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涵情况上报3篇道路危涵情况上报 交通运输工作情况汇报现将我县2010年交通运输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一、通达工程建设情况(一)续建通达工程建设情况。,上级下达我县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危涵情况上报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道路危涵情况上报
运输工作情况汇报 现将我县 2010 年交通运输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通达工程建设情况 (一)续建通达工程建设情况。,上级下达我县通达工程 24 条 324.6公里,要求通达 31 个建制村,其中我县提前实施 5 条 83.3 公里,实际应实施 19 条 241.3 公里。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我县又提前实施了诗礼、新华、洛党、勐佑、营盘 5 个乡镇的 10 条线路 97.7 公里,全县实际实施 30 条线路 339 公里,分为 34 个合同段,涉及诗礼等 8 乡镇 35 个建制村。项目于 9 月份完成了测设报批,10 月 16 日完成了竞争性合同谈判,由云南宝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 20 家企业中标承建,中标总价为 5653.24 万元,工程于 10月 30 日前全部开建,2010 年 4 月中旬全面完工,共完成路基土石方1050.9 万立方米,其中:土方 714.6 万立方米,石方 336.3 万立方米;完成挡墙 15255 立方米,完成桥涵 847 道 2542.5 立方米;铺筑路面1030560 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 6211 万元;计划 5 月份完成验收。(二)2010 年通达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我县 2010 年通达工程上报建议计划为 35 条(段)422.8 公里(含提前实施路段),通达建制村 44个,工程重点分布在洛党、鲁史、勐佑、三岔河四乡镇,工程完工后,年内可实现全县 183 个建制村公路全部通达目标。工程计划分三批实施:第一批为现正在实施的 14 条(段)139.6 公里,预计 6 月前全面完工验收。第二批 10 条(段)78.3 公里,目前正进行施工图设计报批,计划 5 月底开工,11 月完工验收。第三批 11 条(段)146.4 公
里,目前正进行外业测设,计划 6 月底启动,年底前完工交验。
二、通畅工程进展情况 (一)通畅工程续建情况:上级下达我县通畅工程计划立亚线 50 公里,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路段为立亚线勐佑立果至营盘镇乡镇府 54.9 公里,超计划 4.9 公里,概算投资 3294 万元。划分为两个合同段实施,第一合同段为勐佑立果至大立嘎段 27 公里,第二合同段为大立嘎至大红坡至营盘镇西门外段 27.9 公里。项目委托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于 11 月 12 日开标,11 月 23 日完成合同谈判,由中国路建集团股份公司、云南阳光道桥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 1660.77 万元与 1656.76 万元, 工程监理由云南公路建设监理公司分公司负责监理。两个标段于 1 2 月 10 日起相继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挡土墙支彻 3800 立方米,路缘路基础支彻3500 立方米,c15 路缘石基础浇筑 1600 立方米,m7.5 边沟支彻 1400立方米,砂石料采购 15000 立方米,铺筑天然砂砾底基层 6 公里 33000平方米,铺筑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1 公里 5500 平方米,共完成投资 800万元(不含砂石料采购),计划年底完工。
(二)2010 年拟建通畅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情况:2010 年计划实施通畅工程计划 175 公里,实现全县 13 个乡镇通油路目标,项目分布在文腰线,接漾线、桂寺线、立亚线。项目工可评审已于 4 月完成,目前,文腰线,桂寺线、立亚线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正报市交通局审批,接漾线后段正进行外业测量及施工图设计,计划年内陆续开工建设,
2011 年底完工。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上级补助资金与实际建设投资存在差距,县级拼盘资金筹集及计量支付压力较大,尤其是今年将贷款提前实施通畅工程,需筹集 1560万元的贷款资本金,筹资非常困难。二是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总量不足,工程监督管理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乡村两级落实建设用地难度不断增加。四是建设成果巩固任务艰巨,养护资金总量不足,乡镇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新建工程地质灾害将长时间内存在,养护管理队伍无法适应满足公路快速发展的客观需求,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需不断探索完善。
四、下步工作计划 2010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交通运输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根据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今年定为“交通工程建设冲刺年”和“交通运输管理年”的要求,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三个年”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提出我县今年交通运输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114 万元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加快推进通达、通畅工程建设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即实现农村客运发展新突破,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突破,实现城市公交工作新突破。做实“四项工程”,即做实老街河等桥梁建设工程,做实示范路建设工程,做实澜沧江小湾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做实移民交通工程。抓好“五项工作”,即抓好“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抓好人大
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抓好交通项目资金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抓好新农村硬板路等其它交通工程建设工作,抓好机关效能建设。
(一)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一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好全县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二要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增加重点交通项目储备;三要抓好拟建通达工程项目测设报批及建设工作,年末努力实现“村村通达;四要抓好“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建设;五要抓好小湾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
(二)加大交通项目建设力度,确保交通固定资产任务完成。按照市委、政府“三个一百”的目标任务分解,以项目为总抓手,以项目推进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年内要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 48114 万元。一是强势推进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二是抓实示范工程建设;三是抓好文腰线等通畅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建设,开工新建拟建通达工程和农村客运招呼站,努力实现预期目标;四是加快老街河桥等桥梁建设,圆满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尽快开工建设小湾库区 5 个码头 10 个停靠点,抓紧养护大中修工程、新农村硬板路及移民公路等其它交通工程建设。
(三)抓好交通运输发展工作。一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通达工程,适时审批开通乡村客运线路,年内力争实现85%的建制村通农村客运班车;二要积极抓好水运航务管理;三要切实抓好整治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发展城区公共交通工作。
(四)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一要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严格公路两
侧红线控制要求,及时查处侵占路产路权行为;二要继续深化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管养责任主体,健全完善科学可行的长效机制;三要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及公路水毁抢险保通工作;四要做好村组公路调查入库工作,为下步争取养护资金做积极准备。
(五)抓好资金筹措和管理。在管好、用好交通专项资金的同时,落实“几个一点”的筹资方式,积极汇报争取,充分整合移民、扶贫、烟路、茶路、蔗路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两通工程建设,缓解部分资金压力。
(六)抓好机关建设和廉政建设。继续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等有关活动,促进“三个服务”理念向纵深发展;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将廉政工作切实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之中,坚决杜绝不当行为发生。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开展“文化宣传年”活动,巩固和扩大“平安单位”创建成果,积极配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维稳工作,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因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运输管理,城市公交等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及恶性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 , 坚 决 抵 制 等 邪 教 组 织 活 动 ,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
篇二:道路危涵情况上报
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工程 管理规定与实施细则目录 第一章 公路小修保养 一 一般规定 二、 日常养护经费测算办法(养护定额取值说明)
三、 实施细则(切块管理办法)
四、 公路日常巡查制度 五、 养护中心内业资料管理规定 第二章 桥梁养护检查规定 第三章 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危桥管理预案 第四章 水毁预防与抢修复 第五章 公路路面、 桥涵大中修路面改善工程 第六章 养护中心建设 第七章 危险路段的整治规定 第八章 公路绿化的维护管理规定 第九章 养护车辆机械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十章 公路路况普查数据库管理规定 第十一章 附则
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工程 管理规定与实施细则 为使我局的公路养护各项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根据国家交通部和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颁发的有关管理制度与规定, 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 制订以下管理规定与实施细则。
第一章 公路小修保养 一、 一般规定 执行国家交通部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 J0 7 3- 96)、《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 G H 11- 20 04)、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 G H 20- 20 07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JT J07 3.1- 20 0 1)
、 《 公 路 沥 青 路 面 养 护 技 术 规 范 》(JT J07 3.2J- 200 1);《广东省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 及《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粤交基函 〔2004 〕 43 号)、《广东省国省道干线公路 G B M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粤公养函〔2003〕9 66号);《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与规定》(惠路养〔2000〕 7 5号)
等文件规定与要求。
㈠各养护单位负责完成《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中公路小修保养的具体工作内容。
局养路科负责对各养护单位的公路
小修保养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同时检查落实各项计划任务的执行情况; 各养护单位严格实行月 度查评、 每季检查、半年初评、 年终总评的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评比制度, 及时检查养护质量和掌握公路变化情况。
㈡各养护单位每年 10 月 底前上报下一年度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计划建议书及详细的工程预算。
每年 11 月 底前上报下一年度除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外各路段的路面、 桥、 涵大中修; 危险路段改善; 构造物、 道班房建设与维修的养护工程计划建议书。
㈢各养护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 的 5 日之前填报上一季度的各项小修任务完成情况。
市局在检查养护质量的同时, 核查上一季度上报的各项任务实际完成工作量。
以上表格形式与内容参见《惠州市公路局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与规定》(惠路养〔2000〕 7 5号)。
二、 日常养护经费测算办法(养护定额取值说明)
㈠工、 料、 机费用 1.直接工程费, 包括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直接费(工、 料、 机)
按定额计算的 100% 取。
其他直接费, 在取值时考虑到养护工程的实际情况, 分别按不同的比例进行计取。
雨季施工和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按《预算定额》 计算值 100% 计取;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使用费、 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 工程点的
交接、 场地清理、 养护施工工效降低等费用), 取生产工具使用费和场地清理两项, 按 《预算定额》 计算值的 4 0% 计取;冬季施工、 夜间施工、 高原地区施工和沿海地区施工等项目的增加费都不予考虑。
现场经费, 指养护施工企业施工准备、 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工程施工, 以及小修(维修)
保养中的日常巡视所需的费用, 包括基本管理费用、 临时设施费、 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 职工取暖补贴、 工地转移费用六项。
考虑南方区域性质, 只考虑基本管理费用中的三小项(即办公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和日常巡视费), 和工地转移费(以 50k m内计算)。
2.间接费, 指养护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基本工资、 工资性津贴等以及差旅交通费、 办公费等费用), 按《预算定额》 计算值的50% 计取。
3.计划利润, 按《预算定额》 规定, 政府还贷公路养护单位完成的养护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计算值取 0。
4 .税金, 因道班养护的性质有所不同, 发生的材料已计入税金, 计算值取 0。
三、 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㈠根据上级核定的养护投资, 由局养路科负责安排和审批县一级养护单位的小修保养费; 局财务科按月 平均数的
95% 支付小修保养经费, 至年底与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路况指标挂钩进行结算。
㈡局养路科参与半年及年终的公路检查工作。
㈢养护作业现场要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 G H 30- 200 4 )
的有关规定设置养护作业安全标志。
四、 公路日常巡查制度 按《关于做好公路养护巡查工作的通知》(惠市路养〔20 07 〕 56号)
执行。
1.各路政协管员应以养护作业组为单位, 做好公路巡查与记录工作, 并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进行登记, 详见“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巡查记录本”, 每月 一本。
2.每月 月 初由各协管员将上月 的“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巡查记录本” 原始记录上交各养护中心, 并由各养护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
管养单位的生产技术等部门应加强平时的指导和检查。
3.记录表中的“巡查情况” 和“处理意见” 分别按“路政违法行为” 和“养护路况” 进行登记。
其中:
养护的巡查主要内容是检查路况, 危桥、 险路和易出现病害地段应列为检查重点。“巡查情况” 中养护栏目 应记录的内容包括:
路段桩号、 公路状况(病害名称及数量、 损坏程度)
等。“处理意见” 中养护栏目 主要填写病害处理的对
策措施(修复方法及期限、 责任人)
等。
4 .原来的“公路养护巡查日记” 取消, 以“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巡查记录本” 所取代。
五、 养护中心内业资料管理规定 按《关于规范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图表资料的通知》(惠市路养〔2009 〕 4号)
执行。
1.路况报表 根据交通部规定, 公路养护质量评定从 2008年 2月 起执行新标准, 各单位从 2009年 1月 起按新标准于每月 28日前填报路况报表(表格附后), 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养路科邮箱。
2.中心图表 除图表 2(路况示意图)
有更改外, 其余图表均按原标准填写并悬挂在养护中心。
3.桥涵检查 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 G H 11- 200 4)。
根据现有桥梁技术状况, 桥梁经常检查每月 不得少于 1次,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 1次, 每次检查须当场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 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各养护中心存档, 备查)。
涵洞经常检查每月 至少进行 2次, 发现排水堵塞或较大损坏需要进行维修的, 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定期检查每
年至少进行 1 次, 当场填写《涵洞定期检查表》(各养护中心存档, 备查), 同时对涵洞的技术状况综合做出五个级别的评定。
第二章 桥梁养护检查规定 执行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 G H 11- 20 04)、《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 交公路发[ 2007 ]336 号)、 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粤交基函[ 2007 ]117 9 号)、《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危桥管理预案》(试行)
等文件精神, 实行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的管理体制, 并根据“事权一致、 责任清晰” 的原则, 划分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 确立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 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作为行业管理和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 强化了各部门相应的管理责任和资金保障责任。
一、 市局每年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责任书》。
各养护单位的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组织桥梁的经常检查、 定期检查及其评定。
检查周期为每月 不少于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 每年春运前、 后组织专门检查;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桥梁开展特殊检查工作。
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
件明显达到三、 四、 五类技术状况的桥
梁, 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三年一次, 特殊结构桥梁应每年一次。
二、 对技术含量较高的特殊检查和病害较复杂的桥梁,由总工程师主持, 组织局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踏勘、 调查分析, 制定方案, 并由局养路科按有关规定与程序逐级上报桥梁检查报告。
三、 各养护单位每年 12月 15日前上报全年桥梁养护与检查的技术工作总结, 局养路科负责汇总情况。
四、 技术较复杂的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方案、 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难题或严重质量事故, 由总工程师主持, 组织局有关技术人员和设计单位, 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局养路科负责汇总及办理手续。
五、 各级养护部门负责辖区内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 完善和保密工作; 积极运用桥梁管理系统, 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作出综合评价与决策分析。
第三章 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危桥管理预案 (试行)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 特别是危桥管理、 整治工作, 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根据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 结合我局桥梁
养护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预案。
第二条 危桥定义:
是指处于危险状态, 不能达到通行安全的桥梁, 即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中五类危险状态的桥梁, 即符合以下标准的桥梁。
桥梁重要部件出现功能性病害, 且有继续扩张现象; 关键部位的部分材料强度达到极限, 出现部分钢筋断裂、 混凝土压碎或压杆失稳变形的破损现象, 变形大于规范值, 结构的强度、 刚度、 稳定性和动力响应不能达到平时交通安全通行的要求。
承载能力比设计降低 25% 以上。
二
危桥认定 第三条 在桥梁日常巡查中, 发现出现桥梁处于危险状态的情况, 养护中心负责桥梁日常巡查人员要立即向县级桥梁工程师报告, 经县级桥梁工程师实施经常检查确认后, 报请市级桥梁工程师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进行认定。
市级桥梁工程师在接到申请后, 要在 48小时安排桥梁定期检查, 对桥梁技术状况做出是否危桥的评定, 难以判断损坏原因的大桥或特殊结构桥梁应组织专家论证或申请进行特殊检查。
市局完成危桥评定 24 小时内应向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进行报告, 并附危桥评定报告, 同时通知负责日常养护管理的公路管理机构。
第四条 危桥评定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次定期检查
数据表、 病害发现的过程、 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影响、 病害成因、 机理分析及准备采取的保障措施等, 必要时附特殊检查结果和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
第五条 对于经营性收费公路, 应在危桥确定 24小时内,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以书面报告形式告之。
三
危桥管理
第六条 市局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危桥定期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管养单位危桥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并及时将危桥状况和应急措施情况上报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
第七条
市局负责每月 进行至少 1次定期检查, 重点检查病害构件的发展情况, 评估应急措施工作能力。
同时, 检查县级管养单位桥梁检查管理情况, 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 县级公路管理局负责危桥日常巡查、 经常检查,病害发展的观察工作, 负责第一时间发现危桥, 立即采取措施, 并具体落实每座危桥, 并接受市局检查监督。
第九条 县级公路管理局要落实、 负责危桥日 常巡查人员, 每日对危桥不少于 2次巡查, 对于存在危及行车安全的必须设置专人 24 小时看守。
县级桥梁工程师对危桥要进行跟踪式经常检查, 每日至少 1次, 并填写经常检查数据表。
第十条
建立通信保障制度, 市、 县级公路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惠州市公路养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确保执行紧急、 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报
告制度。
出现因危桥引发的断交等突发事件, 县级公路管理局接到报告后, 要立即进行调查和紧急处治, 并同时上报市局, 市局主管领导、 人员要在 2小时内赶赴现场, 市局依据事件等级及时上报省公路局和市交通局, 县局及时将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
四 桥梁病害识别和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单板受力。
病害初期表征为桥面沿绞缝出现纵向裂缝, 板底勾缝脱落, T梁还表现横隔梁断裂; 后期表现为车辆通过时单板扰度超限值, 板中出现裂缝。
此种病害多为超重车频繁行驶造成, 且发展迅速, 通常一条路线上有一座桥梁出现单板受力病害, 其它桥梁也极易发生病害。
第十二条 现浇板板底裂缝。
病害初期为纵向规则裂缝,后期表现为不规则裂缝, 出现横裂。
多为桥梁使用年限较长,且超重车行驶频繁所致。
第十三条 保障措施。
对已确定为危桥的, 要立即采用合理的应急保障措施, 以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限载警告措施。
危桥必须采取的保障措施, 在危桥所在路线公路道口处提前、 合理设置危桥警告绕行标志, 避免只在桥头设置限载标志而车辆照常通行的情况, 并对桥梁两头设置危桥、 限载标志。
临时支顶加固。
采用砌体在桥跨四分之一跨径进行支顶加固, 维持桥梁通车。
修建辅道。
修建宽度不小于 7米的绕行辅道, 并采用合理的道路结构, 确保晴雨通车。
桥面障碍物。
宜通过设置土堆、 桥板等障碍物, 限制车辆通过宽度, 要合理设置警告标志、 车辆绕行标志、 指示、导向等标志, 并合理设置夜间照明, 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五
责任追究 第十...
篇三:道路危涵情况上报
城市盐都区道路桥梁抢险应急预案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 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道路桥梁抢险指挥部 2.2 镇( 区、 街道)
道路桥梁抢险指挥部 2.3 应急联动机制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程序 4.2 启动二级应急相应程序 4.3 启动三级应急相应程序 4.4 应急响应措施
— 2 — 4.5 指挥协调与紧急处置 4.6 新闻报道 4.7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道路桥梁工程修复 5.3 灾后重建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6.2 道路保障 6.3 运力保障 6.4 物资与技术储备保障 6.5 社会动员 保障 6.6 宣传、 培训和演习 7
奖惩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制定与解释部门 8.3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 的 为确保盐都管辖区域内道路桥梁畅通, 在发生各类事故情况时, 抢险及时, 有效做好防范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财产损失, 保障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公路防汛抢险工作的通知》, 以及 《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盐城市盐都区防汛预案》 和《盐城市盐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 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盐城市盐都区境内发生的 ( 以及邻市发生但对盐城市盐都区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道路桥梁抢险保畅通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1.3.1
公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范围。
公路路段内, 因洪水、 雪灾、 滑坡、 地震等自 然灾害和严重的公路病害导致公路桥梁损坏突发事件中断交通或严重影响通行的, 均属本预案应急救援的范围。
1.3.2
公路桥梁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启动的范围。
1、 发生上述公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的;
2、 公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 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 情况发生突然变化, 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公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应
— 4 — 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的, 均应启动应急预案。
1.4
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桥梁突发性事故, 交通不畅需启动应急保障预案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4.1
统一指挥, 分工负责, 相互配合, 快速高效。
1.4.2
道路桥梁毁坏坚持就近保障的原则, 由道路桥梁所在区域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险保交通工作, 并向区委、 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报告。
1.4.3
道路桥梁损毁严重的, 区交通运输局迅速上报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并组织区交运局、 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响应级别开展抢险保交通工作。
1.4.4
根据公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情况, 采取单位自 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 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道路桥梁抢险指挥部 区道路桥梁抢险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 副指挥由区委分管领导、 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 成员 由区委办公室分管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和区人武部、 农工办、 发改委、 经信委、监察局、 安监局、 公安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住建局、 交运局( 区道路桥梁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水务局、 农委、 卫生局、 环保局、城管局、 文化新局、 气象局、 教育局、 统计局、 盐都供电营业部、电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2.1.1 区抢险指职责 1、 贯彻落实区委、 区政府的指示、 命令;
2、 全面了 解和掌握道路桥梁损毁情况, 正确做出判断, 并上报区委、 区政府;
3、 根据道路桥梁损坏程度, 启动相应抢险应急预案, 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4、 保持通信畅通, 随时向区委、 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抢险情况。
2.1.2 区抢险指成员 单位职责 ( 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 掌握全区道路桥梁情况;
2、 牵头组织专家顾问组, 提供道路桥梁毁坏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3、 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准备工作;
4、 评估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5、 综合道路桥梁毁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经验提出补充、 修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意见;
6、 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的办公室组成人员 , 根据事故现场及发展情况, 提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方案, 组织具体实施应急救援和处理方案;
7、 派出事故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 并负责向市及相邻城市提出救援请求;
8、 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9、 道路桥梁毁坏事故发生后, 决定是否需要保护现场及事故现场和受影响地区可否进入等问题, 向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提出建议。
— 6 — ( 二)
公安部门职责 1、 负责道路桥梁毁坏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2、 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 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负 责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区人员 疏散和撤离;
3、 确定死亡人员 姓名 、 身份, 通知死伤人员 家属。
( 三)
卫生部门职责 1、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 开展事故受伤人员 抢救治疗工作;
2、 熟悉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抢救程序、 各类事故短期和长期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情况;
3、 熟悉道路桥梁附近存在的危险物质及其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情况, 掌握抢救和治疗受危险物质危害人员 的方法。
( 四)
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1、 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 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 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2、 快速修复损坏的道路桥梁, 保证交通顺畅。
( 五)
气象部门职责 负责及时提供气象情况。
( 六)
财政部门职责 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
( 七)
民政部门职责 1、 负责受灾人员 的安置工作;
2、 组织落实社会救灾物质、 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 八)
供电部门职责
1、 负责事故现场供、 用电应急处理;
2、 快速修复损坏的供电设备, 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 九)
通信部门职责 1、 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通信畅通;
2、 快速修复损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 恢复正常通信。
( 十)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1、 负责通过桥梁燃气设施毁坏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
2、 负责提供事故场所地下供水、 排水、 供热、 供气、 供电等管网情况;
3、 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2.1.3
区抢险办职责 承担区抢险指的日 常工作, 组织、 协调全区道路桥梁灾情抢险工作。
其职责是:
1、 了 解、 掌握道路桥梁毁坏情况, 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所需信息;
2、 依据指挥部的命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行动;
3、 组织有关人员 对所辖道路、 桥梁毁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随时调整道路桥梁抢险保交通应急工作预案;
4、 组织在道路桥梁毁坏路段设置醒目 的标志, 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5、 做好道路桥梁抢险物资、 机械设备等储备工作, 凡属钢架桥管理单位要保证钢架桥处于完好状态, 架桥队伍做到召之即来, 来之能战;
6、 发生道路桥梁毁坏等灾害, 要及时抢险, 及时救护被困
— 8 — 人员 , 及时疏通道路, 做到第一时间上报,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恢复交通。
2.2
镇( 区、 街道)
道路桥梁抢险指挥部 镇( 区、 街道)
道路桥梁抢险指挥部在区抢险指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 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道路桥梁灾情抢险应急工作。
2.3
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重大或特大道路桥梁灾害灾情时, 区抢险指可成立若干应急小组, 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综合组:
由区安监局、 水务局、 经信委、 农委、 民政局、 文广新局等部门组成。
负责指挥信息畅通和宣传报道工作, 开展对灾情进行经济损失评估调查。
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区交运局、 水务局、 公安局、 民政局、农委等部门组成。
负责进行工程抢险; 抢救转移受灾的群众和财物; 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
工程组:
由区交运局、 水务局、 发改委、 住建局、 城管局、盐都供电营业部、 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负责指导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和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督查工作; 抢修灾区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 通讯、 交通等基础设施及城市供水、 供气等市政设施。
计划财务组:
由区发改委、 财政局、 水务局、 民政局等部门组成。
负责安排和调拨桥梁灾情救灾经费。
物资器材组:
由区交运局、 水务局、 经信委、 民政局、 盐都供电营业部、 供销总社等部门组成。
负责抢险物资和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 供应、 调拨和管理。
次生道路桥梁毁坏源防止组:
由区交运局、 经信委、 住建局、水务局、 公安局、 盐都供电营业部、 卫生局等部门组成, 负责防
止次生灾害的扩大, 减轻或消除危害。
后勤服务组:
由区交运局、 水务局、 民政局、 电信局、 卫生局等部门组成。
负责抢险救援人员 、 伤员 、 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生活保障; 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提供药品、 卫生防病、 器械和医疗服务。
执法、 安全保卫组:
由区交运局、 水务局、 农委、 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
负 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维护交通秩序、 社会治安, 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清理道路桥梁障碍等。
救灾捐赠组:
由区民政局等部门组成。
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救援物资、 资金捐赠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道路桥梁状况 区交运部门对全区道路桥梁实施全方位巡查监控, 了 解其安全状况。
3.1.2
道路桥梁受损灾情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道路桥梁毁坏时, 区及各镇 ( 区、 街道)抢险指挥部应及早预警, 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当发生道路桥梁毁坏时, 应在 30 分钟内报告区抢险指, 为区防抢险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 1)
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时间、 地点、 范围、受灾人口 以及群众财产、 交通运输、 邮电通信、 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 2)
道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发生后, 有关部门及时向区、
— 10 — 相关镇( 区、 街道)
防指报告受灾情况, 区及相关镇( 区、 街道)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 全面掌握受灾情况, 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对人员 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 应立即上报,道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 核实后及时上报, 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 3)
区及各镇( 区、 街道)
抢指应按照《江苏省道路桥梁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的规定上报道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做好思想、 组织、 工程、 物料、 通信、 道路桥梁检查的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道路桥梁抢险预案。
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道路桥梁毁坏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及时完成道路桥梁修复, 对病险工程实施应急除险加固, 落实道路桥梁抢险及在建工程安全实施方案,保证抢险物料充足, 通信畅通。
3.3
预警支持系统 道路桥梁毁坏突发时间预警支持系 统以区抢险指挥系 统为基础, 包括信息采集、 通信和计算机网络、 决策支持系统三大部分。
为了 更好地进行道路桥梁毁坏灾害的预警、 决策工作, 区镇两级抢险指应逐步完善该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根据盐都区域内道路桥梁保障工作的要求, 以及道路桥梁毁坏程度, 并根据区委、 区政府和市交运局的指示,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 做出正确的判断, 适时启动应急抢险预案。
4.1
启动一级响应程序 县乡 道路及地方管养的专用道路发生道路桥梁毁损, 出现人
员 、 车辆受阻, 必须立即组织抢险时, 在区交运部门组织抢险可完成时, 启动一级响应程序, 并由区交运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 ,指导现场抢险, 尽快疏通道路保证通行。
4.2
启动二级响应程序 发生道路桥梁损坏严重, 在区交运局组织抢险不能完成国省道、 重要公路发生道路桥梁毁坏情况, 必须限期恢复交通的情况下, 启动二级响应程序, 由区安监、 交运部门组织抢险队伍实施重点抢修, 恢复交通。
4.3
启动三级响应程序 国、 省道重点路段的道路桥梁发生毁坏, 交通中断, 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一定影响的, 报请区委、 区政府和市交运局启动三级响应程序, 由区政府及公路部门负责抢修, 必要时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抢修。
启动三级响应程序重点抢险的道路为 G204、S125、 S233、 S331、 S229、 S231; 重点桥梁为秦南西大桥、 尖胡庄大桥、 洪渡大桥、 朱沥沟大桥( S125)、 光明桥、 蟒蛇河大桥( S331)
及其他重点道路桥梁。
4.4
应急响应措施 区抢险指接到险情通知后, 立即赶赴现场, 当桥涵结构物严重受损随时面临倒塌、 公路水毁严重随时出现路基坍塌危险时,立即启动预案, 并迅速部署指挥抢险工作。
各工作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并保持与抢险指的联系。
区抢险办要迅速将灾害情况及抢险工作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并做好现场指挥, 调动人员 、 物资对险情进行抢修、 抢险, 实行交通临时管制。
对国、 省干线, 当险情发生不能通行时, 应立即搭设便道、便桥, 确保道路畅通。
对于其他道路, 应明确车辆绕行方案, 设
— 12 — 立绕行标志, 同时应尽快请示上级部门落实维修方案。
4.5
指挥协调与紧急处置 4.5.1
道路桥梁抢险保交通现场的组织指挥 1、 一般道路桥梁抢险保交通工作的现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