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合同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等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独家合同,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独家合同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等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双方合作的基础:风险共担,利益共用,共同发展。
3、双方合作的目标:长期合作,谋求产品的更大市场占有率。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区域内,授权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有权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发布。
3、代理区域内的分销、零售商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及反馈,须每月定期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告。
4、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及价格体系,不得在代理区域外或非价格体系内销售。
5、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价格体系,不得有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报告及打击。
6、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且任何往来款项需汇至甲方指定账号.没有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的款项,甲方则视为未收款。
7、乙方和甲方确定试销关系以后销售商的渠道由甲方转交给乙方负责后期的经销,在此期间甲方不得重设分销商,影响乙方的销售。
三、代理、经销数量、广告支持
1、代理商、经销商之销售数量要求:各经销商首次提货量在必须在_____台以上,乙方试销期为_____个月,试销期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_台。
2、如确定代理商需要搞活动的支持,乙方需把相关的资料传给甲方,经过甲方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广告或推广上的支持。
四、交货与订货
1、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
2、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本协议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应至少有一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并有能力进行简单维修及判定客户申诉、调换货物是否合理。甲方承诺由售出之日起______个月包换,______年内免费保修,所有保修服务按照保修单处理。
2、乙方在担当甲方产品代理时,有销售与甲方同一类型的产品需与甲方协商。
3、乙方确定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销售范围,。并能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价格体系,监督其他代理商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4、甲方在已确立独家代理商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
5、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妥善处理价格体系。
6、甲方保证乙方的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总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7、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期间返修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乙方月销售额低于______元,或由于乙方项目转变造成双方______个月未合作,协议自动失效,甲方将不再承担维修及其他任何费用。
六、违约及终止
1、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协议等措施,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利益及形象、破坏产权等行为,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予与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协议,需提前______个月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协议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解释权在______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以______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独家合同2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