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治理方案7篇乡镇污水治理方案 新时代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42024年)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区水体环境,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改善城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污水治理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污水治理方案
代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1- -4 2024 年)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区水体环境,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2021-2024 年)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 2024 年,各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 70%以上;各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80%以上,我区建制镇基本实现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 100%。进一步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补齐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的短板,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攻坚措施 (一)污水溯源整治。各镇开展污水溯源,查明地下污水管线、雨污混排口、居民污水流向以及汇集入各水体的排口和水质现状。以污水排口整治为抓手,倒查污染源,开展源头管控,针对不同类别排水口,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等措施,对排水口实施改造。通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将集镇、住宅区等主要污水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责
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下攻坚措施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排首位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全面摸排污水管网空白区域,以建成镇、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为重点,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和近远期实施计划,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通过三年时间,补齐截污干管,打通污水收集输送“大动脉”。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快生活污水支管建设,完善污水收集输送“毛细血管”。对暂不具备条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应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三)提升建制 镇污水处理能力。开展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评估。建制镇要因地制宜采取就近集中联建、城旁接管等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广“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积极推动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三年建设任务,确保管网铺设到位、处理厂(站)尽快建成运行,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完善,设施覆盖率达 10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 (四)完善水质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各镇河道水质监测分析工作,优化取样监测点的设置。按规定频次实施监测,
并依据监测数据排查各河道污染原因,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增强各镇水体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按照定期定检不定点的原则,密切监测各镇水体检测数据,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五)实施合流制区域雨(清)污分流改造。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损修补、管材更换、雨污分流改造、增设调蓄设施等工程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根据排水专项规划,对实施合流制分流改造区域,新、改、扩建排水项目全部按雨污分流制进行建设。结合建制镇道路建设改造、城市更新等,统筹推进《市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内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加强源头污水收集管控。〔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接入与服务管理。加强污水接入管理。建立健全建制镇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夜排档、小型餐饮、小型医疗机构、洗车、农贸市场等经营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水乱接乱排直排整治,结合市场
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强化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各相关部门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对未经许可或未按要求接入的,依法处罚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要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对辖区内水体进行全面系统再排查,并检修截污设备,对破损管网进行修复,对新发现的污水排放口进行截污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建立台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水体不返黑返臭。〔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积极推行“厂- - 网”一体模式。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深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全面覆盖、责任清晰、权责统一、无缝衔接、协同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模式,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营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水浓度、进水水量等指标运营情况开展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付费挂钩,实行按效付费,促进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九)加强排水设施管理。一是严格管控新建污水管网质量,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二是严管工程质量,严格执行闭水试验,确保管道接口严密、管道基础和回填土密实。三是根据市级要求全面规范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 2021 年 2 12 月 月 4 24 日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条块分工与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建设项目、时间安排和考核验收等要求。及时召开部署动员会,层层发动、大力推进攻坚行动。
(二)集中治理(1 2021 年 年 2 12 月 月 4 24 日- -4 2024 年 年 0 10 月 月 30日)。要全面摸清本区域现状,建立问题清单,形成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倒排工期进度,分三个阶段完成三年攻坚行动中涉及城乡污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27 个、提升泵站 1 个及建设污水管网约 241.8 公里等工作。
第一阶段(2021 年 12 月 24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1 日前,确定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前期设计方案编制、建设点位规划选址。
2022 年12 月31日前,制定黑臭水体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成“小散乱”排水整治,基本消除建制镇内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等污水乱排直排行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项目中的 20 个污水站建设项目,并配套安装检查井,完成管沟开挖及回填等配套基础工程。
第二阶段(2022 年 6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4 年 8 月前,完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 27 个、提升泵站 1 个;建设污水管网约 241.8 公里(详见附件)。并建立健全排水建、管、养长效管理机制。
(三)验收总结(4 2024 年 年 9 9 月 月 1 31 日前)。按照整治进度,配合市城镇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验收工作,对每阶段整治效果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经验做法向市级部门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区城镇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治理工作,把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标准,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破解难题,确保完成任务。
(三)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严格实行限时办结。推行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改革,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强化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密切协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区域综合流域治理能力,实现生活污水一体化收集管理,加强职责范围内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
篇二:乡镇污水治理方案
县“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2021- -5 2025 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云环通〔2022〕21 号)《云南省“十四五”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补齐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短板,紧扣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净、绿、美”目标,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任务,高标准实现我县村村“美起来”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足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省、州、县关于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巩固历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打造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环境优雅、美丽宜居的现代乡村,为加快
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勐海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勐海县各乡镇组织实施的村庄规划为切入点,科学编制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工作任务,做到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
2.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前提下,根据村庄分类布局情况,鼓励各乡镇根据资源禀赋、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风土人情等条件,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实行一村一策、一域一法,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3. 村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和自主管理意识,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
4.。
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根据村庄布局、地形地貌、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环境敏感程度等特点,选择适宜各乡镇自然村的污水收集和治理模式。
5. 持续推进,健全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体系。注重质量,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坚持上下联动,突出齐抓共管。
二、治理目标 勐海县行政村共 85 个,2021-2025 期间规划完成治理总目标共13 个,治理率达 26%,其中:新增收集处理行政村 2 个,收集处理率达 7%。
治理目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备注 新增治理行政村数(个)
2 2 3 3 3
累计治理率(%)
13 15 19 22 26
其中:新0 1 1 0 0
增收集处理行政村数(个)
累计收集处理率(%)
5 6 7 7 7
治理计划:
(1)2021 年完成 3 个行政村治理。在勐遮镇曼恩村委会 9 个村小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勐海镇景竜村委会5 个村小组建设纳管,生活污水由县污水处理厂统一收集处理;西定乡南弄村委会 6 个村小组完成资源化利用。
(2)2022 年完成 2 个行政村治理。在西定乡暖和村委会14 村小组完成资源化利用;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 3 个村小组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2023 年完成 3 个行政村治理。在西定乡曼迈兑村委会完成 2 个村小组、勐往南果河村委会 3 个村小组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西定乡旧过村委会 6 个村小组完成资源化利用。
(4)2024 年完成 3 个行政村治理。在布朗山乡曼囡村委会完成 8 个村小组、打洛镇勐板村委会完成 9 个、打洛镇曼夕村委会完成 5 个村小组资源化利用。
(5)2025 年完成 3 个行政村治理。在勐满镇关双村委会完成 6 个村小组、勐阿镇贺建村委会完成 5 个村小组、勐宋乡蚌冈村委会完成 7 个村小组资源化利用。
(6)2022 年完成边境小康村下辖 48 个村小组生活污水处理。
(7)2023 年完成边境小康村下辖 56 个村小组生活污水处理。
以上规划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争取到重大项目,可适时调整目标点位。
三、收集模式与要求 (一)分类原则 规划区域内的所有自然村,应按照纳管型村、集中型村、分散型村进行分类。
纳管型村:距离城镇 3km 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形和施工条件都满足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厂的农村地区。
集中型村:单个村庄收集或相邻村庄距离小于 2km,可以建设管网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农村地区。一般日产生污水量不小于 5m3 ,可分为单村集中和连片集中两种类型。
分散型村:住户分散、地形条件限制等因素难以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农村地区。一般日产生污水量小于 5m3 。
(二)村庄类型与模式选择 根据村庄类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选择相应收集、治理模式。
(1 )纳管型村模式选择 纳管型村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标准按照已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
(2 )集中型村模式选择 集中型村根据排水方式、排入水体敏感程度的不同,排放需要执行的标准不同,因此选用的收集模式和治理模式也有所区别。
集中型村出水直接排入湖泊等封闭、半封闭环境敏感区水域,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一级 A 标准,需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和强化治理模式。
集中型村出水直接排入Ⅱ、Ⅲ类功能水域,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一级 B 标准,需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和常规治理模式。
集中型村出水直接排入Ⅳ、Ⅴ类功能水域,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
二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或常规模式。
集中型村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和简单治理模式。
集中型村出水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出水优先资源利用,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
(3 )分散型村模式选择 分散型村出水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和简单治理模式。
分散型村出水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出水优先资源利用,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
四、处理模式 治理模式选择主要考虑因素:进水水质条件、出水水质标准、土地条件、地形地貌。
(一)简单模式
主要适用于经济条件较差,居住较分散的山区、偏远农村,干旱缺水、高寒地区的农村以及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治理后污水的农村。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技术:(1)旱厕+粪尿资源化;(2)化粪池/厌氧发酵池;(3)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4)厌氧一体化设施。
上述模式出水水质基本可满足三级排放标准,当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系统运行稳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达到二级排放标准。
(二)常规模式 主要适用于经济一般或较好,环境要求较高的农村地区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模式:(1)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壤渗滤等,(2)预处理-生物稳定塘/强化人工快渗-人工湿地,(3)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SBR/氧化沟/生物滤池等,(4)一体化设施。
上述模式出水水质可满足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系统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出水可达到一级 B 排放标准。
(三)强化模式 主要适用于水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农村地区,如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库集水区等执行相对严格标准的区域。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模式:(1)预处理-A2/O 组合模式;(2)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SBR-人工湿地/土地渗滤组合模式。
该模式出水水质可满足一级 A 排放标准的要求。
五、职能职责 勐海县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居办):负责监督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办法。
勐海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各乡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考核打分;对推进滞后或因主观原因治理效果达不到预期的乡镇(农场)进行通报。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适合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村寨予以支持配合,做好监管。
勐海县财政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程序规定下达各类专项资金,指导各乡镇(农场)做好预算编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勐海分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水质监督性监测及参与考核评估工作。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结合,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加强优化村庄规划管理,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推进“厕所革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各乡镇(农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用地审批。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做好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各乡镇(农场):负责制定“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建设工作;落实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完善设施台账资料,对纳管情况、排污管网建设以及设施运行情况,应当记录并保存完成;建立完善污水管网的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污水管网破损或堵塞,立即安排修护,保证管网的完好畅通,并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具体实施工作,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纳入村规民约中,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各村民委员会(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员。对本村(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总责,组织研究决定运行维护管理的各项事务、设施管理人员的人选和补贴,定期组织检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落实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的补助和设施的运行维费用,配合上级对本村(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检查评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各地党政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指挥,亲自研究部署,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督促抓好落实。要强化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村级组织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做好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发挥部门优势,整合项目资金,加强人员配置,同向精准发力,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各负其责,主动参与,积极而为,形成横向纵向“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考核 。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各乡镇也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
(四)加强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通过宣传画、宣传标语、倡议书、宣传车、公众号、微信群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建干净
整洁的人居环境。通过举办各级各类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学习交流先进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将村庄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六)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争取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篇三:乡镇污水治理方案
1福建省 2022 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 2022 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2〕17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闽政办〔2020〕62 号)有关部署,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海漂垃圾污染问题,实现近岸海域岸滩垃圾治理常态化,打造整洁海滩和洁净海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 年,沿海地区要在全面建成“海上环卫”队伍的基础上,持续健全完善队伍建设,根据辖区内海漂垃圾清理工作需要,不断充实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海漂垃圾清理常态化、网格化、全覆盖。厦门、泉州市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应持续保持在 300m2 /km 以下;福州、莆田市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平均分布
- 2 - 密度应比 2021 年下降 10%以上;宁德市、漳州市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应比 2021 年下降 15%以上。各地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群众满意度均应达 85%(含)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加强源头管控。海渔、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应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按照《福建省近岸海域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环保海〔2019〕2号),持续抓好各重点领域源头管控。其中海渔部门应切实落实《福建省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按序时进度开展,并深化海上综合整治行动,巩固治理成效,持续推进浮球、渔排、网箱等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和渔业垃圾减量化。水利部门应依托“河湖长制”,加强河漂垃圾的打捞清理,住建部门应健全完善海湾沿岸、河流两岸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夯实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源头减少陆源生活垃圾入河下海。
(二)强化“海上环卫”队伍建设。沿海各地应在初步建成“海上环卫”队伍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筹措工作资金,根据辖区内海漂垃圾日常清理工作量,科学合理配备充足的人员和设备,保障辖区内近岸海域海滩垃圾清理常态化、全覆盖。同时应加强指导和督促,切实强化“海上环卫”队伍日常管理,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不断建
立健全队伍管理机制,规范日常清理工作,实现与陆上环卫无缝对接,确保清理成效。
(三)完善海陆环卫衔接 。打捞清理上岸的垃圾应科学分类并做到日产日清。塑料、木材、泡沫等已回收再利用为主,垃圾袋、米草枯枝等无法再次利用的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涉及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加强垃圾密闭运输监管,规范海漂垃圾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构建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
(四)持续深化智慧监管。持续深化和创新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数值模型等先进科技手段在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方面的应用。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密无人机巡航频次,由原来的一季度一次增加到每两个月一次巡航,并持续扩大巡航范围,提高治理成效评价的客观准确性;持续推进 50 个左右重点岸段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开展重点港湾海漂垃圾漂移轨迹模型研究应用等,推动治理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各地应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协同推进全省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现代化。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应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工作合力,把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有关效能考核内容,推动任务落实。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力量,发挥渔业、环保等社
- 4 - 团组织及志愿者作用,推动社会共治,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沿海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应及时提请完善海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推进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督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突出问题治理调度和帮扶,确保海漂垃圾治理取得实效;沿海六市一区制定细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绩效和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机制以及资金预算等,于 3 月底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二)严格资金管理。沿海各地要强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分解落实专项资金,做好相关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生态环境、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
(三)强化跟踪问 效。根据《通知》要求,省委省政府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执行季报制度,请各地于 4 月 5 日、7 月 5 日、10 月 5 日、12 月 25 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
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海上环卫队伍建设情况(见附件)。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开展无人机航拍巡查,适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指导帮扶。各地工作情况以及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以及次年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地方,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予以指导督促,视情启动专项督察,全力保障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2 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调度表 2.2022 年海上环卫建设情况调度表
- 6 - 附件 1-1 2022 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调度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及有关建议 一
持续加强源头管控
海渔部门切实落实《福建省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按序时进度开展,并深化海上综合整治行动,巩固治理成效,持续推进浮球、渔排、网箱等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和渔业垃圾减量化。
(请重点填写落实《福建省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进展,尽量填写量化信息,如淘汰**泡沫浮球,升级**传统养殖渔排等。)
水利部门应依托“河湖长制”,加强河漂垃圾的打捞清理,住建部门应健全完善海湾沿岸、河流两岸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夯实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源头减少陆源生活垃圾入河下海。
二
强化“海上环卫”队伍建设
结合地方实际,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筹措工作资金,根据辖区内海漂垃圾日常清理工作量,科学合理配备充足的人员和设备,切实做到辖区内近岸海域海滩垃圾清理常态化、全覆盖。
(请汇总重点填写辖区内“海上环卫”队伍人员数量和设备情况)
垃圾清理情况,包括清理范围、岸线长度、垃圾重量等。
7 - 三
构建完善处理体系
打捞清理上岸的垃圾应科学分类并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垃圾密闭运输监管,规范海漂垃圾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构建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
四
持续深化智能监管
持续深化和创新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数值模型等先进科技手段在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方面的应用。
(请重点填写应用情况,如设立**个摄像头,无人机航拍频次、相关预测模型应用等)
五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工作合力,把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有关效能内容,增强地方领导重视程度。
加强宣传教育,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力量,发挥渔业、环保等社团组织及志愿者作用,推动社会共治,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
六
资金保障
省级下达资金使用情况。
地方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资金投入情况。
- 8 - 附件 1-2 2022 年海上环卫建设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请勾选:□一市一公司 □一县一公司 市(区)
县(区)
海上环卫机构名称 工作经费 (万元/年)
清理区域 (陆域、海域)
清理海岸线长度(km)
人员数量 (人)
设备情况 是否完成海陆 环卫衔接工作 备注
- 9 - 附件 2
福建省 2022 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闽政办〔2021〕28 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2022 年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 2022 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市县统筹,落实建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示范工程,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2022 年完成有效投资 10 亿元以上,推进 500 个以上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消除 36 条以上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 10 - (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 0 500 个以上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小微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在前端收集上,要实行冲厕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三股水”三管收集、能收尽收,雨污能分则分; 在管网选材上,要优选 PE、HDPE(B型)等新型管材,做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 在建设质量上,县级政府要组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及抽验,把好工程质量关; 在尾水资源化利用上,要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实施生态补水或还田还林。要坚持“修复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存量设施实行挂账销号,及时改造设施设备、完善配套管网,确保 2022 年底前完成 70%以上提升改造任务,2023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提升改造任务。要落实“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自然村)一设计”要求,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推进 500 个以上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村庄名单见附件 2),实施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并批准实施,并于 2022年 4 月底前报送省农污提升办备案。
进 推进 5 1455 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
- 11 - 作。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农污提升办〔2021〕4 号),推进全省 1455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其中福州 225 个、厦门 60 个、漳州 180 个、泉州 225 个、三明 150 个、莆田 90 个、南平 150个、龙岩 180 个、宁德 165 个、平潭 30 个。核查评估结果要依托省生态云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各设区市要结合遥感卫片分析和群众举报问题等,组织开展村庄黑臭水体疑似清单复核,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对最终判定为黑臭水体的,要通过“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 APP 动态更新黑臭水体的位置、水体类型、黑臭范围,以及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污染来源和水质指标情况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 2022 年 7 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负责的河段长名单。
整治消除 6 36 条以上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对已列入国家监管清单的 312 条农村黑臭水体要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
- 12 - 确治理措施和治理时限,2022 年度内需消除 36 条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其中福州 2 条、厦门 2 条、漳州 26 条、泉州 4 条、莆田2 条。
(三)加快试点示范工程
加快推进莆田市等“一市十县廿镇”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及智慧监管试点,福清、诏安、南安等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立足区域一体化、项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因地制宜探索投融资模式、适用技术模式、智慧监管模式,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全链条治理的工艺路线。有关市、县要及时总结上报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各地要进一步推动智慧监管工作,更要打造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样板工程。
(四)组织策划“十四五”提升治理项目
按照省、市、县提升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明确的年度计划,以人口聚集的、环境区位敏感的、发展潜力大的以及周边环境质量差的村庄为重点,策划生成“十四五”提升治理项目并申报省级项目储备库。2022 年底前,各地经评审进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总投,应占本辖区“十四五”规划要求资金盘子的70%以上。其中主要流域国省控及小流域受农村生活污水影响不能稳定达标的断面控制单元内的有关村庄治理任务,要在 2022
- 13 - 年 6 月底前策划生成项目并入库。
(五)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各地要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特别是流域水质不稳定断面所在的区域,要组织县(市、区)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持续明察暗访,每县每月至少抽查 5 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 APP。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督促相关乡镇及时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六)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指导
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政策宣贯、技术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及资金运作等培训内容纳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课程或专项培训内容,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要求宣贯到...
篇四:乡镇污水治理方案
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 (2021-2025 年)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巩固“十三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十四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 3500 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0%以上,力争达到 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 280 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二、重点工作 (一)梯次推进,分类实施。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 3 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二)系统推进,协同治理。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
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 3 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 1 次。
(三)规范推进,专业管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
(四)稳步推进,改造提升。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
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 20 吨以上)设施改造,2025 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五)创新推进,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申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
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 2025 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
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
(三)严格评估考核。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25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
(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篇五:乡镇污水治理方案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单位: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编制单位: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甘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4 1.1 规划背景 .............................................................................................. 4 1.2 项目建设必要性 .................................................................................. 5 1.3 指导思想与原则 .................................................................................. 7 1.4 编制依据 .............................................................................................. 9 1.5 规划编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1 1.6 规划范围 ............................................................................................ 12 1.7 规划期限 ............................................................................................ 17 1.8 规划目标 ............................................................................................ 17 第二章
区域概况 .......................................................................................... 18 1.自然气候条件 ....................................................................................... 18 2.社会经济状况 ....................................................................................... 24 3.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 27 第三章
污染源分析 ...................................................................................... 35 1.用水及排水体制 ................................................................................... 35 2.农村生活污水量预测 ........................................................................... 42 第四章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47 1.治理方式选择 ....................................................................................... 47 2.设施布局选址 ....................................................................................... 48 3.污水收集系统建设 ............................................................................... 49 4.污水处理技术工艺选择 ....................................................................... 52 5.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要求 ....................................................................... 62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64 7.验收移交 ............................................................................................... 64 第五章
设施运行管理 .................................................................................. 67 1.运维管理 ............................................................................................... 67 2.环境监管 ............................................................................................... 71 第六章
工程估算及资金筹措 ...................................................................... 74
甘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 第七章
效益分析 .......................................................................................... 76 1.环境效益 ............................................................................................... 76 2.社会效益 ............................................................................................... 77 3.经济效益 ............................................................................................... 78 第八章
保障措施 .......................................................................................... 79 1.成立保障组织机构 ............................................................................... 79 2.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 ........................................................... 79 3.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 79 4.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持续发展 ........................................................... 80 5.建立多元融资保障机制 ....................................................................... 80 甘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乡镇规划表 ...................................................... 88 1.大像山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88 2.古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0 3.武家河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1 4.礼辛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2 5.八里湾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3 6.大庄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4 7.白家湾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5 8.大石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6 9.谢家湾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7 10.西坪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8 11.金山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99 12.六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100 13.磐安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101 14.安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102 15.新兴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表 ........................................................... 103 附图
新兴镇东北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 106 附图
新兴镇崖湾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 107 附图
六峰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 108
甘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3 附图
磐安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109 附图
磐安镇西北 ..............................................................................................
附图
甘谷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111 附图
甘谷县水系图 .................................................................................... 112
甘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4 第一章
总则
1.1 规划背景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9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的第二、三项指出: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以来,甘谷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但在实际工作中,全县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治理和全县农村可持续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为破解不协调、不可持续难题,改善全县农村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及《天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省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要求,甘谷县紧紧围绕加强全县村庄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着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大力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切实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等要点,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目前,全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刚刚起步,尚未发挥生态环境效益。同时,由于甘肃省的自然条件的影响,县内境内散渡河、藉河等河流常年处于低水位的状态,水面坡降小,流速小,水体复氧能力、水体自净能力较低,接纳污染负荷能力较低,水环境容量低。全县除城区郊区部分区域污水接入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外,其余农村区域未设置污水收集管网,产生的污水得不到有效治理,使大多数居民生活污水、小型饭店泔水及餐饮废水、肉铺冲洗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河道污染。近年来,由于国家对农村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甘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5 居民对生态环境的美好环境需要不断增强,因此,加快甘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迫在眉睫。
本次污水治理规划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及甘肃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的要求开展工作。
1.2 项目建设必要性 1.2.1项目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该方案旨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到2035年,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方案》重点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方案》提出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等六项重点任务。其中,农村污水治理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等问题。
《方案》提出了三种资金来源途径:一是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全国农村 人居环境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甘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6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出,从2018年开始,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所有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具体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省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100%全覆盖,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乡镇、建制村公厕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甘肃省将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道路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
篇六:乡镇污水治理方案
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
( 2022- -5 2025 年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XX 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2-2025年)》总体要求,切实提高 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 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力争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 2022 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到 2023 年底,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人口相对集聚地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 95%以上(下称双达标);到2025 年底,全县所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达标。
(二)分年度目标 2022 年,计划新增覆盖行政村 7 个,新增接户 2111 户(其中 560 户纳厂),新建纳厂设施 3 座,新建 12 座集中处理终端(总日处理规模 416 吨);改造处理设施数 64 处,
包含提升改造 36 处,纳厂 28 处;绿色处理设施 1 座,零直排村一个。
2023 年,计划新增覆盖行政村 19 个,新增接户 4728 户(其中 789 户纳厂),新建纳厂设施 2 座,新建 20 座集中处理终端(总日处理规模 649 吨)。改造处理设施数 139 处,包含提升改造 122 处,纳厂 17 处。
2024 年,计划新增覆盖行政村 24 个,新增接户 5733 户(其中 1975 户纳厂),新建纳厂设施 6 座,新建 37 座集中处理终端(总日处理规模 882 吨)。改造处理设施数 141 处,包含提升改造 117 处,纳厂 24 处。
2025 年,计划新增覆盖行政村 7 个,新增接户 1190 户(其中 382 户纳厂),新建 4 座集中处理终端(总日处理规模 163 吨)。改造处理设施数 42 处,包含提升改造 26 处,纳厂 16 处。
各年度项目实施前,需根据常住人口发展及实际情况调整实施内容和资金。
(三)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分步实施。遵循城乡发展演变规律和人口流
动趋势,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优先解决重点区域治理问题。
——因地制宜,精准治污。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特征、生产生活特点,科学划定纳厂处理、集中设施处理、户用设备
处理或管控治理范围和对象,实现全域精准治理。
——稳步推进,质量为上。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项目周期,进度服从质量,严格把好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防止运动式、一刀切。
——数字改革,提升效能。将数字化改革贯穿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和决策分析全过程,加快推进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水质监测动态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现状 在《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编制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摸清县域内行政村、自然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情况(以下简称农户接户)等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和农户接户率等数据,梳理各类问题设施清单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服务系统。
(二)明确技术路线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相关要求,结合 XX 县地形地貌、人口分布、产业需求、施工条件等,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方式。对城镇建成区周边区域
和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纳厂处理方式;对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设施处理方式;对边远山区且人口较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合理采用户用设备处理或管控治理方式。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应满足应接农户70%以上接户、管控农户 100%管控的要求。根据处理规模、排放要求,优先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三)规划引领编制计划 依据《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结合《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编制 5 年实施计划,明确每年目标任务和实施项目。
(四)抓好问题整改 要不折不扣、举一反三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县已于 2021 年 11 月底前全部完成所有闲置处理设施的整改销号工作。对因项目烂尾造成的问题设施,要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设施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等,限时完成整改。总结经验,新一轮的治理行动要狠抓质量和进度杜绝类似情况。
(五)规范项目实施 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XX 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加强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
等全过程监管。设计环节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单位,严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关。项目施工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重点抓好接户、材料、隐蔽工程、终端设施、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处理设施进水正常、出水达标。严格禁止使用无产品标准、无法定检测报告、无产品合格证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鼓励聘请村民监督员参与监督。
(六)强化运维管理 严格执行 XX 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目前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要以购买第三方服务为主,由运维企业运维的处理设施占比为 92.2%。2022 年底前,要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按照《XX 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发布施行的“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工作协调和治理措施衔接,切实做到互促共进。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形成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强大合力。
(七)深化数字化改革 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要求,同步做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和县域监管服务子系统的配套建设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基础信息
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构建县域一体联动,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辅助决策全方位赋能的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2022 年底前,完成日处理能力 200 吨以上处理设施率先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
(八)整合要素保障 通过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效推进。主要以人力、财力、制度三要素为重点。一是突出人员要素保障。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签订任务书、责任状、合同书等形式,有力促进“五位一体”(县区、乡镇、村、农户、第三方)运维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真正实现责任落实“最小化、人格化、倒查化”。二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针对我县财政资金薄弱的现状,通过向上争取、自身整合等方式确保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健全制度要素保障。进一步规范化、市场化管理我县农污运维工作。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乡镇工作考核的重要项目。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查暗访,并对结果进行通报。开设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件和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责任追究到位。
(九)引导行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对运维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依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制定实施细则,支持运维企业做强做大,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运维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积极鼓励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适用成果,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和禁止高耗能、高耗地、高耗材、高污染的落后技术产品,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健康发展。2022 年在仙都街道铁城村开展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抓好进度。县运维办、建设局作为污水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考评力度,指导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抽查统计,检验治理成效;监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管理负责人员、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指导,为乡镇街道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县农业农村、环保、发改、自规、财政、科技、水利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污水治理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管理主体,按照《XX 省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受理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投诉、协调等工作;完成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引导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为全面落实 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上级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公众参与污水治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 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抓手,将 XX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年度任务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考核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工作实效的重要内容。
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突出的予以激励。
(四)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建专家服务团,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送技术、送服务下乡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培训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多渠道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秀案例和贯彻《XX 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建好户内设施、履行维护责任、依法依规排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附件:2022-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改造计划表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改造计划表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年度项目 投资估算 新增覆盖行政村数(个)
新增接户数(户)
新增纳厂设施 新建处理终端 改造处理设施数(个)
绿色处理设施数(座)
零直排村数(个)
新增接户投资估算(万元)
新建处理终端投资估算(万元)
新增接户纳厂主干管建设投资估算(万元)
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创新试点 新增纳厂接户数(户)
新增设施数(个)
新建终端数(座)
新建终端日处理规模(吨/日) 占地面积(亩)
提升 纳厂 提升改造(万元)
绿色处理设施投资估算(万元)
接户整改投资估算 处理终端提升投资估算 2022 年标准化运维改造投资估算 小计
合计
篇七:乡镇污水治理方案
件 2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 年)
(编制说明)
2022 年 5 月
目
录
1 总则 ................................................... 1 1.1
目的 ............................................... 1 1.2
编制原则 ........................................... 1 1.3
编制依据 ........................................... 2 1.4
术语定义 ........................................... 4 2 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 7 3 《行动方案》编制过程 ................................... 9 3.1
编制路线 ........................................... 9 3.2
期限、目标确定 ..................................... 9 3.3
重点工作确定 ...................................... 10 4 资金估算 .............................................. 17 5 保障措施 .............................................. 16 18 附表 ................................................. 18
—
1
— 1 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粤办函〔2021〕285 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 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加深对《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理解和精准把握,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的力度,特编制此编制说明。
1.2
编制原则
(1 1 )科学全面,实用可行
充分考虑与生态保护红线、村庄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城乡供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统筹与衔接,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的攻坚路径。
(2 2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结合考虑合作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村庄集聚情况和周边自然情况等,分区域、分重点、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针对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群众反映强烈区域及国考断面周边区域优先开展治理。
(3 3 )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
2
— 遵循“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做到“可实施、可落地”。在全面摸清治理底数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及自然环境承载力,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按照国家、省重点村庄识别要求,明确重点村庄,梯次推进治理工作;针对问题设施开展自查复核,形成老旧、废弃设施提升改造与管网修复工程清单,优先安排整改时序。
(4 4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突出“区镇统筹、整村推进”,在确保治理设施高质量建设的同时,抓好运维管理机制建设。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科学建设、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确保治理长效。
(5 5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第三方运维管理。
1.3
编制依据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1)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3)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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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5)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8)GB/T 5134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9)HJ 574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0)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1)DB 44/220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12)DBJ/T 15-206-2020 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程 (13)DBJ/T 15-207 -2020 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与评价标准 (14)CJJT/54 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1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403 号)
(16)《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农办社〔2020〕7 号)
(17)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建村〔2014〕6 号)
(18)《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 148-2010)
(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20)《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1〕1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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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1)《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粤乡振组办〔2020〕2 号)
(22)《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农经函〔2017〕6869 号)
(23)《关于印发广东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1〕273 号)
(24)《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引(试行)》(粤环办函〔2020〕9 号)
1.4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编制说明。
(1 1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厕所排水、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根据来源分为黑水和灰水,黑水指的是冲厕产生的污水,灰水指居民家庭日常清洁、厨房清洗、洗澡、洗衣等产生的低浓度生活污水。
(2 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
将预处理、生物处理、沉淀等有关处理单元集中在一起的一体化设施,兼化粪和处理于一体,在节约占地的同时,可以实现各处理单元连续、稳定、有效运行。该设施由沉淀区、处理区和消毒区三大部分组成,沉淀区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是对来自暗井的生活污水进行沉淀,以去除废水中可沉和粗大的物质,同时废水在此进行微生物的接种和驯化培养;处理区的主要功能是将废水在此区域内进行处理,将废水中的 COD 转化为无害的无机物质;消毒区通常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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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紫外线进行消毒。常用工艺有 A/O 工艺、SBR 工艺、AAO 工艺、MBR工艺。
(3 3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输送的管道及附属设施,如户内管路、入户支管、村级干管、检查井、沉砂井、消能井和泵站等。
(4 4 )尾水利用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或要求后用于农田施肥或灌溉、渔业用水等行为。
(5 5 )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经户内处理的生活污水接入自然或人工生态系统进行消纳利用的污水治理模式。
(6 6 )户内处理
农户利用化粪池等户内设施对厕所、厨房等排水进行处理。
(7 7 )四小园
指农民房前屋后的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
(8 8 )受纳体
接纳农户污水进行自然消纳或利用的生态系统。
(9 9 )以镇带村
乡镇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推行生产再组织、资源再整合,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从而带动乡镇周边农村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模式。
(9 9 )老旧设施
建设时间较久,设施主体或者功能单元存在问题等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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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2 2
深圳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由于深圳市原 10 个辖区已无建制农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主要由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承担。合作区共有187 个自然村(其中斑鱼湖村和新田坑村等 5 个自然村已明确整村搬迁或无人居住),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的 110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均已完成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或暗渠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100%(附表 1)。本行动方案编制通过开展深入摸排各村庄的地理环境、常住人口规模、居住集聚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排水现状,掌握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如下:
2020 年以前,合作区尚未集中开展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大多数自然村采用雨污合流制的排水体制。大多数自然村没有配备完善的排污管道,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多通过村中排水沟渠排入周边农田或河道(见图 1)。根据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2017年合作区常住户数有 11966 户,其中有 11542 户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水体,300 户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农田。
图 图 1 1
合作区污水排放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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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作区 2019 年 3 月发布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345—187 工程”工作方案(2019—2020 年)》并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其中一项重点工程,制定了除迁建合并村外全部自然村的污水治理规划并集中开展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合作区已建设 4 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19 个自然村;已建成 84 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90 个自然村,1 个自然村采取自然消纳模式处理,110 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已全部完成治理。
图 图 2 合作区部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现状
合作区累计建成 84 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从 15 吨/天到 1500 吨/天不等,处理工艺主要选用主流的 AAO、MBR/MBBR、厌氧+生物接触氧化等,农村污水设施运维资金现由区统筹区域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包括日常运行、设备维修更新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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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运维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工艺、运维要求等特点,选择专业的第三方运维机构对区域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日常管理,并对第三方运维机构进行监督、考核。
3 《行动方案》编制过程
3 3. . 1 编制路线
合作区结合国家、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及地方实际,合理确定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并分解具体的时间段。结合国家、省关于水环境敏感、人口相对聚集等重点区域的识别要求,明确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并结合近期、远期治理目标明确治理时序,提出实施模式、运维方式及资金来源。最后,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归纳汇总与统筹分析,完善治理安排,建立保障机制,确保治理项目高质量完成。
3 3. . 2 期限、目标确定
《行动方案》的制定基准年为2021年,制定年限为2022年至2025年。结合国家、省治理重点要求,将人口规模大且居住集中的村庄、中心村、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村庄、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等七类村庄作为重点治理村庄,建立重点村庄名录。其中,人口规模大且居住集中村庄指常住人口大于 800 人以上的村庄;中心村指城乡规划中设定的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较为完善的公共设施,规模介于乡镇和行政村之间的农村社区;水源保护区范围村庄指位于乡镇级以上的一级水源保护区、二级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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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范围村庄;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村庄指纳入国家、省、地市黑臭水体名录村庄;旅游风景区村庄指地市明确认定的位于旅游风景区内的村庄;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指纳入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名单目录的村庄。
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1〕285 号)“到 2021 年底,高质量完成我省十件民生实事中新增 1000 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任务;到 2022 年底,水环境敏感、人口相对聚集等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0%以上;到 2025 年底,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确保达到 60%以上,力争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合作区优先开展纳入民生实事的 42 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结合合作区各镇村的实际情况,兼顾新建和改建,按照重点区域优先治理的原则开展治理,治理时序应制定分年度详细计划,以“重点村庄应优先安排治理,与民生相关的、群众反映强烈或者治理条件成熟的村庄应优先实施,对于拟规划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村庄,治理安排时序应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统筹安排;人口规模较大,居住集中,污染问题突出村庄的应优先治理;对于人口规模适中或偏小,且聚集度不高,问题相对不突出的可适当延后治理;对于纳入合并、撤并、搬迁及城市化改造计划的自然村可结合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原则确定具体“一村一策”治理目标:
到 202 2 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 15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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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85%以上,运维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同时,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 17 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附表 2),累计完成 30 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附表 3)。
到 2023 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 182 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100%,设施有效运行率 90%以上(附表 4)。
到 2024 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 100%,设施有效运行率 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到 2025 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 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 80%以上。借助科技信息技术,探索推行“农污 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