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方案3篇

时间:2022-11-08 09:45:05 来源:网友投稿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3篇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1—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十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脱贫攻坚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3篇

篇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mdash; 1 —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依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2022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监督重点 (一)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方面

 重点监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是否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落实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是否落实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

  — 2 — 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机制。

 (二)

 乡村振兴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落实 方面

 重点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是否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到位;灾后恢复重建住房、工程、农田及重大水利项目是否实施到位。

 (三)

 改进和加强乡村治理 方面

 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是否落实;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对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是否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乡镇(街道)纪(工)委是否对村(社区)两委“一肩挑”人员开展经常性监督管理,是否做到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街接、形成合力;农村基层监督体系是否健全。

 三、工作举措 ( ( 一) ) 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党(工)委、村党支部及相关县直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完成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情况。通过查看相关单位本年度工作谋划、现阶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着力纠正思路不清、谋划不够、“不会干”问题,防范政绩观错位、急躁冒进“盲目干”

  — 3 — 问题。

 (二)开展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4 月份,督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建立上级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实。对个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清单式”监督,压实责任,对账销号;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暗访,抽查率不低于 20%,做到监督“全覆盖”、问题真整改。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久拖未决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

 开展对重点项目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项目库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分类建立台账。对已完成项目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利用专项资金 100 万元(含 100万)以上的项目必查,100 万以下的项目抽查数量不低于 20%。同时,对脱贫攻坚期间建成的种植基地、扶贫创业园等产业项目,2022 年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灾后恢复重建住房、工程、农田,以及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同步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项目责任落实、资金拨付使用、项目推进完成、工程质量、后续管护等情况进行监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项目假落地、资金被挪用、质量不过关、建成无人管、短期获益后撂荒等问题。

  — 4 — (四)

 打造重点村( ( 社区) ) “三资”“双提”工程。4 月份,根据 2021 年“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开展实际,对重点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县农业农村、财政等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制定并落实提级监管标准,形成监督监管合力。对 2021 年问题线索“零报告”的试点进行重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督促民政部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机制,推动解决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不力等问题。

 (五)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严肃查处在农村“厕所革命”中改厕偷工减料、使用劣质产品或不配套建设粪污处理系统导致改建质量差,中看不中用问题;严肃查处建设“四好农村路”时降低标准,自来水管网、机井输水管道等民生用水工程建设质量不合格、资金被挪用、建成“半拉子”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私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审核验收谋取私利问题;严肃查处惠农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不规范等微腐败问题。

 (六)

 持续推进“三农”领域能力作风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督促各乡镇(街道)、各

  — 5 — 相关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推动基层减负赋能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强化“三农”领域能力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方面违背群众意愿、违背客观规律,搞“一刀切”“大呼隆”及盲目举债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监管缺位、履责不力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问责;对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作风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优良作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职尽责,以有力监督保障有效衔接。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专项监督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民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县纪委监委要推进“四项监督”

  — 6 — 贯通融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派驻单位具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案管室建立问题数据信息月报制度,每季度提供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和统计分析情况;各监督检查室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巡视巡察、督查考核发现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风政风监督室每季度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综合研判,统筹推进工作。

 (三)

 提升监督质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监督检查工作要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度结合,做到深入实地、查深查透、见到实效。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乡村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定期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7 —

篇二: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强化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着力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进一步做好我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区抓落实、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强化扶贫资金全过程监管,预防扶贫领城腐败问题,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安排。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符合产业扶贫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人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脱贫质量。

  (二)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三)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广泛征求贫困群众意见、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四)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在使用中不断完善,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体现项目管理功能。

 三、项目库编制

  (一)编制范围。脱贫攻坚项目库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的原则进行编制,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需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以产业扶贫为重点,从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素质提升、易地搬迁、金融扶贫、危房改造、兜底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贫困村振兴等方面进行入库分类。

  (二)编制内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性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脱贫攻 坚项目库。

 (三)项目更新。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根据项目进展、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项目库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要及时采集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情况等信息。

 四、项目申报流 程及要求

 (一)村申报 1.到户项目

  由贫困户提出申请,村“两委”、帮扶责任人根据贫困户个人意愿及实际发展需求、脱贫目标等因素科学合理论证,确定到户扶持项目,由村“两委”汇总。

  2.到村项目

  在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指导下,村“两委要结合本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实

 际,提出项目清单,每个具体项目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性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内容。

 3.公示申报。村“两委”汇总本村到户到村项目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讨论通过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并将纸质版公示材料送村民小组,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初审。

 (二)镇审核 镇政府根据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与脱贫目标的匹配度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项目按照类型分类汇总,依照脱贫攻坚专项工作项目职责,报送旗扶贫办审核。

 (三)公示公告 1、公示公告要求 项目库内的项目都要纳入村务、政务公开范畴,实行全过程公开。项目入库前要“三公示一公告”,即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公示后上报镇政府;镇审核、公示后,报旗项目主管部门。

 2、公示公告的内容及时间 (1)村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时间进度、受益对象、群众参与等,公示地点在村务公开栏,并将纸质版公示送村民小组。公示期:10 天。

 (2)镇公示的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公示地点在镇政务公开栏,并书面通知项目审核结果。公示期:10 天。

 (四)档案管理

  镇、村两级项目公示公告都要保留文字及影像资料,做到有据可查,特别是到村到户的项目公示公告,除了在项目实施党委存档外,还要在项目实施村存档,存档内容包括公示公告相关文件、张贴或印发的文本、召开会议记录、现场图片、群众反馈和处理情况等,村级公示公告要实行单独管理,面向群众公开,随时可以查阅。

 五、项目实施

 (一)项目立项。在镇项目库内,村“两委”要按年度脱贫攻坚计划,择优选择到村到户项目,镇政府审查后,报旗扶贫办审核。

  (二)审批备案,镇扶贫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扶贫项目进行审核,制定年度项目任务清单,在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公示 10 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旗项目批复结果,将项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根据实施进度补充完善相关动态信息。

  (三)组织实施。镇政府接到项目批复后,立即在镇、村进行公示,并按照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对到户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在村“两委”、帮扶责任人的指 导和帮助下,由贫困户自行实施。对到村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程序,由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 实施。

  (四)项目调整。经过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的,需要按照项目原申报程序报批。

  六、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

 (一)项目验收。一是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主动进行自验,若发现项目实施不符合计划内容、达不到质要求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自验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向镇政府或行业部门申请验收。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由镇政府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验收,行业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区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验收,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须向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报告。三是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涉及国家自治区、市、旗扶贫开发政策、相关制度规定、项目计划批复及变更文件、项目建设标准等;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等,其中,到户须有受益贫困户签字确认。

  (二)项目后续管理,项目验收后需依据有关规定,划分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运行管护制度,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七、监督管理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镇扶贫办定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检查。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扶贫、财政、 农牧、审计等站办所,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镇纪委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整改。

  (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一是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的监管作用,强化项目实施日常监管。二是镇扶贫办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虚报套取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等规违纪法行为,根据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 .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承担起项目库建设的相关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在项目库建设和监管中发挥积极作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二)加强统筹协调。镇扶贫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强化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加强科学论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

  (三)加强有序推进。6 月底前完成脱贫坚三年滚动项目入库,并同步完成年项目实施计划,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四)加强能力建设。开展项目库建设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镇扶贫办组织的培训要覆盖到相关站办所及镇、村相关人员。各村各部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落实情况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五)加强督查考核。镇扶贫办要加强对项目库建设工作的跟踪督查,并把项目库建设纳入各村年度绩效考核中。

 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的工作方案 按照《杭锦后旗关于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的工作方案》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针对建档立卡之外存在的贫困人口,各村要认真组织摸查,锁定人群,开展“档外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力争做到贫困人口应识尽识,一户不漏,一人不落。

 (二)对年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户进行核查和测算,逐户进行实地核查,将脱贫不实的脱贫户予以回退,涉及 3 个村。

 (三)针对年以来由于政策把握不准所造成的错识错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剔除或做脱贫处理,解决进入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户不符合标准问题。

 二、工作内容 1、“档外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主要针对低保人口、非贫困村应识未识人口、外出打工返乡人口、无身份证人口、各类移民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错误剔除的贫困人口等。

 2、年脱贫不实贫困户,主要包括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户,以及异地搬迁贫困户、社会保障兜底贫困人口等。

 3、错识错评剔除或做脱贫处理,主要包括“富人戴穷帽”的八类情况家庭,根据识别时的情况,识别前就存在,通过比对核实发现的,予以剔除;识别后发生变化的,按脱贫处理。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识别标准。坚持现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即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元(相当于年元不变价),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二)严格识别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开展。识别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村民小组会议没有通过的贫困户,要加大对村民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力度,做到应识尽识。

 (三)加强数据对比。对不符合贫困户精准识别限定条件标准的,原则上不得定位贫困户。(参照附件 1)

 (四)坚持实事求是。镇扶贫工作站针对各村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避免“要么大量识别,要么不识别”的极端现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识别工作,通过相关信息数据摸查和实地核查,找准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工作步骤 本次识别和自查自纠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抽调保存领导干部、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组成工作队,在村“两委”的参与和配合下开展工作。

 (一)宣传动员 6 月 2 日召开全镇“档外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安排部署“档外贫困人口”的识别、年脱贫不实自查自纠和错识错评贫困户的处理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村按照识别程序进行

 初步评选,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按照《“档外贫困人口”识别入户评分表》逐户进行评分核定。

 (二)开展“档外贫困人口”识别 1、由镇包村领导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采取“一进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办法,以村为单位,对申请成贫困户的全体农户进行全面细致的家庭状况调查,重点是“边缘户”,按照《“档外贫困人口”识别入户评分表》,逐户打分计量贫困程度。打分全部由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完成,村两委负责带路和介绍情况以及组织相关会议等工作。

 2、“档外贫困人口”确定名单以后,以村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备案并上报旗扶贫办。

 (三)脱贫不实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年脱贫不实的贫困户,3 个村利用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开展脱贫人口中存在“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兜底人口脱贫户”等排查工作,并通过实地核查,对核查属实的贫困户予以纠正,对确实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户予以回退。

 (四)错误识别对象的处理 错误识别对象要按照信息核实、入户告知、村级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旗县审定六步程序进行处理。将核查后问题户信息上报旗扶贫办统一处理。

 (五)总结工作 在“档外贫困人口”识别、脱贫不实自查自纠、错识错评人员处理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开展数据分析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 五、时限要求 各村结果本村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所有工作在 6 月 17 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准识别是打牢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力支撑。各村要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利用此次契机,彻底解决贫困户漏评、错评和错退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总负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要确实履行工作职责。镇党委、政府是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责任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

 (三)充分发挥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作用。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会同村干部要认真做好入户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精准识别贫困户并针对贫困原因制订脱贫计划,确保驻村工作队发挥应有的作用,按时、高质量完成扶贫任务。

篇三: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2022 年实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夯实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为我市“十四五”发展贡献教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教育脱贫攻坚

 体制机制延续到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上来,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坚持平稳有序过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立足实际,延续、优化、调整现有教育帮扶政策,保证过渡期内政策连续性,精准施策,精细落实,科学推进乡村振兴。

 (三)坚持培育内在动力。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学生内生动力,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坚持“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在每学期开学前后,由属地镇政府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严防辍学新增反弹。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基教室)

 (二)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

 镇化,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补齐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计财室、市教育局基教室、市教育培训研究中心)

 (三)持续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继续做好关爱帮扶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早期评估与干预制度,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教室、市教育局勤助办)

 (四)持续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加强与民政、残联、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健全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体系,确保实现各教育阶段、公办与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勤助办)

 (五)持续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动乡村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材料和

 图书,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教室、市教育局计财室、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六)持续发挥教育系统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作用。积极发挥教育系统派出的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作用,指导督促各乡村振兴队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完成各项乡村振兴工作的同时加大教育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大力支持派出的振兴工作队队员工作,帮助其解决振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振兴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和保障举措。坚决兜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查缺补漏、动态跟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抓紧补齐农村教育短板,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二)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常态化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三)加强总结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把握宣传节奏和重点,深入挖掘,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作用,促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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