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实施方案4篇

时间:2022-11-05 0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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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实施方案4篇

篇一:提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采取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目标 (一)全区突出的交通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通行秩序明显改善; (二)辖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出租车投诉举报案件明显减少; (三)机动车、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低速电动车的销售、上路、安全管理各环节全面规范;

 (五)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全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整治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投集团、区残联、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杜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机动车非法营运整治组、低速电动车安全整治组、低速电动车违规销售改装整治组、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组、出租汽车规范营运整治组等 5 个专项整治组。

 五、职责分工 (一)机动车非法营运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负责非法营运治理日常工作,摸排非法营运重点人员及车辆,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区低速电动车非法载客集中整治;依法处置聚众闹事、阻扰执法、暴力抗法、非法罢运的涉案重点人员;强化非法营运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排查管控,加大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二)

 低速电动车安全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重点:将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对辖区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进行全面摸排;规范低速电动车牌证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督促低速电动车驾驶员考取相应驾驶资质;严查低速电动车在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行为。

 (三)

 低速电动车违规销售改装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工作重点:摸清全区低速电动车销售门店底数;严查无照销售、超经营许可范围销售车辆、非法改装低速电动车性能部件的销售企业,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整治,做好低速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

 (四)

 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投集团、各街道办事处等。

 工作重点:严格控制新城区路内车位,充分挖掘老城区停车资源,合理增设限时停车泊位,恢复路内停车收费,大力实施停车智能建设,全面加强停车专项执法,清理整治挪为他用车库,合理布局货运停车设施,推进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大力发展公交优先战略等方式,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

 (五)出租汽车规范营运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 工作重点:提升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管理能力,整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重点整治出租汽车驾驶人未进行执业注册(备案)、未明示从业服务信息、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计价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在未开启空车标志的情况下揽客(拒载、选择性拉客)、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整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出租汽车乱停乱放,驾驶人不礼让行人、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又是缓解我区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各单位既要按照各自分工分线落实,又要密切配合、联动执法,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严治善管的社会氛围。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始终,加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教育,并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安全及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单位定期汇总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梳理、分析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整治期间逢 15 日、30 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统计表(附件 4),12 月 30 日前书面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联系人:***。

 附件:1.全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全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全区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4.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统计表

  附件 1 全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我区道路交通客运秩序,净化道路运输环境,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市民安全便捷出行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联动执法、疏堵结合、依法处置”工作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有力管控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现象,切实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综合治理效能,严防非法营运形成气候、影响稳定,促进客运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有序、畅通。

 二、整治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文华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金

 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杜

 武

 区交通局局长

 谷

 建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支队长郝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指导、协调整治行动,督促、推进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信息。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一是从事非法营运的小轿车、面包车;二是非法载客的低速电动车、两轮摩托车;三是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质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以及取得网约车从业资质进行巡游揽客、定向运输、议价收费的车辆。

 (二)重点区域。

 一是非法营运相对集中的客运中心站、客运西站等旅客集散区域;二是高速路口、北腊口、东方市场及杨泗桥、北固路口、半溪路口等进出城区的各主要道路口;三是行政服务中心、南大街永辉超市等三轮车集中停靠点。

 五、职责分工

 区交通局:一是负责机动车非法营运治理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二是摸排非法营运重点人员及车辆,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与公安组成联合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三是对非法营运驾驶人实施诚信考核记分管理;四是深化公交营运体制改革,优化公交线网,合理调整运力结构;五是牵头开展非法营运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六是做好维稳、应急处突等工作。

 区公安局:一是配合开展非法营运重点人员及车辆的摸排工作,与交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力量并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二是对非法营运团伙和组织进行摸排和处置,并对聚众闹事、阻扰执法、暴力抗法的涉案重点人员依法进行打击;三是面向非法营运群体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区信访办:参与维稳突发事件处理,指导有关单位协调处置非法营运治理的有关信访问题。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整治期间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文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相结合,严禁粗暴执法、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抽调精干力量,加强配合,确保行动一致,合力开展集中整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决杜绝工作推诿、消极敷衍等现象发生。

 (三)确保社会稳定。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规模集访、不稳定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在整治中要结合职责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意义,现场宣讲相关法规法律和政策,告知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引导群众合法乘车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提升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定期走访客运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动态。

 附件 2

  全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营运秩序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5 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6 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 2013年第 271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规范提升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管理能力,整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实现出租汽车投诉举报率明显降低,出租汽车运营环境明显改善,促进全区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文华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金

 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杜

 武

 区交通局局长

 谷

 建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区公安局以及各出租汽车企业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运管中心负责人张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三、整治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四、职责分工 (一)优化企业运营服务管理。

 区交通局运管中心要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工作监督检查,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执业备案监管,严格把控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升企业管理与服务能力,加速推进出租车智能终端配备进程,强化出租车 GPS 管理。出租汽车企业应抽查车辆及驾驶人员规范营运情况,设置监督员岗位对车辆、驾驶员进行路面管理,及时纠正从业人员违规行为。

 (二)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区交巡警支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单位应定期到企业上门座谈,组织学习相关文

 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从典型案例中查摆分析存在的乱象及问题,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服务技能、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等方面教育培训考核,按照《市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评价标准》《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准则》等规范标准,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考试。

 (三)加强从业人员背景审查以及清理工作。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5 号)的要求,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区公安内保支队要对在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背景审查(有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有无吸毒记录、有无暴力犯罪记录、有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 8 项),对审查不合格的从业人员撤销其从业资格证或由企业调整出出租汽车服务岗位。对长期不服管理、执法部门多次查处、影响行业和企业形象的从业人员,企业应根据其相关管理制度,将其调整出出租汽车服务岗位。

 (四)强化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加大出租汽车市场乱象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执法、从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违规行为信用记分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及时通报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和出租汽车企业进行处理,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各企业应全程配合跟进。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应将出租汽车企业服务

 质量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区交通局要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到期延续经营审批依据,企业要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道路运输违章次数作为聘用依据。

 (五)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推进“星级雷锋的士创建车”“优秀服务车”等优质服务评选,推进出租车失物招领平台建设。区交通局运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公开企业和行业监督电话,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促使服务质量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

 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重点人群的管控,准确摸排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共同...

篇二:提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实施方案

022 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 2022 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 2022 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在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设立各专责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定期(每个阶段)向分管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治区政府领导报告行动开展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

 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适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年底,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 5 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 3 月 31 日)。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五大提升行动”,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

 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 月 1 日至 12 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4 月 10 日前报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即日起,各地要常态化开展“逢五”、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地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设区市,要根据事故等级成立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

 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四)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着力完善财力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高效推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在第二、三、四阶段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 月 25 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可以随时报送。(互联网邮箱:lxhybgs@163.com)

 附件:2022 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具体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2 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具体任务分工表 序号 行动名称 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1 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 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程,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和属地管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年内至少召开 1 次常务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议,分管领导至少组织召开2 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2 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参照自治区成立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提升行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 1 次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年内牵头组织开展不少于2 次执法行动,教育、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各不少于 1 次执法行动。

 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3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交通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安部门要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道路客货运企业、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等重点运输单位进行交通安全风险评价,作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牵头落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实重点企业及车辆事故、违法抄告措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问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对多次督促仍不落实整改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

 4 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 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 公安部门要定期梳理重点车辆信息,分析并推送系统已注销、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车辆轨迹信息,实时预警、及时布控、精准查处。要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办理登记。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 1 年以内的 57 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对有意向办理报废的,积极协调优化流程尽快办结报废手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降低检验标准、违规收费等行为。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管,督促车辆生产企业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等产品安全技术水平,对违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

 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加大违法查处、约谈问责、督促整改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严格限制道路客运企业新增 57 座以上大客车、调整现有 57 座以上班线客车和卧铺客车的运行路线,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加快淘汰报废 57 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及“营转非”大客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统筹社会各界资源,推动市场加快推进客货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安防设备,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效能。

 5 开展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指导校车办理使用许可申请,对因校车驾驶路线途经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不予批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属地县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养护单位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示标牌,满足校车通行安全条件后予以批准。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加强日常监管检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查,发挥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作用,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校车通行安全、乘车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校车超员超速、不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等行为发生,及时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零容忍”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6 开展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 公安部门要做好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风险排查整治,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要达到 98%以上;持续推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规范考场建设和使用、考试系统应用、考试组织管理。公安、财政部门要继续深化考场考训分离和落实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驾校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驾驶人培训大纲完成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驾驶人体检工作要求,向公安部门提供患精神疾病或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员清单并附送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

 诊断证明。公安部门要依据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患病人员清单和诊断证明,开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取消考试资格工作。

 7 开展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 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近 3 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特征及分布特点等,确定与道路相关的重点调查内容,并对暴露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消除风险隐患的建议;将公路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报告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该公路养护部门,同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路养护部门要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及时研究,优先安排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落地见效。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类别和治理难度,对重点事故多发路段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治理。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8 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公安、交通运输、气象部门和公路运营单位要对柳州市辖区汕昆高速柳州段 923 公里至 925 公里路段、桂林市自治区公安厅、交

 路段优化提升 辖区 322 国道 1547 公里至1555 公里路段、钦州市辖区国道 228 线 6819 公里 400 米至 6829 公里 400 米路段开展实地踏勘调研,全面掌握恶劣天气交通影响情况,提出降低恶劣天气交通影响、消除交通事故风险隐患的建议,并制定优化提升技术方案。加快推进优化提升项目现场施工,开展软硬件设备的备案和联调联试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保障一体化系统。

 通运输厅 9 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 提升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能力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全区范围内联合确定 1 至 2 条高速公路,开展“省级精品路”建设工作;重点围绕2006 年以前通车的高速公路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精细、合理提升安全防护综合能力;以南宁市周边高速公路、柳州三江经桂林至贺州灵峰高速公路为重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提速疏堵工程,提升通行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各地规范高速公路信息优化指引,确定需优化的主干线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互通入口等交通组织复杂路段,确保各类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范、合理,指引信息完整、一致。公安部门要加强高速公路分车道通行管理工作,加密禁令指示标志设置,规范行车秩序;在那容、安吉、桂林西、同古等拥堵易发路段,对应急车道进行动态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合理提升应急缓堵疏堵能力。

 10 提升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能力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路段、弯道内侧、长陡下坡等周边存在影响行车视距的路树、广告牌、非法建筑等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对交通标志标线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限期进行整治;强化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安全防范,结合公路承灾体普查情况,加快推进较大以上风险点增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装置。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深化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并对 G209、G322、G324、G358 等 4 条国道组织开展年度测评,对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 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对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 5 人的平交路口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

篇三:提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实施方案

22 年 XX 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 政办发〔2022〕X 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部署开展 2022 年 XX 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XX 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交通安全责任、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防护能力、路面秩序管控、安全宣传教育等“五大提升行动”,确保实现全年道路交通安全“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 2 人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较大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 成员:XX 2022 年 XX 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由区道路交

 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市公安局 XX 分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实属地乡镇(街道)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份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整治,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市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适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高宣传效果针对性,全面提升群众交通

 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22 年年底,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 5 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全面打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五大提升行动”,切实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即日起至 5 月 5 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 月 5 日至 7 月 31 日)。认真总结前一、二阶段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围绕党的二十大、建市 20 周年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 月 1 日至 12 月底)。坚持标准不降、

 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上级党委和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本次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推进。开展 2022 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即日起,区各有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逢五”、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对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乡镇(街道),由市级根据事故等级成立调查组,区本级及时协助市级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

 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抓总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四)严格落实资金,助力提升行动。各乡镇(街道)要着力完善财力保障,构建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高效推进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企业要加强与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沟通联系,第二、三、四个阶段的最后三个工作日前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2 年 12 月 20 日报送年终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典型经验要及时报送。

篇四:提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实施方案

县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一县一策”实施方案 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推动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地落实,最大程度压降道路交通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标全县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维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风险评估预警系统”为依托,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长效机制,按照“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摸排整治,切实提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高风险驾驶人风险防控(吸毒人员持证、应降级未降级等)

 1.建立健全排查机制。将驾驶人数据库与公安机关吸毒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数据库进行比对,对交叉发现存在吸毒嫌疑、应降级未降级、精神异常等情形的高风险驾驶人,由有关责任部门及时进行核查。

 2.落实属地管理机制。将高风险驾驶人信息及时推送至乡

 镇、社区、村组,依托、发动基层管理与社会力量及时跟进,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监管,对高风险驾驶人的违法驾驶行为进行劝导及精准执法。

 3.定期清理高风险驾驶人。通过书面告知、媒体公告、上门核查等方式,主动联系、督促驾驶人限期办理换证、降级、注销降级等手续,对拒不配合的人员,视情采取公告作废的方式,强制注销其驾驶资质。

 4.依法依规吊销(注销)驾驶证。对 3 年内有吸毒行为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 3 年,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未戒除的驾驶人,严格依法依规吊销(注销)驾驶证。

 (二)高风险机动车风险防控(逾期未报废及“营转非”、旅游包车)

 1.加快淘汰高风险大客车。落实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大客车限制过户和淘汰报废措施,确保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转非”和非营运大客车按期全部报废。

 2.严格落实准入管理。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禁止为个人办理大型营运客车注册登记、为 55 座以上营运客车办理注册登记。

 3.建立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梳理“两客一危”、非营运及“营转非”大客车登记信息,排查 19 座以上营运客车,加强旅游包车常态化管理和过境旅游包车管理,建立相关车辆及其

 所属企业的清单和台帐,督促相关部门共享登记信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三)六类重点车辆风险防控(两客一危一校、农村面包车、重型货车)

 1.强化源头监管。督促县市场监督、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文旅广体等部门联合建立营运车辆“黑名单”制度,定期梳理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事故等数据,综合采取行政处罚、行业退出、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强源头隐患清零,督促安全文明驾驶。

 2.建立属地管理机制。针对农村面包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各乡镇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依托基层组织及社会力量上门核查、入户宣传、严加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对超载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执法。

 3.推行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严重交通违法微信举报平台,完善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交通违法监督管理。

 4.强化动态监管。深化“两客”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落实《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

 管〔2013〕93 号),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违法行为数据,经严格审核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执法证据,对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的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四)农村公路风险防控 1.压实乡镇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压实属地乡镇农村公路风险防控监管职责。

 2.积极开展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摸排和通报制度,由各乡镇、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开展农村公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交警大队发现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公路点段,必须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报告县人民政府与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并知会相关部门。各乡镇及县交警、发改、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新建、扩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以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为切入点,加快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校车行驶线路治理。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引领,纵深推进国省道及县乡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建设。

 3.加强公路动态风险研判分析。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研判农村公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分析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数量、类型,和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形态、原因,打造日常时段、重要时段、紧急时段等不同阶段的分级勤务模式,突出管控重点。

 4.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以通往农村田地、果园茶园、养殖场、厂区工地、货运场站的主要通道,及城乡结合部、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为重点,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及执法力度,严查农村客运班车、面包车超员,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超限超载、强超强会等易扰乱社会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5.强化管理力量联合执法。建立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在主要路口点段设立联合执法检查站点。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公路开展流动执法。深化“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切实加强实体运作,积极发动派出所民警、劝导员、乡村干部、志愿者广泛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6.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织织作用,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渠道、多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五)风险路段风险防控(事故多发、高风险路段)

 1.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由县道安委牵头,组织公安交警、

 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每年联合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隐患排查,梳理安全隐患,建立基础台账,分类分级分期开展隐患整改,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2.强化穿村过镇路段治理。对交通流量较大、交通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采取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规范引导交通分流。

 3.推动隐患点段整改治理。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及安全隐患路段的跟踪整治督导、提醒提示、宣传曝光力度,推动问题隐患治理到位。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整治不力的责任单位,对其予以挂牌督办。

 4.汇聚社会共治合力。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形成专业性、综合性强的解决方法。积极引导运输企业、保险公司或其他社会组织参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调和借助多方力量,推动社会协同共治。

 (六)企业风险防控(运输企业、重点货运源头企业)

 1.切实强化风险评估。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定期排查驾驶人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车辆不安全的行驶状态以及交通安全管理漏洞,根据风险等级,依法依规采取专项检查、预警约谈、下达整改通知、挂牌整改等措施。

 2.推进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建立运输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体系,推进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安全事故等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惩戒和定向监管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3.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监管。严格遵循《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 号)规定,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教育,升级更新安检设施设备,提升旅客进出站安检效率和质量,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

 4.落实货运装载源头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安装符合标准的计量称重和监控设备,按要求与治超信息平台联网,切实推进源头信息化管理,有效杜绝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场)上路行驶。

 (七)人均查处重点交通违法数风险防控 1.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分析研判我县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严重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分类进行综合治理。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2.加大科技应用力度。建设并完善我县主要干线公路全程联网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监测查处和机动车查缉布控等系统,提高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效率。

 3.推行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鼓励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实行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营造长期严查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4.加强失信惩戒。推进文明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将重点交通违法情况纳入文明交通信用体系,进而列入企业、个人征信体系公共信息,落实对失信人员、单位的联动惩戒。

 5.发挥公职人员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通报抄告制度,每月梳理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八)“农交安”APP 日均劝导率风险防控 1.加强推广应用。加快“农交安”APP 推广应用进程,将公安交警队伍、“两站两员”、“路长”以及交通运输、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纳入使用范围,推动在线部署、监督、考核,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日常管理。推进打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管理体系,将“农交安”APP 安装使用率、劝导率作为衡量“两站两员”日常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提升工作信息流转速度,实现工作数据共享共用。

 3.健全工作制度。将基础数据采集、隐患排查治理、宣传劝导“七必上”(重要节假日和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

 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民俗活动时段必上,恶劣天气时段必上)等固化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日常工作职责要求,并及时在“农交安”APP 上传工作动态,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业务培训。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建设的专业与社会化队伍,建立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机制,确保全员熟悉“农交安”APP 系统功能,熟悉农村交通安全业务知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5.推动绩效挂钩。将“农交安”APP 工作数据列入乡镇、村“两站两员”履职情况评判依据,结果与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经费、绩效考核等挂钩。

 (九)交警中队覆盖率风险防控 1.推动乡镇交警中队建设。落实警务机制改革,巩固乡镇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牌子,由派出所所长兼任交警中队长,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模式,指导村辅警协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执法保障。为乡镇派出所配齐配强交通管理专业设备、执法装备,对派出所的交通安全执法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保障交通管理业务有序开展。

 3.加强技术支撑。为乡镇派出所连通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授予派出所民警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权限,保障乡

 镇派出所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步应用系统、同步办理业务。

 4.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派出所、村辅警的交通管理业务培训,确保能管理、会办案、优服务,提升乡镇派出所交通管理业务水平。

 (十)卡口、视频监控百公里覆盖率风险防控 1.加大投入力度。突出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科学规划增设卡口、道路视频监控设备。

 2.实现共享共用。统筹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及乡镇、道路经营单位,积极推进现有治安、流量监测、治超和视频监控等卡口资源归集到“道安监管云”,实行共享共用。

 3.做好维护升级。加强对现有监控、卡口终端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提升终端设备的使用寿命及效能,视情逐步升级性能落后的现有监控设备。

 (十一)宣传“五进”完成率风险防控 1.营造共治氛围。充分发挥“两站两员”、村组干部及志愿者作用,结合传统民俗活动、农忙时节等,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

 2.深化宣传提示。全面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公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电视媒体、自媒体等宣传资源,结合典型案例和突出违法行为整治开展警示提示宣传。

 3.抓好主题宣传。积极推进“交通安全示范村”创建等活

 动,重点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 GXX、GXX、GXX 沿线村庄的“示范村”创建工作。利用“五进”工作,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应急演练、知识竞赛、校园广播、征文、征画等方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十二)“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报警率风险防控 1.落实监控制度。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对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一校”车辆和企业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停业整顿等措施。

 2.加强动态监控执法。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违法行为数据作为执法证据,对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的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电话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支持,强力推进。县域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各乡镇和各县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县域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全面统筹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最大力度给予政策倾斜、力量倾斜、保障倾斜。要积极用实、用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平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治理体制,压实工作责任,齐心协力开展好常态化整治

 工作。

 (二)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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