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6篇

时间:2022-11-04 08:20:05 来源:网友投稿

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6篇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 2017最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2017最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以来,我区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6篇,供大家参考。

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6篇

篇一: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

17 最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2017 最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以来,我区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额敏”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区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了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主要特点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各级党政领导能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其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区居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社区民警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在基层村队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由综治委牵头,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各村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预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以增强归属感为主旨,营造和谐氛围 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本着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区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

 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使我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区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 2017 最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我区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 在各村队,均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全年共登记流动人员 13120 人。

 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我区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在区公安局的组织领导下,各基层派出所认真贯彻公安部《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并与房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和保证书。全年共

 登记办理出租房屋 382 间,签订治安责任书 2316 份,取缔非法出租房 211 处,出租房屋办证率达到 83%。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各地房屋租赁情况,杜绝了房屋无证非法出租的现象。

 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区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公安部门和综治基层组织在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还根据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使他们既掌握一定技能又知法、守法和用法维护自身利益 2017 最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上半年全区共举行各类培训班 3 次,参加培训人员 13101 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程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区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公安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方,其次,对外来人口租赁的房屋,对其安全设施管理力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居住的外来人员大

 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内煤炉、液化气随处乱放,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隐患较多,因此,对我区的平安创建工作构成了严重威胁。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过去,我们总把外来人口当成影响社会治安的消极因素,把他们作为防范管理的重点,实际上,外来人员中违法犯罪的多是些居无定所、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员。因此,各职能管理部门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内涵,严格履行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实施有效服务,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统一;正确处理查处违法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现打击与保护相统一。坚持不等不靠不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严肃管理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扎实抓好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判,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深化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保证治安大局稳定。

 二是推进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治安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严密重点场所、部位的治安检查。

 三是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力度,依法严惩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

 2017 最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xx 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市人口局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坚持为流入、流出育龄人口服务的指导思想 2017 最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在相关部门的协作下,于 XX 年 3月和至 XX 年 9 月认真对我镇流动人口进行了两次清理,现总结 一、利用我镇桃花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利用有线广播很好地宣传了国家人口委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公告》。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我镇所辖的 9 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的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发现 70 例违法生育现象,现正在取证处理坚持边清理、边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今年我镇共流出育龄人口总数为:622 人,其中:女,441 人,流动人口办证总数为:441 人,已婚育龄妇女:420 人,有避孕措施的:410 人,有 1 人流入我镇。我办坚持做到每个村宣传流动人口外出时,先要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

 必须签订“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并要求她们每年寄回两次《孕情证明》,今年的办证率达 92%。

 三、按要求在 pip 信息平台上与 padis 系统上及时准确地反馈“流动人口”信息。并按时完成流动人口的各种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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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

20 年第 1 期伴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加速,各种资源向发达城市聚集,引发大规模少数民族人口跨省流动,青岛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早已超过世居少数民族人口,在给城市发展带来新元素的同时,也挑战和考验着城市的管理水平。近年来,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统领,针对城市治理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情况,综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服务与管理,进一步推动青岛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努力实现在青岛的各民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过得好”的目标,为青岛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凝聚磅礴的民族智慧和精神力量。一、创新青岛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土壤(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传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面临新的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判断依据是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表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 以青岛为例姜丽华推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探索收稿日期:2019-12-20作者简介:姜丽华,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政治学和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基金项目:本文系 2019 年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推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探索》(课题编号 A1902)阶段性成果。摘 要: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民族性因素特征明显,它既是城市治理问题,也是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政治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城市治理和城市少数民族工作面临着新课题、新情况。近年来,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统领,综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服务与管理,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青岛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关键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员远苑圆原猿员远猿(圆园20)园员原园园园59原05民族与宗教59

 总第 123 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三个不适应”,即“进城的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的生活和管理方式、城市居民对他们的某些生活和行为方式以及我们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机制等都不能很好适应。”[1] 一方面是各少数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活各种要素的需求不断提高,各族群众在公平正义、民主法制和维权意识领域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提高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水平现代化。民族工作部门人员数量少、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一些地方的民族工作机构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进行调整,或与统战部等部门“合署办公”或纳入统战部门,责权划分还未完全到位。加之城市民族工作具有敏感性、辐射性、连锁反应性等特点,因此出现了“我们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机制等都不能很好适应”的现象,这些都对青岛市委市政府民族事务的治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二)顶层推进:多主体参与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造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中央第一次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对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背景下,更好地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出根本方向和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市民族工作,提出“加速法制化进程、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合力化格局”的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对策。

 [2] 同时对参与城市民族治理工作的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提出要求。从以上会议精神可以看出,面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形势和阶段性特征,国家顶层设计不断发展和完善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顶层设计打破了原有的单位制、单一形式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传统思维,为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民族事务治理谱写了一个新篇章。(三)探索与创新:青岛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精细化青岛市委市政府为了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青岛,多个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围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精细化,进行建设性的探索和创新。2014 年,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超过百人的 29 个社区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在民政局的支持下,各区在民宗局、民族宗教事务科、统侨科等相关部门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专门设立城市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专业岗位。2015年依托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成立了“青岛市少数民族医疗工作服务队”,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医疗咨询和义诊服务。市南区将社会工作引入民族宗教领域,设立全市首个民族团结服务站社工岗位,探索符合少数民族特色的工作方式服务少数民族群众。2016 年,青岛市民宗局和司法局联合社团组建“青岛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服务队”。由于这些开创性的富有民族特色的工作,青岛市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取得的成绩受到了国家民委的高度肯定。2016 年被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2018年被确定为全国深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二十个试点城市之一。青岛市逐步形成党委集中统一领导,政府部门相互联动、政府与社会协同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管理和服务创新的新格局,各项工作朝着更加精细、精准的方向稳步推进。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课题组于 2019 年 6原7 月深入青岛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南区高邮湖社区、李沧区虎山路街道百通馨苑社区、城阳区流亭街道杨埠寨社区和即墨通济区硕丰苑社区四个社区,选取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代表和基层统战民宗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发放调查问卷 200 份,涉及近 30 指标的问卷调查,集中反映的问题如下。(一)各职能部门之间主观响应与实际参与存在差距进入青岛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整体上看,具有流动性较强、收入偏低、技能较差、治安意识偏弱、维权意识强弱不均等特点,也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实证明,这些方面的工作单靠统战部门无法完全实现,统民族与宗教60

 2020 年第 1 期战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还需要公安、综治、教育、医疗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大部分区市的职能部门主观上响应都很积极,但在具体协调中,囿于各种复杂因素的限制,参与民族工作中出现“放任自流”和“推卸责任”等状况。部分区市服务管理的工作定位不清晰,有的偏重于管理,有的偏重于服务。(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集的社区建设仍然存在短板社区是提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的基本单位,也是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满意度及真正融入城市的重要载体。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社区治理组织架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接着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如分管民委、宗教、民政和公安等部门,但是它们之间互相间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协调不足,致使社区工作出现政令多头,交叉重复,任务繁重的状况。从调查的情况看,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需要的,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的就业培训、教育卫生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培训不足、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族特色服务及民族文化活动,还有较明显的差距。(三)针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缺乏在与相关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人的访谈中了解到,目前缺乏专门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目前适用的法规还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颁布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因此,缺乏针对性和地方性特色。政策的缺乏容易导致少数民族群众用在流出地享受的“优惠照顾权”替代平等的“公民权”。假如青岛市政府缺乏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关优惠性政策,他们在青岛市无法享有优惠照顾,就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这也成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群体性事件背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四)城市民族干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但是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做好这一工作的“不二法门”。尽管如此,部分城市民族工作者中仍然存在对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不够精通、不懂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了解文化、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况且青岛正在打造上合示范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将来到青岛生活学习的外国族裔将越来越多。因此,针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队伍国际化、工作能力现代化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推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新时代,为更好地满足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青岛市需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进一步成绩,使得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按照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要求,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构建起精细化和精准化的服务管理创新的新模式。(一)建立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城市民族事务治理顶格协调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城市民族事务治理要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才是解决当前服务管理中的短板和弱项的根本出路。一是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统战、司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民族事务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和突发事件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共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的社区建立隐患矛盾化解排查机制,涉及统战、综治、公安、信访、街道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二是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治理体系。政府要切实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履行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主导职责,在制定相关政策、保障物力财力和指导干部能力提升中发挥重要作用。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方面统一管理,为少数民族民族与宗教61

 总第 123 期流动人口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落实“两头对接”制度。加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各级政府的合作,在已经建立的定期与青海的化隆和循化民族自治县联系制度之外,在青海、甘肃、新疆等地继续扩大联系范围,以便于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工作对接,在应急事件处理、信息收集及人员管理等工作中建立区域联动、齐抓共管和信息互通协作机制。(二)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浸润式宣传教育机制普遍开展丰富多彩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增进时效性上下功夫。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少数民族重要节日等庆典相衔接,在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和文艺活动中,进一步扩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渠道,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创新各民族一家亲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探索“互联网+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模式,多搞“滴灌”,推动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慰问演出活动,不断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二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宣传教育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相融合。比如,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作为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中开展特定形式的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六进”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与主渠道,探索完善各种形式的创建路径。三是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齐头并进的教育平台。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这个“关键少数”,在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培训学校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常识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党员干部心中。(三)围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无缝隙政策保障机制青岛市委市政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基,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成果落到实处,在公共服务均等化做了大量工作,使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构建民族工作大格局的思路。近期,中央决定在青岛建立全国首个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青岛要充分发挥在“一带一路”的双点城市优势和地方经贸合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届时到青岛经商、务工的国内外各少数民族群众将与日俱增,政府各相关部门在编制发展规划时,要把少数民族的发展提前纳入到科教文卫各项事业中去。二是市委、市政府逐步建立完善相关社保政策及各项配套措施。在就业问题上,通过政府的统筹安排,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等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并适当照顾。对暂时居住的从事个体服务的少数民族流动群众,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对取得青岛市居住证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三是要强化政府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利保障的职能和责任。其中,有效回应少数民族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把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纳入到整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去,成为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对有特殊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源头上严格把...

篇三: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

人口服务管理的法治化与现代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治化与现代化  ———杭州市余杭区创新流动社会治理的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流动人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同时也对中国社会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杭州市余杭区在推动流动人口社会治理的进程中, 围绕控制流动人口总量、 提升流动人口素质、 优化流动人口结构、 完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目标,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推动改革创新, 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治化、 现代化水平, 实现了流动人口管理规范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加强和创新流动社会治理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关键词:  流动人口  社会治理  法治化  现代化一 中国流动社会治理的任务与问题(一)流动社会的生成及其挑战移民和劳动力流动被认为是 20 世纪和 21 世纪初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7 2 3项目组负责人:

 田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 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 研究员。

 项目组成员:

 王小梅、 栗燕杰、 徐斌、 刘雁鹏、 胡昌明、 王祎茗、 田纯才等。

 执笔人:

 田禾; 田纯才,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学术助理。

 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流动人口大量涌现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的产物 ① 。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 中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被打破, 城市人才的单位所有制不断弱化, 越来越灵活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开始建立。

 由此, 全国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 特别是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城镇务工经商, 各行业人才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性配置, 这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空前的活力, 促进了中国物质、 文化财富的空前繁荣。

 统计显示,中国流动人口已经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初的 600 多万人, 增加到 2015 年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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