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11-08 11:35:0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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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8篇

篇一: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

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采取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目标 (一)全区突出的交通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通行秩序明显改善; (二)辖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出租车投诉举报案件明显减少; (三)机动车、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低速电动车的销售、上路、安全管理各环节全面规范;

 (五)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全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整治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投集团、区残联、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杜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机动车非法营运整治组、低速电动车安全整治组、低速电动车违规销售改装整治组、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组、出租汽车规范营运整治组等 5 个专项整治组。

 五、职责分工 (一)机动车非法营运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负责非法营运治理日常工作,摸排非法营运重点人员及车辆,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区低速电动车非法载客集中整治;依法处置聚众闹事、阻扰执法、暴力抗法、非法罢运的涉案重点人员;强化非法营运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排查管控,加大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二)

 低速电动车安全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重点:将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对辖区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进行全面摸排;规范低速电动车牌证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督促低速电动车驾驶员考取相应驾驶资质;严查低速电动车在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行为。

 (三)

 低速电动车违规销售改装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工作重点:摸清全区低速电动车销售门店底数;严查无照销售、超经营许可范围销售车辆、非法改装低速电动车性能部件的销售企业,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整治,做好低速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

 (四)

 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投集团、各街道办事处等。

 工作重点:严格控制新城区路内车位,充分挖掘老城区停车资源,合理增设限时停车泊位,恢复路内停车收费,大力实施停车智能建设,全面加强停车专项执法,清理整治挪为他用车库,合理布局货运停车设施,推进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大力发展公交优先战略等方式,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

 (五)出租汽车规范营运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 工作重点:提升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管理能力,整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重点整治出租汽车驾驶人未进行执业注册(备案)、未明示从业服务信息、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计价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在未开启空车标志的情况下揽客(拒载、选择性拉客)、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整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出租汽车乱停乱放,驾驶人不礼让行人、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又是缓解我区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各单位既要按照各自分工分线落实,又要密切配合、联动执法,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严治善管的社会氛围。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始终,加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教育,并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安全及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单位定期汇总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梳理、分析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整治期间逢 15 日、30 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统计表(附件 4),12 月 30 日前书面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联系人:***。

 附件:1.全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全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全区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4.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统计表

  附件 1 全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我区道路交通客运秩序,净化道路运输环境,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市民安全便捷出行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联动执法、疏堵结合、依法处置”工作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有力管控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现象,切实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综合治理效能,严防非法营运形成气候、影响稳定,促进客运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有序、畅通。

 二、整治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文华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金

 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杜

 武

 区交通局局长

 谷

 建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支队长郝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指导、协调整治行动,督促、推进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信息。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一是从事非法营运的小轿车、面包车;二是非法载客的低速电动车、两轮摩托车;三是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质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以及取得网约车从业资质进行巡游揽客、定向运输、议价收费的车辆。

 (二)重点区域。

 一是非法营运相对集中的客运中心站、客运西站等旅客集散区域;二是高速路口、北腊口、东方市场及杨泗桥、北固路口、半溪路口等进出城区的各主要道路口;三是行政服务中心、南大街永辉超市等三轮车集中停靠点。

 五、职责分工

 区交通局:一是负责机动车非法营运治理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二是摸排非法营运重点人员及车辆,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与公安组成联合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三是对非法营运驾驶人实施诚信考核记分管理;四是深化公交营运体制改革,优化公交线网,合理调整运力结构;五是牵头开展非法营运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六是做好维稳、应急处突等工作。

 区公安局:一是配合开展非法营运重点人员及车辆的摸排工作,与交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力量并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二是对非法营运团伙和组织进行摸排和处置,并对聚众闹事、阻扰执法、暴力抗法的涉案重点人员依法进行打击;三是面向非法营运群体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区信访办:参与维稳突发事件处理,指导有关单位协调处置非法营运治理的有关信访问题。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整治期间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文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相结合,严禁粗暴执法、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抽调精干力量,加强配合,确保行动一致,合力开展集中整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决杜绝工作推诿、消极敷衍等现象发生。

 (三)确保社会稳定。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规模集访、不稳定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在整治中要结合职责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意义,现场宣讲相关法规法律和政策,告知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引导群众合法乘车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提升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定期走访客运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动态。

 附件 2

  全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营运秩序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5 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6 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 2013年第 271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规范提升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管理能力,整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实现出租汽车投诉举报率明显降低,出租汽车运营环境明显改善,促进全区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文华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金

 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杜

 武

 区交通局局长

 谷

 建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区公安局以及各出租汽车企业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运管中心负责人张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三、整治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四、职责分工 (一)优化企业运营服务管理。

 区交通局运管中心要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工作监督检查,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执业备案监管,严格把控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升企业管理与服务能力,加速推进出租车智能终端配备进程,强化出租车 GPS 管理。出租汽车企业应抽查车辆及驾驶人员规范营运情况,设置监督员岗位对车辆、驾驶员进行路面管理,及时纠正从业人员违规行为。

 (二)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区交巡警支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单位应定期到企业上门座谈,组织学习相关文

 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从典型案例中查摆分析存在的乱象及问题,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服务技能、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等方面教育培训考核,按照《市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评价标准》《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准则》等规范标准,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考试。

 (三)加强从业人员背景审查以及清理工作。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5 号)的要求,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区公安内保支队要对在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背景审查(有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有无吸毒记录、有无暴力犯罪记录、有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 8 项),对审查不合格的从业人员撤销其从业资格证或由企业调整出出租汽车服务岗位。对长期不服管理、执法部门多次查处、影响行业和企业形象的从业人员,企业应根据其相关管理制度,将其调整出出租汽车服务岗位。

 (四)强化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加大出租汽车市场乱象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执法、从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违规行为信用记分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及时通报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和出租汽车企业进行处理,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各企业应全程配合跟进。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应将出租汽车企业服务

 质量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区交通局要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到期延续经营审批依据,企业要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道路运输违章次数作为聘用依据。

 (五)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推进“星级雷锋的士创建车”“优秀服务车”等优质服务评选,推进出租车失物招领平台建设。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公开企业和行业监督电话,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促使服务质量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

 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重点人群的管控,准确摸排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共同...

篇二: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

老师制作 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 选取日期]

 [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

 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影响公共交通营运市场,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生产、改装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交通秩序,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使我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遵章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指挥部,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庄甄李苏任政委,区政府副区长庄甄李谢任指挥长,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

 三、整治范围 列入专项整治范围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内燃机或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

 四、工作措施 (1 设置限行路段、禁行区域。

 由公安部门依法合理确定相关限行、禁行区域。

 (二)强化源头治理。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要开展联合执法,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规定,制定机(电)动三、四轮车抽检工作办法,对销售机(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产品抽检。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加强源头管理。对机(电)动三、四轮车开展技术和质量检测,杜绝超标、非标产品流入市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做虚假广告的行为。对违法生产、销售三、四轮车的经营者,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关注重点路段、时段。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及早、中、晚高峰时段的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力度,以点带面,持续扩大整治范围。

 四、职责分工 (一)XXXXXX 办事处: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底数,分类统计,逐人登记造册。对集中整治中查扣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驾驶人按辖区处理,并努力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积极提供适合残疾人和下岗职工就业的岗位;妥善处理好本辖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中发生的信访问题,落实好各项稳控措施,向辖区内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宣讲政策和法规,动员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主动转岗就业。加大源头管理和处罚力度。公安暂扣违法车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界定车辆性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并由驾驶人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教育;对于驾驶人再次上路营运被查扣的,由驾驶人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向指挥部作出书面检查。

 (二)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强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和遵章守法意识。

 (三)XXXXXX 部门:依法设置禁行区域,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于围攻执法人员、阻塞交通、围堵国家机关,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果断进行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区交通局: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的授权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公安机关移交的非法营运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依法进行处罚。

 (五)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常住户籍人员从事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的,按政策纳入城市或农村低保。

 (六)区财政局:负责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依法整治规范的经费保障工作。

 (七)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开展好辖区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清理、处罚工作和依法严厉查处三轮车电动车销售商的违法占道和店外经营行为的相关工作。

 (八)区教科体局: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安全文明出行,引导学生拒绝乘坐不安全及无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

 (九)区人社局:积极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各类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地解决就业问题,为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认真做好我区失业、无业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

 (十)区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行为。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

 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车辆非法车体广告。

 (十一)区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改装、组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行为。

 (十二)区残联:负责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十三)区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的上访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

 (十四)区商务局:负责三轮车、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企业的管理工作。

 (十五)区司法局:拟定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XXX 年 8 月 23 日至 8 月 31 日)。大力宣传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的危害性,形成强大整治声势,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非法载客。有关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对辖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车主进行面对面的

 宣传,劝导非法营运的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退出营运市场,促使外地车主返回原籍,并定期进行回访,掌握动态情况。

 (二)排查登记阶段(XXXX 年 8 月 23 日至 8 月 31 日)。XXXX 及有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人员对辖区内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车填写《虚拟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排查登记表》,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XXXX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XXXX 分局、虚拟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抽调执法人员,建立联合执法队,在我区市区开展依法整治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非法营运的三轮车、电动车依法查处,对擅自改拼装、改型以及改变外观标识的三轮车、电动车一律拆除,对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三轮车、电动车的行为依法打击,对违规通行、停放的三轮车、电动车依法清理、处罚。

 (四)规范管理阶段(XXXX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长效治理)。在依法整治规范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

 轮车依法严管,确保全区交通秩序良好,并逐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依法整治规范工作成果,避免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迅速对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与措施,确保我区非标三、四轮车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整治工作,努力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三)严格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执法,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督导检查。区专项整治指挥部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处理整治工作中的新问题。加大督导力度,定期下发工作通报,督促各单位整改问题。

 (五)严格兑现奖惩。实行专项考核,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区专项整治工作

 大局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的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非法行为反弹,为全区人民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虚拟区市区道路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庄生哓梦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庄生哓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庄生哓苏兼任办公室主任,庄生哓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篇三: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

法三轮车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材料范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全面整治非法三轮车专项行动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大攻坚,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重大部署。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承担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必须坚决响应,主动作为,积极投入。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交通运输局作如下表态发言:

 一、提高站位,勇于履职担当 非法三轮车严重影响了我县的交通安全秩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其无序非法的运营同时也有损我县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县交通运输局要从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提升城市品质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组织精干人员积极参与非法三轮车整治,为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贡献交通力量。

 二、舆论先行,浓厚社会氛围 整治非法三轮车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牵涉面广,敏感性强,整治难度大。为切实做好整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方面,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利用微信工作群等教育交通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乘坐非法三轮车,同时引导好自己的家属和身边人,做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先行者和倡导者。另一方面,在汽车站、公交客运站等

 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宣传非法三轮车的危害性,宣传好非法三轮车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和处置措施,教育引导整治对象依法经营、主动配合,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汇聚成强大的震慑力量。

 三、突出重点,大力整治非法营运 我们将根据县委、县政府五车整治及非法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牢牢抓住非法营运这个重点,坚持动态巡查与定点整治相结合。一方面全天候高密度开展高强度的巡查,保持高压的震慑态势;另一方面围绕高铁南站、火车站、汽车站及医院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定点值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心硬手决不姑息。

 四、密切协作,凝聚强大合力 此次非法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将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执法力量,主动作为、配合相关部门,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合力攻坚。

 在全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整治工作会上的发言材料范文(2)

 尊敬的 x 县长、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整治工作中涉及道路运输领域执法及优化运输服务方面作一表态性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提高站位,认识要有深度。近年来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很多,教训也很惨痛,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顽疾,对其进行

 整治群众的呼声高,也势在必行,然而这些车主大多数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或残疾人,无一计之长,借此赚钱维持生计,生活很不容易,一辆三轮车虽小,但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冷暖,也折射这个社会的温度,一旦处理不当,容易激发矛盾,好事容易办成坏事。对此,我局上下一定提高站位、强化认识、认真履责,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治方案,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

 二、舆论先行宣传要有广度。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是顺利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我局将结合法律“七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宣传,采取发放倡议书、租用广告宣传车、举办安全讲座等形式,深入到乡镇、村居、企业、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出行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敢于亮剑执法要有力度。

 一是全面摸排。我局将调集“三站一队”20 余名执法力量,4 辆执法车全面参与整治,将全县分为 4 个片区,通过分区包片方式,分解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采取蹲守、跟踪、密拍等手段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与电力四轮车全面摸排,掌握营运规律,开展有针对性打击。

 二是加 强协调。与公安、交警、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乡镇等部门畅通信息、协同作战,对重点区域内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形成震慑。三是严格处罚。出台严厉的内控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顶住各种说情、打招呼等压力,确保对非法营运车辆严处重罚,保证打击实效。四是教育与处罚并重。在严格处罚的同时,通过摆证据、讲法理、谈

 危害等方式与执法对象真情沟通,动之以情,晓知以理,争取对方的理解。

 四、标本兼治提升出行便捷度。我局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优化客运网络,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从而压缩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一是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对县城公交线路适时进行优化,在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等出行高峰,及时调整公交车发班密度;继续做好公交进校园、进企业,开通定制公交,提供个性化接送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特殊出行需求。

 二是大力发展通村客运。今年来,新增投放通村客运车辆 80 余辆,实现了全县所有建制村通客车的目标,解决了群众赶集、学生上学等短距离出行需求,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合理规划,挖掘潜力,延伸通村客运的触角,畅通农村客运微循环。

 三是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县城周边 15 公里内的原 9 条农村客运班线已经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群众进城便捷而舒适。接下来,我们将在全县中心乡镇逐步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到 2023 年,基本实现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

 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一心,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运输环境,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四: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

违法行驶车辆整治规范工作意见 为着力规范城市环境秩序, 有效治理车辆违法行驶、 违法营运的问题, 保障市民健康和出行安全,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 xx 都市区建设, 以优化辖区发展环境、 确保交通畅通安全为主线, 以“三级网络、 四级平台、 五级联动” 网格化城市管理机制为依托, 坚持“办事处为主体、 部门联动、 完善政策、 广泛宣传、依法治理” 的原则, 采取疏解限制与严格管理相结合、 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 动员各方面力量, 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车辆违法行驶的治理工作, 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 畅通、 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 整治措施及车辆类型 1.取缔:

 非法营运车辆。

 2.禁行:

 机动三轮车、 电瓶观光车、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含各类农用机动车)、 畜力车、 摩托车等。

 3.限行:

 黄标车。

 4.规范管理: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

 三、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集中整治, 使各类违法行驶现象得到消除, 辖区道路通行效率和行车安全明显改善。

 具体目标是:

 (一)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 非法营运(摩托车非法营运)、

 销售和使用拼装、 改装、 加装、 擅自提高机动车动力的违法行为。

 (二)

 依法惩处参与违法行驶的从业人员, 对公然抗法、 聚众滋事、 煽动闹事、 扰乱公共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等违法现象予以坚决打击。

 (三)

 建立健全治理违法行驶车辆执法和规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

 辖区内无机动三轮车、 电瓶观光车、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含各类农用机动车)、 畜力车、 摩托车等行驶; 黄标车在规定时段和区域内通行;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

 交通行为规范。

 四、 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区政府成立整治规范城区违法行驶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督导、 舆论宣传、车辆规范、 交通管制、 就业帮扶、 信访稳定等 6 个工作组。

 (一)

 综合协调督导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单位:

 区监察局、 区政府督查室、 区政府法制办、 区财政局、区畅通办、 市交警一、 四、 五大队、 xx 辖区各派出所 工作任务:(1)

 负责协调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2)

 负责筹备组织相关会议;(3)

 负责制定、 印发各项文件材料;(4)

 负责组建联合督查组, 对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

 行督促检查, 实行日检查、 周通报、 月讲评, 督导整治规范工作进展情况;(5)

 负责对涉及法律、 法规的内容进行审核,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并负责有关政策的答复解释和咨询工作。

 (二)

 舆论宣传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工作任务:(1)

 负责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的宣传策划、 对外发布新闻稿件的采集和撰写;(2)

 负责落实各责任部门的宣传任务;(3)

 负责相关政策法规宣传、 舆论监督、 典型报道;(4)

 负责舆情的应对和引导。

 (三)

 车辆规范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物价局、 区交警一、 四、 五大队、 xx 辖区各派出所、 区工商分局、 区质监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 工作任务:

 (1)

 负责辖区残疾人三轮车等车辆调查登记和汇总;(2)

 负责对残疾证的验证以及残疾人身份认证; (3)

 负责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车主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置换补偿工作;(4)

 负责对置换收购车辆的收购和处置; (5)

 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采取综合措施,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 销售和使用拼装、 改装、

 加装、 擅自提高机动车动力的违法行为;(6)

 负责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置换补偿资金的测算、 审核、 调配。

 (四)

 交通整治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单位:

 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交警一、 四、 五大队、 xx辖区各派出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城管局、 区执法局、 区环保局工作任务:(1)

 负责城区各类违法行驶车辆的依法处罚工作;(2)

 负责执法力量的综合配置及执法过程中具体问题处理;(3)

 负责对各类车辆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4)

 负责对建成区内违法营运的各类车辆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5)

 负责对违反规定行驶的黄标车进行管理。(6)

 负责对公安部门查处的违章车辆通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前来认领。

 (五)

 就业帮扶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单位: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市交警一、 四、 五大队、 xx辖区各派出所、 区残联、 各街道办事处 工作任务:(1)

 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政策;(2)

 负责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进行免费培训工作。

 (六)

 信访稳定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单位:

 区政法委、 区信访局、 市交警一、 四、 五大队、 xx辖区各派出所、 区残联、 各街道办事处 工作任务:(1)

 负责整治规范工作中信访事项的接待、 协调处理;(2)

 负责访情信息的收集、 整理和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 (3)

 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对违法车主及寻衅滋事、 煽动闹事人员的依法处置; (4)

 负责信访稳定听证和评估工作。

 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 工作人员由各组成员单位分别抽调 1 人, 整治工作期间脱离原单位工作, 全面投入到整治规范工作中, 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实施方案根据办公室要求上报。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制定本辖区的整治方案, 根据办公室要求上报。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确保如期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五、 实施步骤 (一)

 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规范管理阶段, 时间 20 天。

 (二)

 对禁行区域内违法行驶的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机动三轮车、 电瓶观光车、 摩托车、 畜力车等车辆整治规范阶段, 利用 2 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整治, 由区残联、 区财政局负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和老年代步车补偿资金的落实。

 (三)

 黄标车限行整治规范阶段, 时间 1 个月, 由市交警一、 四、

 五大队, xx 辖区各派出所和区环保局共同实施。

 六、 责任追究 1.为切实保障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 xx 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年度考核评比。

 2.各单位考核办法依据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相关考核办法执行,办法中未列入的考评单位参照执行。

 七、 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责任追究。

 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严格按照“办事处为主体、 部门联动、 责任到人” 的原则,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不留死角, 不留空白, 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况,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

 广泛宣传动员, 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针对此项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 精心策划并组织各新闻媒体实施宣传工作方案, 把握舆论导向, 跟踪整治进度, 赢得社会理解, 争取工作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召开不同层次、 不同级别的座谈会, 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增强此项工作的透明度。

 区文明办、 团区委、 区教体局要协调相关团体分别发出倡议, 倡导广大市民、 学校师生自觉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区残联要向残疾人车主发出倡议, 争取其主动配合政府做好此项工作。

 (三)

 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

 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

 法规, 既要坚决依法开展工作, 又要坚持以人为本, 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稳妥推进, 确保稳定。

 对于拒绝、 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 政法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篇五: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

拟镇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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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 选取日期]

 虚拟镇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涌现出大量燃油、电动、混合动力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这类车辆大多无牌无证,驾驶员不具备驾驶资格,不按交通规则行驶、乱停乱放、私自改(拼)装等违法现象日益增多,且有很多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影响公共交通营运市场,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为治理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交通乱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 XXX 年XXX 月 XXX 起至 XXX 年 XXX 月 XXX 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XXX 个月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依法治理、疏堵结合,分类

 处置、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各驻镇单位、村(社区)职能职责,从广泛宣传、检验认定、市场禁售、路面禁行等环节入手,通过综合施策、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实现“一遏制、两减少、三提升”目标,即:非法改(拼)装、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行为得到遏制;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明显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整治内容 (一)未获得许可生产、未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

 (二)利用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三)无牌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未保险未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非法改(拼)装及销售改(拼)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排查摸底阶段(XXXX 年 10 月 26 日至

 XXXX 年 10 月 31 日)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全镇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庄甄李谢同志牵头,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微信、QQ 等进行全面宣传,讲明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方式及处罚标准等内容。镇应急办要深入学校、村社、集市,发放《关于开展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致广大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让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全面排查摸底,完善工作台账。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庄甄李同志牵头,全面排查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销售商户的基本情况,准确统计未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品牌及数量。各村(社区)要深入摸底排查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员及车辆情况,并建立详细台账,实行一车一档、逐一登记,不漏一车一人,为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整治、分类处置阶段(XXXX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年 1 月 31 日)

 1. 加强合格与不合格车辆管理。

 (1)合格车辆管理。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

 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注册登记条件的宣传引导,让群众务必清楚登记注册和登记备案条件。对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车辆所有人须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县公安交警大队),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驾驶。

 (2)不合格车辆管理。由镇应急办牵头,派出所、复兴司法所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销售点,严禁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外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严格查处改(拼)装违法行为。自 XXXX 年 12 月 1 日起,凡是未进行注册登记或未经我镇人民政府纳入统一标识管理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前,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外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车辆所有人持有购车发票主动申请报废的,按照车辆使用年限,分类折旧给予残值补偿,具体标准为:一年以下按购车发票金额的 30%予以补偿;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按购车发票的 20%予以补偿;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按购车发票的 10%予以补偿;三年以上能正常行驶的补偿200 元。车辆所有人不能提供购车发票的,按每辆车 200 元给予报废补偿。具体流程:由车辆所有人向镇应急办申请,提供

 购车发票、身份信息等资料,镇应急办统一登记备案,初核补偿金额,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整治办;县整治办、发改、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具体补偿标准认定,镇应急办负责补偿情况公示(公示期七天),由县整治办负责补偿发放。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所有人须提供购车税务专用发票,销售商不得提供虚假票据,市监、税务、公安要加强票据真实性核查,对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凡是超过补偿规定时间的,不予补偿。

 2.加强自用、商用及社会公共事务专用车辆管理。

 (1)自用车辆管理。对从事蔬果批发、粮油专卖、日用百货、建材装饰等自用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但未进行登记注册的,在XXXX 年 12 月 31 日前,车辆所有人需参加相关保险,到县公安交警大队办理登记注册。

 XXXX 年 11 月 1 日以后,凡再购买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外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不得纳入鉴定范围,不得上道路行驶。

 XXXX 年 12 月 1 日前,由市监部门指导第三方机构对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外的三轮车安全性能等指标进行鉴定。镇应急办负责相关人员及车辆组织,对经

 鉴定合格的,予以登记备案并在检测现场喷涂统一标识;对经鉴定不合格的,督促车辆所有人强制报废。

 (2)商用车辆管理。由派出所牵头,督促物流、快递等有关企业,在 XXXX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淘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外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镇域内所有快递、物流等行业的商用货运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必须全部上牌上证,参加相关保险。逾期不淘汰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3.加强残疾人代步车管理。

 残疾人代步车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 周岁且不超过 70 周岁、上肢功能正常、下肢三级残疾以上的残疾人,因日常生活需要购置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除此之外的任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均不得作为残疾人代步车。由镇民政所牵头,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实行统一登记建档,在 XXXX 年 12 月 31 日前,由镇应急办负责备案,并根据公安部门制定标识样式对车辆进行喷涂标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参加相关保险,其车辆仅限车主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借、改(拼)装,不得从事载人或非法营运活动。

 在 XXXX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主动

 申请报废本人正在使用的非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县财政按购车发票金额的 30%予以补偿,镇应急办负责信息登记上报,补偿兑现工作。在 XXXX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期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自行购买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持车辆报废手续和合法购车手续交县残联,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县财政按新购车发票金额的 50%予以补贴,县残联负责发放工作。同时,由镇应急办负责登记备案,对车辆进行喷涂标识。逾期不报废或不自行更换的不合格车辆,将依法予以查扣,不予补偿。

 4.加强非法营运车辆管理。

 由金城交通执法队牵头,镇应急办配合,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凡发现驾驶人在镇域内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依法严厉打击。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举报电话、智能手机拍照、视频资料等方式举报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对同一违法车辆的举报,只奖励首个举报人),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凡查扣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一律集中暂扣在新政、金城、马鞍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放车。

 (三)巩固成效、建章立制阶段(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1年 2 月 28 日)

 镇应急办、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就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具体意见,镇应急办将对整治工作形成制度化的工作文件,完善相关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镇交通管理的重要工作,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努力把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好、部署好、落实好,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应急办牵头负责本辖区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务必严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属地管理、一把手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压实责任,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政策宣传、思想劝导、就业引导、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树立

 打硬仗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依法履行职责,并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抓好源头管控、规范销售、路面治理等环节,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篇六: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

xx 县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通告》、《xx 县公安局 xx 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生及家长驾乘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通知》,结合《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 政办字[20xx]241号)和《xx 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 政办字[20xx]5号)等文件精神,巩固 20xx 年治理成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深入开展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按照“政府主导、协同共治、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巩固 20xx年治理成果,净化行车秩序,严格禁止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清理整顿现有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严查闯禁行、无牌无证以及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加快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

 二、整治内容 (一)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清理整顿现有低速电动车生产、组装、销售企业。

 (二)严查低速电动车闯禁行、无牌无证、闯红灯、超速行

 驶、逆向行驶、非法营运、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禁止驾乘电动三、四轮车上放学,引导乘坐校车、公交车上下学。

 三、整治区域 县城内香江路以西、S710 以北、环球路以东、胶城大道以南,全天限制电动三轮车、不依法登记的四轮车通行,全区域禁止驾乘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接送学生。

 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开始,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单位成立联合执法队,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依据清理整顿的时间节点,严查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

 . 1. 联合执法。抽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部门执法人员,每部门 5 人、执法车一辆的标准组成联合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抽调 3 人组成源头治理执法队。依法查扣非法上路行驶、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 2. 分类处理。对在城区非法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以及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由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对非法从事客运的,由交通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对公共场所乱停乱放、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的低速电动车,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集中整治期间,凡查扣的车辆一律集中暂扣在统一停车场,并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罚,并强制拆解报废。

 四、职责分工 (一)宣传教育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继续加大宣传氛围,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开展对接送学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的劝导宣传,组织学校开展拒绝乘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题教育活动,在上学放学时段安排专门人员在学校门口协助执勤人员开展取证及劝导工作,督促学生拒绝乘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协调安排校车、公交车运行时间和路线,满足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需求。

 (二)联合治理组 源头治理队: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互配合,做好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标准,对市场销售的电动车进行

 属性认定,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道路治理队:由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局共同负责电动车及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依法予以登记管理禁止在城区通行。对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按照处罚报废的原则进行整治。对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政策服务,做好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相关单位要把依法整治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尽职尽责,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向从事非法上路行驶和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三轮车和四轮车车主发出公开信,争取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宣传部门要针对整治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工作方案,把握舆论导向,赢得社会理解。

 (三)立足长远,健全机制。以开展依法整治低速电动车为

 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在城市公交发展、出租车管理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出行需求,防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出现反弹现象,全面构建安全、畅通、快捷、有序、便民的城市道路交通新格局。

篇七: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

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2 年工作要点 2022 年,我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为契机,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专项行动,建设平安顺畅的良好道路出行环境,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统筹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道安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各项道安工作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好协调指导督促作用,严格落实道安月通报、季度会议和年度道安考核等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指导督促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夯实农村道安基层基础,持续推进“零酒驾”村居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站和最美交通安全员评选活动;深化“农交安手机 APP”应用,提升农村道安动态监管水平。指导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各村、镇直有关单位滚动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等交通安全隐患;探索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追责问责等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做到道安工作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保障;坚持疫情防控与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并重,积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车、路疫情防控,积极回应疫情期间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群众的交通需求,保障镇内路网路段畅通。

 二、加强校车及校园交通安全。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大排查,建立健全“一校一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组织、设置上下学时段“护学岗”等;定期开展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每周将校门口接送学生电动车不戴头盔、超员、逆行、闯红灯和三轮车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视频截图推送进群曝光,推进师生交通安全、法治和文明守法出行教育,引导师生、家长骑乘电摩佩戴头盔、驾乘小车系好安全带、不乘坐三轮电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三、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提升事故预防及对策能力水平,深度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科学研判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车型、时段,建立重点事故预防督办督促机制;实施农村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基础建设、交通出

 行结构等;深化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和应用;会同派出所督促娱乐场所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8号),落实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要求,多措并举防范和遏制凌晨酒醉驾交通事故。加强人、车、路源头安全监管,狠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注销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严格落实驾驶人“两个教育”,推进机动车驾驶人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建设;部署开展乡镇道路及公路隐患排查,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和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制定严重交通违法查处评价办法,部署开展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组织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配合主管部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57 座以上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的研判查处力度。大力拓展交通文明宣传,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进校园宣讲活动,聚焦乡镇“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建立健乡村“交安微信群”,推广乡镇 LED 显示屏、多功能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建设;加大基地建设经费投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性基地建设,健全完善“一墙一橱一阵地”载体阵地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运输监管和公路安全防护。加强从业人员的安

 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车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集中出行源头安全管理,运用大数据研判排查非法营运嫌疑车辆,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的源头排查和查处,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对非法营运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加强群众短途出行需求调研,统筹解决和破解季节性务农务工群众短途出行安全问题。

 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加强对普通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长下坡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交通安全设施及配建水平。

 五、加强城市道路和建筑渣土运输治理。配合抓好渣土运输源头管理,部署开展渣土车整治,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开展人行道全要素治理,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和慢行示范区建设,扫清物理隔离障碍,探索视频科技治理逆行违法,规范引导电动车靠右行。配合主管部门建立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禁行等违法实时预警通报抄告制度,并适时通报、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六、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推进公路安全设施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配合主管部门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

 好性检验,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工作。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配合主管部门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加大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依法查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行为;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配合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并推动科技治超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七、推进拖拉机源头专项治理。严禁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推动拖拉机运输机组(含多功能拖拉机)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配合公安部门加强路面管控和查处。组织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推广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知识及农机报废回收政策宣传;与公安部门“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同频共振共管共治。

 八、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交通安全治理。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对游客开展安全宣传提示和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联合职能部门加强对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的过程监管,对违反“五不租”要求租赁旅

 游包车的旅行社依法予以惩处。推动 KTV 等娱乐场所加大对酒后不开车和“酒驾有奖举报”活动的日常宣传和举报,加强对 KTV 等娱乐场所违规超时限营业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营业的依法予以督促整改,配合公安部门开展酒醉驾违法溯源。

 九、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监管,加强对发生在我镇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查处及调查报告工作,落实较大事故预警和较大事故调查等评估工作,倒查追责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镇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十、开展车辆经营销售、资质认定监管行动。以低速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

 十一、提升交通气象服务水平。配合主管部门推进建设涵盖风险预警产品、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用户管理及监控管理于一体的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创新驱动积极研究预警发布新技术,主动对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做好面向交通部门的预警发布综合服务和支撑,提升交通气象防灾减灾成效,有效发挥预警服务先导和预警信息枢纽作用。

 十二、督促落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督促道路运输、混凝土和水泥管桩生产运输、建筑垃圾运输、危化品运输、校车服务、殡葬服务、租赁、高速公路运输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推广安装“XX 行”平安智能车载平台系统,实现系统数据共融共享共管共治,提高“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的源头技防能力。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动态分析制度,落实警示、约谈制度,精准整治重点交通违法,强化协调联动职能,梳理安全生产职责,针对突出道路生产安全事故,会同职能部门强化企业源头治理和路面联动执法,遏制较大事故发生。运用道路运输事故深度调查结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及时公布典型事故责任追究结果,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篇八: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计划

1 - 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协作攻坚,集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系统治理道路运输行业乱象,2022 年 8 月 31 日前,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运输市场实现有效净化;到 2022 年 12 月 30 前,全面构建畅通有序、文明规范的道路运输新秩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打击并坚决取缔;对家庭拼车、临时有偿用车、便民服务用车等便民行为,以教育规范为主。

 坚持疏堵结合。对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结合“金通工程”引导纳入农村客运,保障农村居民日常出行需要;对不

  - 2 - 符合营运条件或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坚持源头整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金通工程”车辆的日常监管,引导客运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根本消除非法营运。

 坚持系统治理。镇村一体、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全域全面排查整治非法载客揽客、超限超载运输、有组织的非法营运等运输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强力整治农村非法营运。

 各村(居)要全面摸排统计本辖区涉嫌非法营运的客货车辆信息,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形成问题线索台账,报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要初步核实问题线索,细化行动方案,组织力量分区域集中整治(包括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农耕机等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整治一片、规范一方。

 责任单位:各村(居)、交警队、派出所 (二)强力整治场镇违规营运。

 镇应急办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和车站的源头管理,实行扣减分考核制度和“黑名单”准入制度,督促企业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要协调组织应急办、交警、

  - 3 - 派出所力量,依法查处粮站、二郎桥、升钟职中、升钟小学等重点场所“喊客、揽客、组客”或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三轮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法揽客载客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交警六中队、应急办、派出所(三)强力整治非法客运车(网约车)。

 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各村(居)、交警六中队、应急办、派出所,对汽车站、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的非法客运车,以及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含**网约车)进行蹲点整治。加强客运车营运管理,依法查处出客运拒载、违规议价、违愿合乘、违规收费、故意绕道行驶、不文明驾驶等行为。督促网约车公司采取“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的方式,参照客运车管理办法,对所属车辆规范管理,禁止网约车不按许可区域从事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居)、交警六中队、应急办、派出所(四)强力整治违法货运行业。

 交警六中队要加强货运企业监管,对挂而不管、不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按规定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本企业驾驶员违法违规处理不及时不严格,所属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入网率上线率等未达到相关要求、未适时开展监控,车辆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未按时年审检验,已

  - 4 - 报废车辆未及时注销有关手续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镇域内各干道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超限运输、擅自加装钢板、加高栏板、改拼装车辆,以及超速、疲劳驾驶、闯红灯、随意变道、违法载客、操控垄断货运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交警六中队 (五)强力整治“非法营运组织”。

 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征集非法营运车辆经营者、非法营运组织及其“保护伞”的相关线索并及时调查处理;非法营运组织涉黑涉恶的,移交派出所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营运组织的,移交镇纪委处理。

 责任单位:移交派、镇纪委 (六)着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

 交警六中队要支持引导运输服务企业不断适应道路运输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要抢抓全面乡村振兴机遇,结合“金通工程”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和农村客运,促进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无缝对接,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责任单位:交警六中队、各运输服务企业

  - 5 - 三、阶段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20 日)

 组建升钟镇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全镇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多层面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宣传活动。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区域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整治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政策宣传,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日)

 小组办公室全面收集汇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和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细化行动方案,协调组织派出所、交警六中队、应急办等部门(单位),对照问题线索,分片区、分类别、分点位进行集中整治,全面净化道路运输市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

 (三)全面深化阶段(2022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

 (四)总结整治成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定期会商、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深入分析行业乱象深层次原因,聚焦行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的不平衡点,靶向修订完善相关行业管

  - 6 - 理制度,全面构建高效顺畅、安全文明、服务优质的道路运输新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职尽责。

 各村(居)和镇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做到认识深化、宣传深入、组织有序、力量到位、行动有力、效果实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牵头揽总,及时会商研判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有序推动各阶段工作,督查通报工作进度,总结健全相关制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交警六中队要牵头利用镇广播,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重点违法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氛围。要督促运输企业通过 LED、横幅等形式在农村公交、公共汽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卫生院、学校等重要场所开展宣传活动。镇应急办要通过镇广播、微信平台等宣传“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升钟职中、升钟红军小学要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拒乘非法营运车辆。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查违纪违规。

 村(居)和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 7 - 自觉服从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调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专项行动中向非法运营组织和车主通风报信、给非法营运组织和车主说情打招呼、擅自减轻或免于对非法营运组织和车主处罚等。对不服从安排调度、工作消极被动、以权谋私、串通庇护甚至参与非法营运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将移送镇纪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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