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政务公开网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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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政务公开网3篇蒙城县政务公开网 涡阳县精简项目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策落实八个专项集中推进行动的通知》(皖政办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蒙城县政务公开网3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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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蒙城县政务公开网

县精简项目 前置审批条件 集中推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策落实八个专项集中推进行动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4〕 129号)

 精神, 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 简政放权, 切实提高政府运行效能,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精简项目 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秘〔 2014〕 135 号),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按照建设服务政府和法制政府的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进一步简政放权,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放宽市场主体准入, 着力精简前置行政审批条件和事项, 有效降低创业成本, 激发市场活力, 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 总体目标

  取消没有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及规章依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 审批前置条件和涉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

 精简现有市级实施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 审批前置条件和涉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

 项。

 对保留事项推行清单制度, 清单之外无事项, 不得继续实施。

 三、 重点工作

  ( 一)

 全面实行“先照后证” 登记制度, 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1. 认真执行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的有关规定, 将工商登记的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监管内容, 对依法需要取得前置行政审批的经营项目 , 除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设立的涉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外, 在本级政府全面实行“先照后证” 基础上, 在全县全面实施“先照后证” 登记制度。

 2. 最大限度地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 , 降低准入条件, 建立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许可审批相分离, 审批与监管相适应的新型企业登记制度, 提高审批效率, 加强行业监管。

 3. 清理取消没有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设定依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对各类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提出保留、 取消初步意见, 由县精简项目 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集中审核确认, 并编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 报县政府批准后, 统一对外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 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 以上三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为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 县编办、 县发改委、 县物价局、 县法制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同配合)

 ( 二)

 开展企业投资项目 审批前置条件清理规范行动。

 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 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下放核准权限、 缩小核准范围。

 全面清理项目 审批、 核准、 备案和开工前相关前置条件的设置依据, 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前置审批条件。

 有序推进项目 审批、 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并行审核办法, 优化项目 审批流程, 清理互为前置的条件。

 由县发展改革委员 会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由县精简项目 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集中审核确认, 报县政府批准后, 统一对外公布。

 ( 该项工作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编办、 县物价局、 县法制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同配合)

 ( 三)

 开展涉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行动。

 1. 明确清理范围。

 全面清理需要以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检测、 鉴定、 测绘、 认证、 审计报告、 工程造价咨询、 鉴证、 论证、 验资、 评估、 评审等有偿服务成果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项目 内容、 收费标准和依据。

 2. 清理内 容。

 以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有偿服务成果作为行政审批前置要件, 没有充分法律法规依据的, 一律取消。冻结虽有法定依据, 但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

 要求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

 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相对人到指定中介机构接受服务, 不得擅自 将行政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办理, 变政府应尽职责为有偿服务收费。

 3. 确认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

 各部门要逐项目 进行清理、 上报。

 在各单位上报基础上, 由县物价局提出初步意见,由县精简项目 前置审批条件集中 推进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集中审核确认, 并编制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 目 录, 报县政府批准后, 统一对外公布。

 未纳入目 录的, 不得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 以上三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为县物价局, 县编办、县发改委、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法制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同配合)

 四、 工作步骤

  ( 一)

 全面梳理阶段( 2014 年 10 月 底前)。

 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相关事项清理工作, 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二)

 审核阶段( 11 月 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单位报送的相关清理事项逐项审核, 提出审核意见。

 ( 三)

 领导小组审定阶段( 12 月 底前)。

 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核意见进行最终审定, 涉及责任单位的, 其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参与审定这个, 清理审定结果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 四)

 结果公布阶段( 2015 年 1 月 底前)。

 清理结果经县政府同意后, 向社会公布。

 由各责任单位在门户 网站、 办事指南等载体上公开, 并录入县政务公开办的公开平台。

 未经公布的相关事项, 有关单位不得继续实施。

 五、 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 摆在突出位置,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分管领导要亲自 抓协调、 抓落实, 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 二)

 搞好协调配合。

 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 加强协作, 确保抽调工作人员 集中办公。

 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 指定专人负责, 落实工作责任, 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 三)

 强化监督检查。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纪律, 落实工作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指导、 协调、 督查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

 涡阳县精简项目 前置审批条件集中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篇二:蒙城县政务公开网

县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设蒙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共建和谐“信用蒙城” 特制定此方案。

 一、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建立社会信用征信体系是指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前提 以信用信息开放为基础 以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信用征信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健全的信用征信市场监管和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为保障形成和谐的经济生态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信用蒙城”和实现奋力崛起为目标以完善信贷、税收、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全面提升我县信用化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总体目标。

 到 2010 年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信用文化较为普及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企业的信用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显著提高。信用监管规范有力区域性信用环境根本好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二是突出重点和分步推进相街接三是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四是改革创新和继承借鉴相统一。

 二、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的有机统一构建渐进式、多元化、多层次的区域信用体系运行模式和机制。

  一搭建一个平台。

 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是建设信用体系的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市政府决定先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网络建立覆盖全市、通达全国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网络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由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对相关信用信息的录入和更新。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金融、工商、财政、税务、建设、质检、食药监、物价、电信、海关、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信用信息的录入和共享组成全市统一的基础信用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征信信息服务。

  二构建两个体系。

 一是建立政府信用体系。全面加强政府行政效能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信用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着力提升政府信用水平和公信力。同时通过政府推动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为全县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内部信用建设提高企业信用内控水平。通过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氛围。加强公民信用道

 德教育强化公平诚信的社会理念加强个人信用监管强化约束机制。

 三、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 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07 - 2009 年 。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定征信管理、信用信息开放、数据共享等制度。初步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机制。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0 - 2012 年 。建成较为完善的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服务体系和信用文化体系。信用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张支撑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广牵扯面大需要科学设计、合理规划、稳步实施、分批逐步将各类信息纳入信用系统2007年确定的第一批任务有非信贷类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企业外部信用评级、电信信息征集、法院执行案件信息采集等四个方面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非信贷类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8 年 2 月 25 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负责召开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动员会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征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完成数据筛选比对工作。

 第二阶段信息采集2008 年 8 月 5 日前 。各银行机构按照征集任务完成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填制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表》报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数据统计时点为每年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每半年更新一次数据。

 第三阶段 信息复核和录入上报 2008 年 8 月 20 日前 。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对征集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核对更正审核无误后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法院执行案件信息采集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建立工作机制9 月 30 日前 由县监察局、县经委牵头县人民法院和人民银行蒙城支行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联系沟通解决信息采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共同研究制定《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协议》 。

 第二阶段开展法院执行案件信息采集并实现规范数据报文10 月 3 0 日前 。

 四、我县征信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以政府的信用建设带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 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和行政承诺兑现制度迸一步树立政府良好的诚信形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制逐步提升政府决策信用水平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

 以“强化外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规避信用风险促进诚信经营”为目标引导全市企业遵守“不逃废债务、不

 制假贩假、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逃税骗税、不做假账伪账”的经营守则。加强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以金融信用、商业信用、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体系。目前信贷类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已全部完成下一阶段要重点开展非信贷类中小企业的信息采集全面征集企业非金融负债、奖惩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在金融、工商、税务、社保、司法等部门共享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

 三加快个人信用信息归集。

 积极开展个人非银行信用信息征集 并整合政府部门掌握的个人社会信用信息和金融部门掌握的金融信用信息逐步归集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纳税、公用事业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信息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发布、咨询、查询的社会化。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和使用信用卡、各类消费信贷的人群为重点在全市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建立统一格式和标准的个人“信用身份证” 。

 四构建纳税信用体系。

 坚持依法收税和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信用环境。建立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 完善纳税信用信息收集、 评价、奖惩、公示体系提高信用市场的透明度。加强企业税务登记、欠缴税款、偷逃税款和奖惩记录等信息的整合实现与征信体系的互联互通。建立税收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纳税奖惩制度加大对偷逃骗税的查处力度对优秀纳税信用企业和个人实行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水平。

 五构建合同履约信用体系。

 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的合同信誉意识依法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监督提高合同履约率。加强对重要商品和特殊商品的合同监督管理。对失信违约企业予以警示曝光和惩戒加大失信企业的违约成本。

 六构建产品质量信用体系。

 推动企业产品质量信用建设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专项抽检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相关产品质量信息。加大对不合格产品销售的惩戒和曝光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督促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IS09 001 等国际质量标准认证促进企业产品质量信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七培育城乡信用环境。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以小额贷款及信用村镇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杜绝各类坑农、害农案件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继续拉进信用县、 乡 镇 等信用区域创建工作 深入开展以信用乡 镇 、信用村、信用农户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推动发展农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组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结合扩大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推动实行“信用农户”创建工程。

 八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依法进行信用管理和监督净化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建立单位和个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投诉制度政府部门依法应诉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多种手段提高失信成本。一是由政府监管部门依法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 实施行政惩戒。二是加强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金融、商业等方面的市场性惩戒。三是依法追究失信者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四是建立

 “守信褒奖、失信惩戒”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五是通过信用信息网络实现信息互访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查询制度。

 五、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信用的宣传教育力度为信用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摆在信用建设的突出位置努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信用法制观念积极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 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信用工作的宣传 弘扬诚信正气增强社会公民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定期组织大型信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信用文化氛围。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信用教育培训广泛普殁信用知识提高全社会职业信用道德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提高群众的信用道德水平形成有效的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引导信用主体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环境。

 二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根据蒙城县政府主要工作的分解布置 诚信建设由县监察局和县经委为主要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对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确定建立由县政办牵头县监察局、经委、发改委、人民银行蒙城支行主要实施信息采集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一进行组织协调合理设定建设方向和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多部门的联席会议磋商信息采集方案分析存在问题落实解决措施。

 三构建长效机制保证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繁重的工作它涉及到社会的各行各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县的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进展也不如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市快为加快推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发掘和利用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我们将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效能监察机制。将征信建设工作纳入所涉及单位的效能考核中一旦该单位或部门不作为将直接影响其行业效能考评位次。二是建立现场督促机制。由县监察局负责对征信工作不作为的单位进行现场督促通过政府一系列行政手段促进加快征信建设步伐。三是定期通报制度。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顺利、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将定期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人为设置困难以致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四积极建立信用协会注重信用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建立信用协会发挥信“用行业组织的自律规范功能实现搭建信用服务平台促进信用行业发展的作用。同时通过政府引导扶持信用协会、各类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并面向省内外引进一批执业资质高的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强信用职业教育注重对信用专业人才的教育逐步对信用从业人员实施资质认证培养一批业务过硬、熟悉市场的信用人才队伍。

 附件 蒙城县信用体系建设近期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配合单位 县发改委、人行蒙城支 行、县工商局、各商业银 行、信用联社 县发改委、人行蒙城支 行、、农发行蒙城支行、

 各商业银行、信用联社 蒙城电信分公司、蒙城移 动分公司、蒙城联通分公 司、蒙城网通分公司、人 行蒙城支行

 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 设 为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 案搭建银企对接平台 县监察局 县经委

 引入外部评级 开展中小企 业信用级别评级工作 县监察局 县经委

 分步开展对电信企业的企业 和个人欠费信息采集 县监察局 县经委

 逐步开展税务部门拖欠税款 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和 整理 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掌握的拖 欠职工工资的企业信息 已 经达成协议 定期采集更新住房公积金缴 存信息 加快身份证补录工 作规范数据库建设 采集和共享法院执行案件信 息 进一步强化法院的执行 工作力度 采集和共享质检部门掌握的 企业认证和产品质量情况 县监察局 县经委 人行蒙城支行、蒙城县匡 税局、蒙城县地税局

 县监察局 县经委 社保局、建委、人行蒙城 支行

 县监察局 县经委 人行蒙城支行、住房公积 金管理办公室

 县监察局 县经委 县法院、人行蒙城支行

 县监察局 县经委 人行蒙城支行、县技术监 督局

 质检总局、 人总行已达成 共享协议 采集和共享环保部门掌握的 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并逐步扩 大的环保审批、环保认证

 清洁审计、 先进奖励等企业 环保信息已经达成协议

 县监察局 县经委 县环保局、人行蒙城支行

篇三:蒙城县政务公开网

市镇(区、 街道 2012 年度社会 保险扩面征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 建立覆盖全市城乡 的养老保险体系,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 的目 标, 按照茂府[2012] 37 号、 化府办[2012] 125 号文件精神, 确保完成茂名 市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 经市政府研究, 决定在全市各镇( 区、街道)

 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根据化府办[2012] 125 号文件有关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暨城乡 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会议精神, 明确各镇( 区、 街道)

 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责任, 以非公有制企业、 城镇个体工商户 和灵活就业人员 为扩面重点, 依法扩面、 依法征缴, 彻底扫除“零参保” 企业, 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

 二、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范围、 对象 全市镇( 区、 街道)

 范围内的机关、 事业单位中除财政供养人员( 合同制除外)

 所有用 工; 所有企业( 含自 收自 支事业单位、 国有、 集体、 私营企业等)

 及职工; 个体工商户 雇主、

  雇员 及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

 2009 年 3 月 前历年欠缴的社保费和地税全责征收后欠缴的社保费。

 三、 实施办法 ( 一)

 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组 各镇( 区、 街道)

 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组, 由镇长( 主任

 任组长, 分管副镇长( 副主任)

 任副组长, 从镇( 区、街道)

 经济发展办、 地税分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工商所、 财政所、 法庭、 派出所抽调骨干人员 组成, 督办辖区内企业依法参保, 及时通报扩面征缴工作进展情况, 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完成市府下达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各中小学 9 月 底前完成非农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代收费任务。

 ( 二)

 调查摸底 1. 扩面征缴工作组认真做好辖区内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调查摸底工作, 分工协作。

 由地税分局负责私营企业, 工商所负责个体工商户 , 财政所负 责事业单位, 经济发展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国有、 集体企业、 灵活就业调查登记,对辖区内所有用 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逐一调查分析, 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年检、 是否依法参保、 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和按时足额缴费。

 全面掌握情况,

  分类登记管理, 确定扩面重点。

 8 月 15 日 前完成。

 2. 按照市府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结合本镇 ( 区、街道)

 实际,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制定扩面征缴工作措施, 把扩面征缴工作抓落实。

 8 月 20 日 前将排查摸底情况、 扩面征缴工作措施报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办公室 ( 人社局养老失业股)。

 (三) 组织实施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 对未参保企业、 个体工商户 , 限期参保, 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社保费。

 1、 镇( 区、 街道)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组负 责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宣传, 督促用 人单位依法参保缴纳社保费; 工商所负责辖区内个体户 ; 地税部门负责私营企业; 财政部门负责事业单位; 经济发展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国有、 集体企业。

 采取分工明确、 分片包干、 责任到人的办法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2、 对各类用人单位, 个体工商户 下达扩面目 标任务, 签订扩面征缴责任书, 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扩面征缴工作任务和城镇居民医保扩面任务。

 3、 地税分局认真做好社保扩面参保登记工作, 每周 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养老保险扩面单位人数、 名 单报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社局养老失业股, 电话:

 7906889)

  和镇( 区、 街道)

 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组; 为扩面参保人员 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 四)

 部门联动, 强化征缴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 职责, 积极配合, 通力合作,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 确保镇( 区、 街道)

 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对拒不参保的企业、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化府办[2010] 45 号文件要求, 把好企业年检关, 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 依法处理。

 1、 用 人单位自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 起 30 日 内, 依法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 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办法实施前尚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或个人, 必须在 2012 年 9 月 30 日 前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并参保缴费,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2、 对拒不参保的用人单位, 报人社部门根据《社会保险法》 对企业及其主要负 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并责令期限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将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 款, 并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 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 款。

 3、 各类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必须依法向地税部门申报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应 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并按时足

  额缴纳。

 4、 凡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缴费的单位, 由人社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对少数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 奖惩考核 ( 一)

 镇( 区、 街道)

 政府( 管委会、 办事处)

 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督查组, 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并把督查情况全镇( 区、 街道)

 通报。按照市政府要求, 对不完成任务且排名 在全镇( 区、 街道)

 末位的单位, 由镇( 区、 街道)

 纪委问责该单位的主职领导

 通过考核, 确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

 ( 二)

 各镇( 区、 街道)、 中小学校按照新增养老、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计算。

 新增养老保险 1 人, 奖励工作经费40 元; 完成市下达养老扩面任务的, 在原基础上每人再奖励10 元, 城镇居民医保, 镇发动新增 1 人的, 奖励 5 元; 学校扩面非农学生新增参保的每人奖励 5 元。

 扩面征缴奖励统计由 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 组核定, 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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