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考勤制度篇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 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
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考勤制度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篇3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 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 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 15 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 15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 15 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对旷工者, 应 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三、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 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 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 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员工可公休 2 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 2 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 每日发 10 元补助。
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 3 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奖励 7 天。
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 10 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 90 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 下产假 60 天,每日补助 8 元。
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 3 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 10 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 回时间。
11、请假流程:A 请假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条》B 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 人审批 C 总经理审批 D 请假员工持单到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考勤制度篇4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考勤制度篇5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 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视。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员工要严于律己,互相监督,确保将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领导要加强 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 2 章 工作时间 第五条 工作时间是员工依照公司的规定,在工作场所执行所指派任务的时间。
本公司的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时间为: 8:30—12:00,14:00—17:30。
2、周日休息。
第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部分人员或部门的常规作息时间,应向行政总监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核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 3 章 考勤 第七条 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 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八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或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后,可算为事假或病假。
第九条 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 1 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十条 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一条 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 完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二条 考勤标准 1.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工作 3~4小时为加班半天,5~8 小时为 加班1天; 2.请假 2~4小时按半天计算、5~8 小时按1天计算。
第 4 章 假期 第十三条 休假和探亲假 在企业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均可按规定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 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
1、年休假 工龄满1年但不满 10 年的员工,年休假的时间为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为 10 天;21 年以上的员工为 15 天。
2、探亲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跨地区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假 期为 20 天;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 30 天。
新调入员工,第二年开始 享受此待遇。
(2)已婚员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 4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
(3)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部门) 负担。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 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 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
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第十四条 生育假 1.女员工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
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长至 135 天。
难产的, 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 15 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 7 天照顾假。
第十五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工伤假。
第十六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 3 天;旁系亲属死亡,可 给假 1 天;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 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补休 1 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1 天补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补休 1 天,2 周以上的补休 2 天。
第十八条 员工休假和探亲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
第十九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
试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示相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 5 章 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 一般员工请假在 2 天以内的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 2 天以上的报行政总监审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 2 天以上(含 2 天) 的,应经行政总监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 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 补办手续。
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
员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
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后方可上报。
第 6 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全公司实行员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
员工到岗后应及时在签到本或考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 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各部每月 2 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 表》 ,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领导应随时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
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 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
除定期检查、监督总
部各部室员工的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 对异地分支机构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 7 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遵守、执行和维护本制度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公休假没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标准给予出勤奖。
第二十九条 迟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发 早退或溜班超过 3 次者,每次按 元;1 个月内迟到、元扣发;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个人当月工资 和奖金。
旷工半天扣发 元,1 天扣发 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 10 天者,上报公司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条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替代人与未到人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 扣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元,并公开批评。
第 8 章 工资的扣发 第三十二条 月内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发 元;3 天以上的,按当月工资日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发。
第三十三条 病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
第9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有所变更,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考勤制度篇6
为加强教师考勤制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表,模范遵守学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学期满勤教师无迟到、无早退,奖每位教师50.00元。(包含月全勤奖)
2、学校准予教师请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亲自请假,不能捎假(特殊情况除外)每天7:20之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按时签到,上午8:00点和下午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临时假扣款标准: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旷工每天50.00元;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扣款2.00元。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退,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陪同上级检查领导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以诊断或住院证明为准。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
4、实行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准确,禁止教师找他人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到出现教学空堂或没有到校工作,罚代签教师20.00元,罚被签到教师10.00元,签到完毕后即回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假要求:教师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校长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请假期满,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必须经校长批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职处理。
6、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小时。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20.00元的处罚。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请假的记录工作。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假按规定15天,婚假产假含节假休息时间,男教师不享受产假休息待遇。(只准假三天)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亲属结婚一律按事假处理,教师丧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老人或直系亲属,否则其它丧事按事假处理,丧事含节假休息日。
9、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1小时,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跟教导处请假,教导处做好记录。
10、教师每月给临时假,累计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累计时间做事假处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教师给3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
11、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12、有事要请假,不得先斩后奏,请假要真是可靠,跟领导说明原因,如若出现以病假充当事假或以请病假从事非正常的个人经济等活动欺骗学校,一经查出所请假的天数按旷职处理,禁止教师影响工作帮助其他单位处理事务,如若处理须经校长同意。
13、全学年病、事假超过1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其奖励资金不给本人,全学年无故旷职累计超过2天以上者也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学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将上报教育局,由局里处理。
14、学校几位后勤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决定,暂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做好每月的教师统计工作,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校长室审核,一份存档。
考勤制度篇7
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的工作总结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解决当前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积极行动,全面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成立机构,积极落实
市、区两级政法委召开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动员会议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活动列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5月7日召开了全区司法系统“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动员大会,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同时确立专项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整顿重点、实现目标及具体要求,使专项活动的开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措施得力,开展有序
1、学习教育方面
局机关认真组织了纪律作风整顿专题学习,要求全体司法干警要做到“三有”,即辅导有讲稿,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和心得体会,确保了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
(1)突出学习重点。利用每周三学习日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市、区各级关于纪律作风整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认识。
(2)学习与讨论相结合。在全局开展了以“上岗为什么、在岗干什么、离岗留什么”为主题的集体讨论活动,进一步端正了态度、交流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3)强化学习效果。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共组织包括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的辅导讲座5次,集体学习10次,集体学习时间30小时,全体干警人均周学习时间达20小时,记写笔记5000多字,为专项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查摆整改方面
按照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在查摆整改方面,我局主要采取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查摆和剖析领导班子及每名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梳理总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项措施:
(1)严肃工作纪律,着力治“庸”、治“懒”、治“散”。
针对此项内容,我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工作期间随意脱岗及迟到早退、旷工、无故不请假者进行罚款并取消评优资格。对工作中不积极主动,精神懈怠、自由散漫的现象坚决予以遏制,工作期间网上购物、看视频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作出自我书面检查
(2)严肃“三公”消费纪律,着力治“奢”。201x年以来,我局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全面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坚决杜绝使用公款出国(境),公务接待坚持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
公务用车方面,我局领导自觉将公车统一停放在单位,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使用,工作期间公务用车统一使用派车单,取消了专车专职司机的现象,严格执行遵守东胜区公务车辆管理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实行零购置,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坚持“统一标准、使用审批”的原则,严格杜绝公车私用,以上措施的严格执行,使公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了48%。。
(3)严肃群众纪律,着力整顿治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我局牢固树立“立法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努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建立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援助、优先办结的“绿色通道”,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矛盾大排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真心实意听取人民意见,按照区委要求,制定了“问计问需会”及“民情体验”活动实施方案,实行局机关及二级单位领导每周至少参加一次体验活动,形成领导干部体验民情活动表,于每周五进行分析、梳理、汇总,及时解决当事人提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干警深入社区、矿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律服务和帮扶救助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改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4)严肃廉政纪律,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通过设立个人举报监督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当事人举报相关违纪违法现象,活动专项领导小组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全区司法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相关书籍,召开自查自纠讨论会,按照上级部门及区委、纪检委的工作要求,积极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3、建章立制方面
进入第三阶段,我局继续加强监督,就专项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同时,我局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对照原有制度,进行一一梳理,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要坚持和修订完善,对迫切需要的制度要及时建立制定,对不合时宜的制度我们要及时清理废止,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纪律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巩固活动成果。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以来,我局干警围绕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入活动中,强化了各种措施,努力完成各项工作,整体工作进入了快车道,并取得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工作作风有新变化。我局在认真学习、全面领会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更新观念、调整思路、强化措施、转变作风。不断加大业务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力求整体工作有新突破、新成效。全体司法行政干警都能认清形势,主动加压,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服务观念有新转变。随着此次专项活动的扎实推进,全体干警都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上来,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全市、全区的工作大局之中,把此次专项活动的新理念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个环节,牢固树立“立法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努力实现普法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工作的紧迫意识增强,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以有为争有位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的思路,确定新的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自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着眼于服务保障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落实,继续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素质高超的干部队伍,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为我区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继续强化学习教育,通过深入学、反复学,把学习教育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去,使学习成为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坚持学与思相结合、学与议相结合、学与行相结合,走出学习停留在书本上、挂在口头上、写在笔记中的误区。
(二)继续广泛征求意见。今后将采取多种形式,如民主生活会、交流谈心、设立意见箱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实时征求机关党员、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梳理归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三)在边查边改上下功夫。坚持边查边改,一手抓问题查找,一手抓问题解决,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在查中改,在改中查,深刻剖析自身在思想、学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找准问题症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不断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梳理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把工作制度转化为工作秩序,把遵章守纪变为自觉行动,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考勤制度篇8
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心得体会
范文一:
最近,在市局的部署,分局的认真组织下,我们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通过这个阶段的动员和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新的认识,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我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与提高。在思想上,拓宽了我的思路,开阔了我的视野;在工作上,增强了为服务好纳税人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学习,我深深理解了“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苏轼《范增论》(注:东西一定是自己先腐烂,蛀虫才能生出来,人一定是先产生疑心,以后谗言才能听得进去。)”的内涵,更懂得了“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等古训的寓意精深。
我们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很多强力的措施,中纪委在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也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中央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
在我们的工作当中,我常常思索着廉洁自律这个问题?便得出了我主观上的一点结论,那便是:“勤奋做事尽公仆之责,清白做人守党员之本”。也就说我们在工作当中把握好党的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也就是“处事要公,公生明;律已要严,廉生威;待人要诚,诚生信;工作要勤,勤生效”。这些都说明了不勤政无以立业,也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会栽跟头。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定位。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作为一名单位的执法人员,要时刻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一名普通职工,党却一直在培养和教育着我,使我在成长中一天天地进步,我作为一名曲线就业的退伍战士,更应该倍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因此,我不能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我便时刻常怀“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格言,更坚守着“走正道勤俭清廉,一生坦荡全家幸福”的信念。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正逐步渗透到了人们的生活之中,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也不断充斥着人们的思维,虽说,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都有了飞跃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也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更要从严要求自己,时刻告诫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我们要知道“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的俗语,这就要求我们要时时刻刻“静心超然,守一分宁静;少私寡欲,保一生平安”谨小慎微的工作作风。所以,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时刻要有明确的界限,只有“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清清白白从公,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人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也只有人人都反腐倡廉,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在平衡的进程中发展。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自已的专业知识,不断地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地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技能。二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履行职责,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职工。三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好党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争创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把党风廉政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范文二:
近来,本人认真学习、领会了“严厉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相干的文件精神,这使我在思想上有了新的熟悉和进步,熟悉到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职员,必须加强本身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牢固建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严格要求自己,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本身存在的不足
业务工作方面,经常寻求四平八稳,忽视细节的掌控,平常习惯于被动的来甚么工作干甚么工作,缺少前瞻性、主动性、自觉性、深进性、创新性;工作中碰到题目缺少深进思考,工作方法、处理事情方法过于简单,可能有时不得要领,与新的工作情势的需要尚有一定的差距;遵守财经纪律和会计职员职业道德方面原则性有余,灵活性不足,有时不免落进死板、僵硬的俗套,影响工作的整体效果。
二、整改措施
1、进步思想素质,建立严明的纪律观
孟子曰“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墨子曰“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伟人的同道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由古及今,纪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现今社会,作为一位机关的工作职员,我们不需要像邱少云同道那样,严守潜伏纪律,为了战役的成功,往接受生与死的烈火考验。但是,良好的机关建设,一定需要严明的纪律做保证。因此,我们首先应当认真学习伟人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深入熟悉机关作风建设是机关人格、精神、文化的外在体现,是机关素质的具体反映,是干部职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表现出来的态度行为,是机关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它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而这一切的构成,恰恰需要严明的纪律来做保证,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建立严明的纪律观,是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2、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进步工作效力和工作质量
这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段文字,大体是四川绵阳一名基层小硕公务员通过书记信箱,向市委副书记倾诉自已的困惑,抱怨基层政治学习情势主义盛行,称政治学习几近都是找几位新来的同道抄笔记、补讨论记录应付检查。而这位亲民书记的回复值得我们深进思考,内容以下:有明确目的和实际内容的政治学习是必须的,也是十分严厉的事情。我觉得对我们而言,认真做好每项本职工作就是最具体也是最大的政治,所以我理解的政治学习更多的时候就是业务练习、工作交换(包括业务所触及的理论和操纵),这类学习任何人都是不能替换他人往完成的。因此你们单位那种吃喝式、抄写式的所谓“政治学习”是十分恶俗也是十分错误的!靠查记录的方法判定一个单位的学习状态也是徒劳无益的。一个单位是不是有坚持学习的习惯,只需要看他的机关氛围、员工精神面貌和工作效益一般即可得出大致不差的结论。我非常赞同和向往这位书记同道所说的这类学习方式,希看这类学习在我们食粮局机关乃至每一个人身上成为一种习惯,进而构成良好的机关氛围和员工精神面貌,以到达进步工作效力和工作质量的终究目的。
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的转型期,在开放与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各种思想和观念纷纭出现,五花八门的***大量出现,各种体制变革带给领导干部的压力相应增加。作为一名机关普通的工作职员,一样也经常会面临很多新题目,新矛盾和新的工作内容。这要求我们除要不断地更新知识,进步工作技能外,还要善于在工作中根据情况及时调剂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看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真正到达良好的工作效果。
4、建立大局意识,凡事识大体,顾大局,自觉束缚自己,为机关建设服务
牢固建立大局意识,时时处处坚持识大体,顾大局,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机关干部不管从事何种具体工作,都属于全单位这个大局的组成部份。这要求我们观察题目、处理工作时,既要埋头于具体事务,还要与全单位的大局联系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单位大局利益冲突时,善于站在大局的高度思考和行动,这样,才能真正高屋建瓴地做好各项工作。
本次机关纪律作风、工作作风集中整顿的进程,也是我们农合办工作职员思想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得到进步的进程。目前,我个人的思想熟悉已有了新的进步,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做得更加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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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篇9
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承诺书
为切实开展好全市性的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活动,树立农牧水利人优良的作风和形象,特承诺在此项活动中,我要做到:
一、积极参加局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各类事情,不迟到、不早退。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岗位上司职尽责,不推诿、不敷衍、不消极应对,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勤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增强组织纪律性。积极响应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和各项决策部署,廉洁自律、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创优争先,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五、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正确处理个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自己的一言一行,每一项工作都不折不扣地站在全局的角度、集体的高度去考虑,去实践。
六、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加强对自身言行的约束,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生活观,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塑造农牧水利人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工作形象。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问责。
承诺人: 2013年5月
日
考勤制度篇10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干部考勤内容包括:在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点名未到和突发事件处理、重点工作完成等。
2、工作时间就是根据工作需要单位规定的在岗时间。
3、干部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单位指定的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1、干部请假一律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完审批手续后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2、干部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1)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2天以上(包括2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主要领导审批;
(3)请假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的,视作长假,请长假需本人、家属和单位签订长期请假协议,逐级报批;
(4)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到岗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到岗不销假者,按超假对待;
(5)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6)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严格按照区级规定执行。
1、机关干部病假和法定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视作在勤。
2、机关干部迟到、早退和开例会点名未到,办公室做好登记,以备查考。
3、机关干部职工无故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4、申请请(休)假者需预先提前一周填写请(休)假审批表;请(休)假类别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看户假、计生手术假、病假、事假等。申请事项按规定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申请病假超过一个月,按照长期病假有关规定逐级报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销假、缩短或延长假期在“备注”栏记录。
5、如遇重点工作、突发事件或节假日确需加班,经主要领导核准后,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6、在本职岗位或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上,因未尽职尽责或故意延迟不办造成一定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经领导会研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
7、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以单位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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