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7篇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第1页共3页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CDCSG)CHENGDUCSGGLASSCO.,LTD.文件编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
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第 1 页 共 3 页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CDCSG) CHENGDU CSG GLASS CO.,LTD.文件编号CDCSG-WI09-80/A
1、 目的 为保证我公司产品质量明确责任归属减少质量问题的产生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切实加强产品生产的质量管理本着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明确与重点相关制度不符合时的责任考核制度并为质量管理监督提供处罚依据。
2、范围 2.1经营部、生产制单组提供相关生产资料与要求的符合性。
2.2产品生产过程中工艺纪律以及相关要求的执行。
2.3品管部对生产过程的监督。
3、职责 3.1 经营部负责提供生产前资料。
3.2 生产部负责完成相关生产任务的执行。
3.3品管部负责提供相关服务并监督相关部门完成生产任务及措施的改进落实。
4、内容 4.1生产前的控制 对于经营部或生产制单提供的生产前资料不符合相关要求 4.1.1若生产人员发现问题避免损失将根据金额损失大小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4.1.2若生产人员发现问题但盲目生产按损失玻璃成本金额10-30%扣款处罚。
4.1.3 若生产部人员未能发现问题进行生产而造成损失按损失玻璃成本金额 10-30%扣款处罚经营部、生产部、品管部。
4.2生产环节控制 4.2.1开机前控制 1没有生产任务单、加工单、工艺作业指导书机台不得开机生产。若造成损失按损失玻璃
成本金额10-30%扣款处罚相关人员工人及管理人员 。
2开机前生产工艺资料有改动未经验证正确性或没有按相关程序进行更改即进行批量生产的若造成损失按损失玻璃成本金额10-30%扣款相关人员工人及管理人员 。
4.2.2生产过程的控制 1生产各工序应严格按“工艺作业指导书” 、加工单、生产任务单的要求执行若有不妥之处应立即停机由主操向上级反映直至正确无误方能开机生产。工艺工程师应提供服务负责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第 2 页 共 3 页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CDCSG) CHENGDU CSG GLASS CO.,LTD.文件编号CDCSG-WI09-80/A 对正确的工艺纪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应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整改若生产机台发现有误而既不停机又不汇报 盲目生产 则按损失玻璃成本金额10-30%扣款处罚 若生产人员向相关部门通报工艺或材料有误但相关部门不解决对相关部门的经理、主管工程师、经办人员扣罚200元、300元、500元。
2对正确的工艺纪律不严格执行造成损失对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人员扣款500~ 1 0 0 0 元段长、工艺工程师等生产管理人员扣款3 0 0 ~ 6 0 0 元。生产部经理扣款2 0 0 ~ 4 0 0 元。
3生产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的整改 质量问题在进行原因分析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质检员要求返工的产品必须当日完成完成返工后通知质检员复检合格后质检员撕掉返工标识方可进入下一工段。如未返工或返工后未通知质检员检查而擅自将返工标识撕掉 将进行50元的罚款 如连续返工两次还未达标将对当事人处以100元当班工段长负管理责任处以100元的处罚对未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将按损失玻璃成本金额的10-30%的扣款处罚。
反复出现上述情况将上报总经理部并加倍处罚。
4 顾客投诉质量问题的整改 顾客投诉的质量问题在进行原因分析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如采取措施后仍有质量问题产生应对所采取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重新实施新措施直至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如出现未执行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而导致产品质量事故将对追究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并处以 300-600 元的经济处罚如屡次出现类似情况将向总经理部
上报并加倍处罚。
5品管部质检工程师应对生产机台的上述工作进行监督若属于工作失职未履行工作责任的若造成质量事故按《质量事故奖惩条理》执行若未造成质量事故根据是否承担责任以及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第 3 页 共 3 页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CDCSG) CHENGDU CSG GLASS CO.,LTD.文件编号CDCSG-WI09-80/A 责任大小处罚如下 质检员按生产车间个人最高扣款的40%处罚 工段长、 工程师、 工艺主任、部门经理按照生产车间个人最高扣款的20%处罚。
附加说明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春秀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本文件由品管部负责解释
篇二: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
资 采购 监督 管理制度1 物料采购必须在经本公司审计合格的供应商“定点采购”。
2 不准在已批准的“合格供应商”以外供应商采购。否则,质量管理部可以拒绝取样、检验。
3 如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产生较大波动,连续三个批次(超过规定范围)物料不合格或对生产使用产生较大损失及显著影响,质量管理部须将物料的质量情况反馈给物资供应部门或提出撤销该企业对该产品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4 公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质量管理部门以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由批准之日起该供应商不再是定点采购供货单位,采购员不得再采购其产品。
5 一种物料以确定 1~3 家供货厂家为合格供应商为宜。
6 经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企业定点采购合格供应商一经确定,质量管理部门须下发批准文件,交物资供应部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篇三: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
采购管理制度1 总则 1.1 为规范企业采购工作,加强采购监督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提及采购物资包括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主材、辅材)、外协件、工具、易耗品、劳保用品、维修零配件、建材、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计量器具、实验仪器、办公用品等,并实行统一采购管理。
1.3 本制度规定了物资采购的管理权限、管理机构、采购定价程序及奖、罚细则等内容。
2 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 2.1 严格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以及安全库存原则,按科学有效、公开、公正、公平、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不得形成非安全库存积压。
2.2物质采购必须经过六个环节严格控制,即采购物资计划审批、价格审核、合同评审、质量检验、物资入库、财务监督。
2.3 物资的采购实行用、管分离,强化监督的原则,避免物资流失。
2.4 采购部应建立采购相关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权限,确保物资采购计划编制、计划审批、审价、执行采购、质量检验、入库、付款等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5 各部门日常消耗的辅料,由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实际需要,按月编制辅料需求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送采购部汇总整理后,编制辅料采购计划。
3 管理权限 根据物资特点、类别、在产品中的重要程度以及金额大小等,对物资采购方式、供货单位、价格等实行分级、分权管理。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表:
序号 类别 物料名称(举例)
负责部门 备注 1 生产材料 主、辅材料 采购部 定额内 2 劳保用品 口罩、一次性手套、线手套、围裙、袖套、鞋套、连体服、工作服、劳保鞋 采购部 定额内 3 工具仪器 仪器仪表、角磨机、小型切割机、手电钻、砂磨机、气动打磨机、电剪刀等 采购部
4 设备 树脂机、胶机、切割钻孔机等 采购部
5 运输 原材料及设备的运输 采购部
6 备件 需从原设备供方购买的维修备件 采购部
7 警示标示 消防器材 门牌、标示牌、横幅、灭火器、隔离墩等 生产管理部及分子公司
8 办公家具 桌椅、文件柜等 综合管理部及分子公司
9 钢材 无缝管、钢板、方管、角钢等 分子公司
10 生活用品 餐巾纸、四件套、牙膏牙刷、拖鞋、垃圾桶等 综合管理部及分子公司
11 清洁用品 洗手液、洗衣粉、扫把、拖把等 综合管理部及分子公司
12 厨房用品 锅、厨具、冰箱等 综合管理部及分子公司
13 定制产品 走台、工装等 分子公司
14 轿车 商务车 办公接待用车 综合管理部及分子公司
15 设备维修 设备改造 设备搬迁 电机、切割钻孔机等设备维修改造、备件采购、搬迁 生产管理部及分子公司 不含从原供方购买的备件 16 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厂房新建维修、搭车棚、隔断等 综合管理部及分子公司
17 季度劳保
分子公司 重庆公司除外
3.1 招标采购 原材料中的主、辅材的年度合同年度采购预估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在已确定的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中,通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若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10%以上,含 10%),应重新进行招标。原则上招标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参见重通成飞发[2016]89 号文《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3.2 比质比价采购 对于其它采购物资(除 3.1 条所提及采购物资外),物资采购部门需通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在货比三家,在比质比价的基础上择优采购。
单次采购的物资总价在 1000 元(单价低、数量多)以上或单件采购物资价值在 1000 元以上的采购人员需填写比价单,并由资产财务部审核确认、申请部门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审批后,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确定供货单位后,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协议),明确质量要求及价格;如发现供货单位有欺诈行为或出现两次供货整批质量不合格的,应按合同立即取消其定点供货资格。
如发现其他供货商在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方面优于现有供货单位,需对供货单位进行调整的情况,由物资采购部门报告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4 管理机构 4.1 资产财务部
资产财务部是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和监督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4.1.1 审核采购部门申报的采购价格,确认比质比价采购类物资的最高限价; 4.1.2 参与招标采购、价格的谈判工作; 4.1.3 根据每月物资采购部门报送的付款计划安排采购资金; 4.1.4 按技术中心提供的材料消耗定额审核采购计划; 4.1.5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物资进行稽核和盘点。
4.2 采购部 采购部负责按计划实施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实现低成本采购。主要职责是:
4.2.1 负责招标管理、供应商管理、部门程序文件等采购相关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并严格执行。
4.2.2 负责供应商资信、质量、履约、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管控,做好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合格供应商档案; 4.2.3 根据市场信息比质比价,及时提出物资采购价格建议; 4.2.4 组织实施市场调研,掌握各种物资的供应渠道和市场动态;根据综合管理部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等,制定月度采购计划和到货计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及合理库存; 4.2.5 负责采购物资的询比价和招投标工作,负责采购合同的谈判、签订及管理,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降低采购风险,
控制好采购成本; 4.2.6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合理库存数、生产经营计划采购物资; 4.2.7 严格遵守采购程序,自觉接受价格监督; 4.2.8 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采购物资的退货及索赔工作。
4.2.9 严格按入库凭据验收入库物资(子公司采购人员);
4.2.10 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清理积压物资;对综合管理部报送的时效期仅剩 2 个月的库存物资及时调剂使用或与供应商协调退换货。
4.3 技检部 技检部是对形成产品实体的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把关的部门。主要职责是:
4.3.1 对购进的采购物资按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出具检验报告单; 4.3.2 会同相关部门对新选试用物资做出认定结论; 4.3.3 负责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检验。
4.3.4 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4.4 技术中心 负责在设计阶段开展价值功能分析,跟踪新技术、新产品,选择性价比高的材料、配套件。主要职责是:
4.4.1 对公司需要采购的物资做好前期的技术认证,并签订技术协议; 4.4.2 对成熟产品的材料、配套件进行不断优化;
4.4.3 安排对新选物资的试用,会同相关部门对新选试用物资做出认定结论; 4.4.4 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和评审合格供方。
4.5 质量管理部 4.5.1负责汇总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台账,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评价供方提供依据; 4.5.2 负责对关键供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 5 物资采购程序 5.1 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5.1.1 生产物资采购 综合管理部每月 25 日前将后三个月的生产经营计划经相关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库存量及消耗定额每月 30 日前编制本部门次月的物资采购计划,报分管采购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5.1.2 维修零配件采购 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相关的物资采购部门进行购买;申请单一式二份,请购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各执一份。
5.1.3 零星采购 属零星采购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采购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资采购部门进行购买;零星采购申请单一式二份,请购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各执一份。
5.2 实施采购
5.2.1招标采购类物资,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或协议价采购; 5.2.2 需比质比价的采购物资,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对物资价格进行市场调查,至少要有三家以上供货厂商进行比价,并做好询价记录,填写比价表;比价表一式两份,物资采购部门、资产财务部各执一份。如确因临时急需或需采购的物资只有特定的供应商才能供货,无法货比三家的,经资产财务部备案后,可先行采购,资产财务部保留对价格的事后监督权; 5.2.3 采购人员比价过程完成后,将比价情况填写《比质比价采购物资申报表》(见附表 1),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资产财务部; 5.2.4 金额在 1000 元以上的物资采购(或外协),原则上都应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或外协)合同(协议)(非经常性的零星物资采购除外);采购金额小于(含)1000 元,但所采购物资会影响生产安全的,也必须签订合同(协议)。上述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必须规范,并符合《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 5.2.5物资采购部门领导必须对物资采购人员拟定的合同(协议)进行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价格、供货方式、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处罚、赔偿)等条款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本公司标准和要求签字后,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5.3
价格监督及付款审核 5.3.1 资产财务部应对物资采购数量和采购计划进行比对核实;
同时还要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进行审核; 5.3.2
物资采购部门在每月 30 日前提出次月付款计划,经部门领导及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具体参照重通成飞发[2016]16 号《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
5.4
质量检验和入库 5.4.1 对购进采购物资,凡是具备检验条件的,技检部根据相关程序及检验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不具备检验条件的,也要对其外观,生产厂家、合格证、型号等进行验证后方可入库; 5.4.2 采购物资的入库。物资采购人员开具入库凭据,填写内容包括生产厂家、供货代理商、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实际价;并通知技检部人员到现场检验,如需取样化验的,则将样品编号后,检验人员随机抽样检查。供货单位、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不得介入检验过程,以确保检验真实准确和客观公正; 5.4.3 库管员收到经检验员签章的入库凭据后,按凭据内容认真核对、清点实物数完全相符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4.4 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采购物资,物资采购部门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换货及索赔事宜。
5.5
票据审核 5.5.1 资产财务部在冲销采购人员的帐单时,必须将合同或供货协议、《比质比价采购物资申报表》、入库凭据、发票对照审核,确无差异后方可冲销。如发现采购的物资未经过核价程序,又未事先向资产财务部或公司领导说明并取得同意的,资产财务部不予报销,相关
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5.5.2 一次性采购金额在 500 元以上(含)的,原则上必须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庆市内 1 个月、重庆市外 2 个月凭有效票据挂账或冲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意。
5.5.3 已付款项,物资采购人员不能及时取得有效票据冲帐的,按«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的考核办法»考核。
6 责任和奖励 6.1物资采购部门控制所购物资数量,对所购物资库存积压负责,按合同、计划、保质保量、按时采购物资,确保生产需要负责; 6.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物资采购部门与技检部履行职责,并按本制度负责做好本部门的物资领用和管理工作; 6.3 公司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向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举报,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司对举报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 6.4 除市场行情降价外,凡在现行购进价基础上大幅度降价,对降低采购成本作出重大贡献的,由物资采购部门提出,经资产财务部审核,公司可给予节约额的 1%-10%的奖励; 6.5 由于物质采购计划的失误或失职,物资采购人员违反采购计划超购而造成库存物资积压的,根据具体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对采购人员进行处罚。
6.6 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损失额的
1%-20%进行赔偿。
6.7 物资采购、审价、检验、发放等有关人员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暗中收受回扣或贿赂,一经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其它规定 不具备采购职能的部门原则上不得从事采购活动,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分管采购的公司领导同意后,比照本办法执行。
8 附则 8.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子公司。
8.2
本制度解释权归资产财务部。
8.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起执行,原《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关于部分物资采购职责调整的通知》同时作废。
附表 1 比质比价采购物资申报表 申报情况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及质量要求 申请数量 单位
单价(含税)
金额(元)
付款方式 采购员 申报时间
比价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性质 单价(含税)
选择单位 选择理由
审核情况 单价(含税)
金额(元)
付款方式 审核人 审核时间
申请部门主管意见 财务部门主管意见
注:
本表一式两份,供申报采购比质比价类物资使用,申报单位、价格审核一份;
同一采购点采购的多品种零星物资,可填一张申报表,另附物资明细;
本表由业务部门归口管理,经财务部审核后同一印刷。
篇四: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
采购出入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资入库、出库及仓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资金占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于备品备件、电器仪表、阀门、钢材、油类、泵、橡塑、消防用品、劳保用品、化工原料、分析检测用品,基建材料及各种生产用辅助材料等市场物资的入库、出库及仓储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本规定由物资管理部制订并负责修订。
第四条 物资管理部负责公司物资出入库、仓储管理并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单。
第五条 供应部负责按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第六条 审计监察部、财务部负责对各类物资的采购、盘点情况及各类账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物资计划编制
第七条 各单位专用物资计划必须由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物资采购计划申请单》中详细注明所需物资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品牌、技术参数和采购数量,由申请单位持计划申请单到仓库核实库存情况,经申请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后,交由物资计划员汇总,物资管理部部长核实,分管副总审批,供应部采购。
第八条 通用物资的采购计划由各仓库保管员提交采购计划申请单,但必须按照既要保证生产所需,又不挤占资金,以最合理的库存避免物资积压。
第九条 各单位所报的临时应急计划,物资管理部计划员要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呈报物资管理部部长核实,分管副总审批,供应部采购。计划员要根据计划单上要求的时间督促供应部按时购回。
第十条 物资管理部每月 5 日前将上月采购情况书面呈报分管副总和供应部,其内容应包括计划完成情况、采购质量情况、退货情况等,作为对供应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
物资入库
第十一条 物资到仓库后,放在待检区,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检查所到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是否与采购计划单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收货凭据上签字。油料、盐、化工原料及钢材等进厂物资必须进行过磅、检尺,并以磅码单和实际测量数据为依据。自带包装物的物资,要除皮后,按净重入库。
第十二条 物资在办理入库手续前,必须经过验收,各仓库管理员按公司《物资验收管理规定》上指定的验收人员通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泽东化工有限公司材料验收入库凭证》上签字,验收不合格作退、换货处理。同时仓库管理员要查验合格证、说明书及质量证明书或相应的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所有物资办理入库都必须具有申请表、经审批后的物资计划采购单,否则不予办理入库,物资管理部计划员要对购回的物资进行认真核实。采购价格来源于采购人员提供
的经审计监察部盖章的《泽东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价格审核单》或购货合同。入库后有技术资料的应交设备部进行存档。
第五章
物资出库
第十四条 物资出库必须先由使用单位申请,填写《泽东化工有限公司领料单》,经生产副总审批后方可发放。原则上不得先领后批(特殊情况下可由各车间规定领料人员先行领用,后由使用单位尽快补办手续)。
第十五条 领用物资时,必须持“领料单”经仓库管理员核实后方可领取,禁止任何人在仓库擅自拿取。
第十六条 专用材料不得随意挪用,严禁私自发放。确定生产急需必须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发放,同时应由领用单位补报计划以便及时补缺到位。
第十七条 废线圈、废轴承、废阀门、废铜瓦、废漆包线、废电缆、废铝垫以及贵重物资实行领新交旧,由物资管理部保管;先领后换的物资由物资管理部做好记录,督促领用车间及时送回。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免物资自然损耗或发生变质,影响使用质量。
第十九条 各类物资严禁不经过仓库保管员直接送车间使用,如特殊情况急用,应由仓库保管员办理好所有入库手续并验收合格后车间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物资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储存要求,及时清理货位,清理垃圾、杂物,保持库房干净整齐。
第六章
物资储存、保管
第二十一条 仓库摆放要科学合理,能上货架的尽量上货架,不能上货架的要码放整齐,按物资的类别性质、保管要求划分固定区域予以存放,做到标识清晰。并注意将物理化学性能相互侵扰的物资隔离存放。
第二十二条 对入库物资需做好防火、防潮、防爆、防盗工作,对精密仪器,质高价昂物资、危险物资要做到不锈、不潮、不霉、不冻、不爆、不漏。
物资保管技术要求:
1、轴承类物资在验收后要恢复原包装,确保包装保护层不被破坏,而且摆放要平整,不得悬挂。
2、橡塑料既要避开阳光照射老化,又要防止冬天发脆老化,一般情况用塑料袋密封置于阴凉处。
3、各类立轴要垂直悬挂,并在立轴上涂抺一定的防锈油。
4、各类易燃品要避开电源接头,存放于干燥的角落处。
5、各类电器、仪表主件要置于通风位置,并防磨擦、碰撞。
6、各类紧固件要涂抺一定的防锈油,防止生锈腐蚀。
7、各类零、备件在质量尺寸验收后,能恢复包装层的要恢复,不能恢复的要在零、备件
上抺防锈机油。
8、大型零、配件不能进入仓库的,一要抺涂防锈油;二要盖好雨布,防晒、防雨;三要设置挂牌警示。
第二十三条 仓库管理员要掌握所辖物资的使用情况,正常情况下的使用周期和需求量,合理控制库存量,不出现物资短缺影响生产的现象。
第二十四条 仓库管理员要对所辖物资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手续齐全、凭证完整,账、卡、物、金额四相符。
第二十五条 物资管理部负责人和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掌握仓储物资占用资金动态,发现因设备改型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物资积压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供应部门协调处理,但必须保证物资价值最大化。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工作按公司《仓库危险化学品出入库验收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物资管理部要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章
物资退货及退库
第二十八条 退货由物资管理部提出申请,申请单上应注明购货人、购货时间、生产厂家或供应商。退货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退货。
第二十九条 物资在购进验收时和其在规定使用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无条件退货。
第三十条 对发出的物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收回,并将相关技术人员的评定反馈到供应部,由其负责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 已办理入库手续或上账的物资因质量问题退货的必须下账,待物资换回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库手续和记账。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领回的物资若当月或确定以后不需用的要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签字及时退库,退回仓库的物资必须是未使用,没有损坏并经相关人员检验后重新办理手续,但必须给退货单位办理材料退回手续。
第八章
物资盘存
第三十三条 物资管理部每月 25 日对物资进行盘存,盘存结果以表格形式报主管领导,物资盘亏、盘盈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做好记录,上报公司建立统计台账。
第三十四条 每年底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一次年终物资盘存,重点对物资的购进、入库、出库、库存及账目情况进行盘点,并编制物资盘存明细表,盘存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和财务部。
第九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五条 仓库管理员对无计划、超计划采购物资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处罚20 元/次。
第三十六条 对购进物资,仓库管理员不按规定进行验收的处 20 元/次罚款。
第三十七条 仓库管理员对无物资价格审核单的物资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处罚20 元/次。
第三十八条 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一律交公司作下岗处理。
第三十九条 各仓库管理员对照领料单认真核实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要求,准确发放。出现少发、多发、错发一次处罚 20 元/次。
第四十条 物资入库后要及时整理现场,要求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有效。摆放零乱或卡、物不相符的一次处罚 20 元/次。
第四十一条 仓库管理员值班期间应做好各类物资出入库手续,以便各分管仓库管理员上班后做到有账可查。上班及值班期间玩忽职守,不坚守岗位的每次处罚 20 元/次。
第四十二条 盘存时出现账、物不相符的视情节轻重处 10 元~100 元处罚,严重者交公司作下岗处理。
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擅自拿取物资的,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单位责任人给予 10~100 元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应对申请计划单上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从严把关,如因把关不严,导致采购的物资不能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申报的物资采购计划因考虑不周,导致物资到货后两个月没有领用或者是因为使用数量与计划采购数量差距较大,导致物资大量库存的必须向公司说明原因,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按损失的大小进行考核。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执行。
襄阳泽东化工有限公司
二 0 一四年四月一日
篇五: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
采购及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资采购及管理人员监督管理,规范其廉政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保持清正廉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物资采购及管理人员,是公司从事物资审批、采购、供应、保管及物资调拨处置的领导者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物资,是指生产建设所需要的一切原料、燃料、材料、设备、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办公、劳保、生活等所需要的各种器械、用品。
第四条
物资采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并做到:
(一)不准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搞个人决策,“暗箱操作”; (二)不准采购质次价高的物资,造成物资严重积压,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 (三)不准舍近求远采购,造成采购费用上升或采购不及时,给生产造成影响。
(四)不准在物资采购中收取“回扣”、礼金、礼品及接受供货单位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公款旅游等; (五)不准对配偶子女、亲属向本企业推销物资提供便利或为其直接插手物资推销; (六)不准玩忽职守,不严格检验实物质量,不妥善保管物资,造成物资流失或变质损坏; (七)不准不履行物资出、人库手续,长期不盘点库存,造成帐物不符,资产不实,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 (八)不准擅自占用、外借、外置所管物资; (九)不准利用物资采购、管理之便、损害企业利益,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十)不准在物资采购的资质审查认证和招标中违反程序,泄露秘密,毁
损资料、样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第五条
物资采购、管理人员有第四条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违纪行为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六: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
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GZ/Q12-04-2011
采购物资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2011 年 11 月 28 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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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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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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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28 日 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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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物资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采购物资的质量能够保证公司生产和设备维修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物资的采购质量管理, 根据《中铝公司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采购物资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生产、 新产品试制、 设备维修等用的原材料、 辅助材料和备品备件(简称物资)
采购质量的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装备部、 供销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 负责对合格供方的管理。
第四条 研发检测中心和物配中心对物资检验工作负责, 物配中心和相关单位对验收工作负责, 物配中心对保管不当造成的物资质量问题负责。
第三章
供方管理 第五条 公司按采购物资分类情况分别对供方进行选择、 评价、 管理。
第六条 对供方的评价每年进行一次, 分别由企划部组织装备部、 供销部、 技术部、 生产运行部及使用单位等对供方进行评价。
特殊情况可由企划部、 装备部或供销部组织相关单位到供方进行现场考核、 评价。
第四章
采购物资质量控制 第七条 装备部、 供销部负责会同企划部、 技术部、 生产运行部等部门, 按照所分管业务, 对物资进行分类。
根据原辅材料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将物资分为关键物资(A)、 重要物资(B)
和一般物资(C)
三类。
分类原则如下:
(一)
关键物资(A 类):
原材料 (成分、 组织性能和外观对后续加工有直接影响),如铝合金铸棒、 镁合金铸棒、 铝合金铸轧卷、 热轧卷等; 直接接触产品加工过程, 对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有重要影响的辅助材料, 如轧制过程用乳液、 轧制油及表面处理
3材料等;
(二)
重要物资(B 类):
对最终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材料、 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的物资, 如:
重熔用铝锭等八大金属; 模具、 轧辊等大件工具、 备品备件; 热电偶等生产设备用测量器具; 防静电服等;
(三)
一般物资(C 类):
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材料。
第八条 关键物资、 重要物资为必检物资, 由技术部、 装备部、 生产运行部根据分管业务分别制定厂内验收标准。
第九条 物资的采购必须在公司评定的合格供方内进行; 当特殊情况需到合格供方以外的厂家采购时, 要单独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条 使用单位在提出采购计划时, 要明确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 有特殊要求的要特别注明; 采购、 检验、 验收单位按此标准或要求进行采购、 检验、 验收(有验收标准的, 执行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确定供方后, 采购人员要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 规格型号、 等级(品位)、 产品标准和具体质量指标(图纸)、 数量及交货期、验收条件、 价格、 付款方式、 违约责任及环保要求等, 有特殊要求时由技术部、 供销部(或装备部)、 使用单位与供方协商签订技术协议, 明确对采购物资的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 凡被列入《物资检测、 验收责任单位和不合格品判定单位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
中需检验的物资, 在进入公司物资仓库之前都要由研发检测中心(或责任单位)
负责取样检验, 研发检测中心(或责任单位)
不具备检验条件的, 由其委托国家承认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三条 《对照表》 里没有规定需要检验、 但采购合同明确要求检验的, 由研发检测中心负责取样检验。
我公司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物资由研发检测中心负责委托(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负责委托)
国家承认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四条 技术部、 装备部、 生产运行部可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对被检验物资名录进行补充、 调整。
第十五条 计量器具购入后应送研发检测中心检定。
第十六条 备品备件进公司后需要检验的应由物配中心检验员进行检验。
第十七条 进入公司物资仓库的所有物资都要由《对照表》 所列的验收责任单位
4负责验收,《对照表》 中未包含的物资由物配中心负责验收。
第十八条 验收合格的物资进公司仓库后, 仓库保管员应按规定存放, 标识明确,并做好原辅材料的保管和备品备件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九条 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 在未经判定单位出具同意使用意见前,仓库保管员应将其隔离存放, 做好标识, 禁止发放。
应该退回供方的, 由供销部或装备部采购人员及时退回供方。
第二十条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异议的物资, 经技术部、 装备部、 生产运行部及使用单位确认可拒绝接收或协议让步接收, 并由供销部、 装备部主管采购员负责同供方联系, 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为了掌握物资进公司后在现场使用的质量情况, 及时发现物资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公司建立物资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二条 对因工作不负责任、 疏忽大意造成多次采购物资质量不合格、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予以经济处罚或调离岗位。
第二十三条 对在检验、 验收、 保管养护工作中因玩忽职守、 失职、 渎职造成的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环节、 物资损坏等, 产生重大影响的, 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物资验收、 检测责任单位和不合格品判定单位对照表》 是本办法的附件, 与本办法同时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修改权归装备部。
第二十六条 有采购权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七:采购物资质量处罚条例
控状态:发文编号:
受
控
发文日期: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物资采购质量和及时性考核规定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xxxxxx 有限公司
发布
1. 目的:
为提高物资采购的效率, 确保物资采购保质保量、 及时准确的满足公司内各部门的生产和日常需求, 达到稳定生产的目的, 特制定此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划采购的所有物资(原辅材料、 包装物、 各种小件、 劳保用品、 办公用品、 设备、 备品备件、 工位器具等物资)
的考核。
3. 职责:
3. 1 供应部负责采购公司内所需物资, 确保物资质量和及时性;
3. 2 生产技术部负责原辅材料、 包装物、 各种小件和监视测量装置的入厂检验工作, 并做出符合性判断, 特殊订单生产所需各种原辅材料参照《特殊订单生产管理规定》 执行;
3.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申报工作, 并做出符合性判断;
3. 4 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申报工作, 并做出符合性判断;
3. 5 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 备品备件、 工位器具的申报工作, 并做出符合性判断;
3. 6 仓储部负责采购物资储存、 及时性统计等工作;
3. 7 相关部门对特殊要求的采购物资协助选择供应商, 并提供技术支持, 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信息反馈。
4. 具体要求:
4. 1 采购时机:
4. 1. 1 库存低于标准存储量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
4. 1. 2 新项目所需购置物资等。
4. 1. 3 特殊生产过程所需各种原辅材料。
4. 2 物资采购及时性考核:
4. 2. 1 物资申请部门填写《采购计划单》(一式四联), 主管副总进行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
4. 2. 2 物资《采购计划单》 审批完后, 将《采购计划单》 传至供应部及仓储部, 仓储部仓管员负责对采购物资到货情况进行监控, 采购物资到货后, 采购员进行签字确认, 仓管员核实数量后填写《物资到货统计表》。
4. 2. 3 仓储部仓管员统计当月物资采购及时到货情况, 将统计数据及最终绩效指标达成情况报至企管部。
考核指标:
物资到货及时率
目标值:
100% 计算公式:
物资到货及时率=当月实际到货次数/当月 计划到货次数*100% 4. 2. 4 物资到货及时性以《采购计划单》 预期日期为准, 应在预期日期之前购买到位, 对于未采购按预期日期要求采购到位的视为采购不及时。
4. 2. 5 考核标准:
①未按《采购计划单》 要求采购到位的, 考核采购人员 1 分/次。
作业文件 物资采购质量和及时性考核规定 文件编号 SY/d-LT-7. 4. 3-01
实施日期 修订日期 版次 页次 2010 年 1 月 26 日
2010 年 1 月 26 日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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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采购及时率达不到 100%, 分别考核部长、 副部长 1 分。
③对于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由生产技术部按生产事故进行考核。
4. 3 物资采购质量考核 4. 3. 1 劳保用品
4. 3. 1.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单》 填写及入厂后的检验, 对其做出符合性判断, 。
4. 3. 1. 2 物资到货后, 供应部采购员负责以电话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劳保用品检验工作, 应在 15 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双方确认无误, 人力资源部开具《检验报告单》, 经检验合格的劳保用品, 由供应部办理入库; 不合格劳保用品做退货处理, 并视为一次供货质量不合格。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各车间及时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 报至人力资源部。
4. 3. 1. 4 人力资源部汇总统计劳保用品到货质量不合格次数及当月到货总次数, 编制《不合格品月度报告》, 经主管副总审核, 总经理批准, 报至企管部。
4. 3. 2 办公用品 4. 3. 2. 1 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单》 填写及入厂后的检验, 对其做出符合性判断, 。
4. 3. 2. 2 物资到货后, 供应部采购员负责以电话形式通知办公室进行办公用品检验工作, 须在15 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双方确认无误, 开具《检验报告单》, 经检验合格的办公用品, 由供应部办理入库; 不合格办公用品做退货处理, 并视为一次供货质量不合格。
4. 3. 2. 3 办公室汇总统计办公用品到货质量不合格次数及当月到货总次数, 编制《不合格品月度报告》, 经主管副总审核, 总经理批准, 报至企管部。
4. 3. 3 设备、 备品备件、 工位器具 4. 3. 3. 1 设备动力部负责对设备机械性能的验收工作, 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生产出产品质量的验收工作。
设备动力部和生产技术部对验收合格设备, 在《设备验收记录表》 签字确认后入厂安装。
4. 3. 3. 2 设备动力部负责备品备件和工位器具申请和验收。
每月对定额的备品备件填写《采购计划单》, 临时需求的备品备件和工位器具, 由使用部门申请, 具体参照《采购控制程序》。
4. 3. 3. 3 供应部采购物资到货后, 采购员以电话形式通知设备动力部部长、 主管副总对物资进行验收, 须在 30 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双方确认无误, 开具《检验报告单》, 经检验合格的备品备件和工位器具, 由供应部办理入库; 不合格物资做退货处理。
对于必须使用后才能判定质量问题备品备件(阀门、 轴承等), 由使用部门对支领的备品备件进行检验确认。
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 报至设备部, 设备部根据确认结果进行分析, 若备品备件因质量缺陷造成不能满足预期 使用的, 应与供应部沟通处理, 并将结果报至主管副总及总经理。
作业文件 物资采购质量和及时性考核规定 文件编号 SY/d-LT-7. 4. 3-01
实施日期 修订日期 版次 页次 2010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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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3. 4 仓储部每天将以旧换新备品备件进行汇总, 并填写《五金库物资消耗日报表》, 将此明细于次日 10 点前传至设备动力部, 设备动力部部长于每日 17 点前对以旧换新的旧备品备件进行确认, 核实属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坏备件, 并记录在《以旧换新备品备件日报表》。
4. 3. 3. 5 设备动力部统计当月设备备品备件质量不合格情况, 填写《不合格品月度报告》, 上报设备主管副总审核, 总经理批准, 交至财务部备案, 并交于企管部一份。
4. 4 原辅材料、 包装物、 小件和监视测量装置 4. 4. 1 生产技术部化验室依据《物料检验标准》 对原辅材料、 包装物、 小件和监视测量装置实施 检验, 做出符合性判断。
4. 4. 2 生产技术部化验室每月末汇总当月到货情况, 填写《不合格品月度报告》, 记录到货批次、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原辅材料所占比例、 分析产生的原因)、 采购不合格率等内容, 将最终统计数据及原辅材料指标的达成情况传至供应部、 企管部, 上报总经理。
4. 4. 3 供应部针对生产技术部的《不合格品月度报告》, 填写《供方问题整改信息反馈单》 发至责任供方并限期整改, 企管部对供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4. 5 质量考核:
考核指标:
物资采购不合格率
目标值:
≤0. 3% 计算公式:
物资采购不合格率=采购物资不合格数量/采购物资的总数量*100%(入厂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品此批次按一个不合格记录。)
要求:
①物资采购不合格率指标大于 0. 3%时, 对供应部部长、 副部长分别考核 2 分。
②物资采购不合格率指标小于等于 0. 3%时, 对供应部部长、 副部长分别奖励 3 分。
③对于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由生产技术部按公司事故考核。
5. 相关记录:
《采购计划单》
SY/e-LT-7. 4. 1-01
保存期一年 《物料检验报告单》
SY/e-LT-8. 2. 4-04
保存期三年 《五金库物资消耗日报表》
SY/e-LT-7. 5. 1-02
保存期一年 《备品备件损耗日报表》
SY/e-LT-7. 5. 1-03
保存期一年 《质量信息反馈单》
SY/e-LT-7. 5. 1-01
保存期一年 《不合格品月度报告》
SY/e-LT-8. 3-01
保存期一年 《供方问题整改信息反馈单》
SY/e-LT-7. 4. 1-02
保存期一年 6. 文件更改记录:
序号 更改处数 更改标识 文件更改通知单(文件编号)
更改人 更改日期
作业文件 物资采购质量和及时性考核规定 文件编号 SY/d-LT-7. 4. 3-01
实施日期 修订日期 版次 页次 2010 年 1 月 26 日
2010 年 1 月 26 日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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