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2-11-14 10:00:04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5篇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埠江镇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报告 埠江镇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5篇

篇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埠江镇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报告

 埠江镇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报告

 县政法委:

 自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埠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具体工作进行了贯彻执行。通过实际工作情况证明,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切实可行的,是非常具有积极意义的。自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埠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具体工作进行了贯彻执行。通过实际工作情况证明,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切实可行的,是非常具有积极意义的。

 一;工作现状一;工作现状

 通过聘请法律顾问,除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之外,还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协助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对基层乡镇的信访,维稳都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社会意义。法律顾问不仅推动着基层法治政府的建设,还利用第三方调解人的身份巧妙地为农民普及法律知识,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十分符合农村法治建设的需要。截止目前,我镇法律顾问共通过聘请法律顾问,除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之外,还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协助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对基层乡镇的信访,维稳都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社会意义。法律顾问不仅推动着基层法治政府的建设,还利用第三方调解人的身份巧妙地为农民普及法律知识,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十分符合农村法治建设的需要。截止目前,我镇法律顾问共

  询 接受群众咨询 50 多起,调解矛盾纠纷 30 多起。解决设法涉诉问题多起。解决设法涉诉问题 2 个。

 二,存在问题 1、基层矛盾纠纷过多,涉及方方面面,法律顾问工作压力较大。、基层矛盾纠纷过多,涉及方方面面,法律顾问工作压力较大。

 2、法律顾问与人民调解的位置时有重叠,没有形成有效的协作。镇村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力量,与法律顾、法律顾问与人民调解的位置时有重叠,没有形成有效的协作。镇村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力量,与法律顾

  问并未形成高效合作机制。如何甄别矛盾纠纷的法律界限,避免重复调处或是取而代之,都需要一种科学性、制度性管理,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问并未形成高效合作机制。如何甄别矛盾纠纷的法律界限,避免重复调处或是取而代之,都需要一种科学性、制度性管理,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3、律师的知识更新刻不容缓。随着法制的健全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案子越来越复杂。基层律师的专业水平原本良莠不齐,不加强学习,更新专业知识,很难有效地担负法律顾问职责。、律师的知识更新刻不容缓。随着法制的健全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案子越来越复杂。基层律师的专业水平原本良莠不齐,不加强学习,更新专业知识,很难有效地担负法律顾问职责。

 三、意见建议

 1.调动政府、律师和农民三方的热情,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比如将法律顾问工作列入政府的年度综治考核内容,设立法律顾问专项补贴,创新农村普法形式等。.调动政府、律师和农民三方的热情,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比如将法律顾问工作列入政府的年度综治考核内容,设立法律顾问专项补贴,创新农村普法形式等。

 2.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从思想上强化服务意识,从业务上强化专业素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从思想上强化服务意识,从业务上强化专业素质。

 3、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义务,使其在固定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减轻不必要的工作量,避免工作的盲目和无序。、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义务,使其在固定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减轻不必要的工作量,避免工作的盲目和无序。

 4 、出台一系列提高法律顾问积极性的保障制度和措施。

 埠江镇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 年 年 6 月 月 13 日

  篇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自评报告

 县法治** 建设领导小组:

 我供销社根据东法建办【2016 】1

  县 号关于做好全县 2015 年度普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一年来工作实际,我们组织了自评工作,通过自评认为我们供销社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比较重视。在工作中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加强法法供销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评情况如下:年度普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一年来工作实际,我们组织了自评工作,通过自评认为我们供销社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比较重视。在工作中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加强法法供销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评情况如下:

 一、出台了普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文件,有文件即:成立经济供销有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一、出台了普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文件,有文件即:成立经济供销有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

 二、聘请田立元律师为法律顾问,同时内聘本单位危高信同志为法律顾问。二、聘请田立元律师为法律顾问,同时内聘本单位危高信同志为法律顾问。

 三、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参与了重大行政工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参与了重大行政工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

 (2。

 )起草、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 )参与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的法律咨询服务。

 (4 )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

 (5)成立了法治供销建设领导小组,为法律顾问提供了办公场所,落实了法律顾问经费。)成立了法治供销建设领导小组,为法律顾问提供了办公场所,落实了法律顾问经费。

 以上自评如有不妥,请

  改正。

  篇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自评报告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自评报告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自评报告

  县法治** 建设领导小组:

  我供销社根据东法建办【2016 】1 号关于做好全县 2015年度普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一年来工作实际,我们组织了自评工作,通过自评认为我们供销社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比较重视。在工作中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加强法法供销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评情况如下:年度普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一年来工作实际,我们组织了自评工作,通过自评认为我们供销社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比较重视。在工作中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加强法法供销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评情况如下:

  一、出台了普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文件,有文件即:成立经济供销有自评报告和一、出台了普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文件,有文件即:成立经济供销有自评报告和> 工作总结。

  二、聘请田立元律师为法律顾问,同时内聘本单位危高信同志为法律顾问。二、聘请田立元律师为法律顾问,同时内聘本单位危高信同志为法律顾问。

 三、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参与了重大行政工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参与了重大行政工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

  (2。

 )起草、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 )参与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的法律咨询服务。

  (4 )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

  (5 )成立了法治供销建设领导小组,为法律顾问提供了

  办公场所,落实了法律顾问经费。

  以上自评如有不妥,请改正。

篇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1 -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调研报告

 ---- XXXX

 结合近年来我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宝塔区律师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

 XXX现有律师事务所 7 家,截止统计之日(2019 年 5 月 3日),聘有法律顾问的党政机关有 24 家,占全部法律顾问的 20%。

 宝塔区律师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规范顾问单位常用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加强实体证据审查,预防和避免行政侵权;二是完善顾问单位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提供处理突发事件、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三是接受顾问单位的法律咨询,针对性地进行行政法相关专题讲座培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素质;四是对已经出现事故、纠纷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代理复议、诉讼事务;五是对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建议。

 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荣誉化、形式化。经走访部分法律顾问,对法律顾问人员来讲,政府法律顾问更多时候对他们是一种职业荣誉,担任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在行业中的知名度会明显提升。但是,政府法律顾问出现“只顾不问”的状态。政府法律顾问成为“荣誉”的代名词,逐渐形式化,并未实际参与到政

  - 2 - 府决策的法律意见咨询工作中来。

 2、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建立考核机制。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年度和聘期考核机制。这导致政府无法科学有效评估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主要原因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很多时候没有量化标准,无偿模式或小额收费模式下,也很难为情对政府法律顾问追加考核约束。

 三、深化与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1、建立与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有偿服务模式。政府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参照市场标准,对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明确公允、有偿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价格区间。这样,即能解决政府法律顾问本身的激励问题,也能够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并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也能运用市场手段进行考核、评价、验收。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的经费,列入到政府年度常规预算,让法律顾问工作实现经费保障的常态化。

 2、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定量、定性考核标准,实行优胜劣汰,让政府法律顾问在有偿服务模式下,能够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质量,让政府法律顾问认真、勤勉的提供专业服务。

 3、继续细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建议按照市场规则,与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协议、保密协议,对重大顾问事项的工作成果书面化,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面化的法律顾问工作成果,列入到考核范围,对其专业度、准确度、参考价值进行

  - 3 - 评价。

 4、党政机关应当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应邀列席党政机关有关会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定期例会和不定期座谈制度,研究当前党政机关事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为党政机关出谋划策。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交流平台,加强法制机构与所聘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联系沟通,建立上下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共享机制。党政机关法制机构在处理政府法律事务时,应当综合分析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建议,提出办理意见,做到事前风险防范,避免事后补救。

 5、针对党政机关法律服务需求数量大、领域广、类型多等特点,为了确保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水平和专业化,应提高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准入条件,选拔具备相当资历、业绩、经验丰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精通本专业领域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本专业或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热心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优秀律师担任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6、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托,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服务领域从政府领域拓展到党委、人大、政协、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工作中。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对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具有重要意义。

 7、尊重市场规律和法律顾问服务的价值,对于党政机关购

  - 4 - 买法律服务,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列入机关经费预算;对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投资项目法律论证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建议依据建设投资的资金规模和处理问题的难度,结合法律顾问实际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绩效,给予补助性或奖励性的经济补偿或奖励,逐步实现优质优酬,吸纳更多的优秀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参谋建言、排忧解难。

篇三: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政府法律顾问即专门为政府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意见的专业法律人员,当前我国政府除了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之外,通常聘请社会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入,政府在管理社会事务方面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和执行,其中政府行政执法涉及范围较广、与百姓生活最接近,政府的行为牵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合法谨慎,政府法律顾问可以将法律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出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帮助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所以各级政府应该将聘用法律顾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贯彻落实。2015 年 9 月,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XX 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至今已有 6 年,政府法律顾问根据政府要求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及代理出庭应诉等,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建设

 2015 年,XX 县人民政府确定法律顾问制度模式:一是建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由政府法制机构、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建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室,部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由本部门法制机构、政策法规股等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备 2 年以上法制工作经历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律师担任;三是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参照县人民政府模式设置政府法律顾问室,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独立聘请律师担任。

 XX 年,XX 县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专业队伍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建立了 XX 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各行政村(社区)落实法律顾问配置方式。XX 年,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 XX 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XX 年,全县初步形成基本的法律顾问制度。

 (二)落实经费,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同时,XX 县人民政府落实顾问室年度经费。从 XX 年起财政部门每年将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5 年来,投入法律顾问经费超过 100 多万元,其中常驻法律顾问助理及顾问服务费各达 40 多万元,诉讼代理费 30 多万元。另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经费也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拨付。

 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上存在差异,有的部门、乡镇自 2015 年以来每年都能落实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如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有的部门则能保障一两年,还有一些部门无专项经费,只是在有需求时才按需向律师购买服务。

 (三)聘请顾问,服务政府,促进依法行政

 XX 县人民政府于 XX 年设立法律顾问室,不仅从政府法制机构、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7 名政府法律顾问,而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 9 名社会律师共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自 XX 年起,县人民政府每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据不完全统计,XX 年至今,法律顾问通过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参与会议讨论、代理诉讼案件等方式为县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150 件次,分别为审查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招商引资合同协议,以及协助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等

 多方面法律事务。另外 2 名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律顾问室坐班,积极参与政府及部门法律事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不仅为乡镇审查行政决策、草拟与修改合同、代理涉法涉诉及信访案件等,还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乡镇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有些单位或领导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在处理相关事务前未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未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事情发生与未达预期目的时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另外,政府或部门不重视法律顾问给出的法律意见,在法律顾问根据政府要求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事项讨论等过程中,政府只是出于完成任务的态度让法律顾问列席,并不真正听取法律顾问建议,有时只要求代其出庭接受应诉,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被聘法律顾问工作参与的广度及深度不足

 就县政府法律顾问情况而言,XX 年至 2021 年 10 月期间,聘请的法律顾问工作集中于招商引资合同审查、参与涉

 法涉诉案件会议讨论、诉讼案件代理,而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及其他重大复杂涉法事务基本上是由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来完成;数量上,7 年间,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涉法事务每年均两百件,而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件数总共不及一百。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在此方面情况与县政府大体相同,法律顾问作用实际发挥有限。

 (三)有些部门在遇到难题时提升工作层级,增加县政府涉法事务工作量

 就如在解决县建筑公司职工住房问题上,作为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将相关事务提升到县政府工作层级处理;县水利局在处理河道采砂、热水村取地下资源费等法律问题时,直接提升到县政府工作层级。无论作为信访案处理还是法律事务处理提高了层级,增加县政府涉法事务量,有时让县政府工作无回旋余地。

 (四)经费安排不合理

 一方面,部分单位为应付绩效考评,仅是请律师过来“救把火”,聘而不用,同时又占用财政经费;另一方面,个别部门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却没有专项经费作保障,不得不利用本部门办公经费支付顾问费用。

 (五)工作开展不规范

 具体表现为: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起草、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中,仅以电话咨询、口头提出建议的方式完成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提供书面意见不多,也未建立工作台账。

 (六)法律顾问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很多部门倾向于聘请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律师在法律理论及诉讼实务上确实较为精通,但缺乏行政管理经验,在办理业务时仅限于就案论案,对于行政管理、行政争议知识欠缺,提出的法律意见与实际解决问题存在较大差异,不能适应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

 三、意见建议 (一)从制度设计方面解决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工作难题

 目前部分乡镇政府、县直部门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司法局(原法制办)对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检查考核缺乏依据。建议县绩效办结合实际,将此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以此助推法律顾问制度真正落地见效。

 (二)从经费落实方面解决单位聘用法律顾问遇到的经济难题

 单位聘用一名法律顾问,一年需要支付 3 万元左右,小单位或没有经费来源的单位无法落实聘请工作,且法律顾问

 也因单位小、聘用费用问题而未达成聘用服务协议,所以在财政经费落实方面仍需考虑到小单位法律服务的需要。与此同时,针对有经费的单位对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可由财政局在预算拨款时根据上年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拨付该项经费。

 (三)落实培训学习经费、时间保障

 法律顾问工作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还有上级相关政策。政策可以由提供顾问单位予以提供,而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或改变,并不是每名顾问都能够确保及时学习或领会到其中精髓。政府法制机构或从事法制审查人员没有足够时间或经费保障学习,将可能跟不上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节奏。因此,应健全相关培训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

篇四: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调研报告例文 精心整理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调研报告例文:更多出色文章请查阅:

 推进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高速发展,市场经济立法体系的基本形成,我国各项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 ”。在不断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经济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中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政府和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不断的增加。

 由于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开展范围也

 不够普及,对所在事务所 法 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查后 , ,本文将就如何深入推进 政 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 律 律顾问工作展开探讨。

 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 意 意义

 (一)、设置法 律 律顾问是政府机关、企事 业 业单位适应改革发展的必 然 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 , ,随着《行政处罚法》、 《 《行政诉讼法》、《国家 赔 赔偿法》、《行政复议法 》 》、《行政许可法》、国 务 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实 实施纲要》以及 2016 年 年 5 月 12 日国务院《加 强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 》 》等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 法 法规和政策的相继出台和 实 实施,标志着我国真正从 计 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经济 、 、法治经济。同时,随着 我 我国市场经济立法体系的 基 基

 本形成,企业经营者的 行 行为逐步趋于规范化,企 业 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也在逐 步 步加强,在外部市场激烈 竞 竞争与内部经营管理的双 重 重压力下,企业对法律服 务 务的需求绝对量在不断增 加 加。

 对于各级政府部 门 门来说,依法行政既是政 府 府的权利,也是政府的义 务 务,更是深化政治体制改 革 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 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 然 然要求。只有政府及各职 能 能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 依 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正确 决 决策、行政,合理执法, 依 依法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才 才能切实有效地解决依法 行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中 中的问题,提高政府依法 执 执政能力。各个企事业单 位 位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细 胞 胞,其运作和发展是一个 十 十分繁杂的系统化社会工 程 程,既关系到发展稳定的 大 大局,也关乎个人的切身 利 利益,涉及众多的法律问 题 题: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 发 发展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决 定 定了一切管理行为及经营 活 活动必须依法有序进行, 也 也就决定了作为法律专业 者 者的律师应当以法律顾问 的 的形式积极介入其中。

 (二)、设立法律顾问能 有 有效的提高政府和企业的 执 执行效率

 执行效率是 指 指在保证行动目标方向正 确 确,并给社会带来效益的 前 前提下,实现目标的产出 与 与投入之间的比率。在当 前 前提倡效率社会的大背景 下 下,提高效率的最有效途 径 径就是通过积极有效的经 济 济、社会政策来解决历史 遗 遗留和现实存在的社会问 题 题,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 计 计来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 难 难和

 问题。要实现这一目 标 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 实 实现决策主体的依据多元 化 化,决策合理化及执行合 法 法化,建立有效的综合决 策 策机制。

 通过设立法 律 律顾问制度,决策制定者 可 可以借助富有的法律实务 经 经验与各界人士沟通,顺 畅 畅律师队伍发挥重要作用 , ,了解所有利益相关者的 意 意愿,在合法的前提下, 平 平衡政府、单位与个人之 间 间的权益,从而获得最完 整 整的信息,使各种决策更 具 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提 高 高执行效率。同时,在某 些 些特殊场合尤其是发生政 府 府、企业与民众利益对峙 的 的场合,引入作为第三方 的 的法律顾问介入冲突,能 使 使决策者更充分地考虑民 众 众需求的层次性和全面性 , ,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 信 信任和友好的关系,更有 利 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从 而 而提高了决策执行的效率 。

 。我所在担任襄阳华星化 工 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的的过程中,积极为该公司 建 建立健全各种劳动制度, 并 并通过举行讲座、发放法 律 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职工 宣 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在该 企 企业转产清算的过程中, 依 依照法律向公司管理层提 出出对职工的补偿方案及执 行 行意见,并积极参与仲裁 、 、诉讼案件的处理,既依 法 法维护了各方的权益,也 避 避免了以往企业清算过程 中 中经常出现的集体上访、 聚 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的 发 发生,使得企业得以在预 定 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事宜 , ,提高了企业的执行效率 , ,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

 。

 二、法律顾问工作 在 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法律顾问的身影 陆 陆续出现在各地政府部门 、 、企事业单位,在建设法 治 治社会和处理经济事务中 日 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 但目前我国法律顾问制度 是 是一个新兴的制度,还没 有 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实 践 践中也产生了许多亟待解 决 决的问题

 (一)顾问 单 单位不清楚如何正确的使 用 用法律顾问业务

 在实 践 践中,不少政府部门或企 事 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 , ,有的甚至不止一名律师 , ,但在如何运用法律顾问 上 上出现了问题。如有些顾 问 问单位在处理重大涉法事 务 务前,未能及时让法律顾 问 问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 法 法律意见,而在作出相关 具具体行为后,相对一方当 事 事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请 司 司法部门介入解决争议的 时 时候,方才想起让法律顾 问 问参与案件的复议或诉讼 活 活动。法律顾问在这些单 位 位看来,仅仅是起到救火 队 队员的角色,殊不知当事 态 态发展到这种程度,相关 重 重要证据已经形成,往往 难 难以事后进行弥补。尤其 是 是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 政 政行为后,依据《行政复 议 议法》、《行政诉讼法》 等 等的规定,行政机关一旦 作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就不 能 能另行调查和取证,这就 需 需要政府在作出行政处罚 前 前必须对证据的收集和采 用用、违法事实和行为的确 认 认证据性具备合法性和关 联 联性。否则,行政复议程 序 序或行政诉讼程序一旦启 动 动,如因行政机关举证不 能 能或不当,将导致所作出 的 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 法法,甚至被撤销,这不仅 使 使行政机关的工作陷入被 动 动,而且还会降低行政机 关 关的工作效率和增加政府 的 的工作成本,更会

 影响政 府 府的形象。另外,有些顾 问 问单位在制定一些规范性 文 文件上,由于没有 让法 律 律顾问把好法律关,往往 会 会导致所下达的规范性文 件件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 、规章不一致,造成规范 性 性文件的执行出现障碍, 甚 甚至给顾问单位带来经济 损 损失。上述教训是十分沉 痛 痛的。

 (二)缺乏选 任 任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

 当前,顾问单位选任法律 顾 顾问主要采取自我聘任资 深 深且社会形象较好的律师 的 的方法,受关注的对象更 多 多的是律师个人,而不是 律 律师事务所。通常的做法 也 也是直接针对律师个人, 并并且在聘请法律顾问的时 候 候,不太考虑该律师的专 业 业特长,缺乏行之有效的 选 选任标准和竞争机制。如 此 此选聘法律顾问,没有选 任 任标准就不能遴选出合适 的 的律师人才,不能产生竞 争 争机制也就不能充分利用 律 律师资源;同时,还有可 能 能使得部分优秀的律师事 务 务所无法进入法律顾问市 场 场而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

 。在这种模式下被选聘的 法 法律顾问,有的因为律师 个 个人背后没有强大的团队 , ,有的因为个人的专业特 长 长不在顾问单位需要的服 务 务方面,有的因为个人能 力 力确实太差,导致在以后 的 的工作中力不从心,甚至 无 无法应对法律顾问的具体 工 工作内容,使得法律顾问 的 的作用无法正常发挥。从 更 更深的层面上看,如果不 能 能有效扭转这种混乱的局 面 面,避免使法律顾问事务 走 走入歧途,对律师行业的 发 发展是有着巨大的危害。

 (三)法律顾问待遇 较 较低,导致顾问律师为顾 问 问单位的积极性不高。

  通过对我所担任政府机 关 关、企业法律顾问情况调 查 查发现:就襄州区看来, 现 现阶段法律顾问带来的收 入 入在事务所总体收入中所 占 占比例仍然轻微,与发达 地 地区动辄超过 50%的比 例例还有较大的距离。同时 , ,很多单位的每年支出的 法 法律顾问费用在一万元以 下 下,部分中轻年律师甚至 需 需要义务提供顾问服务。

 而 而一个社会律师每年的生 活 活工作成本在三至四万元 。

 。社会律师并不是公务员 , ,没有各种福利待遇,工 作 作得来的报酬是他们的收 入 入来源。当他们面临着现 实 实的生计问题,在生活没 有 有保障的情况下,对于廉 价 价甚至义务为顾问单位服 务 务当然也会逐渐失去热情 。

 。仅仅依靠顾问头衔的光 环 环效应和律师的奉献精神 是 是难以建立社会律师为政 府 府、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 长 长效机制的。这个略显尴 尬 尬的问题已经成为横亘在 法 法律顾业务如何进一步提 升 升服务质量道路上的绊脚 石 石。

 三、对法律顾问 工 工作突破与创新的思考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改 革 革在不断的深入,要推广 法 法律顾问工作,开拓社会 律 律师的服务空间,就必须 不 不断地提高法律顾问工作 水 水平,增强法律顾问工作 创 创新的能力。

 (一)

 继 继续强化宣传,提高政府 、 、企业对法律工作的认

 识

 依法行事,建设法治 社 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 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 重 重要举措。只有不断的强 化 化宣传,提高政府、企业 的 的依法行事的意识,才能 让 让政府、企业更加重视法 律 律顾问的作用;同时,还 应 应加强法律顾问作用和顾 问 问业务的宣传,使政府、 企 企业学会创新的使用法律 顾 顾问业务。法律顾问的作 用用不仅仅是修改合同,代 理 理进行各种诉讼。法律顾 问 问的作用更在于为顾问单 位 位的规范性文件把关,论 顾 顾问单位日常行政、经济 行 行为的合法性,协助顾问 单 单位依法解决纠纷,对顾 问问单位的重大项目投资、 重 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诉讼 案 案件事先进行法律论证并 出 出具法律意见。

 作为 法 法律顾问也应当经常性地 寻 寻求机会,代表顾问单位 经经常性的和利益相关方接 触 触,灵活运用典型案例, 让 让顾问单位从法律上、从 现 现实上充分认识法律顾问 在 在事前参与法律事务的重 要 要性,尤其是能够避免一 些 些违法事件的发生,提高 顾 顾问单位的工作效率,提 高 高顾问单位在社会中的威 信 信、责任感和美誉度,唯 有 有如此,方能使顾问单位 一 一旦遇到法律事务,就会 及 及时想到法律顾问,并让 法 法律顾问及时参与相关法 律 律事务,这样也能充分发 挥 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使法 律 律顾问工作做的更好。

 (二)创新顾问工作思路 , ,积极开发法律服务产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 ,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 维 维权意识、

 创业意识在不 断 断的提高,尤其是从我所 为 为襄州区政府、企业提供 法 法律顾问服务的实际情况 来 来看,一方面是行政复议 、 、诉讼,劳动争议案件数 量 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 非 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型企 业 业大量涌现、并频繁发生 合 合作、并购、清算等经济 现现象,这为法律顾问提供 了 了广阔的市场,也对法律 顾 顾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 求。面对繁荣发展但又急 剧 剧变化的法律顾问市场, 有 有心的律师应当创新自己 的 的工作思路,转变以往陈 旧 旧、被动的工作模式,积 极 极通过法律事务审计、交 易 易模式构建等新的服务方 式 式,为顾问单位提供有预 见 见性的,成熟实用的法律 产 产品,用工作标准流程来 规 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 、 、提示可能会出现的法律 风 风险,最大限度的将劳动 法 法律风险化解在企业每天 的 的工作之中。

 (三)

 制 制定长期有效的法律顾问 遴 遴选机制和竞争机制,制 定 定灵活、合理的法律顾问 收 收费模式

 以往的一单 位 位一顾问的形式已经难以 适 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 可 可以尝试在政府和大企业 中 中分设常设法律顾问和专 项项法律顾问,前者由声誉 卓 卓著、经验丰富和富有公 益 益心的资深律师构成,负 责 责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和专 项 项法律事务的组织协调工 作 作;后者,主要是针对特 定 定事项为顾问单位提供法 律 律服务,根据需要在法律 顾 顾问或法律顾问团以外的 成 成员中产生,可以引入竞 争 争程序,采用公开招标、 邀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方 方式产生专项法律顾问, 双 双方签署法律服务协议, 由 由

 专业律师为各专项法律 事 事务保驾护航。

 针对 法 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和收 费 费模式,应采取招竟标方 式式,由供需双方协商后决 定 定,并应根据政府或企业 经 经济发展状况,每年予以 递 递增。同时,为提高规模 较 较小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 单 单位聘用法律顾问的积极 性 性,可采取将法律顾问服 务 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或法 律 律服务费用支出列入政府 税 税收优惠范围的方法,力 求 求使法律顾问进入每一个 政 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 并 并成为工作中的常态。

篇五: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正确贯彻落实,通过优化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的专业法律服务,能有效促进基层组织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自治,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面推进法治 XX、平安 XX 建设。

 一、工作现状 (一)法律顾问配备情况。XX 年 12 月以来,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司法局整合政法部门资源,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抽调 X 名工作经验丰富、有较高法律素养的

 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和法律工作者为全县 X 个村、X 个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三官一司”全覆盖。

 (二)制度建设及管理考核情况。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到“三个一”,即每个村(社区)都有一个公示牌、一个制度牌和一份聘用合同。一个公示牌悬挂于每个村“两委”办公室,标明本村法律顾问姓名、照片、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一个制度牌就是“XX 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牌”,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一份合同即村(社区)、法律顾问(单位)及司法所三方共同签字形成正式工作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司法所履行具体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进行日常联系、工作统计,履行直接责任。县司法局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年度考核,年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三)工作保障情况。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每半年考评发放一次,由法律顾问统一填写《XX 县法治扶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手册》,全面载录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情况,经村(社区)审查后报司法所审核,由司法所统一上报县司法局审定后兑现。观音寺镇、西淮坝镇的法律顾问每天补助100 元,全年不少于 12 天,每年少于 8 天(含 8 天)的不予兑现法律顾问补助资金,并取消其来年担任村(社区)法律

 顾问资格;其余镇、街道办的法律顾问每天补助 60 元,全年不少于 24 天,每年少于 18 天(含 18 天)的不予兑现,并取消其来年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格。XX 年司法厅、财政厅下拨补助资金 15 万元,XX、XX 年度补助资金由县司法局向上级部门和县级财政争取解决。

 二、工作成效 (一)因地制宜,实现法律顾问的“ 灵 活服务”。法律顾问每月到村工作 1 天,集中解决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矛盾纠纷。平时群众有法律问题可随时拨打法律顾问电话进行咨询。除了面对面沟通咨询外,建立多种联系方式,在公示牌上联系方式不仅有法律顾问的手机号码还包括 QQ 号、微信号,确保联系畅通。以司法所干部、村(社区)组干部、法律顾问、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等为群体建立“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通过实时推送法律知识、审判案例、法律提示等方式进行交流沟通,全县建立 X 个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方便交流、咨询和服务,使群众对关心的法律问题能及时和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并进行互动。

 (二)充分发挥顾问作用,彰显“ 法律惠民生” 。XX 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到村开展工作 X 次,接待咨询 X 人次,开展法治宣讲 X 场次。XX 村村民刘某因土地征收问题多次

 赴省进京上访,法律顾问 XX 到 XX 村,向 XX 实地调查取证,依法解答法律问题,历时 21 天解开了他的心头疙瘩,为国家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维稳做出了贡献;XX 村民翻越铁路被火车撞击死亡后,村法律顾问 XX 务协助村组干部和家属千方百计进行化解,达成和解协议;XX 镇 XX 村法律顾问席连华同志千方百计为X户村民追讨拖欠5年的农民工工资,得到了村民和村委会广泛好评,称“法律顾问显党恩、服务基层得民心”;XX 镇大院子村法律顾问 XX 积极服务,广泛参与村内事务,为村民追回运费 23 万元,得到群众和村组干部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 (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今后县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建设将是重中之重。而我县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没有固化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产品,基层法律服务模式单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未建成。

 (二)工作经费保障有待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本质上是政府通过向法律工作者购买服务,向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省司法厅 X 年给每个贫困村(社区)村下拨了 X 元的专项资金,市县没有配套资金,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全覆盖后全县法律顾问经费缺口将达 X

 万元(其中补助资金 X 万元,业务经费 X 万元)。法律顾问待遇落实困难较大,导致法律顾问工作待遇无法保证,积极性不高。加之我县交通不便,个别服务村路途遥远,很多村没有公共交通,部分村往返 1 次交通费就需近 100 元,而且当天还无法返回,法律顾问到村服务困难突出。

 (三)服务工作有待优化。法律顾问向服务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形式单一,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很好,有的存在工作应付现象,部分单位将辖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打包要求法律顾问解决,而真正关系村务发展、村规民约、拆迁合同等方面法律顾问缺失。法律顾问经常到村开展工作,而现在绝大多数村干部忙于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疏于整理文字材料,所以法律顾问工作台账不健全,工作干了但没有留下痕迹。

 (四)工作宣传力度需加大。法律顾问每月到村提供法律服务,直接面向基层组织和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追讨工资等大量的法律服务,而工作开展缺少宣传报道,社会关注度不高。加之,老百姓用法时关注,不用时基本不去了解此项工作,在农村的宣传只介于口口相传。

 四、几点建议

 (一)明确权责,完善机制。一是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权力滥用,督促法律顾问切实履行好职责,避免消极懈怠现象,使法律顾问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尽快出台具体指导性文件,对这项工作有长期性的规范指导,打消基层顾虑,增强干事信心,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有效解决基层普法难、依法治理难、群众依法维权难的重要途径,应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齐心合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选好队伍,完善考核。一是严格筛选标准。不少村民遇到一些纠纷问题,往往会选择上访渠道,缺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为此,筛选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定要把是否了解农村工作作为关键标准,注重选配农村法务处理实践,熟悉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真正能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要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指标,特别是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推进情况,纳入对各镇目标责任考核,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县司法局要经常深入村(社区),督查检查法律顾问到村开展工作情况。依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补助报酬挂钩,管理好专项补助资金,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

 (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涉及面广,提供服务的方式多样,必须有可靠的经费保障作后盾。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落到实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促进工作开展。尽快落实省、市、县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落实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补贴、培训经费、办公设备和硬件购置等支出,提高法律顾问工作待遇,按规定发放待遇报酬,进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调动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扩大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对此项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我县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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