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

时间:2022-09-13 20: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供大家参考。

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

 

  XX 工委发[2012] X 号

 关于印发崇川区 XX 街道 党工委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社区党组织, 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按照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 增强工作合力, 提高议事效率。按照区委要求, 特制定 XX 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如下:

  一、 街道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 街道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对街道的一些重大问题集体研究、 讨论决定。

  三、 坚持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问题一般是指:

  1、 工作方针、 政策、 规定及指导原则;

  2、 长远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 管理范围内的机构设置和人事问题;

  4、 重大改革方案;

  5、 重大生产经营及工程项目 ;

  6、 重大财务支出;

  7、 需要多方协调配合的重要工作任务;

  8、 年终奖励、 晋级及评选先进;

  9、 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 热点问题;

  10、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问题。

  四、 需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一般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 由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提出议题, 请示主要领导同意;

  2、 有关方面作好议题准备;

  3、 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沟通、 协调;

  4、 将讨论的议题提前通知, 有关材料送达领导班子成员 , 以便做好思想准备;

 5、 召开会议集体讨论, 做出决定;

  6、 按集体决定分头组织落实。

 五、 干部人事任免工作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 民主推荐或民意测评,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确定考核

  对象;

 2、 干部人事部门按照选拔干部的条件进行考察、 审议,提出使用意见;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提请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

  4、 需报上级党委审批的干部, 必须先与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沟通情况, 再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5、 干部的调动或任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由干部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提请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

 六、 集体研究讨论问题时, 要保证规定的出席会议人数,并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 不搞临时动议。

 党工委研究决定问题时,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讨论问题时, 需要某领导回避时, 本人要自 觉回避, 主持人有责任提醒。

 对讨论的问题争执不休, 一时难以统一认识, 能暂缓的可暂缓作出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酝酿后, 再讨论决定, 必要时也可报上级裁决。

  七、 领导班子要坚持实行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 把主要工作分解到人, 定岗定责。

 应由班子分管成员 处理的问题, 不能事无巨 细都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由班子分管成员 独立处理的工作主要指:

  1、 集体做出决定后, 由个人分头落实的工作;

  2、 上级或班子成员 既定分工与 岗 位规范规定, 应当处理的取权范围内的日 常工作;

  3、 遇有特殊、 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讨论, 必须当机立断的事情, 应及时处理, 但事后必须向主要领导或班子汇报

 4、 主要领导委托独立处理的事项。

  八、 领导班子要实行逐级负责制。

 副职对正职负责、 下级对上级负责、 一级对一级负责。

 一般情况下, 副职未经正职委托或同意, 不能越级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上级也不宜越过下级正职直接向其副职布置工作。

 九、 领导班子要顾全大局, 服从整体, 会议决定, 必须及时传达贯彻, 坚决执行。

 不准中间截留, 各取所需, 不准阳奉阴违, 更不许另 搞一套。

 领导班子成员 , 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凡是集体研究的问题, 未公布前, 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

  中共 XX 市 XX 街道工作委员 会

  201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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