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一个重要举措

时间:2022-09-15 10: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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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一个重要举措

 

 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举措 作者:陈建华 2003 年 12 月 31 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下发,要求全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的纪律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我们重要的职责。这里,我谈点个人在学习过程中的几点思考。

  一、《党纪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党纪处分条例》是我们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坚决地贯彻执行,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能例外。第二,《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它是我们党向着健康方向发展、永远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成功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纪律保证。第三,《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纪律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这个条例是我们党的纪律建设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完整的党纪处分规定。

 二、《党纪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实施的背景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实施的《党纪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1997 年 2 月中共中央颁布了“试行条例”。“试行条例”对于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试行条例”试行近七年来,形势或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必须不断调整、充实、完善,结合党的建设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体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七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及党的建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研究了作风建设问题,对于加强党的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进了新党章。二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情况。“试(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党在它颁布实施以前对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反映的是当时的情况。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为了在新的条件下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应该对“试行条例”进行完善。三是进入新世纪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总的说来,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逐步推进,努力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健全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等党内法规十分必要。

  三、《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党纪处分条例》共有三编十五章一百七十八条,其主要内容除了第一编总则外,应该还有第二编分则的十章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十大方面的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全面而具体,是重中之重。

 《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关于“总则”、“分则”和“附则”三编的总体框架,将“试行条例”十三章修订为十五章和附则:在“总则”中将“试行条例”第一章和第二章合并为《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章,在“总则”中增加了第五章。在“分则”中增加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等章,对“试行条例”第九章“经济类错误”进行了分解,有关内容分别纳入有关章。在“附则”中将“试行条例”第十三章章名删去,主要内容纳入“总则”第五章。从总体结构看,《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保留了三十八条;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修改、调整形成了九十六条;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不再写入的有七条,适应新情况新增加了四十四条。《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作了这些修改、充实、完善,其创新点在于:第一,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并作为指导思想,通篇也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第二,贯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现了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但要有现实可行性的宽严相济的精神;第三,《党纪处分条例》与涉及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保持了统一;第四,严格规范了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程序,便于操作;第五,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保持了一致,体现了法治精神。

  四、《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特点

  通过学习《党纪处分条例》,我认为它有五大特点:一是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纪律及其他纪律处分规定,特别是“试行条例”的继承和发展,保留了这些规定的精华和有效可行的方面,但又有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也结合新情况、新要求、新变化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二是体现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统一。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基本方针,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坚持这一方针,还必须体现实事求是这一精神,规定再好没有现实可行性也不行。《党纪处分条例》在这两个方面科学地统一起来了。三是体现了维护国家法治精神与保持党内法规特色的统一。《党纪处分条例》是党内法规,也要体现并维护国家法治精神。这个条例在一些条文的设置上做到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又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其一致,恰到好处。四是体现了惩戒与教育的统一。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必须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受到追究,这是手段。目的是教育广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党纪处分条例》做到了目的和手段的有机统一。五是体现了全面规范性与具体操作性的统一。《党纪处分条例》涉及到党组织和党员可能违反各种规定的现象、行为和领域,并作了规范

 性表述,但又对各种违纪行为的处分作了十分具体性的规定,操作性很强。该条例是一个十分全面的条例、十分规范的条例、十分具体的条例、极具操作性的条例。

 五、努力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党纪处分条例》

 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一是切实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熟悉,纪检监察部门要精通,全体党员要了解。二是要领会精神实质。条例全面贯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落实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的方针,坚持了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些都是条例的基本精神。三是要提高对《党纪处分条例》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它,保持高度的纪律性。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就是要通过学习,在掌握具体内容、理领精神实质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在遵守党的纪律问题上,我们含糊不得,松懈不得,否则会酿大错。党的组织和党员都应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就是要求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严格按照这个条例规定来处理问题,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党委或党组要带头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纪检监察部门更要严格把握条例规定的尺度。我院是科研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纪处分条例》的关键是结合我院实际,重点抓好对《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增强党纪意识,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增强监督意识,加大对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工作的监督力度。

 (出处:《社会科学导报》2004 年第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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