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7篇

时间:2022-11-16 15:0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7篇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县纪委的通知,信访室就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7篇

篇一: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

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县纪委的通知,信访室就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一)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办理机制。为了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地方倾诉,有地方解决问题,我县纪

 委监察局结合本县实际,采取以下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开展“星期一大接访”活动,定时、定点、定人接待群众来访;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活动,建立信访举报公开栏,将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办公地点,信访工作的职责、制度、工作流程与信访人的权力、义务等向群众进行公布。并对一些群众联名反映的问题,请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处理,让群众了解调查处理的全过程,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使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开展“下访”活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带案下访,对接访的事项实行“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责任制。同时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知识,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四是充分发挥“xx”信访举报专线作用,xx 小时接听,受理信访举报情况。五是加强基层信访网络建设,信访网络是搞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依靠,为此,我县在 xx 个镇(街道办),

 xx 个村(居)委会和 xx 个派出纪工委建立信访联络点,明确专职信访联络员,制订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形成以县为主体,乡村联络点和联络员为基础和依托的信访网络,做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通过建立基层信息网络,对信访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六是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对信访人歧视、刁难、压制,不将信访人揭发、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揭发、检举的组织和人员等。积极保护举报人的基本权利。

  (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受理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筛选了一批有价值的信访举报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xx 年 xx—xx 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线索 xx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内 xx 件,同期增长 xx%;上级交办 xx 件,同期增长 xx%;业务范围外 xx 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补偿不足,拆迁安置不到位,财务不公开等问题。我们加强综合分析力度,及时反映信访举报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办案提供有价值的办案线索, 二是督办和直接查办了一批信访举报案件。县纪委信访室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办力度,采取电话督办、派人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对信访案件和一些重要信访举报事项加强了督办力度,xx 年县纪委信访室共督办信访案件 xx 余件。

 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工

 作,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我们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一般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采取发信访监督通知书和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监督,xx 年来,信访监督总量 xx 次,通过交办、督办等形式解决信访问题约 xx 余件。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的同时,我们采取多种途径加大信访举报渠道,千方百计为群众信访举报创造便利条件。

  (三)来访接待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一是来信办理:xx、对信访件进行登记编号,原件报送纪委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纪委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对于涉及信访人权益、署真实姓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专项治理的重要信访件,报县纪委书记批示,其它信访件报县纪委主管副书记领导批示。xx、根据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交由各职能部门归口办理,对信件进行答复。xx、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存档。

 二是来访接待: :xx、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纪委监察局接待来访记录表》。xx、接待人员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目的、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xx、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各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部门负责人接待处理,并做好记录。xx、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同《接

 访记录表》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xx、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汇报相关领导接待。xx、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存档。

 三是应急措施:发现重大信访苗头或突发事件发生后,xx、立即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xx、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一定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xx、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xx、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有关领导一定亲自出面做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xx、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省市上访,对已进京、进省市的集体上访群众,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尽快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工作。xx、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与当地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四)指导基层信访工作,解决初信初访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处理基层的重要信访举报件时,多与基层沟通联系,听取基层意见,了解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及时印发《信访简报》,让基层了解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定期向基层反映越级信访和

 重要举报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对基层报送的转办要结果件认真进行审核,促使基层重视查办信访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纪依法办事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待制度,信访监督制度,署实名举报双项承诺制度;积极推行重点信访公开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等,为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县纪委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干部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者处突应急的能力,每年对基层信访人员进行 xx-xx 次集体培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建立新提干部到信访部门学习培训制度,加深对基层的了解,增进与群众的额感情,努力打造一支能够胜任新时期工作需求的干部队伍。

  二、信访举报工作主要经验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做好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县纪

 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信访举报部门树立良好形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对每季度全县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认真综合分析,并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亲自阅信、亲自接访,了解情况,对一些重要信访举报件批示督办,亲自参与信访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对一些有阻力的信访件,纪委监察局领导亲自沟通、协调,保证了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举报。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现场发放宣传单和处理信访问题等多种方式,开展信访工作宣传教育,使上访群众明白信访举报的基本程序,明白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明白应行使的权力和履行的义务,做到依法依纪信访举报。

  (三)在精选案件线索上下功夫,提高信访案件查实率。我们对县处级干部的举报件实行排查制度。首先,对信件进行要素甄别:xx、根据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分析被举报人职务与违纪线索之间的联系;xx、根据举报的基本问题,判断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是否合乎情理、合乎逻辑;xx、根据单位情况,分析被举报人所处的岗位,是否属易发违纪问题的部位;xx、根据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了解举报人能否获得被举报人的违纪线索。其次,进行综合分析:分析举报人的动机、线索来源、是否署实名、举报的关键问题、成案的可

 能性和查办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信访处理意见,提交由委局领导、信访室、检查室、案管人员参加的排查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办理意见。

  三、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信访举报内容的复杂化。除去贪污贿赂、廉洁自律等经济问题仍较为集中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如城中村征地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计划生育,以及农村“三委会”换届等问题。

  (二)信访举报形式的多样化。一方面,除了本来意义上的写信、上访外,电话、传真、上网反映问题的情况逐年增多,甚至出现人乱跑、信乱投,一信多投的情况。另一方面,由过去的单人信访发展到现在的联名信、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多种信访形式越来越突出。

  (三)信访举报心理的崇上化。有些信访人对基层组织不信任,对在基层解决问题持怀疑态度,总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批阅的信访件“震动”越大,分量才足,解决问题才快,因而人总往上跑,信总往上寄。

  四、新形势下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

  信访举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查办案件的第一道关口,在查处违纪违法案

 件、维护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化解信访矛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五、当前和今后信访工作的重点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信访举报工作在完成反映信访情况、解决信访问题两项主要任务的同时,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如此,信访举报工作才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也只有明确了这一方向,才能从容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

 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四是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强化信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特征,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要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

 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篇二: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

访工作调研报告

  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破解信访工作中不和谐“音符”

 当前,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 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 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 人民的利益诉求及表达方式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态势, 信访形势相当严峻, 信访工作中的出现了诸多不和谐“音符” , 越级访、 重复

 访日 益突出, 集体访、 群体访时有发生, 闹访、 缠访屡见不鲜,这些方式示范性强、 社会影响恶劣, 处置难度大, 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冲击着法治的统一与权威, 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必须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破解。

 一、 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不和谐“音符”

  “信访不信法”现象愈演愈烈。

 在解决纠纷的方式中, 法律本是维护公平、 正义的最有力的武器, 然而当前却有越来越多的群众受到不法侵害时, 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 却习惯于上访党委政府。

 信访“包治百病, 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成为上访者的首选渠道。

 “过激行为”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上访人员采取在政府机关

 和有关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前聚集、 静坐的做法;少数信访人情绪激烈,强行冲击党政机关;有的动辄以堵塞交通、 拉横幅标语、 恶意散布谣言、 自杀相威胁, 以此通过扩大社会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 同时也极易引起社会同情, 裹挟更大参与人群。“大闹大解决、 小闹小解决、 不闹不解决”已成为上访者的公开秘笈。

 “盲目 从众”现象十分普遍。

 在信访中, 部分群众认为法不责众, 随大流得到利益后可参与分配, 如追究责任也追不到一般参与者头上;如不参与可能什么也得不到。

 有的地方挑头者为产生人多势众的效果, 造成社会影响, 甚至许诺不论是否争取到利益, 凡是参与者都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信利不信理”已成为上访者的行为准则。

 “越级上访” 现象尤为突出。

 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 找的领导职务越高, 信访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

 特别是在重大节庆、 会议和活动等特殊、 敏感时期, 信访人普遍认为是各级领导要求维稳的重要时期, 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高度重视,反映的问题就有可能得到解决,就算达不到目 的,也多少能得些好处。“信上不信下”已成为上访者的不良心态。

 二、 产生不和谐“音符”的根源

  思想根源:

 人民群众法律信仰的缺失。

 当下我国大部分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漠, 部分人民守法的原因只是出于畏惧法律, 害怕牢狱之灾, 而并非出于对法律的信仰。

 在现实生活中, 从“中国式过马路” 、“酒驾”等这种普遍现象背后, 就折射出国家法律法规未得到尊重和遵守,“法不责众”和侥幸的心理普遍存在。

 究其原因, 有其深

 刻的传统文化背景。

 在封建社会里, 诉讼过程中充斥着暴力, 无论原告还是被告, 在司法中都是极不光彩的角色, 诉讼对于当事人来讲是一件极其痛苦、 羞辱、 漫长的过程, 当事人不论在精神上, 肉体上或者财务上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无讼”是一种社会舆论的导向;隐忍克己, 也是百姓减少生存成本的无奈之举。

 这种重德轻法的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 导致民众视法为不祥之器, 使得民众从内心排斥法律, 其范围广、 影响深, 至今仍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 受君权至上的专制的人治观、 权力至上的传统政治文化影响, 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实行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其结果要比依赖法律好千百倍。在视法律为畏途与视权力为利益的比较中,人们产生了普遍崇尚权力的观念及以官本位作对人的价值评判标准。

 发展到现在, 权大于法、官贵民贱、 以权代法的“人治”思想和管理模式仍然根深蒂固地残存在许多人民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之中。

 社会根源:

 有法不依、 违法执法、 执法不公、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这些现象加剧了公众对法律价值的质疑, 使之形成“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 导致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普遍性这一绝对真理的信仰, 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和至上性, 从而转向求助于上访等非常规的救济途径, 舍弃了旨在谋求公正、 正义与效力达及每个人的法律。

 少数基层单位和领导往往奉行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花钱买平安”等权宜治理方式,一些群众通过上访, 取得了在制度内无法获取的利益, 成功上访的信息刺激了民众上访的积极性, 于是信访群众跟相 “效访” , 认为这种施

 压的办法比诉讼更有效, 助推了“依法无益, 上访获益”这种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

 此外, 在 2005 年 5 月 1 日 起施行的《信访条例》 规范了信访程序, 提出了“依法信访”的基本途径。

 特别是首次明确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违法的六种具体情形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在实际工作中, 不按法规进行利益诉求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一味迁就, 信访人甚至认为自己采取过激的信访行为也在情理之中。

 经济根源:

 信访时间短、 收益高、 成本低。

 在现实生活中,信访比正常的法律途径更容易解决问题, 绝

 大部分信访人登上具有快捷方便、 影响面大、 成本低廉的领导接访直通车, 使得问题能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与诉讼相比, 信访是一种费用最低廉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不要求一定要提供诉讼法所要求的那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证据, 也不必受开庭之累;而若通过法定救济渠道, 程序复杂, 还要交立案费、 诉讼费、 律师费、 开庭费等等,此外, 因为执行方面的问题, 还可能

 “赢了官司输了钱” , 增加了成本和风险, 又耗费时间和精力, 这意味着, 一场成功的诉讼能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同时也可能付出相当大的成本,这样信访人在高昂的诉讼成本压力下和非诉讼制度利好的引诱下纷纷走向非诉讼的机关。

 特别是一些无理上访的, 在极少数领导“心太软”和政绩的需求下, 就算达不到目 的, 也多

 少能得些额外会回报。

 制度根源:

 信访工作中的“一票否决”和体制因素。

 现在,绝大多数地方都将上访案件多少或有无作为评先晋级的考核要件,列入地方领导政绩的考量指标, 并逐一进行行政问责。

 而到上级政府上访后, 往往又被以“谁主管谁负责”的理由要求下级政府千方百计去接回上访者。

 不少信访人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 , 不论有理没理,该不该上访, 一律都上访, 把越级、 长期、 大规模上访当作解决自己利益诉求的方式和手段。

 为了局部的和谐稳定, 一些领导不顾原则,以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为代价来满足其非份的要求,从而达到息访的效果。

 然而这种非法治化的体外循环手段解决社会矛盾, 无论结果是否得到真正解决, 其对制度建设的效果都是极为消极的, 使法制的权威和尊严丧失殆尽, 也易催生牟利型上访, 破坏民众的是非观、 公正观等价值理念。

 其次,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 政府是最主要的法律实施的承担者, 80%以上要由政府负责实施, 而政府行为的法律至上原则仍未能有效的确立;而司法机关的财政经费有赖于行政部门的拨给, 人事上受制于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委,使得人们通过司法谋求社会正义的愿望难以真正实现。

 第三, 权利救济渠道不畅问题, 如:

 法院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合理, 或基于实践中的潜规则, 对有的纠纷不予受理,致使当事人必须寻求法律之外的解决途径。

 三、 对策及建议

  法治信仰是根本。

 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

 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 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上乘境界。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形同虚设” 。

 假如没有了法律信仰, 那么在社会公众看来, 法律也就不过是一张张写满“规矩”的纸而已。

 培育法律信仰是我国实现法律价值、 建设法治社会的最佳选择,也是消除当前信访工作中不和谐“音符”的根本。

 不仅仅要制定出一部部的完善法典, 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唤起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使社会公众重视自身的独立人格、 自由和利益,使权利本位在他们的法律观念中占中心位置, 破除“畏讼”和“讼累”观念, 消除清官情结, 从而激发起他们内心对法律信赖、 信任和尊重,使守法变成一种自觉的自愿的行为, 由他律守法变为自律守法, 使人民真正地了解法律, 形成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准确定位是基础。信访即是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一种司法救济程序外的救济方式;既是检验政府以民为本深度的重要标尺, 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 具有中国特色, 适合中国国情, 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近年来, 信访作为信访制度的功能被严重扭曲, 信访成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万金油” ,不少群众把信访作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对此, 要坚决纠正将信访作为承载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错位, 根据宪法和信访条例的规定,理清信访制度的功能以及作为信访制度中重要环节的信访机关的职能定位, 让信访制度回归其法定的功能定位, 即沟

 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把附着信访制度上的也是信访制度难以承受的包罗万象的职能从信访制度中剥离出去, 将矛盾纠纷引入法治化解决轨道, 让信访制度“轻装上阵” 、高效运行, 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公平正义是核心。

 英国思想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十倍于犯罪, 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 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 。

 正义, 是法律的重要价值之一。

 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直接体会便是从司法裁判中而来。

 司法救济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如果裁判不公, 公民内心便会对法律产生厌恶、 不信任。

 只有人们通过诉讼体验到法律带给他们的正义和公平, 所有“邪恶”均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时, 便会逐步认可法律, 内心对法律多一份信任和关注, 才会主动学法、 守法, 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就要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真正实现司法独立, 实现法律的中立, 制约政府的权力, 打造有限政府, 完善法律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者以民为本的服务意识,规范公共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彻底转变官本位思想, 提高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做到“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失职要问者, 违法要追究” , 使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在执法活动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 平等、 正当、 正义的精神, 取信于民, 保障法律的有效运行,提升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

 畅通渠道是关键。

 有权利必有救济, 无救济则权利难伸张。

 完备的权利救济渠道和畅通的权利救济程序不仅是公民权益的保障,同时也会彰显行政法治化过程的客观、 公允与公正。

 当前, 消除公民权利诉求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障碍是当务之急,必须有效地开放制度之内的权利救济渠道, 拓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 加快公益诉讼制度建设, 完善法律援助机制, 建立起信访与复议、 诉讼、 申诉等法定纠纷解决渠道的衔接机制,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听证制度等, 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和平台, 让所有的权利救济诉求都有便捷的、 合法的救济途径和方法, 让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行为低成本、 无障碍, 让所有公民知道自己究竟有哪些具体而微的权利, 知道权利受损会获得何种明确的救济。

 当“正道”畅通的时候, 走“旁门”的人自然就少了, 求助者大可不必直接找党委、 政府主要领导, 从而减少公民使用制度之外的“非常”方法去寻救权力救济。同时,对那些己穷尽法定救济途径,确无正当理由而缠访不休的个案,要建立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来有效的应对。

 违法必究是原则。“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必由之路。

 习总书记强调:“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

 当前, 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现象,严重冲击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严重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崇。

 对此, 在把信访人的实际问题解决到位的同时, 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行为, 对在信访中任何实施违反法律法规、 危害社会行为的组织和公民, 要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

 访条例》 和《公安部关于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使任何人不敢触及和挑战法律的红线, 从而建立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

 科学考核是保障。

 多年来信访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 不科学, 许多地方仅单纯的通过数字限制或实施“一票否决”等, 而不是通过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减少上访数, 造成目 标导向错误。

 各地由于害怕在数量上排名靠前, 被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 影响自身政绩, 想尽一切办法控制越级访的发生, 通过采取拦、 卡、 堵、 截等多种方式进行控制, 给社会带来较坏的影响, 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 大规模集体越级访发生后, 各地派出大量工作人员进京接访、 劝访, 这不但增加了工作成本, 而且给上访群众造成了一种“上访施压”错觉, 使信访进入了恶性循环, 危害极大。

 因此, 只有构建一个科学、 合理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把考核的重点放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 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 信访工作奖励激励机制等,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才能使信访工作进入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而决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 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领导政绩的主要依据, 不切实际地要求“零信访” , 或搞“一票否决”的做法, 它只会造成正常信访渠道的堵塞, 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引发新的问题。

篇三: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

工作情况报告汇编(7 篇)

 目录 1 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 2

 2 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 6

 3 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 12

 4 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镇乡)..................................... 19

 5xx 年全市信访工作总结及 xx 年工作思路...................... 23

 6 信访局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情况报告 ........................... 27

 7 涉灾涉疫信访工作汇报 ....................................................... 30

 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在上级公安机关和 xx 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 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信赖、人民群众满意、整体工作领先”目标,紧锣密鼓组织实施了信访攻坚、信访案件专项治 xx 等一系列排查治 xx 活动,从接警处警、执法规范、纠错查处等各个环节,机制制度、纪律作风、素质能力各个领域,全程全域全面发力,全市信访案件逐年下降,信访总量和初访量明显减少。xx 年以来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实现了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一、把信访工作当“一把手”工程来抓 抓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度,“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警种部门领导各负其责。落实领导接访制度,每天由当日的值班局领导负责接访,“一把手”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周三负责接访。对于上级交办、转送的信访案件,“一把手”x 个工作日内接访或约访;到本级上访,办案单位“一把手”两日内约见上访人,必要时,分管局领导约见上访人。落实专家会诊制度,对疑难重点信访案件,组织警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实行专家会诊。

 抓源头。一是紧紧扭住遏制初访不放松,部署开展贯穿全年的“提升接处警质量专项行动”。要求基层所队接到群众报警后,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对依法依规可现场调解的九类

  警情,专项考核,大力提升“现场调解率”。二是严防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力争将初信初访一次性解决到位,把好第一道关口。每月定期对新发信访案件进行自查,凡因执法瑕疵、执法过错、失职渎职引发有责信访案件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刚性提升已知嫌疑人行政案件查处率。针对行政案件查处率低导致许多信访隐患的问题,xx 年,xx市公安局制定了《办 xx 行政案件暂行规定》,明确对已知违法嫌疑人的行政案件的查处率必须达到 xx%的刚性要求,通过对基层所队行政案件依法查处率的考核,倒逼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使人民群众在公安机关办 xx 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根本上减少各类信访问题发生。

 抓化解。一方面,坚持分层处 xx。信访案件能在控申部门解决的,尽量化解在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协调解决不了的,分解到责任所队,所队解决不了的,分包到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再解决不了的,由“一把手”亲自协调全局资源,来解决、化解。另一方面,坚持分类处 xx。针对诉求合 xx 合法且具备办 xx 条件的信访案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限期快速处xx;针对诉求合xx但因时过境迁无法解决的信访案件,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赔偿的赔偿到位;针对案件尚未侦破的信访问题,组织警力全力破获案件,并保持与信访人的联系,让他们看到公安机关付出的努力和艰辛,赢得信访人 xx 解与支持;针对当事人诉求无法满足,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案件,积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通过政府救助和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信访群众走出困境,促其息

  诉罢访。

 抓稳控。针对缠纺、闹访人员,摸清涉法涉诉重点信访人员底数,建立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台账。通过全面细致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信访人员,分类施策,及时掌握信访人的行踪动态,牢牢将重点信访人稳控在当地。

 抓打击。对于借上访要挟党委政府、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人员,主动作为,坚决依法予以惩处,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基层信访工作良性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堵住漏洞 我们在细致入微做好信访工作的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一些案件因受警力的制约而不能得到及时查处。个别民警主观上存在“冷处 xx”的思想,对案件投入精力不够。解决信访问题过程中,存在群众不 xx 解,有关单位部门不支持等情况,信访工作成为了难题、难事。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立信访案件源头预防机制。一是建立民警教育机制,逐步建立起以宗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为主体的教育机制;二是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政治 xx 论教育,使民警真正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重点解决当警察为什么的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民警的宗旨观念;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重点苗头隐患,全部建立台账,落实“四定”措施,即:定包案领导,定稳控责任人,定解决方案,定化

  解时限,及时妥善将苗头隐患化解在当地。

 建立信访案件受 xx、查处机制。一是建立信访问题首接责任制。对于群众日常来信来访,首次接待的民警从接待、登记,到受 xx、转办、催办、上报、办结反馈,一办到底。二是落实信访问题捆绑责任制。对于群众上访案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包案责任制;并做到亲自询问案情,亲自阅卷调查,亲自督办处 xx,亲自签批答复上访人意见,一包到底。

 规范执法,堵塞执法环节漏洞。一要认真反思和纠正在日常接访活动中暴露的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执法和不规范问题,对违法办案依法查处。同时,通过对个案的剖析,不断完善在案件受 xx、立案和侦查、报捕、起诉、追缴返还赃物、追捕嫌疑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避免民警因程序不明确造成行为不规范,从而引起办案不公或违法办案。二要强化民警责任意识,加强与群众沟通,及时化解矛盾。使我们的民警每办一起案件,都要从群众是否满意、会不会引发上访来考虑,主动端正工作态度,扎实改进工作作风。三要按“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公安业务知识培训和公安技能训练,重点解决怎么当合格警察的问题,提高民警依法执法能力。

 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以及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始终坚持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经过全县民政系统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一些突出的信访矛盾,总体上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全局没有发生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没有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规模化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政治大局保持了稳定。现将 xx 年信访稳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稳控工作,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领导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信访维稳工作格局,并指定专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联络监督,随时保障通讯畅通,定期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汇报,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制定了本年度的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就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方法步骤、部门分工、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内容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确定每周一为局领导接访日,编制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安排表,每周一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县信访局和本局信访接待室坐堂接访。二是建立完善领导接访包案责任制。做

  到领导亲自阅批、督办,谁接访的案件,谁负责到底,谁包案跟踪处 xx;建立信访台帐,对积案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因案施策,集中化解。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信访工作窗口前移、重心下移、责任下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责任制,明确主管单位或部门处 xx 化解信访案件的主体责任。四是加大矛盾调处力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各股室的责任,设立专门的来访接待场所,强化矛盾排查调处,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五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信访回访和信访调研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管 xx 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动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排查,全力稳控 一是密切关注,开展信访维稳大排查行动。今年来,组织本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掌握可能在“十九大”期间上访的苗头性问题,做到重点单位管 xx 到位,重点人员排查到位,重点隐患防范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信访维稳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针对节前及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对“十九大”期间可能引起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彻底排查。因此,我局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抓重点部位、

  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上。另外,对民政部门职能范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特别是复退军人、困难群体等,我们进行了深入集中排查,切实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搞清弄透,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周密部署,扎实做好稳控工作。目前,涉军群体、低保特困群体、基层政权群体是我县维稳工作的重点,所以,我局把这三类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局领导下访和包案的方式,积极同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联系,协助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这三类群体的教育稳控工作,特别是那些挑头人员、有过越级上访的人员,我们要求各乡镇(街道)采取人盯人的办法,看死盯牢,确保不发生串联聚集上访事件;充分发动基层干部帮助退役军人等信访维稳重点群体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纪观念,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对已落实政策仍打算继续上访、闹访的,我们则请求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打击。

 另一方面,我们采用座谈会、谈心、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与涉军群体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倾听他们的要求,并尽最大可能解决他们的问题,化解信访矛盾。如:我县一级伤残军人陈桂兴是重点优抚对象,由于其在涉军群体中很具有代表性,有些伤残军人借他的名义进行活动,为了避免上访情况的发生,在“八一”节来临之际,我带领我局工作人员登门走访,并送去慰问金,通过这种方式,既缓解了矛盾,避免了纠纷,又维护了稳定大局;对于原 xx 部队特种工程兵退伍人员群体上访问题,我局在今年“八一”前夕,派出十个

  工作组对这个群体的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到他们家里进行了走访慰问,掌握了他们的动向,做好了他们的思想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此类矛盾;对于病故军人遗孀杨颖兰同志长期上访的问题,我们除做了大量的政策解释工作外,还 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和在我们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给予了一定的照顾,帮助她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因此,其本人、女儿、女婿对我局的答复和处 xx 表示满意,并愿意就此达成息访协议。

 此外,我县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这个群体的稳控工作形势也非常严峻。我局在通过各乡镇主要领导以及包干干部与安置人员谈心交流后,已有 xx 人签订了同意安置或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书,目前完成任务的乡镇有 xx 镇、xx镇、xx 镇、xx 镇、xx 镇,这些乡镇已全部“清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这些人员的思想工作,继续一对一的与安置人员进行思想沟通、化解矛盾、帮助解决困难、签订安置协议,为进一步保持我县稳定的大局而努力。

 三是积极主动,认真做好解困工作。对于涉军群体的各项待遇,我们都做到了足额落实,但由于涉军群体多,人员多,抚恤政策不是普照惠,所以,享受到的要提标,按政策不符合条件没有享受到的又想享受,所以矛盾突出。针对此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部队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政策。对于复退军人提出的待遇要求,我们严格按政策落实,绝不打折扣,也绝不乱开口子;对于符合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政策的,我们按照有关程序和

  政策优先纳入;不符合纳入条件,但生活又特别困难的,我们将采取走访慰问、临时救助等措施给予妥善解决。关于城乡低保政策,现在正在进行重新认定审批,这也是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按照低保政策规定,责任主体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前期工作中,也许我们存在沟通不够等各方面原因,导致反响较大,但我县与其它县相比较来说,我们把关不是很严,享受的人数比例还较大,所以,我们一方面积极完善审批流程,强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简化审批程序,真正做到该项进的进,该出的出;另一方面,我们强化了责任追究,做到“该进不进”的要追究不作为责任,“不该进却进”的要追究乱作为责任。

 三、完善机制,形成合力 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我局加强了同信访、维稳、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搜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实行动态跟踪,早介入,早处置,防止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二是建立信访会商制度。我局党组每周召都召开一次部门信访会商会议,相互通报情况,集中研究解决重点信访问题。

 三是加强值班和报告制度。在“十九大”前后,我们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 xx 时前,由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向我局例行报告当天重点对象的稳定情况,我局信访室每天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维稳办、县信访局报告信访维稳工作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即时报告,

  确保信息早知道、事件早防范、问题早解决。

 维...

篇四: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镇街处于信访稳定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群众,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只办不转”,因此,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镇街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 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党委书记亲自牵头,针对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带着“当前镇街信访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对策思考”这一课题,开展了一次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创新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 镇信访稳定工作现状 xx 镇位于北碚城区东北部,地形呈典型的南北走向,由三槽(中槽、后槽、坝下)二岭组成,距北碚主城区 12 公里,幅员面积 52.6 平方公里。东与静观接壤,南与水土、龙凤桥相切,西与东阳交界,北与合川毗邻,海拔高度在 160-830米之间。全镇辖 8 个村,167 个村民小组,3 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 38676 人(其中城市人口 18908 人,农业人口**768 人)。全镇有企业**7 家,规模以上企业**家,主要以煤矿和非煤矿山、机械加工为主。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狠抓信访稳定工作,使全镇总体上保持了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但是,随着我镇采煤深陷区治理、企业改制、矿山开采等经济活动的深入,各类社会矛盾也交替出现,信访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纵观近年来我镇信访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部分上访群众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甚至错误的认为“进京就能解决问题”。

 2、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

 3、信“闹”不信“理”, 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4、信“访”不信“法”, 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5、信访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近年来群众反映的采煤深陷区农村危房改造、非煤矿山整合、矿山放炮产生振动和污染、淘汰落后产能离厂职工的安置补偿、土地流转补偿、土地确权、涉法涉诉案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因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处理难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时处理到位,重复信访不断,群众因要求迫切,情绪激动,又极易出现过激行为。

 6、择机上访、异常信访时有发生。如各级“两会”、重大会议召开期间上访群众增多,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富华水泥厂改制后职工上访问题,就是典型例子。

 二、当前 xx 镇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

 “稳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xx镇明确了农村稳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信访工作“三个一”,即落实一项基本做法、建立一条绿色通道、追求一种整体效能的格局。

 (一)落实一项基本做法。

 坚持一项基本做法,即“矛盾纠纷排查、综合分析和事前介入”。为将这一基本做法落到实处,xx 镇推行并落实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前的信访调研工作制度;重点村、重点对象和热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及信访台帐、信访信息档案制度。以此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重点抓住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工作决策提供时效性强的参考依据。同时,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1、重视解决好涉及政策的问题。对于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在执行政策中发生的问题,督促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及时予以落实;对于政策虽有明文规定,但某些规定群众认为不合理,有意见,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问题以及群众要求合理,但目前尚无相应政策规定的问题,在努力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2、重点调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集体访、越级访可能以及有闹事苗头的各种因素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各种不正常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设置维稳专项帐户,多渠道解决信访疑难问题。一方面,我镇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资金进入专项帐户,用以解决无政策解决的闹访和缠访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经费紧张问题。如动员辖区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帮助解决部分信访突出问题的涉及群众,让其

 工作有着落,困难有帮扶,逐渐息诉息访。

 (二)建立一条绿色通道。

 所谓的绿色通道,即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群众又常常要求和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对此,xx 镇制定了《xx 镇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的有关规定》,完善党政领导按“一岗双责”接待群众来访的新要求、新规定。

 1、实行首问制,提高初信初访调处率。每一个工作日都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和一名中层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来访群众。对于初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争取做到首次调处落实到位。具体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办案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结一案,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上还是有实效的。

 2、实行领导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访”现象的发生。出台《xx 镇 xx 群众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由镇综治办牵头,对社会疑难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汇总,属重大信访问题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亲自协调,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具体来说就是落实好“五个一”责任机制(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做到情况清、点子新、落实勤、结论明,以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实践证明,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这一绿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实现了干群“零距离”接触,密切了干群关系,又提高了基层初信初访的调处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三)追求一种整体效能。

 所谓整体效能,即以镇综治办为骨干力量,整合全镇其他各部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优势互补。

 1、整合资源,实现上下联动。

 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本镇各部门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保证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争取时机、及时应对、依法调处,

 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级和事态的扩大。

 2、优势互补,追求整体效能。

 追求“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工作效应。重视综治办工作人员之间和其他部门的优势互补,提高综治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及时将全镇的维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二是每处理一件重要的信访事项时,都要召集有关人员集中进行研究,做到集思广益;三是每一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综治办都要作好总结,使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三、进一步提高我镇信访工作成效的对策。

 当今世界,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矛盾,这一切都迫使镇党委、政府要认真面对、慎重解决。

 (一)在稳定工作中要渗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时间、化精力去耐心、仔细地做群众说服、引导工作,真正从内心尊重群众。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发现形式上的“无序”和情绪上的“偏激”是目前农村基层群众群访的主要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稳定的工作制度中体现人文要求,渗透人文精神,针对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员和接访地点的“有序”安排和沟通对象人数的合理要求去克服“无序”;以领导出面和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去化解“偏激”。“本着解决问题要热忱”,实实在在地对待上访群众,不以“拒绝”对待“无序”,以“简单”对待“偏激”,做到不厌其烦,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二)在稳定工作中要体现“统战”思想。基层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群众参加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转型使人群的原有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使得影响基层稳定工作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的办法也要多样化。为此,我们在发挥组织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时,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尽量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

 (三)信息掌握注重“下、早、准”。“下”,即是依靠基层一线干部,村、居一线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便于信息掌握。“早”,即基层干部由于生活空间优势,发现苗头性问题早,便于及时报告信息。“准”,即准确掌握稳定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便于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因此,

 我镇不断充实一线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

 (四)重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基层信访综治工作经常处于紧张状态,随时都有新任务、急事情,经常遇到难度较大的信访工作,调处要求又比较高。这种“紧、新、急、难、高”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默默奉献、团结协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强配好做稳定工作的“三强”干部:一是主体意识强,主动承担工作,当某一工作出现“空挡”时,每个同志都能主动到位;二是协作意识强,主动配合帮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访事件,都能主动放弃休息,按时到岗到位;三是奉献意识强,知难而进,默默奉献,任劳任怨。

 当然,稳定工作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需要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手,减少信访问题增量,逐步化解存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和谐统一。

篇五: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

xx 市人大信访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也是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亲民工程。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向人大的信访诉求越来越多,且解决难度增加。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结合近年来 xx 市人大信访工作实际,以及对市公、检、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的深入走访调研,我们对市人大信访的基本情况、问题与成因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xx 市人大信访基本情况

 经过统计分析,xx 年 x 月 x 日至 xx 年 x 月 x 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信访 xx 余件次,其中市人

 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受理各类信访 xx 件次,重要信访 x 件次;所辖县(市)区人大受理各类信访 xx 件次。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受理的信访主要分类是:申诉类 x 件次,占受理总量的 x%;检控类 x 件次,占受理总量的 x%;求决类 x件,占受理总量的 x6%;其他类 x 件,占受理总量的 x%。纵观群众信访诉求情况,信访基本特点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访总量较大有升有降。xx 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受理群众各类信访总量分别为:xx年受理x件次,与 xx 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下降 x%;xx 年受理 x 件次,与 xx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上升 xx%;xx 年受理 x 件次,与 2012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下降 xx%。其中,今年比之往年下降幅度最大。

 二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高发多发。xx 年以来,市人大信访办受理涉法涉诉信访 xx 件次,占信访总量的 xx%。其中涉及法院系统 x 件次,占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总量的 xx%;涉及公安部门 x 件次,占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总量的 xx%;涉及检察机关 x 件次,占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总量的 xx%。从信访诉求的内容看,关于审判机关的信访集中表现在对已生效判决结果不满。在刑事案件方面主要是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不满、对受害人民事赔偿部分不到位不满。在民事案件方面主要是

 对拆迁安置结果不满、对判决结果不满;在经济案件中对当事人连带责任、非法集资、吸取资金案件中受害人利益受损不满。关于检察机关的信访集中表现在对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对检察机关作出的起诉、批捕案件工作不满。关于公安部门的信访集中表现在对执法不公不满,对政府强制拆迁的违法行政行为不予追究不满,对少数民警执法水平较低、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不满。

 三是关于民生利益的信访诉求逐渐增多。xx 年以来,市人大信访办受理反映城乡建设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 xx 件次,占总信访量的 xx%。其中:涉及房产管理部门 xx 件次,占受理此类信访总量的 xx%;涉及各区、县(市)政府拆迁安置工作 xx 件次,占受理此类信访总量的 xx%;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xx 件次,占受理此类信访总量的 xx%;涉及城管执法部门 xx 件次,占此类信访总量的 xx%。从信访诉求内容看,涉及房产管理职能部门的信访集中表现在申请解决廉租房、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等问题;涉及区县(市)一级政府的信访集中表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征地拆迁工作程序违法、安置不到位等方面;涉及社会保障职能部门的信访集中表现在需要政府部门解决的各种待遇问题,如部分企事业职工的医疗保险、退休待遇、退伍军人待遇、困难生活救助和伤残补偿标准等问题;涉及城管职能部门的信访集中表现在对违章建筑的强制拆迁力度不够。

 四是参政议政类建议意见的信访占一定比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步伐逐步加快、民主法制制度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不断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建言献策方面的来信也不断增多。近三年来,市人大信访办受理的其他类别信访中,大部分是人民群众对 xx 城市规划发展、历史古迹保护、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改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建议与意见。

 二、人大信访问题的成因与分析

 总结近三年来市人大信访办受理的群众信访情况,每件信访诉求都有各自具体或复杂的原因,主要存在着客观原因、主观心理、工作方法和体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

 一是客观原因 —— 转型期存在的社会矛盾。随着转型期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矛盾交织发展,大量地通过信访渠道表现出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然客观地反映到信访活动中来。因涉法涉诉、企业改制、失业下岗再就业、社会保障、城市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因素引发的信访不断产生。特别是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公民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许多新期待、新要求必然也会客观地反映到人大信访工作中来。还有少部分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利

 用信访问题或个案,插手人民内部矛盾,鼓动一些群众信访维权,对我党进行丑化歪曲攻击,企图引起干群对立和社会动乱,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新形势、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决定着人大信访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二是主观心理原因 —— 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扭曲心态。我国“官本位”、“权本位”的思想意识在当下仍具有广泛的社会民众基础。且我国目前的法治环境还不够完善,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还有待提高。多数信访者认为,按司法途径、行政途径解决问题还不如凭借领导权威,通过领导批示和指示解决问题更为有效。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情况,导致越级上访、赴京上访和重复信访不断产生。一些信访人往往期望于通过信访途径获取领导关注、支持,干预已生效的法律裁判。有些信访人还无休止、无节制的缠访闹访,并组织群体性信访,甚至采取过激行为,给司法机关和政府机关施压。一些涉法涉诉的信访,往往避开正常的司法途径,直接向人大机关进行诉求。尤其是一些终审判决生效、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案件,信访人不甘心接受事实,继而不停向人大机关进行信访反映。一些涉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信访诉求,在各级承办单位及信访局作出相应的信访答复后,还不能满足信访人的意愿,便转入人大信访环节,以求人大法律监督,变更信访结果。

 三是工作方法原因 —— 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的不足和失误。近三年来,市公检法系统每年办理的案件数量始终高位徘徊。据调查了解,仅市、区两级法院今年办理案件 xx万余件,检察系统办理案件 xx 万余件,人均办理案件 xx 余件。同时,受理的群众信访案件也逐年增多,全市公安、检察机关近三年受理群众信访约 xx 件。在案件多、信访件多而人手少的情况下,市各级公检法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新的形势和人民的期望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执法不规范、执法能力欠缺,造成工作失误;有的部门工作作风不严谨,少数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办理案件有瑕疵,导致案件出错。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影响了执法和信访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有的部门工作人员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释法说理不到位。如不少法院、检察机关的案件,在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并无不当,但由于对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没有作必要的释法说理或说理不透,导致当事人不服而向人大机关申诉。

 四是体制制度原因 —— 人大信访职能限制使得许多信访案件难以终结。人大信访工作一方面具有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政策性强等方面的特点;另一方面又不直接决定和处理具体信访事项,而是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实施监督。据调研了解,当前人大信访工作在制度机制、组织机构建设等方

 面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信访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监督法》,目前尚无全国性的人大信访工作条例规则,对解决人大信访问题或终结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还缺乏明确依据、手段和方法,使得一些信访诉求事项彻底解决难、终结难。人大信访办受理群众信访后,主要以转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办理为主,对这些部门、单位缺乏督办和追究手段,导致转办的一些信访件办理结果并不理想。而且,在转办信访件的过程中,因缺乏个案监督的法律规定,不能对案件的对错给予定论、追究,转办处理信访的作用很有限。当信访人诉求未果,便会反复重访或缠访,从而影响人大信访办理和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做好当前人大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好人大信访工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作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作用,是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需要探索的课题。

 一是切实找准人大信访工作的科学定位。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人大的政治定位、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之一是要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同时报告中明确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监督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可确定为常委会审议议题。这些重要的理论依据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明确了目标方向。因此,对人大信访工作的定位必须明确是以党和政府为主导地位,把人大信访纳入党委政府的大信访格局之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要求,主要应发挥好人大信访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立法、监督、任免和决定服务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好人大信访的监督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人大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机关,人大信访机构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要正确处理好人大接访与受理的关系。首先要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这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前提条件。做到带着真感情,态度真诚,耐心倾听;带着体察心,做好记录,换位思考,沟通实情;带着法律情,依法依规依理做好解释、教育疏导,提出可行的处理方案,尽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合法、合规、有序。其次受理要坚持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司法诉讼及中共中央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对群众来信、网上信访件等,都要及时拆封、详细阅信、认真登记、妥善处理。对重要信访件的受理范围必须按照行政信访终结制和司法

 两审终审制为前提,按照规定程序先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将人大的信访受理环节纳入党委和“一府两院”的信访格局之中,逐步形成热情接访、积极疏导、依法受理的工作关系。

 三是重点强化人大信访的 督办功能。督办就是对受理范围内和列为重要的信访件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督导办理。这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力措施,也是人大监督职能的直接体现。在督查形式上,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可以建议常委会或相关工作委员会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实施督办;在督查力量组织上,可以组合相关部门或下级人大的力量进行督办,或者可以通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召开相关协调会,合力进行督办,以弥补力量与政策业务的不足;在时间安排上,对每个重要信访件实行“当年抓报结、次年抓了结”的形式进行督查,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在工作方法上,可以采用提前发通知、中途催情况、下去听汇报、查后发通报的方法,对疑难复杂的信访件,还可以请相关领导参加,通过边听情况、边协商解决方法,以最大可能促进信访事项的解决落实,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监督实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综合分析。人大信访工作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履职提供实用素材服务。首先,要抓好季、半年和年度的信访分析,将群众反映较多或比较具有倾向性、代表性的信访问题

 梳理提炼后及时报告常委会,为常委会选好相应的监督议题,提供实质性信息。其次,要从群众信访反映的疑难复杂事项、重大特殊事项、社会热点问题,以及对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等问题的分析入手,及时调研了解,编写专题分析材料,通过领导批示的落实来积极推进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促进信访事项在人大依法履职中得以解决。再次,要加强信访工作调研,针对新形势下人大信访所反映矛盾纠纷的特点,针对困扰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和制约因素,举一反三,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五是努力构建人大信访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完善制度,构建好工作机制,确保信访大格局正常运转,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基础。其一,加强制度健全与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规范人大信访工作行为。强化与人大机关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有效合力,协同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其二,构建横向联动的信访运转机制。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形成职责分明、相互配合的联合办理信访的工作格局。建立人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与公检法及政府有关部门间的沟通联系,正确处理好人大在监督层面上履职与“一府两院”在执法层面上履职的关系,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以取得信访工作实效。其三,构建纵向联动的信访运转机制。加强本级人大信访工作与上下级人大信访工作的沟通,做到及时交流经验、互通信

 访信息、把握信访动态。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办,督办催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篇六: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

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信访稳定调研报告 一、我区信访工作概况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 6 个街道、40 个社区和 6 个行政村、31 个自然屯,总人口 34万。

 20xx 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 1710 批次 3672 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 973 批次 2935 人次,同比下降 5%,包括进京访 84 批次 132人次,集体访 7 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 32 批次 63 人次,集体访 5 批次25 人次,登记的有 22 批次 49 人次(含原一厂教师 6 人的集体访 1 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 8 批次,非正常访 2 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 68%;进省访 12 批次 31人次(含集体访 2 批次),同比下降 14%;到市访 95 批次 412 人次(含集体访 42 批次),同比上升 111%;到区访 782 批次 2360 人次(含集体访 420 批次,含重复访 130批次 1340 人次),同比上升 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 70%。

 —受理群众来信 56 件次,同比下降 51%,结案率达到 98.5%。—受理电话访628 件次,同比下降 29%,结案率达到 100%。

 —受理网上访 53 件次,同比下降 74%,结案率达到 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 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 14 起,45 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 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 136 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 102 起,办结率达 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信访工作现状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 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 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 5 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 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

 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 5 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

 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

 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化解、包稳定”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坚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领导责任,以“联合接防、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其次抓好“四个实行”: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指导、检查基层和部门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信访评估,避免埋下信访隐患,促进各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社区干部对辖区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居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众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众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众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

 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 24 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众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 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

篇七:全市信仿工作调研报告

2021 年信访调研报告 (三篇)

  2021 年信访调研报告篇 1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 20__年到 2013 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13 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 385批 689 人次,同比批次上升 26.2%、人次上升 18.8%。其中非正常上访 239 人次,同比上升 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

 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 “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 、“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 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 月 1 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 1 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 6 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 33 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 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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