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7篇

时间:2022-11-11 17:55:07 来源:网友投稿

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7篇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1-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7篇,供大家参考。

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7篇

篇一: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1 - 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 2022 年 5 月 9日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前和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要求,定于 2022 年8 月下旬至 11 月下旬,开展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整治清单任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2 - 二、领导机构 成立应急局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开展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整治清单 (一)重点整治范围: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医药制造企业。

 (二)重点整治清单:企业按本方案的重点整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可结合企业实际在重点整治清单的基础上自行扩大自查范围。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3.烟花爆竹零售店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3《烟花爆竹零售店“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 3 - 4.加油站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4《加油站“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5.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6.医药制造企业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6 《医药制造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四、工作安排 2022 年 8 月下旬至 11 月下旬,集中安排开展“百日行动”,分以下环节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改(9 月 1 日前)。各企业制定工作方案,主动自查要达 100%,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完成整改。其中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组织负责配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前将相应的《“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检查情况详细填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应急局危化股邮箱(),其中烟花爆竹零售店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收集报局危化股邮箱。

 (二)专项监督检查(9 月 2 日至 10 月 20 日)。县应急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抽查率 100%(可结合实际增加抽查频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查率不少于 20%,烟花爆竹零售店抽查率不少于 5%,加油站抽查率不少于 10%,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抽查率 100%,医药制造企

  - 4 - 业抽查率不少于 50%。县应急局监督检查不代替企业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县应急局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督促落实整改(11 月下旬前)。县应急局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推动“百日行动”落地见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和相应的重点整治清单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指导服务。局危化股要充分运用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培训等方式,督促指导帮扶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水平不高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广泛宣传警示。局危化股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篇二: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 县安监局:

 根据《安监局关于印发 XX 县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安监字〔2013〕 **号)

 文件精神及省、 市、 县相关会议要求, 结合我乡 实际,决定在我乡 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现将*月**日至*月*日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经核查, 本辖区内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危险化学品零售网点, 结合我乡 实际,突出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中排查、 打击和整治。

 (一)

 自收到文件后, 乡 安监站要将(县安监字〔2013〕 **号)

 文件迅速送达本辖区的烟花爆竹、 零售网点, 督促各零售网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及时排查、 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二)

 本周, 在分管领导常涛及派出所所长的带领下, 组织乡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组, 按照县安监字〔2013〕 **号文件要求, 不定时对我乡老街村、 法冲村街上的所有烟花爆竹店面进行彻底大排查*次, 均未发现违法生产和经营现象。

 二、 存在的问题

  (一)

 个别合法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点未实行专店或专柜经营。

 (二)

 部分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较低。

 三、 下步工作计划

  (一)

 结合实际, 按照县安监字〔2013〕 **号文件要求继续全面、 深入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篇三: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XX 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提高我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XX县 2018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严格条件、规范经营为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部门联动,依法整治,强化监管,全面提高我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我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及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健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环节的各项管理规定,建立完

 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从业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有效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省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各项要求有效落实,逐步提升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供销等有关部门负责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矿山危化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并统一部署与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整治范围与内容

 (一)整治范围:

 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现场安全管理等;

 2.加油加气站、油库“三同时”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查处非法经营站点等;

 3.气体充装(包括液化石油气)持证经营、运输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气瓶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从业人员资质等;

 4.危化品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资质、GPS 远程监控系统及各类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使用、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管理等;

 5.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持证、经营储存条件、安全制度和规程的制订和执行、现场安全管理、产品流向登记等;

 6.重点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和许可期限逾期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7.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符合经营条件,是否进驻商贸物流城集中经营,取缔在不符合《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建筑物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打击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址以外从事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8 年 1 月上旬-1 月底)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

 (二)自查阶段(2018 年 2 月上旬-3 月底)

 各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组织、督促和指导有关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落实整治任务。

 (三)整治阶段(2018 年 4 月上旬-5 月底)

 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辖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治,认真登记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各成员单位将整改情况于 4 月 30 日前报至县安监局矿山危化科(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四)验收阶段(2018 年 6 月上旬-6 月中旬)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总结,主要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整治效果,对验收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由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同时要加强各项具体工作的指导,定期总结分析整治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提高整治工作的成效。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围绕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活动,共同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及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组织地开展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要把整治工作与促进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推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采取法律约束、政策引导、行政监管、服务优质等多种手段,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促,务求实效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改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

 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加大专项整治情况督查力度,确保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篇四: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东街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街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根据《舟山市定海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大力推进我街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街道危化行业及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各类危化及烟花爆竹事故得到有效管控,坚决遏制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发生。

 二、整治任务 (一)危化品企业。

 1、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在 2020 年 12月底前,督促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

  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3、运用“互联网+监管”严格精准监管执法。2021 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落实“强监管严执法年”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按规定做出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公开承诺并定期每半年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4、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一致等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5.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不全面不彻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目标任务治理不彻底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着力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烟花爆竹。

 6.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实施总量控制,只减不增。严格零售店(点)选址布局、面积及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电气和安全管理等具体要求,积极推广应用专用

  安全储存仓、专用可拆装板房以及视频监控预警等安全技术。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批发单位“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和“两关闭”的经营行为。加强烟花爆竹流通运输环节安全监管,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9 月至 10 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 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科办要加强对专项

  整治统筹领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相关企业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督导协调,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力推进。

 牵头科办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量化整治任务及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收集、分析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配合科办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配合牵头科办推进专项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优化整治任务,明确各项整治任务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社区村、各科办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固化一批长效措施和工作机制。要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狠抓落实,严格督导。各社区村、各科办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对表销账。专项整治任务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街道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

  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篇五: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

 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我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 2022 年 5 月 9 日印发《XX 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lt;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前和高温汛期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gt;的通知》(X 应急发〔2022〕11 号)以及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要求,定于2022 年 8 月下旬至 11 月下旬,开展 XX 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

 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整治清单任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领导机构

 成立 XX 县应急局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开展 XX 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整治清单

 (一)重点整治范围: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医药制造企业。

 (二)重点整治清单:企业按本方案的重点整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可结合企业实际在重点整治清单的基础上自行扩大自查范围。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3.烟花爆竹零售店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3《烟花爆竹零售店“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4.加油站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4《加油站“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5.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6.医药制造企业重点整治清单。

 详见附件 6 《医药制造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四、工作安排

 2022 年 8 月下旬至 11 月下旬,集中安排开展“百日行动”,分以下环节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改(9 月 1 日前)。各企业制定工作方案,主动自查要达 100%,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完成整改。其中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组织负责配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前将相应的《“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检查情况详细填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应急局危化股邮箱(XXXXX),其中烟花爆竹零售店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收集报局危化股邮箱。

 (二)专项监督检查(9 月 2 日至 10 月 20 日)。县应急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抽查率 100%(可结合实际增加抽查频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查率不少于 20%,烟花爆竹零售店抽查率不少于 5%,加油站抽查率不少于 10%,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抽查率 100%,医药制造企业抽查率不少于 50%。县应急局监督检查不代替企业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县应急局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督促落实整改(11 月下旬前)。县应急局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推动“百日行动”落地见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和相应的重点整治清单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指导服务。局危化股要充分运用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培训等方式,督促指导帮扶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水平不高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广泛宣传警示。局危化股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附件: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3.《烟花爆竹零售店“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4.《加油站“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5.《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6.《医药制造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附件 1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百日行动”,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企业针对整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可结合实际在整治清单的基础上扩大检查范围。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完成后企业要组织验收。并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 2022 年问题隐患治理清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运行情况。(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印发文件,明确分工。管理人员能够正常履职。制定有领导带班值班安排表,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在岗履职,是否有带班值班记录。)

  (四)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是针对“四超两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和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五)执行高温汛期停产规定情况。(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培训,熟悉、执行高温汛期停产规定,是否有执行停产记录。)

  (六)药物储存管理和防盗情况。(企业要加强中转库、仓库、晒场、球磨、烘干等重点场所的管理,药物总仓实施双人双锁,药物及含裸药半成品的领用应限量领取和如实登记。要加强厂区围墙、铁刺网的维护管理,加强视频监控和日查、夜查。值班人员必须24 小时在岗值班。)

  (七)应急准备情况。(企业要加强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资源配备齐全、运行正常,应急救援人员是否熟练操作。)

  注:检查情况要针对检查内容逐项填写详细,其中第(二)项的“检查情况”要填写明确“此次检查发现* * 项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 * 项”。

  附件 2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动员部署情况。(企业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百日行动”,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企业针对整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可结合实际在整治清单的基础上扩大检查范围。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完成后企业要组织验收。并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 2022 年问题隐患治理清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运行情况。(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印发文件,明确分工。管理人员能够正常履职。制定有领导带班值班安排表,每天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到仓库巡查 1 次以上,是否有带班值班记录。)

  (四)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是针对“四超两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和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五)产品储存流向管理和防盗情况。(企业成品仓库要按要求储存,是否正常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要加强仓库区围墙、铁刺网的维护管理,加强视频监控,值班人员必须 24 小时在岗值班。)

  (六)应急准备情况。(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资源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情况,应急救援人员是否熟练操作。)

  注:检查情况要针对检查内容逐项填写详细,其中第(二)项的“检查情况”要填写明确“此次检查发现**项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项”。

 附件 3

 《烟花爆竹零售店“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零售店名称:主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隐患 (一)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Q 4128规定。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二)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三)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四)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五)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六)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七)是否在店门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注:检查情况采取在“”打“√ ”形式。如不符合要求的,要具体写明问题隐患情况。

  附件 4

 《加油站“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百日行动”,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企业针对整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可结合实际在整治清单的基础上扩大检查范围。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完成后企业要组织验收。并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 2022 年问题隐患治理清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运行情况。(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印发文件,明确分工。管理人员能够正常履职。制定有领导带班值班安排表,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在岗履职,是否有带班值班记录。)

  (四)员工培训情况。(查阅企业员工新培训、再培训记录;查阅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五)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查阅企业防雷设施检测报告,油罐维护保养记录,并现场检查储罐是否有泄漏。)

  (六)安全作业情况。(查看员工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七)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和应急演练情况。(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资源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情况,应急救援人员是否熟练操作。)

  (八)违规搭建情况。(站内违规搭建,与总平面图不一致。)

  注:检查情况要针对检查内容逐项填写详细,其中第(二)项的“检查情况”要填写明确“此次检查发现* * 项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 * 项”。

  附件 5

 《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商店名称(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动员部署情况。(企业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百日行动”,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企业针对整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可结合实际在整治清单的基础上扩大检查范围。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完成后企业要组织验收。并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 2022 年问题隐患治理清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运行情况。(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印发文件,明确分工。管理人员能够正常履职。制定有领导带班值班安排表,每天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到岗巡查一次以上,是否有带班值班记录。)

  (四)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查阅企业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报告,气瓶防倒措施是否落实。现场检查是否气瓶是否有泄漏。)

  (五)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防盗情况。(现场检查危险化学品储罐管理情况,规范张贴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是否有出入库记录。加强视频监控,值班人员必须 24 小时在岗值班。)

  (六)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和应急演练情况。(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资源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情况,应急救援人员是否熟练操作。)

  注:检查情况要针对检查内容逐项填写详细,其中第(二)项的“检查情况”要填写明确“此次检查发现* * 项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 * 项”。

 附件 6

 《医药制造企业“百日行动”重点整治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动员部署情况。(企业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百日行动”,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企业针对整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可结合实际在整治清单的基础上扩大检查范围。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完成后企业要组织验收。并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纳入 2022 年问题隐患治理清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运行情况。(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印发文件,明确分工。管理人员能够正常履职。制定有领导带班值班安排表,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在岗履职,是否有带班值班记录。)

  (四)企业员工培训情况。(查阅员工培训记录;查阅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五)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查阅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危险化学品储罐维护保养记录。现场检查储罐是否有泄漏。)

  (六)企业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和应急演练情况。(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资源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情况,应急救援人员是否熟练操作。)

 (七)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防盗情况。(现场检查危险化学品储罐储存使用管...

篇六: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从即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系统性和区域性安全风险,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相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精准化排查评估,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全面查清隐患及其根源。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排查事故隐患,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既要彻底整治隐患,又要管控消除根源。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健全和落实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企业自身专业力量不足的,要聘请安全专家或者中介服务机构帮助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三)扎实推进安全分类整治。通过全面排查评估,区分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改正“三个类别”,组织实施分类整治,实现“三个一批”,即关闭退出一批、停业整顿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加快淘汰落后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内容是否与人员、岗位逐一相匹配,责任制落实是否进行考核、奖惩;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

 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是否规范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是否建成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风险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规范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堵塞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二)烟花爆竹领域 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情形;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是否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进行培训。是否规范开展连锁经营;是否统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统一流向管理和买卖合同、统一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统一运输配送服务。

 三、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自查自纠、即查即改 全面建成并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对查出隐患的职工视同发明创新、技术革新给予适当奖励,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信息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事故隐患的排查信息、原因和规律分析、举一反三排查情况,以及整改验收、原因管控和消除、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情况,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企业要建立自查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每周一次报县应急管理部门。

 (二)集中检查、严格执法 各行政村(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组织执法检查队伍,聘请安全专家参加,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检查人员能力业务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坚持区别对待,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且自行整改的,无论是否整改完成,都不予处罚;对未认真开展自查,执法检查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严格进行处罚。

 4.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有

 力震慑。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四个一律”处置措施,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实施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三)严督实查、落实责任 镇应急办将结合 2021 年“双节”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活动,组织执法检查人员,梳理确定重点检查对象,进行重点执法检查。采取督导检查或明查暗访等形式,核查企业自查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对督导核查中发现自查不到位、问题严重的企业,一律从严处罚,按规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其获取政府补贴和政策支持进行限制;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事故,造成重大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把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当做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隐患整改。要组织高水平专家队伍,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应急管

 理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篇七: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计划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新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和民爆物品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 2022 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均达到 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 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村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

 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和民爆物品零事故,为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要按照《新罗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三个清单”,在 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新发现的“红、橙”隐患,确定挂钩领导、挂钩部门,完成时限,确保隐患全面整治。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2022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 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

 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3. 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

 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 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核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部安全距离,对不符合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2020年底前应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

 2. 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 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 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 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和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12),在 2020 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

 (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必须予以拆除。

 3. 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 2021 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 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停顿。

 4. 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安全风险,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和新技术应用,鼓励有关企业进行提高系统安全性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

 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我市已有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龙岩技师学院)等资源,进一步夯实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提升我区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脱产培训,2021 年底前安排 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 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 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 2022

 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加大对事故发生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责任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严格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隐患处罚力度,一律按上限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违规更改工艺流程,谎报、瞒报危险物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其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运用“两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加强执法监督,既严格执法,又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

 2.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增加安全

 生产标准化全员培训,真正做到能够内审、整改、提升,从而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建设提升为安全生产内审机制,2020 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2022 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全面落实生产企业完善风险公告承诺制度,2020 年底前,全区 7 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每日网上公告,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3.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 打非治违”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加强醇基燃料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的,一律予以取缔。全面整治“三违”问题,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中发生的违章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每月按期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分析,找出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 配合省、市、区级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严把设计审查关,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省级有关部门安全性审查合格后才可投用。2020 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 100%。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1.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 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 75%以上。

 2.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20 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系统。

 3. 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入高资质、高水平安全专家,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诊断式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检查的深度和广

 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2021 年底前对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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