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清运合同范本5篇土石方清运合同范本 土石方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和义务与责任,确保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石方清运合同范本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土石方清运合同范本
方运输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 》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 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和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运输施工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 内容:
1 1 、工程名称:清运土石方混合料。
2 2 、工程地点:装点
卸点
。
3 3 、车 型、车辆要求:暂定
前二后八、前四后八轮自卸车,待后增加。
4 4 、工程期限:自从 0 201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
日。
5 5 、运输距离及价格:
公里内,运输费每吨
元,按实际运距计算,四舍五进一,每超 1 1 公里每吨加
元。
6 6 、车辆台数:
二、甲方责任
1 1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车辆的进场手续,办理乙方施工的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进场后正常运输。
2 2 、凡由甲方安排的运输任务,途中因超载、环保、噪音等原因被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周边群众干扰、阻拦、被扣、被罚等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以至造成扣车、停运,甲方应赔偿乙方每辆车每天
元。
3 3 、甲方妥善安排好乙方车辆的进场、停放、人员的住宿,确保车辆正常施工,吃、住费用乙方自理。
4 4 、甲方必须保证 4 24 小时正常劳动,供料不及时,因料场和甲方
原因致使供料不足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按误工处理每天每辆车
元。如遇不可抵抗力( ( 包括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上级巡视、检查等) ) ,造成误工则双方互不赔偿。
三、乙方责任:
1 1 、按甲方的要求组织车辆按时进场,确保车辆完好,证件齐 全有效,有保险。
并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司机的配备。乙方将有关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到指挥部办理有关通告证,保证所有处理的合法性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酒后开车和疲劳开车。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负( (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和连带责任) ) 。乙方驾驶员、作业人员自行发生打架、斗殴、吵架事件,每人每架罚款
元。甲方派有关人员调解处理或公安处理。
2 2 、乙方全部的进场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无故停工、罢工。一切行动听从甲方安排、调度,因不能服从者对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如造成刑事案件,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 3 、乙方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及专线运营驾驶,如有违反,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 4 、乙方所有车辆进场必须参加保险,其保险费自负,运输工程中发生交通事情乙方自己负责。
5 5 、乙方保证本合同期内有 90 %以上车辆正常作业。不跳槽、不旷工,个别车辆出现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协商,尽力、尽快及时补充车辆。
6 6 、如有发现乙方车辆私自帮他人运输或跳槽,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每辆车赔偿
元。
7 7 、如乙方出现自卖运单或假单,每次处罚
元。
8 8 、合同不到期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 约,乙方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不得中途退出,如要退出,每辆车处罚
元。
9 9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发生的所属人员伤亡和车辆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
四、付款方式:
现金结算方式或通过银行存入银行卡,即双方以当班司机和现场甲、乙双方统计员签字的单据为准。在每日的上午
时
分前结算支付前一日的所有完成的工程量的钱款,结算率为 100% 。
五、违约责任
1 1 、以上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违约,按合同法违约条款中的条例处理。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必须由违约方全 部承担。
2 2 、纠纷解决:甲乙双方以诚相待,同心同德,共同协商。共同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3 3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的协议要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 望共同遵守。运输工程结束后或合同到期,双方无纠纷,运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篇二:土石方清运合同范本
开挖及外运协议甲方:
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长湴站土建项目 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州市永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广州市地铁六号线长湴站 工程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二、 工程承包范围:
长湴地铁站所有基坑土方开挖及外运(负责开挖、 装车, 负责用车外运工地外)。
三、 合同工期:
以广州地铁公司及甲方的进度要求为准。
四、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 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5. 1、 甲方驻工地代表权限 5. 1. 1 甲方驻工地代表由甲方任命, 如变更, 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驻工地代表。
5. 1. 2 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 通知, 由其本人签字后, 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 甲方驻工地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 并在 48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乙方对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乙方对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认为不合理, 可以在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做出决定。
但紧急情况下的指令, 乙方应立即执行。
5. 1. 3 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严格管理不服从甲方组织指挥的乙方现场施工人员, 直至限期要求有关人员离开施工现场。
5. 2、 乙方驻工地代表权限 5. 2. 1 乙方驻工地代表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和依据双方协议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在紧急情况下, 且无法与甲方或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的情
况下, 可采取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 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 并应限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其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 2. 2 乙方派 1-2 名以上从事土方三年工作管理人员驻工, 每月在岗时间不能少于 27 天, 缺勤按 1000 元/天· 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技术负责人非工作原因需要离开本协议工程施工现场超过 1 天时, 必须向甲方驻工地代表请假, 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 否则按缺勤处理。
5. 2. 3 乙方驻工地代表需换人时, 应先征得甲方同意。
否则, 甲方有权对应乙方每缺少或更换 1 名人员处罚人民币 5000 元。
更换后管理人员任继续履行前任应履行的协议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有关的承诺和责任。
六、 合同单价及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 单价 总价 备注说明 土方外运 28 元/立方米 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 1、 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 2、 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外运、 装车、 文明施工等费用 土方开挖 8 元/立方米 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 包括所有的柴油、 机械台班、 维修、 损耗 七、 付款方式:
7. 1、 按月结算, 每月按实际进度量的 90%支付 7. 3、 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程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余款 10% 八、 甲方责任:
8. 1、 按照合法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 余泥排放证等费用。
8. 2、 组织图纸会审, 组织监督落实班组工人进场安全教育。
8. 3、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负责工程控制轴线的放线、 测量标高工作。
8. 4、 向乙方提供基坑支护施工图纸一份 九、 乙方责任:
9. 1 根据施工需要上足工程所需劳动力和机具设备, 在特殊岗位作业的人员, 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书。
每次新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 2 天上报项目部资料组, 由资料组上报监理、 业主后, 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上岗作业。
9. 2 坚持文明施工, 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并承担
其费用。
按照甲方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作业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如违章作业、 违规蛮干, 保护好甲方设置的测量用点、 龙门吊、 大门立柱等成品, 损坏按要求进行赔偿; 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一律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罚款通知进行罚款。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对不按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地方行政规定和乙方施工过程泥浆外排造成的农田、 道路、 河流、 城市供水等环境污染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和责任。。
9. 3 为确保施工进度顺利完成, 乙方在开工前须交纳人民币 1 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该金额在待工程所有土方全部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一次返还。
9. 4 保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乙方所有务工人员遵纪守法、 不闹事; 工人出现闹事情况, 视情况严重性扣除工程总额的 1%。
施工过程中, 乙方作业人员出现的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责任及经济费用由乙方负责。
9. 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及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机械设备等。
9. 6 乙方不得以甲方(甲方项目部)
为合同(协议)
主体对外签订与本协议工程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 否则视乙方违约, 甲方将终止协议, 同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9. 7 乙方必须依法为本协议工程的乙方所有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 为从事高危作业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国家规定必须投保的其它保险。
9. 8 乙方必须为自已的作业班组(民工)
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组织工人进行学习有关安全、质量及特殊施工工艺要求等有关文件。
9. 9 乙方的运输车辆须是散体物料正规车辆, 禁止雇请非法营运“野鸡车”。
9. 10 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 乙方负责自已队伍的安全教育及生活就餐问题。
9. 11 乙方外运的过程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工地主要运输通道及装运过程土方外洒全由乙方负责), 保持场地内外道路文明卫生清洁。
所聘请的车辆禁止超速、 超载, 所有车辆的违法交通违规全部由乙方支付。
9. 12 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工序、 工作面安排及工期安排, 必要时的工期紧迫要求增设设备人员赶工,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13 乙方协调周边外围关系(如交警、 城管、 余泥排放所等)。
十、 安全文明施工 10. 1 进场的特种设备应有政府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颁发的 《使用登记证》、 《年检合格证》 或《检验合格报告》 才能使用; 土方运输车必须按有关单位办理准运证方可投入使用。
10. 2 现场每个出土点必须配置 2-5 名杂处理现场装车洒落的土方, 车辆外运土方必须配一名人员专职冲洗处出车辆。
施工期间因土方原因造成的各项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10. 3 本协议签定的施工工期内, 基坑的永久围蔽施工由甲方, 临时开挖的临边防护由乙方负责(包括临时树立钢筋围档、 新装更换安全网等)。
10. 4 土方开挖过程, 注意保护现场成品保护, 如支撑、 围檩等。
10. 5 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无智障, 进场应经县级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体检报告合格并交甲方项目部存档备查, 方可进场施工。
老、 弱、 病、残不得进场从事体力劳动, 违规造成财产损失、 伤害、 死亡的, 由乙方承担法律、纪律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与赔偿。
10. 6 在施工中, 遇有动力设备、 高压电线路、 地下管道、 压力容器、 易燃易爆品、 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 需要特殊防护时, 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甲方防护方案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 确保施工安全。
野蛮施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 7 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检查。
如甲方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有权强制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待隐患消除后再复工。
10. 8 在劳务合同期内,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由监理、 业主发出停工整改通知或罚款时, 甲方每次加罚乙方 1000 元; 发生由政府部门发出停工整改通知或罚款时, 甲方每次加罚乙方 3000 元; 发生由政府部门立案查处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扣罚乙方安全生产抵押金 1 万元人民币; 劳务工期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 扣罚乙方工程总额的 1%。
十一、 协议价款调整 11. 1 如因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 施工场地、 变更设计、 自然灾害,以及建设单位停工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费用, 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1. 2 本协议的项目不因施工方法的改变和变更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协议造价单价, 本协议签订后,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价款。
但当工程数量或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 且有业主批复的变更设计单时, 甲方按监理单位审核、 业主批复并经政府部门审计的本协议工程内所有的工程造价进行决算。
十二、 违约责任:
12. 1 甲方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2. 2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工期延后责任由甲方负责。
12. 3 乙方施工因方法所造成工程质量返正, 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工期不得顺延。
12. 4 乙方如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台增加机械及车辆等,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 5 本合同结算方式为乙方完成整个基坑开挖的标准, 如果中途乙方自生退场, 则甲方只结算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 85%。
12. 6 由于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施工设计图、 征地拆迁、 工程变更造成耽误工期的, 不算甲方违约, 也不算乙方违约, 甲乙双方应共同催促, 在经建设单位同意工期顺延的情况下, 工期顺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 7 乙方如工期安全、 进度、 环保、 文明施工等不能满足甲方、 业主或地方政府要求, 业主或地方政府向甲方发出黄牌警告, 所有罚款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作出追加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2. 8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的失误以及引起的各种纠纷(含经济纠纷), 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三、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仲裁委员会调解 本合同一式两份, 副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正副本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篇三:土石方清运合同范本
施工承包协议书 (土方挖运)甲 方:
乙 方:
2014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协议( 合同)书 为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 确保承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土方工程 二、 工程地点:
明理路与刘江西路交叉口 三、 工程工期和开工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甲方要求和满足使用 五、 工程量及计价: 本协议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和结算。
总土方工程量:
m3 综合单价 ¥1 6 元/ m3(大写:
壹拾陆圆/每立方); 综合单价包含除甲方义务以外的土方开挖、 运输、 卸土、 堆土、 临建和道路回填、 碾压密实、 道路铺设、 场地平整、 沟槽开挖、 桩间土挖运、 护坡配合、 修边(不含人工清边)、 截桩头并清运、 人工、 机械、 油料、 设备、 工器具、 质量、 安全措施、利润、 与合同土方施工有关的额外支出等从施工准备至交工验收合格及图纸明示和暗示的全部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综合单价还包含对施工现场内外砖渣施工道路的修建,加工场地的平整,临建场地的平整及回填、 碾压密实、 找坡、 沟槽开挖等; 综合单价还包含(六)
承包范围所示内容; 总工程量在协议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六、 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 运输、 卸土、 桩间土挖运、 护坡及修坡配合、截桩头并清运、 人工、 机械、 油料、 设备、 工器具、 质量、 安全措施、 利润、额外支出等, 以及其它符合甲方要求和满足使用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还包括配合甲方土方施工方案的分段开挖、 回填、 安全文明施工的场地平整、 边坡支护方案的挖坡和修坡、 施工道路的回填和平整、 化粪池的开挖和回填等。
负责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地和周边关系的协调与维护。
保证不参与甲方在该标段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安全、 质量、 进度有关的任何日常生产和正常施工涉及的分包队伍的确定及材料供应等活动。
负责甲方正常施工秩序的维护、 日常生产活动秩序的维护、 他人干扰的排除、 当地村两委和组长及村民和闲杂人员关系的协调、 隐含事情发生时的排除、 可能发生的额外支出等从施工准备至交房后除甲方义务以外对任何干扰甲方生活和施工活动行为的及时排除所发生的全部活动。
包括在河南大学校区内与甲方施工活动有关的所有干扰的排除。
还包括与当地村两委和村民关系的协调、 保证场外挖土至堆土场地间道路通行顺畅的关系协调、 土方堆放场地的关系协调、 土方回填时为保证土方顺利施工而进行的周边关系的协调、 现场降水等所有甲方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
七、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挖土位置和范围, 提供 2公里的堆土场地, 适时确定本合同土方工程的开工日期和分段工期。
2.为确保工程进度, 甲方在本合同工程中将确定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土方公司进行同时施工, 乙方应积极配合其他土方公司的施工, 甲方有权确定开工日期, 随时调整乙方的承包工程量。
3.向乙方提供临建回填场地的周边界限和碾压密实度及坡度; 4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负责办理计量签认, 对乙方未能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或客观上必然造成工期延后以及乙方未能达到进度和质量要求的, 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量并有权增加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5.适时对乙方解决干扰施工的事情进行建议和指导,决定的所有处理方式、方法和结果均由乙方负责、 承担;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 进度、 安全文明方面的问题和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和完善。
7 .发生有关干扰日常生产和施工的状况时及时通知乙方代表; 8.随时关注乙方处理干扰情况的进展; 9 .适时对乙方处理干扰情况进行建议和指导, 必要时决定处理方式、 方法和结果; 10.甲方对乙方借故拖延、 推迟处理干扰事情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 11.甲方有适时处理地下所有附属物(包括砂和土方)
的权利。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遵守本承包协议之规定,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 如期完成协议要求内容; 2.自主行使对所组织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安全和技术的教育及培训; 3. 对所承包的项目不论甲方是否签认, 都要对未完的工程量承担其维修责任和返工所需费用; 4 . 严格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 不准变更和修改, 确保工程质量; 5. 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施工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6. 按照甲方工期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和机械及时进场施工,保证随时增加人员和机械进行赶工,赶工费用自理; 7 . 自主行使对所组织人员的指挥和调动, 加强对所有参与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不触法、 不违法。
主动协调好与施工有关的周边及当地关系; 8.服从和执行甲方对解决干扰事情决定的处理方式、 方法和结果; 9 .乙方自行处理与其所用人员的工伤、 工资等劳动争议, 并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
10.乙方自行修建施工场地内外的砖渣施工道路, 施工完毕后根据甲方使用与否适时清理(位置由甲方现场指定, 砖渣铺宽 6m 、 铺厚 0.4 m )。
11.提供具备从事该合同工程能力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12.随时配合甲方迎接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 主管部门及政府其他部门的例行检查或抽查。
13.全面遵守本协议之约定,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 如期完成协议要求内容, 保证不参与围堵、 干预甲方的任何日常生产和正常施工的行为, 不参
与甲方分包工程的确定、 材料供应等活动; 14 .自主行使对所组织人员的指挥和调动, 加强对所有参与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不触法、 不违法。
主动协调好与施工有关的周边及当地关系; 15.服从和执行甲方对干扰事情决定的处理方式、 方法和结果; 16.即时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完善处理有关干扰甲方施工和日常生产的一切行为; 17 .乙方保证全天候随叫随到, 不得借故拖延、 推迟处理干扰事情; 18 . 乙方应根据施工和日 常生产需要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轮流在现场值班, 保证全天候为甲方处理现场应急情况, 如有紧急情况, 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理; 19 .确保对本标段施工过程中出现其他人员干预施工的行为负责。
20.乙方及任何人不得干涉甲方对现场地下所有附属物的处理。
2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施工需要的零星机械使用。
2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 根据现场施工和工期需要合理组织机械进行施工。
八、 安全责任:
乙方在整个本合同土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安全、 文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大、 小、 伤、 亡、 残等安全事故, 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九、 违约责任:
1.接甲方通知后两日内正式开工, 5 天内不能大面积开始挖土时,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 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甲方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和如期交工的,每延迟一
天罚款 7 00 0元, 罚款按天数累加计算。
经甲方催促后仍无有效改正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或按其损失额度扣减乙方工程款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或提请司法机关执行。
3.因双方原因导致不能按协议约定执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 .因不可抗力导致施工中断时, 工期顺延。
由于变更、 不可预见因素等与施工出现冲突时, 工期相应调整。
十、 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
1.分段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签认后计算支付。
2.每完成一万立方米支付一次进度款。
十一、 其他:
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完善, 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壹式三份,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持贰份, 乙方持壹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质量保修期满或违约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20 14年 月 日 20 14年 月 日
篇四:土石方清运合同范本
方运输承诺书 致: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我司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并充分了解本工程土石方运输施工要求,土石方运输包括且不限于:办理余泥排放证全部费用、余泥外运、弃土(含纳土费用)、购土填方(含购土费用)、泥浆外运、石方外运等。我司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施工目标,并充分了解本工程土石方运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我司承诺如下:
1、场内土石方运输:我司在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到本工程土石方场内运输距离、转运次数等因素可能造成项目实际情况变动,我司承诺无论工程实际情况如何变化,本工程土石方场内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挖、装、运、卸、堆平土石方、分层填埋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已在投标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按中标价格综合包干。(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另作调整,发包人原因除外。)
2、场外土石方弃置运输 2.1 我司承诺本项目的土石方弃置优先选择区国有消纳场,土石方的支付(含纳土费)以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凭证为依据,按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执行,运距按实按清单,最终以花都区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2 我司承诺本项目的土石方弃置如花都区国有消纳场无法承接本项目的土石方消纳;经发包人同意后,本项目的土石方弃置到合法的非国有消纳场,结算时必须提供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凭证;按余方弃置(区国有消纳场/区合法消纳场)弃置费用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执行,运距按实。否则,该项弃置费用为零,我司承诺自行消化,并在其它报价中已综合考虑,并放弃一切索偿的权力。最终以花都区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3 我司承诺本项目的土石方弃置无法采用花都区国有消纳场和合法的非国有消纳场,自行选择并运送至合法弃土点, 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应综合单价包干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挖土、运输、纳土费、税费、不可预见费、运距增加等一切费用,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另作调整;最终以花都区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3、场外土方外购运输 3.1 我司承诺本项目的土方外购优先选择区国有消纳场,土方的支付(含取
土费)以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凭证为依据,按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执行,运距按实,最终以花都区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3.2 我司承诺本项目的土方外购如花都区国有消纳场无法购买本项目的土方,经发包人同意后,本项目的取土选择合法的非国有消纳场取土,结算时必须提供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凭证;按外购土方(区国有消纳场/区合法消纳场)取土费用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执行,运距按实。否则,该项取土费用为零,我司承诺自行消化,并在其它报价中已综合考虑,并放弃一切索偿的权力。最终以花都区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3.3 我司承诺本项目的土方外购无法采用花都区国有消纳场和合法的非国有消纳场,自行选择合法取土点的,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应综合单价包干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挖土、运输、取土费、税费、不可预见费、运距增加等一切费用,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另作调整;最终以花都区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4、我司承诺现场土石方服从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土方转堆方案处置土方堆放及外运,发包人对本工程范围内多余土石方拥有优先处置权,本工程与其它工程间的土方的调配要服从发包人安排。若因发包人调配原因造成土石方外运的,按如下原则调整综合单价。
调整办法如下:
4.1 因发包人调配原因,套用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以区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4.2 如有区政府出具相关弃土平衡政策的,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土方转堆方案处置土方堆放及外运,弃土外运运距则按实结算,弃土费用按区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发包人对本工程范围内多余土方拥有优先处置权,本工程与其他工程间的土方调配要服从发包人安排。
我司承诺现场土石方服从发包人调配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土方转堆方案处置土方堆放及外运,若未服从调配,自愿承担处罚 10 万元人民币。
5、因土石方运输造成工期延误,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出具证明,3 天内整改并征得发包人批复同意,否则自愿承担处罚:每延迟一天处罚 2 万元人民币,造成工期严重滞后的追加处罚 10 万元人民币。
6、罚款以下列方式、顺序扣付:
①.现金保证金②.进度款③.履约担保 在扣付现金保证金后,我司承诺在一个月内按合同约定的保证金额补齐现金保证金,若未能实现承诺,发包人有权向出具履约保函银行提出索赔。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篇五:土石方清运合同范本
开挖外运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参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的有关内容本着平等互利、 互惠的原则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承包范围 、 承包方式 1.1、
工程名称:
1.2、
施工地点:
1.3、
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用地范围内的土方、垃圾进行外运、 清理。
整个场地土方工程量。
工作内容包括:
机械开挖、 车辆外运, 场地平整。
1.4、
承包方式:
包工、 包机械、 包运输。
第二条、 合同价款、 付款方式、
2.1、 承包单价:
以实际测量方量计算, 单价待运输卡办理后根据运输距离确定每立方单价。
土方总量约
万方。
总造价约
万元。
以现场实际测量, 双方确认的标高方格网计算工程量为准。
以上单价均为含税单价。
2.3、 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 进度完成量的 60%工程款给乙方。
主体工程完工后 15 天内经结算双方确认总价后付清余款。
本协议中所有工程款项由甲方以转帐形式直接汇到乙方帐户, 乙方提供运输发票给甲方, 不另加税点费用。
第三条、 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
工期为 30 天,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拖延, 每逾期一天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壹千元(小写:
1000)。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负责部分属甲方办理的土方外运、 运输卡等施工前的相关手续。
4.2、 甲方负责定位测量、 放线并提供现场水准基点, 土方标高测量, 双方对量方的确认。
4.3、 甲方负责勘探周围市政设施(如煤气管道、 电讯、 电缆、 电线、 水管、 下水道等), 并对乙方告知。
4.4、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期间的水、 电供应,
现场150m范围内提供电源与水源接驳点。
4.5、 甲方负责清理土方开挖范围内地上与地下的障碍物的破除, 障碍物的破除的方量由乙方负责外运。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配合甲方定位测量、 放线、 土方标高测量, 并对量方进行确认。
5.2、 乙方负责解决周边居民的干扰及其它影响施工的因素。
确保工地范围内所有的工作能顺利实施。
5.3、 协调好邻近居民与有关单位的工作, 协助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及运输卡手续, 提供办理土方外运手续所需的资料。
5.3、 乙方应严格按上述经甲方和监理方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阶段性时间进度、 质量控制计划进行施工。
5.4、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派施工员、 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 , 负责指挥现场施工, 做好安全防范、 文明施工、 控制好质量, 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保质保量完成。
5.5、 乙方必须配备一个保洁员, 严格控制进出场车辆的冲洗, 保证车辆进出场干净、 整洁, 若场外道路产生滴、 洒、 漏, 乙方应及时清理。
5.6、 乙方应服从甲方、 总包方现场人员的指挥, 并与其他施工班组密切配合。
5.7、 乙方不得转包施工。
否则, 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乙方赔偿因此造成
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未尽事项, 经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则提交仲裁机构或法律裁定。
6.2、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 乙双方各执二份。
6.3、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
至甲乙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完成后失效。
甲方 :
乙方 :
代表 (签字)
:
代表(签字)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