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4篇

时间:2022-11-05 09:45:38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4篇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郸城县农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细则 村党支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要扎实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4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4篇

篇一: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城县农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细则

 村党支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 要扎实做好四个阶段工作(前期准备阶段、 民主推荐和确定人选阶段、 正式选举阶段、建章立制和完善总结阶段)、 严把三个关键环节(党内推荐、 群众推荐、 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严格按照《郸城县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日程安排(11 月 10 日-11 月 20 日)》 落实到位。

 一、 准备阶段(11 月 10 日-11 月 13 日)

 1.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后, 各乡镇党委要立即着手准备以下工作:

 (1)召开乡镇党委会,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 研究制订本乡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 成立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协调小组和工作指导组。(特别要重点掌握“难点村”, 分析情况, 并制定预案。

 )

 (2)准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

 (3)召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动员大会, 布置换届选举工作, 并对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员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

 (4)乡镇党委组织财政、 审计等有关部门, 拟对各村进行财务审计。

 2.村党支部委员会向乡镇提出换届选举请示(请示式样见附件)。

 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 选举时间安排、 新一届支委名额总

  数(一般为 3 至 5 人)。

 3.乡镇党委批复请示(批复式样见附件), 并下派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

 4.村党支部通知外出党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 统计参与推荐的村民代表数量(根据各村人口数量,由各村民小组按照 10 户推荐一名代表的要求, 选举村民代表)。

 5.召开村支部党员大会、 村民代表会议(或其它方式), 学习宣传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两推一选“办法(党员推荐、 村民代表推荐、 党员大会选举)

 等, 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 要求, 统一思想。

 6.指导各村起草党支部任期工作报告。

 报告包括本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 党支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及总结的经验教训, 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支部委员准备个人述职报告。

 党内通报乡镇党委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

 7.组织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

 二、 民主推荐和确定人选阶段(11 月 14 日-11 月 15 日)

 乡镇指导组和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两推”的办法, 组织民主推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l.公布村党支部委员、 书记、 副书记的任职条件、 资格(见附件)

 及相关要求。

 2.召开村支部大会推荐(一推)。

 由乡镇指导组和上届村党支部共同主持, 村全体党员参加, 党员到会人数应达到 80%以上。

 程

  序是:

 (1)乡镇党委下派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宣读同意换届选举的批复。

 (2)上届村党支部班子报告工作。

 (3)支部成员进行述职。

 (4)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上届支部委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式样见附件)。

 (5)乡镇指导组组织学习村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

 (6)全体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按照比规定职数多 1 人的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人选(党员推荐票式样见附件)

 。

 (7)汇总民主测评和推荐得票情况。

 (8)向党员公布民主测评、 民主推荐得票情况。

 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二推)。

 由乡镇指导组和上届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人选。

 (1)向村民代表(每 10 户推荐一名代表)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

 (2)上届村党支部班子报告工作。

 (3)支部成员进行述职。

 (4)乡镇指导组公布村级财务审计情况。

 (5)乡镇指导组组织学习村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

 (6) 按照比规定职数多 1 人的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人选。

 原则上, 是党员的村民代表只参加党员推荐, 不再参加村民代表投票推荐(村民代表推荐票式样见附件)。

 (7)汇总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人选得票情况。

  (8)向村民代表公布民主推荐得票情况。

 4.召开村支部会议, 酝酿讨论上报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上届村支部委员会全部参加, 由乡镇指导组和上届村党支部共同主持。

 程序是:

 (1)对“两推”得票人员进行酝酿讨论, 按多于支委职数 30%以上比例提出支委侯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原则上按得票多少确定, 满额为止, 上届支部委员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 30%的,不得确定为下届支部委员的侯选人)。

 (2)向乡镇党委上报“两推”得票情况和村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5.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初步候选人。

 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推出的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村支部书记、 委员的任职条件和“两推”的票数, 按应选委员多于 20%的比例来确定初步候选人, 原则上党员推荐票数和村民赞成票数必须分别超过实投票 50%以上的, 才能确定为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

 6.乡镇成立考察小组, 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 确定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1)

 乡镇党委成立考察小组。

 (2)

 分别召开党员、 干部、 群众座谈会, 全面考察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 工作能力、 “双强”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 形成综合考察材料。

 (3)

 召开乡镇党委会, 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有 20%的差额)和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4)

 将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备案。

 (5)

 向村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下发关于提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并由乡镇党委将建议名单在本村进行为期 5 天的公示, 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7.由乡镇选举领导小组或乡镇纪委负责对公示人员的举报核查工作。

 三、 选举阶段(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

 1.制订选举办法。

 上届支委在乡镇指导组指导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制定选举办法(草案)(参考式样见附件), 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的依据、 候选人产生程序、 选举名额、 选举程序以及投、 监、 计票办法。

 2.印制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选票(式样见附件, 支部委员的选票由县换届办公室统一印制, 支部书记、 副书记选票由乡镇党委统一印制)。

 3.确定该村党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 并报乡镇党委核准。

 4.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乡镇党委派有关人员参加, 差额选举村支部委员。程序是: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 看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会的 80%。

 (2)宣布乡镇党委关于本村党支部委员、 书记、 副书记预备人

  选建议名单。

 (3)对党支部委员、 书记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进行酝酿讨论, 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通过村党支部委员、 书记、 副书记正式候选人。

 (4)宣读、 通过选举办法(根据村党支部选举办法, 由乡镇党委统一制定)。

 (5)发选票, 并说明选票填写的方法、 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程序。

 (6)组织投票, 清点票数, 宣布投票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 选举有效; 多于实发选票数, 选举无效, 应重新进行选举)。

 (7)计票。

 (8)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5.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 副书记。

 会议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 议程为:

 (1)会议主持人介绍书记、 副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2)支委酝酿讨论。

 (3)无记名投票选举。

 监票人从不是书记、 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 经委员表决通过。

 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方能当选。

 (4)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

 6.继续进行党员大会, 通报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 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话。

  7.村党支部向乡镇党委报告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情况(式样见附件)。

 8.乡镇党委下发对村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

 四、 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12 月 20 日前)

 1.新一届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 明确分工, 讨论制订新一届党支部任期目标, 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2.乡镇党委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3.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4.乡镇党委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送本乡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 有关报表、 名册和总结材料, 并做好文件、 材料的归档工作。

 关于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

 1.有选举权的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 4∕ 5, 会议才有效。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 报经乡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全体党员大会通过, 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 但正在服刑的;  ③工作调动, 下派锻炼、 蹲点, 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 可以投反对票, 可以弃权, 也可以另选他人。

  3.投票后,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 选举才有效; 多于发出票数的, 选举无效, 应重新选举。

  

  4 .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 废票上的赞成人数不应计算进候选人得票数。

  5.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 等于或少于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 不能当选。

 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 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 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 票数相等, 不能确定谁当选时, 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得票多的当选。

  

篇二: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21 年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及《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委办发〔〕号)、《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县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发〔〕号),特制定**镇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全镇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提升班子整体素质、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党支部班子,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市提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步骤 全镇村(社区)党支部换届从 2021 年 1 月开始启动,3 月底前结束。

 (一)前期准备(1 1 月 月 5 15 日前)

 1.成立机构。镇党委组建村(社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调查摸底。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及驻村干部“包村联户”制度,逐村逐社区调研分析,摸准摸透社情、民情、选情,做到“四遍访、六清楚”,即:遍访村(社区)“两委”成员、遍访村(社区)党员、遍访村(居)民代表、遍访有参选意向人员,清楚每个村(社区)的基本情况、发展稳定、班子运转及班子成员公信度、党员现状、人选储备、党员群众愿望诉求、风险隐患等。重点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社区),认真排查分析可能出现非法、非组织活动干扰及其他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和隐患。

 3.集中整顿。镇党委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召开会议综合分析研判,按照换届难易程度分类管理,对排查确定的换届重难点村(社区)党支部,整合工作力量,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集中整顿家族宗族势力干扰、宗族势力渗透蔓延、矛盾问题集中、群众反映突出、班子软弱涣散的村(社区)党支部,确保在换届前整顿到位。对确实没有合适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人选的,可选派书记或第一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对其他村(社区)也紧盯不放,防止盲目乐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4.离任审计。按照《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农发〔2020〕205 号)精神,做好村(社

 区)财务清理和“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5.做好人选预案。镇党委会同县换届指导组,结合研判分析和平时掌握情况,逐村逐社区形成换届人事安排预案,明确书记(主任)人选、继任新任人选、专职干部人选、“两委”交叉任职人选等,做到心中有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换届人选是新任的,提前到岗,让其牵头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二)部署启动(1 1 月 月 0 20 日前)

 1.制定文件方案。各村(社区)党支部在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帮助下,在镇上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具体事项、时间安排、责任人等,报镇党委审核后实施。

 2.搞好风险防范。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要深入走访、准确掌握村情民意,会同村(社区)加强对换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包括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反弹风险等,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

 3.正式启动换届。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换届依照先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

 换届选举完成后,按照有关程序紧接着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所有村(社区)党支部均应按时换届。

 4.开展业务培训。动员部署会后立即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培训镇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人员,村(社区)党支部成员、村(社区)专职干部、驻村工作队、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等。培训内容为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

 5.上报书面请示。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镇党委汇报并请示后,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6.分工推进落实。按照镇党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村(社区)党支部负责同志加强督促和协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镇党委汇报情况,重要情况、重要问题要随时汇报。

 (三)宣传发动(1 1 月 月 1 31 日前)

 1.集中动员。各村(社区)要利宣传标语、短信微信等方式,在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深

 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要求、人选标准、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纪律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对长期在村(社区)的党员,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本职工作,参与支持选举;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将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积极参加选举。

 2.确定人数。村(社区)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指导组、县委组织部备案。

 党员因下列 5 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的; (4)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3.开展民主测评。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4.制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镇党委按照县委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研究推荐工作程序、执行细则。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镇党委形成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5.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在测评会上,请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部分群众参加,推荐下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镇党委可直接提名人选。村(社区)党支部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 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社区)党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

 党委初审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社区)党支部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6.镇党委研究推荐。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名单报县委组织部。

 7.进行资格联审。按照《**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规定,县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单位对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联审。联审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其资格。镇党委将通过联审的委员、副书记人选名单和通过联审、并经县委组织部把关的书记人选名单及时反馈村(社区)党支部。

 (四)确定人选(2 2 月 月 1 10 0 日前)

 1.确定考察人选。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 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

 2.组织开展考察。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进行深入细致考察。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人选,请县换届指导组与镇党委一起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

 3.镇党委研究反馈。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考察情况,研究下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

 选,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备案表、考察材料。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会议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反馈镇党委。镇党委将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反馈村(社区)党支部。

 4.开展谈心谈话。镇党委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与村(社区)“两委”现任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反馈情况,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 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天。

 6.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由镇党委及时作出批复。

 7.纪律承诺。镇党委与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村(社区)党支部统一将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的承诺书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大会选举(3 3 月 月 5 25 日前)

 1.筹备组织。村(社区)党支部要在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1)起草报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村注重听取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老同志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的意见,形成送审稿,送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修改后,报镇党委审定。

 (2)准备文件。在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导帮助下,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

 (3)会议研究。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要邀请党小组组长参加),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外出党员比较多的,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

 (4)下发通知。村(社区)党支部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其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党员的座区和坐席,可按各地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同时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会党员健康筛查、体温检测、个人防护和党员大会会场防疫消杀、通风保洁、防疫物资准备等工作。

 2.党员大会议程。党员大会一般由上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会议有效。

 (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

 (4)上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5)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6)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7)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

 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8)组织候选人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9)组织选举。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会议...

篇三: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汇报

 根据市委和 XX 镇党委的统一部署, XX 村积极稳妥做好新一届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及早研究, 周密部署, 广泛宣传, 精心组织。在这次选举中, 村两委班子积极配合, 做好前锋模范带头作用, 使这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圆满的完成, 真正做到了公开、 公平、 公正。于 2010 年 11 月 6 日完成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XX 村党支部共有党员 26 名, 参加选举的党员有 21 名, 参加选举的代表 26 名, 党员参选率达 81%。

 村党支部换届后产生支部委员3 名, 此中书记 1 名, 委员 2 名。

 此次支部委员选举, 候选人为 XXX、 XXX、 XXX、 XXX, 发出选票 47 张, 收回选票 46 张, 符合选举办法规定, 选举有效。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 XXX 得党员赞成票 20 张, 得分 61.54, 得非党员赞成票 24 张, 得分 18.46, 最后得分 80; XXX 得党员赞成票20 张, 得分 61.54, 得非党员赞成票 23 张, 得分 17.69, 最后得分 79.23;XXX 得党员赞成票 17 张, 得分 52.31, 得非党员赞成票 24 张, 得分18.46, 最后得分 70.77; XXX 得党员赞成票 3 张, 得分 9.23, 得非党员赞成票 1 张, 得分 3.08, 最后得分 12.31; XXX、 XXX、 XXX三人得分都超过了 50 分且排在前三位, 当选为中国共产党 XX 镇 XX村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其后支部书记选举, 候选人为 XXX、 XXX、 XXX, 发出选票 47张, 收回选票 47 张, 符合选举办法规定, 选举有效。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 XXX 得党员赞成票 17 张, 得分 52.3, 得非党员赞

 成票 24 张, 得分 18.46, 最后得分 70.76; XXX 得党员赞成票 3 张,得分 9.23, 得非党员赞成票 2 张, 得分 1.54, 最后得分 10.77; XXX得党员赞成票 1 张, 得分 3.08, 得非党员赞成票 0 张, 得分 0, 最后得分 3.08。

 XXX 超过了 50 分, 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新市镇三江坝村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

 此次选举, 支书连选连任, 连选连任的支部委员 2 名。

 经由过程换届选举,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班子的文化程度、 年龄结构均有较大的改善, 提高了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核心领导职位地方。

篇四: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1 -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所需资料全套模板

  - 1 -

 ××村第十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 (X XX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 18 周岁以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2、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勇于坚持原则; 4、关心集体、联系群众、反映村民意愿; 5、热心为村民服务,在村中有一定威信; 6、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有一定文化水平。

 三、村民选举委员会有

  人组成,其中要有妇女成员,选举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推选产生,每位代表推选人数不得超过

 人。

 五、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推选 1 人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报镇指导组备案。

 六、村民选举委员会职权行使自推选产生之日起,至本届选举工作结束止。

 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 2 -

 ×× 第十届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产生办法 (X XX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一、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在本村有威信、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直言、关心村内事务的村民,提倡将驻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村民代表、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选入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

 二、在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同时,直接推选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由

  人组成。

 三、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后,推选 1 人主持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工作。

 四、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乡镇选举指导组备案。

 五、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全程参与选举过程,代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对本村的选举进行“五项监督”:一是监督选举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是否到位;二是监督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应该享有的权利有没有被截留;三是监督候选人的标准条件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四是监督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有无拉选票行为;五是监督选举结果是否符合民意。

 六、选举监督委员会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和上级选举指导组反映,并帮助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措施进行改正,同时向上级选举指导组反映。对于个别群众在选举过程中产生的疑问,监督委员会应协助选举委员会进行解释。

 七、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行使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 3 -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

 一、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资格 年满 18 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计算参加选举的村民年龄以 XX 年

  月

  日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簿登记为准。

 二、登记对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四)在选举日前恢复政治权利和因婚姻家庭关系居住在本村具有参加选举的村民条件的,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入,都应当进行登记。

 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村民要求登记,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居住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选举日); 2、有固定的居住房屋(包括自有或租住); 3、有稳定正当的职业(因经商、务工、退职、退休等)和基本

  - 4 - 的经济收入; 4、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指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要求,村民应履行的义务,包括纳税、服兵役、义务教育、保护环境、计划生育、村级公益事业等); 5、本人申请,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

 户籍不在本村的,在申请参加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时,需同时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出具的不参加该村(居)民委员会的书面有效证明。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到选举会场参加选举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其他有选举权的村民代为投票,但每一人接受委托票不得超过二人。

 驻在我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电话、信函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后,本人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或者十日内不答复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经医院证明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村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临时雇佣的非本村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选举日 20 日前,在各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和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选举日 5 日前发

  - 5 - 放《选举证》。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 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后,对因迁出本村、死亡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等原因不再符合登记条件的村民,应当从名单中删除。

 三、登记方式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登记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培训。登记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通知外出有选举权的村民回村参加选举或明确委托投票人。

 ××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一八年 月 日

  ××村第十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 (X XX 年

 月

 日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通过)

  一、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 10 日内依法推选村民代表的规定,决定 月 日至 日

  - 6 - 推选产生我村新一届村民代表。

 二、村民代表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三)关心集体,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积极履行应尽义务。

 三、按照本村人口及规模,本届村民代表名额为

 人,各组名额分配如下:一组

 人,二组

 人,三组

 人,四组

 人,五组

 人,六组

 人,七组

 人,八组

 人,九组

 人。推选方式以村民小组召开户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产生村民代表,获得多数同意的当选。

 四、各村民小组推选村民代表会议由现任村民小组长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派成员指导。

 五、村民代表产生后,必须明确联系户,颁发《代表证》,并报乡镇指导组备案。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 职位设置方案及任职条件 (X XX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 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经黄坪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职数设置为

  人:其中设村民委员会主任

 人,副主任

  人,委员

  人,其中妇女委员 1 人。

 一、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

 (一)登记参加本村选举的村民;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领导能力,能够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热心为村民服务。

 旗帜鲜明地把符合下列五个条件的人员优先推选为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

 (一)政治素质过硬,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发展本领过硬,适应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 (三)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五)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品行端正,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自身形象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提名并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二)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三)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 8 - (四)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五)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务的; (六)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群众意见较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的; (八)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九)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不宜提名的; (十)不符合党内其它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村换届选举在外人员投票办法 (X XX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为确保选民的政治、民主权利,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提高选民参选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我村外出人员参加选举的方式方法予以明确,公告如下:

 一、凡已进行本村选民登记,而长年在外地生活的本村选民,均须参加本次村民委员会选举,自愿弃权的除外。

 二、不在 XX 县地域范围内的外地选民参加选举,在不能回村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下,根据其本人意愿,可以采取委托投票方式。

 三、采取委托投票方式的,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七日内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没有近亲属的,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其他村民代为投票,同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

 四、申请委托投票的选举人与被委托人均须在选举日五日前予以公布。

  - 9 -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候选人 提名产生办法 (X XX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一、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经××村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我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由

 人组成:其中主任

 人,副主任

 人,委员

 人,其中妇女委员 人。

 二、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 2 人,其中差额 1人;副主任正式候选人 2 人,其中差额 1 人;委员正式候选人 3 人,其中差额 1 人;妇女委员 2 人,其中差额 1 人。

 三、按照“五选”“十不选”的要求,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予以公布。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各组村民小组会议,由各组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会议直接提名。

 五、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XX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六、投票方式:由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职位设置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统一唱、计票,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正式候选人,有一名妇女候选人。

 七、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后,在

 月

  日按提名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票数相同的以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被提名人不接受提名的,应当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之日起 2 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若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时,从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如按顺序递补的候选人都提出书面申请自愿退出竞争,可以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实行等额选举。

 八、本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

  - 10 -

  ××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竞职办法 (X XX 年

 月

 日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通过)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印成书面材料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发放或在公共场所张贴或利用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包括个人简历、文化程度、受过何种奖惩、工作能力和本人特长,当选后的打算等。

 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候选人在开展个人竞职活动之前应先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四项承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辞职承诺)书面材料和演讲稿,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候选人的竞职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其竞职活动的合法性和宣传的真实性。

 三、候选人竞职演讲的具体时间:XX 年

 月 日在××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竞职演讲,并回答村民的提问。

 四、竞职回答采取公开、公平、文明的方式进行。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和诽谤;严禁使用贿赂、欺骗、作假、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从事竞职活动,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11 -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X XX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一、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正式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大会设立秘密划票处,严格按照“一人、一桌、一...

推荐访问:农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换届选举 支部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