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2篇

时间:2022-10-30 10: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浅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2篇浅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 2020年05月安全生产浅谈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黄昌林(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什邡618400)摘要:化学企业生产和存储中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2篇,供大家参考。

浅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2篇

篇一:浅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

20年05月安全生产浅谈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黄昌林(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 什邡 618400)摘 要:化学企业生产和存储中危险化学品是非常重要的产品,而且和一般化学品相比,其安全性存在着更大的隐患。随着近些年来化学生产规模的扩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现象发生的频率也在攀升,这不仅给企业的生产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文章从危险化学品类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究和分析角度出发,陈述了目前我国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的需求,以供参考。关键词: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输0 引言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下,我国已经广泛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不同,一旦仓储、运输、生产和使用中任一环节稍有不慎,都可能会出现特大型安全事故。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在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率上已经得到控制,但是面临的形式依旧严峻,尤其是近些年来中小企业化工经济效益处于下降状态,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能够投入的精力、物力、财力都有限,而现在恰恰又是人们对危险化学品行业关注度越来越高,安全的需求越来越严,所以提升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1 危险化学品的类型及特征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最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界定,即条例中指出“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当前,国家有2828种,其中第2828种还定义性的包含了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种类多,安全知识性复杂。想要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首先要做到熟知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掌握每种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遵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安全措施。2 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2.1 危险化学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对于化工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有非常明确的标准。随着社会需求不断增加,为了保证化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危险化学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 ,但是大多数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过度关注生产的产量和直接经济效益,忽略了对能产生间接效益的安全工作,例如常见的问题:生产的机械设备老化、带病运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不达标、操作员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误操作,以及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不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等安全设施、设备,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给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带来极大隐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生产工人生命健康,同时也损害企业的经济效益。2.2 运输储存过程中的问题危险化学品通常及有毒害性、燃爆性和腐蚀性,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失去押运员、驾驶员的安全监控或是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出现震动、碰撞、泄漏都可能引起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但是存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运条件在运行中降低和躲避按危险化学品要求进行运输的企业也不少。如短途运输报省钱心理而使用自制槽罐装运危险化学品,或配置装运的人员达不到预防、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需求;由于生意差等原因而槽罐及车辆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等等,都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增发的事故隐患。2.3自动化装置存在问题自动化程序无论是PLC控制还是DCS、SIS等安全联锁自动控制系统都离不开程序,其中硬、软件的质量关系着自动化管理的水平。软件方面需技术人员做到程序编写的准确性,确保需要安全控制环节一个不漏,促进关键环节联锁保护正常运行。自动化管理装置是通过电信号进行信息传输和控制的,所以如果工作现场出现较强的电磁干扰时,就会导致信号错乱,无法传输,影响自动化管理效率。硬件的管理也是程序管理重要的一方面,原料和产物都是增加发生故障可能性的源头,如果自动化管理系统管理不到位、维护不及时、改造过程输送单元设置不合理都会造成自动化装置出现安全隐患。2.4 安全管理意识不到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管理意识没到位,出现安全管理缺失,表现在:(1)没有正确、完善的评估自身企业的事故风险,没有制定完善的事故防控措施;(2)管理上人力和资金不到位,较多中小危化企业把重点主要放到了提升产量和降低原辅材料、安全设施设备及人工成本上,以此来增大经济效益,这样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导致工艺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操作安全条件发生变化、装置安全保护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满足安全控制条件的要求而发生事故。所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没有正视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导致企业在处理危险化学67

 2020年05月安全生产品时没能结合其特点制定相关有效措施,造成处理不当,出现意外事故威胁人员生命和企业经济效益。3 加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创新管理措施3.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可以避免企业经营发生安全事故。为了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管理条例,化工企业要认真研究、依照国家颁布的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规、标准、通知等,制订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完善可以帮助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要求,规范人的操作和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3.2 加强应急管控、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工作考验的是工作人员降低事故损失的能力。首先,企业要制定安全、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要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涉及和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工作人员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正确地做出应急救援,达到降低事故损失的目的。再则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管理者的法律法规意识,深入总结事故经验教训,也是利于作好事故应急方面的必备工作。其次是要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建立救援队伍,确保能在事故发生后发挥效用。3.3 加大监督力度、合理整顿化工企业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就需要防控好事故。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中主要成员,有责任对生产、经营的安全负责,有义务落实国家要求。但是考虑到不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同,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实际投入能力不同,有关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对有需要的企业提供针对性指导,提高其安全管理标准。企业在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达到短期内形成和自身发展相符合的管理模式。3.4 注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验,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每辆车符合安全标准。运输人员要对高危化学品运输车辆勤检查,消除隐患;按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安全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限超速超载;按允许装运的品种装运,不混装和超品种装运。4 结语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下,危险化学品也处于不可缺少行业发展中,危险化学品作为化工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缺少的原料,和一般化学品不同,其使用过程和存储都存在很大风险。为了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危险化学品事故,威胁公司经营和群众生命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保证企业内部的危险品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参考文献:[1] 中国安科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解读[J].劳动保护,2019(05):72-75.[2]吴成玉.某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形势分析及对策[J].化工管理,2020(09):101-102.[3] 加快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N]. 中国应急管理报,2020-02-28(002).探究有机化学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黄忠 鲁爱军(米巴精密零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024)摘 要:在有机化学实验当中,会产生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如果处理不妥当,将会伤害到实验人员的身体,可能还会造成财产和人生的损失。与此同时,在进行有机化学实验时,环境或者其他的因素也会对实验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产生各种安全上的问题。在实际操作时,实验人员的马虎以及操作不当,通常都会造成一些潜在的隐患,而这些事故的发生将会严重影响有机化学实验的顺利开展,因此必须针对有机化学实验当中的各种安全问题,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文章就探究有机化学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做简要探讨。关键词:有机化学实验;安全防护措施0 引言在有机化学这一门学科当中,有机化学实验是其中的基础课程,实验人员在进行化学实验时使用的仪器大多都是玻璃,药品也是一些易燃、易爆具有强烈腐蚀性的,所以如果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当中,没有抱有谨慎的态度,那么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如果在有机化学实验进行的时候,实验人员能够提高警惕,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操作,加强安全的防护措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尽管有机化学实验比较危险,但是很多化学知识只有通过实验,才能够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进而提高实验的基本技能。化学实验虽然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只要操作得当,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就可以有效的确保安全。1 有机化学实验中有关中毒或腐蚀危险得安全防护措施有机化学实验的进行不可避免要接触各种各样的化学试剂,但是有些化学试剂对人体来说是有毒的,这就意味着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当中,如果没有采用正确的方法处理,或者是不小心接触这些试剂,将会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他们的身体。与此同时在有机化学实验当中,一些化学反应会产生有毒的气体,如果实验人员们不慎吸入,也会对人体造成较大的伤害。有机化学实验生产出来的各种有毒物质,其危害程度是分成4级的,其中被划入I级的毒物质有很多,比如苯、汞、氯烯等等,但是这些物质在有机化学实验当中使用的非常频繁,所以如何采取方法去正确的使用和处理这些有毒的物质,是非常重要的。除此之外,有机化学实验当中也有一些腐蚀性比较强的试68

篇二:浅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

10 卷 第12 期 2014 年12 月       中 国 安 全 生Journal of Safety Sc  收稿日期:

 2014 -10 -27  作者简介:

 师立晨,教授级高工。* 基金项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K13B01);国内外文章编号:

 1673 -193X(2014)

 -12 -0161 -06我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师立晨,王如(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应急技摘 要:近些年发生的一些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和监管体系还存在很多问题。

 对我国和欧美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存在几方面问题。

 重大危险源的险源建设项目公众参与不足;部分法规对一般危险些安全监管提法相互重复、混乱;政府监管和企业监察落实不到位;对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认识不足源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良好做法基础上,提出相对应法工作,在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时应关键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中图分类号:X924   文献标志码:A   do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f schemicals majorSHI Li-chen,WANG R(Academy of China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Emergency Technology, State Administrati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ome major chemical accidentposes there are a lot of problems in Chinese major hazardmajor hazard, and compares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maed States.Some problems are summarized as follow.Theban planning control procedure.Public can not participThere is no enough different on safety supervision betweentory provisions are contradictory and confused.The boundis not clear.Safety supervision procedure and guidelinepracticable and awareness on development and safety of cence in major hazard management experience and good prope, put forward som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the gchemicals major hazards, ensure scientific, reasonable reKey words:

 dangerous chemicals; major hazard; safety

 0 引言2002 年《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我国重大危险源监管纳入法制轨道,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较为长足的进步[1],但与国外同类法规相比,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空白,特别是近些年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的安全生产形势也暴露出我国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本文在将欧美与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指出目前我国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1 欧美及我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1.1 重大危险源的概念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是在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相关研究中提出的概念。

 各国关于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中对重大危险源概念的定义有所不同。

 总体来说,国外对于重大危险源定义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按功能单元来确定,如欧共体颁布的《塞韦索法令Ⅰ》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重大危险装置(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国际劳工组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第 174 号公约)中也采用此概念。

 美国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其他国家略有不同,主要采用过程安全管理(processsafety)的概念。

 另一种是将重大危险源按整个企业区域来确定[2-3]。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对重大危险源定义主要参考《塞韦索法令Ⅰ》定义为单元。

 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统一性,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辨识》(GB18218-2009)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4 号)中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 时,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因此,现在我国重大危险源概念更接近《塞韦索法令Ⅱ》中按整个工厂区域确定。1.2 欧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20 世纪 70 年代,欧洲发生的英国弗利克斯巴勒爆炸事故、意大利塞韦索毒物泄漏事故两起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促使欧洲针对预防和控制重大工业事故的立法。

 1982 年6 月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 (82/501/EEC),为纪念塞韦索事故,该法令常被称为《塞韦索法令Ⅰ》。

 有鉴于 1984年博帕尔等危险化学重大事故的教训,欧盟在 1996年12 月颁布了《塞韦索法令Ⅱ》(96/82/EC)。

 《塞韦索法令Ⅱ》与《塞韦索法令Ⅰ》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重大危险源设施(establishment)概念替代了原来重大危险源装置(installation)的概念;提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使用规划的要求;对安全管理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要求制定 预防重大 事 故 方 针(MAPP)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SMS);增加公众参与要求和信息公开要求;多米诺效应的要求。

 2008年欧盟颁布了《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对化学品分类进行了调整,为适应该法规的化学品分类,2012 年 7 月欧盟颁布了《塞维索指令Ⅲ》。

 《塞维索指令Ⅲ》与《塞韦索法令Ⅱ》相比主要变化为:危险物质按照《全球统一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进行分类;对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4-5]。1.3 美国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鉴于1984 年印度博帕尔事故、1989 年美国德克萨斯州石油公司爆炸事故等近些年发生的重大事故,为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1990 年 7月 17 日职业安全健康局发布了《高度危险品过程安全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1990 年 11 月 15《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开始实施,该法第 304 节要求劳动部长和环保署长协调,依据 1970 年《职业安全健康法》,颁布预防化学品事故泄漏的化学品过程安全标准。

 该法第301 节(r)要求环保署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1992 年 6 月 1 日职业安全健康局发布了《高度危险品过程安全管理标准》(29CFR1910.119)。

 环保署1996 年6 月 20 日发布了《化学品事故预防规定》(40CFR68),也称为《风险管理计划法规》。

 不论是《过程安全管理标准》或《风险管理计划法规》,安全监管对象都是指危险化学品达到一定临界量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类似欧盟的重大危险源的概念[6-8]。《过程安全管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员工参与、过程安全信息、过程危险分析、操作规程、教育培训、承包商、试运行安全检查、设备完整性、动火许・ 2 6 1 ・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科 学 技 术              第10 卷

 可、变更管理、事故调查、应急计划、审核、保密事项。《风险管理计划法规》的要求与《过程安全管理标准》类似,主要是将企业分为三级进行管理,另外要求企业提交风险管理计划。1.4 我国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参考国外重大危险源辨识,我国在2000 年首次颁布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2002 年《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为重大事故预防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9 年我国颁布修订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11 年颁布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40 号)对重大危险源分级、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详细规定。2 我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2.1 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未纳入城市规划目前,我国在对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存在立法空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对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部门———城乡规划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很难保证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这一“源头控制”的手段得以有效落实[9]。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选址规划阶段,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负有重要职责,但两个部门之间对于重大危险源的行政许可并无关联关系,难以有效地对重大危险源选址规划安全进行监管。

 另外对于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性,至少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来负责安全许可。

 但对于重大危险源企业周边区域的其他建设项目(如居住区),由于不需要实施安全许可,而具体负责规划许可实施的城乡规划部门由于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限制,难以从安全角度进行科学审查,存在安全监管的真空区域。2.2 缺乏公众参与近年来,厦门、大连、宁波和昆明等地 PX 事件、天津聚碳项目事件频频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暴露出公众对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缺乏参与权和知情权。

 欧盟的《塞维索指令Ⅲ》(2012/18/EU)中对于公众参与和向公众信息公开进行专门规定。

 美国环保署发布的《风险管理计划法规》(40CFR68)也明确规定公众可获取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风险管理计划报告。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均未对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做出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但没有纳入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可操作性差。

 目前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前,缺乏公众参与的环节,这样不利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沟通。2.3 监管重点不突出国外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多实施分级管理,不同级别企业安全监管要求不同。

 如欧盟《塞维索指令Ⅲ》把重大危险源分为高级和低级重大危 险 源 两 级 管 理。

 美 国 《 风 险 管 理 计 划》(40CFR68)也把重大危险源企业分为三级。

 对于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则也没有以上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工生产的企业均实施安全许可,与欧美国家主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许可相比,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实施范围较大。另外我国现在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或化工企业推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基本上是等同于欧美国家对于高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如欧盟只要求高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和提交事故应急预案,而我国则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和进行备案。这些相对更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企业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等基本国情,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的,但是从发展来看,这些制度增加企业负担,加大了政府安全监管成本,有限的监管资源未能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也削弱了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2.4 某些安全监管提法重复、混乱目前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我国提出“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思路,从监管目的看,主要是为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其实质内容就是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 3 6 1 ・  第12 期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科 学 技 术          

 品的 目 录 跟 《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GB18218-2009)中的危险化学品重复,对于危险化工工艺在欧美国家也是纳入重大危险源监管范畴,这样重复内容多种提法,不利于统一思路,提高安全监管效率,也容易造成企业理解混乱。过程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属于同一范畴,都是针对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提出的,美国的过程安全主要是采用安全管理体系的角度对重大危险源提出安全要求,并给出具体安全控制要素,基本类似于欧盟塞维索法令中的重大事故预防控制方针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目前我国在相关法规、标准中这两种提法并存,容易造成企业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混乱。2.5 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界限不清欧盟塞维索法令要求成员国应确保运营商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主要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与欧盟的规定类似。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国政府常制定一些直接介入企业具体安全管理的法规要求,如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安全生产投入比例,领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中具体规定出32 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管部门经常组织对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运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本属于企业自身职责,企业如何进行安全管理,如何落实其安全主体责任的权利应当交给企业。2.6 安全监察落实不到位欧盟的《塞维索指令Ⅲ》(2012/18/EU)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察组织系统,制定安全监察计划,监察包括例行安全监察和非例行监察。

 对于例行安全监察,高级重大危险源不得少于一年一次,低级重大危险源不得少于三年一次。对于重大投诉、重大事故、重大违规事件等,则实行非例行安全监察。

 美国职业安全健康局在实施《过程安全管理》,也配套制定了专门的《法规符合性指南和执法程序》(Compliance Guidelines and Enforce-ment Procedures,CPL 02-02-045)和《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国家重点计划》 (PSM CoveredChemical Facilities National Emphasis Program,CPL03-00-014),对于例行监察企业的选择、监察过程、监察程序、监察资源和监察有效性评估等都有明确规定。目前我国相关法规中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察主要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配套的操作程序、指南和标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重大危险源年度监察计划及方案还很不完善[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重大危险源的主体监管责任在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而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察是一种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目前我国多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难以适应其要求,造成现场监察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2.7 对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认识不足近些年,我国化工园区急剧增多,国家有关部门也发布了文件对对化工园区的规划建设、一体化管理都提出有关安全要求。

 但由于目前化工园区从规划选址、风险评估、安全监管、应急救援等方面还缺乏比较成熟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如何有效落实该文件的各项要求还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标准。欧美各国对于化工园区安全未提出专门法规要求,其对于化工园区的安全要求主要体现在对重大危险源的多米诺效应安全管理要求。

 欧盟《塞维索指令Ⅲ》要求政府根据重大危险源企业提交申报登记材料或安全报告等,来确定哪些重大危险源企业会发生多米诺效应。

 政府要确保可能发生多米诺效应的企业之间要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安全报告和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时交流有关信息。

 另外,在公众告知和提交政府部门制定厂外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信息中要相互合作。目前,我国要求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

 而欧美各国在法规中没有强制要求化工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布置和分散布置,从安全角度应该各有利弊,集中在一起便于安全管理,但有造成局部区域固有危险性过大、风险过于集中的问题,另外可能出现园区内个别较差企业因多米诺效应而影响整个园区安全风险的问题。我国要求化工建设项目进园入区,主要是从城市安全布局角度考虑。

 在国外,城市安全布局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安全控制的方式来保证。3 建议3.1 尽快落实重大危险源土地利用规划1)尽快出台针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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