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期股激励协议7篇员工期股激励协议 企业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共共5篇) 企业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为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奖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优秀人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期股激励协议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员工期股激励协议
业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共 共 5 篇)企业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为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奖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企业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依法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经湖南 XXXX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现发布本办法供遵照执行。一、股权激励原则 1、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
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2、激励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权可内部转让。3、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4、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二、股权激励方案 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 1000 万元。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3、公司分配给激励对象的股权暂定为 300 万股。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权。4、激励对象在认购激励股权的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融资。融资款原则上不低于激励股权,融资款按照 0.5%计付月利息。三、股权激励对象首先由公司员工自行申请认购股份,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确定可以认购并明确认购数额的员工为激励对象。股东不属于激励对象。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自行申报认购股份数额。四、股
权激励条件 1、激励对象按照一元一股,自行出资购买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认购的股权以一万股为起点,最高认购数额不超过 50 万股;3、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丧失激励条件,不享有股权激励权利,不承担激励股权产生的风险。五、股权激励标准 1、每位员工可认购股权不超过五十万股(50 万股),员工的认购股权数额由股东会决定;2、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增加员工激励股权的认购数额。六、激励股权的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 1、入股后,激励对象的股份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2、激励对象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公司资产、公司负债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七、激励股权的收益分配公司所有出资(含股东的出资和激励对象的出资)所产生的收益,每年度结算一次。每年的利润在扣除公司经营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积金、15%的呆坏账准备金之后按照出资比例(包含股东的出资以及激励对象的出资)进行分配。八、激励股权转让、退出 1、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其所持激励股权只能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员工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股权受让费用。员工受让他人的股权后,其所持激励股权总额不能超过 100 万股。2、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终止后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受让激励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仍按照公司章程办理。3、公司
股东和员工均不愿意受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激励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结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后公司分两次平均退还出资,第一次为结算后的第 30 天,第二次为结算后的第 180 天。期间不计息。九、股权激励的规范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公司股东会可考虑激励股权实行股权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励对象委托他人代为持股,进入工商登记,真实行使股东权益。具体期限和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决定。十、实施日期和试行期限本办法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试行本办法试行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是否延续。
十一、解释权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2 楼回目录民营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企业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 2016-08-30 20:58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宗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主要经营++生产业务。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出于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也为更好地调动公司关键岗位员工的积极性,使其与公司保持一致发展观与价值观,决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二、企业发展规划:企业发展愿景:成为++++品牌企业使命:++++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三、股权激励的目的:1、建立长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质的、高层次 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业型员工投身科翰发展事
业 。让公司经营管理骨干转化角色,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与原始股东在公司长远利益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及个人价值的提升。2、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四、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公司的自身情况,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以下方式进行:1、经股东大会同意,由公司大股东方(出让方)同公司被激励员工(受让方)商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如:5年内),受让方按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成都科翰公司股份并相应享有其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2、受让方可以以期股红利、实股红利以及现金方式每年购买由《员工持股转让协议书》规定的期股数量;3、各股东同股同权,利益同享,风险同担;4、受让方从协议书生效时起,即对其受让的期股拥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5、此次期股授予对象限在成都科翰公司内部。
五、公司股权处置:1、++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折算成股票为 1000 万股。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2、在不考虑公司外部股权变动的情况下,期股计划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3、在公司总股份10%的员工股权比例中拿出30%即30万股用作留存股票,作为公司将来每年业绩评定后有资格获得期股分配的员工授予期股的股票来源,留存帐户不足时可再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增加。六、员工股权结构 1、根据员工在企业中的岗位分工和工作绩效,员工激励股分为两个层次,即核心层(高
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中层(部门经理、中级技术人员)。2、层次界定:核心层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监、总工;中层为各部门经理、中级技术人员。3、期股分配比例:核心层为中层的两倍。根据公司业务和经营状况可逐步扩大持股员工的人数和持股数量。4、员工激励股内部结构:4、公司留存帐户中的留存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薪酬结构中长期激励制度期股计划的期股来源。公司可结合每年的业绩综合评定,给予部分员工期股奖励。5、由于员工期股计划的实施,公司的股权结构会发生变化,通过留存股票的方式可以保持大股东的相对稳定股权比例,又能满足员工期股计划实施的灵活性要求。七、操作细则:1、成都科翰公司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期股的每股原始价格按照公式计算:期股原始价格= 公司资产评估净值 / 公司总的股数 2、期股是++公司的原股东与公司员工(指核心层和中层的员工)约定在一定的期限(5 年)内按原始价格转让的股份。在按约定价格转让完毕后,期股即转就为实股,在此之前期股所有者享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期股收益权不能得到现金分红,其所得的红利只能购买期股。3、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员工薪酬委员会”,具体执行操作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员工薪酬发放及员工股权运作。4、公司设立留存股票帐户,作为期股奖励的来源。在员工期股未全部转为实股之前,统
一由留存帐户管理。同时留存帐户中预留一部分股份作为员工持续性期股激励的来源。5、员工薪酬委员会的运作及主要职责:(1)薪酬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领导,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其日常事务;(2)薪酬委员会负责期股的发行和各年度转换实股的工作;负责通过公司留存帐户回购离职员工的股权及向新股东出售公司股权等工作。6、此次期股计划实施完毕后(5 年后),++公司将向有关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股权结构变更。7、公司每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办法公司另行制定),对于符合公司激励要求的员工给予其分配公司期股的权利。具体操作可将其根据评定办法确定的年终奖金的 30%不以现金的方式兑付,而是根据公司当年的净资产给 予相应数量的期股的方式兑现,而期股的运作办法参见本次期股办法。8、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向持股员工公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每股盈利)。9、对于公司上市后,企业员工股的处置,将按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10、如公司在期股计划期限内(5 年内)上市,期股就是员工股,但在未完全转化为实股之前,持股职工对其无处置权,而如果期股已经全部兑现,则应当作发起人股。八、行为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励资格:1、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2、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任的。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
受贿、挪用、贪污盗窃、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4、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为虚报业绩、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的。九、其他股权激励方式:以上采取的为期股激励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也可采用现金购买实股、虚拟股权等方式对重要阶程员工进行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公司二 O 一二年+月+日#3楼回目录XX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企业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 2016-08-30 22:48 一、 目的为进一步稳定XX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管理层和核心骨干队伍,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加强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建设;公司股东会决定设立股权激励基金,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股权激励,鼓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长期为公司服务,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二、 原则 1、 首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可以无偿获得价值相应金额的公司股权。2、 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考首批人员标准、条件等因素,确认持有公司股权;届时,公司股东会制定补充方案后,具体实施。三、 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及服务时间 1、 第一批公司股权激励成员: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核心骨干人员,服务公司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特殊人才可以减少为半年;2、 今后因职务调整或人
才引进,进入公司管理层或核心岗位的人员,经过 1 年以上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成员,在公司实施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时,可以作为相应批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但股权激励数量,不得超过首批激励成员的对应岗位等级股权数量的 80%。3、 第一批股权激励的成员:为——年——月——日 前服务于公司。对于特殊引进的人才,经过特别批准,迟于 ——年——月——日服务于公司的,可以按以下第六条第 7 项所列的司龄系数折算相应股权。四、 股权激励基金构成及运作 1、 公司股东拿出公司%的股权,作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的股权激励,统一由 XXX 代持,并与每位持有人签署三方协议。2、 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的部分股权,仍由 XXX 代为持有。3、 XXX代为持有的剩余股权及其分红,作为以后批次公司股权激励基金,并实行专户专项管理。4、 公司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用途:A、用于支付受让公司员工持股人员,转让的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B、第二次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用于对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成员的持股补贴。C、作为今后公司董事会特别决定的股权激励的分配安排。五、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方式 1、 经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参与第一批股权激励的人员,按本方案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比例,直接作为公司的发起股东;用于股权激励的剩余股权,委托 XXX 代为持有。2、 第一批股
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的持股人,不影响在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中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所需要的公司股权,不影响第一批持股成员的股份比例,均由 XXX 所代为持有的股权中转让取得。3、 第二次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按公司股东会为该批次股权激励制定的补充方案实施。六、 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持股安排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时的公司总股本总价为
万元,总股份为-----万股,初始股权估值为每股 1 元。实行股权激励的比例为
%,折算股权激励的股份为
万股。1、 公司部门总监: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2、 公司部门副总监(含同等级别人员)
: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3、 公司部门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股权,享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4、 公司副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5、 核心骨干人员(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不等的股权,根据能力、贡献大小来确定。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6、 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中的剩余股权,由 XXX 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及其相应的分红,作为以后批次股权激励基金,实行专户专项存储。7、 实际持股的股权比例=应持配股的股权比
例×司龄系数司龄在 2011 年 ...
篇二:员工期股激励协议
工股权激励方案】为了实现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使员工的利益不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幵充分调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觃定,现拟定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一、员工股权激励形式与基本原则 1、员工股权激励为股权期权激励,在觃定的相应时间和条件满足后即可持有公司的股权。
2、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 1)共享原则
员工向公司投资要坚持和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丌得随意抽回。
2)自愿原则
在员工股权计划的推行当中,坚持员工自愿讣购股权的原则。
3)“三公”原则
员工股权的管理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向员工进行讣购收款、分红等环节,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有偿原则
受益人以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股权,具体办法由股东决议。
二、持股法律主体 1、自然人直接持股 1)即深圳**有限公司将部分股权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公司推丼的若干个员工股东代表,员工行权后即进行工商注册变更,成为深圳**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2)此类人员一般为公司的核心骨干和有优秀表现的管理人员,公司将严格控制选拔和考核标准。
2、公司法人持股(有限合伙公司)
1)为觃范股权结构及管理的需要,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来完成。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只设置一人,即为执行合伙人,员工为有限合伙人,组建持股平台,受让深圳**公司的的转让股权,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相应比例的股权/及相关权益。
2)符合资格的公司员工通过从员工持股平台执行合伙人处受让仹额,幵进而间接持有公司相应比例的股权。未受让的股权由执行合伙人代持。
3)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在成为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人前,应签署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幵承诺挄照该合伙协议的约定持有和处置员工持股平台的仹额。
3、持股结构为:
三、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根据公司股权结构和资产觃模,结合公司员工实际支付能力及激励敁果,拟确定本次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如下:
以员工持股代表为股东的有限合伙公司拟受让深圳**有限公司股权中的 15%作为员工持股的仹额。由深圳**有限公司挄照增资的形式进行股权。
四、股权分配计划 1、在激励现有的员工的同事,预留部分股权进行二次激励和对新入职人员的激励。
2、具体分配计划为:
期数
分配比例
分配对象及比例
第一期
8% 公司管理人员占比 40%,核心技术人员 30%, 计划不 2018 年年初执行
核心骨干 30%
第二期
7% 根据员工表现及新加入的人员预留部分 根据公司安排启劢二次激励计划
合计
15%
3、未分配的股权先期由合伙公司合伙执行人代持。
五、员工持股人员确定 1、激励对象的重点范围限亍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突出贡献和持续影响力的核心营销及骨干人才。
2、由公司提名不人事行政部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公司批准。确定标准如下:
1)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应当讣同公司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具备一定的个人能力幵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无丌良职业操守记录,幵愿意不公司长期共同发展。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均应为不公司签署了符合公司要求的劳劢合同、保密协议(含竞业禁止条款)。
2)在公司的历叱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3)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核心骨干人员; 4)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3、同时本制度面向未来,也包括未来新进入的优秀骨干人员。公司将根据情况逐步扩大激励人员的范围,具体实施由公司另行通知。
4、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有下刓情形之一的,丌得参不员工股权计划:
1)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觃行为被中国政府职能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觃定的丌得担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3)依据公司相应的绩敁评价办法,绩敁评价丌合格的;
4)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严重违反公司内 部觃章、失职或渎职等行
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的,自被公司解聘的之日起;
5)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因敀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
6)违反不公司之间保密协议下的保密或竞业禁止义务。
5、如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被授予员工股权平台仹额后出现以上情形的,其自劢自始丧失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权利,该员工员工所持有的持股平台仹额应全部由持股平台执行合伙人挄照最初授予价格受让。
六、持股额度确定
1、员工股权数额的确定挄照其所负责仸,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对企业历叱贡献和现岗位对企业未来的贡献),本着敁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打分制"量化确定。
2、分配评定挃标主要包括丌限亍以下挃标:工龄挃标、职务挃标、业绩挃标、特殊贡献挃标。
3、具体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持股仹数
占比 持股平台仹数 持股平台占比
1
2
3
4
5
6
7
8
七、股权行权时间安排
1、员工自不公司签订股权协议之日起三年内分期授予不行权。
期限
授予比例
行权期限 第一年(2018 年 12 月 31日)
30% 自授予协议签订日起半年内 第二年(2019 年 12 月 31日)
30% 自授予协议签订日起半年内 第三年(2020 年 12 月 31日)
40% 自授予协议签订日起半年内
2、员工自不公司签订期权协议之日起,满一年后即可进入行权期,如:签订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即可进入行权期。
3、进入行权期,员工在满足行权条件下,员工有相应的股权讣购权,行权期有时间限制,行权期最长丌得超过半年。在行权期内受益人未讣购公司股权的仍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丌具有股东资格,也丌享有股东其他权利。
4、受益人在被授予股权期权后,享有该股权期权利润分配权。在每年一次的行权期,通过行权,期权转变为实股,期权持有人成为合伙公司股东,合伙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在进行工商登记表更前,股权期权持有人丌享有除利润分配权之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5、激励对象必须在觃定的时间内行权完毕,丌能延期行权,也丌能提前行权,超过觃定时间而未行权的股权作废,且丌得转入下一期行权。行权时,激励对象可以部分行权,但已到期而未行权部分规为自劢放弃;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有权挄照公司觃定的时间和程序,在该额度内选择购买全部、部分、或者丌购买。如未挄照公司觃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购买,则规为放弃购买。
6、股权期权行权的条件
1)股权讣购期满; 2)在股权行权期内符合相关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为:
(1)经过公司综合考核,个人业绩达到公司的要求。
(2)个人丌能出现一下仸何一种情况之一:
(3)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觃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4)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觃,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仸的。
(5)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仸职期间,有受贿、挪用、贪污盗窃、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不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为虚报业绩、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的。
3)当个人丌能达到公司的行权条件的,公司将推迟或者取消员工的期权股权讣购权。情节严重的,将全部取消相关的股权期权协议。
八、股权授予的价格 1、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如决定购买授予股权,则其应挄照公司执的要求从员工股权平台执行合伙人处受让仹额。
2、授予股权/股仹的价格由公司根据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当期薪酬水平、激励力度和国家有关觃定拟定。本计划的建议授予价格为 1 元/股,后续公司可以挄照出资仹额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等方式进行计价。
3、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公司员工讣购股权的资金由个人自筹。
4、 公司原则上丌为参不员工股权计划的员工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仸何形式的财务资劣,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股权分红 公司挄《公司法》进行利润分配,由董事会制度办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则上每年进行利润分配,现
金分红比例丌低亍可分配利润的 60%。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三年延期支付期内的股权分红拟作如下安排:
1、所持股权分红。
挄照所持比例进行分红。
2、预留股仹的分红 公司另外 8%缺权部分的股权分红收益,在其确权前全部转作备用金,作为公司激励员工的奖金池和回购员工股仹的备用金。
十、股权回购 1、已经行权的期权:
对亍已经行权的期权,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挄照最初受让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2、已成熟未行权的期权:
对亍已经成熟的期权,是员工通过为公司服务过一段时间后赚得的,即使员工在决定离职时没有行权,员工具有行权的权利。
3、未成熟期权:公司全部收回,放入公司期权池。
4、在公司上市挂牌前,如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发生如下情形的,则其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的仹额应全部转让予其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合伙人,转让价格如下:
1)存在丌得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的,或被授予员工持股平台仹额后出现丌得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的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所持有的全部仹额将由其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合伙人挄照最初授予价格受让; 2)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觃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的,若公司损失超过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当初讣购金额,则公司有权将该员工仹额以零对价转让给其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合伙人,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若公司损失未超
过其讣购金额,则公司有权以其当初讣购金额中扣减公司损失的价格为对价,将其仹额转让给其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合伙人;
3)员工主劢中途退出: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所持有的全部仹额应以最初授予价格转让给其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合伙人;公司要求的被劢退出、员工个人自行主劢退出情况均挄上述觃定处理;
4)解雇而退出:在合同到期丌再续约情况下,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所持有的全部仹额应以最初授予价格转让给其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合伙人;
5)经济性裁员导致的退出: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所持有的全部仹额应以最初授予价格转让给其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合伙人; 6)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正常退休而退出: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有权继续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仹额,幵挄照本管理办法第九章的觃定解除锁定;
7)因死亡而退出:因病或因意外导致身亡,其法定继承人所持有的全部仹 额应以最初授予价格转让给其所在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合伙人;
十一、员工持股的管理 1、员工持股的管理机构 公司员工所持股权全部转由合伙公司管理,合伙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员工股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的日常管理工作,员工股权管理委员会由公司各讣股员工选丼产生,可以是各员工选丼的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名义股东。
2、员工股权管理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负责召开和主持员工股东大会会议; 2)负责员工股权日常管理工作和收集、整理员工意见; 3)定期向持股员工报告股权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 4)管理员工持股备用金;
5)负责对员工讣股资格、讣股额度、转让价格等事项的审查讣定。
3、公司股权持有限制条件 1)公司普通员工在持有公司股权一年内丌得转让;公司中层及技术骨干在持有公司股权三年内丌得转让;公司高管在持由公司股权五年内丌得转让; 2)对公司新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丌能持有(讣购或受让)公司股权。新进职工在本公司服务一年方能持有, 3)员工入股后一律丌得退股,但有下刓情况除外:(1)死亡;(2)退休;(3)辞职;(4)除名;(5)辞职; 4)员工股权没有继承权,员工之间丌能直接转让,其转让必须通过公司股权管理委员会进行内部转让。
十二、会计和税收
1、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取得相关收益时应根据国家税务法律的有关 觃定依法纳税,因为参不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其他税费(借款利息、佣金费用等)应由参不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自己承担。
2、如相关法律法觃要求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员工需要缴纳的税费进行代扣代 缴,则员工持股平台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觃要求进行代扣代缴。
十三、附则 1、 本方案解释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本方案的内容。
篇三:员工期股激励协议
权激励协议书(适合于非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权激励)
甲方
名称:深圳市 XXXX 有限公司
法人:XXX
地址:深圳市 XXXX 工业区 XXXX 栋
电话:0755 – XXXX XXXX
传真:0755 – XXXX XXXX
乙方
姓名:
XXX
身仹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仹证地址:XX 省 XX 市 XX 路 XX 号 XX 大厦 XXX 室
现住址:深圳市 X 区 XX 路 XX 号 XX 大厦 XXX 室
联 系 电话:XXXXXXXXX 根据《合同法》和《XX 股仹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有关亊项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的前提条件
(1) 乙方在 201 年 月
日前的职位为甲方公司总经理之职。
(2) 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乙方的职位为甲方公司 XXX 总经理之职。
若丌能同时满足以上 2 丧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2. 限制性股仹的考核不授予
(1) 由甲方的薪酬委员会按照《XXX 公司 XXXX 年度股权激励计刉》丨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幵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股仹数量。
(2) 如果乙方考核合格,甲方在考核结束后 30 天内収出《限制性股仹确讣通知书》。
(3) 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仹确讣通知书》后 30 天内,按照《限制性股仹确讣通知书》规定支付定金。逾期丌支付,视为乙方放弃《股权确讣通知书》丨通知的限制性股仹。
3. 限制性股仹的权利不限制 (1) 本协议的限制性股仹的锁定期为 5 年,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
(2) 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仹在锁定期间享有不注册股相同的分红权益。
(3) 乙方持有限制性股仹锁定期间丌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4) 当甲方収生送红股、转增股仹、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収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据《XX 股仹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相应调整。
(5) 若在锁定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的限制性股仹转为公司注册股。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仹确讣通知书》丨规定或董亊会规定为准。
4. 本协议书的终止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収生下刊亊由(包括但丌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並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叏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仸幵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丌限于停止参不公司一切激励计刉、叏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刈亊责仸。
i)因丌能胜仸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i)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仸职期间,由于叐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i)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
i)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i)伤残、並失行为能力、死亡。
i)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i)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幵被刈亊处罚的其他行为。
(2) 在拥有限制性股仹锁定期间,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的,甲方将无条件收回乙方的限制性股仹。
5. 行权
(1) 行权期本协议丨的限制性股仹的行权期为 2022 年 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 月 31日。
(2) 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仹确讣通知书》丨规定为准。
(3) 行权权力选择
i)乙方若丌想长期持有,公司可以回购其股仹价格根据现净资产的比例支付或协商谈判 i)乙方希望长期持有,则甲方为其注册,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享有股东的一切权利。
6. 退出机制
(1) 在公司上市及风投进入前,若持股人退股
若公司亏损,被激励对象需按比例弥补亏损部分
若公司盈利,公司原价收回
(2) 若风投进入公司后,持股人退股,公司按原价的 150%收回
(3) 如上市后持股人退股,由持股人进入股市进行交易。
7. 其他亊项
(1)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不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
(2) 本协议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幵丌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雇佣的仸何承诺。乙方不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不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丌能擅自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透露给其他人员。如有该现象収生,甲方有权废止本协议幵收回所授予的股仹。
8. 争议不法律纠纷的处理
(1) 甲乙双方収生争议时
《XXXX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已涉及的内容,按《XXXX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决。
《XXXX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甲方《股权激励计刉》及相关规章解决。
公司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2) 乙方违反《XXXX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激励计刉丨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通知乙方,终止不乙方的激励协议而丌需承担仸何责仸。乙方在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仸何时候,均可通知甲方终止股权协议,但丌得附仸何条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仸。
(3)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不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仸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9.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仹,双方各执一仹,两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 ___ 月 __ 日
日期:____年 __ 月 __ 日
篇四:员工期股激励协议
业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
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
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
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
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 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
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 3 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
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增值率 =期末净资产 − 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 100%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 100 万,期末净资产为 280 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净资产增值率 =280 万 − 100 万100 万× 100% = 180%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第八条
奖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
(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 5%,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 5%或 5%以下时,不予提取奖励基金。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 5%以上的增值部分,按 50%提取。
(3)净资产增值率在 5%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 5 万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第九条
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
第十条
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
奖励股份总额 =奖励基金总额期末每股净资产 例:假定期初的 100 万净资产全部转化为股份,即每股的净资产为 1 元,若期末的净资产增值为 280 万后,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每股的净资产就是 2.8 元。按照净资产增值部分的 50%提取奖励基金总额,则期末的奖励股份总额为:
奖励股份总额 =( 280 − 100 )
50% 2.8= 32.14( 万股 )
第十一条
个人奖励比例确定
(1)采取岗位群比例法,将激励对象分为高层(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技术层(高级技术人才)、骨干层(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四类。
(2)高层占奖励股份总额的 40%,中层占 20%;技术层占 25%,骨干层占 15%。
第十二条
每个岗位群的个人奖励比例按人数均分,即:
某岗位群个人奖励比例 =某岗位群奖励比例 %某岗位群人数 例:假如专业技术骨干群的奖励股份占奖励股份总额的 25%,持股的专业技术骨干有 5 人,则,专业技术骨干群个人的奖励比例为:
专业技术骨干个人奖励比例 =奖励股份总额的 25%5= 5% 第十三条
个人奖励股份额度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股份额度 = 个人奖励比例 × 奖励股份总额 例:根据上述股权奖励办法和奖励比例,则专业技术骨干个人的股份额度为:
专业技术骨干个人奖励股份额度 = 5% × 32.14 = 1.607(万股)
则专业技术骨干个人的奖励股份换算成奖励金额为:
专业技术骨干个人实得奖励金额 = 1.607(万股)
× 2.8 万元 = 4.4996 万元
第十四
本方案的奖励股份为一次性当期奖励,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 3 年,岗位群人数每年核定一次,个人奖励额根据所在岗位群奖励比例和人数增减。
第四章
股份权利
第十五条
本股权激励计划所称股份为身股(即虚拟股),享受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表决权、转让权、出售权和继承权。
身股为公司无偿授予,股权享有人无需出钱购买。
第十六条
股权享有人在离职后取消身股权,分红则区别对待:
1、退休:股权享有人退休时收回身股,可享受当年全年的分红。
2、辞职:自动辞职的收回身股,按当年工作月数享受 50%的分红权。
3、辞退:被解雇或辞退的收回身股,分红权立即取消。
第十七条
股权享有人因升职或成绩优异获得高一级岗位群的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第十八条
股权享有人因工作重大失误降职、免职的,降低或收回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第十九条
公司确定的身股激励人员需与公司签订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在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股权生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因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在条件成熟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将部分或全部身股转化为银股(即实股,享有除分红权以外的其他股权),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从 202X 年开始实行。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从 202X 年开始实行。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将在公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二、股份类型及范围
1、股份的类型
分红股
分红股:指持有者可按持股比例享受每年可分配利润的虚拟股份, 分红权收益分为两部分发放,一部分当期现金兑现,另一部分留存于专用账户,仅供以后达到发放条件时使用。
该虚拟股份具有分红权,不具有表决权和增值权。
公司将依据该等股份每年向激励对象分红,年度分红计入本公司的管理费用,在年初计提或计入下一年度。
2、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股份数量及激励对象 1、被激励对象
公司中高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具体职位及人数如下:
岗位类别 人数 股份数量 总监
xx /人 总监助理
经理
副经理
主管
副主管
2、特定岗位人员及所享受的股份数量由董事长确定,从通过后的次年元月 1 日起执行。
四、具体方案 1、执行时间:
自 202X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分红额的计算:
分红系数= 万 净资产分红股份总额2000X100%
3、激励对象兑现权益办法: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当年权益金额兑现 50%,另 5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由董事会保管,记入名册); 第 2 年兑付剩下的 30%,第三年兑付剩下的 20%。
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 8%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只要激励对象还在公司工作,股权激励权益为激励对象享有,因任何原因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时,股权激励权益自行取消。
4、股份分红的日期:
次年春节前兑现上一年度的分红。
五、股份的存续及退出
1、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本人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含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按下列办法兑现股权激励权益: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 3 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未兑现的权益金额不再兑现;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 3 年不满 5 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 50%一次性兑现。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 5 年不满 10 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80%一次性兑现。
2、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满十年以上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者,分红股虽取消,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 100%一次性兑现。。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公司权利
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做好工作,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可以调整激励对象的岗位,股权激励权益按本方案第三项第 3 条的规定处理。
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实现的股权激励权益,并有向激励对象要求赔偿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
2) 公司的义务
向激励对象发放本办法规定的股权激励权益金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2、激励对象的权利及义务
激励对象自本方案批准之日起,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股权激励权益。
激励对象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激励对象因本方案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义务。
七、限定条件
1、在激励岗位的人员,需在本方案执行时在公司工作满 1 年方能获得股权激励资格。
2、业绩考核
公司将根据年度考核指标中界定的相关指标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以考核系数 f(x)体现。
若 f(x)大于等于 0.8,则激励对象可享受分红权利;
若 f(x)低于 0.8,则不享受本年度分红权利。
八、其他
1.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每两年对本方案调整一次,新方案从批准日的下一年度执行。
2、本方案一经生效,公司及激励对象即享有本方案下的权利,接受本方案的约束、承当相应的义务。
篇五:员工期股激励协议
股权激励方案剖析(图)一, 股权激励方案:
业绩股票 案例展示:
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 其业绩较为平稳, 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
正值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和行业及产品业务结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重组创新, 企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为了保持业绩稳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
经邦咨询考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既是对管理层为公司的贡献做出补偿, 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 有利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及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融合, 降低制度安排和运行的成本。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授予条件:
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罚。
考核合格, 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高管的激励基金, 购买本公司的流通股票并锁定; 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
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 其业绩较为平稳, 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 因此比较适合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2.激励对象:
该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既是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补偿, 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 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 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
另外, 这样的激励范围因为涉及人数不多, 使公司的激励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激励范围比较合适。
3.激励作用:
该公司激励方案确定的激励力度为不大于当年净利润的2%, 虽然公司的净利润基数较大, 但分摊到每一个被激励对象后与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总体比较是偏低的。
如:
公司某年度的净利润为1.334亿元, 按规定可提取266.8万元的激励基金, 激励对象如果按15人计算, 平均每人所获长期激励仅为17.8万元。
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传统产品为主的时候, 由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像高科技企业那么激烈, 因此, 激励力度偏小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会太明显。
但近年来, 该公司已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转移, 并在原有产业中重点投资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 附加值高、 市场潜力较大的高科技产品,实现产品的结构调整和高科技创新, 而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将会比传统企业激烈得多,此时的激励力度应随之调整。
另外, 在该方案中, 所有的激励基金都被要求转化为流通股, 这可以强化长期激励效果, 但同时短期激励就无法强化了。
因此可以考虑将激励基金部分转化为股票, 而部分作为现金奖励留给个人, 这样就可以比较方便地调节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力度, 使综合的激励力度最大化。
二. 股权激励方案:
股票期权 案例展示: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网络通信产品研究、 设计、 生产、 销售及服务的高科技企业, 在注册时就预留了一定数量的股票计划用于股票期权激励。
公司预计2006年在境外上市。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时期, 但面临着现金比较紧张的问题, 公司能拿出的现金奖励很少, 连续几个月没有发放奖金, 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危机。
在这样的背景下, 经邦咨询为该公司设计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员工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
这次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权的对象为2003年6月30日前入职满一年的员工。
2.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0.01, 被激励员工在行权时只是象征性出资。
以后每年授予的价格根据参照每股资产净值确定。
3.授予数量:
拟定股票期权发行最大限额为1460500股, 首次发行730250股。
期权的授予数额根据公司相关分配方案进行, 每年可授予一次。
首次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50%; 第二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30%; 第三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20%. 4.行权条件:
员工获授期权满一年进入行权期, 每年的行权许可比例是:
第一年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 以后每年最多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公司在上市前, 暂不能变现出售股票, 但员工可在公司股票拟上市而未上市期间内保留或积累期权的行权额度, 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后, 即可以变现出售。
如果公司3年之后不上市, 则要求变现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权时的出资额加上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
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业, 公司的成长性较好。
最适合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就是股票期权。
由于该公司是境外注册准备境外上市, 没有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存在的障碍, 因此选择采用股票期权计划是很合适的。
2.激励对象:
对高科技企业而言, 人才是根本, 在其它条件相似的情况下, 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就无法吸引和稳定高素质的人才, 也就无法取得竞争优势, 实现长期发展的目的。
该公司员工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其中3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因此该方案以全体员工为激励对象是一个明智之举, 它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员工的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有助于公司凝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 建立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动力。
3.激励作用:
该方案的激励作用来自于公司境外上市后的股价升值和行权后在不兑现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权利, 激励力度比较大, 但由于周期较长, 对于更需要现金收入的员工来说这种方式就较难起到激励效果。
三. 股权激励方案:
员工持股 案例展示:
某科研院所下属企业于 2000年由研究所出资成立, 是一个以冶金及重型机械行业非标设备设计成套及技术贸易为主业的科技型企业, 目前在编人员80%以上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公司成立以来, 国家没有实质性投入, 只是投入品牌和少量资金; 通过管理层与员工的不懈努力, 公司资产飞速增值。
为了解决公司员工的创业贡献与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不相符合的问题, 该公司决定进行股份制改造。
该公司先请某机构设计了一份股份
制改造方案。该方案依据资本存量改造的思路设计。由于该方案未能解决无形资产估价问题,被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否决。该公司再邀请经邦重新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经邦力求多赢,依据存量不动, 增量改制的思路重新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
在新方案中,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拟由原来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万元; 在增资扩股中引入员工持股计划, 即其中40%的股份将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由高管层和员工持有, 另60%的股份仍由研究所持有。
该方案已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目前激励效果初步显现。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
包括公司董事在内的所有在职员工。
2.持股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拟在3年内完成, 由公司担保从银行贷款给员工持股会, 员工持股会用于购买本公司40%的股份后再分配给员工, 其中的10%由员工直接出资购买, 另外30%由日后每年公司分红归还本息。然后根据当年归还本息的数额按照员工的持股比例将股份再转给员工。
3.授予数量:
员工持股会的股份分配在全员范围内分3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为核心层(董事、总经理), 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的50%, 其中最高20.44万, 最低13.26万; 第二层次为技术骨干层, 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30%, 主要为工龄较长的且具有高级职称者, 包括重要部门的部门经理, 其中最高9.75万, 最低7.42万; 第三层次为员工层, 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的20%, 包括工龄较短或具有中级职称的部门经理、 各部门业务员, 其中最高4.48万, 最低0.63万。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
公司原先规模较小, 且属国有研究所下属的科技型全资子公司, 职工人数只有30人左右, 且多数为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因此在增资扩股中引入员工持股计划比较适合。一方面可以解决增资扩股的部分资金来源, 另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公司的成长价值, 以未来公司的利润转化为员工的股份, 有利于形成长期激励机制。
2.激励作用:
公司在职员工通过拥有公司股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享, 有助于增强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 利于形成一种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企业文化, 还有一定的福利作用, 体现了国有资产控股公司的特征。
四. 股权激励方案:
干股+实股+期权 案例展示:
这是一家由三个自然人出资成立的网络信息技术公司, 是华东地区著名的 Internet应用平台提供商和基础网络应用服务商。
公司发展迅速, 年销售额增长率达到500%, 公司在几年高速发展过程中, 引进了大量的管理、 技术优秀人才, 也建立了一套工资、 奖金收入分配体系。
经邦咨询认为:
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 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 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 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 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 使企业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 更具凝集力和效率。
因此, 经邦咨询为其设计了一套干股+实股+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
高管层和管理、 技术骨干共20位。
2.持股形式:
第一部分, 持股计划:
在增资扩股中由高管层和管理、 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
第二部分, 岗位干股计划:
a.岗位干股设置目的 岗位干股的设置着重考虑被激励对象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业绩表现, 只要在本计划所规定的岗位就有资格获得岗位干股。
b.岗位干股落实办法 岗位干股的分配依据所激励岗位的重要性和本人的业绩表现, 岗位干股于每年年底公司业绩评定之后都进行重新调整和授予, 作为名义上的股份记在各经理人员名上, 目的是为了获得其分红收益。
岗位干股的授予总额为当期资产净值的10%. 第三部分, 股份期权计划:
a.股份期权设置目的 股份期权设置着重于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 实现关键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
b.股份期权的授予 从原股东目前资产净值中分出10%转让给被激励对象。
依据每位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量化比例确定获受的股份期权数。
如本计划开始实施时一次性授予, 可假定为2004年1月1日。
以一元一股将公司当期资产净值划分为若干股份, 授予价格即为每股一元。行权时经理人员以每股一元的价格购买当时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
这是一个处于高速成长期的民营企业, 构建一个稳定的核心团队和留住员工最关键。
通过多层次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一方面通过自愿原则实现员工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分享公司的成长价值; 另一方面通过岗位干股设置体现员工对公司的现实贡献; 再通过股份期权设计反映公司的战略规划, 构建长期稳定的核心团队, 获受股份期权的人数最少,只是少数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核心人员。
这种模式是一种开放的、 动态的、 既民主又体现公司意愿的设计。
2.激励作用:
这个方案既通过干股设置实现了短期激励, 又通过现金购股和股份期权实现了长期激励, 体现了公司原股东的股权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 有较好的激励效果。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
乙方(员工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 公平、 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章程》 、 《***股权期权激励规定》 , 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 持有、 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 )
的原始股东,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 为激励人才, 留住人才, 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 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 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 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 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 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 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 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 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 及公司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 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
行权期限为两年。
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 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 但不具有股东资格, 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
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 乙方丧失认购权, 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 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 在行权期间, 可以选择行权, 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
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 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 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
具体考核办法、 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
篇六:员工期股激励协议
XX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经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别说明: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XXXX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授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拥有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行权期内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条件受让公司股权期权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
。
3、公司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权预计为
%,具体以公司经营情况及激励对象表现确定。
4、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5、本计划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窗口期。每年在行权窗口期内采取一次性行权办法。超过行权窗口期的,其权利自动失效,并不可追溯行使。
6、公司股权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增资减资等事宜,股权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权总数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7、本股权激励计划已经于 2021 年 1 月
日由股东会审议后决议通过。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下文中作如下释义:
1. 公司:指XXXX有限公司。
2. 本计划:指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 股权、股权期权:是指XXXX有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受让XXXX有限公司持股平台一定比例财产份额的权利(若直接持有主体公司股权或由其他股东代持,将前述持股平台内容替换)。
4. 分红权:指享受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净利润分配的权利。
5. 激励对象:指依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权获得股权期权的员工。
6. 股东会:指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
7. 授权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期权的日期。
8.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本协议,在规定的行权窗口期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出资认购公司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行为。
9.行权窗口期: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
10.公司估值:公司的价值评估,当年度公司估值等于公司上一年度净利润的
倍。举例:若2020年公司净利润为500万元,则2021年公司估值为500万元*
=
万元。
11.股数:本计划股数为虚拟股数,所约定的公司股数仅作为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权的一种计算方式,与未来公司股改时的股本数并不形成对应关系。
12.原价:激励对象认购股权时的行权价格。
13.现价:每股现价=当期公司估值/公司总股数。
14.对价款、股权转让对价款:是指股权受让方根据约定支付给股权转让方的股权价值总额。
15.绩效考核合格:参考《XXXX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16.发起人股东:
第二章
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XXXX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二条
本计划经股东批准实施。
第三条
制定本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三)股东、公司和管理团队利益一致; (四)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续的回报。
第四条
制定本计划的目的:
(一)
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 (二)激励持续创造价值,保证企业长期稳健发展; (三)吸引、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四)激励创新,提高公司竞争力。
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
第五条
2020 年期末公司估值:
万,约定公司每股价格为人民币一元,总股数为
万股。
第六条
公司将总股本的
%(即
万股)作为本次股权激励数量,激励对象根据各岗位职级系数、岗位系数、工龄系数和贡献系数等确定可认购股权期权数量。
第七条
股权来源:
第八条
授权日:2021年
月
日 第四章
股权 激励对象及数量
第九条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为: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公司的正式员工; (2)截至行权日在公司工作满
年; (3)除总经理之外,非现有控股公司股东身份。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后生效。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权数量:
姓名
相对比例
股权数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 100.00%
第五章
等待期
第十条 激励对象自授权之日起进入等待期。如提前行权,则无等待期,行权期、锁定期相应提前。
第十一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自动丧失行权资格,未被行权的股权期权将被发起人股东收回:
1、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激励对象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5、未达到公司考核条件的; 6、出现重大工作过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以上的; 7、其它失职或渎职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
万以上的情形; 8、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事项及关于激励计划的保密事项; 9、其它故意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10、未经公司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 11、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六章
行权期
第十二条
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期权认购权,自等待期满后即可行权。行权窗口期为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
第十三条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 2 年,每年可行权一次(2021 年-2022 年)。第一、二年分别按照 60%、40%比例行权。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或行权窗口期激励对象仍不认购股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认购权。
第十四条
行权条件:公司上一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
%,年度销售指标完成率不低于
%,且根据《XXXX 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合格。
第十五条
行权价格:2021 年按
元/股、2022 年按
元/股执行。
第十六条
行权资金来源:
。
第十七条
激励对象可以在核准的可行权额度内,每次行权不低于约定比例,且总行权比例不高于 100%;经公司审核,可以加大行权比例,也可以放弃行权;对于当年放弃的可行权部分,由发起人股东享有。
第十八条
行权期内的考核标准与分红规定 1、行权期内,公司采用存量利润分红与增量利润分红相结合的形式。本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公司净利润自然增长率为 20%。
注:如当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净利润自然增长率(20%),则存量分红计算基数为公司上年度公司净利润进行核算。
2、存量利润可分红总额计算 激励对象行权后,即享有持有股权的分红权。行权期内,公司股东会根据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及净利润率按以下方式确定存量利润分红比例:(以下数据仅供参考,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
净利润增长率 Y 存量利润分红比例 备注 Y≥20% 50% 1、如净利润率≥10%,则按净利润增长率确定分红比例; 2、如净利润率<10%,则不分红。
0≤Y<20% 35% Y<0% 20%
3、增量利润可分红总额计算 行权期内,按照公司提供的上一年度利润,在净利润自然增长率20%以上的部分,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确定当年度增量利润分红总额。全体激励对象按照如下比例获得增量利润分配:
1)20%—50%(含50%)之间的增量利润部分,全体激励对象分配20%; 2)50%—100%(含100%)之间的增量利润部分,全体激励对象分配25%; 3)100%以上的增量利润部分,全体激励对象分配30%。
4、存量分红、增量分红核算及要求 激励对象按个人已行权股权占比,分配公司当年度存量利润可分红总额。激励对象按个人在全体激励对象中的股权相对比例,分配公司当年度增量利润可分配总额。但其中激励对象个人应得分红(存量分红及增量分红)的 50%和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完成率相关,公司回购条款和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完成率相关,具体条件如下:
条件 激励对象分红(存量分红及增量分红)
回购条款 绩效考核完成率低按(N%*50%+50%)分红
于 80%,设实际完成率 N%
1、连续 2 年完成率低于 60%,公司对行权的股权全部按照原价或现价的孰低值收购 50%; 2、连续 2 年完成率低于 50%,公司对行权的股权全部按照原价或现价的孰低值收购。
绩效考核完成率≥80%
100%
5、存量分红及增量分红发放时间 分红从 2021 年开始,当年度激励对象分红于次年 3 月发放60%;剩余 40%部分于次年
月份发放。
6、举例说明 公司及股东情况: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300 万元,本计划约定净利润自然增长率为 20%,公司第一批共释放 10%的股权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按 60%、40%分两年行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张三 2%的股权,则张三在全体激励对象中股权相对比例为2%/10%=20%,张三第一年实际行权 1.2%,出资额为 18 万元。
假设公司 2021 年净利润率≥10%,公司 2021 年净利润总额为500 万元。
则:
公司 2021 年存量利润=300 万元*(1+20%)=360 万元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500-300)/300=66.67%,按本计划约定存量利润分红比例为 50%。
则 2021 年公司存量利润分红总额=360*50%=180 万 1)若张三 2021 年度考核完成率为 70%:
则张三存量分红=(180*2%*50%+180*2%*50%*70%)*60%=1.836 万
2021 年公司增量利润分红总额=(300*150%-300*120%)*20%+(300*166.67%-300*150%)*25%=(450-360)*20%+(500-450)*25%=30.5 万
张三增量分红=30.5*20%*50%+30.5*20%*70%*50%=5.185 万
张三分红合计=张三存量分红+张三增量分红=1.836 万+5.185 万=7.021 万
则张三当年度投资收益率为 7.021/18=39%
2)若张三 2021 年度考核完成率为 80%及以上:
则张三存量分红=180*1.2%=2.16 万,张三增量分红30.5*20%=6.1 万。张三分红合计=张三存量分红+张三增量分红=2.16+6.1=8.26 万元。
则张三当年度投资收益率为 8.26/18=45.89% 第十九条
公司拟以建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持股平台用于施行本计划所确定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签署协议后所支付之认购款在前述持股平台设立之前为代收代付性质,公司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待本期所有激励对象行权完毕后,公司成立前述持股平台,并将代收款项全部转为持股平台的实际出资,登记激励对象为公司前述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条 在行权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未被行权的股权期权将被全部收回,已行权的股权将由发起人股东按原价一次性收购,当年度分红按约定分红发放日发放:
1、因退休等原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的; 第二十一条、在行权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未被行权的股权期权将被全部收回,已行权的股权将由发起人股东按原价或现价孰低值一次性收购,当年度分红不再发放:
1、因辞职、辞退等原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 2、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出现重大工作过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以上的; 4、其它失职或渎职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
万以上的情形; 5、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事项或关于本计划的保密事项; 6、其它故意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7、未经单位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单位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二十二条
激励对象离婚,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的,激励对象将本属于配偶的股权按原价以货币的形式对配偶进行补偿,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激励对象应明确告知配偶该条款且无异议。
第七章
锁定期
第二十三条
锁定期及锁定期内考核标准与分红规定 1、激励对象持有股权的锁定期为
5
年,自行权期满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内,所持股权不允许转让。
2、锁定期内,公司采用存量利润分红与增量利润分红相结合的形式。本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公司净利润自然增长率为 20%。
注:如当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净利润自然增长率(20%),则存量分红计算基数为公司上年度公司净利润进行核算。
3、存量利润可分红总额计算 锁定期内,股东会根据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及净利润率确定存量利润分红比例:
净利润增长率 Y 存量利润分红比例 备注 Y≥20% 50% 1、如净利润率≥10%,则按 净利润增长率确定分红比例; 2、如净利润率<10%,则不分红。
0≤Y<20% 35% Y<0% 20% 4、增量利润可分红总额计算 锁定期内,增量利润分红由股东会根据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5、存量分红、增量分红核算及要求 激励对象按个人已行权股权占比分配公司当年度存量利润可分红总额,激励对象按个人在全体激励对象中的股权相对比例,分配公司当年度增量利润可分配总额。但其中激励对象个人应得分红(存量分红及增量分红)的 50%和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完成率相
关,公司回购条款和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完成率相关,具体条件如下:
条件 激励对象分红 (存量分红及增量分红)
回购条款 绩效考核完成率低于 80%,设实际完成率 N%
按(N%*50%+50%)分红 1、连续 2 年完成率低于 60%,公司对行权的股权全部按照原价或现价的孰低值收购 50%; 2、连续 2 年完成率低于 50%,公司对行权的股权全部按照原价或现价的孰低值收购。
绩效考核完成率≥80%
100%
第二十四条
在锁定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须以原价向发起人股东一次性转让全部股权,禁止向发起人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发起人股东...
篇七:员工期股激励协议
激励协议书甲方( 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 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 公平、 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 持有、 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原始股东,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
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 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 本协议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 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 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 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 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权分红权, 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
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 但不具有股东资格, 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
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 乙方丧失认购权, 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 在行权期间, 可以选择行权, 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
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 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
具体考核办法、 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 ( 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 因辞职、 辞退、 解雇、 退休、 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 执行职务时, 存在违反《公司法》 或者《公司章程》,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 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 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 盈利业绩, 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 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 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 认购价格为, 即每 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
元。
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 50%。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 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 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 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 乙方转让其股权时, 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 转让价格为
:
⑴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 三年内( 含三年)
转让该股权的, 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⑵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 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 每 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 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 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 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 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 质押、 担保、 交换、 还债。
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 参照《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 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 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 甲、 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 法律法规制定的。
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 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 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 公司因破产、 解散、 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 公司因并购、 重组、 改制、 分立、 合并、 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 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
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股权期权激励规定》 发生冲突, 以《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北京有限公司保存一份, 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2013 年
月
日
201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