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7篇

时间:2022-11-07 12:55:07 来源:网友投稿

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7篇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麻江县林业局2020年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一)资金和项目概况2020年度根据《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7篇

篇一: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县林业局 2020 年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和项目概况 2020 年度根据《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7 年批次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的通知》黔林资函〔2020〕85 号和《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2019〕530 号的文件精神。2020年我县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共计 1028(含 2017 年提前聘用生态护林员 328 名),管护补助共计总投入费 1035.76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380 万元,县级财政补助 655.76 万元,范围为全县 7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绩效目标批复情况 1.项目依据根据《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7 年批次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的通知》黔林资函〔2020〕85 号和《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 号)。

 2.促进社会剩余劳动力就业,强化我县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切实助推脱贫攻坚,发挥效益,实现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三)绩效目标完成和未完成情况及分析

 1.落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人数 700 名,管护补助按照 10000 元·人/年标准,按照省州要求管护补助费考核合格按月发放,2020 年度共发放管护补助费 867.76 万元(聘用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2020 年 12 月)。森林生态资源管护满意度 95%以上,森林生态资源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

 2.落实 2017 年提前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人数328 名,2020 年度共发放提前聘用管护补助费 59.51 万元。森林生态资源管护满意度 95%以上,森林生态资源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

 3.由于脱贫攻坚投入等预算变动,2020 年追加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 123.76 万元,年末结转资金 108.49 万元,虽然预算执行率为 90%,但该项目已超额完成资金拨付任务,按照要求,2020 年开展项目支出评价总体得分 100 分。

 (四)主要经验做法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严格遵循公告、 申报、审核、公示、聘用 5 个方面的程序。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生态护林员管理档案。

 3.严格项目资金拨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每月考核材料上报县扶贫办和人社局审核,管护补助费用清册上报县财政局审定,通过惠农补贴管理系统进行发放。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工作准备情况 收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整理完善项目资金支付台账和凭据,核对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信息档案,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

 (二)组织实施情况 由财务股牵头,项目实施业务股抽人配合,通过查看项目档案资料,实地核查乡镇(街道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和管理机制,采用走访询问等方式,对照目标绩效逐一进行评价,最后得出评价结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管理分析 1.资金到位率和及时性情况 资金到位率 100%,并及时到位。

 2.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结转结余形成的原因 资金按月及时拨付,能正常使用,无结转结余情况。

 3.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采取专人专户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县级报账的管理模式,无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

 4.项目实施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人数320名,管护补助按照 10000 元·人/年标准,实现全县 320 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变为生态护林员,参与森林资源管护,提供稳

 定就业岗位,实现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没有林业护林工作经验,生态护林员的林业知识和工作责任心不够,做好护林业务培训。

 五、需要反映的困难和相关政策建议 县财政资金困难,建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省级指标统筹为中央指标。

篇二: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 -

 贵德县湿地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该项目属于县级财政直接拨款的湿地保护与恢复经费,用于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具体包含:湿地科研监测、监测巡护艇和巡护车运行维护、湿地科普宣教、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湿地公园保护站运行维护、退化湿地恢复(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农业面污染治理等)、湿地巡护人员聘请与培训等等。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绩效目标及预期主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具体有以下三项:

 1.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湿地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得到科学调整。

 2.湿地生态恢复与科研监测、科普宣教活动规范开展,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湿地保护与湿地生态旅游观光基础设施(观鸟屋)得到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湿地林业资源得到进一步修复与恢复。

 经过 2022 年的项目实施,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基

  - 2 - 本得以实现,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湿地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湿地生态恢复与科研监测、科普宣教活动规范开展,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和林业资源得到进一步修复与恢复。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县级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指标通过相关文件均已上线。专项资金下达后,单位成立以副主任为组长、项目股股长为副组长、项目股成员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在遵守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实施了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021 年实际支出县级资金 99.67 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9 年湿地保护与恢复县级资金:办公费用 21394.00元,湿地宣教印刷费支出 73125.00 元,巡护车、巡护艇及保护站运行维护费支出 64709.73 元,湿地宣教标识标牌系统支出 230000.00 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工程支出300000.00 元,湿地植被恢复支出 130000.00 元,宣教中心及保护站电费支出 1360.50 元,小微湿地建设支出 25000.00元,培训费支出 1037.00 元,劳务费支出 93750.00 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4463.00 元,支出合计 944839.23 元。

 2.2021 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商品服务支出 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1000.00 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80.00

  - 3 - 元,差旅费支出 830.00 元,支出合计 51910.00 元。

 在专项资金的管理方面,湿地公园管理处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等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采购程序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财务室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政府采购、实施、付款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该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批复 2021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我单位 2021 年度县级项目资金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

 1.制定评价方案。接到绩效评价通知后,单位首先制定了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成立以财务牵头、其他业务股室分工负责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和职责。

 2.绩效评价实施。对照绩效目标,设计指标评分表,给项目实施股室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项目实施股室上报评绩效评价材料,填报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综合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施

  - 4 - 股室报送的评价材料,结合项目实施现场情况,对项目实施股室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单位按照财政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综合项目实施股室的绩效评价材料,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健全巡护体系,努力提升科研监测能力 在现有巡护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舂陵湿地巡护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学习不放松,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组织一次培训班学习,对湿地公园监测人员(含兼职巡护员、舂陵湿地志愿者)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实操,并填报好监测记录及监测生态报告等资料,提高巡护员队伍的技能水平,为管理处保护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加强日常巡护,要杜绝一切违法破坏湿地的行为发生,加强鸟类、鱼类监测,保护栖息地不被破坏,严厉打击网鸟、捕鸟行为和垃圾、污水直排行为。三是加强鸳鸯栖息地保护,进一步加强栖息地保护力度,定期开展全方位巡护,确保不受人为影响,在鸳鸯集中栖息时间段在不影响鸳鸯活动的前提下利用高科技设备进行跟拍,保留鸳鸯活动素材。

 2.科普宣教工作力度大大加强 (1)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加大科普宣教力度。今年 1 至

  - 5 - 11 月,科研宣教股在湿地中国、中国森林旅游网、关注森林网和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活动信息共计 208 条,目前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关注用户量达 1206 人。今年**电视台均对我园湿地保护工作成效进行了重点报道,《**》等也分别采用我们的发文稿件,进一步通过各自的媒体平台(**等)对我单位等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报道。特别是与县电视台对巡护员**救助 5 只猴面鹰一事进行了深入报道,在《**》等媒体进行了重点报道宣传。

 (2)开展内容丰富贴近民生的宣教活动。通过举办展览、发放宣传册、问卷调查、播放广播、进学校讲课、组织湿地现场实践活动等方式创新宣教活动模式,扩大了宣传的范围和受众面。围绕“湿地与水 同生命 共相依”主题,举办了“世界湿地日”网络系列宣传、城区电子显示屏宣传及现场活动等多形式宣教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们在线上宣传“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湿地公园野生动植物资源现状等;“3.12 植树节”,组织全体职工及巡护员到龙家渡大桥两岸和拆除神仙岛围库坝体两端堆泥处开展“庆祝第 43 个植树节—义务植树,共建美丽乡村”活动。并与县县科学技术协会、水利局、县自来水公司、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3.22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爱鸟护鸟,万物和谐”爱鸟周、“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

  - 6 - 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

 3.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打造舂陵湿地新亮点 今年来,我们利用“3.12 植树节”组织干部职工,在公园内成仙桥、乌市渔场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种植樱花、桃花、柳树、乌桕等树苗 3000 余株,着力打造彩色公园。为提升公园休闲环境,在舍市核心区舍市村至舍人度码头路边,种植樱花、碧桃、红叶石楠 1000 余株。

 4.持续维护小微湿地,展现湿地生态缩影 2021 年度我单位对“舍园”小微湿地不断优化并有效的运行维护,安排人力、物力和资金对小微湿地进行水肥灌溉和杂草清理,对小微湿地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维修,为湿地公园所在区域的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态资源和福利。

 四、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1.湿地保护人员不充足,湿地巡护监管不够全面彻底。建议进一步增加更加专业的湿地保护、湿地巡护监管人员,增加湿地巡护监管人次,从而保障湿地保护、湿地巡护监管工作更加全面彻底的开展。

 2.随着湿地保护与湿地恢复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的经费明显紧张。建议适当增加湿地保护与湿地恢复工作的运转经费,确保湿地保护与湿地恢复工作顺利开展。

 3.项目资金指标下达不够及时和充分,单位在使用指标时,项目资金的支付额度收到较大限制,资金拨付和资金使

  - 7 - 用进度比较缓慢,致使项目实施进展受到影响。建议财政适当增加项目资金的额度,确保已实施的项目能够顺利结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篇三: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操作细则》、《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操作细则》, 全县生态公益林总面积为 472583 亩, 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

 的 29.7%, 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191100 亩, 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 40.4%; 省级公益林 241000 亩, 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 51%; 市级公益林 13059 亩, 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2.8%; 县级公益林 27424 亩, 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 5.8%。

 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191100 亩, 按权属划分为集体 109100 亩,个体 82000 亩。

 范围涉及太平镇、 何元乡、 万兴乡、 酒房乡 、 旧城乡 和善洲林场。

 2013 年度上级财政共安排我县国家级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319.96 万元, 其中公共管护支出 40 万元, 管护补助支出 279.96 万元。

 (二)

 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1)

 XX 市财政局 XX 市林业局关于下达 2013 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保财农[2013]59 号), 项目资金 171.99 万元;

 (2)

 XX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保财农[2013]339 号), 项目资金 147.97 万元。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XX 县 2013 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资金 319.96 万元, 其中公共管护支出 40 万元, 管护补助支出 279.96 万元。

 管护补助支出中依据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 14.65 元的补偿标准, 其中:

 集体林面积 10.91 万亩, 补偿资金 159.83万元; 个体林面积 8.2 万亩, 补偿资金 120.13 万元。

 二、 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一)

 资金使用

  2013 年项目基金编制计划总资金为 1863700 元, 上级下达我县 3199600 元, 其中用于管护劳务费 197268 元, 用于林农补偿费 2498702 元, 用于森林防火 49095 元, 用于林下资源开发 5000 元, 用于森林资源监测和建档 8000 元, 用于公益林管护宣传 16000 元, 用于检查验收费 25535 元, 用于公益林管护站建设 300000 元, 用于公益林区道路维护 100000 元。

 (二)

 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偿标准兑现补偿资金,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设置专账核算补偿资金, 确保补偿资金专款专用。

 1.集体林资金管理

  ①善洲林场资金管理

  资金拨付到林场后, 所有者补偿费由林场发放到林权所有者。

 管护劳务费(护林人员工资)

 发放花名册, 经林场负责人审核后, 直接把管护资金打入护林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②乡 (镇)

 集体林资金管理

  所有者补偿费通过“一折通”的方式发放。

 农户“一折通”兑付名册由乡(镇)

 财政所和林业站将基础数据录入后报县林业局及财政局审核。

 县财政局根据审核的名单、 标准、 发放金额,将补偿资金拨入惠农补贴资金专户, 由银行依据财政和林业部门审核后的补偿资金分户名册, 将补偿资金拨付到林农“一折通”账户。

 管护劳务费由县财政局下拨到乡(镇)

 财政所, 按管护合同 B 约定先兑付 70%给管护人员,经乡 (镇)

 林业站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再兑付 30%。

 管护劳务费(护林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 经乡(镇)

 林业站审核、 分管林业的乡(镇)

 领导审批后到乡(镇)

 会计代理中心报账, 在村集体农经账户上列支, 打入护林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③监管费(县级统筹资金)

 从县级财政部门拨到县林业局后, 由县林业局统一列支, 用于各项目乡(镇)

 林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主管部门、 基层林业站从事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检查等支出, 按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相关单位凭有效票据和相关资料到县林业局报支。

 2.个体林资金管理

  林农补偿费以“一折通”的方式兑付, 农户“一折通”兑付名册由乡 (镇)

 财政所和林业站将基础数据录入后报县林业局及财政局审核。

 县财政局根据审核的名单、 标准、 发放金额, 将补偿资金拨入惠农补贴资金专户, 由银行依据财政和林业部门审核后的补偿资金分户名册,将补偿资金拨付到林农“一折通”账户。

 实行统一管护的, 劳务费由林农个人集资。

 3、 管护情况检查验收、 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预防等经费支出, 应当附有详细的记录, 报销标准不得超过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

 4、 公益林资源建档与监测、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公益林管护站点建设以及林区道路维护等必须先做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 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才能实施, 并由上级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支出相关费用。

 5、 涉及政府采购的物资, 必须报经县林业局统一汇总后, 报县政府采购办集中进行采购。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基)

 金项目所有资金严格按《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细则(试行)》 进行管理, 由县财政局和县林业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单独建帐, 专款专用, 适时核拨到位, 坚决禁止挤占、 截留、挪用、 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严格接受审计监督。

 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

 三、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

 评价方法。

 本次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整体评价指标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 过程管理、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 评价指标分为三级, 包括 4 个一级指标, 7 个二级指标, 20 个三级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5 总分 100 100 100

  在运用评价方法时, 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

 成本效益分析法。

 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

 比较法。

 是指通过对绩效目 标与实施效果、 历史与当期情况、 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 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

 公众评判法。

 是指通过专家评估、 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14 年 6 月底, 县林业局收到 XX 省林业厅关于开展 2013 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省林计财〔2014〕 35 号)

 后, 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 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 专门研究此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由县林业局计财股牵头, 县林业局资源站、 种苗站、 林权管理中心、 能源站、 森防站、 县防火办等科室参与, 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工作步骤为:

 2014 年 7 月 3 日-7 月 17 日, 涉及项目的各科室根据项目要求分别进行调

 查整理, 7 月 18 日进行各科室材料汇总联合组织绩效评价, 7 月 20 日形成县级总体评价材料组织上报。

 四、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

 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XX 县 2013 年项目基金编制计划总资金为 186.37 万元, 上级下达我县 319.96 万元, 资金到位率 100%。

 资金分为两批下达, 第一批下达时间是 2013 年 1 月 28 日, 项目资金 171.99万元, 全部为管护补助支出; 第二批下达时间是 2013 年 12 月 25 日, 项目资金 147.97 万元,其中公共管护支出 40 万元, 管护补助支出 107.97 万元。

 资金到位及时率 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 381号)

 和《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 的规定编制《2013 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计划》。

 (1)

 权属为集体的补偿基金使用

  权属为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10.91 万亩, 补偿资金 159.83 万元, 用于林农补偿费129.6912 万元, 占 81.1%; 管护劳务费 19.7268 万元, 占 12.4%; 监管费(县级列支)10.412万元, 占 6.5%。

 (2)

 权属为个体的补偿基金使用

  权属为个体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8.2 万亩, 补偿资金 120.13 万元, 按每亩 14.65 元全部支付给个人, 由个人负责管护, 并按照管护合同规定承担国家级公益林管护、 森林防火、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管护责任和义务。

 (3)

 县级列支资金使用

  县级列支资金共计 10.412 万元(全部为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的监管费 10.412 万元)。

 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下资源开发、公益林资源监测和档案的建立以及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宣传、管护质量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分两批进行拨付, 第一批拨付资金为 127.8969 万元, 为年度补偿基金的 40%, 优先用于支付管护劳务费; 第二批拨付资金为 192.0631 万元, 为年度补偿基金的 60%。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偿标准兑现补偿资金,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设置专账核算补偿资金, 确保补偿资金专款专用。

 林农补偿费以“一折通”的方式兑付给林农; 管护劳务费由县财政局下拨到乡(镇)

 财政所,按管护合同 B 约定先兑付 70%给管护人员, 经乡(镇)

 林业站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再兑付 30%, 资金打入护林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监管费(县级统筹资金)

 由县林业局统一列支, 用于各项目乡(镇)

 林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主管部门、 基层林业站从事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检查等支出, 按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相关单位凭有效票据和相关资料到县林业局报支。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基)

 金项目所有资金严格按《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细则(试行)》 进行管理, 由县财政局和县林业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单独建帐, 专款专用, 适时核拨到位, 坚决禁止挤占、 截留、挪用、 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严格接受审计监督。

 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

 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 和相关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为保障资金的安全、 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

 (二)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的管理严格按下述程序进行:

 成立组织机构、 认真按《级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 层层签订项目实施管护责任状、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 广泛深入宣传、 及时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等。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项目实施单位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人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 分类、 整理、 归档, 专门管理。

 (三)

 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

 控制情况。

 上级项目成本的(预算)

 下达是以《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XX 县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公益林区划落界完善工作说明书(2013 年)》 以及我县上报的《2013 年度补偿基金申请报告》 为依据。

 县级补偿资金的使用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 381 号)

 和《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 的规定, 严格按照我县纳入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191100 亩, 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编制的《2013 年度补偿基金使用计划》 进行使用。

 资金不存在下达不足或使用结余的情况。

 2.项目完成质量。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基)

 金的核拨、 兑付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 381 号)《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 等规定,资金安全运行, 无截留、 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 项目完成质量较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

 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公益林是人类认识自然、 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科学研究基地, 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同时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 是一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促进社会发展的公益性事业。

 通过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 实现了森林公益性的有偿使用, 使林农的经济收入有所增加, 积极性得到了调动, 有效地保护了重要区域的森林, 特别是水源林,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了保障, 特别对于环境恶劣地的生态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3 年一年以来,我县公益林面积规模基本稳定, 林分质量较以前好转, 林分蓄积已逐年增加, 水源涵养、 水土保持、 固碳释氧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日趋增强。

 (2)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公益林区村民的收入, 提高了公益林区村民的爱林护林意识, 改善了生态环境, 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

 五、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县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分为 98.5 分, 评价结果为优, 说明项目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还是相当明显:

 补偿实施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林地涵养水源、 保持水土的能力不断增强, 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和强度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实行生态效益补偿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林农的收益权, ...

篇四: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020 年度 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依据《江西省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政[2017]9 号)的文件精神,森林公安补助包括森林公安办案(业务)补助和业务装备补助。森林公安办案(业务)补助是指用于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查出、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案件、禁种铲毒、民警教育培训等支出。业务装备补助是指用于森林公安机关购置指挥通信、刑侦技术、执法勤务(含警用交通工具)、信息化建设、处置突发事件、派出所和监管场所所需的各类警用业务装备的支出。

 (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20 年下达上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转移支付资金 63.63万元,其中中央森林公安补助资金 26.92 万元(办案经费21.53 万元,装备经费 5.39 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31万元,服装 5.4 万元,保险 0.24 万元,枪支 0.07 万元。绩效目标为维护我市林区治安稳定,开展涉林违法犯罪打击,保障林业改革健康发展。

 (二)资金到位情况

 2020 年下达上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63.63 万元,实际到位资金 63.63 万元。

 (三)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分局将 2020 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金额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 100%。办案经费主要用于业务需求,装备经费按照政法机关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和业务装备专项管理办法,采取政府采购,按照集中支付的方式将资金逐笔支付到账,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利用。我分局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支范围内使用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不存在超范围支出问题。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转移支付无挪用、截留资金情况。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项目绩效目标 年初目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改善林区治安,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控制能力;

 大 力 宣 传 保 护 森 林 资 源 的 法 律 法 规 ;

 加强林区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反映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客观公正的反映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是否达成年初设定目标。

 对象: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范围:2020 年转移支付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单位遵循客观公正,全面完整的原则进行绩效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3 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以及各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上饶市野生动植物和林地资源;加大力度宣传普及涉林违法犯罪的危害,普及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林区群众爱护森林植物动物林地资源的意识,并加强了林区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涉林违法案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二)项目过程情况。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对资金流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大额支出事先经过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所有票据符合政府会计报销规定,同时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报销,杜绝现金交易,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业务装备的采购也严格执行有关的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章办事,杜绝弄虚作假,阳光采购的同时并保证支付渠道正确,确保支出零风险。

 (三)项目产出情况。

  案件侦查办案数 364 起,民警培训人数 75 人次,警用业务装备已配备,案件处理公平公正,立案受案响应时间≤24 小时,办案成本节约率 4%,装备成本节约率 4%。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对上饶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积极力量;生态效益: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群众满意度:林区治安满意度≥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分局将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办案业务经费着重用于与办理案件直接相关的业务支出,对森林公安政法公务起到后勤保障作用,同时将装备经费用于购买办案装备,通过装备的更新来提高办案效率,为森林公安执法提供辅助技术功能,让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同时将继续强化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加强监督检查,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篇五: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市低效林改造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林业厅关于开展 2015 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XX 市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指导各县区开展低效林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我市 2015 年度低效林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市级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依据。根据《财政厅 XX 省林业厅关于下达低效林改造资金和计划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市 2015 年低效林改造14.5 万亩,按县区为:XX 区 3 万亩,XX 县 1 万亩,XX 县 5 万亩,XX 县 2.5 万亩,XX 县 3 万亩。

 2、实施的目的、意义。一是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根据二类资源调查数据,我市林业用地面积 2015 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70%,森林覆盖率达61.9%,活立木蓄积量达 10414 万立方米;农民人均占有林地 7亩以上,是人均常耕地的 5 倍。加快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产出率,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带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我市区占 92,,区人口占 78.3,,绝大部分困难群众也集中在区,全市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农业产值的60,以上出自区,区的发展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促进区发展历来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

 点。林业产业链长,市场需求大,就业空间广,是区发展的重点产业。通过实施低效林改造,使农民获得优质的生产资料,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区农民增收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是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内容。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目前我市森林覆盖率和平均蓄积量、生长量均高于全国、全省水平,但林地平均产出率却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这主要是由于我市低产低效林较多,与全市优越的资源状况极不相称。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有利于林种、树种结构调整,提高林地质量和产出效益,更好地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四是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是建设森林 XX 的必然选择。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森林 XX 是林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快低效林改造,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林地建设和保护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和爱林护地的自觉性,有利于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和增强生态功能,有利于繁荣生态文化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项目预期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强化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林业良性发展机制、林地有效保护机制、生态长效建设机制,实现资源增长、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通过实施商品林改造,大力培育木本油料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竹林等商品林基地,使改造后的低效林综合产值提高 50,以上。通过实施公益林改造,不断优

 化树种结构、完善生态功能,实现生物多样性有效提升、综合效益明显提高。

 4、项目布局。为进一步完善低效林改造工作,规范实施低效林改造,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XX 市出台了《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禁止改造区域、不得进行皆伐改造区域。各县区在项目布局中,严格按照意见要求、森林资源分布、产业发展规划等情况进行落实,将 14.5 万亩的改造任务布局在立地条件较好、改造易见成效的区域,合理的确定了改造方式,其中树种更替 4.78 万亩、森林抚育 2.91 万亩、复壮改造 6.81 万亩。项目涉及 5 个县区),51 个乡,1004 个小班。其中 XX 区涉及 12 个乡,275 个小班;XX 县 7 个乡,70 个小班;XX 县 12 个乡,154 个下班;XX 县 10 个乡,240 个小班;XX 县 10 个乡,265 个小班。

 5、项目资金。根据《财政厅 XX 省林业厅关于下达低效林改造资金和计划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市 2015 年省级低效林改造专项资金 1442.75 万元,其中:直接费 1377.5 万元,间接费 65.25 万元。全市 14.5 万亩低效林改造估算投资 4630.84万元,资金:省级低效林改造专项资金 1442.75 万元,市级补助资金 150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170.43 万元,整合项目资金502 万元,抚育木材销售收入 72.25 万元,受益林农投工投劳折抵及自筹 2293.41 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通过市级检查,结合各县区上报的自检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截止 8 月底,2015 年 14.5 万亩的低效

 林改造任务已完成 13.7 万亩,为计划的 94.5%,按改造方式分:树种更替 4.78 万亩,复壮改造 6.81 万亩,森林抚育 2.11万亩;按县区分:XX 区完成 3 万亩,为计划的 100%;XX 县完成 1万亩,为计划的 100%;XX 县完成 4.2 万亩,为计划的 84%;XX县完成 2.5 万亩,为计划的 100%;XX 县完成 3 万亩,为计划的100%。XX 县尚有 0.8 万亩改造任务未完成,改造方式为森林抚育,预计 2014 年底能够全部完成。

 3、资金投入情况。根据《财政局 XX 市林业局关于下达低效林改造资金和计划的通知》及《林业局关于下达 2015 年低效林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省级低效林改造专项资金 935.75 万元及市级补助资金 150 万元足额下达到各项目县区,其中:XX 区省级项目补助资金 295.5 万元,市级补助 38 万元;XX 县省级项目补助资金 98.5 万元,市级补助 18 万元;XX 县市级补助资金 22 万元;XX 县省级项目补助资金 246.25 万元,市级补助资金 30 万元;XX 县省级项目补助资金 295.5 万元,市级补助资金 42 万元;XX 县省级项目补助 492.5 万元由省厅直接下达。通过检查,项目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率为 100%,在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各县区严格按照《低效林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使用专项补助资金,没有出现违纪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 14.5 万亩低效林改造共完成投资 3786.28万元,市级间接费用 14.5 万元,县区级完成投资 3771.78 万元,其中:XX 区完成 725 万元,XX 县完成 470.5 万元,XX 县

 702.34 万元,XX 县完成 280.4 万元,XX 县完成 1593.54 万元,。

 通过自查,市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整合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使用率为 100%;业主投工投劳折资及自筹资金完成投资 1633.69 万元,占预算投资的 71.2%,剩余643.59 万元为 2015、2015 年开展补植补造、抚育管护费用以及 XX 县还没有完成改造任务的 16.13 万元;省级项目补助资金已支出 1344.25 万元,占补助总资金 1442.75 万元的 93.2%,所剩余 98.5 万元为 XX 县没有完成改造任务的补助资金。市级所提取的 14.5 万元间接费用于全部使用完,主要用于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审查及检查验收等环节。各县区项目补助资金直接费用全部用于树种更替、森林抚育的清林环节及复壮改造的肥料购买和修剪、涂白、中耕的劳务用工等环节,间接费用全部用于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外业调查、审查以及检查验收环节。按县区为:XX 区到位 295.5 万元,支出 295.5 万元,支出率为 100%;XX 县到位 98.5 万元,支出 98.5 万元,支出率为 100%;XX 县到位 492.5 万元,支出 394 万元,结余98.5 万元,支出率为 80%;XX 县到位 246.25 万元,支出246.25 万元,支出率为 100%;XX 县到位 295.5 万元,支出295.5 万元,支出率为 100%。XX 县没有支出去的资金是因还有 0.8 万亩的森林抚育施工还没有结束,预计到 2014 年底施工结束完成投资。

 三、采取的措施

 科学规划,规范实施。为科学确定低效林改造范围,我市五县区依据国家林业局《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和《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的指导意见》,根据各地森林资源和林业生产力水平,按照立地条件、树种龄组进行类型划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立地条件下不同树种平均树高、胸径和蓄积平均生长量,制定各县区低效林界定标准,以此为基础结合林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低效林改造对象和范围,编制了市、县两级《低效林改造总体规划》。同时,根据年度计划,各县区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再编制作业设计,由市林业局组织审批,各县区依照批复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

 加强质量管理,严把作业设计审批关。低效林改造的目的就是要调整和优化林分结构,提高 林地产出率,而基础在于作业设计编制是否科学合理。为此,XX 市林业局从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审批入手,指导各项目主管单位严格按技术规程要求组织外业调查,并组织林政、资源管理、造林绿化等部门及项目管理人员对作业设计进行认真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由项目主管单位按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市林业局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作业设计进行二次审查,再予批复,确保作业设计质量。

 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为进一步完善、规范低效林改造工作,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XX 市林业局多次成立以局党组成员为组长,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低效林改造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专项督促和指导,把相关政策、

 技术等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江四路沿岸沿边生态恢复治理的意见》的要求进行改造,在改造方式上,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采伐更新、树种更替、森林抚育、复壮改造、综合改造、补植补造、封育林、改善林分结构等多种方式进行改造,切忌图简单省事、搞一刀切,片面采取皆伐改造。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使低效林改造达到既改善森林结构、提高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又提升森林景观质量,确保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目标的实现。

 加强样板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低效林改造没有固定的模式,市政府要求低效林改造必须与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培育木本油料林基地相结合,与建设森林 XX 相结合,把提高林地质量、优化林分结构作为重中之重。为确保低效林改造健康有序开展,市、县两级统一在交通便利、立地条件好、易见成效的改造地块选择 200-500 亩,按照不同的改造方式高标准建设低效林改造示范样板,总结低效林改造的各项技术措施,通过样板示范,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低效林改造的发展。2015 年市级安排低效林改造建设专项资金 150 万元,主要用于样板林建设、技术培训,以此推动低效林改造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加强宣传力度,创优改造环境。在低效林改造过程中,我市十分重视低效林改造的宣传力度,要求市、县两级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络、简报等媒体,全面对低效林改造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的政

 策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知晓低效林改造、人人支持低效林改造的良好氛围。市低效林改造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结合我市低效林改造实际情况,共撰写简报信息 6篇,分别在 XX 市林业局简报、XX 市新闻、XX 省林业厅信息、国家林业局信息等媒体宣传报道 XX 市低效林改造实施情况,XX 电视台 2 次对低效林改造进行了宣传报道。

 严把种苗质量关,确保改造见成效。为杜绝改造后形成新的低效林,XX 市从更新培育树种选择入手,要求所选择树种必须符合适地适树的原则,特色经济林树种良种使用率100%,用材林树种良种使用率或基地供种率在 60%以上,特色经济林树种上造林苗木必须具备一签四证,以此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明确职责,加强监管。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样板引路、项目带动、群众互动的发展路子,立足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以项目为抓手,围绕林产业发展目标,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工作任务和完成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奖惩措施,全面推动全市低效林改造工作。XX 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全面负责全市低效林改造的指导、协调、检查等日常工作。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有关低效林改造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低效林改造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审查及组织实施;组织对低效林改造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涉

 及低效林改造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汇报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低效林改造档案收集建档工作;承担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资源林政科职责:为依法依规开展低效林改造提供法律、法规服 务;督促、指导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办理采伐手续,规范实施;参与低效林改造作业设计审查,严把采伐方式、采伐强度、清林及木材运输等林木采伐、运输作业措施;配合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低效林改造的监督检查。森林公安职责:配合低效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低效林改造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低效林改造为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预防和查处乱砍滥伐、林地流失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等违法事件发生。乡镇林业站职责:严把改造范围,全面负责辖区内低效林改造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改造业主按批准的作业设计施工,按时上报低效林改造进度报表;认真总结低效林改造的成功经验,对在低效林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向县林业主管部门和低效林改造办公室报告;建立健全低效林改造档案。

 确定专人负责,统一上报口径。低效林改造进展情况统计调度是及时了解、掌握全市低效林改造实施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XX 低效林改造进...

篇六: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7 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米易县林业局)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国家和省、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我单位现有行政编制 7 名,机关后勤编制 1 名,参公管理人员8 名,林业产业服务站事业编制 35 名,森林经营所事业编制 10 名。现实有公务员 7 名,机关工勤 1 名,参公人员 8 名,事业人员 31名,事业工勤 2 名。

 (三)资产情况

 我单位 2016 年年末资产总额为:3407.48 万元(其中:固定

  资产 472.19 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 年年初项目支出结转结余经费 1039.15 万元,本年财政资金收入 4929.14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 207.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经费 858.78 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 382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 41.9 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 年财政资金支出 3451.02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7.39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节能环保支出 1115.38 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3.11 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 2083.2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经费 41.9 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016 年年末项目支出结转结余经费 2517.26 万元。

 (三)2016 年履行职能工作情况 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四期项目。继续依托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 700 万元,加快县城视野区绿化进程。工程项目完成了苗木栽植、步道、防护网、节水灌溉系统等全部工序,于 12 月完成检查验收。

 2、退耕还林工程。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1.03 万亩任务,年度投资 824 万元。巩固退耕还林 7 万亩,兑现补助资金 1002 万

  元。

 3、民生工程。管护国有林 32.68 万亩,兑现管护资金 105.6万元,工程全面完成。兑现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24.16 万亩工程全部完成,兑现补助资金 354 万元。

 重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森林防火工作。2016 年,全县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打牢基层工作阵地,切实将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延伸到基层一线。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 11 起,均属一般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 11.9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 1.18 公顷。森林防火“五率”情况分别为:森林火灾受害率 0.01‰;森林火灾发生率 7.9 次/10 万公顷;森林火灾控制率 1.08 公顷/次,当日扑灭率 100%,火案查处率 90%。本年度火灾扑救中未发生人员伤亡情况。

 2、造林绿化。今年,全县完成义务植树 45 万株。对县城视野区“天窗”迹地开展乡土树种试验性种植,造林 630 亩。对视野区进行全林除草,切实加强管护质量,提升绿化效果。完成 5000亩封山育林。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16 年,全面开展米易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对林业有害生物类、分布、危害、寄主等情况全面普查。完成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调查,及时发布全县有害生物趋势预报。积极防控松材线虫的传入,安装松墨天牛诱捕器 125 台,今年诱捕到的松墨天牛一共 6718 只,通过检测,未发现松材线虫。开展攀枝花树防治 1109 株。对全县苗木、花卉生产基地进行产地检疫,检疫品种 100 余种,检疫植物 90 余万株。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为 2.06 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 2.06 万亩,无公害防

  治率为 100%,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测报准确率 100%;成灾率为 0。

 4、林政管理工作。2016 年,为米易县社会经济发展征占用林地面积 75.83 公顷,提供企业用地 23 宗,其中临时占用林地面积45.51 公顷,永久征占用林地面积 30.32 公顷。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259 份,木材运输证 99 份,林木采集许可 1 件,审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7 件、核发植物检疫证书 100 份、产地检疫证 21 份、植物检疫登记证 12 份,办理驯养繁殖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有主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审批 7 件、审核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审批 9 件,办理森林防火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437 件。

 5、林业执法。2016 年度,结合林区实际,强化林业严打整治,严厉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对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严厉的查处、打击。立刑事案件 18 件,破刑事案件 14 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23 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150 件。收缴木材 78 立方米,林业行政罚款 38 万余元。

 6、创森工作。2016 年度创森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创森重点项目按照进度推进。生态修复三期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楠木河河岸绿化工程全面完成;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完成年度任务;核桃基地建设已全部完成;1 个生态科普基地建设及 2 个义务植树基地全面完成。

 7、林业产业工作。全县林业产业发展继续依托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项目推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2016 年资金 200 万元,全

  部用于贫困村林业产业扶持,共计完成核桃 4950 亩,道路 6 公里,蓄水池 700 立方米。全县实现林业产值 13 亿元。

 8、共性目标完成情况。2016 年,我局还全面完成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信访、计划生育等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6 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124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7.3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55.3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89.31 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守“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资金的用途,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拨付各项款项。2016 年年末项目支出结转结余经费2517.26 万元。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16 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 4929.14 万元。

 2016 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3451.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节能环保支出 1115.38 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3.11 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 2083.2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

  的年度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经费 41.9 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绩效情况 接受财政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统一全局财务收支管理,确保每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米易县林业局内部控制制度》、《米易县林业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会计监督到位,经济运行透明,经济责任得以明确和落实。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中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016 年,完成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四期项目,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1.03 万亩任务,巩固退耕还林 7 万亩。管护生态公益林 39.77 万亩,铲(烧)防火隔离带 239 公里;完成核桃嫁接育苗 20 万株,发展苍术、金荞麦、半夏、柴胡林下中药材种源基地 670 亩;完成核桃低产低效林改造 1 万亩。

 加强森林防火,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 11 起,森林火灾控制率1.08 公顷/次,火案查处率 90%。全县完成义务植树 45 万株,2016年度创森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创森重点项目按照进度推进。严厉打

  击乱砍滥伐,偷砍盗伐等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确保森林及及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不管是在资金预算编制方面,还是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我局总体评价为优。其中在预算编制方面得分 24 分,预算执行方面得分 33 分,支出绩效自评得分 40 分,合计总得分97 分。

 (二)存在问题。

 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尚需完善。公用经费的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核算过程中部分支出难以区分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费用使用中存在使用界限不清现象。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

篇七: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财政 转移支付

 团风县 0 2020 年度造林补贴项目

 绩效 评价 报告

 省林业局:

 根据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林生〔2020〕68 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抽调专人,组成专班,结合实际,认真对照《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访农户等方式,逐项量化打分,形成绩效目标自评情况。现将报告如下:

 一、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 情况

 (一)资金下达 2020 年中央下达团风县林业专项预算资金 130 万元,省内分两批分解下达我县中央预算资金 130 万元,分别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环发〔2020〕3 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鄂财环发〔2020〕35 号)。

 (二)绩效目标

 紧紧依托中央下达林业专项预算资金,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积极实施造林补贴项目,完成乔木林人工造林 6500亩,造林完成合格面积率≥85%,当期任务完成率≥80%。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实现项目区森林生态系统

 功能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 80%。

 二 、绩效目标 完成 情况分析

 (一)

 资金 投入 情况分析

 1 1 、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 年度中央下达林业专项预算资金 130 万元及时到位,实际到位率 100%。

 2 2 、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中央下达林业专项预算资金 130 万元,实际支出 130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100%。

 3 3 、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封闭运行,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二是严格专项资金申请拨付。依据年度造林任务进度和年初预算,及时办理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等审批手续,即由项目实施单位报送资金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县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实际国库集中转移支付。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处理会计业务,实际分类记帐,独立核算,真实反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动态过程。

 (二)

 总体 绩效 目 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建设期内实际完成乔木林人工造林 6500 亩,造林合格面积 6500 亩,当期任务完成率达 100%。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周边群众 650 人就业,实现了项目区林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改善,周边群众满意率达 90%,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预期目标。

 (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 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1 )数量指标。在项目建设期限内,圆满完成乔木林人工造林 6500 亩的建设任务,为持续推进团风国土绿化、建设现代生态文明提供了有力保障。

 (2 2 )质量指标。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县级自查验收,全县项目造林合格面积为 6500 亩,合格面积率 100%。

 (3 3 )时效指标。该项目从 2020 年 3 月开始实施,到 12月底全部完成,实施进度较为合理,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1 )社会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切实增强了全县群众发展林业生产、培植林业产业的积极性、自觉性,同时也有效解决了项目区周边群众就业问题,带动了一部分人参与项目建设,实现增收脱贫,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2 2 )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我县将新增林地面积 6500亩,有效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的次数和损失,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生态效益显著。

 (3 3 )可持续影响。对于我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和改善环境、修复生态、造福百姓等都具有积极作用。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全县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在 90%。

 三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绩效目标现象发生。

 四 、绩效自标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件利国家、福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可作为下年度林业生产计划的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团风县 2020 年造林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此。

 团风县林业局 2020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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