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办法7篇

时间:2022-11-04 08:1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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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办法7篇

篇一:工程管理办法

于最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最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是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办法。那么该办法的详细内容是什么呢?请阅读以下文章,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

 最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法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

 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

 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第八条

 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

 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第十二条

 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

 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各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培养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行为规则,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健康发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篇二: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可研、发包、签证、建设、验收、结算等环节操作程序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高平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

  (一)市本级政府财政资金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资建设且占投资主导地位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适当方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建设运营的市本级 PPP 项目。

  (三)在前两类项目之外,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出规划并提供一定要素保障,交由市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方式自筹资金建设运营的市本级政府间接投资项目。

 第三条

 (总体原则)建设单位应对政府性工程建设项

  2 目的建设管理负首要责任,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实施项目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招投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运营等实施全过程监管,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以及使用功能的同时做好项目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章

 投资(造价)控制 第四条 (管理原则)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应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经济合理原则。

 第五条 (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主要文件,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建设单位应提升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编制的设计概算应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构成和工程计价的要求,应科学、完整地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总投资 500 万元(含)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在进行初设评审时,由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对概算一并进行评审。

 第六条 (预算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预算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出具预算审核报告;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晋城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独立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全过程工程咨

  3 询服务单位编制,主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计价方法、项目设计文件、合理施工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第七条

 (造价控制)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施工阶段的动态成本管理,避免施工期间发生设计变更、索赔和其他风险。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落实好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第八条

 (造价变更管理)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政策性调整或非人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造价变更进行审核,对变更的经济性和合理性组织专项论证,并按照合同约定和以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当变更后的工程总金额未超过签约合同价时,由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变更方案,使用暂列金支付。

 (二)当变更累计金额超过签约合同价但未超过批准概算时,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将变更原因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三)当变更后的工程总金额超过批准概算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投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投资调整手续。

 第三章

 施工图设计管理 第九条 (管理原则)

 建设单位应在前期工作中重视方案设计的研究,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投资成本,优化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应在批准的项目

  4 概算基础上开展施工图限额设计,重大政府性工程或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设项目,鼓励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优化评审。

 第十条

 (品质提升)施工图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设计工作,充分发挥建筑师在设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高度重视建筑方案设计,注重建筑适用性、宜居性、功能性,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积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提升建筑品质。

 第十一条

 (设计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应明确设计范围、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期、争议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设计单位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或设计单位伙同中标人以设计变更等方式抬高项目造价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确因不可抗力或建设标准发生改变导致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报建设单位审核,或者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因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应按照本规定第八条办理变更手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重大设计变更的监管,若因设计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施工管理

  5 第十三条

 (工程总承包管理)当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时,建设单位在发包前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完成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明确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具备明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当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监管。

  第十四条 (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可包含工程建设前期研究、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运营等全生命周期集约化咨询服务,为项目合理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成本、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预防和规避各种风险提供保障。工程中介服务企业应积极探索转型升级,采取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的方式加快与国内先进工程项目咨询模式接轨。

 第十五条

 (履约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依法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实施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工期、合同计价方式、签约合同价、风险范围、超出风险范围的调整方法、工程变更、价款支付、结算办理以及争议处理等条款内容,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合同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信息化管理)鼓励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推行“智慧工地”建设。建设单位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

  6 平台,将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相结合,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实现现场施工进度、实名制考勤、材料调度、重要设备运行和环境指标等信息的在线监控,通过基础数据收集和分析,实现项目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质量安全以及施工成本的有效控制,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

 (监理管理)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能力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按要求编制项目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对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进行全过程控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特别是要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和专业分包的监管,对发现的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八条 (招投标管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都应在规定的电子交易平台线上招标投标,招标工作完成后,应进行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可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建设单位不得随意肢解工程或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严禁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招标文件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可以分包的非主体结构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实施。总分包合同须经监理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监理单位应加强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严禁建设单位干预施工总

  7 承包单位依法进行的分包活动。

 第十九条

 (分包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依法将非主体结构专业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的,应定期对分包单位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依法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第二十条

 (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首要责任制,明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各阶段质量文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项目建设档案。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沉降观测机构等单位应按照规定切实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材料供应单位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应履行安全管理首要责任,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强化危大工程管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实行挂牌督办。

 第二十二条

 (文明施工)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负总责,施工单位应成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统筹,严格落实工地扬尘防

  8 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变更)建设单位应制定工程量变更管理规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应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的程序办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量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变更审批流程,不得随意变更、随意签证或先变后审,若因工程量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应按照本规定第八条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

 (工期管理)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明确风险分摊原则,避免后期造成工期延误或延期。项目建设应根据工程结构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工期定额科学合理地确定施工总工期和进度目标,严禁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当建设单位确需调整施工工期时,除特殊情况外压缩工期的天数不应超过定额工期的 20%,压缩工期时建设单位应充分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建设工程已完工并符合相关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行政审批部门按照《高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第五章

 审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建设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工程招投标管理、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

  9 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及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上报审计部门。重大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跟踪审计,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政府审计)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应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每年末各建设单位应向审计部门提交拟纳入次年投资审计计划的项目清单,审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审计力量拟定投资审计年度计划,年度投资审计计划的调整由审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信用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完善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利用信用管理网络共享平台对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进行统一管理,将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有机结合,形成动态的信用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招标投标、银行信贷发放等活动;同时应规范和完善信用评价记录和评价结果的公开公示机制,提供一站式公众查询和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服务,畅通投诉渠道,引入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

 (现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现场监督,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立,加大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抽查,加强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根据各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

  第三十条

 (造价监督)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10 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的备案监督和管理,依法受理招标控制价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对招标控制价编制中故意抬高或压低价格等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责任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在履职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执行时间)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高平市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三:工程管理办法

移动通信 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 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移动通信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建设项目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经公司集团投资管理部批准立项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并确定投资额度,应用于 网络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包括公司集团本部投资建设的项目和分子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四条 项目的生命周期包括项目立项和决策计划、项目准备及实施、竣工验收、运营评估四个阶段,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准备及实施、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的建设实施过程管理。

 第二章

 项目分类设计及管理要求

 第五条 按照项目的建设主体区分,可分为公司集团本部建设项目和分子公司建设项目。

 第六条 公司集团本部项目按建设内容区分,可分数字电视运营支撑项目、数据网项目、干线网项目、节目及内容集成项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无线数字电视项目。

 第七条 分子公司建设项目按建设内容区分,确定将工程建设项目分

  2 为前端机房建设、网络双向改造、交互数据平台建设、管网建设、基础网络建设或整治、无线数字电视六类。

 第八条 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应遵循以下标准:(一)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Y5073-2005 ;(二)《公司 IP 双向网络建设技术规范》;(三)《湖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四)《公司基础网络建设规范》;(五)《公司双向网改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第九条 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要求如下:项目准备阶段,做好成本预测和投资预算工作;实施过程中,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应贯穿整个项目过程,并分阶段做好成本核算和分析工作;项目完成后,要依据成本核算的结果,对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管理要求如下:所有项目都必须安排专门的部门和符合进度控制岗位资格的专人负责进度控制工作,进度控制工作环节应包括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编制进度计划、定期跟踪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纠偏措施以及调整进度计划。这些工作任务和相应的管理职能应在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中标示并落实。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管理要求如下: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要主动进行质量控制,通过编制施工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制定施工方案,设置质量管理点,落实质量责任,分析可能导致质量目标偏离的各种影响因素,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工程实施中,建设单位必须要求承建单位对自己的作业过程实行自我控制,并聘请专业的工程监理机构或人员负责施工过程检查

  3 检验工作;工程实施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整改,直至复验合格为止。

 第三章

 项目实施流程及各部职责

 第一节

 公司 集团本部项目

 第十二条 公司集团本部的建设项目由建设管理部统一负责综合管理、总体控制。规划技术部、投资管理部、商务采购部、运行维护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等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审计(注:具体实施流程见附图一)。

 第十三条 投资管理部职责:负责项目实施的计划审核,依据年度投资计划或项目立项批复情况,对项目启动实施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参与重要项目终验,组织项目投后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 规划技术部职责: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工作,制定和审核项目技术方案及项目技术规范书。

 第十五条 建设管理部职责:1、负责对建设需求部门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复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并组织设计会审工作。2、对已通过设计会审的项目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规范标准,形成项目采购清单交商务采购部进行采购。3、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根据建设项目有关特点,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做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及参建单位管理。5、项目完工后,牵头组织初验工作,参与终验及项目投后评价工作。

 第十六条 商务采购部职责:按照《商务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各级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商务采购工作,同步做好建设项目的质量

  4 及服务回访、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部职责:1、参与项目的初验和终验。2、负责工程或设备的付款。

 第十八条 审计部职责:1、参与项目的初验和终验。2、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运行维护部职责:1、参与项目的初验工作。2、负责项目试运行阶段、投产阶段的运行维护工作。3、组织项目的终验工作。

 第二十条 项目启动实施,项目承建部门必须向建设管理部提交《项目投资实施及采购申请审批表》(注:见附件一),走实施审批流程。

 第二十一条 审批通过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由建设管理部委托设计单位或技术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或方案设计,并组织进行设计/方案会审,经会审通过的设计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设计批复后,原则上应于10 个工作日内督促设计单位将正式设计文档送达相关建设单位。

 第二十二条 建设管理部应根据设计会审纪要和经批复的工程设计方案明确提出工程项目配套的设备、材料、施工、监理等采购申请,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申请及时采购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配套设备、材料,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并在已公布的供货周期内完成设备供货,确保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在开工前,项目承建单位必须向集团建设管理部提交开工报告,申报工程进度、质量监督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安排随工人员依据设计文本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随工记录。存在隐蔽工程的,须

  5 做好隐蔽工程签证。

 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因项目实施环境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工程设计方案时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调整建议,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在预算范围内的变更,10 万元内单项变更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50 万元内单项变更由有线集团总经理批准,50 万元以上单项变更由有线集团董事长批准。有线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施工方案变更资料必须在投资管理部、财务中心备案。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好工程安全措施准备,保障工程施工过各中的通信网络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节

 分子公司项目

 第二十七条 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立项(注:具体申报流程见投资管理办法。年度投资计划内的持续执行型项目,如基础网改、双向网改等,分子公司须做好计划内的单项工程内部审批,并进行记录、向集团建设管理部报备),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必须依据分子公司工程建设流程进行(注:具体实施流程见附图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全省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 KPI 考核分。

 第二十八条 有线集团建设管理部对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规程如下:

 1、对于预算金额 50 万以下(包括 50 万)的项目,集团建设管理部可委托市州管理总部进行现场勘查,并签署意见,经市州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上报有线集团建设管理部进行资料审核和存档; 2、对于预算金额超过 50 万项目,集团建设管理部须委派相关人员

  6 进行现场勘查,并以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作为实施审批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报告一经批准,要严格按批准计划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如发生设计变更,需按程序申报。

 第三十条 分子公司上报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如下:一般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设计图、器材预算表、工程费用预算表;对于技术上复杂或采用了新设备或新技术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系统设计图或技术原理图;工程项目如果涉及市政规划的,还需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手续或文件。

 第三十一条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承建方应向分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开工报告,申请项目进度、质量监督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第三十二条 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原有设计进行变更的,要填报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申请书,附变更设计图纸及说明。

 第三十三条 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器材管理实行单项领用制。凡是以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出库的器材,应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即相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十四条 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网络建设项目合作单位(施工、监理)进行考评管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档案,记载各项工程考评得分,实行未位淘汰制。

 第三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积极认真的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各种施工规范和安全制度。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确定各分子公司工程技术部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责任人,要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阶段验收。

  7 第五章

 竣工验收

 第一节

 公司 集团本部项目

 第三十六条 集团本部项目的验收以完成时间先后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竣工验收,验收工作的管理应参照本文第二十九条至三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如在合同中有其它约定,参照合同约定执行。(注:集团本部验收流程参见附图三)。

 第三十七条 初验材料:项目承建部门或项目承建单位向建设管理部提交初验申请,建设管理部审核初验申请后组织初验,初验申请材料应包括:

 1. 承建单位申请验收报告 2. 竣工资料; 3. 结算文件; 4. 各类签证单、工程项目变更单; 5. 验收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文档; 6. 以上资料的电子文档; 第三十八条 建设管理部负责对以上验收材料进行审核。

 初验准备:由项目使用部门(注:项目使用部门有时可能同时也是项目的承建部门)出具同意验收意见后,建设管理部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初验预备会,审查验收材料,制定验收方案,确定验收时间。聘请了监理公司的项目,随工监理应出席验收预备会,出具会议纪要。

 初验实施:建设管理部负责制定验收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按会审通过的验收方案组织网络运行维护部、审计监察部、

  8 财务部、项目使用部门进行初验,根据验收情况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初验报告。

 处理遗留问题、办理移交手续:项目初验后 10 个工作日内,建设管理部与项目维护职能部门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同时负责处理工程各项遗留问题、办理工程余料、工程资料移交。工程资料包含交工技术文件、工程结算文件等,建设管理部、运行维护部、审计监察部各存档一份。移交完成后,由运行维护部确定本项目维护管理机构,初验完成后试运行期间,由确定了的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项目建设造成的故障由项目承建部门负责。对于线路工程项目,在项目初验后 2 个月内,承办部门会同财务中心组织项目承建单位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终验申请:项目承建单位向项目使用部门提交终验申请,项目维护职能部门审核终验申请后组织工作,并在收齐终验申请材料后 2 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

 项目终验准备:验收工作小组出具同意验收意见后,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终验预备会,审查终验材料,制定终验方案,确定终验时间。聘请了监理单位的项目,随工监理应出席终验预备会。项目承建单位在确定终验时间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全套结算资料到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对结算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建设项目承办部门进行复核。全套结算资料由承办部门复核后,报验收小组审核。

 实施工程终验及决算审计:验收工作小组根据终验方案,由网络运行维护部负责牵头组织网络建设管理部、审计监察部、财务中心进行终验及结算审计,根据终验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终验报告。建设项目承办

  9 部门收到监理公司初审的结算资料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资料复核工作并将复核完成的结算资料报内审部进行决算审计。终验期间,验收工作小组根据需要对初验结论进行复核、查验初验至终验时间段内项目运行情况。终验结果提交投资管理部备案,投资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投后评价工作。

 第三十九条 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及时做好项目建设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建设管理部应根据档案归档范围确定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工程建设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第二节

 分子公司项目

 第四十条 分子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以完成时间先后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竣工验收,验收管理工作应参照本文第三十八条至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注:分子公司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参见附图四)。

 第四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1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项目承建单位编制工程建设档案,提出验收申请;2 工程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质量和工程决算进行初验,对不合格工程提出整改要求,由承建单位整改完成后重新提交验收,初验合格的工程开始整理竣工资料,并形成工程项目验收报告书,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分子公司监察(审计或财务部门)部门要对已经形成的初验资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安排重新整理; 4 审计(监察)部门(工程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终验,对不合规范的地方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合格为止,最后形成竣工资料移交相关管理存档。5、审计或财务部门

  10 组织相关部门对终验合格后的工程进行最终结算审计。主要是对工程的最终造价进行结算审计,包括对工程材料及工程量进行审计核算。工程结算中发现多领的施工材料必须办理退库手续;虚报的工程量必须进行核减。子公司审计或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聘请专业造价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第四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方法和标准如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时采取随机抽取...

篇四:工程管理办法

程部管理实施办法

 一、 工作时间:

 每周按 40 个小时统计工作时长, 生成报表形式。

 每周一做总结, 此项工作由王喜坤、 齐燕负责;

 二、 工资待遇:

 每年制冷季期间(5-9 月份), 工程部全体人员工资上调 200 元, 不再支付加班费。

 上调后工资均按每月固定工资发放到工资卡内。

 副主管级以上级别且工资基数在 2800 元以上的, 采用暗发的方式, 由总经理亲自执行。

 三、 权限下放制度:

 1、 临时工的招募:

 此工作由工程部自行解决, 劳动报酬经工程部讨论后上报总经理秘书。

 2、 人员开除问题:

 因工作不能胜任等原因不适合留在公司的, 个人恩怨问题排除, 工程部有权利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但需提早一周上报公司。一周之内无答复的视为自动生效。

 3、 备用金问题:

  A:

 原料采购须做计划, 公司统一采购;

 B:

 如遇紧急情况, 金额≤300 元的, 可由管理员临时采购, 300 元以上的, 须填写采购单交由总经理秘书;

 C:

 设一张工程专用备用金卡, 由陈文祥负责保管, 此卡的花费尽量有相应的发票冲账;

 5、 责任制:

 从 11 月 16 日开始, 费用支出问题方面执行主管责任制; 六、 作息制度:

 1、 迟到、 早退问题:

 早 9 点钟上班, 超过 10 分钟视为迟到, 每个月迟到 3 次以上(含 3 次)

 的, 扣除 1 天工资; 累计迟到 30 分钟以上 3 次的, 扣罚 2 倍的日工资。

 迟到 2 个小时以上的, 视为当天旷工且当天必须

  上岗。

 当天不来上班的, 按 2 倍的日工资扣罚。

 早退半小时以上扣除半天工资, 超过 2 个小时的扣除当天工资。

 2、 请假问题:

 当天 9:

 00 之前不允许请当天假, 必须于前一日 20:00 之前请假且得到批准。

 如果强行不来, 按旷工处理, 扣除 2 倍工资。

 注:身体健康原因和医院说明除外。

 3 天以内(含 3 天)

 的, 必须有详细的书面假条记录, 由工程部经理批准, 且请假后不得临时增加请假天数。

 超出三天的, 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 现场制度:

 1、 工作时间, 午餐禁止喝酒, 违者每次罚款 200 元;

 2、 禁烟场所抽烟, 每次罚款 200 元, 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 在客户办公区内穿拖鞋等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 罚款 200 元,本当事人承担责任。

 4、 工作现场不服从安排, 经现场人员(2 个以上)

 规劝仍不服从的,每次扣罚 100 元, 公司不作任何解释。

 5、 工作餐问题:

 如遇晚 7 点以后需要继续工作的, 由现场最大管理员负责买单, 标准为≤15 元/人. 餐。

 用餐时间为 40 分钟。

 八、 日常制度:

 1、 贪污或者私吞公司财物的, 经管理员教育仍不悔改的, 第一次按涉事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 第二次按 3 倍罚款, 三次以上行为的, 直接开除。

 金额巨大的由公司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 禁止私下里谈论工资及补助问题, 一经发现, 每次罚款 100 元,多次不改的, 由管理员酌情处理。

 3、 公司设思想指导员一名, 负责工程部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篇五: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部管理办法、制度及职责 一、 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公司副总对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负全责并兼职项目经理,工程部长配合公司副总的一切工作听从指挥并兼职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的经营者。

 1、 项目经营者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并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2、 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经理的助手,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项目管理中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二)项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力 1、项目经营者的责任 项目经营者为总经理负责,为建设单位和业主负责。具体为:

 (1)

 编制或参与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并经公司确定后,做为项目考核的依据。

 (2)

 精心组织施工,实行项目质量程控,创建精品工程。

 (3)

 履行工程合同,完成合同工期。

 (4)

 安全生产,无重大人身、机械设备、火灾和其他责任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 3.6‰以下。

 (5)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的要求执行。

 (6)

 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催要工程款,办理年度和竣工结算,承揽后续工程。

 (7)

 及时核算项目的各项费用,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8)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接收公司检查和监督。

 2、项目经营者的权利 (1)

 项目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权,依据工程项目规模,决定管理人员的配备人选,项目人员配备宜专则专,易兼则兼。对不胜任的工作的,项目经营者可及时进行调整,做到有奖有罚。

 (2)

 工程项目生产经营的指挥权,现场组织协调权。

 (3)

 进场材料的验收和使用权,质次价高,数量不足材料的拒收和索赔权。

 (4)

 一定比例资金的支配权和资金流向的建议权。

 (三)专案承包 一)承包原则 1、工程项目确定项目经营者,落实经营承包的指标,签订承包合同。

 2、项目经营者对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实行承包。

 3、项目超创利润按承包合同进行分配与奖励。

 二)承包形式 项目经营者负全责,以确定项目目标成本等各项指针为主要内

  容,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责任目标承包。

 三)承包内容 1、目标成本指针 以工程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核定的现场经费三部分组成,由公司组织相关部分与项目部共同确定。

 2 工程质量指针 根据工程合同要求和公司下达的指标确定。

 3、 工期指标 根据工程合同要求确定。

 4、 安全生产指标 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确定。

 四)承包考核 1、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承包合同进行审核。

 2、项目经营者定期对项目各项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分析项目目标成本的执行情况。

 3、公司定期对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项目成本管理不善造成的项目成本亏损,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公司随时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质量标准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奖、罚。

 五)承包兑现 项目以工程竣工为准一次性进行审计,并按承包合同予以兑现。

  1、 项目完成各项承包指针,兑现项目经营者工薪。

 2、 项目完成目标成本指针,按实际实现的降低成本总额 25%奖励项目部。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并取得甲方同意并实际投入施工,直接给公司节省费用,按实际实现的降低成本总额 40%奖励项目部。

 3、 项目没有完成目标成本指针,亏损额度较大的扣回应发的不低于20%的工薪,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

 为搞好施工质量,每个单位工程必须设专职质检员,并设立由质检员、技术员、施工员、项目经理等参加的质量领导小组。

 二)

 项目经理担负质量领导小组负责人。

 三)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全部合格。

 四)

 施工人员素质是保证质量的关键,在选择施工队伍时要求队伍不仅有施工能力和技术能力,还有良好的信誉、人品、德、行。

 五)

 要保证施工方案的全面落实,要求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调查,反复论证,拿出最佳的施工方案;在保障技术质量的同时要确保工程的经济利益。

 六)

 不合格材料和无质量证明材料一律不得验收,库管员、技术员、质检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把住质量关,如因材料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将进行论职经济处罚。

 七)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除按章处罚土、水、电当事人外,项 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亦同时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八)

 材料员配合技术员收集工程技术数据、整理、记录及材料的试、化验单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专业要求。

 九)

 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施工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外进队伍进场,项目部要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做好教育记录并签字备案。

 三)

 施工作业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交底人与受交底人要双方签字确认。

 四)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专业上岗证,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完全教育记录和签字备案手续。

 五)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

 六)

 各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七)

 经常性组织项目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八)

 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事后,对安全事故要立即进行分析,查明原因,

  吸取教训。

 四、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策。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度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

 每旬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召开专门会议,根据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二)

 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 1、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2、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3、 轻伤事故频率 0.36%以内。

 4、 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整改率达 100%。

 5、 职工安全教育率达 100%。

 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

 三)

 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 1、 入场安全教育 (1)

 施工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后方准上岗作

  业。

 (2)

 项目部安全教育的时间和内容,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并做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备查。

 (3)

 变换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以新变换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为主,并做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备查。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电工类、焊工类、场内机动车辆类、起重类、登高、机械类。

 (2)

 项目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姓名、操作类别、操作证号、办证时间、复审时间。

 (3)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为二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只能从事证件所限定的操作范围。

 (4)

 特种作业人员由专业施工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 班组安全活动 (1)

 各班组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活动,并将活动内容记录备案。

 (2)

 遇有特殊天气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施工员应参加班组作业前的安全活动,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3)

 项目部负责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1、 按市行业管理规定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

 2、 按市行业管理规定《安全内业管理》数据齐全。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

 4、 重要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

 5、 每旬由项目部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

 6、 各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1)

 基坑挖土开槽和基础施工阶段 a、 挖土机械的作业安全。

 b、 边坡、基坑、管沟、砖模防坍塌。

 c、 坑边的防护与降水设备的使用安全。

 d、 挖孔桩洞口覆盖护壁及深井作业防中毒、防窒息、防坍塌。

 e、 临时用电安全。

 f、 基础及外墙做防腐、防水时应防毒、防火。

 (2)

 结构施工阶段 a、 临时用电按规范架设、布施。

 b、 内外脚手架及洞口防护。

 c、 作业面交叉施工及临边防护。

 d、 现场堆料防倒塌。

 e、 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f、 垂直运输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吊物坠落与撞击。

 (3)

 装修阶段 a、 室内外多任务种、多任务序立体交叉作业防护。

  b、 防坠落和防物体打击。

 c、 做防水和油漆的防火、防毒。

 d、 临时用电、照明及电动工具的使用安全。

 五、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

 管理职责 工程项目部建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全责。

 二)

 管理内容 1、 公司负责管理至工程项目部管理层。对项目管理层达不到管理要求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 工程项目部根据责任区划分落实责任,对作业层实行全员、全方位的文明施工管理。

 3、 作业队组必须严细操作,认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违反规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现场材料员负责材料进场验收、保管、发放、回收的管理,按现场平面图分品种、规格摆放材料。

 三)

 管理要求 1、 现场围挡 工地一律设置围挡,围挡上沿高度为 5 米,且必须高度一致。围挡材料采用压型钢板。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必须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

 围挡上书写内容,XXX 公司承建 XXX 工程。字体为宋体字,高X 宽 120*120cm。建筑物临边防护使用钢管,临时楼梯栏杆使用

  废螺纹钢按标准架设,并用红、白相间两面三刀色油漆涂刷,间距 30cm。

 2、 现场大门 门柱采用方形钢制装配式门柱,褐色,两侧低柱由三节组成,中间高柱四节组成。

 大门采用封闭式大门,高度为 1.8 米。大门口必须设立门卫室(规格 3 米 X3 米),并制订门卫制度。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项目部牌匾为铜制起鼓,挂在大门高柱的第三节上。

 使用彩喷渲染图,规格2米X3米,角钢支架距离地面高度120cm,可横置也可立置依工程而定,公告内容合理布置。

 3、 施工现场 工地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道路宽度不低于 3 米,铺装厚度不低于 15cm,表面平整坚固无积水;搅拌机前必须打混凝土,设置沉淀池,沉水井;场区内要设排水沟,砌砖抹灰排水畅通,温暖季节要进行绿化布置。

 4、 现场暂设 工地临建设施必须是两坡水;办公室内墙抹灰刷白,做水泥地面宽敞明亮,图标上墙,物品摆放整齐,不得设置床位、炉灶和无关的杂物;工地仓库库容、库貌整洁;现场操作棚、搅拌机棚必须搭设整齐,顶面平整。具体规格:办公室、休息室、工地仓库、宿舍、食堂跨度为 5-5.5 米,长度不限;搅拌机棚应双层设置。

  5、 现场住宿 现场作业区要与办公区、生活区明显分离,在建工程不得兼做住宿;工地宿舍要内墙抹灰刷白,做水泥地面;双层铺设高度不低于 2.8 米,每个宿舍住宿人员不超过 20 人;宿舍内床铺、生活用品必须放置整齐;宿舍周围境必须卫生、安全。

 6、生活设施 工地食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灶台贴瓷砖 1.6 米以上,炊事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工地必须设自行车棚,整齐摆放;工地要有红砖围砌带顶棚的厕所,有条件的工地要建淋浴室;要设立保健医疗箱,开展卫生防病宣传;生活垃圾装入容器,及时清理外运。

 7、现场标牌 施工现场要有展示企业形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标语;现场要设立宣传栏、黑板报。

 现场正门里侧挂九排 1.施工人员概况牌

  2.现场平面布置牌

 3.安全生产须知牌 4.安全防火须知牌

  5.质量保证体系牌

 6.文明施工须知牌 7.现场纪律须知牌

  8.责任区划分布置牌 9.防火用具架 八牌标准规格为 600x900,铁制白底,字头红字,内容黑子。

 现场办公室内挂“四规一图一表” “四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四规”标准规格为 400x600,铝合金框。

 “一图”:根据施工进度挂基础、主体、装修平面图。

 “一表”:施工进度计划表。

 “一图、一表”:标准规格为 600x1000,铝合金框。

 8、现场材料 材料验收必须实测实量,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符合规定要求,材料员及时所要材料质量证明;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现场平面图正确摆放;成品、半成品、废品要分区、分舵、成捆、成方保管,并且标识清楚;粉状材料库外存放要庶盖严密;地放材料必须用边清底;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栏高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存放,消防器材合理配置。废料集中堆放,统一售卖,并由材料员及时将检斤计量票据报送到财务。

 9、现场施工 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按工种认真落实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区内不得留有砖头、木头、钢筋头、落地灰;拆除的脚手工具、木方要及时清理,分规格摆放;脚手工具、一律不准挪用它用或损坏;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外运,施工现场尽量减少粉尘,要有减少扰民措施。

 六、项 目 质 量 技 术 管 理 规 定

  一、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项目部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领导小组。

 2、负责对外质量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工作,要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

 4、负责组织特殊部位的技术交底并且实行例会制度。

 5、对所进场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有否决权。

 6、对所承担的单位工程质量负全责。

 二、实行质量目标管理 1、在开工前对所承担的单位工程认真、细致的进行质量目标分解,目标应分解到分部分项工程。

 2、项目部每周至少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及时调整实施方案,确保目...

篇六:工程管理办法

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要求, 健全工程项目 管理机制和监控体系, 规范工程项目 管理行为, 提高工程项目 管理水平, 保证工程项目 管理及经济活动健康、 有序、 高效、 持续地进行, 实现项目 成本最小化、 效益最大化目 标,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项目 管理是以工程项目 为对象, 以项目 经理责任制为中心, 以管理目 标责任制和成本核算为手段, 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社会信誉和培养人才为目 标, 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 按照项目 施工的内在规律和实际需要, 优化资源配置并对安全、 质量、工期、 成本、 文明施工( 含环保、 信誉、 企业形象)

 等进行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

 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标准 第三条

 建立项目 经理负责制。

 建立以项目 经理负责制为基础的精干、 高效、 多能的项目 管理机构; 项目 经理的选聘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资质等级、 实际能力符合所承担工程项目 的实际需要; 项目 经理的责、 权、 利关系明确。

 第四条

 健全管理目 标责任制。

 工程项目 有明确的管理目 标并层层分解, 推行目 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明确奖罚条款并认真履行。

 第五条

 实行项目 责任成本核算制。

 工程项目 实行责任成本制( 零利润), 使所有工程项目 均处在同一起跑线上。

 每个工程项目 均实行独立核算, 具有健全的项目 成本核算体系与制度, 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和有效控制项目 成本。

 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 管理计划科学、 合理、 可行。

 实行目 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 贯彻执行 ISO9001、 ISO14001、 GB/T28001标准, 建立明确的目 标保证体系, 科学组织施工,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 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坚持安全生产, 注重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确保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第七条

 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化( 模拟市场)。

 项目 所需的人、 财、物、 技术等生产要素按项目 实际需要, 实行市场化操作, 优化配置并实行有效监控和科学管理。

 第八条

 规章制度健全。

 建立各级各类人员 岗位责任制及配套的规章制度, 并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

 第九条

 思想政治工作保障有力。

 运用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适当的奖惩办法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调动项目 部全体人员 的积极性,坚持艰苦奋斗、 勤俭持家、 敢打敢拼的优良作风, 保障施工生产正常有序地进行。

 第十条

 档案、 资料完备。

 各种原始资料、 台帐完整齐全, 能真实反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面情况, 工程档案、 验收资料符合规定; 项目 竣工后有分项工程、 综合工程施工总结和有推广价值的专题报告。

 第三章

 工程项目的等级划分和管理模式 第十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 管理的针对性和合理配置工程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 部) 的管理力量, 按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将工程项目 划分为 A、 B、 C、 D、 E、 F 六个等级。

 A 级:

 工程合同总价在 10 亿元以上的。

 B 级:

 工程合同总价在 5-10 亿元的( 含 5 亿元, 不含 10 亿以下同)。

 C 级:

 工程合同总价在 2-5 亿元的。

 D 级:

 工程合同总价在 1-2 亿元的。

 E 级:

 工程合同总价在 0. 5-1 亿元的。

 F 级:

 工程合同总价在 0. 5 亿元以下的。

 技术复杂程度高的工程项目 可相应提高一个等级。

 第十二条

 项目 管理的模式 ( 一)

 直接管理项目 部( 简称直管项目 部), 是指企业以本级资质自 行承揽并直接组织施工的项目 部。

 集团公司 直管项目 部可根据工程项目 的不同规模采取一级管理或两级管理方式。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项目 部原则上采取一级管理方式。

 集团公司 实行一级管理的项目 部是指工程合同额在 5 亿元以下, 在项目 的组织实施中, 由项目 部直接管理专业作业队, 项目 部管理人员 由集团公司机关人员 、 参与施工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人员 、根据需要招聘或选聘的其他人员 组成。

 集团公司实行两级管理的项目 部是指工程合同额在 5 亿元及以上, 在项目 的组织实施中, 在项目 部下再设分项目 部。

 项目 部管理人员 由集团公司机关人员 、 参与施工的集团公司 所属单位人员 、 根据需要招聘或选聘的其他人员 和分项目 部的主要人员 组成。

 分项目部的重要岗位人员 由参与施工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研究确定, 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审定。

 ( 二)

 委托管理项目 部( 简称托管项目 部), 是指企业以本级资质承揽并委托所属企业组织施工的项目 部。

 由委托方与受托方签定《项目 委托代理协议》, 由受托方组建项目 经理部, 但项目 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 应报委托方干部人事部门审核, 并由委托方发文成立项目 部。

 集团 公司 所属各公司 使用 集团公司 资质承揽并管理的工程项

 目 , 不得采用委托管理模式。

  第四章

 项目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十三条

 项目 部一般下设工程技术部、 安全质量部、 物资设备部、 计划财务部、 综合办公室等“四部一室”。

 E、 F 级项目 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

 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设置。

 第十四条

 项目 部人员 配置原则 1、 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原则;

 2、 满足工程需要的原则;

 3、 满足法律法规的原则;

 4、 精干高效的原则;

 5、 一专多能的原则。

 第十五条

 项目 部定员 数 A 级项目 部:

 实行两级管理的, 定员 为 30 人左右( 包括由项目 部支付劳动报酬的项目 班子、 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及后勤人员 等, 不包括分项目 部在项目 部挂职的人员 ), 其中:

 项目 经理 1 人, 项目 党工委书记( 可由项目 经理兼任)

 或专职副书记 1 人, 项目 总工程师 1 人,项目 副经理 3—4 人( 分项目 部经理挂职项目 部副经理)。

 实行一级管理的, 定员 为 80-100 人( 包括由项目 部支付劳动报酬的项目 班子、 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 测量人员 、 试验人员 、施工员 及后勤人员 等), 项目 班子岗位设置和职数同上。

 B 级项目 部:

 实行两级管理的, 定员 为 25 人左右( 人员 范围同 A 级), 其中:项目 经理 1 人, 项目 党工委书记( 可由项目 经理兼任)

 或专职副书记 1 人, 项目 总工程师 1 人, 项目 副经理 2—3 人( 分项目 部经理挂

 职项目 部副经理)。

 实行一级管理的, 定员 为 70-90 人( 人员 范围同 A 级), 项目 班子岗位设置和职数同上。

 C 级项目 部:

 原则上实行一级管理, 定员 为 50-70 人( 包括由项目 部支付劳动报酬的项目 班子、 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 测量人员 、 试验人员 、 施工员 及后勤人员 等)。

 其中:

 项目 经理 1 人, 项目 党工委书记( 可由项目 经理兼任)

 或专职副书记 1 人, 项目 总工程师 1 人, 项目 副经理 2 人。

 D 级项目 部:

 实行一级管理, 定员 为 30-50 人( 人员 范围同 A级)。

 其中:

 项目 经理 1 人, 项目 党组织书记( 可由项目 经理兼任)或专职副书记 1 人, 项目 总工程师 1 人, 项目 副经理 1—2 人。

 E 级项目 部:

 实行一级管理, 定员 为 20-30 人( 人员 范围同 A级)。

 其中:

 项目 经理 1 人, 项目 党组织书记( 可由项目 经理兼任)或专职副书记 1 人, 项目 总工程师 1 人, 项目 副经理 1 人。

 F 级项目 部:

 实行一级管理, 定员 为 10-20 人( 人员 范围同 A级)。

 其中:

 项目 经理 1 人, 项目 党组织书记( 一般应由项目 经理或副经理兼任), 项目 总工程师( 技术主管)

 1 人, 项目 副经理 0-1 人。

 1000 万以下的工程项目 视情况设置管理模式和配置人员 。

 除项目 班子成员 外的其他人员 根据项目 所涉及工程内容、 技术难度、 建设单位要求等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各项目 部的具体定员 数原则上在以上定员 范围内由其组建单位根据工程项目 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 部经营目 标责任书》 (以下简称《责任书》 ) 中明确。

 第五章

 项目部 第十六条

 项目 部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在项目 经理领导下, 全权负责履行施工合同的一次性生产经营管理组织。

 按照“谁管理项目 , 谁组建项目 部” 的原则, 项目 部由管理工程项目 的单位

 负责组建。

 第十七条

 项目 部班子由项目 经理、 项目 党组织书记 ( 副书记)、项目 总工程师和项目 副经理构成。

 A、 B、 C 级项目 部, 项目 经理和项目 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分设; D 级项目 部, 符合条件的项目 经理可兼任项目 党组织书记, 但需配一名 专职副书记; E、 F 级项目 部, 项目 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项目 经理兼任。

 第十八条

 项目 部的职责 ( 一)

 承担项目 管理的主体责任, 履行国家法律、 法规、 作业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 二)

 承担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乙方的履约责任和义务;

 ( 三)

 全面履行《责任书》 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 四)

 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和有效凭据, 负责向建设单位办理验工计价、 索赔和资金结算;

 ( 五)

 负责企业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三标合一” 管理体系的贯彻落实;

 ( 六)

 负责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实现项目 工期、 质量、 安全、效益、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责任成本、 党群工作、 日 常管理等目标, 并对项目 的社会信誉、 最终效益和人才培养负责;

 ( 七)负责编制单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 管理实施规划)、季( 月 )

 施工生产计划和主要机械设备、 物资材料的现场协调管理;

 ( 八)

 负责制定项目 部内部的各种管理制度, 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 设计、 监理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确保项目 施工的顺利进行。

 ( 九)

 有按集团公司 和上级要求开展各项活动, 并准确、 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材料的责任;

 ( 十)

 有对项目 部人员 进行岗前培训、 技术业务和政治及法纪教育的责任;

 ( 十一)

 有接收新分配员 工及对其培养、 教育和对在职员 工进行送培和后续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 十二)

 有义务和责任结清对内、 对外账目 , 并严格执行内外部各种合同, 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加强对内外部施工队伍的会计核算,不得拖欠内部员 工和外部劳务人员 的工资。

 第十九条

 项目 部的权利 ( 一)

 按照有关规定,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生产组织形式和内部奖惩制度。

 ( 二)

 编制项目 成本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提出工程分包、 劳务分包和物资、 设备的采购供应的建议, 经工程项目 管理单位竞标领导小组组织竞标后, 签订有关合同;

 ( 三)

 对项目 配置资源的规模、 数量及特性有选择权, 对项目部的责任成本有权分层、 分解;

 ( 四)

 有权对不能满足工期、 质量、 安全等要求的分包单位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调配;

 ( 五)

 对项目 部实现的收益, 有分成受益权;

 ( 六)

 享有企业各种评先和单项奖励的权利。

 第二十条

 项目 部应按规定建立党、 工、 团组织, 以加强项目部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管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 部解体的条件 ( 一)

 项目 竣工交付后, 已完成末次竣工清算, 且与建设单位和其它相关利益人的债权、 债务清理完毕;

 ( 二)

 通过内部市场配置的资源按规定已清理完毕;

 ( 三)

 项目 的考核评价和审计工作已完成, 奖惩已兑现。

 第二十二条

 项目 部解体的基本程序

 项目 经理部的解体, 原则上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

 ( 一)

 工程项目 竣工初验后, 项目 经理写出项目 管理工作总结,提出项目 竣工初步考核申请;

 ( 二)

 项目 管理单位的项目 考核评价工作组对项目 部进行初步考核评价;

 ( 三)

 根据初步考核评价结果, 进行初步清算、 兑现;

 ( 四)

 项目 管理单位主持, 项目 部配合, 清理、 处置有关资源,同时根据需要成立“项目 留守组”;

 第二步:

 ( 一)

 项目 留守组负责项目 的验收交付;

 ( 二)

 项目 验收交付后, 留守组负责办理项目 验工计价的末次清算, 并清理债权、 债务;

 ( 三)

 审计部门对项目 进行全面审计;

 ( 四)

 项目 管理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组, 对项目 部进行最终考核评价;

 ( 五)

 根据最终考核评价结果, 进行最终清算和兑现;

 ( 六)

 项目 管理单位按规定办理收缴印签、 票据、 法律文书等,清理资金、 资产, 注销银行帐户 。

 第二十三条

 项目 部解体后遗留问题的处理。

 项目 部解体后, 项目 经理和总工程师、 计划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还未最终全部履行完毕的经济责任, 不因项目 部解体而终止,应按《竣工项目 移交财务帐目 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继续履行。

 第六章

 项目经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 经理是专门从事工程项目 管理的职业人员 ,是经授权对工程项目 全面负责的经营管理者。

 第二十五条

 项目 经理的职责

  ( 一)

 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 管理, 履行《责任书》 规定的各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 方针、 政策和强制性标准, 执行企业管理制度,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 二)

 在可能的情况下, 参与工程项目 投标准备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

 ( 三)

 组织编制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 并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 四)

 严格执行企业质量、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标合一”管理体系文件、 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程序运作控制、 发现和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

 ( 五)

 定期组织安全质量分析, 并对项目 实施过程的安全质量负第一责任;

 ( 六)

 负责与建设、 设计、 监理、 地方政府、 各协作单位及分包单位的协调, 解决项目 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 七)

 严格执行企业财经管理制度, 定期主持项目 经济活动分析, 加强成本核算管理, 按时足额兑现上缴款, 并按《责任书》 明确的范围, 处理好项目 部与企业、 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随时接受企业组织的过程审计;

 ...

篇七: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加强零星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使工程管理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 减少工程管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明确施工管理包含的管理内容和施工管理人员在管理中的管理责任, 特制定本办法。

  本管理办法以市场化管理为导向, 以流程化管理为核心, 全面贯彻项目施工管理责任制,强化施工的全过程监督与检查考核, 从而逐步达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规范化。

 本制度力求简单明了、 全面细致, 达到细化、 量化、 指标化, 是全公司内部所有工程施工管理和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标准,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

  二、 管理内容

 1、 图纸设计

 2、 施工招标

 3、 施工方案

 4、 施工手续

 5、 施工管理(图纸会审、 施工计划、 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 施工协调、 进度管理、 工程变更、 工程签证、 隐蔽验收、 检查考核、 材料管理、 施工预决算审计、 工程消缺、成品保护、 工程保修、 工程资料、 人员管理、 设备管理、 问题整改、 质量跟踪、 派工单、 施工责任制、 施工合同、 现场管理、 开工准备、 会议管理、 资金付款管理、 台帐管理、 档案管理、 工程入账等)

  6、 竣工清理

 7、 施工中容易忽视、 必须注意和容易出现的问题

 8、 市场化管理

 9、 施工队伍的选择

 三、 工作流程

 1、 提报零修工程申请(计划提前 10 天并附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 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并签字——3、 提报单位负责人签字——4、 提报单位分管领导签字——5、 总经理签字批准(必要时报董事长签字批准)

 ——

 6、 物业公司基建班或维修班接收——7、 物业公司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8、 物业公司与提报单位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9、 物业公司与施工员签订施工责任书——10、 物业公司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11、 物业公司出具派工单或开工报告——12、 提报单位与物业公司及有关部门确定地埋设施及相关注意事项并交底签字 13、 物业公司组织施工并对工程实施现场监督和控制管理——14、 工程签证——15、 工程验收——16、 工程消缺——17、 工程移交——18、 资料整理结算并审计——19、 工程入账(必要时转资)

 ——20、实施考核——21、 质量跟踪——22、 资料入档

 四、 管理内容的管理标准及考核

 1、 图纸设计

 任何施工项目无论大小都要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必须做到三个清楚:

 一是通过图纸能清楚如何施工; 二是通过图纸清楚材料的用量及材料品种; 三是图纸要标明设计人及审批人。如果无法画施工图纸, 必须书面文字说明, 例:

 更换玻璃、 回填土等零星工程。

 图纸是施工资料的重点, 施工专责人要严格保管, 不能

 丢失, 必须在施工资料中存档。

 无施工图纸不允许开工并扣专责人 1 分, 图纸保管不善丢

 失者扣专责人 2 分。

 零星工程施工图纸有专责人设计, 出现设计失误扣专责人 2 分, 造成损失的下岗处理。出现设计失误审核人没有发现的审核人下岗处理, 审核人一般由部门技术员、基建班长、 和部门负责人担任。

 设计应力求实用、 节约、 美观、 有改造和检修空间。

  2、 施工招标

 施工队伍的选择、 材料设备的购进、 工程的定价必须通过招标进行, 招标工作包括市场的考察、 招标文件的制定和招标会及资料的存档, 以上工作由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完成,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不能推诿, 必须按公司的招标管理规定执行和考核。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一般由申请提报单位技术人员或施工专责人编写, 招标文件编写要全面、 详细、 完善、 清楚明了,措辞要得当、 准确, 不能造成理解失误和偏差。

 招标谈判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达到预期的目的。

 因标书编制失误给招标工作造成影响的扣责任人 1 分, 致使招标无法进行的扣责任人 2分,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下岗处理。

  3、 施工方案

 工程造价超过 1000 元的工程都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工程施工方案要简明扼要具有可操作性, 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程序、 技术要求、 施工进度计划、 工期、 施工质量要求、 施工注意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文明施工措施、 地埋设施的处理、 验收的要求、 竣工清理等。

 施工方案由施工专责人编制、 施工队执行, 也可由施工队伍编制, 报施工专责人审批, 但必须经物业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并严格执行。

 施工方案要用微机打印并作为工程资料存档。

 不超过 1000元的工程, 必须书面说明工程施工必须注意的事项。

 没有施工方案坚决不允许施工, 施工方案要切实可行, 能有效的指导施工。

 施工方案要量化、 细化、 指标化。

 施工方案没有就开工的工程, 坚决停工, 并扣施工专责任 1 分, 施工方案没有量化和指标化扣施工专责任 1 分。没有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扣施工专责任 1 分并返工处理, 并对施工队罚款 200 元。

 没有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内容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每项扣施工专责人 1 分并对施工队罚款 100 元。

  4、 施工手续

 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完毕所有的施工手续, 否则不允许开工, 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每一项未按规定办理扣当事人 1 分, 未按期办理每拖一天扣当事人 1 分, 未办理就开工的扣当事人 1 分并罚款 50 元。

  5、 图纸会审

 施工图纸要经过会审方能用于工程施工, 经设计院设计的图纸, 要有施工专责人会同施工技术人员及设计院共同会员审。

 施工专责人绘制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图纸, 要经过物业公司经理及分管领导的审批方能施工, 并形成图纸会审纪录。

 图纸未经过会审和审批而施工造成施工错误或工期延误的, 对施工专责人扣 1 分, 造成质量事故的下岗处理, 对施工队处以 500元上罚款, 并赔偿施工失误造成的损失。

 无图纸会审纪录的, 扣施工专责任 1 分。

  6、 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包括:

 开工时间、 工期、 进度、 每天的工作量、 施工人员的配备、 机具设备的配备、 材料的进场计划等。

 施工计划要细化到每一天, 工作量要量化, 要落实具体的指标, 例如:

 每一天的施工人数要达到几人、 工期多少天等。

 施工计划制定要科学合理, 以书面形式下达, 双方签字认可并努力实施, 使其具有约束力, 并作为考核工期进度的主要依据。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严格执行。

 无施工

 计划不允许施工。

 施工计划没有量化扣施工专责任 1 分。

 施工计划制定不合理要及时调整,否则扣施工专责人 1 分。

  7、 质量管理

 根据施工项目的不同, 将工程分解成若干个分部甚至到工序, 明确每道工序的质量要求及标准。

 例如灰土施工:

 要规定石灰要过筛, 筛子的目数, 灰土的比例、 夯实的次数、 土的含

 水量、 检验的标准等。

 质量管理包括原材料的质量、 施工质量、 检查控制的质量等, 施工质量的控制主要是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 原材料的进场把关、 监测和检验、 成品保护等。

 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是质量控制的重点。关键工序施工完成必须进行报验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是质量控制的关键, 如果不能长期靠在施工现场, 这种报验制度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控制质量的方法。

 再就是进行质量抽查, 对认为不合格的地方进行解剖或抽样试验, 已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

 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必须以文字的形式进行交底, 并且有奖罚措施, 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位必须返工并进行处罚。

 对没有进行书面较低的工程, 扣施工专责任 1分, 没有进行报验的处罚责任人 1 分并罚施工队 200 元, 关键部位没有报验也没有抽查的扣专责人 2 分, 出现质量问题的除返工外, 对专责人扣 3 分并对施工队罚款 500 元。

  8、 安全管理

 工程开工前, 施工专责人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 落实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安全措施一定要得力, 各种安全设施一定要齐全有效。

 隐患整改要彻底, 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要按照三不放过进行处理。

 没有安全合同扣施工专责人 1 分, 违反安全规程的扣 1 分, 隐患整改不彻底的扣专责人 1 分并立即停工整顿, 出现安全问题扣专责人 2 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 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对于零修工程来说至关重要, 主要体现在按程序、 按步骤、 按规范施工方面, 从施工准备、 施工机具安置、 材料堆放、 现场的布置、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准备、 安全防护措施、 冬雨季施工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 地埋设施保护措施、 竣工清理和工完料清等方面, 以上几个方面要安排合理, 杜绝野蛮施工和盲目施工。

 施工现场混乱, 影响厂容厂貌扣施工专责人 1 分, 对成品和设施保护不力口 1 分, 造成破坏的进行修复并对施工队罚款 200 元, 工完后没及时清理的扣专责人 2 分并对施工队罚款 500 元。文明施工的有关内容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安排, 没有形成书面材料扣施工专责人 1 分。

  10、

 施工协调

 施工专责人要组织好施工队和申请提报单位的协调工作, 包括施工用水电、 人员出入、 场地安排、 施工和生产的矛盾等。

 因协调工作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或停工扣施工专责人 1 分并扣申请提报单位责任人 1 分。

  11、

 进度管理

 根据施工计划落实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要考核到每天, 从工程开工算起, 每天要完成多少工作量, 必须形成量化指标, 以书面形式进行考核。

 除特殊的原因(例如生产事故)

 和不可抗力工期可顺延和调整外, 都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天的工作量。

 指标没有量化扣专责人 1 分,工作量没按预期计划完成扣专责人 1 分并处罚施工队每天 300 元。

  12、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要用图纸或书面文字进行说明, 并经施工专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人

 员签字认可, 方可施工, 必要时要经有关领导审批。

 变更要随施工图纸入档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工程变更没有图纸或书面说明的扣施工专责任及有关人员 2 分, 并且不与增加变更费用。

  13、

 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指图纸以外的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 工程签证必须严格, 要随时进行, 过期不补, 拿不准的工程签证必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确定签或不签, 不能自作主张, 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支出和损失。

 工程签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 除签字的地方以外不能手写。

 工程量签证的核实要与审计部会同相关人员组成小组进行, 查出工程量签证不实的, 对施工专责人扣 1 分, 故意作弊的下岗处理, 工程签证未打印的作废。

  14、

 隐蔽验收

 隐蔽工程必须验收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一天时间报施工专责人,以免影响正常的验收和工程进度。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隐蔽的, 必须进行解剖检查, 验收不合格必须返工并对施工队罚款 500 元, 对施工专责人扣 1 分, 造成的浪费由施工队全部承担。

 15、

 检查考核

 施工专责人要定期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和考核, 形成检查记录, 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单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要根据整改单拿出整改方案报请施工专责任批准后立即进行整改。

 没有进行定期检查扣施工专责人 1 分, 没有整改扣专责人 2 分并对施工队停工处理。

 16、

 材料管理

 材料包括甲方供材和施工队自供材料, 对于甲方供材施工队要提前7天提报材料用量计划,材料计划要经施工专责人审批并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签字后的材料计划根据使用量的多少或组织招标或比价采购, 所有施工材料进场由施工专责人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 若无质量题移交施工队并办理出入库手续。

 有质量问题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 并清理出场。

 进场材料堆放和保管必须严格, 防止材料进场后日晒、 雨淋出现锈蚀和老化。

 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相对准确, 防止剩余过量和不足, 材料交接后材料归施工队所有,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节约浪费由施工队承担。

 材料保管不到位出现锈蚀或浪费扣施工专责人 1 分并对施工队罚款 500元。

 劣质材料用于工程施工专责任下岗处理, 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17、

 施工预决算审计

 工程施工完成, 施工单位在 15 天内完成工程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提交施工专责人, 施工专责人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签证对决算的工程量进行初审, 并按要求办理完成审计手续和决算资料的整理工作, 然后将决算资料上交审计部, 审计部接到工程决算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 并将审计资料和审计报告返回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接到审计报告后转财务部, 财务部在一周内入账完成。

 整个过程都要书面交接, 工程决算未按时完成每拖一天扣施工专责人1 分, 审计部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审计工作每拖一天扣 1 分, 财务部未及时入帐每拖一天扣1 分。

  18、

 工程消缺

 工程初验完成, 所有缺陷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施工队, 施工队接到缺陷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缺陷处理, 以准备追中验收。

 在此期间内人员、 措施一定要得当并落实到位, 如果施工队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 施工专责人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整改, 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队施工费中双被扣除。

 因措施不力造成整改未按时完成扣施工专责人 1 分, 造成工程未

 按时竣工扣施工专责任 2 分并按奖罚措施对施工单位实施处罚。

  19、

 成品保护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要对已完工程和现场设施进行成品保护, 不能因施工而造成其他设施的损坏, 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由施工专责任以书面的形式与施工队进行交底, 不进行书面较低队施工专责人扣 1 分, 交底措施未实施扣施工专责人 1 分并处罚施工队200 元。

 措施不正确扣施工专责人 1 分。

 造成损坏的扣专责人 2 分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20、

 工程保修

 工程在保修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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