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0篇

时间:2022-10-25 13:55:05 来源:网友投稿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0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7篇 前言: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良好发展和整体经济平稳运行。为您整理优化营商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0篇

篇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 篇

 前言: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良好发展和整体经济平稳运行。为您整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 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录: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执法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医疗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文化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锡林郭勒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多伦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安排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准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推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降本增效的产业环境,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推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针对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诉求,以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 10 个方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各项指标优化提升,切实打通利企便民各项政策落地,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职责,切实增强各部门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组织调动各方

 资源和力量。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起牵头和配合职责,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实做到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考核评价。细化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方法解决企业诉求,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建立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政策宣传解读的时效性,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地、见实效,让政策加快转化为经济福利、企业便利。

 (四)规范执法权限。各部门明确执法依据、职权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督促检查重点领域执法行为,严格监督政府各部门涉及企业的审批、核准事项,及时回看检查审批、核准案卷材料,防止权力滥用。

  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X 号),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下同)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的短板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实现持续创优全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审批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按照“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

 境,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严禁擅自指定、变相指定中介,强制性、垄断性中介等行为,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提供强制服务、收取高额费用的“红顶中介”。

 (二)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及随意摊派、故意刁难、漠视企业利益等行为。

 (三)规范监管执法。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禁止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简单“一刀切”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

 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综合执法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党办〔2019〕27 号)文件要求,结合综合执法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府城市定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切实増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扎实推进以首府责任、首府标准、首府效率、首府信用和首府担当

 为内容的“银川营商环境五大表率工程”。

 二、工作任务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2.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3.减少执法频次。在确保严格、精准执法的基础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整合执法力量,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注重指导、督促整改。

 4.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贴近群众,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5.坚持务实高效。聚焦执法实践需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力戒形式主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X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王志刚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刘

 华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承强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晋光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调研员 成

 员:何

 俨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范国庆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督考评科科长 杨燕子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办公室负责人 史晓芳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案件审管科负责人 柏

 洋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一大队队长 闫

 峰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二大队队长 刘森达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三大队队长 高

 义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玫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春芳

 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邵永胜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

 明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吕学智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

 案,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査问责机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査,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向企业和群众充分展示综合执法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关于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8〕17 号)、《关于印发衢州市打造中

 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0〕21 号)、《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20〕53 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变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打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营商环境,更好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小康决胜年、招商突破年、项目攻坚年、产业创新年提供强劲动力。

 二、工作机构 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毛方堃(党委书记)

 姜增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玙(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委员)

 吕

 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

 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镇长)

 徐

 伟(副镇长)

 成

 员:郑凌波、斯剑雄、周益如、陈琪、何璐璐、王明强、陈淋淋、徐晓瑶、徐杨东、姜孝法、芮世灵、朱天锦、徐磊、周来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审批服务,打造最优政务环境 1.全面深化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进办事大厅一窗无差别受理,持续提升“掌上办”“网上办”水平;加大项目审批流程的宣传力度、广度以及政策指导,不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 80 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 20 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

 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

 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

篇二: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创造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受益的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行动方案,实施期为 2022-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全面厉行“之干”不动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对标全球最优,拉长板、补短板,奋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 坚持标杆引领。全面接轨国际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最佳实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形成一批标志性、制度性改革成果。

 —— 突出市场导向。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衡量标准,

 以高效精细服务为抓手,市域联动统筹推进营商环境迭代升级。

 —— 注重动态调整。“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以工作清单为抓手,循序渐进、体系化规范化顶格推进改革进程。

 —— 强化合力推进。强化责任担当、部门协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目标 至 2023 年,在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营商环境便利度水平明显提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达到中游水平。至 2025 年,全面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在全省全国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 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以“一件事”改革为牵引,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以及企业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加快实现企业开办税务(公积金)、银行与企业三方协议“网上签订”。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对商事主体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办理、电子证照应用、迁移、退出等事项实行便利化、数字化、标准化改革。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住所申报承诺制,探索住所与经营

 场所分离登记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政府清单及时调整县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清单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证照联办。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外资企业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企业注册、预约开户、外汇登记等高频事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

 深化投资项目便利化改革。以高效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为目标,健全项目前期统筹推进机制。推动工程建设现场管控应用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完善多跨协同的全流程链条。深化“标准地”改革,探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相关单位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避免企业拿地后需重复论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等)深化测绘验收“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人防办)探索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验收等审批服务模式。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推行联合验收事项一次申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一体办结。

 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师负责制综合改革。(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

 3. 优化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聚焦水气接入报装的堵点难点,迭代升级水气报装接入系统,推行水气报装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水气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快全市用水、用气报装数据向省平台归集。(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华润燃气、市天然气公司)聚焦用电报装的短板问题,制定并实施有关用电报装实施方案;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障措施。至 2023年,对低压新装用户投资界面延伸至表计,低压小微企业供电容量提升至 160 千瓦。(责任单位:电业局)至 2025 年,全面实现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公用设施接入至市场主体建筑红线零投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电业局、市通发办等)

 4.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加强与公安、民政、税务、法院、司法、财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实现不动产登记所需数据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优化不动产登记移动端在线办理功能,提升不动产登记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拓展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应用场景,推广在政府、法院、金融机构、公用设施服务机构中的共享应用。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依托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加快搭建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和市域空间治理数

 字化平台建设(省域空间治理平台分平台),推动规划用地用途管制、审批等内部流程优化再造。(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

 5.。

 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和社保降费政策落地,严格落实增值税税率降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顶格减征资源税等各类税费政策。大力推进涉税事项“掌上办”、推行“一键申报”“一键下载”、深化“首次服务”机制等,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效率。继续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持续打造“税务中台”,深化税收数字化转型。探索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至 2023 年,年纳税次数压减至 4 次以内。全面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办税缴费 100%可“掌上办”。至 2023 年,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 90%以上,办税缴费 100%可“掌上办”,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率达到 70%。(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中心支行、市档案局)

 6.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深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作业,压缩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扩大“两段准入”的实施范围。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扩展。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完善企业申

 报容错机制,推行“两段准入”通关模式,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应用。加强 RCEP 政策等外贸利好政策的宣传,通过下企业送政策上门精准服务、海关服务热线业务解答,微信平台宣传等方式,扩大优惠政策宣传面。(责任单位:海关)

 7.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发挥信用在投标材料容缺受理、履约保证金减免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动全市域评标专家共享、数字证书互认。(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8. 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等功能。强化平台与税务、人力社保、海关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解决部门间数据传输不通畅问题。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或“股权冻结”等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市场主体定期清理机制,依法开展强制销户工作,配套探索推进企业休眠制。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市人防办)

 (二)推行公正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9.。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审查机制,落实定期抽查、投诉举报受理和回应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清理涉及市场准入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深入实施平台经济全链条反垄断监管。加大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力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调查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举报调查、问题主动发现机制。规范涉企收费,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竞办各成员单位)

 10. 构建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 。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应用,在 80%以上的“双随机”抽查事项中设置和应用信用规则,按主体信用状况在抽查比例和频次上进行差异化安排。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范围,推动更多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强与省级通用平台、省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互联互促,进一步集成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在线风险监测预警常态化。完善统一执法标准,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

 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1. 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快多领域解纷一件事改革,率先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实施解纷一件事。探索市场化商业解纷,依托浙江解纷码,构建在线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出台并实施《关于建立速裁调三位一体商事纠纷快速化解机制的意见》,强化商事纠纷化解诉调对接、诉裁对接能力,促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探索在企业工商登记阶段建立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度,提高涉企案件送达效率。推进执行领域“一件事”改革,当事人了解执行信息一次不用跑。试点依托 ODR 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合同、物业等案件类型化解纷工作,提高民商事纠纷诉前化解率。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完善执行案款发放机制,压缩执行时限,着力提升全市法院智能辅助办案应用率和无纸化协同业务信息共享率。推动实现司法网拍、税费缴纳、标的物过户、执行款发放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完善诉调衔接机制,推进分调裁审改革,不断提升一站式解纷和诉讼服务水平,真正形成“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分层过滤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鉴定人、鉴定机构诚信评价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建立专业国际仲裁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2. 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办理破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贯彻落实《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

 指引(试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个人债务重整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基础上,扩大试点法院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法院大胆尝试,争创典型案例。全面推进破产审判,推动构建完善的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着力解决长期困扰破产审判的企业注销、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税务局、市行政中心、市银保监、人行市中心支行)

 1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聚焦半导体等五大产业集群以及食用菌、剑瓷、竹木制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加强政策引导,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完善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反应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与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持续推进专利导航项目和专利转化项目,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拓宽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深入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服务,建立品牌指导服务站,做好企业“点单式”服务。鼓励人民法院在重点开发区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14. 加强。

 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制定出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梳理政府对企业依法依规作出的承诺事项,未如期履行的限期解决。利用民营企业发展论坛、外资企业圆桌论坛等政企沟通平台,健全

 畅通便捷的政企互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会议论坛、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等常态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涉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弘扬企业家精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

 (三)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为市场主体...

篇三: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XX 省营商环境创新 2022 年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总体水平为目标,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着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服务最便利的营商环境,力争我市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省持续争先进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持续优化企业开办“1545”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体现泰山高度、XX 速度的“1545”企业开办服务模式,新开办企业全

 流程(名称申报、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业务办理只经 1 个环节、自选 5 种方式、实现 4 零成本、获享 5 项服务;符合要求的,只需 1 小时办结。(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人行 XX 中心支行)

 2.提升银行开户效率,降低银行开户成本。6 月底前,探索企业账户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发送的企业开户预约信息、完成账户开立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企业账户账号。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较低的企业推行简易开户。推动商业银行免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费。鼓励商业银行对市场主体取消或降低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牵头部门:人行XX 中心支行)

 3.推行分类注销改革,探索推广代位注销模式。按照“能并联的并联,能即办的即办,能网上办的网上办,不能即办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手续和流程”的要求,对市场主体按照简易类、普通类、强制类、审慎类实行分类注销改革。对因市场主体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企业、相关企业分支机构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探索

 实行代位注销模式,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6 月底前,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XX 海关、人行 XX中心支行)

 4.探索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6 月底前,开展食品新业态许可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明确新业态范围,建立审管联动机制。9 月底前,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制定准入准营标准,为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或办理经营备案。(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5.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8 月底前,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实现集中统一办理。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

 6.推广电子证照联展联管联用。6 月底前,推进电子证照领用,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将市场主体的各类电子证照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涉企电子证照、电子

 印章“一照汇集”,联管联展联用。依托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实现营业执照和各类许可证线上申领、下载展示、验证使用。9月底前,推进所有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共享共用。(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7.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进入一个平台、办企业所有事”。6 月底前,制定出台标准化服务指南;8 月底前,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XX 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8.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6 月底前,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9 月底前,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在土地供应前负责完成对收储地块周边道路网内地块的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地块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9 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机制,按规定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2.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2 月底前,持续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功能,拓展我市系统数据资源覆盖面。优化提升工程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及时共享相关成果,主动告知企业建设与评估要求,不得要求企业重复评估。(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3.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根据项目类型,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10 月底前,建立策划生成项目库管理

 机制,对入库项目的排放、能耗、水资源、资金等要素由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统筹。(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4.完善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善地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储备土地的,将项目必需的水、电等市政公用管线接至地块红线边界,明确接入点位。研究出台将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文件,11 月底前,实现供应土地具备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能源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水气暖信专营单位)

 5.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在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基础上,9 月底前,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实现“一套图纸”多部门在线使用,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12 月底前,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四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审批管理系统监测分析,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9 月底前,编制公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现场勘查等特殊程序清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9 月底前,出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帮办服务规范。(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7.推进水电气暖信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动共享营业厅建设,由水电气暖信相关专营企业共同协商制定共享营业厅建设方案,统筹共享营业厅网点布局,推动设施、人力、数据等各类资源共享,实现多企业业务协作办理,提升企业为民服务效能,打造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模式。9 月底前,实现水电气暖信“一次办多事”。(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能源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办公室、水气暖信专营单位)

 8.优化环保事项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通过“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证

 办理效能,通过开展“线上办理”“跨省通办”,减轻企业负担。6 月底前,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到20 个工作日。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的企业,在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由技术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有序开展申请工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9.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探索审批与监管协同路径,6 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守信激励、失信制约,9 月底前,建立企业信用和审批、监管联动机制。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

 10.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建立基于工程风险程度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对重大风险源和危险源辨识。11 月底前,启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11 月底前,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根据省级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规程。(牵头部门: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大数据中心)

 12.简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文件。11 月底前,督促全市所有产业园区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年度监测报告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13.推进财产登记前“一件事”集成服务。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作为一件事,制定统一工作标准、规范,优化办理流程。10 月底前,推广高频事项办理场景,形成一张表单,印发零基础申报指南。(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获得电力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能源局)

 1.推广“物流式”办电服务。推广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的“物流式”办电模式,

 提供工程典型设计、造价咨询、比选服务。依托用电报装服务质量“好差评”体系,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

 2.提升重点项目接电效率。5 月底前,建立 13 条重点产业链包保服务机制,常态化走访省市重点项目,提前规划配套电网建设。9 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贯通,供电企业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等信息,提前启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一键报装”,免申请办电。充分考虑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统筹推进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

 3.压减接电环节。5 月底前,由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办理环节压减至 3 个环节,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时限压降 15%以上。(牵头部门:国网XX 供电公司)

 4.降低办电成本。对 2021 年 3 月 1 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与储备

 土地相关的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实行定额管理,6 月 1 日前,制定定额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国网 XX供电公司)

 5.深化政企协同办电。5 月底前,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码”等信息在供电领域的应用范围,落地 7 类、17项电力业务办理免提交证照证明措施,电子证照调用率不低于50%,打造“无证明”极简办电模式。(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

 6.打造“电水气暖”联合办理新模式。推动电力营业厅上线“电水气暖”联合报装服务,建设共享营业示范网点。拓展电水气暖联合服务场景,政务服务大厅将电力业务加快并入“电水气暖”报装联办事项,实行统一集中规范管理。5 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电水气暖”联办“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

 7.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实施高耗能配变不停电改造,8月底前,推广复杂不停电作业和带...

篇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22 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 722 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七项突破”重点工作任务和全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亲商护商的人文环境,推动全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1.强化政策宣传。全面开展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各级有关营商环境文件的学习,把《条例》等文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政联席议事内容。要把履行工作职责与营商环境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上级文件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调查研究岗)

 2.强化服务提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窗口服务质量,精简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各涉企审批、服务部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严格按照上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理、“一网通”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明确办理时限。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变“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审批模式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的容缺受理模式,解决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紧紧围绕全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短板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企业

 和群众办事遇到的困难,加强镇内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打通内部服务衔接梗阻,打造“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营商新环境。(责任单位: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水务工作岗、供电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

 3.理清服务清单。结合全镇各职能部门职责,全面梳理为民办事清单,精简规范办事流程,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夯实营商工作基础。对招商引资入住企业,围绕项目申报审批的各环节,实行“事前介入、特事特办、全程帮办、后续跟踪”的无障碍优质服务。针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负责,从头到尾全过程跟踪,实行“一对一”贴身保姆式服务,实现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阶段代办服务全覆盖,以优质服务赢得投资者认可,最大限度推动项目落地投产,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

 4.畅通沟通渠道。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企业的反映和诉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服务工作,公布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及利用微信群、电子邮箱等便捷沟通联络方式,让企业随时随地反映问题、意见、建议。二是由镇领导

 干部帮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采取上门走访服务方式,了解企业建设、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对收集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类、交办,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或提出解决办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交办、督办、反馈及跟踪回访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企业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和处理结果定期汇总,建档立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四是继续开展“政银企座谈”“企呼政应、接诉即办”等政企沟通活动;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5.加强政策落实。通过召开政策宣传会、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服务涉企各项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企业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各类企业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

 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诚信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诚信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向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或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企业违约毁约,不得违约拖欠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司法所、各相关部门、各党总支、各村)

 8.加强社会要素保障。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同时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水务工作岗、供电所、燃气公司、联通公

 司、移动公司等部门)

 9.强化企业创新服务。积极对上争取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规上企业拓展创新空间,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0.规范执法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检查,除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的检查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行为,每年年初各相关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按有关规定批准后实施。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对企业初次、轻微的违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帮助整改等措施,引导企业依法合规有序经营。变检查为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规范经营机制。

 (责任单位:纪委办、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水务工作岗、派出所、市场监

 督所、税务分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

 11.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破坏市场经济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强揽工程、阻碍施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一起打击一起,并对“保护伞”及幕后主使者依法严惩。对项目建设或企业经营过程中与周边村民发生纠纷的,由经济发展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所在党总支、村根据事实依法进行协调处理,对无理取闹,经教育后仍不改正,对项目建设方或企业造成损失的,纳入扫黑除恶范畴,严厉予以打击(责任单位:纪委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各党总支、村)

 12.强化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送法规上门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人文环境

 13.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帮包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

 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帮包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责任单位:全体领导干部、经济发展办公室)

 14.建立企业落户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提高项目签约率、履约率、动工率。联席会议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办主任担任。主要工作职责:与拟落户项目方洽谈,了解拟落户项目有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审查项目预期效益,牵头会同各相关单位提出项目引进与否的建议,并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用好用活“企呼政应、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协调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事项。镇级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或超出镇级职权范围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

 15.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部分企业负责人、市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及相关知识;主动收集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接受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并转交镇纪委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处理;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战线岗)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其他领导干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村要按照职责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积极推广在规范检查、优化服务、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好经验好方法,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相关营商环境、处处维护营商环境”的工作局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采取现场走访、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严肃查处各单位部门、各村干部干扰、阻挠、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从严处理,全力打造透明、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篇五: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 X 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函〔X〕15 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扎实开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全镇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精准严实的韧劲和定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办事效率,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对外招商引资“洼地”和项目建设“高地”,切实为加快“六镇”建设营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二、整治目标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理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业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干部为基层、群众和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打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六最”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创全镇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新格局。

 三、整治重点1.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镇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全力推动市上印发的《促进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X 发〔X〕9 号)、《X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X 发〔X〕10 号)、《X 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实行分类授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发〔X〕11 号)、《X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X 办发〔X〕45 号),以及县上出台的《X 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X 政发〔X〕63 号)、《X 县加强县级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办发〔X〕53 号)、《X 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X 办发〔X〕8 号)等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项目落地方面。重点整治当前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审批效率低、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责任部门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以及项目报建规费征收管理中落实政策不到位和乱收费等问题。着重通过对照项目落地建设各环节重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易操作、有实效、管长远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建立项目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全力确保项目落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3.企业运营方面。重点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力、欺行霸市、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认真对照“百人百企”包抓活动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及时研判分析经济形

 势、企业运行状况,帮扶企业把脉会诊,理顺发展思路,协调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发展活力,不断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注入动力。4.政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问题。自觉对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从严贯彻执行“最多跑一次”、“一枚印章管审批”等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大力度压减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综合施策打好解决重审批、轻服务组合拳,全力以优质政务服务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5.难点突破方面。重点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履约,以及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要求,围绕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细查深剖,精准发力、整改提升,着力汇聚社会各界亲商尊商、优商安商、聚商兴商的强大正能量。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自检自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聚焦整治内容,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本辖区本系统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设立问卷调查、组织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牌办理。(三)集中整治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及自检自查情况,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四)督导检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镇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五)总结巩固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整治,着力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推进组,由镇长熊彦成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远军、副镇长徐剑锋任副组长,镇国土所负责

 人李铮、市管所所长司新国、国税所所长赵继宏、地税所所长张锋、城建站干部张永兴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整治工作。(二)扎实推动整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作为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本村、本单位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全镇专项整治的指导推动。(三)从严督导问责。镇纪委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村、各相关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各村、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逐级负责、跟踪督效的要求,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全力推动本辖区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四)注重氛围营造。坚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注重发挥好“X”政府便民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大张旗鼓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毫不留情曝光一批反面典型,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篇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知晓率与认知度,尽快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浓厚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安排,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立体式宣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工作亮点、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稳定持续最优的政策环境,尊企爱企护企的社会环境,努力建设高效、廉洁、诚信、法治、公平、宜居、低成本,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发展的最强支撑。

 二、宣传重点 (一)高处着眼,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各级各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汇聚社会各方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

 (二)实处着重,紧密跟踪报道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市 2021 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市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先进经验、进展成效。

 (三)细处着手,做好惠企利民重大政策、重点活动宣传。宣传国家、省、市各项涉企优惠和便民政策、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提高优惠政策的知晓率,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与此同时,广泛征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意见与建议,及时发现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企业和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四)严处着力,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承诺不兑现打折扣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通过开辟“曝光台”,设立举报热线,及时收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问题。

 三、宣传方式 综合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综合开展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为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一)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日报、广播电视台、各县级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同步报道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动态。

 (二)运用新媒体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各级各部门最新工作动态和工作举措,向企业推送各项优惠政策,与企业、公众建立互动交流平台。

 (三)投放公益广告。面向机关、银行、窗口单位、车站、广场等公共区域和特定人群,投放营商环境公益广告宣传视频、标语等,提高全社会知晓率,营造宣传氛围。

 (四)开展专题推介。在各类招商活动及展会、采购会、行业峰会等大型活动中,专题推介营商环境,吸引企业来我市投资创业。

 (五)开设专题网页。在市人民政府官网开设专题网页,全面展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政策、新措施、新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办公电脑桌面统一设置“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形象”字样;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在市直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桌面统一设置“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形象”字样。

 四、任务分工 (一)新闻媒体宣传任务 市属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开设新闻专栏、开展专题访谈、推出系列评论、开展新媒体宣传、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做法,为助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1.开设新闻专栏。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专题专栏,加大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内容、相关政策及典型人和事的宣传力度。广播电视台制作相关片花在各频率、频道滚动播出。

 2.开展专题访谈。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部门、职能部门、服务对象等开展访谈和专访,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3.推出系列评论。评论是新闻宣传的重点,日报、广播电视台要紧扣关键阶段、关键节点推出新闻评论,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向深入。

 4.开展新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快速、便捷、新颖的优势,多角度的进行报道,做到全媒体参与、全媒体发声,通过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制作一批宣传效果好反响大的新媒体产品,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生产出随时可见、随处可见的宣传产品。

 5.设立“曝光台”。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在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要开设“曝光台”,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力、侵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点名点姓公开曝光,使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受到有力震慑。

 6.省级媒体驻宛记者站大力配合。省级媒体驻宛记者站可结合媒体自身实际,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举措和进展。

 (二)县市区、市直部门宣传任务 1.积极报送新闻信息稿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我市营商环境工作重点,精心选题,每月 25 日前向市委宣传部报送关于本地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万人助万企、千企升级行动、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和特色成效的新闻信息稿件等不少于 2 篇。

 2.重点关注先进典型。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挖掘、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典型事例等内容,重点关注服务企业的代表性典型案例和企业在转型解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行为要及时在内部进行曝光。每季度向市委宣传部上报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典型事例等不少于 1 篇。

 3.及时公开承诺事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在市级媒体公开承诺各自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办理费用、办理所需材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要挂贴标准服务流程图。

 4.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各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设计制作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挂图海报等统一宣传资料,并组织活动对外发放。

 5.加强户外公益宣传。各级城管部门要精心策划户外宣传设计方案,推出有特色有内涵营商环境宣传口号和形象广告,在各

 主要窗口单位,主要路段、重要位置以及各社区,通过电子大屏、墙体广告、楼宇广告、工地围挡、公交站台广告等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公益宣传。

 6.积极策划选题,形成宣传声势。新闻宣传方面,主动对接中央、省主流媒体,做好重大新闻选题推荐,邀请媒体来宛采访,协调刊播相关报道。社会宣传方面,制作宣传标语,利用橱窗、宣传栏、滚动 LED 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惠企政策。网络宣传方面,充分运用各种网络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宣传,发布、转发、推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相关稿件。对外宣传方面,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省主要媒体,对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措、成效、先进典型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

 (三)重点定向宣传任务 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结合职能分工和监管服务领域,开展针对企业、经济组织、创业群体、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对象,以及工程建设、水电气、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的定向宣传,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和成效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厂矿、进酒店、进银行、进窗口、进商场,特别是针对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要主动上门宣传,确保从业人员对全市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应知尽知。各县市区的重点定向宣传工作参照市里安排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把握导向。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舆论监督为辅,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报道阵势要强、容量要大,形式要活。同时,坚持准确及时原则,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和真实数据,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大地“如鱼得水”。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围绕《市 2021 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扎实开展宣传工作。要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宣传重点,确定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收到实效。

 (三)迅速行动,深入报道。市级各新闻单位要迅速行动,安排精兵强将深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以及广大市民中进行深入采访,确保稿件鲜活生动。在做好本媒体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稿件向中央、省主流媒体推送。

 (四)严格考评,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市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 22 条措施》《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理办法》。市委宣传部将从各地各单位每个月或每季度上报的信息材料中择优进行宣传报道,特别典型的,将适时向省、中央媒体推荐。对报送信息材料不积极、不及时的单位,市委宣传部会同市

 委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后,将进行通报,与文明奖发放挂钩。

篇七: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1 -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行政审批质效,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委区政府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想 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以“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前十”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巩固现有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周期提升服务、全过程规范高效,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争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改革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对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事项清单,梳理办理要件清单,优化办事指南,统一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事流程等,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进“一件事”、“一业一证”等创新举措,结合全省

  - 2 - 5 个精品“一件事”和 8 个省定标准“一件事”等先进做法,创新改革思路,将更多审批事项多、办件频率高的行业纳入改革范围,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跨部门事项一次办结。

 2.提升项目审批服务质效。加强对重大项目跟踪,在城市建设、民生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拓展应用“拿地即开工”。聚焦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推广实施“零审批开工”,通过服务前置、监管前移、审批后置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开工等待时间。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在开发区试点实行项目集中转报制,汇总企业问题事项并统一扎口上报,落实专人跟进、全程代办,提供项目一站式服务。

 3.推动政策集成创新。研究借鉴先进理念,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更大力度探索政策举措,实施“登门问需”专项行动、“零审批开工”改革、5000 元以上工业项目联合会审、“一窗”全科式无障碍受理、设置倾听服务专席、“一照能办”专项行动、市场主体准入“一件事”等一批创新工作,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典型做法,争取省级、市级肯定推广。

 (二)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进一步放宽新兴行业在字号、行业特征方面的限制,丰富告知提示内容,提高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率。

  - 3 - 加强名称登记的后续管理,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积极探索“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提供“续证管家”服务。开发上线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在线核验系统,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

 2.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工作,通过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提供市场主体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企业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六合一”一体化集成服务,各环节一表申请、全程网办、即时办结,有关部门实时共享登记信息。进一步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积极探索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中的应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率。

 3.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1+N”证照注销联办,以营业执照注销为核心,相关准入类许可证并联审批、注销联办,构建系统集成的企业注销“一件事”。简化注销手续,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建立歇业备案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行申请办理歇业备案。

 (三)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

 持续推进“应进必进”。与

  - 4 - 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100%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对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升级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行政服务分中心、各镇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认真抓好政务服务在线申报、办理事项办件覆盖率,全面提高可网办的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数量,建立联络员机制,定期检查统计、监测通报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服务开通情况、监管数据报送情况,增设时间节点限制,解决数据延迟报送、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探索“大综窗”审批模式,打造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实行一窗综合收件、全链闭环服务。

 2、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实现“全市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满足企业群众异地服务需求。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通过人脸识别、大数据比对、信息库检索、远程踏勘、视频核验等信息手段,改变传统审批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提优帮办代办队伍,完善首席项目代理员制度,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高质高效的原则,提供涉企投资、生产、经营等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帮办、指导、协调服务。落实落细“就近办”“预约办”,做到所有板块所有项目全覆盖、代办全免费、服务全周期,坚持重抓体系、重抓质效、重抓

  - 5 - 机制、协同发力的总体思路,确保千万元以上项目“应代全代、一代到底”。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范围,制定统一开工条件,出具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实施简易审批。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遵循自愿原则先行办理项目桩基部分施工许可,保证项目快速落地。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将原先各部门的 65 个事项归为 7 个环节,同一个环节实现“一件事”办理。明确专人指导企业申报、为项目量身定制专属审批流程,推行项目清单、事项清单、问题清单“两专三单式”靶向服务,落实并联并行、模块化审批。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流程,实现供水、供电、供气、网络等“一次申请,集成服务,高效联动,限时办结”,同步完成通水、通电、通气、通网、通排水的竣工验收。

 (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开展交易规则清理工作,消除限制性条款,严防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标前发布制度,制订招投标负面清单。对招投标过程中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等问题加强监督管理,清除交易壁垒。降低企业费用负担,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依法执行价格扣除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利用交易平台向各方交易主

  - 6 - 体和出函机构通过保费分成等方式收取任何费用。及时公告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减少投标人的资金占用,提高投标人资金利用率。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依法执行价格扣除等措施。及时公告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提高投标人资金利用率。

 2.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投标保函应用,丰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和投标工具软件功能,免费提供电子保函接入服务。提高资源整合共享水平,以跨区域远程异地、数据资源共享、“标准化+智慧化”建设、CA 互认、网络数据安全为路径,深入推进跨区域、工作协同,提升交易效率。推动招投标数字化转型,探索数字见证系统,完善“不见面开标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

 3.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推广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控制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成本,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协调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制定监管任务计划,梳理抽查事项清单,抓住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议投诉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持续推进信用监管,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信用承诺机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专项检查,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法行为,规范交易市场秩序。

  - 7 - (五)打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1.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建立以企业群众办事服务评价为主、调查暗访评价为补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制度,通过评价器、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完善评价收集反馈整改全流程工作机制,差评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以“红黄旗制度”为主抓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零差评”专项行动,窗口人员严格履行“七个不发生”承诺,进一步严明工作要求,确保窗口服务“零差评”。畅通政企沟通渠道。12345在线平台对群众诉求交办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回访,每月形成督查通报,涉企政策及时更新,并做好解释对接、二次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窗口作用。创新创优服务特色,开发建设政民互动平台(随手拍),深化“一哨联办”工作机制。省工单设置专人专岗办理,通过系统督办、短信督办、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跟踪。

 2、强化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联审”信息发布制度,杜绝政治术语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网站检查通报中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加强网站栏目维护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统筹监管、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区长信箱”等栏目,确保正向引导主流舆论,保证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区长信

  - 8 - 箱”等政民互动栏目专人交办、跟踪催办,确保及时答复。建立常态巡查和检查机制,安排专人对网站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巡检,每月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提高自查、巡察效率和结果准确性,网站检测及巡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彻底有效解决。

 3、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开展“登门问需、上门送解、回门问效”系列专项行动,全覆盖走访 13 个乡镇(街道)、5 个区(园),就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重点项目、已签约未开工项目开展“问需”,了解项目建设过程需求、审批存在困难,帮助解决问题。根据企业、板块需求,分批分块下沉服务,宣传解读政策文件,定制专属服务方案,着力解决项目审批“卡脖子”问题,提供“一企一策”定制服务,打通项目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定期回访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回访督查,确保前期问需、送解工作取得成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任务、实化责任、统筹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科室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

  - 9 - 享,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建立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落实机制,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制定任务清单、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形成任务书、明确责任人,任务牵头科室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单位、责任科室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调配合,确保不折不扣如期完成。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精准推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充分宣传典型案例、工作成效,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政策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4、重视督促考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中,对各项考核指标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具体量化,形成考核细则,并通过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检查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篇八: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21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实施方案 五 篇整理 合集

  篇一: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马龙区围绕“三区一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强化“一部手机办事通” 推广运用,稳步有序、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竭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中央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马龙区也积极跟进,并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但缺乏实用操作性,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优化服务、精细服务力度不足,有些政策过于原则、不易落地。依然存在审批繁琐、内外资待遇不一致等问题,相关政策连续性不足,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设定还有待全面梳理,行政权力运行尚待规范。

 二是政府法治化水平相对较低。当前,政府的公权力过大,行政化的经济干预政策、领导式的政府管理模式仍然对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了较大的阻碍作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主体对政府的不信任。同时,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敢为、不愿为、慢作为,存在谈商色变,使得政商关系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

 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政商之间缺少了必要的互信,这也是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

 三是干部思想解放不够,开放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缺乏对外开放意识,只看到了招商引资中给予投资者在用地、税收、基础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没有从项目入驻后对地方经济发展、就业带动、产业拉动、市场培育和后续贡献等方面去算账,一说到相关项目,就把困难和风险摆在前面,给企业设门槛,给自己找退路,面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矛盾问题,生搬硬套条条框框,“不能办”的借口多,“怎么办”的方法少。

 四是部门办事效率不高,“一盘棋”意识不浓。单位、部门、行业间协作不够,服务不到位。项目审批互为前置,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另外,少数部门业务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工作交接跟不上,导致办理同一个项目相关手续时,出现企业往返多次都办理不了,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却没有给出一个规范的办理要求,态度冷漠傲慢,让企业无所适从。说到底,还是大局观念差、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差的“三差”问题没有真正解决。

 优化营商环境,就必须破除思想的禁锢和制度 的藩篱,在思想、制度和服务上下功夫。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为地方发展作支撑。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区领导、一班人马、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的招商项目定向定责分包服务责任制,按照“从简从快、一次告知、集中咨询、限时办理、超时问责、联审联办、疑难会商、上报事项协助报批”的要求,对投资审批事项全程代办,简化办事流程,无偿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一条龙”审批、“亲情式”服务。并定期开展回访活动,主动上门服务,让客商在马龙投资省心、经营安心、发展舒心。

 二是加大放权力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首问负责”的受理机制;健全“一次办成”的办理流程,对审批事项再清理、再精简,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业务要精通,选派优秀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服务;工作要勤奋,做到爱岗敬业;纪律要严明,坚决杜绝工作时间玩手机等作风散漫行为。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维护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熟人没熟人一个样、外地人本地人一个样、大企业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要加强治安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强买强卖等行为;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大诚信力度,打造重商亲商的人文环境。要重商,一定要认识到无商不富,商业发展、企业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重企,深入做好切实营造尊重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要重才,加强孵化器等平台载体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吸纳高校毕业生在马龙创新创业;要重信,政府要带头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作出的符合法规的承诺和政策必须及时兑现。

 五是加大廉洁力度,打造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要坦坦荡荡同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真意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时时处处要亲、时时刻刻要清。

 做

 该做的事情,并把事情做好,为企业提供周到服务,是“亲”的意义所在,也是“清”的目的所在。只有“亲”和“清”都到位了,才能搞好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篇二:疫情背景下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资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当然,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短板”, 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当时并不符合 2018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 2019 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 2019 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发布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 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 10 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 30 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三是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

 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四是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整合招商网络、资源信息、项目信息共享等三大服务平台,避免各责任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自为战,浪费资源;加强项目载体政策支持,制定对楼宇(园区)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推出招商人员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招商、全员招商,制定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篇三:

 在优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本来这个会我们上周就要开,定的主题是“☆”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今天会议的主题之所以加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这个议题,是因为中央和省、市纪委都把招投标领域纳入了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号全省通报了第一批招投标失信企业和个人

 名单。☆月☆日,市里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亲自出席、亲自督战,☆书记作动员部署,这几天相关部门在抓紧制定方案,所以会议推到了今天。事实上,当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公平正义,损害了营商环境,开展这项专项整治,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今天组织各单位召开这个会,目的就是要推动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维护公平正义、激发市场活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绿富双赢新☆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保障。刚才,☆同志、☆同志分别宣读了工作方案、作了工作介绍,☆同志强调了有关规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县长既向大家交办了任务,又作了详细的工作安排,各单位务必认真领会、抓好贯彻、严格落实。下面,就如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概括起来,就是做到“三个在前”、构建“三种关系”:

 一、把观念转在前,着力构建政商“新”关系 这个“新”,是政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要有新气象新作为,从而助推企业在新常态新环境中取得新突破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要紧紧扭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在认识上深化、在观念上更新。

 1. 要坚守“人民至上”的观念。“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

 为都要坚决纠正。今年,中央、省、市纪委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群众关切的焦点问题纳入专项整治重点,去年市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今年☆月份专门召开了巡察集中反馈会,可见,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民心所向、群众所盼,是党委政府情感所系、责任所在。改革是什么,就是改掉毛病、革除问题,以前存在问题,所以要改、要革;优化也是一样,和专项整治一个目的,就是整改问题、提升质量。现在我们推行“☆”,就是以前存在不止一次甚至很多次的问题,以前流程繁琐、部门众多、材料成堆,群众搞不清、来回跑、很疲惫,抱怨态度差、效率低、事难办,推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就是对群众诉求最好的回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很好,既贯彻了上级要求、又结合了我县实际,实施“☆”工程直面问题、切中要害、具体实在,“☆”改革实现“领照即开业”,“☆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改革”实现“交房即交证”,体现了新效率、彰显了新气象,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对标对表抓执行、逐条逐项抓落实。

 2. 要培养“服务至上”的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使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

 到,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在改革的力度上、服务的水平上还有不小差距,比如审批事项“放小不放大”“明放暗不放”“你放他不放”“无关紧要的就放、关键核心的不放”等改革“假把式”问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态度不够好、服务能力不够足,甚至还存在“索、拿、卡、要”等顶风违纪行为以及“庸、懒、散、拖”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现象仍然存在,直接损害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侵蚀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放下“官老爷”的架子,拿出“店小二”的态度,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做到“无事不插手、有事不撒手、好事不伸手、难事不放手”,人人拿出优质服务,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

 3. 要树牢“发展至上”的观念。发展就是硬道理,发展就是第一生产力。当前区域竞争非常激烈,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都在放狠招、下猛药。对比全省乃至全国县市区而言,我县总体发展水平还很不够。自己跟自己比,每年都在进步、发展态势良好,但放在全省、全国而言,我县在发展方位中还处于偏后位置。软环境影响硬实力,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还落于人后、亟待发力。优化营商环境,说直白点就是“你发财,我发展”,地方和企业是“命运共同体”,只有企业“丰收”、才有地方“税收”,只有地方给“平台”,企业才有“舞台”。离我们近的☆☆明白这个道理,做得很好,《2019 年全国☆营商环境指数报告》中营商环境指数位

 居☆第一,今年他们又实行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办事流程更加简化、办事效率全面提速。区域竞争,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面对竞争激烈的区域发展态势,我们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比学赶超,切实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让企业“发财”、经济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绿富双赢。

 二...

篇九: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1

 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3 篇

  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 1 篇

  为贯彻落实《2020 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20-2022 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2

 成员:

 三、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

  3 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4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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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 2 篇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盟委行署、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六保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 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局的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与经济内生动力,全力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根据职责分工和人员变动重新调整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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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长: 郭春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杨德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綦占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 静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蕾 党组成员

 成 员: 王欣然 电商及重点项目办主任

 杜小娟 商贸流通股负责人

 李春生 商务综合执法队队长

 金凡钰 外经外贸股负责人

 张 恒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纪相访 财务审计股股长

 包林林 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股长

 白金鹏 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綦占成兼任,副主任由白金鹏担任,具体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其他业务股室要全力配合,对商贸流通领域各相关企业进行包保服务,积极解决或协调各项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安排学习,强化政策掌握度。在局中心组以及学习型党组织学习中安排全局干部认真领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

  7 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等上级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准确把握文件的内涵和要义并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落实,着力在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强化法治保障上下更大功夫。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一是及时推送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国家、自治区、盟行署等上级部门针对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遇到的种种困难,相继出台了若干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对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汇总,及时传达到各企业,确保商贸企业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尽可能的降低疫情期间企业运营的负面影响。二是召开商贸流通领域银企对接会。联合市金融办以及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单位召开商贸流通企业金融超市对接会,指导各商贸流通企业与金融办、各金融单位进行有效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确保各商贸流通企业及时享受到惠企金融政策、产品等服务,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全力解决企业运营难题。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主动常态化调研,结合日常指导和监管,全面掌握所属企业当前在水、电、暖、租金、举办消费促进活动等方面运营难题并且想尽办法为企业解决问题,为各商贸企业快速恢复生产运营做坚强后盾。

 (三)全力推动兴白齐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按照

  8 习近平总书记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理念以及自治区构建兴白齐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路,积极谋划和拓展同周边 300 公里县市区的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特别是与白城市、齐齐哈尔市的合作。要同周边区域进行资源优势方面的互补,积极引导我市商贸企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协调白城欧亚公司针对乌兰浩特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拿出优惠政策,深入挖掘内需潜力,进一步畅通区域经济循环,将区域协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方向发展。

 (四)开展多种形式消费促进工作。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给消费市场带来的影响,按照《关于全面推动六大集中行动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14 号)要求,结合我市商贸、餐饮等服务业态当前营业现状,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一是与全国同步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动员各大型商贸综合体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有效利用中秋、国庆等各大节庆假日,通过多种多样、行之有效的促销活动和内容,全面参与到提振消费信心活动中来。通过发放电子优惠券、开展力度较大的购物满减、店庆、周年庆、夜卖等模式,激活消费潜力。二是着力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消费集中行动的部署要求,积极宣传和发挥春暖红城重振引擎以及尊师重教约惠兴安助商惠民消费促进活动的作用,着力提升普

  9 惠性消费券的消费带动作用,激发消费市场潜力,提振我市消费市场信心。

 (五)发挥电商直播带货作用。迎合当前线上销售潮流,开展直播带货销售,拓展线上销售模式。组织我市科沁万佳等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企业和本地主播参加直播带货活动。积极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农牧频道合作,借助其优势媒体资源,通过同知名网红带货人和系列电商直播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地方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地方产品销售。

 (六)做好外经外贸企业包保服务。面对当前复杂国际贸易形势,积极为我市各外贸企业申报优惠政策,重点申请外经贸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同时,积极与阿尔山海关、通辽等地商务部门对接,寻找可承接的劳动密集型外贸企业和项目,进一步丰富我市外贸进出口业态。

 (七)多角度、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吃透上级部门宏观政策动向,找准与我市发展的契合点,围绕冷链物流、步行街改造、电子商务等方面有针对性地争取项目和资金,通过积极争取各类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助力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尽快走出疫情不利影响。

 (八)继续实施重点项目领导包联。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每名领导包联一个项目,分管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

  10 定期召开包联推进会。今年重点要协调解决城南综合市场、大润发超市、国美电器等重点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及时同项目方沟通,就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会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九)积极化解商贸领域信访问题。认真及时接待商贸领域信访企业诉求,针对绒毛市场等历史遗留问题,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征收等职能部门,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完善 12312商务执法 24 小时值班举报电话,通过在政务公开网站、机关微信公众号、各所属商贸企业公告、设立投诉举报箱等手段,结合商务系统法律法规及时解决和处理各项投诉和举报,确保 12312 举报电话发挥实效。

 (十一)全面履行执法职责,着力提高执法能力。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的约束和监管,强化纪律意识,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规知识、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三是规范执法流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为执法人员提供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执法流程,规范办案文书、笔录、照片等取证工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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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在商贸流通领域法定职责范围内,以公平的监管维护商贸环境秩序。局各股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加强我局政策、制度和举措的协同实施。各单项任务的牵头股室要主动作为,相关股室要密切配合,共同提升我局营商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强化督查,务求贯彻实效。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分管领导、相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严格部署落实的要求,研究细化和组织推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确保各项预定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局各业务股室要结合日常监管检查、重要主题活动等工作时机,加强听取各类企业关于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通过宣传活动、定期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优化迎商环境政策的宣传解读,持续营造商贸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 3 篇

  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大会和全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把改善营商环境作为一项...

篇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1 -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强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在真抓实干中闯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外引新量”与“内生增量”并重,努力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现代城区标杆、金融商贸高地、创新创业广场、城市休闲客厅”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2022年街道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分配任务1651家,其中个体 1153 家,企业 498 家,个转企 7 家。

 三、重点任务

  - 2 - (一)全面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统筹结合创文创卫、乡村振兴等工作,精心组织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电商平台、城镇摊贩等重点部位和领域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引导其登记注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二)加快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实施“个转企”工程。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探索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和企业歇业制度。

 (四)任务分解 5 月 24 日前每个社区完成企业登记 32 家,个体登记 70家。5 月 24 日后按上级调度适时分解任务。7 个个体转企业任务,7 个社区各自负责完成 1 户。

 (五)登记要求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在街道政务中心,带身份证、场地证明,经实名认证后办理;企业、合作社登记在

  - 3 - 区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多带 1 张身份证办理。(联系人:XX)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中心、大队,各社区,市监所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政策集成。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出服务“组合拳”,加大财政保障,增强工作合力。聚焦企业精准帮扶,聚焦存量企业稳定发展,聚焦新增企业巩固提升,做大做优一批、招大引强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推行极简审批模式,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要把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将此项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守底线任务,拉高标线任务,迅速分解任务,要解放思想、全面发动、大力宣传: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告知承诺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制度。

 (四)强化督查激励。将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街道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畴。建立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统计分析,实行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由街道纪工委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 4 - 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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