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规范3篇

时间:2022-11-12 08:10:16 来源:网友投稿

财务管理规范3篇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规范3篇,供大家参考。

财务管理规范3篇

篇一:财务管理规范

务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现金使用、 管理, 明确使用范围, 加强财务监督, 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任何部门、 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 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企业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企业的财务收支。

 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账分管、 钱票分管原则, 会计管账票, 出纳管钱。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 现金收入管理 第五条 企业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 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 坚持收、 支两条线, 企业财务部收入的现金、 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 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 严禁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八条 企业业务支出, 原则上凡金额在 1000 元以上的, 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 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 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 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 报销单据正确合法。

 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 方可给予报销。

 第十条 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 员工工资、 奖金、 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 出差人员差旅费;

 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 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 1000 元以下的;

 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 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 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拮据, 并由主管领导同意审核, 总

  经理核准签字后, 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 15 日或 25 日前报销, 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 同时, 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 检查发票各类日期是否属实, 发票填写项目不全、 发票日期与实际出差日期不符、 发票地址与实际出差地址不符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 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

 第十四条 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 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 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采购部、 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 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

 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 应报企业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 采购部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 5000 元, 食堂为 1000 元。

 第十八条 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 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 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 主要用于差旅费、 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 1000 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 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 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

 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 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部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 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存盘表, 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导、 财务部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 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 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企业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 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企业 2~3 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 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 库存现金、 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 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

 保险柜应打乱密码,

  钥匙随身携带, 人离门锁, 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 账实相符, 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并追查原因,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严禁私人借用公款, 严禁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 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 防止发生意外。

 第六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 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 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库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

 若发现不符, 应查明原因,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七章 账目 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现金账目。

 登记现金、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 出纳要认真、 逐笔、 顺序登记号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做到日清月结, 每天业终了, 应核对账、 款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账。

 第三十五条 出纳应于每月月末核对未达账项, 并及时催查清里。

 第三十六条 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 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 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 15 日、 25 日结账日核对现金、 银行日记账与总账, 确保帐账、 账实相符。

 第八章 处罚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 视其情节轻重, 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情节十分恶劣的, 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 限额使用现金, 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 未经批准坐支现金, 私设小金库, 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公款私存的, 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 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 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 所有罚款一律上缴企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制定, 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发票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 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建立发票购买、 发放、 使用、 缴回的专用登记簿。

 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以备查录。

 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 应该加强管理、 健全制度、 专人负责、 妥善保管。

 二、 购买。

 增票只能由发票管理员购买, 发票管理员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 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三、 开具。

 1)

  发票只能由领用人开具, 其他人员不得开具, 出纳在获得准许时临时代为开具;

 2)

  申请开具发票时, 必须由需求者填写申请单, 注明所要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及金额, 并后附经财务核对无误后有金额的《销售清单》, 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 报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开具。

 3)

  将开具增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交客户、 供应商或业务代收时, 领取人必须在发票管理簿上办理签收手续。

 4)

  增票的开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不得虚开、 不得开具与实际货物不一致的增票,必须填写完整, 注明开具人姓名。

 四、 保管。

 1)

  完全未使用的增票由发票管理员保管, 且必须锁入保险箱内;

 2)

  电脑打印增票必须装订成册, 每 100 份装订成一册, 并打印开具汇总表, 加盖封面后一起装订, 此工作由领用人负责, 发票管理员监督。

 3)

  使用完毕的增票, 发票管理员进行审核增票的连续性、 开具的规范性, 并在自身登记簿上勾销登记, 经税务局销号后, 按序按号存放于指定档案室。

 五、 增票的红冲与作废。

  1)

  因增票开具错误且财务尚未入账的, 可直接将增票作废, 每一联次均需加盖“作废” 章。

 作废发票必须保证联次完整性、 一致性, 并按序粘贴, 不得简单用针别在一起。

 2)

  对于因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且财务已入账的, 必须填写相应的红色增票, 将原发票联、 抵扣联附于红色增票后, 红色增票上备注原发票的开具日期和号码, 只需撕下记账联即可。

 3)

  不管是否财务入账, 凡红冲或作废增票, 必须收到原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缺一不可, 否则红字发票的开具必须获得对方税务同意的“退税证明”。

 六、 换票。

 1)

  换票指客户需要增值税发票, 但因条件限制无法当即开出, 或事后客户要求换票的, 先给客户普票, 等增票开具后再换回普票的行为。

 2)

  对顾客要求开具的增票, 自收到日起, 保管期最多为二个星期, 二星期内顾客未换取的, 将增票还与开票人, 不得积压。

 3)

  普票的换票期限为一个月, 超过一个月的不得更换。

 4)

  对于换回的普票, 应进行红冲, 并将原小票贴粘与红冲发票后, 红冲发票记账联与增票记账联捏对, 随对账单上交财务。

 不得将原小票与增票直接捏对。

 5)

  财务收到待换增票, 需进行登记, 交付客户时, 由其在登记簿上签收。

 七、 本规定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内部牵制制度

  一、 为了减少损失、 浪费、 提高经济效益, 制定本制度。

 二、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包括各项采购等), 必须由两人以上参与, 不应有脱离监督经济行为。

 三、 会计管账、 管票、 不管钱、 不管物; 出纳管钱、 不管帐(除现金、 银行存款日记账外)

 不管物, 不管已做帐的记账凭证。

 四、 仓库保管人员管好财产、 物资, 包括生产资料、 维修用品零配件、 五金材料等。

 五、 办公用品指定专人购买, 专人保管并发出登记。

 六、 发生收款业务时, 由会计开具发票, 由出纳收款。

 付款时由会计审核发票后, 经总经理批准后付款。

 多种收付款单据发票, 必须经总经理签名后, 才能进账。

 七、 固定资产和大宗的材料物资的采购要有批准的预算。

 购回后要通过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 根据领料单出库。

 报账时要同时附上批准的预算单或请购单、 发票、 入库验收单方能付款。

 仓库保管员对时出物资要及时记账、 对账, 如有不符, 应查明原因, 及时处理。

 八、 废品处理及领用必须严格手续, 入库要输入库手续, 出库办理出库手续, 领用填写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 且所有仪器必须有仓库保管员或经手人员签字并交财务部一联做账。

 九、 会计、 出纳每月月终对现金和银行存款对一次账, 并盘点库存现金。

 十、 仓库物资年终必须盘点一次, 据予调整账务和年终成本核算。

 年终根据需要可以不定期盘点。

篇二:财务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 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 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 总原则

 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

 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 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 属计划外的, 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

 严格执行《会计法》 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 接受财政、 税务、 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监督,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 及时、 准确、 完整。

  二 、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

 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 人员配备、 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

 同时负责选拔、 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 法规,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 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 计划、 控制、 核算、 分析和考核, 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 节约费用、 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

 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选调聘用、 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 教育、 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 计划、 核算、 分析决策和管理, 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 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 财务预决算, 并监督贯彻执行; 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 分析及考核。

  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 文件、 凭证、 报表的整理、 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 奖金、 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 复帐、 报账, 做到手续齐备、 数字准确、 账目清楚、 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 各项业务款项发生、 回收的监督, 业务报表的整理、 审核、 汇总, 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

 会计业务的核算, 财务制度的监督, 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出纳职责

 1、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 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不得坐支现金, 不得白条抵库。

  3、 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 及时核对, 保证帐实相符。

 三、 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 簿, 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 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

 作到日清月结, 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 3000 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出纳收取现金时, 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 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 交缴款人、业务部门、 出纳、 会计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

 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 须填写借款单, 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方可支出现金。

 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 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 付讫章, 防止重复报销。

  四、 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购买、 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 簿, 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 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 并每天结出余额; 每工作日结束后。

  3、

 出纳收取支票时, 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 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 交缴款人、缴款部门、 出纳、 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 由经办人、 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 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 印鉴的保管

 1、 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 现金、 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 应将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的上存、 收入、 支出、 结存情况, 编制“出纳报告表”, 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 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 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 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 目的

 1、 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 提高工作效率。

  2、 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 适用原则

 (一)

 使用商业单位制, 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 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

 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 以文字性形式, 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

 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 审批程序

 1、 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 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

 2、 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 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 财务

 四、 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 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 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 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 各部门登记领用, 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

 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 OA 设备):

 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 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司总经理批准, 公司技术部、 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 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 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

 参展/会费:

 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 由部门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付款。

 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 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 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

 凡批准住会, 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 不住会的, 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

 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 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 注明参展必要性、 参展人数、 费用预算等。

 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

 差旅费: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制定出差计划, 应注明出差地点、 事由、 时间、 人数、 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 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

 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工资、 奖金的支出:

 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 财务部编制发放表, 经理签字确认, 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

 业务费用:

 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 保养费、 过路费、 搬运费)、 快递费、 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

 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 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 原则

 1、 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 注明支出事由、 项目、发票张数、 报销金额、 和经办人签名、 部门经理签字、 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 出纳方可付款。

  2、 加强报销管理, 当月帐, 当月了, 25 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 3 日。

  3、 为了分清责任, 进行部门核算, 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 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 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 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 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 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 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 目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款项借支 11:

 00-12:

 00 11:

 00-12:

 00 11:

 00-12:

 00 11:

 00-12:

 00 11:

 00-12:

 00

 15:

 30-17:

 00 15:

 30-17:

 00 15:

 30-17:

 00 15:

 30-17:

 00 15:

 30-17:

 00

 费用报销 9:

 00-12:

 00 9:

 00-12:

 00 9:

 00-12:

 00

 对外结帐 9:

 00-12:

 00 9:

 00-12:

 00 9:

 00-12:

 00

 六、 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 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

 交给财务。

 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 原件给客户。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

 版面费、 广告代理费:

 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

 报销单, 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 核对无误后付款。

  2、

 印刷费(出片费):

 部门凭发票, 附印刷品结算单, 进行核实无误后, 填写费用(成本)

 报销单, 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

 办公用品、 低值易耗品:

 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 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 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 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

 填写费用报销单。

 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

 机房与 OA 设备:

 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

 凭发票(附上验收单)

 填写费用报销单。

  5、

 资料费:

 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 首先将书、 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

 进行登记验收, 并在书、 资料上盖章、 编号。

 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

 填写费用报销单。

  6、

 差旅费:

 于返回 3 天内必须报销, 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

 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

 对 3 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 财务部应催办一次, 仍不办理者, 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 视同经理借款。

  7、

 业务费用:

 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 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

 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 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

 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 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 交通费须注明起始、 地点及原因; 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 数量; 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

 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

 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 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 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 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 特制定此规定, 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 运营中心、 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 出差人姓名、 出差时间、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 预计差旅费金额, 报总经理审批, 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 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 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 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

 工出差到外地, 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

 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 逾期不报销者, 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 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 节余归己、 超支不补。

  3、

 出差乘坐火车, 一般以硬卧为标准, 如买不到硬卧票, 按硬座票价的 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 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7、

 往返机场、 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 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 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 展览、 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 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 培训、 参加会议等, 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 按其统一标准报销, 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

 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

 上午 12:

 00 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00 后出发的, 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 可享受半天补助; 12:

 00 后出发的, 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 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

 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

 上午 12:

 00 前返回的可享受

 半天补助; 12:

 00 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

 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费用核算:

 公司所有人员...

篇三:财务管理规范

 务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八章负债及融资管理

 第九章收入、成本及利润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公司所有财务工作均应以本制度为准则,具体财务事项可在本制度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管理细则及业务规范。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采用法人治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合作协议的

 规定、约定对公司的财务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受托管理方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及其自身的财务管理模式对公司开展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最终签署。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具体分管、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公司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

 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负责对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

 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的从事出纳工作。

 第八条

 财务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九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第十条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

 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

 第三章

  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在遵循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参照执行受托管理方的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

 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内部稽核机制,应建立专门稽核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对经济业务及其会计记录进行复核。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十六条

 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在报送财务报告的同时,应有相关的财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公司经营环境、经营范围等发生重大调整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详细说明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应遵守财务信息保密制度,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和公司股东、受托管理方要求外,不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应聘请有相

 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预算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合理安排资金的周转,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年应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预算编制工作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条块的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完成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编制。

 第二十二条

 财务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应将财务预算各项预算指标分解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采取措施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和监督财务预算的落实执行。财务部应制定相关业务细则,规范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等流程。

 第二十四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原预算产生或将要产生重大偏离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对原预算进行修订。

 第二十五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通过增资扩股、银行贷款、基金、发行信托、股东投入、销售回笼等方式筹集项目开发所需的资金。

 财务部应加强资金的管理,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基础制

 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常周转,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严禁账外循环和违规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资金使用必须与公司的经营业务有关,严禁将资金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除正常业务借支外,严禁将资金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一节

 银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条

 开立银行账户应遵从从紧原则,各账户开立需有明确的用途,没有实质性经济业务的银行一律不得开立账户。因业务需要开设新银行账户的,应报公司董事长最终审批,董事长不得对该项业务的批准权限向下授权。

 对于已开立的银行账户,财务部应定期清理,已无经济业务往来的银行账户应及时注销。银行账户的注销须经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一条

 银行账户的开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由相应职责岗位的人员操作,不得由他人代办。所有开户资料必须由两名以上经办人员共同到银行柜台提交办理,确认银行存档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开户过程合规。

 第三十二条

 严禁将公司的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利用公司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利用公司账户或票据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十三条

 除日常费用报销、备用金、少量业务借支等需要现金

 支付外,公司所有款项必须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结算,不得通过其他单位账户、个人账户收取、留存。不得将银行存款转入无实质性业务的银行,严禁将公司存款转入非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严禁违反国家法定利率从事高息存款、异地存款及其他违规存款行为。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应对所有银行账户开通网上银行的查询功能,通过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及时了解、监督所有银行账户的收支情况,并与会计账簿记录相互核对一致,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处理。

 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均使用网上银行对外付款,原则上不允许购买转帐支票。特殊情况下确有需要购买和使用转账支票的,需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时,账务部门应按照与开立银行账户相同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后方能开通。在具体操作款项支付的过程中,至少需要经过三名或三名以上不同岗位、相互牵制人员复核后方能支付,且具体操作支付的人员不得参与复核。复核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核对相关资料和审批手续,不得敷衍应付。

 第三十五条

 银行印鉴章应严格执行分管制度。开具支票所用印鉴章应由二人分别保管,印鉴章的保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如遇印鉴章保管人员外出,应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临时兼管人员或由财务负责人亲自兼管,但不能同时兼管两个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外出,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外出时需两人同行。

 第三十六条

 重要空白银行票据应由出纳负责保管。对于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设立台帐记录新购买、已使用及作废票据,防止重要空白票据的遗失或被盗。

 第三十七条

 公司出纳应定期取得银行业务回单、结息单、对账单

 等银行单据。每月终了,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与银行对账单明细进行逐笔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并经财务专人审核签字。未达账项应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内部资金往来等相关记录,核查资金收付和资金余额,确保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检查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节

 现金管理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完善现金管理的业务流程和硬件设置,确保现金的安全

 第四十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每日现金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5 万元。多余现金应于营业结束前送存银行。金额较大的现金送存银行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

 第四十一条

 现金的提取和支出必须符合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审批手续。现金收付应坚持收有凭、付有据,严格执行公司的审批及操作流程,杜绝收支不清、手续不全等现象。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委托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办理与其他单位的现金结算业务。

 第四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公需要借用现金应取得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在权限内审批,业务结算后应及时报账和办理借款核销手续。非公司正式员工和外来人员不得办理现金预借手续。

 第四十三条

 出纳应建立现金日记账,逐日序时登记。每日下班前,出纳员须盘点现金余额并与日记账余额相核对一致,如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并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出纳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责,如发生现金短缺,除不能归责于出纳的情形外,原则上由出纳赔付。出纳人员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财务人员担任,原则上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不得超过 3 年。

 第三节

 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第四十六条

 所有对外资金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

 第四十七条

 原则上公司所有支出应由董事长最终审批。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董事长可进行适当授权。具体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1、偿还股东借款及利息:

 (1)单笔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2)单笔金额在5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由董事长最终审批。

 2、日常现金提现:

 (1)单笔或当天在1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现金提现,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2)单笔或当天超过10万元的现金提现,由董事长最终审批。

 3、现金借支:

 (1)单笔或当天在5万元以内(含本数)的现金借支,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2)单笔或当天超过5万元的现金借支,由董事长最终审批。

 4、管理类费用报销:

 (1)预算批准内管理类费用,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2)各部门或个人发生的超预算管理类费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董事长最终审批之后,方可调增。

 (3)除公司有效签单人以外,各部门或个人发生的单次2000元以上的管理类费用开支,在开支前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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