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4篇

时间:2022-08-30 19: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4篇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蜀相》一诗中表达作者对诸葛亮的崇敬与仰慕之情,也对自己未能实现复兴汉室,统一中国的天下大计深表痛惜。•《登岳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4篇,供大家参考。

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4篇

篇一: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ull; 《蜀相》 一诗中表达作者对诸葛亮的崇敬与仰慕之情, 也对自 己未能实现复兴汉室, 统一中国的天下大计深表痛惜。• 《登岳阳楼》 一诗, 作者面对浩淼的洞庭湖抒发的是忧时伤世的感情。•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杜甫的《阁夜》 ,这是他晚年客居夔州西阁时所写的。

 阁夜杜甫岁暮/阴阳/催/短景, 天涯/霜雪/霁/寒宵。五更/鼓角/声/悲壮, 三峡/星河/影/动摇。野哭/千家/闻/战伐, 夷歌/数处/起/渔樵。卧龙/跃马/终/黄土, 人事/音书/漫/寂寥。

 •“阁夜” , 即西阁之夜。• 这首七言律诗是诗人感时、 伤乱、忆旧、 思乡心情的真实写照。

 当时, 蜀中军阀连年混战, 吐蕃不断侵袭蜀地, 加之好友李白、 严武等人相继亡故, 所以杜甫深感寂寞悲哀。

 岁暮阴阳催短景, 天涯霜雪霁寒宵• 岁暮:

 指冬季。

 明写时序, 暗含自己已届暮年• 短景:

 指冬天日短。

 ---光阴苦短。• 催:

 这一动词, 逼真地写出衰年岁暮, 久客不归, 使人觉得光阴荏苒, 岁月 相催。• 天涯:

 指夔州, 又有沦落天涯、 万里飘泊之意。• 寒:

 心--寒•天--寒

 岁暮阴阳催短景, 天涯霜雪霁寒宵• 时令到了寒冬, 日子就越来越短;• 浪迹天涯, 在这霜雪初散的寒宵。•借诗人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叙写, 传达出垂老飘零的深沉悲慨。•写实景而寓深情, 为全诗奠定了一种沉痛基调。

 五更鼓角声 悲壮, 三峡星河影动摇• 五更时听到战鼓号角, 起伏悲壮; --听觉• 山峡倒映着银河星辰, 随波动摇。

 --视觉• 从侧面烘托出兵革未息、 时局动荡、 战争频仍的气氛。• 天上星河虽然壮观无比, 但映照于峡江时, 因湍急的江流, 而呈现出破碎、 摇曳不定的景象。• 这似乎与诗人风雨飘摇的人生、 时局的纷乱有些相似。• 雄浑伟丽之景--沉郁悲慨的心情。

 野哭千 家闻战伐, 夷歌数处起渔樵•野外千家哭声, 传来战争的讯息;• 数处渔人樵夫, 唱起夷族的歌谣。• 写“野哭” 而多至“千家” , 这是战乱造成的.“千家” 皆哭, 反映了人民的深重灾难; “夷歌” , 显示了地方风情。

 上下句形成对比, 有人忧有人愁。

 • 惨痛的哭声和凄凉的歌声交汇于诗人胸中, 使这位忧国忧民的仁者心情异常沉重。但自己现在是天涯羁旅、 衣食不给之客, 又怎么有能力去涤荡乾坤, 救民水火呢?

 卧龙跃马终黄土, 人事音书漫寂寥• 诸葛亮和公孙述, 一样终成黄土;• 人事变迁音书断绝, 我寂寞无聊。• 尾联写诗人在知交零落、 存者音信不通的情况下, 聊以公孙述、 诸葛亮终归“黄土” 自解, 一世之雄, 而今安在? 他们不都成了黄土中的枯骨吗!

 诗人用事之妙在于, 将眼前景、 古时事与心中情巧妙地合而为一。诗人极目远望夔州西郊的武侯庙和白帝庙, 而引起无限感慨。

 卧龙先生神机妙算一世英名, 跃马称帝的公孙述叱咤风云一代枭雄, 这些成就千秋功业的人最终都掩埋于黄土, 化为历史的尘埃, 今日你争我战的各路人马也终将淡出历史舞台, 表达了诗人对宇宙永恒和人生无常的悲哀, 也流露出诗人极为忧愤感伤的情绪。

 • 此诗向来被誉为杜律中的典范性作品。•诗人围绕题目, 从几个重要侧面抒写夜宿西阁的所见所闻所感, 从寒宵雪霁写到五更鼓角, 从天空星河写到江上洪波, 从山川形胜写到战乱人事, 从当前现实写到千年往迹。

 气象雄阔, 有上天下地、 俯仰古今之概。

  《阁夜》 的主旨:写诗人在夔州西阁中独对长夜之所见,所闻和所感,表达诗人忧国伤时的情怀. 《阁夜》 的写作特点:善用典故:\"星河影动\";\"卧龙跃马\".对比:以\"野哭\"的萧杀死气,对比\"夷歌\"的田野生气;以\"诸葛亮\"对\"公孙述\",一贤一愚,两相对举.修辞手法:对偶: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双关:三峡星河影动摇.拟人:岁暮阴阳催短景.

 结构图解叙事:哭→对比歌抒怀:卧龙跃马终黄土,人事音书漫寂寥。矛盾、苦闷阁夜写景:

 岁暮、 雪霁、 鼓角忧国伤时

篇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 页 共 22 页 2022 村委会村民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详细版)

 为切实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安办字〔2022〕15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监委会、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职数设置

 (一)村民委员会职数设置:本村民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 1 人、委员 3 人,组成人员中至少

  第 2 页 共 22 页 有一名妇女。

 (二)村监督委员会职数设置: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共设3 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 2 名,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人员。

 (三)村民代表人数设置: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的村民按照每 15 户推选一人,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不低于 30 人)。

 (四)村民小组长职数设置: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 1 名。

 (五)选举工作人员的确定。由村选委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发票人、登记人、公共代写人、维持秩序人员等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

 三、本届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采取一次性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四、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 1 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 1 人。

 五、严格落实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机制,严格执行《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对

  第 3 页 共 22 页 查实存在以下村“两委”人选条件负面清单情形的,一律不得提名为候选人,一律不得确认当选: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上一届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收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 5 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 3 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

  第 4 页 共 22 页 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村“两委”干部的情形或其他负面清单情形的。

 六、本村提名投票日定于 2021 年 1 月 9 日,投票选举日定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如需进行另行选举,时间定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选举设主会场,地点在 XXX 小学,提名投票日主会场在 1 月 9 日 7:30 时开始,1 月 9 日 13:00 时结束投票;投票选举日主会场在 1 月 16 日 7:30 时开始,1 月 16 日 13:00 时结束投票。各投票会场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公共代写处、投票处。各分会场的票箱在投票结束时,应当众密封,并由至少 3 名以上工作人员将票箱送到主会场逐一进行清点(如果哪一组或分会

  第 5 页 共 22 页 场投票无效的,哪一组或分会场就要立即进行重新投票),确认有效后由监票员、计票员等工作人员公开唱票、计票,作出记录,并由监票员签名确认。每个票箱必须有 3 名以上监票人负责监督。

 本次选举不设流动票箱。

 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计算村民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1 月16 日(本村的投票选举日)。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本村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已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 (三)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

  第 6 页 共 22 页 (四)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 12 月 27 日前(选举日二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相关村民。

 八、主会场设总监票员 1 名,投票会场设监票员 9 名、唱票员 9 名、计票员 9 名、公共代写员 9 名,秘密写票处监督员 9 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总监票员、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发票员、监督员及公共代写员。选举工作人员负责提名投票、投票选举和另行选举整个过程。

 九、我村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报名制度。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推荐或者自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在12 月 31 日前(选举日十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推荐或者自荐材料。农村基层党组织可以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并在 12 月 31 日前(选举日十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建议人选材料。上述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并作出换届选举承诺。接收和审核材料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第 7 页 共 22 页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区、街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帮助下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 2021 年 1 月 5 日前(选举日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和建议名单。

 村民应从已公布的报名名单中提名候选人和选举村委会成员,得票符合提名或当选要求但未报名的当场不得宣布成为正式候选人和当选。

 十、因特殊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该参选村民的意愿。参选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参选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 3 人,委托投票一次委托多次有效。办理委托投票如遇特殊情况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共同商议决定。

 需委托投票的参选村民,应当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内(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六日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办理委托投票的情况应在两日内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公告。办理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

 十一、本次选举实行女性委员专选,在选票中设置“女性委员”专选栏。

  第 8 页 共 22 页 十二、选票的认定和计票规则(各村遵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可对以下规则自行增减。如需对同名同姓参选村民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计票认定,应在本工作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提名投票时,选票的认定和计票规则:

 (一)“女性委员”专选栏中填写本村女性参选村民的计为有效票,否则,该专选栏中所填的男性参选村民名单不计得票; (二)在选举时,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部分作无效处理,不计算得票; (三)在选举时,如遇同名同姓,又没有注明队别或性别、年龄、住址等加以区别的,作无法辨认处理,不计算得票; (四)在选举时,如填写了同音字,而本村与此同音的仅得一名参选村民,该名参选村民计算得票; (五)在选举时,如只填写了名字,没有填写姓氏,而本村与此名字相同,又仅得一名参选村民的,该名参选村民计算得票; (六)在选举时,如果填写了群众公认的、可以辨别的繁体字或简化字的,计算得票;

  第 9 页 共 22 页 (七)在选举时,如果填写了群众公认的别名、绰号的,计算得票; (八)在选举时,只要在职务下的空格栏内填写了可以辨认的一个姓名的,计算得票;姓名以外所画的明显“标记性”符号,该选票作废; (九)当在一张选举票上,同一个人的姓名出现在两项以上的职务栏中,计票时,只计最高职务的一票。

 投票选举和另行选举时,选票的认定和计票规则:

 (一)计算得失票以符号栏内可以辨认的符号(“Ο”或“√”)来进行确定,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填写的部分无效; (二)符号栏以外所画的明显“标记性”符号,该选票作废; (三)所有出现在候选人之间、候选人与另选他人空格内所填写的参选村民姓名之间的边线上的骑线符号,不作为计算得失票的依据,作为无效符号处理;出现在符号栏空格其余边线上的骑线符号,作为计算得失票的依据; (四)所选的每项职务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另行选举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部分无效;

  第 10 页 共 22 页 (五)如果参选村民选择了另行选举票中某一候选人,同时又在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该候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打“Ο”或“√”,如能确认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且本村与其无同名同姓的,这一票是有效票,只作得一票计算。

 如遇本规定没有提及的其他特殊情况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

 十三、提名投票大会、投票选举大会和另行选举大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提名投票大会时,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经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产生。正式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提名有效并在区和镇(街)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帮助下进行资格审查后,应当在 2021 年 1 月 10 日前(选举日五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二)投票选举大会时,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本村其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即“两个过半”),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

  第 11 页 共 22 页 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所得票数符合当选要求但未经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得票情况,并在区和镇(街)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帮助下进行资格审查,于十日内公布选举结果。

 如只有部分职位当选或无一人达到“两个过半”,对出现的缺额应召开另行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委员职务的候选人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女性参选村民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三)另行选举大会时,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本村其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不少于三分之一赞成票,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所得票数符合当选要求但未经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得票情况,并在区和镇(街)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帮助下进行资格审查,于十日内公布选举结果。

 如只有部分职位当选或无人当选,对出现的缺额应继续召开另行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委员职务的候

  第 12 页 共 22 页 选人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女性参选村民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投票选举大会,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另行选举大会,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一赞成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马上对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一人同时当选两项以上职务的确定其担任最高一项职务,其余职务作缺额处理。缺额可由获得该项职务有当选资格的人递补。

 十四、候选人之间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当马上对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作为候选人。

 十五、选票的有关规定:

 选票由街统一印制,加盖本村选举委员会印章,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排序。

 在提名投票中,应在选票的姓名栏中填写参选村民姓名,每一村民填写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在投票选举和另行选举中,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或“√”,不同意的画“×”或不作任何符号;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的,可在姓名空格内另

  第 13 页 共 22 页 写其他参选村民,并在符号栏画“○”或“√”;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所选的每项职务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部分无效,书写模糊无法辨认或者不...

篇三: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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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日期:

 2014-12-20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以下简称 《选举办法》)

 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省办发(2014)

 40 号)

 的精神及市委、 市政府的安排部署, 我县将于 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 月依法全面开展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县委、 县政府同意, 现就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高度重视, 深刻认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推进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 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农村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城镇化进程加快、 流动人口增多, 农村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 农民群众多元化、 多层次需求不断增强, 村委会换届选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 新挑战。各乡 镇党委、 政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 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 深刻认识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把依法、 有序、 扎实、 高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发展基层民主, 建设法治平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扎实工作, 强力推进, 圆满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 统筹安排, 准确把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步骤和要求

 按照省、 市的统一要求和安排部署, 我县 318 个村的村委会要全部进行换届选举。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4 年 10 月 31 日之前)。

 在调查摸底、 掌握情况的基础上, 重点做好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 形成选举工作方案及预案、 做好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重点做好以下五个环节的工作:

  (一)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并确定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选举细则;

  (二)

 进行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

  (三)

 提名确定候选人或一次直选;

  (四)

 正式投票选举(包括另行选举)

 并公布选举结果;

  (五)

 在法律规定时间内, 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选举村民小组长、 村务公开监督机构,

 进行工作移交, 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 治安保卫、 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并确定村委会成员分工,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选举档案。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20 日)。

  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 并向上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县负责验收各乡 镇, 乡镇负责验收所属各村。

 在此基础上, 接受省、 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抽查和验收。

  三、 精心筹划, 扎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

 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

 县、 乡 镇都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

 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同级领导组组长, 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相关领导和人员任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成员。

  (二)

 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各乡镇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 全面掌握所属村委会的状况, 认真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对城郊村、 城中村、 资源富集村以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矛盾突出的村, 要实行分类指导。

 特别是对今年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展之前, 全县摸排出的重点难点村, 要一村一策, 制定具体工作预案, 重点关注指导。

  (三)

 搞好换届选举动员培训。

 各乡镇都要及时组织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动员会, 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要集中时间、 集中精力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三个不得, 即:凡是不掌握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 或者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县乡干部,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 一律不得解答村民的咨询、 不得接待村民的上访、 不得进村入户指导。

  (四)

 开展换届选举宣传教育。

 结合六五普法,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 特别是《村委会组织法》 和我省的《选举办法》,熟悉选举各个环节的规定和要求。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拟参选、竞选人员自觉遵守选举纪律,消除家族、 宗族、 派别等不良影响, 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

 搞好村级经济责任审计。

 要重视群众关切, 在全面完成对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基础上,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解疑释惑、 理顺情绪, 营造心平气顺的换届选举氛围。

  (六)

 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认真贯彻中办发〔2009〕 20 号文件精神和我省《选举办法》 第七条的规定, 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中宣传、 培训、 选举投票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 周密部署, 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

 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

 加强党的领导, 是搞好村委会换届的根本保证。

 乡镇、村党组织都要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掌握工作主导权, 切实增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和重点步骤、关键环节的驾驭能力。村委会换届工作要与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密切结合,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 后村委会的顺序进行。

  (二)

 切实实现好群众民主权利。

 这是搞好村委会换届的本质要求。

 要把换届选举的有

 关法律法规、 政策要求、 换届纪律、 时间安排、 工作步骤、 操作方法等, 原原本本地交代给群众, 以赢得群众的支持拥护和积极参与。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 村民代表肩负着神圣而特殊重要的职责, 为此, 必须加强对村民代表的思想教育和法制、 政策培训。

 村民代表会议在讨论决定换届选举重大事项的过程中, 要充分体现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依法依规, 遵从程序, 充分集中和体现民意。

  (三)

 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最前沿、 最关键的选举工作机构。其推选产生过程中, 乡 镇、 村两级党组织一定要严加把关。

 既要严格依法办事, 又要保证把公道正派、 群众公认、 能够担当、 经验丰富的人选进来。

 要积极引导群众, 依法推选村党组织书记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担负起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职责。

 村党组织书记拟竞选村委会主任的, 更要精心组织好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推选工作。

  (四)

 精心制定村级实施方案。

 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章程。在乡 镇换届选举领导机构的指导下,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拟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细则, 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

 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法治原则和村民意志, 既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又要切合本村实际, 既要有民意基础和可操作性, 又要有约束力和针对性。

 法律、 法规和政策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些重要规定和要求, 要在实施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

 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经过乡 镇选举领导机构审核把关, 严格履行报备程序。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安排, 要做到时间到天、 任务到人。

  (五)

 认真细致进行选民登记。

 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实际确定选民登记形式,按法定时间张榜公布、 确认选民名单、 发放选民证。

 未进行选民登记的, 当选无效。

 同时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对已经完成村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 可以探索按居民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对村委会名称虽已改为社区居委会或者加挂社区居委会牌子, 但尚未进行村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 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

 (六)

 严把候(竞)

 选人资格条件。

 要把三有三带 (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 能带来希望; 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 能带领发展; 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 能带出和谐)

 作为村委会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 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 积极引导党员和群众对照候(竞)

 选人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提名和投票选举。

 要建立和落实候(竞)

 选人联审制度, 即根据选举工作的需要, 对候(竞)

 选人在乡 镇初审的基础上, 由县纪委、 组织、 民政、 信访、 公安、 司法、 计生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按照省两办《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晋办发〔2014〕 40 号)

 精神, 具有下列十种情况的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即:

 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

 未满 3 年的; ②因嫖娼、 吸毒、 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 3 年的; ③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 3 年的;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 2 年的; ⑤信奉邪教、 搞迷信活动、 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 3 年的; ⑥利用宗教、 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 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 3 年的; ⑦换届期间直接或指使亲友(他人)

 利用各种方式贿赂选民、 选举工作人员, 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⑧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 以谣言、 非法大(小)

 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 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⑨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 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 3 年的; ⑩选举前未按规定签订杜绝贿选承诺书的等。

 乡(镇)

 要将这些要求写进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并指导好每一个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

 对十种情况人员有意参选的, 乡 镇党委要主动联系或约谈, 劝导他们主动退出选举。

  (七)

 积极优化班子结构。

 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 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

 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拓宽选人渠道, 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 复转军人、 现任村干部、 团组织负责人、 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 农村经纪人、 乡村医生教师中提名推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实施回归工程,鼓励土生土长、 素质好、 有见识、 有本事、 有业绩、 对家乡 有感情、 愿意回乡 服务的民营企业家、 企业管理人员、 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

 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工作在一年以上的,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 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支持和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积极自荐报名, 主动参与竞职, 通过法定程序选进村委会班子, 力争使全县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比例有所提高, 力争全县每一个乡镇有一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主干。

 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 定位产生制度, 努力确保每个村委会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

  (八)

 周密组织投票选举。

 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范印制选票, 采用村委会主任票专设一张, 副主任和委员票另设的形式, 杜绝一些人在选票上做文章操纵选举和贿选。

 严格规范投票现场组织工作, 严密组织投票选举, 全面实行秘密写票制度。

 严格规定委托投票条件, 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使用。

 探索推行候(竞)

 选人现场回避制度, 选举日候(竞)

 选人先集中投票, 再集体回避, 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

 严禁在填写选票处拍照, 要科学设置唱票、 计票区域, 防止任何人掌握选举人划写选票情况。

 投票结束后, 要统一在选举大会会场公开开封检票、 核对选票、 公开唱票和计票, 选举结果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封存选票。

  (九)

 探索创新选举模式。

 探索推行先定事、 后定人、 揭榜竞选和先晒业绩、 后绘蓝图、再选班子的做法。

 在乡 镇党委的指导下, 各村要科学制定今后三年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目标、任务, 组织候(竞)

 选人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承诺、 创业承诺、 辞职承诺等活动。

 规范竞职行为, 探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 在各个重要环节, 由参与竞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法定程序、 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通过创新选举模式, 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同时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 把那些对党委政府工作不支持、 主要精力不在村、 占着位子不干事的不同心、 不在岗、 不作为人员拒之门外, 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十)

 做好换届后续工作。

 新一届村委会经选举产生后, 要在 10 日内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 推选或者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小组长; 20 日内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推选或者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机构。

 在 10 日内, 还要做好村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

 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 由原村委会依法将印章、 办公场所、 办公设施和设备、集体财务、 账目、 固定资产、 工作档案、 债权债务(www. 69ls. com)

 及其它遗留问题等, 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

 一般情况下, 村级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对无故拖延移交的, 乡镇党委、 政府要给予批评教育, 督促并组织移交。

 经批评教育仍拒绝移交的, 要依法强制移交。对移交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 依法依纪处理。

  村委会交接完成后, 在乡 镇党委、 政府的指导下, 各村要及时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 村委会联席会议, 制定完善村委会议事规则, 建立健全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包括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 村务公开、 民主监督等, 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决策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明确村委会班子和村干部任期目标, 加强考核管理, 严格兑现奖惩, 激发他们

 的积极性、 创造性。

  五、 严肃纪律, 营造弊绝风清的换届选举环境

 严肃选风选纪。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篇四: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民 委 员 会 换 届 选 举 工 作

 简

 报

 第

 42

 期 山 西省第 八届 村民委员 会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 08年 12月 7日 

 小店区和万柏林区村委会换届选举 引入司法公证机制

 12月 2日, 太原市司法局出台了《太原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现场监督公证试行办法》, 决定在小店区和万柏林区的村委会选举中引入公证机制, 分别由城南公证处和城西公证处实施。

    具体公证内容包括:

 投票选举活动是否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 地点进行, 选票箱是否空箱、 公示后有无密封, 选票密封袋是否密封完好, 选票数目的清点是否准确, 选民是否凭选民证或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 有无秘密写票处, 投票是否按规定时间结

 束, 剩余选票的处理, 开箱清点选票、 验票、 唱票、 计票是否真实, 当选票数的计算是否正确, 选举结果是否及时公布, 唱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是否将全部选票整理、 记录、 签字, 并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封存等。

    公证机构一旦发现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 或者违反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选举细则, 或者阻挠公证人员依法对选举大会实施监督, 且经建议拒绝改正的, 将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同时, 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如果违反有关规定, 将视情节给予纪律惩戒、行政处罚, 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发挥公证监督职能, 有助于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秩序,有利于增强基层民主选举的公信力, 促进选举的公开、 公平、 公正。

        报:

 张宝顺、 王君、 申联彬、 任泽民、 杜玉林、 金道铭、 王雅安,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省委组织部, 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成员。

  发:

 各市、 县(市、 区)

 委书记, 各市组织部, 各市、 县(市、 区)民政局。

  签发:

 何耀光              责任编辑:

 张丽霞                  共印 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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