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9篇

时间:2022-11-14 09:55:04 来源:网友投稿

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9篇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XX县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 综合评价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是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批评表彰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9篇,供大家参考。

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9篇

篇一: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县 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

 综合评价工作 情况调研报告

  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是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批评表彰的基础性工作,是人选资格审查的重要关口,对于新时代建设一支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XX6 年以来,XX 县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统发\[XX6\]X 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对全的 X 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开展了综合评价,推荐 X 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X 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各级政协委员,为着力培养了一支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

 队伍,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成效 (一)提升了统战系统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工作地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使更多的民营经济人士认识到,政治安排是统战部的一项重要职能,进一步增强了统战部门在民营经济人士队伍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统战部门通过牵头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统战系统与各个部门的联系,扩大了统战系统在各个部门、单位的影响,为构建大统战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为党委政府培养使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提供了依据。通过对拟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的民营经济人士;拟在工商联(民间商会)等人民团体任职和担任所属商会会长的民营经济人士;拟在光彩事业促进会任职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拟推荐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评比表彰的“四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建立数据库,全面掌握了全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企业管理、企业发展等情况,为党委政府分析研究民营经济队伍状况,企业发展情况和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评比表彰提供了祥实的资料和使用依据。

 (三)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增加了新的载体。综合评价体系指标的设置就是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向标”,通过这一系列指标的设置和综合评价,为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树立了正确、科学、鲜明的导向,为促进“两个健康”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载体。

 (四)为深化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综合评价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的一次大调查、大摸底。通过综合评价,统战部门和工商联全面细致地掌握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第一手资料,从思想政治面貌、企业规模、经营实绩、回报社会到出生时间、学历职称、社会职务、电话、地址等都有了详细资料,通过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台账,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的状况,分析研究民营经济发展方向,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民营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提供了极为难得的研究标本和参考材料。

 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概念和评价范围不明确,不便于界定。由于民营经济人士在政治安排和评比表彰时需要进行综合评价,需要明确民营经济人士的概念和范围。在民

 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的有关文件中,没有明确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范围,《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表述为“非公经济企业主要出资人并以经营管理为主要职业的,在推进安排中应当界定为非公经济人士”的表述概念模糊。如主要出资人是指最大出资人、法人还是董事会(股东)成员不明确;以经营管理为主要职业表述较难理解。如农村小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组织负责人,不需纳税,不在有关部门的管理范围内,但又是以经营管理为主业的这部分人群体大,范围广,没有尺度和标准准确界定,不利于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二)各评价单位的评价内容、指标体系相互之间不配套。根据规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由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党委组织部等 14 家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但在具体工作中,许多单位对企业评价单独有一套综合评价体系,其评价的内容、管理范围和评价等次不一样,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不一致,在开展评价各自为政,给综合评价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比如,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的评价等次是 ABC 三级,税务部门的评价体系是 ABCD 四级,且税务部门只评价得到征税起点的监管企业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对不在监管范围企业的代表人士不作评价,每年都需要多次对接协调;又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有劳动用工合同备案的监管企业开展评价,对用工不固定、用

 工合同备案不完善的农业龙头企业等企业的代表人士不作评价。

 (三)少数评价单位对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评价等级和标准把握不准。在综合评价工作中,部分单位领导不重视,对评价等次不把关审核,工作人员评价随意性大,不研究政策和评价内容,对企业评价不实际、不客观,尺度把握不准,把一般性问题作为评价不合格的依据,影响评价结果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积极性。如在 XX 年综合评价工作中,某民营经济人士在 XX 县投资农业、工业等多个企业,对推动 XX 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但因下属企业出现一次安全生产方面问题受到处罚,被直接评定为 C 级,导致该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 C 级,无法安排使用,既影响了企业发展,也影响了民营经济人士的积极性。

 (四)参评对象积极性不高,对评价工作存有顾虑。一是部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对评价工作不感兴趣,积极性不高。存在怕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怕个人的隐私暴露,怕同行的嫉妒,怕评价不公正不公平,怕这项工作走过场的“五怕”现象。二是部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热情”过高,他们认为这是获得参政议政的有效通道,对评价结果应用的期望值过高,希望通过评价工作跻身政治舞台,一旦没有得到政治安排,即产生失落情绪。三是少数被评价为 C 级的企业,对综合评

 价工作结果不理解,难接受,对综合评价部门意见大,甚至不再与相关部门打交道,影响政商关系。

 三、民营经济综合评价工作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形成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的强大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评价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对象特殊、社会敏感,必须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统战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领导组织协调机构,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形成综合评价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工作合力。要通过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中树立科学、正确、鲜明的导向,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二是要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形成统战部要充分发挥牵头主抓,指导跟进评价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评价单位要主动配合,通力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为综合评价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把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知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精神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级党委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不断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评价的合力。二是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纳入统战干部培训学习的内容,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把握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培训教育力度。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塑造良好公众形象。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倡导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人士法治修养和道德水准。

 (三)建立完善综合评价的统筹协调机制。一是在现有综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议出台具明确需要评价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对象和综合 14 家评价单位评价指标对应,便于操作的指标体系补充规定或者说明。二是建立综合评价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综合评价工作座谈会议,及时通报评价结果,研究分析评价结果运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妥善化解因评价结果不符合推荐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情绪的办法措施,更好地指导服务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制度。通过落实教育引导、政策宣传、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和困

 难等工作措施,构建起“清”“亲”的新型政商关系,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塑造良好公众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四)建立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长效机制。民营经济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是一项动态性工作,不是项短期行为,要融入党委、政府、统战部门、民营经济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民营企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体系中,形成民营经济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不断发挥长效作用。

 (五)要建立推进综合评价的配套制度。一是建立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评价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工作交流,对评价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报评价结果及其评价结果运用情况,提高评价单位参与评价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评价结果应用制度。确保评价结果成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各种政治安排和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的依据和前置条件,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资质、民营企业年检、资源配置以及各种评审评价的重要参考。三是建立民营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台账。以评价工作中采集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为基础,建立民营经济人士的档案台账,保证各种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

 处理好保守秘密和有效利用的关系。四是建立相应的服务制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中反馈的情况和掌握的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开展服务企业工作,切实解决当地民营经济人士成长、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同时,利用评价体系为非公经济人士树立科学、正确、鲜明的导向,开展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篇二: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部部长关于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范文

  坚持以学习贯彻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核心,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力度,不断筑牢思想政治工作基础。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托统一战线开展政企沟通协商,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之举。xx 市以“两个健康”为工作主题,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注重发挥统一战线在政企沟通制度建设中的优势作用,持续深化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xx 市委把强化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不断健全组织、建强队伍,坚决扛起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政治责任,广泛凝聚起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

 在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上,______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0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强调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划出了重点。xx 省 xx 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______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有力有效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坚持把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坚持以学习贯彻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核心,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力度,不断筑牢思想政治工作基础: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这一中心。不断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建工作成为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红色引擎”。着力加强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已成立商会党组织 xx 个,实现党支部在商会组织全覆盖。推进商会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示范支部 xx 个,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商会高质量发展。20xx 年-2019 年,xx 市 x 家县级工商联被评为全国“五好”工商联,x 家商会被评为全国“四好”商会。着力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在工商联所属商会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第一批已成立 xx 人的联络员队伍,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二是突出思想引导这一主线。以学习贯彻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企业家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开展了各类培训、举办名家名企讲座、年轻一代报告会等活动,并连续 xx 年开展民营经济高级研修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后,第一时间深入商会、民营企业开展宣讲,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用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四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筑牢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基础。xx 商会联合总会 xxx、xxx、

 xxx 等民营企业家被评为改革开放 xx 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 xxx 被评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

 三是突出实践引路这一载体。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世情国情党情教育,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到井冈山、赣州等革命圣地,感受红色基因,到转型升级、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开展国情考察,引导民营企业家强化家国情怀,弘扬企业家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履行社会责任,争做“四个典范”。

 xx 市 xx 家商会和企业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投入帮扶资金 xxxx.x万元,帮扶贫困村 xx 个,受益困难群众 xxx 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民营企业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物资,助力抗击疫情,累计捐款捐物超 x 亿元;另一方面有序复工复产,释放发展潜能,助力全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前三季度,xx 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实现 xxx.xx 亿元,占全市 GDP 比重 xx.x%;上缴税金 xxx.xx 亿元,占总额 xx.x%。

 坚持把深化服务和优化环境作为关键环节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托统一战线开展政企沟通协商,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之举。xx 市以“两个健康”为工作主题,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注重发挥统一战线在政企沟通制度建设中的优势作用,持续深化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搭建维权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以“xx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为中心,以健全和推行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工作调解、

 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重点,全力构建“x+x”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体系,即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律师服务团;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力量,市县两级成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与仲裁委合作组建 xx 市民营企业仲裁服务中心,进一步畅通便企利企服务通道,及时有效化解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截至2020 年 xx 月,受理民营企业诉求反映 xxx 件次,其中实质性企业维权诉求 xx 件,政策法规咨询 xxx 件次,办结率和满意率分别为 xx.x%、xxx%。

 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xx 年 xx 市出台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畅通政商沟通渠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x 个方面 xx 条具体举措,为政企交往划定了界限。每年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根据产业分类,成立了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 xx 支挂点帮扶小组,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实现领导挂点制度化、常态化。建立了企业精准帮扶 APP,下发三张清单收集行业内企业的诉求、投诉及相关建议,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同时,在深化交往交流中增进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感情。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统战部在开展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发挥工商联和商会广泛联系民营企业的优势作用,加强政企对话,加快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在疫情期间,为助力 xx 市委、市政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针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通过网络深入近千家民营企业广泛调研,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有力助推民营企业充分享受

 政策红利。聚焦精简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行政审批“六多合一”等一批好的意见建议得到落实,审批环节压缩 xx%,审批时间压缩 xx%,大幅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0 年前三季度,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户数同比增长 xx.x%,达 xxxxx 户。在 2020 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20xx 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综合评价排名中,xx 列第 xx 位。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障 xx 市委把强化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不断健全组织、建强队伍,坚决扛起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政治责任,广泛凝聚起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健全工作格局。xx 市委把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托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性与民营企业代表座谈,沟通有关情况,聚焦发展难题,共商解决办法。2020 年,xx 省委常委、xx 市委书记xxx 同志就先后召开两次企业家座谈会。成立了高规格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委、统战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形成各方面既明确分工又高效协同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统战部门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强化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工商联党组书记均由统战部副部长兼任,市委统战部非公经济处负责人兼任工商联党组成员。健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组织,充实民营经济统战力量,市县两级均成立工商联,工商联主席基本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政协副主席兼任。针对工业园区、开发区这个非

 公有制经济发展主战场,因地制宜开展工商联分会(企业商协会)建设,20xx 年,指导各县区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区成立了 xx 个工商联分会(企业商协会),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工商联组织全覆盖,为民营经济 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xx 市委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干部能力的重要标尺,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规范政治安排,完善综合评价体系,改进评价办法,坚持市县两级同一口径、同一流程、同一标准,凡进必评,严把人选政治关、遵纪守法关和综合素质关,把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让他们在有序的政治参与中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坚定发展定力与信心,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目前,xx 市民营经济人士中有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xxx 多人。

 市委统战部党建工作报告 市委统战部坚持党建引领、深度融合、统战特色,持续打造“党建+业务”发展双引擎,唱响党建引领主旋律,发出统战工作“好声音”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赴 xx 红色教育基地、xx 党员教育体验基地、x 海军区教导旅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锤炼党性修养,筑牢党性根基。创新主题党日形式,全体党员围绕学习党章,践行初心使命,讲体会说感受,使党的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精心做好“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活动,把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落实重点任务的强大内生动力。新冠肺

 炎疫情发生后,xxx 余名党员干部、统战成员踊跃奔赴抗疫一线,展现统战风采。

 利用统一战线联系广、资源多、平台大优势,探索研究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方法新途径。紧抓机构改革契机,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重新调整党支部设置,理顺党组织关系,机关一、二、三支部先后被评为全市机关过硬党支部。创新开展支部结对共联共建,机关各党支部与县市区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共联共建,互相学习党建经验,督导业务工作开展;与村(社区)党支部共联共建,让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走近群众:与“两新”组织党支部共联共建,进一步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今年以来,先后举办红色教育、知识讲座、救困济贫、关爱健康等活动 xx 余次。

 积极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用实干谋求实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号召全市统战领域捐款捐物 x 亿多元;成立 xx 个工作专班,摸排民营企业 xxxx 家,调研企业 xxx 家,收集汇总各类问题 xxx 余条;创新“金桥沙龙”政银企三方合作金融服务模式,服务企业 xxx 余家,市县两级促放贷 xx 亿元,有效解决了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确定了 x 项重点工作 xxx 项具体任务,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形成了一科室一品牌、一县市区一特色、一党派一亮点的工作新局面。各民主党派议政建言、调研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xx 篇次;成功举办 2020xx(xx)现代产业合作恳谈会、2020 海峡两岸(xxxx)八极举技艺交流大会等活动,组织成立了 xx 市留学人员联谊会、新阶联网络人士分会暨新媒体联盟。

 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持续打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模范机关。认真开展

 “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选一个学习标兵、写一篇调研报告、谈一次体会感想等“六个一”工程,推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健全完善正面激励机制,全面实施党员干部积分制管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分层次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织密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廉政风险防控网。深入开展廉政谈话。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谈话制度化、警示经常化,筑牢了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防线。

篇三: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存在的

 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本文针对当前 XX 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动 XX 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体制机制,提升企业家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积极响应企业关切,精准制定扶持政策;注重规范引领,积极实施民营企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营造双创氛围,打造活力创新之城;改善金融生态,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近年来,XX 市民营经济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呈现持续健康发展态势,但也存在诸如整体实力不强、活力不足、创新动力不够、融资困境等问题。如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民营企业整体实力与竞争力是当前 XX 市建设现代化海滨城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 XX 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 1 、企业家的思想境界、能力素质亟需提升

 面对新时代,XX 市企业家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凸显。有的企业家缺乏战略思维,应对复杂局面、主动化解风险、开展资本运作、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相对不足。有的企业家小富即安、小满则成,安于现状,怕担风险,习惯于“守摊子”。有的企业家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互联网+、中国制造 2025、工业 4.0 等新知识、新技术学习不够、认识不足。有的企业进入二代交接班阶段,但企业没有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机制,出现了新老交接不畅的问题。有的企业家急于挣大钱、挣快钱,盲目跟风投资,投资主体偏离实体主业,超能力经营,举步维艰。

 2 2 、外部环境仍不宽松

 一是市场准入门槛存在壁垒。也就是民营企业家经常反映的“玻璃門”、“弹簧门”、“旋转门”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逐步放宽交通、通讯、电力等领域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教育、医疗等社会领域,但在这些领域仍存在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和隐性壁垒。与外资企业相比也没有优势。目前,允许外商进行投资的领域约 60 个,而允许国内民间资本投资的领域却只有 40 多个。二是环保、安全等刚性约

 束强。近年来,各级环保、安全措施越来越严格,对企业生产执行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加之中央、省环保、安全督查,企业压力陡增。民营企业,特别是低附加值、能耗大、污染多、高风险的企业,要更多地支付能耗成本,转化为治污成本和安全投入,加之设备升级、技术替代等投入较大,面临转型升级的阵痛。在 XX 市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 X 户“差”评企业中,因安全否决项“一票否决”的企业有 X 家,因环保否决项“一票否决”的企业有 X 家,同时存在安全和环保否决项的企业有 X 家。三是面向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政府面向民营经济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政府主导的孵化载体数量少,占比不足 1/3,且入驻门槛较高。全市双创平台大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缺少领军型高层次双创孵化平台。

 3 3 、在资源要素获取上处于劣势

 虽然近年来各级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但由于资源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相对滞后,民营企业在土地获取、融资支持、政策帮扶等方面存在困难。各级各部门过于注重央企、外资和部分民营大企业大项目的招商落地,采取“一企一策”,在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套餐,有的还低于土地成本价出让,而中小民营企业很难享受到相关优惠。融资方面,民营企业贷款难度大、成本

 高、渠道少。加之 XX 市受贸易融资风险冲击影响,小微企业信用违约增多,部分银行机构的审批权限相对上收,信贷资源供给紧张,审批效率不能保证。同时,受担保圈风险影响,企业担保代偿意识普遍增强,合格的担保企业趋减,银行授信标准趋严,倒逼银行提升风险定价水平,拉升融资成本。今年在莒县选取部分民营企业开展融资调查,涉及中行、工行、建行、兴业银行,东港农商行、中信银行、XX 银行等,贷款利率基本在 6%以上。

 4 4 、扶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缺乏创新

 XX 市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与江浙的经济发达地区差距较大,对微观经济和市场主体的引导、服务不到位,存在冷、硬、推、拖等现象。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刚性有余、活性不足,与企业实际脱节,政策出台多、落实少。XX 市出台的政策基本都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内,缺乏突破性和前瞻性,缺乏有效监督和效果评价机制,影响落地实施。如小升规奖励资金,市县两级均未有效落实。多数中小企业反映,已出台的人才招引政策,基本上是为大企业服务的。即使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创业奖补政策,但也由于附加了社保等条件,与企业实际愿望相差甚远。加之许多中小企业尤其是生产加工型企业,地处偏僻,福利待遇没有优势,面临着招才难、留人难的境地。尤其是机械加工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岗位,

 多数人员熟练掌握技术后,往往跳槽到大中企业工作,而小微企业却无法获得补偿。

 5 5 、 部门协作合力不足

 政出多门,分散不集中,缺乏统筹协调,难以发挥集约集聚效应。在县区层面,有的尽管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部门间缺乏有效合作机制,资源共享不畅,牵头单位不能有效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考核机制不健全,甚至没有将民营经济工作纳入对部门的绩效目标考核。有的企业反映,各类检查频次过多,个别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整改措施和办法,只是一味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既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也未达到检查整改的目的和效果。许多企业反映,安全、环保等评审活动,以前由政府主导,现在要求企业自主,交给中介机构去做。但 XX 市中介机构数量少,能力不足,渠道单一,借机高价收费,加重了企业负担。

 二、推动 XX 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 1 1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体制机制,提升企业家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商联、工信、人事、科技等各部门在企业家队伍建设方面的职责和任务,加大指导、组织、协调、

 督促力度,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政策协调、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民营企业家轮训制度、建立分行业或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家培训制度、建立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训制度。积极发挥商会作用,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成功大企业家来授课,为企业家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还可以加强企业家之间的横向交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加强党建工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2 2 、积极响应企业关切,精准制定扶持政策

 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解决问题,在出台政策之前组织开展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等系列调研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与企业家面对面深度访谈等方式,了解基层需求,倾听企业心声。一是本着“企业想什么、政府做什么”的原则,形成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探索借助第三方的力量,用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民营经济政策的落实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进行专题调查与评估。二是进一步细化政策,争取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内,有所突破与创新。比如在落实投资项目方面,除了提出不得以一些形式增加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前置条件之外,应进一步具体谈

 到企业住所限制、企业经营限制等;支持企业自主选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放宽集团公司登记条件等。三是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提高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如小升规奖励资金,市县两级均未有效落实,那下一步就要找出政策的盲点,推动政策落实;人才招引政策也要考虑更多的中小企业;创业奖补政策去除社保等附加条件,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前期逐项逐条梳理、提取政策“干货”的基础上,通过邀请专家、组建政策宣贯团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辅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3 3 、注重規范引领,积极实施民营企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以三个专项行动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专精特新”企业,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引导掌握专有技术和独门绝活的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道路。争取明年,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增长 15%,“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增长 10%。针对高成长性企业,引导其进行数字赋能,政府加大对企业上云、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降低高成长性民营企业的数字化成本。推动形成一批 XX 企业等到 XX 年,培育“瞪羚”“隐形冠军”企业 X 家。针对中小微企业,重点打造形成活跃的创业生态,强化创业辅导,大

 力培育市场主体,力争通过 3—5 年的努力,全市中小企业户数突破 X 万户。再以产业为纽带,以园区为载体,使这些企业成长为协作配套紧密、产业特色鲜明、创新力强、辐射带动力大的产业集群。到 XX年,全市年营业收入过X亿元、X 亿元的产业集群各 2 个、4 个。

 4 4 、营造双创氛围,打造活力创新 之城

 以申请国际创新型城市为契机,以国家、省、市平台连创为抓手,以市创业创新孵化服务中心启动为着力点,联合各级已建成的双创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双创基地和“展览展销”等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创新支持、市场拓展、法律服务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树立标杆样板,进行复制推广。力争通过 5 年时间,构建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县乡三级创业创新孵化服务中心体系。

 5 5 、改善金融生态,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下大力气打造优质金融生态。深入实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日政办发〔XX〕1 号),增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防控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优化配套支持措施、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管,前瞻性打造吸引风险投资资金落地配套政策、获得

 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的企业配套政策,形成金融集聚洼地,吸引异地资金入驻 XX。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白鹭湾基金金融小镇的政策优势,制定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性政策,形成金融政策集聚区,为民营经济获取资金支持赢得先机。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深入小微企业进行对接,为企业融资提供咨询,拿出方案,最大限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加快推进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接资本市场,破解企业融资瓶颈。优化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完善信贷机制,最大限度改进信贷服务质量,优化办贷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常态化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自查整改,通过“七不准”、“四公开”政策要求,不断精简收费项目,缩短融资链条。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商业可持续的条件下,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给予价格优惠。

 6 6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一名市级领导、一个市直部门领导、一家银行领导和一个区县领导”的民营企业帮包机制和“一包三年、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严格考核评议,强化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督查,将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干部考核考察标准,对民营企业反映的

 合理合法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篇四: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小店经济”是一个城市总体经济的毛细血管,承载着城市经济活动的动力,同时也是驱动城市经济多元化及创新的重要机制。随着疫情防控局势逐渐平稳,经济运行基本恢复,为了解当前 XX 小店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经营者对小店经济发展的期盼建议,国家统计局 XX 调查队通过网络问卷对 XX21 家小店开展快速调研。调研显示,小店经济发展面临多种困难、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经营能力存在脆弱性等问题,这制约小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亟需予以关注和解决。

 一、调研小店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小店通常指面向居民消费的批发、零售、餐饮、美容美发、维修、配送服务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雇员 10 人以下或年营业额 100 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及年营业额 1500万元以下的网店。

 (一)行业分布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夫妻店占半数以上。本次调研的 21 家小店主要涉及零售、餐饮、美容美发、其他居民服务业等 5 个行业,其中,零售业 8家,占比 38.1%,餐饮业 5 家,占比 23.8%,美容美发业 4家,占比 19.0%,其他居民服务业 3 家,占比 14.3%,个人网店 1 家,占比 4.8%。小店经营类型以夫妻店和自主创业店为主,其中,夫妻店 11 家,占比 52.4%,自主创业店 7家,占比 33.3%,连锁经营店 2 家,占比 9.5%,专业品牌店 1 家,占比 4.8%。

 (二)就业人数以 2 2 人居多,用工基本稳定。从调研情况来看,小店就业人数在 1 至 10 人不等,其中,有 12家小店就业人数均为 2 人,占比 57.1%,选择 1 人、5 人和8 人的小店各 2 家,占比分别为 9.5%,此外,选择 3 人、4人和 10 人的小店各 1 家,占比分别为 4.8%。与 2020 年末

 相比,小店目前人数以持平为主,其中 17 家小店表示人数不变,占比 81.0%,2 家小店表示人数增加,分别为餐饮业增加 1 人和其他居民服务业增加 2 人,2 家小店表示人数减少,分别为零售业减少 1 人和美容美发业减少 2 人。

 (三)年营业额 0 30 万元及以下占多数,营业时长绝大部分在 8 8 小时以上。21 家小店中,年营业额在 10 万元至30 万元(含 30 万元)的比例最高,为 52.4%,其次是年营业额 10 万元以下和 50 万元至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比例均为 19.0%,再次是年营业额 30 万元至 50 万元(含50 万元),比例为 9.5%。小店每日营业时长在 8 小时至 12小时(含 12 小时)的占比最大,达 52.4%,其次是 12 小时以上,占比达 33.3%,再次是 8 小时以内,占比为 14.3%。

 二、小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小店经营遇困现象广泛存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覆盖面仍较窄。21 家小店中,反映目前的经营状况正常,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的共有 8 家,比例为 38.1%,其他13 家小店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困难,如 5 家小店反映经营状况正常,但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比例为 23.8%,7 家小店反映经营较困难,但能勉强维持,比例为 33.3%,1 家小店反映经营困难,面临倒闭,比例为 4.8%。从具体行业来看,13 家存在困难的小店中,零售和餐营业占比均为30.8%,其他居民服务业占比 23.1%,美容美发业占比15.4%。在问及目前享受了哪些政策优惠时,21 家小店中除4 家享受到贷款利息减免或降低利率、税收减免优惠、经营用房租金减免、社保费减免之外,17 家小店反映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占比达 81.0%。

 (二)小店发展面临多种困难,疫情反复造成经营不稳反映最为普遍。调研显示,从目前小店经营面临的主要困难来看,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疫情反复,经营不稳(57.1%)、规模小,吸引客流少(52.4%)和经营用房租金过高(42.9%),同时,用工成本高(38.1%)、政府政

 策支持力度不够(23.8%)和经营环境条件差(如周边停车难、环境卫生条件不好等)(19.0%)等问题也反映较多。如位于 XX 火车站附近的一家连锁经营便利店表示由于一年来各地疫情存在反复,尽管 XX 本地疫情防控情况较好,但由于疫情管控要求严格,外来流动人员趋于减少,对该店客流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目前经营较困难,仅能勉强维持。

 (三)小店经营能力存在脆弱性,难以应对市场波动。调研显示,小店经营者认为当前制约小店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因素主要有抗风险能力较差,受突发事件的影响极大(47.6%)、商业模式以线下为主,在营销创新上难有突破(42.9%)、经营管理模式粗放、不规范,不能有效降本增效(33.3%)、城市治理太严格,容易被清理以及资金短缺,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均为 14.3%)。如位于 XX 市柯城区某住宅区附近的一家理发店表示,近年来由于房租、人工等成本不断提高,小店面临经营成本增加、资金周转融通困难等问题,店内就业人数由 2020 年末的 4 人减少至如今的夫妻 2 人,同时由于周围理发店较多,竞争激烈,特别是疫情导致客流量明显减少,目前小店经营困难,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

 (四)受多种因素制约小店经营与社会管理存在一定矛盾。部分小店经营者反映在小店的日常经营、政府管理中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城管执法(42.9%)、环卫消防(28.6%)、办理相关证件和市场监督(均为 14.3%)等方面。如位于 XX 江山市区某住宅区附近的一家花店表示,城管执法存在太过严格的问题,店主认为对于有利于美化市容市貌的相关小店可酌情管理,比如花店门口的绿植鲜花也有助于提升城市颜值,不应该一刀切禁止摆放。位于XX 开化华埠镇集市的一家餐饮店表示,因城管执法频繁,特别是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管理非常严格,店门口无法摆放桌子,导致高峰期座位不够,对小店客流量和经营收入造成了一定影响,店主认为可以划出一块区域准许门

 口经营,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保证小店日常经营需要。

 三、促进小店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小店经济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问卷显示,21 家小店普遍认为应重点加强路边停车位这一小店经济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比例高达 76.2%,其次是市政管线和环境卫生,比例均为 28.6%,再次是物流服务,比例为 19.0%。无论是对于便利店、花店、餐饮店还是理发店来说,门口或者附近有停车位无疑能够为小店经营带来更多客源,但这些小店都表示目前停车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或者即使有停车位也要支付越来越高昂的停车费用,令许多顾客望而却步。

 (二)进一步聚集商气人气,规范租赁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在问及以下哪些措施能有效推动小店经济发展时,57.1%的小店认为要着力打造小店经济集聚区,聚集商气人气,42.9%认为要规范经营用房租赁市场,抑制租金上涨,38.1%认为要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小店准入“绿色通道”,33.3%认为要建立长效奖励、激励政策机制,大力支持发展。同时,还有部分小店认为要完善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购物环境和消费体验以及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支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如在 XX 江山市区某购物中心附近的一家餐饮店表示,作为夫妻店,每天营业时长在 12小时以上,耗费了全部心血,但是县城经济发展跟不上,外来人口少,客流不稳定,小店想做大做强都是空谈,因此希望一是尽快发展产业吸引更多外来人口,二是关注小店经济的房租问题,三是帮助解决融资贷款的难题,店主反映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对小店的金融支持太少,想要装修店面、更新设备,资金压力过大。

 (三)进一步推进科技赋能小店经济。小店经济小且散,通过科技赋能支持小店经济发展是未来的大趋势。提升小店管理能力,鼓励针对小店经济研发财务、供销、库

 存等管理系统,提升小店管理的标准化和智能化,为小店经济规范化提供基础。通过推进信息、产品、渠道、流量、集聚区等小店商业资源整合,打造数字化、非营利性、服务本地的商联体平台,为小店经济发展提供赋能和支撑。支持电商平台为小店提供批发、广告营销、移动支付、数据分析、软件系统等数字化服务,打通供应商至小店的营销、物流渠道,推动小店主要基于社群开展营销,发展“社区团购”等新型经营方式。推动以科技手段提升制造商与小店集群间的信息交互,提升前端制造与后端消费的契合度,打造“智造+小店”产业链条。

篇五: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之策 浅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之策

 党的十六大指出, “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 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通过深入调研发现, 我市民营经济近年来发展迅速, 截止 2006 年底, 全市已

 累计发展个体工商户 4000 余户, 从业人员 1 万余人; 民营企业 377 户, 雇工达 6595人。

 仅今年 1 至 5 月就新发展民营企业 31 户。

 全市民营经济已实现营业收入近 30 亿元, 上缴税金总额为 5561.6 万元。

 民营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

 同时我们清醒地意识到, 发展民营企业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 而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法治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因此, 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寻求治理的对策, 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问题, 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知道意义。

  存在的问题(一)

 认识不够到位, 传统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依然存在

 调研中, 我们感受到当前社会上对民营经济的歧视仍未消除, 偏见也还存在。

 一些同志对中央的政策理解不深, 对《宪法》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透, 对民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及其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补充论”、 “权宜论”、 “有限制利用论”等不正确的思想依然存在。

 如当个别民营企业出了问题时, 有些人习惯于以偏概全, 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看得比较多, 对民营经济的诚信状况抱有怀疑和不信任态度。

 那种已被实践证明不正确的“宁左勿右”、 “宁紧勿宽”的思维定式是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

  (二)

 法制不够健全, 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主要表现为立法的不平等、 不完善。

 一是在我国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 基本上还是按所有制类型为立法的标准, 不同所有制主体享受不同的权利。

 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 民营经济与其他类型经济还不平等, 出现“合法侵权”现象。

 如在破产还债程序上,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二是保护公、 私财产的法律力度不一致。

 如《刑法》 规定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 可以贪污罪论处, 最高刑罚可处死刑, 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同样行为, 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最高刑罚只能判处有期徒刑。

 三是对个体业主与外国投资者这类同属私人财产的所有者也区别对待。

 比如, 企业所得税和税收减免方面, 内资、外资两套税制并行, 内资企业是从投产之日起就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外商投资企业则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四是规定民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

 如在纳税问题上,民营经济就存在税率过高、 税负过重、 重复征税等弊端。

 现行增值税制中多把私营企业划入小规模纳税人, 使其实际税负要高于一般纳税人, 而且中小民营企业主由于集所有者、 经营者于一身的特点, 使他们需同时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 实际上负担了重复交税义务。

 与税负不成正比的是, 民营经济在许多投资领域仍被限制进入。

  (三)

 司法不够公正, 民企权益不能得到平等有效保护

 在民营企业外部法治环境治理中, 司法环节也不容忽视。

 经深入仔细调查, 我们发现当前我市司法环节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司法不够重视。

 受立法和传统观念的影响, 有些司法人员或多或少地存留着对民营经济的歧视和偏见, 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公轻私”的思想意识, 错误地认为只有为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才是为国为民, 才感到理直气壮;而为民营经济服务则是为私人、 为私利服务, 感到名不正、 言不顺。

 思想观念上的传统偏见,导致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厚此薄彼, 不能做到一视同仁。

 二是司法不够公正。

 在司法实践中,我市存在处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中, 为了“顾全大局”、 “维护稳定”, “天平”有意无意地向国有企业倾斜的现象, 或不公正处理, 或久拖不决, 导致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平等、 及时、 有效的保护。

 三是行政官司难打。

 当民营企业的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而诉求司法机关时, 司法权力在行政权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下, 往往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使得行政官司被老百姓称为“最难打的官司”。

 四是执行难成焦点。

 如我市法院在办理一起涉及到民营企业的经济案件时, 因企业三角债务关系, 执行不力, 久拖不决,导致一纸判决书难以挽回企业被侵害的损失, “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无奈成了民营企业的一块心病。

  (四)

 服务不够到位, 政企关系和行政执法成难点焦点

 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伊始比较, 行政执法、 政企关系大有改观, 但仍有诸多地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人员缺乏依法行政理念。

 有些工作人员时遇到事情时, 首先想到的是权而不是法, 在行使执法权时, 不是根据立法本意而是根据对自己有利的理解来执行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1 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2 页上一页[1][2]法律, 这样做难免会侵犯一部分企业的正当权益。二是民营经济政策缺乏稳定性。

 时紧时松, 甚至说变就变, 有的行政部门往往单方面宣布关停小企业、 收回土地使用权、 废除租赁承包合同和特许经营合同权, 对此带来的损失又往往不予补偿, 使得民营企业正当经营权难以保障。

 三是违法行政和“与民争利”。

 调研中, 我们发现, 有的执法人员不执行法律规定, 如当民营企业

 要求公安机关履行其保护人身权、 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时, 因当事人没有“进贡”, 而拒绝采取行动, 拒不执行法律规定; 如个别执法人员为与当事人进行“钱权交易”, 故意对当事人的合法申请拖着不办, 以迫使当事人就范; 从宽执行可能对一己私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规定, 如一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因为怕当被告, 而姑息迁就行政违法行为, 该罚的不罚, 该重罚的轻罚; 还有公然违反法律规定, 自行其事, 比如公然向民营企业“吃拿卡要”, 这种现象最为普遍, 民营企业反映也最为强烈。

 四是政企关系亟待改善。

 总的来讲, 政府已减少了很多审批事项, 但个别部门还存在审批事项过多、 审批程序繁杂的现象, 行政干预仍有发生。服务上, 一些部门没有明示服务承诺, 制度创新不及时, 办事效率低, 推诿扯皮, 对企业急办的事情麻木不仁, 甚至有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发生。

  (五)

 法律意识淡薄, 提高民企自身法治水平迫在眉睫

 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管理过程中, 经常出现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而致使企业蒙受损失, 具体表现在:

 一是不懂法。

 调研中, 我们发现发生在民营企业中的法律纠纷主要有五类:

 第一类是因为股权登记不规范造成纠纷; 第二类是因挂靠引起的产权、 确权纠纷; 第三类是经营不规范造成权益纠纷; 第四类是技术和? ? ? 造成纠纷; 第五类是企业与分支机构、 ? 机构、 人员之间的纠纷; 这些都是民营企业不善事前进行法律防范造成的。

 结果常因

  在不知法的情况下违法, 莫名其妙地导致企业权益受损; 即使正当权益受损也不能得到法律的及时救济。

 二是不信法。

 由于立法、 司法和执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使得一些民营企业产生了对政策的复杂心理和对法律权威的不恰当理解, 认为法律是统治的工具而不是维权的武器, 因此对法律持怀疑和观望态度, 当其权益受到侵犯时, 他们更愿意上访而不是诉讼; 更愿意找党委和政府而不愿意找法院; 更愿意找媒体曝光, 而不愿意找律师咨询。

 三是不守法。一些企业在市场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 为了追求暴利, 在竞争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 自身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环境和企业形象, 从而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六)

 法治体系不全, 民企内部依法治理工作亟待加强

 在与我市部分民营企业业主交流时, 他们中大部分人都表示, 在民营企业内部法治环境治理上, 还显得不够规范, 需要进一步加强, 具体表现为:

 一是部分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

 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家族式企业, 成立时章程简单粗略, 没有设计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合理和管理不规范等自身缺陷, 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二是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规范完善的雇佣、 销售和采购体系。

 不少民营企业的聘用合同, 既有违反法律政策规定、 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又不善于保护企业方的利益, 缺乏许多必要的约定。

 在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建立上, 显得随意、 不完善, 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不利于维护企业利益。

 三是一些民营企业税收规划不合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企业的税赋负担重、 压力大, 而很少有民营企业不善于依法合理地安排收入和支出, 缺少合理规范的税务计划;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缺少必要的策略、 方案和事前防范措施, 导致民营企业的商标、专利受到侵权, 影响企业的发展。

 治理对策(一)

 更新思想观念, 营造民营经济关注氛围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 “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 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 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

 ”在调研中, 大家积极建言并一致认为:

 首先, 要认识到发展民营经济不是权宜之计, 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所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们的根本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所以应该完善多中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其次, 要看到发展民营经济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有利于拓宽社会就业渠道, 增加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收入, 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

 实践证明,民营经济越是发达的地方, 经济增长率就越快。

 发展民营经济, 就是发展生产力, 就是在建设社会主义, 民营经济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三, 在牢固树立服务民营经济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的同时, 努力为民营经济树立平等的社会法治地位。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个平等经济, 一个法制经济。

 法制经济的前提条件就是所有是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要从战略的高度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消除各种偏见和误区, 强化政策引导和社会推动, 做到观念上“敬商”、 形象上“亲商”、 行动上“重商”, 切实达到“情为民所系、 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的要求。

 目前, 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意识到, 发展民营经济是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增加就业、 提高城乡 居民收入的重要保证。

 我们一定要采取比东部更开明的思想、 优惠的政策、 更有力的措施, 才能实现市委、 市政府制定的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

 文明公正司法, 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公正司法, 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 是人民法院的天职。

 一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即:

 刑事审判的保护作用、 民商事审判的调整作用、 行政审判的监

  督作用, 为民营经济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空间。

 二要加强审判调研。

 探讨解决涉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劳动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 三要文明公正司法。

 让各类市场主体都能讨个平安公道的说法, 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

 四要提高司法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 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

 所以, 人民法院要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案件快审、 快判和快执, 人民法院要开辟为民企服务的“绿色通道”, 只有这样, 才能最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

 严格依法行政,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 要解决权利不得滥用问题。

 打击以权压法、 以公权侵害私权现象。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主要机关,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行为不得超出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其次, 要解决行政职责必须履行的问题。按照宪法分工, 审判机关只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解决机关,所以行政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尽量将纠纷解决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 这既是依法行政的内涵所在, 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本质要求。

 第三, 依法行政必须注意提高效率。

 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推进政府管理机制和体制改革, 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坚决防止办事效率低、 推诿扯皮的衙门作风。

 依法行政要把政府的职能由管理转变到调节服务上来, 主要就是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

 因此, 为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牢牢树立服务观念, 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和本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 依法行政要抓好民企维权。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严格有效措施保护民营企业不受任意检查的干扰, 通过内部与外部的双重约束, 杜绝“吃、 拿、 卡、 要”等不正之风; 政府要明确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 对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查处和取缔; 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和肇事者, 公安司法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和查处。

  (四)

 强化自身建设, 提高民营经济生存能力

 民营经济的兴起, 单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 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 这就要求企业自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法律意识, 提高民企自保能力。

 民营企业经营者要经常组织学习, 进行培训, 强化法律意识、 市场意识、 金融意识和...

篇六: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企业发展调研报告(四篇)

 民营企业发展调研报告(四篇)

 (篇一)

 按照县委批转的《政协威远县委员会 2019 年工作要点》安排,县政协鼓励发展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组,先后深入连界、严陵、镇西工业园区(集中区)和威玻集团、白塔集团、特耐公司、精荣印业公司、瑞丰环保公司等企业走访座谈,采取座谈会、协商会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广泛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和困难,掌握鼓励发展民营经济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同时外出福建省晋江市等地考察学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营经济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19 年三季度,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 104.3 亿元,同比增长 8.3%,占 GDP比重为 55.%;民间投资实现 79.24 亿元,同比增长 69.2%,占比为 70.1%。目前,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 29062 户,其中民营企业 3836 户,农专社 420 户,个体户 24806 户。

 (一)搭建发展平台强服务。制定《威远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印发《民营经济 25 条》6000 份。建立完善县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实现“一对一”定点帮扶。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减税降费暨政银企对接工作会和民营经济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为推进民营经济省“20 条”,市县“25 条” 落地落实搭建良好服务平台。

 (二)优化营商环境减流程。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实名制登记改革”。推行“321”工作制,压缩审批流程时限,企业开办时间和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压减至 3-5 个工作日内。全面加快全程电子化、线下窗口登记“双轨融合”,实现“网上办”事项达 72.4%,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达 93.4%。

 (三)加大帮扶力度破难题。充分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今年共为 24 户企业应急转贷 1.75 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55.5 亿元。建立债券违约风险分担机制,推广“园保贷”、“支小贷”等分险模式,到位风险补偿金240 万元。推行存贷质押等贷款方式,出质股权数额 4.7 亿元,被担保债券数额2 亿元,动产抵押债权数额 4.72 亿元。落实“直购电”、“直供气”政策,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1 亿元以上。优惠增值税、所得税等各类税收 7777 万元,为困难

 企业办理缓缴税款 2910 万元。兑现民营企业奖补资金 980.9 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 20%降低至 16%,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从 1.5%降至 0.6%,全面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四)强化招商战略引投资。围绕我县“4+9+4”现代产业体系,组建工业、农业、商贸、文旅 4 支投促小分队,助推产业升级发展;邀请知名企业及商(协)会参加“2019 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 、“2019 川商发展大会”等省、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成功引进 1 万吨花椒种植基地及花椒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美丽乡村文旅综合项目等一批民营企业或个体投资的招商项目,收集投资意向信息 10余个,推出重点包装项目 28 个。2019 年全县 64 个民营企业项目列入县级重点项目,总投资达 120.33 亿元,12 个民营企业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总投资达85.71 亿元。

 (五)提升创新能力促发展。积极鼓励企业参与“甜城英才引进”活动,实施“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鼓励农产品“三品一标”申报,四川久润泰科技有限公司无花果已成功申报绿色食品。聚焦“甜城味”区域品牌,有 16 家农业企业使用“甜城味”商标,3 户企业争创内江政府质量奖。建立企业梯级培育库,今年新入孵企业 5 户,累计入孵 68 户,完成民营企业“个转企”17 户。

 (六)健全法制保障护公平。建立常态化法治宣传机制,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送法进企业”活动等多种途径营造浓厚法制保障氛围。成立民营企业重大案件协调团队,挑选法律服务专家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今年,共审理买卖、借款、侵权等各类案件 715 件,涉案标的额达 3.7 亿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犯罪,审理强迫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 15 件。谨慎采取“查、扣、冻”强制措施,支持诉前保全申请 70 件,促成 50 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受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 380 件,执结 186 件,执行到位 7596 万元。

 二、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强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民营企业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思想应更加解放。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传递还不及时,企业知晓政策的渠道还不够多,政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

 (二)政策落实有待到位。一是减税降费上,多缴税金应退尽退仍有一些难度。二是降低生产成本上,有的企业用工难,技术、人才缺乏,存在劳动力就业难与招工难的“双难”现象;社保欠缴、不缴、选择缴的现象较为突出,欠费严重。

 三是用地上,土地指标紧缺,有的企业想入驻工业园区无土地。四是资金上,由于县财政资金困难,对企业的奖补资金还未完全到位。

 (三)帮扶力度有待加大。民营企业存在“三难两缺一高”现象,融资难、用工难、用地难,缺技术、缺人才、成本高;民营企业普遍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还不充分。

 (四)保障机制有待完善。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政企交流没能经常进行,政企沟通还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鼓励发展民营经济的监督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民营经济的工作建议

 (二)应在工作创新,政策落实上下功夫。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重点要在减税降费、奖补资金、社保缴费、用工、用地等方面下功夫。一是针对县民营经济发展的 25 条措施,进行再次梳理,在奖补政策落实上能及时兑现的要及时兑现;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及时兑现的,要与企业做好沟通协调,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让上级出台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在威远能真正落地落实。二是做到税收优惠应退尽退、奖补资金应享尽享。三是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妥善追缴滞纳金,工人流动性大的企业(煤矿)可参照建筑企业办法缴费。四是积极争取、协调用地指标,“快征、快供、快用”解决土地保障问题,建议本地企业与外来企业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三)应在加大帮扶,做大做强上下功夫。一是企业帮扶上,结合“311”干部帮扶、“千名干部进千企”等活动,经常走访企业,及时了解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可实行“一企一策”安排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二是人才培养上,加大威远职业技术学校对威远企业定向培养人才的力度,帮助企业引进、培养和留住人才,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对企业家的培训。搭建“科企校企”对接平台,引导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接合作,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培养壮大研发队伍,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资金支持上,统筹安排 1 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引导金融机构推动金融产品和方式创新,针对民营企业定制信贷产品,尽量缩短流程,支持企业参与全省“五千四百”上市行动计划,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逐步扩大应急转贷周转资金规模,实施政银企对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企业产品升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在法制保障上,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企业主要机器设备等措施,慎用“黑名单”制度。

 (四)应在健全机制,优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的监督考核机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将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镇和部门,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县级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部门配合,共同分析解决具体问题。三是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完善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坚持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制度,每半年调研或现场办公一次,下深水实打实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四是优化环境。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接启用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全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政务服务、要素支撑等问题;持续开展 “民企之音”等活动,加强同企业的经常联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一片沃土。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着力破解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准入难等问题,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建立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价体系,并委托贵州贵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 9 个市(州)和**新区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指数定期(一年一次)进行监测、调查、汇总、计算、评价。

 经过 2 个多月的调查,共完成有效问卷 2128 份,9 个市(州)和**新区样本点量均超过 196 个,调查过程和结果经论证评审符合设计要求,具有代表性。

 从领域看

 审批环境指数和市场主体增长指数较高,分别为 84.26 分和 83.58,盈利环境排第三位,指数值为 82.9,其余如市场准入环境、政策落地环境、创业环境和融资环境等都比较好,指数值均在 80 以上,相对较弱的为用工环境,指数值为 79.27。得分情况反映出我省民营经济领域审批环节满意度高、市场主体增长快速,企业盈利情况总体向好,同时需进一步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和改善用工、融资环境。

 从地区看

 全省 9 个市(州)和**新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都有改善,各地民营企业反馈情况都比较好,**市、**市和**市环境指数列前三位,分别为 84.40、83.78 和 82.43,毕节市、**新区、**市、**州、**、**市等指数都在 80 以上。指数值相对较低的为**州,为 79.55,比排第一的**市低 4.84,如表所示。

 市场准入:调查显示,各级政府为解决“准入难”问题,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放宽市场准入。二是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三农”建设和扶贫开发。三是鼓励民营经济参与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等事业。虽然在准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准入难”的问题仍然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顽疾。

 融资环境:全省各部门在财税、金融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贵州省财政每年安排 7 亿元实施“3 个 15 万元”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微型企业给予补助。二是税务系统主动减负松绑,着力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三是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四是改善金融服务、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

 政策落地:政府制定的一些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多以文件形式下发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对社会公布大多采用在政府网站发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成为解民营经济政策的主要渠道。

 审批环境:几年来,全省省级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 978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52 项;**年底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 321 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到 7 项,其中涉企项目减少到 4 项。成立了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网上办事大厅,建立全省联网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商登记“三证合一”、“一证三码”、电子营业执照等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推广。实行了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承诺制,压缩省直机关行政审批平均办理时限 50%以上。

 盈利环境:贵州全省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让民营企业真正得到实惠,营改增试点范围持续扩大。从**年实施营改增试点 4 年来,全省财税部门打通了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年 8 月1 日至**年 9 月 30 日,贵州省实施营改增试点共减税约 133 亿元,惠及 37.5 万户纳税人,企业盈利情况有所改善。调查显示,**年上半年有 54.5%的调查对象处于微利状态,盈利的占 29.3%,处于亏损状态的占 16.3%。

 用工环境:近年来受国内外市场持续低迷的双重影响,大型国有企业的用工在减少,传统行业的企业招聘减少;民营企业就业岗位在不断增加,却招不到人,尤其是一些专业人才。一些企业家反映:这些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社保缴费基数不断提高,社保成本持续增加、熟手招收贵、新培养成本大、实际待遇和就业者期望值有落差,想进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的就业者居多,很多就业者对民营企业处于观望状态。

 创业环境:近年来贵州省相继出台“雁归兴贵”、“3 个 15 万元”扶持微型企业等多项政策扶持“草根”创业,逐渐形成具有贵州特色、具影响力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贵州模式”。**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每年“3 个 15 万元”扶持措施惠及 2 万户以上微型企业。

 市场主体:**年全省民营市场主体增长指数值 83.58,比全省民营经济环境指数高 1.73,在 8 个一级指标中居第 2 位。全省市场主体增长达 17.0%,**新区民营市场主体增长速度保持最快,增速达到 54.6%。

 通过调查也发现了一些比较集中的问题,譬如:个体户对政策的获得感不强、资金流紧张,融资难、人才供需不均衡等。针对这些问题,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将采取加大政策制定的精准度,提高扶持政策的惠及面,推动法律政策落实,持续开展政策落实指导、督查、评估;逐步优化民营企业经营环境,打通融资渠道,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难题;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做优做强实体经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贵州省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合力推动有关中小企业各项法律政策落地,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非公经济改革,营造良好的民营...

篇七: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2.0 市场经济103关于陆良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王丽果(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投资促进局,云南 曲靖 655600)摘要: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促进产业调整结构、繁荣城乡经济、扩大就业、创造税收等方面的重要支撑点,是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经济形势下,由于民营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企业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就陆良县民营经济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研究,并对民营经济未来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关键词:民营经济;现状;问题;建议一、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已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民营经济的发展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在一系列制度激励下,民营经济获得长足发展,发展空间越来越广阔。2018年11月,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习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给支撑起中国经济“半壁江山”的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注入强心剂,十分明确地指明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陆良县民营经济的现状近年来,陆良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民营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不断攀升。2020年以来,全县围绕“工业强县”战略,坚持骨干支撑与新兴培育相结合,多措并举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助推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投产达产;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园区承载力不断增强,稳步推进“一园三片”43.99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收储工业用地1054亩,完成12.5千米供水管网建设,新建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新入园企业9户。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清欠中小企业账款4.97亿元,964户企业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节约电费7987万元,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9.6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84.77亿元,比上年增长5.9%,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7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06.11亿元,比上年增长6.8%,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1:29:40。非公有制经济完成143.81亿元,比上年增长7.9%,占GDP比重为53.3%,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截止2021年4月,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4565户,注册资金274.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市场主体有12143户,占总量27.25%,注册资金60.75亿元,占总量21.95%;第二产业市场主体有2309户,占总量5.18%,注册资金85.76亿元,占总量31.29%;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有30113户,占总量67.57%,注册资金128.2亿元,占总量46.76%。三、陆良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产业规划相对滞后。一是产业总体规划前瞻性不足。产业布局倾向于本地狭窄空间、传统产业。产业规划站位不高、视野不宽、标准不够、编制不齐,发展战略预判有差距,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弯道超车”不平衡、不匹配。一产大而不强,发展质量和效率不高,与二、三产业的融合程度低;二产基础薄弱,结构不优,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环保压力加大;三产缺少地方特色,趋于同质发展,物流水平较低,城乡发展不平衡。二是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产业规划系统性不强,缺少聚集度高、专业性强的功能中心,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无法通过优势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二)产业层次较低1.市场主体规模小。我县市场主体总量为44565户,占全市比重的11.7%,个体工商户多,注册企业少,两者比

 商业 2.0 市场经济104例为7.46:1。企业规模较小,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的企业仅4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62家,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仅32家,没有产值超10亿骨干工业企业,缺乏龙头支柱产业,无法形成集聚效应。2.民营经济质量不高。一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相对滞后,产销结合程度低,农业产业科技含量较低。农业生产内生动力不足,抗灾减灾能力弱,农民合作社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够。农技人员专业能力不高,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难以壮大。盲目跟风发展产业现象比较突出,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多而不忧”。二是工业基础薄弱,产业链不全,经济效益较低。传统工业小散弱的局面没有根本性改变,基本属于来料加工型企业,产业关联度低、附加值不高,处于产业分工和产品价值链的低端,受产品价格、市场行情影响等波动较大。三是第三产业结构体系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传统行业为主,而信息服务、物流、现代科技服务企业和现代新型产业发展缓慢。(三)企业创新能力较弱。一是创新平台层次不高,企业研发意识不强,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不足。民营企业对创新相对缺乏动力,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投资周期长。据调查,全县有单独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的仅12家。二是民营企业基本上都集中在传统资源消耗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长久以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也使得大部分传统行业缺乏科技意识,忽视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加上民营企业经营者行为的短期化,无心顾及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对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缺乏吸收能力。三是我县民营企业基本都是中小微型企业,高端人才集聚不够,技术水平档次不高,技术特点、特色不明显。在创新发展中,鲜有突破性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后的再创新也较为艰难。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规模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四)市场活力不足。一是疫情管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仍在持续。当前,疫情防控已成为常态化。疫情对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具体表现为现金流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产成品滞压、物流成本上升、应收账款周转率低等问题。目前企业产能利用率50%以上的只占22%,实现完全达产达效的只有2%,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增大。二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力较往年下降。从税务部门反馈的情况看,由于企业经营交易频次及额度均比往年减少,加之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在纳税人开票户增长的情况下,全县税收收入只比往年同比增长5%。三是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信心普遍不足。在疫情全球化、常态化的趋势下,大多数企业对未来经济形势的预期不乐观,经营信心不足,投资者更加谨慎,投资欲望下降,大部分企业处于观望状态。(五)民营经济转型缓慢。企业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加之受到云计算、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挑战,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我县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虽然过半,但总量小、规模小、发展慢、层次低、竞争弱的问题依然明显,使得经济转型缺乏市场支撑,经济转型步履沉重。传统产业小弱散,高耗能、资源型、原料型、初加工等产业特征仍然明显,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六)融资能力普遍较弱。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一是银行贷款门槛高、期限短、续借难。贷款审批权限上收,申贷程序审批手续繁杂,防范信贷风险要求严格,拉存款办法多,放贷款困难多。二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企业不重视诚信机制建设,存在贷款逾期、财务管理不规范、征信不合规,无法满足金融机构贷款条件。三是融资担保机制不健全。市场缺乏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担保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七)民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不高。一是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少民营企业没有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结构规范、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虽然都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但是缺乏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二是“人治”现象突出。不少民营企业还停留在过去“家族式”、“作坊式”的传统管理模式中,任人唯亲,权力过于集中,裙带关系严重,中高层管理者没有实质性的管理权限,难以施展管理水平,制度失去权威性,多头管理现象普遍。三是企业文化体系严重缺失,导致思想意识短期化。大多数民营企业由于文化、理念等方面的局限,认为企业的主要使命就是争取利润最大化。忽视了企业的目标不是简单的追求利润,而是要以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相结合,才能谋求长远发展。(八)营商环境存在短板。一是放管服改革仍需深化。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部分职能部门审批事项不能按照承诺的期限办结,企业重复跑路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部分职能

 商业 2.0 市场经济105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落实政策、执行法规时灵活性不够,一些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行政审批和执法等方面还存在速度不一、标准不同。三是落实法规政策不到位。少数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各部门政策要求不统一。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上存在选择性“亲”和“清”问题,不愿积极主动开展涉企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问题企业更是避之不及。四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未形成集中要素保障能力,在企业生产要素保障上还存在不少短板。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一)加强产业规划引导。一是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围绕“三张牌”战略部署,打造全省“高端食品基地示范区”新目标新定位,将陆良建成“西南地区最大的奶及奶制品生产加工基地、粤港澳大湾区优质蔬菜供应核心区、走在全省前列的现代农业强县、滇中城市群重要支点城市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发展思想,形成大抓发展、大抓产业、大抓工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浓厚氛围,持续培育和引进新型市场主体,加快构建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生动格局。以产业规划引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强产业统筹发展。稳定一产、壮大二产,提升第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消除产业同构化和发展松散化现象。通过抓结构调整、抓转型升级、抓平台打造、抓招商引资、抓龙头带动、抓骨干支撑、抓产业链延伸,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二)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是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扩大水电气等直接交易市场主体范围,及时出台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督促水电气供应单位主动服务企业,确保优惠政策全覆盖。二是切实推进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共享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运输、中转、仓储、配送全流程资源共享,发展集约化、协同化物流配送模式。(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一是积极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研发补贴。通过多种方式资助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鼓励设立技术创新基金。二是加大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力度。支持企业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资助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过企业员工在职继续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文化素养。三是强化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通过各种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四)完善资源要素保障。一是保障企业用地供给。加强土地收储,盘活现有土地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更适合产业发展的土地。二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高校和民营企业合作,为从事基础研究、理论研究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实践平台。同时加强民营企业自身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奖励制度,对引进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扶持。(五)着力解决融资难题。一是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采用政府“搭台”,银行、企业“唱戏”的方式,加强银企“线上线下”对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支持民营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等资产进行担保融资。三是创新信贷风险政府担保补偿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降低融资费用。(六)巩固提升产业链水平。一是发展和提升传统产业。继续发展蚕桑、蔬菜、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再就业机会。二是加强农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加速电子商务的发展,切实为农村提供农产品交易平台。不断把农村市场的潜力变成现实的购买力。三是依托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按照“一园三片区”的定位,每个片区重点培育1至2个主导产业,引导民营企业集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等方式,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负面清单之外零门槛、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对企业服务零距离、对侵权行为零容忍。二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严格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等各项政策。三是建立企业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大企业欠款清偿力度,严格失信约束机制。四是完善“政企直通车”服务体系。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事项,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政策、融资、市场、用工、用地等各类困难。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开企业减负政策、财政奖补政策、惠民利民政策等信息。

篇八: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于忠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刘 胜

 为深入贯彻落实发展民营经济大会精神, 促进忠县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结合忠县实际, 笔者通过走访、 座谈、 书面调查等形式, 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 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 我县牢固树立“县域经济就是民营经济”的理念, 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县、 民营富县”战略, 出台“工业十条”的《决定》, 工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两个规划” , 工业、非公、 园区建设“三个意见” , 扶优扶强、 目 标考核、 经营管理奖励和资金使用及监管等“五个办法” , 连续开展工业发展和全民创业等系列主题年活动, 实现了民营经济的“增量提质 ”。

 2011 年, 全县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 76.5 亿元, 占全县GDP 比重达到 55.9%; 入库税金 5.5 亿元, 对财政的贡献率达 34.3%; 从业人员 17.18 万人, 劳动报酬 30.44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36.97 亿元, 增速达 76%; 民营经济产业活动单位 2.8 万户, 其中民营企业 2928 户, 新发展微型企业 780 户, 全民创业指数达到 273; 今年 1—5 月 , 全县

 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 36.75 亿元, 从业人员 17.26 万人,劳动报酬 16.57 亿元,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17.17 亿元; 新增民营经济活动单位 2853 户, 其中:

 新发展民营企业 417户。

 一是始终坚持同等待遇。

 同等待遇是确保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

 秉承准入一律平等、 支持一视同仁、 服务公平对等的原则, 思想上重视, 举措上落实。

 积极贯彻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 出台并完善我县《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解决了政出多门或政策不配套等问题。

 通过贷款贴息、 保费补助、 出台银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等有效措施, 引导银行增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额度, 降低授信门槛, 让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享受银行贷款资金。

 在专项资金、 土地供应、 能源保障等资源配置方面, 对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 坚持将就业、 税收、 产值等与资源配置直接挂钩。

 在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等人力帮扶上, 对重点企业不分行业和所有制形式, 全部纳入定点联系帮扶对象。

 在考核考评上, 每年安排 200 万元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者和创业典型予以重奖,2011年获重奖的企业家和创业典型中,民营企业家占 79%以上。在招商引资上,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同等享受招商引资的土地供应、 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

 二是始终坚持内生外引。

 内生外引是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活力” 。

 恪守抓大不放小, 喜新不厌旧的原则, 积极发展本地企业, 大力招商引资, 做大县域经济总量。

 在企业培育方面, 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民营富县战略加快建设库区工业高地的决定》 和《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实施办法》, 财政每年落实不少于 2000 万元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对评定出的成长性好、 市场空间大、 经济效益高、 引领带动能力强的成长型企业和明星企业, 实行动态管理、 梯度扶持, 在技术创新、 新建项目 、 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促进企业快速扩张。

 近五年来, 累计实施工业新建及技改项目 60 余个,完成工业投资近 100 亿元,星博化工、 天地药业、 云河集团等一批重点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加大全民创业扶持力度, 营造“想创业、 敢创业、能创业”的良好氛围。

 财政每年落实不少于 1000 万元的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以贷款贴息和资金补助等方式,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培训、 技术创新和扩大再生产。

 加快发展微型企业, 严格执行微型企业“1+3”资金扶持办法, 深入实施标杆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形成了“微升小、 小升中、中升大”的梯度发展格局。

 在招商引资方面, 坚持“以全民招商为基础、 组团招商为主体、 专业招商为重点”的思路, 依托资源禀赋, 瞄准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 着力招大客商、引大项目 , 打造农副产品加工、 新型建材、 装备制造、 能

 源化医及服装轻纺、 电子信息为主的“4+2”集群产业。

 近五年来, 相继引进海螺水泥、 海口 制药、 东北特钢、 浙江金龙等产值过亿元的企业 20 余家, 完成工业投资 45 亿元。今年 1—5 月 , 成功引进高级商旅车改装、 车用座椅、 汽车空调等重大项目 5 个, 协议投资 3.4 亿元; 在谈项目 5 个,计划投资 4 亿元。

 三是始终坚持夯实平台。

 筑好巢, 才能引凤。

 平台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石” 。

 夯实园区平台方面, 抢抓“江南万亿工业走廊”建设机遇, 按照一园多区、 产业集群, 用地集约、产出高效, 生活设施、 商业设施配套的总要求, 规划建设30 平方公里移民生态工业园, 建成 6 平方公里工业园区框架, 建成标准厂房 5 万余平方米, 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路网、 水网、 电网、 气网、 信息网保障, 园区作为工业发展主战场和重要增长极作用初步显现。

 截至 2011 年底, 已入驻企业 23 户, 实现工业产值 50.6 亿元, 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85.6%, 工业增加值达 16.2 亿元, 解决就业人员 9500 人。

 夯实创业平台方面, 积极支持各乡镇创建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打造各具特色的板块经济, 做大做强忠州金天门、 白石长寿河、 拔山星城等创业基地, 积极扶持新立、 汝溪等中心场镇立足本地产业优势, 坚持场镇开发与产业发展并重, 预留企业集中发展土地指标, 盘活各类闲置门面, 集中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创业集中区、 小微企

 业孵化区, 为微型企业“捆绑式”发展提供良好载体。

 目 前,我县已建成小企业创业基地 3 个, 入驻企业 121 家。

 夯实融资平台方面, 致力打造诚信政府, 全面清理消化政府借贷历史债务, 创优金融环境。

 整合国有资产, 充实担保公司资本金, 增强融资主体和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

 积极引导企业入驻市中小企业融资超市, 鼓励企业在市股份转让中心( OTC)

 上市。

 进一步健全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企业信用体系联合征信平台, 采取财政资金与金融贷款挂钩联动方式, 出台并落实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比奖励办法, 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加强金融扶持, 大力争取市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担保机构及企业保费补助等专项资金, 每年在县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 200 万元的配套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及保费补助,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今年 1—5 月 , 全县新增贷款 3.27 亿元。

 四是始终坚持优化环境。

 良好的环境, 是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沃土” 。

 忠县坚持“兑现比承诺更重要” 、“没有不能办、 只有怎么办”的招商服务理念, 大力打造低物流、 低税费、 低要素、 低融通、 低物业、 低人际交往成本的“六低环境” 。

 全面清理有悖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切实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市场门槛。

 建立企业服务中心, 健全维权投诉和投资服务代办制度, 完善“四个一”工作机制,

 实施点对点联系和帮扶, 落实解决企业困难督查行动, 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强化“一月 一统计, 每季一分析、 半年一督查、 全年一考核”的运行监测体制。

 坚持重点项目 暨招商引资工作季度联席会、 工业( 民营)

 经济季度分析会、 经济运行季度分析会“三大例会”等制度, 全面研判形势, 科学制定对策, 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11 年, 共召开重点项目 暨招商引资工作季度联席会 5 次, 工业( 民营)经济季度分析会 4 次、 经济运行季度分析会 4 次, 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50 余件, 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是始终坚持依法管理。

 依法管理, 是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保障。

 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强化法律监督, 妥善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 整治民营企业周边环境, 严厉打击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加强民营企业规范化建设, 引导企业依法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民营企业运作机制, 指导企业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诚信依法经营,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贡献社会、回报社会。

 2011 年, 全县民营企业共为扶贫济困、 定点帮扶、 光彩事业等社会事业捐赠 1300 余万元, 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是民营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较差。

 以忠县为例,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营企业规模不大, 民营经济总量偏小。

 我县民营企业虽有 3113 家, 但 2000 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有 41 家, 民营经济仅占 国 民经济的55.9%, 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由于我县地处两翼地区, 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生活环境、 个人成长空间等方面不及沿海和重庆“一圈”等发达地区, 难以引进和留住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目 前, 全县民营企业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不足 200 人。

 三是民营企业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十分落后, 产品档次低、 附加值不高。

 目 前我县民营企业除少部分有一定规模, 大多数仍处于小规模粗放发展阶段。

 部分企业厂房简陋、 设备落后、 机械化程度低、工艺简单、 管理粗糙、 产品质量差、 污染较重、 资源浪费、市场竞争意识滞后。

 四是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品牌效应不明显。

 自 主创新能力不足, 缺乏核心竞争力, 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逐步健全, 经济竞争日 趋白 热化的情况下, 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在价值链的分配中处于极度不利的地位, 只能靠压缩利润空间求生存, 发展难以为继。

 截至 5 月 底, 全县民营企业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仅 21 项, 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仅有 6 个, 其中国家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仅有 1 个, 中国名牌产品仅有 1 个。

 二是库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重大项目 布局较少。

 很长一段时间内, 库区过去较长时间处于“不三( 三峡省)

 不四( 四川省)”的区域发展形势中, 国家基本上无大的投入,资源、 资金等经济发展要素资源大量外流, 造成产业基础薄弱。

 三峡移民工程期间, 库区区县集中人、 财、 物实施移民搬迁安置, 对产业投入较少, 加上地理环境、 区位交通、 资源禀赋和历史因素的影响, 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市级重大项目 布局库区不多。

 同时, 建设用地等指标有限, 园区承载平台建设滞后, 重大项目 引进和落地较为困难。

 三是民营企业不公平待遇仍然存在。

 在具体的立法和政策中还残留着不少对民营经济不公平的待遇, 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市场准入方面, 虽然放宽了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 基础产业等九大领域, 但由于民营企业自身人、 财、 物等方面的实力不够, 实际上仍被拒之门外,且部分行业仍然存在保护主义。

 在赋税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难以享有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方面对民营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一方面又向企业主征收个人所得税, 双重税制不符合公平待遇。

 在企业融资方面,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 且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

 另外, 虽然在成文的贷款政策方面, 对于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基本上做到了一视同

 仁, 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 由于种种原因, 国有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融资仍有相当的顾虑和限制。

 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也受到限制, 争取上市非常困难。

 目 前,库区民营企业上市比例不足 1%, 为解资金紧张之急, 往往采取高利率的民间借贷, 还贷压力较大。

 三、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消除体制障碍, 营造平等准入、 公平待遇的竞争环境。

 建议在体制设置和政策制定上, 进一步细化相关细则, 真正建立起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等市场主体完全平等的格局。

 对“一圈”和“两翼”实行平等的政策支持, 促进全市区县均衡发展。

 在市场准入上,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放宽经济管制, 限制垄断, 特别是行政垄断, 允许民营企业自由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 9 大领域, 切实消除“玻璃门” ( 看得见进不去)现象, 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实行低成本扩张。

 在制度设计上,废除或修改完善不符合非公经济发展“新 36 条”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如审批互为前置、 门槛设置过高、 执法苛求等, 有效破解制度设计制约,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在政策扶持上, 建立全市民营发展专项资金, 通过贷款贴息、 资本金补助等方式, 在技术创新、 新建项目 、 节能减排、 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梯度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和

 重大项目 , 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重点项目 加快建设, 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二是要合理统筹安排, 有效破解库区产业基础薄弱难题。

 三峡库区历经了清库关闭大批民营企业的阵痛, 比如忠县, 在三峡移民期间, 关停并转 101 家工矿企业, 工业基础十分薄弱。

 近年来, 立足资源禀赋优势, 深入实施“工业强县、 民营富县”战略, 始终把招商引资和项目 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来抓, 目 前已初步建成了以农副产品加工、 新型建材、 装备制造、 能源化医及服装轻纺、 电子信息等为主的“4+2”产业体系, 但全县产业基础仍很薄弱。库区大部分区县都存在类似情形, 市委、 市政府应将更多的重大项目 及其配套产业布局库区, 如主城重大产业项目转移, 汽车配套产业等, 有针对性地将市级招商引资项目放到库区, 引导央企、 市属国有企业等落户库区区县。

 三是要加大扶持力度, 最大限度支持库区民营经济发展。

 库区面临着保护生态环境和移民安...

篇九: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县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了解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和意见,助推全县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XX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方案》的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评议工作,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为组长的评议小组,制定下发了《XX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人民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方案》,与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工作评议,根据评议工作的安排,县监察和法治委员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员组成人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于 4 月 15 日至 17 日深入公司、公司、XX 包公司等企业及电商产业园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建设工作,严格按《司法部关于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 XX 实际,立足“全渝通办”政务服务,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得以提升,为我县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本县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总体向好 一是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法治环境建设工作,加大了对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宣传攻势,大力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将民营企业作为重要普法对象,重点宣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民营企业发展指导理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调研统计,认为政府职能部门针对民营企业普法宣传力度很大和较大的占 X%,仅司法局等单位今年以来就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普法活动就达10 余场次。

 二是扎实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服务工作,切实加大了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使民营企业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满意度得以增强。从调研结果看,民营企业对我市、我县的法治环境总体上比较满意。受访对象中,认为本县法治环境好和较好的占 X%;认为本市法治环境好和较好的占X%。

 (二)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了对民营企业发展制度建设,严格按《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精神,集中清理全县现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共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X 件,对其中 X件进行废止和修改。二是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X 项、调整 X 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三是通过推进政务服务“全渝通办”,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内容,其中县级清单 X 项,部分项目授权到乡镇甚至村一级。四是通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共清理各级证明事项 X 项,取消各级证明事项 22 项,其中县级设定的 7 个证明事项全部予以取消。五是及时办理了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XX 年来共接收民营企业复议申请 X 件,全部按时办结。

 调研统计,认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民营企业的市场监管效果好和较好的占 X%,认为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效果好和较好的占 78.7%,认为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执法是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方面,绝大多数和大多数能做到的占 X%。

 (三)司法公信力得以进一步提升

 一是县检察院严格落实《XX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慎重处理民营企业融资类刑事案件、涉税类和创新创业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着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着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县人民法院严格按《XX 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推进机制创新,运用司法大数据,针对案件审议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时向工商联、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依法维护民营经济主体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民营企业平等待遇,促进公平竞争。

 (四)企业法治观念有了明显增强 调研发现,民营企业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大多数大中型民营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通过签订交易书面合同确认交易事项,将商业交往中的书面凭证统一保管。二是大多数民营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三是部分企业定期举行法律培训,少数企业还与相关内部人员签订了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和竞业禁

 止协议,民营企业的法治观念明显得以增强。从调研中我们发现,规模越大、效益越好的企业相对更重视普法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认为,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不到位,传统思想误区仍然存在 调研发现,少数部门及社会对民营企业的误解甚至歧视仍然存在。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对中央政策理解不深,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民营企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补充论”“有限制利用论”思想仍然存在。二是少数部门以个别民营企业出现的问题以偏概全,对民营企业持怀疑甚至不信任的态度。三是少数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不透,对 XX 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不到位,部分民营企业没有感受到 XX 对民营企业关心关爱的明显变化。

 (二)服务不够到位,职能部门解决民营企业实际问题有差距

 部分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够,深入企业宣传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民营企业对相关措施不清楚或者只知道有这样的政策,不知道政策的具体内容。二是一些公务人员缺乏依法行政理念,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法,而是部门和个人利益。三是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存在重“管理”、轻“服务”,重“监督”、轻“保护”的现象。对民营企业提出的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没有真正研究解决,一些民营企业与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数年未得到兑现,一些部门承诺的事项久久不能办结,使之民营企业利益受损,导致对政府的公信力降低。

 (三)司法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我县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基本能做到一视同仁,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及时的、有效的保护。但在调研中发现,个别民营企业发生跨区域的商业纠纷甚至商业欺诈后,因管辖权问题,企业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重者导致了企业破产。

 (四)民营企业自身学法用法意识不强 我县民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规模以上企业比例不大,企业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家族式管理”是我县民营企业存在

 的通病,虽经过多年市场经济浪潮的磨砺,使民营企业家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基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一部分企业的股东多属于家人、朋友,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二是民企法人普遍存在法律素质不高的现象, “人治意识”远远大于“法治意识”,对于企业的发展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更多的是靠关系,导致其远离了法律轨道。同时企业的法律意识也还存在很大的被动性,即亡羊补牢的多,事前防范的少,只有在遭到了严重侵害时,才考虑拿起法律武器实施维权。

 三、下步工作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对于我县来说,民营经济对于推动我县经济发展、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优化政策环境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今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现代法治理念

 国家“非公 36 条”“新 36 条”确立了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市委市政府也先后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措施,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很好。但由于我县民营经济总量偏小、比重偏低、产业优势不明显、核心竞争力不强,多数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高附加值、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极少,提升民营经济总量与转型升级的任务并存。一是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清理完善我县规范性文件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内容,切实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管理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工 作,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义务普法宣传,组织免费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积极帮助查找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有效规避,探索建立会员制的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打包式”法律服务,降低企业法律成本。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或“法律意见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是积极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建议企业聘请专门的法

 律顾问,帮助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减少和避免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三是开展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模范企业、诚信企业、学法模范企业等系列争创活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 我县民营经济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仍然存在,实现民营经济与其他经济主体同等待遇、公平竞争,必须进一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程序。推动行政审批进一步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解决好“系统不对接、服务无深度”的问题,职能部门真正做到权责下放、服务为主,真正让企业实现外网申报、限时办结,同时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健全审批代理服务机制。牢固树立平等竞争的理念,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方面的市场准入障碍,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进一步梳理民营企业的扶持资金。各职能部门对民营企业扶持资金种类繁多,建议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扶持资金予以梳理,制定扶持资金名录和申请指南,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同时,优化扶持资金使用方式,增强扶持企业的针对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切实发挥资金的激励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服务。

 各级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进一步查找梳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解决好“用电、用地、物流”等要素成本高的共性问题,个别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不宽松等个性问题,同时梳理、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难题。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对民营经济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 司法机关应当确保民营企业的民事诉讼权和行政诉讼权,为民营企业提供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完全平等的司法保护,不得以避免国有财产流失、保护弱者、影响社会稳定等理由,对民营企业诉讼活动进行司法歧视。特别是对民营企业跨区域法律纠纷,司法机关要主动提供指导服务,帮助解决民营企业跨区域维权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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