东路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芙蓉南路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长沙大道站 0.150.15谢维杰 13975863523 0731-88579105长沙市芙蓉区人民路与万家丽交汇处(旺旺医院对面)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474 号(省移动公司旁)

 15 0.050.05邓林 13974840707 0731-8521106516 0.050.05王锦华 13548582726 0731-85071959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487 号 17 湖南和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时代阳光大道加油站 0.060.05黄俊 15211053615 0731-89720246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万芙路与芙蓉南路的中间段, 东风裕隆 4S 店以东)

 18 湖南和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谊加油站 0.060.05刘小礼 15974237129 0731-89711727长沙市雀园路, 毗邻中意一路(长沙市方向感6S 街区内, 广汽传祺 4S 店正对面)

 19 湖南威泰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韶东加油站 0.050.03唐

 成 13974913768 0731-85682998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 47 号 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红星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雨花大道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芙蓉中路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车站南路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高桥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正园加油站 0.050.05刘红梅 13874971580 0731-85582733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 276 号 21 0.050.05何锦山 13787024636 0731-85953568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 556 号 22 0.050.05朱

 芳 15974251297 0731-85526325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 239 号 23 0.050.05文慧兰 13787217756 0731-84154798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 88 号 24 0.050.05黄

 星 13787011728 0731-84782870长沙市东二环线 925 号一段杨家山立交桥北(荷花园大厦对面)

 25 0.150.15陈

 沙 15084945600 0731-85061109长沙市树木岭劳动东路 32 号 26 长沙金石润滑油贸易有限公司金石加油站 0.030.02韩

 静 13667303538 0731-85061085长沙市劳动东路 166 号

  27 湖南和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兴政加油站 0.060.05周开日 13667321525 0731-85867189长沙市曙光中路 408 号 (湖南谊民大厦正对面)

 28 湖南和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雅园加油站 0.060.05周

 明 13618486561 0731-88277926长沙市万家丽路南段(天际岭隧道以北, 斯柯达 4S 店以南, 板塘小区前)

 29 湖南和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金川加油站 0.060.05代

 展 13574858365 0731-85456827长沙市车站南路 259 号 (树木岭铁路货场对面)

 30 湖南和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意路加油站 0.060.05李伟龙 15874921989 0731-85634622长沙市中意一路 1000 号 (长沙市设备交易中心西北面)

 3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杜鹃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金星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销售分公司西城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三里垅加油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潇湘大道站 0.150.15周

 谋 15074982469 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西路 834 号 32 0.050.05陈连文 13469461761 0731-88630492长沙市岳麓大道 310 号(长沙市政府旁)

 33 0.050.05李佳良 13755089162 0731-88819358长沙市岳麓区玉兰路 57 号 34 0.050.05肖建新 13874872969 0731-88112255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西客站北约 200 米)

 35 0.050.05张敬军 13637407011 0731-88672995长沙市潇湘大道靳江村(河西湘江风光带中南大学新校门往北约 300 米)

 36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加油站 0.030.02张文树 13908475037 0731-88808722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 12 号 37 长沙佰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顺丰加油站 0.050.05罗丽枝 18684688536 0731-88646666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 376 号(万家丽路过浏阳河桥往北 200 米朝阳村)

 38 长沙四方加油城有限责任公司 0.030.02付水保 13107483499 0731-8422614515200940167 0731-89918123长沙市开...

篇二:公务卡加油规定

于做好 2012、 2013 年度公务车辆 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工作的通知 沪财库〔 2011〕 76 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 各区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中办发〔 2011〕 13 号)

 要求,做好 2012、 2013 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定点管理实施范围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 2012 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 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的通知》( 沪财库〔 2011〕 49 号)

 规定,公务车辆的加油、 维修将实行定点采购, 并纳入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

 电子集市。

 各市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

 金为公务车辆加油、 维修的, 除以下情形的外, 应按本通知规定实行定点管理。

 ( 一)

 在外省市需要就地加油、 维修的;

 ( 二)

 摩托车发生维修的;

 ( 三)

 全部由保险公司 负责理赔维修的;

 ( 四)

 新购车辆保修期内在汽车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的免费维护保养。

 根据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一期推广应用操作方案〉的通知》 ( 沪纪 〔 2010〕105 号)

 规定, 本市各区县预算单位政府集市采购项目 已纳入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管理, 区县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为公务车辆加油、 维修的, 各区县财政部门应按本通知规定督促预算单位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二、 定点采购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现确定了 2012、 2013 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

 ( 一)

 定点加油 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 确定了 三家定点加油供应商, 供应商名 单、 定点有效期、 优惠幅度及方式具体如下:

 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销售上海分公司

 定点有效期: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优惠幅度:

 在实际零售挂牌价基础上折让 2.1%。

 优惠方式:

 按照实际消费金额的 97.9%进行扣款。

 如:

 加油金额 100 元, 实际只 需支付 97.9 元。

 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石油分公司 定点有效期: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到期通过考核后, 有效期延续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优惠幅度:

 在实际零售挂牌价基础上折让 1.5%。

 优惠方式:

 采用加油卡系统积分奖励方式。

 加油卡系统以实际消费金额的 1.5%计算积分, 并在 48 小时后自 动将积分存至加油 IC 卡主卡积分账户 。

 各单位可到网点查询积分情况并将积分分配到副卡。

 使用副卡积分加油前, 各单位还应将副卡积分圈存到副卡芯片, 并事先对加油站管理员 声明使用积分加油。

 积分加油不再重复计算积分。

 为便于管理, 建议各单位尽量将积分分配到同一张副卡内使用。

 加油积分是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优惠折让的一种方式, 仅能用于加油。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销售分公司

 定点有效期: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到期通过考核后, 有效期延续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优惠幅度:

 在实际零售挂牌价基础上折让 1.5%。

 优惠方式:

 按照实际消费金额的 98.5%进行扣款。

 如:

 加油

 金额 100 元, 实际只 需支付 98.5 元。

 ( 二)

 定点维修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 确定上海永达汽车浦东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 61 家供应商为特约维修定点供应商, 确定上海申晟名 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等 54 家供应商为综合维修定点供应商( 详见附件 1), 定点有效期从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13 年 12月 31 日 止。

 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的公务车辆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协议,在约定期限内继续有效, 约定期限届满后执行本通知规定。

 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供应商名 单、 承诺的优惠和服务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公布。

 本通知印发后, 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供应商名 单发生变化的, 以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公布的为准。

 三、 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 一)

 定点加油 各单位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自行选择一家或多家定点加油供应商并办理加油 IC 卡。

 各单位办理加油 IC 卡时, 应填写《上海市公务车辆定点加油业务联系表》 ( 见附件 2), 定点供应商将根据申请表发放加油 IC 卡, 并在其信息系统做出标识, 以便各单位享受价格优惠及相关服务。

 如单位已办有加油 IC 卡的, 也应填写《上海市公务车辆定点加油业务联系

 表》 提交给定点供应商, 以便享受价格优惠及相关服务。

 各单位要加强对加油 IC 卡使用的监督管理, 要做到一车一卡、 车卡对应, 不得使用加油 IC 卡为非公务车辆加油, 不得将加油 IC 卡内资金用于兑换现金或在定点加油供应商开设的便利店消费等其他非加油项目 , 不得向定点加油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不合理要求。

 ( 二)

 定点维修 各单位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自行选择定点维修供应商。

 各单位到定点维修供应商处送修公务车辆时, 应填写 《上海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业务联系表》 ( 见附件 3),定点供应商将据此提供优惠价格及相关服务。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的监督管理, 不得使用财政性资金为非公务车辆支付维修费用, 不得在定点维修供应商处购买与 车辆维修无关的商品或服务, 不得向定点维修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不合理要求。

 各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供应商应加强内部管理, 如有单位违法上述规定提出不合理要求的, 应予以拒绝, 否则市财政局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诚信档案作出记录。

 四、 费用结算方式和财政付款流程 各单位可以自 行与 定点供应商商定费用结算周 期。

 各市级预算单位应使用公务卡为加油 IC 卡充值、 结算维修费用。

 刷卡后,

 应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在公务卡到期还款日 前 15 个工作日 前向预算主管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 5 个工作日 内审核后, 向市财政局提出付款申请。

 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 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公务卡。

 各市级预算单位应注意公务卡的记账日 、 还款日 , 合理安排费用结算时间, 并在以上限定时间内及时提出付款申请。

 同时,各市级预算单位应根据市财政局年终关账日 期, 提前安排好公务卡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付款申请等相关工作。

 各区县预算单位也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车辆加油、 维修费用。

 各区县财政局应积极推进公务卡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工作,并参照市级财政付款流程,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付款流程。

 五、 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 负 责对各市级预算单位和定点供应商执行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区县财政局负责对本区县预算单位执行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各单位是本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 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 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及其运行经费的管理力度。各定点供应商如存在不按合同规定提供优惠和服务的行为, 或者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规定行为的, 各单位应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 市财政局将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 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

 1.《上海市 2012、 2013 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名 单》;

 2. 《上海市公务车辆定点加油业务联系表》;

 3. 《上海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业务联系表》。

 上海市财政局 二O 一一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

 附件 1:

  上海市 201 2、 2013 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名单

 一、 特约维修类 序号 供应商名 称 品牌 地址 电话 1 上海永达汽车浦东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奥迪 上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御 桥 路 1441 号 1 幢110-112 室 13564217311 2 上海东昌汽车嘉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奥迪 嘉定区安亭镇上海国际汽车城核心贸易区步行街 755 号 13601831915 3 上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宝马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2777 号 13916727068 4 上海东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丰田考斯特浦东新区浦建路 1289-1317 号 13611926116 5 上海锦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丰田考斯特上海市吴中路 88 号 28847989 6 上海东昌浦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本田 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 928 号 13661811985

 序号 供应商名 称 品牌 地址 电话 7 上海科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全顺 汶水路 269 号 13601633375 8 上海大众汽车逸仙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宝山区高逸路 67 号 13801624537 9 上海大众汽车庙行特约维修站有限公司上海大众 长江西路 1036 号 13002199701 10 上海旺仕玖汽车服务俱乐部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崇明县堡镇大通路 529 号 13601785596 11 上海奉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光明 社区南奉公路6001 号 138016909026 12 上海大众汽车奉贤特约维修站 上海大众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经济园区沪杭 2090 号13761343888 13 上海南空军械厂 上海大众 虹口 区场中路 445 号 18918128888 14 上海大众汽车同济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 150 号 13818035352 15 上海大众汽车静安特约维修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 1155 号 13764271152 16 上海大众汽车马陆特约维修站有限公司上海大众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宝安公路 3131 号 13918878398 17 上海协通众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 4188 号 13636638508 18 上海大众汽车金山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金山区新农镇亭枫公路 2468 号 15802164613

 序号 供应商名 称 品牌 地址 电话 19 上海泰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闵行区春申路 2439 号 13916132983 20 上海振新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 4288 号 13918497919 21 上海大众汽车东昌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浦东浦建路 1281-1285 号 13818348029 22 上海大众汽车南汇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浦东新区祝桥镇川南奉公路 5218 号 13817258593 23 上海长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毛家宅 1 号 13371813490 24 上海怡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3655 号 13301733030 25 上海百联沪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共和新路 3550 号 13611720867 26 上海冠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普陀区真北路 3045 号甲 13817968916 27 上海大众松江特约维修站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 498 号 15026712358 28 上海云峰松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 128 号 13681995366 29 上海大众汽车徐汇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徐虹中路 21 号 13801852043 30 上海大众汽车龙华特约维修站有限公司上海大众 徐汇区龙吴路 410 弄 8 号 13501717713 31 上海国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 99 号 13501953469

 序号 供应商名 称 品牌 地址 电话 32 上海瑞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 28 号 15900892378 33 上海协通崇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薇路 55 号 13918617993 34 上海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 1269 号 3-4 18939801999 35 上海九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 1269 号 1-2 18917150111 36 上海南空汽车修理厂 上海通用 上海市场中路 343 号 15000462276 37 上海万兴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 3055 号 13901640968 38 上海名 流汽车售后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 1171 号 13764382926 39 上海上强高级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沪太路 800 号 13701747149 40 上海协通锦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嘉定区澄浏中路 1900 号 13818303035 41 上海协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曹安公路 3908 号 13916397178 42 上海云峰金山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 3038 号 A 座15800771933 43 上海云峰流仕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 3038 号 A 座 15800771933 44 上海文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闵行区沪闵路 2890 号 13901650838、

 序号 供应商名 称 品牌 地址 电话 13816816630 45 上海文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3266 号 13918286424 46 上海东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浦东新区浦建路 1281-1285 号 13901667015 47 上海东昌汽车浦东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桥路 1478 号 13651763631 48 上海永达汽车南汇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 3113 号 13701808735 49 上海永达宝运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通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2777 号 13564472020 50 上海安吉名 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铜川路 1366 号 13671723855 51 上海冠松汽车普陀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3045 号 13817968916 52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吴中路 16 号 13641918299 53 上海华侨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410 弄 75 号...

篇三:公务卡加油规定

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 ), 结合工会工作实际, 全总制定了《 全总机关厉行节 约 反对浪费实施办法》 (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对全总经费管理、 国内差旅、 因公, 临时出国(境)、 公务接待、 公务用

 车、 会议活动、 办公用房、 资源节约以及宣传教育、 监督检查、 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这是全总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 是全总做好节约工作、 防止浪费行为的基本遵循, 对于推进全总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 程序化, 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 之风,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 全总各部门(以下简称全总机关)、 各直属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 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抓好《 条例》 、 《 实施办法》 的学习宣传贯彻, 使全总 机关、 各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 条例》 、 《 实施办法》 精神, 坚决执行《 条例》 、 《 实施 办法》 提 出的各项要求。

 办公厅、 组织部、 党组纪检组、 财务部、 经审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宣传教育, 引导机关广大党员、 干部增强节约意识, 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 努力在全 总机关、 各直属单位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各省(区、 市)总工会要结合各 自实际, 根据本级党委的要求, 参照《 实施办法》 研 究制定贯彻落实《 条例》 的具体措 施,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全总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 勤俭节约的优 良作风, 推进全总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建设节约型 机关 , 根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条例》 , 结合全 总机关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浪费, 是指全总机关、 各直属单 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或者 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 标准和要求, 不当使用公共 资金、 资产和资源, 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三条全总机关、 各直属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坚持从严从简, 勤俭办一切事业, 降低 公务活动成本; 坚持依法依规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 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 严格按程序办事; 坚持总量控制, 科 学设定相关标准, 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 加强厉行节约 绩效考评; 坚持实事求是, 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 取消 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坚持公开透明, 除 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 公务活动中的资金 、 资产、 资源使 用等情况应予公开, 接受各方面监督; 坚持改革创新, 建立 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四条全总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 指导检查全总 机关 、 各直属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 建立协调联 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全总组织部 、 党组纪检组、 宣传 教育部、 财务部 、 国际联络部、 经审办、 机关党委 、 资产监 督管理部 、 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认真履 行全总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 、 监督等 职责。

 第五条全总党组 、 书记处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组 、 书记处主要负责同志对 全总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 其他负责同志 根据工作分工 , 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六条全总机关按照《 工会法》 规定, 坚持工会经 费独立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工会经费预算 、 决算、 监督审 查机制。严格执行《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 各项收入 、 支 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 保证重点 、 量入 为出、 收支平衡、 真实合法 、 精细高效” 的原则, 细化预算 一59 —

  蛾策 ▲ 内容 , 基本支m执行定员定额标准 , 项 目支出坚持勤俭 高效、 科学合理。

 第八条经费支出遵循先有预算 、 后有支出的原 则, 严格执行预算, 严禁无预算、 超预算支出。严禁向下 摊派、 转嫁支出。严禁虚列支出、 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 金, 严禁设立“小金库”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 因公临 时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会 议 费 、 培训费 、 出书费等支 全总机关 、 各直属单位应当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 性。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 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 的, 必须严格履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

 第九条全总机关、 各直属单位应当逐步建立预算 绩效管理 体系 , 提高预算 编制 、 执 行的准确率 。建立预 算执行进度检查制度 , 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全总 财务部应 当严 格执行 国家的财政方 针政策 、 工会会计制度, 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严格 支出报销审核 , 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 超标准以及与相 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要准确核算运行经费 , 全面反 映行政成本。

 第十一条全总机关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除 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外的各项支出, 使用公务卡 结 算 。

 第十二条全 总机关设 备 、 物品 、 服务等购置 , 工程 维修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凡列入政 府采购 目录范围的货物和服务, 委托中直采购中心办 理。

 中直采购项 目之外的 自行采购项 目, 单项或批量达 到 50万元 以上的货物 和服务 、 60万 元 以上 的工程按 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奖牌、 奖状、 奖杯、

 证书等由全总集中采购中心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供货单 位进行集中采购。任何单位不得超标准采购, 不得超出

 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

 。

 第三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三条全总机关 、 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内 差旅审批制度, 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 , 科学安排和严 格控制外出的时间、 内容 、 路线、 频率、 人员数量, 禁止没 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 、 考察调研 , 禁止重复性 考察 , 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 到风景名胜 区举办会议 和活动。

 第十四条全总机关 、 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 中 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和全总机关差 旅费报销等相关规定 , 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 住宿、 就 餐, 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住宿、 就餐、 交通工具由接待单位协助安 一60 一 排 的, 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 、 餐 费 、 交通费。差旅人员 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 , 不得接 受礼金 、 礼品和土特产 品等 。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因公临时出国 (境)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 , 贯彻落实《 因公出国(境)管理 规定》 (总工发[2012}71号)、 《 关于工会外事工作有关问 题的规定》 (总工办发(2o13]29号)、 《 全总机关因公 国 (境)人员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工组字[2013]48号), 根据 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 实行m 国团组量化管理, 严格限制总量和规模 , 杜绝照顾性 、 无 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 考察性出访 , 注重工作实效 , 严 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进一 步加强对跨 地区 、 跨部 门团组的审核 审批 , 加 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 , 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 模 , 科学合理设置培训项 目和主题 , 择优选 派培训 对象 ,

 切实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六条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审核 审批 , 对出国经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 , 经费先行审核。

 杜绝违规使用资金 、 摊派转嫁出国费用的情况发生 。

 严格执行财政部 、 外交部《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 法》 文件的规定 , 研究制定全总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的有关规定 。

 第十七 条 出国团组应 当按 规定标 准安排交通 T

 具和食宿, 不得擅 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 不得擅 自

 绕道旅行, 不得擅 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出国期 间 , 不得与我 国驻外机构 和其他 中资机构 、

 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 不得用公款相互 宴请。

 第十八条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 加强 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 , 不得安排出境考察 , 不得组织无 实质内容的调研 、 会议、 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 、 支出、 使用、 核算等财 务制度 , 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 不得接受 礼金、 贵重礼品、 有价证券 、 支付凭证等。

 第四章公务接待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 全总机关国 内公务接待管理 办法》 , 加强对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全总机关 、 各直属单位应当建立公务接 待审批控制制度, 公务外出需要接待的, 派出单位应当 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 告知内容、 行程和人员。对无公 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 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一条全总机关、 各直属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全部纳入本级机

 关预算管理, 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 实行单独会计核算。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 房 , 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 不得在接待费中

 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 不得以举办会议、 培 训等名义列支、 转移、 隐匿接待费开支, 不得向下级单位 及其他单位、 企业 、 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不得假借公务接 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如实反映接待对象 、

 公务活动、 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 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

 第二十二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 、 车站 、 码 头组织迎送活动, 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 不得铺设迎 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全总 机关 、 各直属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 、 活动项 目和活动方 式, 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

 第二十三条全总机关外宾接待工作遵循服务外 交、 友好对等、 务实节俭的原则 , 提高工作的主动性 、 计 划性。各相关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 待活动, 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

 第二十四条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 改建、 扩建内 部接待场所 , 不得对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 装饰 、 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健全全总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全总机关食堂)服务经 营机制, 推行企业化管理, 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计算机 制, 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积极推进全总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

 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 用餐、 用 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

 第五章公务用车 第二十五条用车制度, 合理有效配置全总机关公务用车资源, 保障 公务出行, 降低行政成本 , 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改革公务用车配给方式, 取消全 总机关一般公务用车 , 保留办公厅机要通信 、 应急及按 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全总机关普通公务出行可由各 单位 自主选择, 实行社会化提供 , 遇有大型会议和活动 用车须由机关公开招标定点的汽车公司提供服务。取 消的一般公务用车交由中直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处 置。按规定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但不得以车改补贴 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第二十六条全总机关、 各直属单位按规定从严配 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超 编制 、 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 、 借 用 、 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不得接 坚持社会化、 市场化方向, 改革公务 ▲ 盖

 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配备专 车, 不得擅 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变相配备专车。

 第二十七条全总机关、 各直属单位按规定保留的 公务用车及专车须到中直采购中心定点单位进行车辆 保险、 维修、 加油等, 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按照规定年限 更新公务用车, 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 使用, 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 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第二十八条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加强对机 关专职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 杜绝公车私用, 领导干部 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 公务用车。

 第六章会议活动 第二十九条理实施办法》 , 加强会议管理, 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 和标准。全总机关 、 各直属单位召开会议实行分类管 理 、 分级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 会期和参会人员规 模。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

 第三十条全国性会议一般在北京 召开 , 会议召开 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 能在工会所属会议场所召 开的会议, 不到社会性会议场所召开。不得提高会议用 餐、 住宿标准, 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 用餐安排自

 助餐或者工作餐。

 会议期间, 不得安排宴请, 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 、 健 身活动, 不得发放礼品、 纪念品, 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 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 工作会 议一律不摆花草、 不制作背景板。

 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 超标 准开支的会议费用 , 一律不予报销 , 不准对下摊派会议经 费。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 严禁列支公务 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 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 严格控制培 训数量、 时间、 规模, 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全总举 办的以工会干部为对象的...

篇四:公务卡加油规定

一步规范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 公款参观学习和出国( 境)

 考察( 简称“三公” )

 的管理,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巩固我县治理“三公” 经费工作成果, 推进“三公” 经费管理的长期化、 规范化、 制度化, 确保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每年年初各部门、 各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三公” 经费详细预算, 并将预算报告报县廉洁自 律办公室审批, 年终实行监督检查。

 公务接待经费实行限额制。凡超出预算审批和限额的, 超额部分由县纪委、 县监察局全额收缴县财政作为扶贫帮困资金。

 第二条

 “三公” 经费开支实行公示制。

 每年年末各单位将该年度“三公” 经费开支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纳入财政预算的“三公” 经费单笔开支在 5000 元以上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二章

 公务车辆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备用于非营利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四条

 公务车辆配备 ( 一)

 严格实行定编管理。

 ( 二)

 公务车辆的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 市的相关规定。

 ( 三)

 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 转让或变卖。

 第五条

 公务车辆购置。

 各单位凡申请新购或报废更新公务车辆, 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

 使用不满 8 年或行驶里程未超过 40 万公里的, 不得申请更换新车。

 第六条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 一)

 各单位领导干部只准使用其任职单位的在编车辆,不准使用非任职单位的车辆。

 领导干部工作异动时, 不得 “车随人走” 。

 (二) 因机构改革, 单位合并或撤销时, 其所有车辆一律交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 处理。

 ( 三)

 公务车辆只 能使用于公务活动。

 ( 四)

 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定点保险。

 ( 五)

 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公务车辆维修管理。

 ( 六)

 任何单位不准长期借用、 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的车辆, 不准擅自 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赠予的车辆。

 第七条

 严禁公车私驾私用。

 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用单位的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 一律不准擅自 驾驶公车; 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 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 驾驶;一律不准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 探亲访友、 度假休闲、 接送亲友等非公务活动。

 第八条

 政法机关车辆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

 对违反公车管理的处理 ( 一)

 凡超编、 超标准配备的车辆一律由县公车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收缴, 交县财政局国资办处置。

 ( 二)

 领导干部擅自 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车辆擅自驾驶的, 或者无证驾车、 酒后驾车的, 一经发现, 视情节轻重, 由县纪委、 县监察局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行政记大过)或以上处分; 是市管干部的, 由县纪委、 县监察局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造成车辆丢失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除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外, 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

 公务接待管理

  第十条

 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 严禁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

 单位公务接待实行限额制, 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凡超过限额标准的, 超额部分由县纪委、 县监察局全额收缴县财政作为扶贫帮困资金, 超标严重

 的单位全县公开通报, 并给予相关人员 党内警告( 行政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

 单位日 常会议、 公务接待实行食堂就餐制,严禁发整包烟, 工作日 午餐一律禁止饮酒; 乡 镇和有独立院落的部门单位必须建有食堂, 鼓励相关单位整合资源联合办食堂; 不能回家就餐的县级领导干部、 乡 镇和部门干部除重要接待活动外应当在食堂就餐。

 第十三条

 县级会议或其他大型会议就餐及住宿地点实行公开招投标, 费用标准按中标价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十四条

 严禁县内上下级之间、 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请喝, 违反规定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党内警告( 行政记过)

 或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本县行政区域以外来客的接待、 重要外事和招商引 资及项目 签约等重大活动实行定点接待, 不能到单位负责人亲友经营的场所消费。

 消费实行现金支付, 并于开支后的一周之内报帐。

 第十六条

 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干部到乡 镇开展工作需要就餐的, 必须在乡 镇机关食堂, 同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 并按每桌不超过 150 元的标准开支; 县级领导干部、县直部门干部和乡 镇干部到村组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到村组就餐, 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村组就餐的, 要按实支付伙食费。乡 镇、 村组非午餐接待用酒只能用啤酒或本地产的粮食酒。

 第十七条

 接待中央、 省、 市来客按照县委、 县政府规定的接待标准执行。

 第四章

 公款参观学习和出国(境)

 考察管理 第十八条

 规范出国( 境)

 考察和外出参观学习活动

 ( 一)

 实行党员 干部出国( 境)

 考察和外出参观学习审批备案制。

 出国( 境)

 考察和外出参观学习必须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并严格按程序办理。

 执行党员 干部出国( 境)

 登记备案制。

 党员 干部因公出国( 境)

 必须按省、市、 县的有关文件规定, 到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履行备案手续。

 公款外出参观学习必须将团组和个人往返时间、 线路、学习考察内容和经费数额报县廉洁自 律办公室( 设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备案。

 ( 二)

 各单位一律不准借学习考察名 义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 三)

 单位和党员 干部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务目 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参观、 学习、 考察等活动。

 ( 四)

 各单位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

 第十九条

 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因公出国( 境)

 考察和外出参观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党员 干部因

 私出国( 境)

 和外出参观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 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

 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 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不按规定报批备案并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的, 全部费用由个人自 负。

 对前述活动的组织人员 视情节轻重给予党内警告( 行政记过)

 或以上处分, 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

 按规定审批备案的外出学习、 考察活动中擅自 安排旅游项目 的, 旅游项目 费用由个人承担, 并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公务用车管理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公务接待管理由县财政监督领导小组负责; 公款参观学习和出国( 境)

 考察管理由县廉洁自 律办公室负责; 县作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监督检查; 县纪委、 县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县委、 县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

 7657002 举报邮箱:

 yyxjwjbzx@163. com。

 )

 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县纪委、 县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 发布之日 起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省、 市、 县有关规定精神, 坚持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原则, 进一步规范我委公务接待、 公务考察、 公务用车(简称“三公” )

 管理, 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支出, 不断推进“三公” 经费管理规范化、 制度化和长效机制建设, 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根据《霍山县“三公” 经费网络平台管理有关规定(试行)

 》 (霍纪字[2013]21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委实际, 特制订本规定。

 一、 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坚持规范公务、 简化礼仪、 务实节俭、 杜绝浪费原则, 公务接待严格遵守:

 1、 严格执行接待申报、 登记、 审批制度。

 公务就餐接待前, 应到办公室如实申报, 经办公室主任、 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 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定点饭店就餐, 并严格实行对口接待, 严格控制陪同接待人员。

 招待结束后陪同人员要及时到办公室登记招待事由、 来客单位、 主要来宾、 参陪人员、 经办人、 实际餐费及酒水情况, 以便及时报批。

 中餐禁止饮酒。

 2、 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标准。

 公务用餐时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 餐费执行二类会议就餐标准, 每天不超过 90 元/人(不含早餐)

 ; 确需宴请的, 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不得超过一次, 宴请标准应低于 100 元/人, 接待酒水应当选用本地产品, 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 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

 3、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制度。

 公务接待费用在定点饭店签单、 挂帐时要注明发生时间、主要来宾、 事由以及陪同人员等。

 公务接待报销实行经办人、 证明人、 审核人“三人分离”审核制度, 并报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分别审批。

 对内容不全、 手续不齐的, 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4、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场所。

 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定点饭店就餐, 确需在其他饭店接待的, 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 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酒水自带。

 5、 严禁同城吃请和中餐饮酒。

 严格遵守机关效能建设“十条禁令” , 提高机关作风效能。

 二、 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考察管理规定 加强公务考察活动管理, 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财务报销制度,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 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公务考察严格遵守:

 1、 严格执行对口考察制。

 外出考察培训须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 没有正式文件、不是对口业务、 没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参观、 学习、 考察等活动的一律不予安排。

 严格限制参观考察学习人员。

 2、 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

 外出考察培训须逐级汇报, 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方可实施。

 公务考察一律实行网上申报, 未通过审批的不得出行。

 派驻干部要依据有关规定同时报主管部门同意, 方可外出。

 3、 一律不准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对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 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不按规定报批备案并借机安排旅游项目的, 其费用及后果由个人承担。

 干部职工因私出差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 一律不予报销。

 4、 严格控制次数、 人数、 天数。

 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3 天以上的外出考察, 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超过 2 次, 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超过 1 次; 组织外出考察活动尽量减少人数, 组团人数应控制在 30 人以内; 外出学习考察原则上控制在 5 天以内 (包括双休日)

 。

 5、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

 公务考察结束后, 应在 2 天内向单位主要领导销假。

 6、 严格执行党工团妇开展活动的有关规定, 从严控制活动数量。

 7、 严格执行公务考察费用报销制度。

 公务考察活动的所有支出票据须由经手人、 证明人签字, 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批, 并附上县纪委外出考察审批单。

 财务人员需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各种凭证填写的正确性、完整性等逐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 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严肃公务用车纪律, 节约公车开支,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

 1、 公务车辆配备、 使用、 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 市、 县相关规定。

 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2、 严格执行用车登记派用制。

 单位公车正常情况下一律在大院内有秩停放, 需要公务用车时, 须报经办公室登记备案, 由办公室本着先急后缓、 先近后远的原则统一安排调度。

 没有办公室的调派, 不得擅自出车。

 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 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并将同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 严格执行公车定点维修、 加油原则。

 公车维修、 加油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定点原则、公务卡或转帐结算, 没有主要领导同意, 非定点的修理、 加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 严格执行租车管理制度。

 对于单位公车不够用或有重要公务活动和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确需租赁车辆的, 由办公室报经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

 严禁其他人员随意租车或报销相关租车费用。

 5、 严禁公车私驾私用、 酒后驾车。

 一经发现, 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6、 加装了 CPS 定位系统的公车出县必须如实申报登记。

 四、 进一步严格规范会议管理规定 严格会议审批制度, 从严控制会议数量、 会期、 规模、 参会人数和会议费用等,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 厉行节约。

 1、 能通过文电、 网络或其他方式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 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

 对邀请上级领导出席的大型会议或活动, 要严格报批程序。

 2、 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 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 不得印制会议资料汇编, 不得赠送礼品、 纪念品, 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3、 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准无故迟到、 早退、 代会和缺席, 必须提前进入会场。

 4、 为严肃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不准交头接耳, 不准窃窃私语, 不准随意中途离场, 严禁大声喧哗、 随意走动等。

 5、 开会期间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

 6、 无紧急情况开会期间不准到会场喊人。

 7、 为节省会议时间, 会上发言要突出重点, 简明扼要。

 8、 为提高会议效果和质量, 办公室人员应事先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

 五、 进一步严格规范“三公” 经费管理公开公示规定 加大治奢力度, 严格落实“三公” 经费支出控制数, 严格推行“三公” 经费公开公示制度,强化监督。

 1、 单位公务用餐登记簿公示联在单位内部及时主动公开。

 2、 “三公” 经费预算及决算情况要在单位的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平台上及时主动公开。

 3、 公...

篇五:公务卡加油规定

S 03.160CCS A 12

  DB63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 XXXXX—2021

  公务用车管理审批流程(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21.7)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XXXXX—2021I目

 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总体原则............................................................................14.1 统一管理........................................................................14.2 定向保障........................................................................14.3 经济适用........................................................................14.4 节能环保........................................................................15 基本要求............................................................................25.1 使用要求........................................................................25.2 标识化管理......................................................................26 公务用车分类及使用范围..............................................................27 配备与更新..........................................................................27.1 配备............................................................................37.2 更新............................................................................37.3 申购............................................................................38 调拨................................................................................48.1 线下流程........................................................................48.2 线上流程........................................................................49 运营与维护..........................................................................59.1 定点加油........................................................................59.2 维修和保养......................................................................59.3 保险管理........................................................................510 上缴...............................................................................611 报废...............................................................................612 平台监管...........................................................................612.1 平台建设.......................................................................612.2 平台监督.......................................................................612.3 监督处理.......................................................................713 安全与应急.........................................................................713.1 工作保障.......................................................................7

 DB63/T XXXXX—2021II13.2 实施流程.......................................................................713.3 疫情防控.......................................................................8附录 A (资料性) 公务用车各类表单 ...................................................9

 DB63/T XXXXX—2021III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青海省改革发展研究院、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宁、王平喜、闫修锋、林万寿、秦永寿、金德君、慕义、杨占福、王天祥、王孔容、邓彩霞、李鸿雁、梅泽星。本文件由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实施。

 DB63/T XXXXX—20211公务用车管理审批流程1 范围本文件对青海省公务用车管理审批流程的总体原则、基本要求、配备与更新、调拨、运营与维护、上缴、报废、平台监管、安全与应急等进行了规定。本文件适用于省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审批,省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各市(州)级机关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A 802

 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公务用车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注: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 总体原则4.1 统一管理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4.2 定向保障公务用车需要在限定条件范围、权限等内使用,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4.3 经济适用公务用车要保证经济性、实用性,须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4.4 节能环保

 DB63/T XXXXX—20212公务用车的购置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小排量的经济型车辆,严格实施国家节能减排方案。5 基本要求5.1 使用要求5.1.1 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流程的规定合理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5.1.2 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平台集中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统筹调度、高效使用,鼓励通过社会化专业机构提高平台管理运行效率。5.1.3 应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5.1.4 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5.1.5 严禁公务用车出入商场、歌厅、洗浴等场所,一律不准到私人住宅楼及小区院内接送。5.1.6 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应使用车辆。5.1.7 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5.2 标识化管理5.2.1 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喷涂管理台账,登记存档。5.2.2 有行业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用车按规定喷涂带有监督电话的行业标识,无行业统一标识的应喷涂统一的公务用车标识。5.2.3 执法执勤用车按照有权限部门制定的统一标识图案执行。5.2.4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査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和应急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5.2.5 不喷涂统一标识的车辆应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纪委备案。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和应急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6 公务用车分类及使用范围公务用车按使用对象、使用范围的不同,分为:a) 机要通信用车: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b) 应急保障用车: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c) 执法执勤用车: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d)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e) 综合执法用车: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单位用于行政执法的车辆。除中央明确规定公、检、法、司等系统的执法执勤用车以外,其他按照编制管理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和宗旨职责批复中明确规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且在实际工作中已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f) 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主要包括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以及党政机关用于接待、下乡调研、行政执法等用途的车辆。7 配备与更新

 DB63/T XXXXX—202137.1 配备7.1.1 公务用车车型按照 GA 802 执行,配备按表 1 规定执行。7.1.2 配备新能源车辆的,价格不得超过 18 万元。7.1.3 因特殊情况,确实配备越野客车的,购置价格不得超过 60 万元。表1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车辆配置公务用车分类价格(万元)

 排气量(升)车型 说明机要通信用车 <12 ≤1.6 轿车、小型客车 -<18 ≤1.8 轿车、小型客车 -<25 ≤3.0 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应急保障用车<45 - 大型客车特殊情况下配置<12 ≤1.6 轿车或小型客车 -<18 ≤1.8 轿车或小型客车 如工作需要<25 ≤3.0 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执法执勤用车<45 - 大型客车特殊情况下配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注:所有公务用车配备应根据公务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7.2 更新7.2.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配备更新申请:a) 编制空缺的;b)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 8 年的;c)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不到 8 年,有重大安全隐患,经技术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维修成本接近或超过公务用车重置价值的;d)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应强制报废的;e) 因公务用车不能满足特殊工作需要,按程序报批后同意配备更新的。7.2.2 需要更新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7.3 申购7.3.1 公务用车申购按照图 1 规定的流程执行。7.3.2 按规定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资产入账,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完善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安装车载定位终端。7.3.3 申购资金管理应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7.3.4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申购专项资金备案、实施等事项。

 DB63/T XXXXX—20214图1 公务用车申购流程8 调拨8.1 线下流程8.1.1 申请。车辆调拨单位将调拨公务用车申请函报送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8.1.2 初审。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公车管理处核查车辆手续。8.1.3 申领。车辆调入单位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申领并填写《车辆调拨审批表》(见附录 A 表 A.1)一式五份,并提交:a) 调出车辆原值财务账页;b) 车辆信息(行驶执照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8.1.4 审批。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核查车辆手续,车辆手续齐全后填写《车辆调拨审批表》审批意见。8.2 线上流程8.2.1 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用车申请。8.2.2 管理员对用车事由进行审核。8.2.3 平台根据审核结果指派公车。8.2.4 根据用车需求,合理安排车辆及驾驶员,驾驶员领取派车单、车钥匙。8.2.5 驾驶员出车服务。车辆申购提交购车申请函、定编文件及相关说明材料提交购车申请函、定编文件、“三定方案”及现有车辆明细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核车辆申购条件及相关材料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提出拟办意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向申购单位反馈相应情况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编制下一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时限,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年度部门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拨付下达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采购完成后,申购单位携相关凭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车落户手续已在公车管理系统注册登记未公车管理系统注册登记车辆数超编 车辆数不超编通过审批未通过审批进行车辆处置

 DB63/T XXXXX—202158.2.6 出车任务结束后,用车人在派车单上签字。8.2.7 车辆回场,驾驶员交回派车单、车钥匙。9 运营与维护9.1 定点加油9.1.1 一般应在招标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加油站)处加油。9.1.2 供应商(加油站)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9.1.3 以公务卡结算方式结算加油费,并按财务管理规定报销。9.1.4 严格执行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加油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文件报价。9.1.5 加油按照图 2 规定的流程执行。图2 加油流程9.2 维修和保养9.2.1 公务用车维修原则上应在定点维修企业进行。9.2.2 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实行定点维修的,不得报销维修费用。9.2.3 维修企业应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9.2.4 在定点维修企业范围内确定不少于 2 家汽车维修企业,原则上每两年更换 1 次。9.2.5 应与定点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协议。9.2.6 维修流程如下:a) 填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申请单》(参见附录 A 表 A.2);b) 相关负责人审查核实定点维修企业对维修车辆的勘查情况、维修意见、预计维修金等并予以确认;c) 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申请单》加盖公章后送至定点维修企业。d) 维修完成后,相关负责人认真审核...

篇六:公务卡加油规定

者按:每个单位都要建立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制度。本人根据在亲身工作经历,整理了具体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制度模板,以期通过“填空式”撰写,供大家学习参考,减轻大家的工作负担。格式都按照公文标准排版好了,直接使用即可。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制度模板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节约开支,保证安全行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一)本单位的公务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配,车辆的使用应遵循“集中管理、分散协调”的原则安排。

 (二)办公室要严格按上级有关公务车辆管理的文件要求,认真加强公务车辆的检查监督工作,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公务车辆年审换证、缴交各种管理费等工作。

 (三)办公室建立公务车辆使用台账制度,及时准确地登记公务车辆行驶情况,包括车辆性能、行驶公里、油耗和维修费用等,并每月汇总报领导。

  (四)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辆必须由专职驾驶员负责保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把公务车辆擅自当作非公务之用,不得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擅自将车辆转借给外单位使用。否则,如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五)公务车辆在上班不出车期间和非工作时间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场。在外执行公务车辆,应停放在有专人管理的停车场内,车辆证件及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并将车辆锁好,做好防盗措施。

 (六)加强公务车辆加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制度,不得配备机动加油卡,严禁现金加油,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辆或其他车辆加油。

 (七)严格执行公务油卡定额管理。根据车辆类型与行车需要,制定每月用油定额标准。若因特殊情况出现定额不足等特殊现象,无法实现“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必须上报办公室,经领导审批后方可灵活处理,依照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报销。

 二、公务车辆行车安全措施 (一)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办公室每季度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学习。提高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搞好“三查一总结”(查安全观念、事故隐患、安全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教训)。

 (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

  《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机关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等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对违反《条例》《办法》和《规定》的驾驶员,追究其行政责任;若造成车辆事故损坏,应承担保险以外的相应责任。

 (三)驾驶员要加强对公务车辆的安全检查,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杜绝“带故障行车”。严禁在操纵机械工作不良或失效的情况下行驶。

 (四)文明驾驶、安全第一。驾驶员严格遵守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和驾驶作风;做到“各行其道,礼让三先”,严禁开“霸王”车、“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驾驶员疲劳、带病出车,特别是带病长途行驶。

 三、车辆维修的审批制度 (一)车辆维修实行先报批再维修原则,所有需要维修的车辆都必须确定维修项目和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以下简称“报修单”),按程序报批后方可维修。

 (二)实行车辆维修申报制度。车辆维修实行书面申请,车辆维修费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同意后可以送修,3000 元以上由局长同意后方可送修。

 (三)车辆维修费用审批权限,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原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指

  定维修厂统一维修。如有特殊情况或个别车辆确实需要到专业厂维修,必须经办公室鉴定并报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五)车辆维修时,驾驶员要把好质量监督关,按《报修单》所确定的维修项目维修,实行一单一票制度。提车时确认维修项目属实,价格合理,必须在修理单、验收单以及发票上签名,方可出厂。

 (六)修理厂必须按办公室审批的项目进行维修,如需要更改或增加维修项目,必须提前与办公室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维修,驾驶员不能在修理厂直接签单领物或擅自增加维修项目、换件等,否则维修费用自负。

 四、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每次出车执行任务都应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二)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平时要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安全、正点出车,不出车时要在办公室坚守岗位。

 (三)驾驶员要注意爱护车辆,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出车前、后检查工作,妥善保管随车的工具、器件,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车况良好。

 五、监督检查制度

  (一)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监督,对公务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费用和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加油地点、时间做好记录,并在单位内公开公示。

 (二)实行定期检查机制,对公务车辆使用和公务油卡使用情况按季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若有发现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可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或上级部门举报、投诉。

 XX 单位

  20XX 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 车牌号:

 起止时间:

 序号 日期 使用部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出车里程 用车事由及地点 用车人签名 驾驶员签名 备注

  附件 2 公务车辆管理台账年度报表 车牌号

  年度 填表人:

  财务审核:

 公务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绑定油卡

 驾驶员

  驾驶员证件

 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情况 车辆保险费用 保险类别 保险公司名称 保险费用 保险时效

  车辆养路费 金额

 时效

 车辆日常支出 月度统计 维修费 路桥、停车费 加油费 其他费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附件 3 公务车辆管理台账月度报表 车牌号

  月份 填表人:

  财务审核:

 公务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绑定油卡

  驾驶员

  驾驶员证件

  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情况 车辆日常支出 维修项目 维修起止时间

  维修厂家

  维修原因

  维修项目

  维修金额

  加油项目 加油次数

  加油厂家

  加油金额

  路桥、停车费 次数

  金额

  其他项目 费用名称

  费用详情

  费用金额

  其他支出 项目 金额 备注

 总计 本月金额

  年度金额

  附件 4 公务车辆维修申请单 申请人签字:

  日期

  车牌号

  车辆型号

  维修厂家

  维修原因

  申请维修、更换事项

  预计修复日期

  维修报价

  保险信息

  办公室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备注

  附件 5 公务用车加油情况登记表 车牌号:

  油卡编号:

 起止时间:

 序号 日期 油品 加油时里程数 单价(元)

 加油量(L)

 金额 结余 经手人签名 备注

篇七:公务卡加油规定

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的通知

 省级各委、 办、 厅、 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成本控制管理, 推动政府自身建设, 深化公务卡改革, 提高使用效率,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

  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的通知》( 财库〔2011〕 160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 269 号)

 等有关规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决定在省级预算单位范围内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 2007 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 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 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 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 , 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 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 一)

 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省级预算单位, 都应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

 ( 二)

 凡目 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 , 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 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 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三、 有关工作要求

  ( 一)

 制定具体细则。

 各部门应尽快制定本部门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的管理办法, 并于 2 011 年 1 2 月 3 1 日 前报省财政厅备案。

 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指导, 要求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重点明确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下的财务审批程摩和报销手续。

 各部门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 二)

 加强培训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公务卡管理政策培训, 使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同时要加强宣传, 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良好的主动用卡、 自觉用卡氛围。

 ( 三)

 加大改革力度。

 各部门要于 2 0 12 年底将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督促基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

 本通知自 2 0 1 2 年 1 月 1 日 起实施。

  附件:

 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

 二○一一年十二月 十四日

  附件:

  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薄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 常办公用品、 书报杂志等支出。

 0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05 水, 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

 0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 电报费、 传真费、 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0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 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 包括综合治理、 绿化、 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08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 购买机票支出等。

 0909 维修( 护)费 指单位日 常开支的固定资产 ( 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 宿舍、 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方面的费用。

 11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 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 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费用。

 14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 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 试验室用品, 专用服装, 消耗性体育用品, 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 广播电视台发射机的电力、 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特指公务用车燃料费( 指加油( 汽)

 费用)

 和维修费( 指小额维修和保养性维修费用)

 支出。

 各省级预算单位平时应在单位定点加油( 汽)

 站加油, 因公务外出到单位辖区( 昆明市区)

 外的, 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不得支用现金结算。

 16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如飞机、 船舶等的燃料费、 维修费、 保险费等。

篇八:公务卡加油规定

**大学**学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 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 结合本院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1、 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统一调派。

 出市用车需经主要领导同意, 并提前向办公室申报, 由办公室公务车管理人按照急事优先、 集中派车的原则调派车辆。

 2、 实行车辆定点存放制度。

 公务车无外出任务时和晚间一律停放在学院固定停车位, 不得在家属院停放。

 节假日 公务车辆需按学校规定封存, 车钥匙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 严禁公车用于公务以外的任何私人活动; 严禁利用职权借用公务车辆办私事; 严禁公务用车停放在会所、 豪华酒店、 娱乐场所、 旅游景点等非定点公务接待活动场所。

 4、 车辆维修及燃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实行公务车用车公里和油料消耗对比制度。

 5、 车辆应按照技术保养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维护保养。

 出现故障或需进行车辆保养时, 由办公室公务车管理人提出申请,大额维修费需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到指定汽修厂维修。

 6、 实行油卡加油。

 全院共用一张油卡, 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特殊情况无法用加油卡时, 尽量使用公务卡加油。

 2 二、 公务接待 1、 公务接待应做到热情周到、 务实节俭、 不失礼节、 避免浪费。

 办公室负责学院接待工作, 办理学院重要接待事务; 对涉及学科、 科研等业务性较强的接待事务, 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各系负责接待, 并在办公室备案。

 2、 制定接待方案。

 院级公务接待由院办制定接待方案, 经院负责领导批准后执行。

 其他公务接待由承办单位制定并报院办备案。

 接待计划应包括来访(会议) 时间、 人员 简介、 来访(会议)目 的、 接待准备, 迎送、 参观、 会见、 用餐、 住宿等安排、 经费预算等内容。

 3、 接待经费。

 经费支出要精打细算地拟定预算, 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奢侈浪费行为。

 严禁超标接待, 超出部分由组织接待人员 负责。

 4、 安排会议室、 会见。

 根据参加人员 多少或会议形式准备桌签、 纸、 笔等, 会议室除茶、 水外不安排其他饮料、 水果( 个人承担费用除外)。

 5、 宴请安排。

 按照上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

 陪餐人数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一般情况下一批客人只安排一次宴请。

 宴请应以安排在校内餐厅为主。

 坚持节俭原则, 做到够吃不浪费。

 特殊重要公务接待, 如宴请外国学者、 专家需要在校外宴请的, 由院办视具体情况报请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后酌情处理。

 6、 赠礼。

 应区分对象赠送学院书籍或其它宣传品, 一般不

 3 赠送纪念品, 如有特殊需要, 须经学院领导批准。

 院级接待的礼品由院办提供, 其它由接待部门自 行解决。

 7、 住宿。

 住宿费原则上由来宾自 理。

 因特殊原因, 需由我院负责住宿费用的, 按对方来函要求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校内宾馆, 外籍人员 的住宿按规定安排在涉外宾馆。

 三、 国内差旅与出国( 境)

 管理 1、 执行国内差旅审批制度, 出差人员 出差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禁无明确公务目 的的差旅活动, 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 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2、 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以及住宿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超出部分自 理。

 3、 严格执行我校因公出国( 境)

 审批程序。

 我院处级( 含处级)

 以下干部、 教职工等使用学校事业经费( 含科研经费)

 出访的组团和个人, 须经学院同意, 财务处出具经费证明, 国际交流处把关, 组织、 人事部门备案, 主管校领导批准, 主管外事校领导审核, 校长审批。

 4、 严格执行因公出访时限, 每次出访不得超过 3 个国家和地区( 含经停国家和地区, 不出机场除外), 原则上一次出访 1国不超过 5 天, 出访 2 国不超过 8 天, 出访 3 国不超过 10 天( 离抵中国国境当日 计入在外停留时间)。

 出访人员 不得擅自 增加出访国家或地区, 不得擅自 绕道旅行, 不得擅自 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4 5、 出访团组人员 构成须符合任务需要, 总人数不得超过 6人。

 不得携带配偶和子女随行。

 6、 在岗职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 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普通护照出国( 境)。

 7、 我院教职工因私出国( 境)

 自 费旅游、 探亲和处理其他个人事务, 须报人事部门批准,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由主管外事校领导审批。

 凡持因私普通护照出国( 境)

 者( 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外)

 费用一律自 理。

 四、 会议安排与公用物资管理 1、 提倡不开、 开短会以提高效率。

 尽可能使用“高校通”、手机短信群发、 电子邮件群发、 电子屏幕公告等形式安排和布置工作

 2、 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 庄重大方、 杜绝铺张浪费。从严控制庆祝会、 联欢会、 表彰会、 研讨会及各类庆典。

 一般不到校外召开工作会议、 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 不发与会无关的物品。

 3、 各系( 室)

 物资、 试验设备、 器材等指定专人采购、 保管和分发。

 实行造册登记, 明确财产、 物资存放的处所、 使用和变动情况

 4、 各系( 室)

 购买大宗贵重物资要事先列出购物清单, 提交分管院领导讨论, 待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实行采购。

 购买日 常公务用品由院办公室负责, 包括办公用品和接待

 5 会务用品, 购买时要做到货比三家, 保证所购商品质优价廉。

 5、 院办公室、 各实验室的耗材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同时办公用品实行常规用品标配的原则, 即每人配备常规用品。

 五、 水电及办公用品管理 1、 夏季办公室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 26 摄氏度, 冬季不低于20 摄氏度。

 人员 离开办公室较长时间须关闭空调。

 尽可能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2、 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 白天办公室尽量不开灯, 坚决杜绝关窗帘开灯, 离开时要及时关灯。

 公共卫生间和楼梯间应采用声、 光控开关。

 3、 严格管控电脑、 打印机、 复印机等电器的使用, 不用时要自 觉关机, 尽量减少待机时间, 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4、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 常维护管理, 及时维修或更换漏泄的供水管、 水龙头和卫生洁具, 防止跑冒滴漏, 用完随手关闭, 避免“长流水” 现象。

 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 增设使用大功率电器。

 5、 节约办公耗材, 充分发挥办公自 动化设备的作用, 继续实施无纸化办公。

 节约每一张纸, 印制材料如无特殊要求均要双面打印。

 6、 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

 尽可能选择电子邮件等网络通信方式, 使用电话应言简意赅, 缩短通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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