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整村推进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
目
名
称 :
淮南市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 60KW地面电站光伏扶贫项目
资
金
类
别 :
财政扶贫资金
项
目
属
性 :
新建
项
目
编
码 :
项
目
申
报
单位 :
淮南市谢家集区孤堆乡 人民政府
项
目
负
责
人:
李宗琦
职务职称:乡 长
项
目
主
管
部门 :
区农林水利局
项
目
申
报
日期 :
201 15 5 年 年 1 11 月 月 6 26 日
一、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淮南市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 60KW 地面电站光伏扶贫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 孤堆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 大洼村 项目负责人 李宗琦 联系电话
项 目 类型 光伏设施建设 项目属性 新建
项目申报理由(含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大洼村位于孤堆乡东部,毗临 312 省道。耕地 2490 亩,下辖 8 个村民小组,共有 546 户 2012 人,,该村由于地处高岗,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落后,农业生产用水十分困难,严重制约了该村的生产和发展,集体经济收入为零,属于贫困村。此项工程的设施不讲可以促进群众增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而且改变当地村民在发展上的思想观念,因此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
二、可行性
项目实施区自然和施工条件十分成熟,群众积极性高,政府高度重视,规划设计严谨,工程所需的原材料价及施工工艺成熟,因此项目的实施十分可行。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规划容量60KWp(实际装机容量61236Wp)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
本工程运行期年平均上网电量6.5万度。工程总投资50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包括主要技术指导)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规划容量60KWp(实际装机容量61236Wp)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
本工程运行期年平均上网电量6.5万度。工程总投资50万元。
收益分析,每瓦投资额为8元. 25年总发电量:
162.7 万度 全额上网:
1 元 每年收入:
6.9 万元 每瓦投资 8 元 投资回报 6.9 年 25年收入:
162.7 万元
组织实施及运行管护
一、组织措施。
为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孤堆回族乡 60KW 地面电站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分管项目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农业、财政、水利、司法、土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协调、质量负责。
二、规划与施工。
项目通过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后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确定有一定资质的单位具体施工,施工中聘请相关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工程质量建设,严把质量关,工程期限 2016 年 3 月1 日至 6 月 1 日,按时完工。
三、资金管理。
实行项目资金报帐制管理,按工程进度适时拨付工程款,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规范化管理。
四、峻工验收。
制定工程验收程序,严格执行每阶段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及时现场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工程峻工后实施决算、审计及固定资产移交。
五、管护。
项目建成后,移交项目所在地受益村,责成项目村成立专门的管护机构进行管护。
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位村集体增加收入 6.9 万元。
二、社会效益。
太阳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属于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发展迅速的新型替代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有利于生态与环境保护。太阳能电站建成后,源源不断的为电网提供电量,每年可为国家节约不少标煤。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如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烟尘排放量、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
太阳能发电可以节约煤炭资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所以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二、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金额 省财政扶贫资金 30 市专项资金 20
合计 5 50 0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测算依据及说明 编制依据当地现行材料价格及施工场地现场测算。
三、 项目可行性报告
专家初评意见(包括评审结论及建议)
区级扶贫办审核意见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市扶贫办审核意见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四、 省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评审报告
可行性评审意见 预算评审意见 预期效益评审意见 评审总体结论(含意见和项目安排建议)
评审专家 姓书名 单 位 职称职务 签 名
省扶贫办审核意见 省财政厅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